《春秋》 楔子 人们说中秋节的月亮份外光明,事实上亦不过尔尔,还不及这几盏人造的射灯。陈秋倚着一棵盘根错节的老树,微微偏过脸,刻意不正眼看镜头,右手食指掂着下巴,单是纤细的尾指翘起来,一如花旦做的兰花指,做作地勾起一丝媚意。 「这表情不错,」对面其中一个持着半专业相机的男生高叫,约十七岁,和陈秋年纪相若,他摆摆手,嚷着:「但是秋秋,神情再哀怨点吧,你可是扮月姬的。来,望着月亮,幻想你是一个由月亮来到人间、非常思乡的月之公主。」 陈秋应了一声,揪着身上的月白色和服,往前方蹣跚走着,底下两个打灯的人也先关起灯,再抬着那笨重的射灯,一支箭似的往对面的小桥跑。这儿有小桥流水,但说穿了亦只是石屎糊出来的破桥,以及弥漫着恶臭的人工湖,湖底下尽是垃圾、死鱼、淤泥。拱桥的头中尾段都立了一座现代化的街灯,把那一丝矫情的古意撃个粉碎。 然而这也无妨。只要拍照时避了那街灯,单影圆月、桥头和老树低垂的流苏,人们便会相信这是一个属于古代的月夜,因为没人有闲功夫去考究,只要看起来美丽,什么都可以。 陈秋平时是不穿女装的。别说是臃肿的和服,就是普通的两片裙,他也觉得麻烦,裙底下凉晃晃的异样感只有女人才受得了。陈秋只有工作时才扮成女人——说是工作,实则不算,更确切来说,他是一个网路偶像,网名叫「秋秋」,专把一些私拍的照片放上网,久而久之竟聚了一群拥护者,他在网上混出个名堂来,而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在那些照片中,陈秋不再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可以是任何一个美丽的少女。女僕、公主、女警、动画中的美丽人物、日本公主——这次他所扮的是一个来自月亮的公主,为他拍照的是一些网上识来的人。他们说「很喜欢可爱的秋秋」,又愿意为他免费拍照,说是学了摄影一两年,陈秋没怎么细想便答应了。 为了拍下最完美的照片,他们选了农历八月十五日的夜晚,来小公园拍照。这是已近凌晨二时,庆祝中秋节的人纷纷散去。由于是难得的佳节,管理员也隻眼开隻眼闭的,没来赶他们,任他们拍照。 陈秋拖着厚重的和服下襬,好不容易来到桥头。他一手扶住桥头,一手半举高,以肥大的衣袖遮去半张脸,侧着身子,仰视看着月亮,涂了粉红色唇蜜的唇半张,似是古代走出来、迷惘忧伤的美人。听见摄影师叫好讚赏,嚓嚓声交替响起,陈秋迷失于镁光灯和黯淡的清暉。 一个眼波流转,不远处的长椅竟坐着一个人——这不是什么怪事,但怪就怪在那人是他的同班同学,林春。 林春是一个书呆子,身子瘦弱,脸色青白,总是微佝着背的,整个人周围彷佛罩了一层浓雾,使人对林春的印象也是模模糊糊的,就只有那微丝细眼让人有丁点印象。陈秋与林春虽隔得颇远,可这时林春突然抬头,正正朝着陈秋的方向,那长椅旁立着一座昏黄的街灯,把林春半张青白的脸照成橙黄,另外半边脸却隐在夜色,陈秋心中突地跳了一下,随即移离眼光。 摄影师轻声责备陈秋的失神,他抱歉地笑笑,撒着娇,摄影师也就不再计较。再过了一小时,他才拍完照,那堆网友邀陈秋去玩,他回绝了。「哈哈,秋秋,难道家里人等你过节吗?」陈秋笑嘻嘻说:「我老母去了卖咸鸭蛋,老爸在大陆不知搞什么野鸡,有人等我才奇。」 说老实话,若不是那堆人肯为他免费拍摄,他才懒得出来。倒不是怕危险,只是无利益的事,他不屑做。 陈秋在公厕抹去浓妆,换回普通的男装,再走出小公园时,还见到林春坐在长椅,默然不动的,尤如一个冷硬的石膏像。陈秋逕自坐在长椅的另一头,与林春隔了一段距离。结果还是先由陈秋出声:「优等生,深夜一个人坐在这儿,不怕家人担心吗?」 林春没有答话,陈秋瞟他一眼,见他大腿上原来搁着一个方盒,细看之,那是一盒月饼,对,今天是人月两团圆的中秋。 「你爱吃月饼?」陈秋问,林春这才如梦初醒似的,瞄了陈秋一眼,说话时像机械人般单调:「吃吧。我只是想在吃完月饼后,干一件事。」 「干什么事?」 林春掀开饼盒的盖,把一个袋装月饼递给陈秋:「吃吧。」 「月饼,」陈秋嗤笑,撕开透明的包装袋,将月饼端在手上观看:「我不知有几百万年没吃过这东西。」幼时,家里还穷,每年中秋只买一盒蛋黄莲蓉月,每个月饼切开四角,爸妈各吃一角,他一个人独吃半个月饼。陈秋捨不得咀嚼那月饼,将之当成糖果在嘴里含着,莲蓉浆口,蛋黄咸香,饼皮有烤过的香气,直至妈责备他,他才咕嚕吞下残馀的莲蓉。 后来爸赚得几个钱,他开始往内地跑,有一回被妈捉个正着。此后夫妇俩完全没有交流,每年中秋过后,总要丢掉数盒吃不完的传统月饼或冰皮月饼。爸妈不吃,他也渐渐不喜欢太腻的月饼。两年前,连妈也去世了。不过,只要老爸给他零用钱,陈秋就不太讲究这等小事。他相信钱并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 在陈秋的认知中,钱,有谁攒不了?就是天真无知的女学生,只要把双腿张开,承欢于男人之下,浪叫几声,就赚得几百元了。因此,爸妈给他钱是必然的事。 「喂,可有小刀?我想把月饼切开……」陈秋问着,可林春早已拎着一个月饼,大口吃着,陈秋见了,也就耸耸肩,一口咬下去。 两人没有言语,他们本来就非朋友,不过班上的人总爱将他们的名字拉上关係。他们说,他与林春合起来就是「春秋时代」,说:「反正陈秋长得像个娘们,乾脆和林春结婚,生个孩子叫『战国』好了。」 林春听了这些话,只望那些人一眼,就背着书包,微佝着背离开。他的细眼珠是一团凝滞了的黑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般死板,使人联想到能剧的面谱。 林春已食完一个月饼,再吃第二个,陈秋忍不住说:「你这么瘦的人,吃得下两个月饼吗?」 林春依然不应,陈秋烦闷,冷笑:「对,优等生嘛,哪有功夫跟我这种人聊天!」 「很闷。」林春的口像蚌一样难撬,此时终于说了一句话,竟滔滔不绝起来:「这个世界真闷。一丝新意也没有。天天只是些跳楼地震杀人的新闻,看得人麻木。我想我能理解你去扮女装拍照的原因。」 「是的。」陈秋吃完整个月饼,摸着肚皮仰天看月:「我也不知人活下来有什么意义。但是,在我穿起女装,噘着嘴装可爱时,我突然觉得世界有点趣味。」他由小到大都被人说长得似女孩,有一天他就把心一横,乾脆做一个女人。 修眉毛、扑脂粉、扫胭脂、拔唇毛、涂唇彩,再戴上一顶及肩的长假发,往镜中一看,他真的成了个女人。陈秋拍下一些照片放上网,就有人纷纷留言赞他美,谁也没怀疑过他是一个男生。他利用父母所给的大笔零用钱,在网上搜刮不同的女装,然后请摄影师为他拍照。 相片中,他噘着唇,扭腰摆臀,挤眉弄眼,站立时仿效少女的内八字脚。他发觉矇骗世人是一件顶有趣的事情,沉闷的人生有一点趣味。但班上的女生大多讨厌他,有一次一个女生直指着陈秋的鼻尖,来一招泼妇駡街:「你知不知羞!一个男人,还敢穿女装拍照、放上网,真噁心!八婆!」 「呵,可是我这『八婆』化起妆来,还要胜你们三分。」陈秋笑得乐,他不介意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人生气时皱眉、扭曲着脸,眼睛瞪大如铃,丑得来十分精彩,远胜过街上一张张平白木然的脸。 「嗯,你知道吗,我问过教中文的老头。」林春转过脸看着陈秋,那双细眼此时竟灵动起来,如幽艳的鬼火闷烧着:「我问他,既然人最后还是要死,那为什么还要求生。他被我吓倒了,搪塞一轮说因为人生有意义、人有义务帮助更多人,所以要活下去。你觉得如何?」 陈秋撇撇嘴,心里有一套答案,又未想说出来。林春只好逕自说:「我觉得他说的都是废话。人活着,真是十分麻烦和疲倦,是否到死亡的那刻才有点刺激呢?还有,去帮人……怎不见得有其他人来帮帮我们。」 陈秋心里想的也是这么回事。生活有如那墨汁似的人工湖,一径沉淀着污物,没有一点生气,每一天上的课早有时间表规定,每一年过的节日也有规定,他几乎可以预见明天、以至后天所发生的事。至于帮人,并不是他不想帮,而是提不起劲。 那些饥荒水灾发生在太遥远的国度了。饿死了人吗?几百万人?淹死多少人?反正大水远远未浸到香港来。那些死亡数位亦不过是一堆数位,没有更多意义。人们说现今的年轻人冷漠,这怪不得他们,要怪,只怪这生活过于枯燥,令人提不起一点兴趣。 「这是我人生中最后吃的一盒月饼。」林春已不知不觉的吃到最后一个月饼,双眼发直而无神地凝视黑夜下的人工湖,他梦囈似的不知说了什么。 「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春摇头,没有直接回应陈秋的问题:「我想要一点刺激,想做一个小实验,我之前就想过吃完这盒月饼要去干一件事。」 陈秋像被魔法点住似的,张着嘴,无法动弹地呆看着林春,直至林春吃完最后一口,抹去嘴边的碎屑,吮去指尖的油腻,转过头瞪大眼,带着疯狂的亢奋跟陈秋说:「我想去跳楼。」 「好啊,一起吧。」 陈秋随林春去到一座大厦的天台,由于这是旧式大厦,管理不严,两个人很容易就潜入了天台。刚推门入去,陈秋踢到了一个东西,原来是一个绘着嫦娥的胶灯笼,还亮着白森森的灯光,被遗在这冷清的天台。 林春扔下陈秋,走到天台的边缘处,约差五步左右便踏空。陈秋踢开那灯笼,站在林春旁边,俯瞰天地。 就是身在高地,也不觉得城市有变得更广大。楼房如胡乱堆砌的积木,本已破旧的顏色在夜色的洗礼下,灰黑混浊。中间有些树穿插其中,硬是挤身于本已不阔的缝隙中,密得让人喘不过气来,这就是他们年轻人的天地。 天上没有星星,地上却星火无限。有的是橙色的街灯,一个个成了黄晕,在陈秋眼前闪烁变幻,使他头痛。楼房中紧密并列的四方窗框有的闪着白光、有的是黄光,更多的是一片漆黑。灯光有如星星,一个劲眨巴眨巴的闪动着。 「今天不是中秋节吗?还是那么静。」陈秋说。 「也许很多人的老爸老母都不知野到哪里去,没多少人有兴致去庆祝。」陈秋想起那个孤独的灯笼。也许那是属于一个独留家中的孩子,那孩子的父母也消失了,于是孩子只好独个儿提着灯笼乱闯上天台。 在这个漠然的城市,就是有两个中学生在这节日中自杀,也算不上是什么轰动的事情了。 「十秒后,一起跳下去。」林春踏前两步,只消一步,他便会掉入地狱。陈秋笑着跟随林春的步伐,扬起手说:「要握手一起跳下去吗?」林春只是僵直着身子,眼也不眨的盯着陈秋,半晌,陈秋自动垂下手。 「陈秋,我之前给我的父母传了手机短讯,当是遗言,你也要先留下遗言吗?」 「啊,对,当然要!」陈秋掏出手机,登上网站,飞快地敲下一串话:秋秋要去一个神秘的地方,很刺激啊!是去……死呢!那各位,再见了哟。 「好了,可以了。」陈秋将手机放回裤袋,负责数秒数的人是林春。 一、 二、三…… 陈秋踏前一步,闔上眼帘,脑中一片空白,掌心却沁出一阵濡湿。 四、五、六…… 仅是数了六秒,陈秋却觉得长似几个小时。想起一些试过濒死的人说,在他们与死亡最接近的那刻,脑中万马奔腾的闪过无数的片段,由小到大,重要的、以至无关痛痒的事,全数在几秒之内倒带、重演。 但陈秋的脑袋仍然是空白的。他记不起父母的样子,两人的容顏均只是两块平凡的肉色,记不起朋友的脸、记不起任何人的脸——只除了陈秋自己的脸容:装成女人的他、娇艳微笑的他,这是他枯燥的生活中仅有的异彩。 七、八、九…… 还只有一秒。陈秋想,他死了之后,谁会为他流泪。老母是不会的,老爸也不会,他们只爱牌和女人。那一堆爱着「秋秋」的网友呢?他们爱的只是「秋秋」,这怪不得他们,因为他们甚至连「陈秋」的存在也不知,在网上,不会有哪个白痴揭自己的底牌,大家躲在一个安全的透明房间中,进行有限度的接触,谁也伤不了谁,谁也不爱谁。 就是陈秋死了,也不会有人到陈秋的网站,向眾人宣佈秋秋死去的事,而随着时间过去,大家自然而然的遗忘了秋秋,世界依样运作。 十。 陈秋依旧紧合着眼,一阵阵劲风迎面打过来,头发适数往后飞,背上的汗却仍汨汨渗出,脑中是一片死寂漆黑,可是,却没有意想之中的离心力。 他睁开眼,往旁边望,恰好对上林春幼长漠然的眼,对视几秒,他俩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出来,陈秋笑得不能自己,捧着肚子仰前,蹲下来,林春跟他一样,也坐下来,枕着陈秋的肩。 陈秋不意往上望,见到了月亮。这儿没有街灯竖立,也没有任何日光灯,只有那道门旁边黯淡孤零的灯笼,使月亮看起来竟是前所来有的大,果真如银盘般洁净。 「喂,我不是说过,我要做一个实验吗?」林春笑得没气,尤自虚喘着。 「你所谓的实验,就是拉一个傻子陪你去跳楼吗?」陈秋不气。他没打算质问林春为何他不跳下去,或者是说「如果我跳了下去,那怎么办」之类的话。他在答应林春时,真有想死的念头,但后来改变主意,没跳下去,自己的生命当然由本人负责,与人无干,就是他自己跳了下去,而林春没跳下去,他也不会怪林春。因为是他自己决定跳下去,没人需要为他负责,正如他不需要为任何人的生命负责。 「不是。我的实验只是向父母传一个短讯,写着『我要去死,勿念。儿绝笔』,看看我父母会有什么反应。」林春扶着额,半掩着眼,低说:「过了四小时,他们谁也没有来找我。」 陈秋噗哧一笑:「不然呢?你期待什么?」林春不语。 「也许你的父母都去了过节。」 「我爸妈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他们各有各玩,就只有我一个人去死。」林春想着,不觉嘲笑自己,又说:「但是刚才感受了前所未有的刺激,不也是一项绝妙的享受吗?」 「也对,我想没多少人会在中秋节有寻死的经歷,这值得炫耀好些日子了。」陈秋摊开手,站起来,也拉起林春的手助他一把。他俩便悄然离开天台。 「林春,我在想,如果我上得了月亮,看见这么美丽的地球,或者会被这种美引诱我跳下去。到时我大概成了太空废物吧?」 「那种事,没所谓。」到了楼下,林春独个儿走开了,只举手挥挥算是跟陈秋道别,身子也没转过来。 回家路上,陈秋以手机上网,快速输入一串留言:秋秋刚去了一个可怕的地方呢……地狱啊!因为太可怕,于是又回来人间了呢,多多指教哟。 几分鐘后,又有网友留言:秋秋就算当了鬼,也会一样美美的啦!啊,虽然晚了点,中秋节快乐喔!应该在地狱吃过月饼了吧?或许是用人肉做馅的,哈哈哈。 陈秋微笑回復:不,依然是双黄莲蓉月。 1 林春和陈秋的第一次交集,就是两人第一次试图自杀的那一次——他们分享了一盒双黄莲蓉月饼,上了某一座公屋的天台,然后站在边缘处,闭上眼默默数着十秒之后就要跳楼,然而谁也没有真的跳下去。但谁也没有生气,反而是相视而笑,林春笑得不能自已,那时他打从心底觉得自己可笑啊。 给所谓的父母传了一则相当于遗书的短讯,可是等到去跳楼之前的十秒,手机还是没有响起来。林春想,如果那时手机有响起来,他会查看是谁打来的,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听。只要有人在那一刻想起他、记得他、寻找他,那就够了,或者他就真的会跳下去——因为过于幸福,幸福得要死去了。当然,也是因为不想接听电话。 万一到时一听,是爸或妈那冷漠的声音:「你玩够了吗?」林春虽然很少见自己的父母,但他太清楚父母的个性了。在他心中,父母不像人类,不,他们没错是有人类的欲望,但是没有人类的感情。 林春是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父母在他年纪很小时,便因为性格不合和钱银问题而离婚。之后,林春跟着母亲生活。母亲在连锁速食店里做工,人工刚好是最低工资,每小时二十八元,扣饭鐘钱,有薪假期?会想起这个名词的人实在是个白痴。虽然如此,林春的母亲对于林春这唯一的儿子,还是抱了很大期望的,因此才不惜一切省下所有不必要、有时甚至是必要的花费,以供林春学习。 学习也要钱吗?香港可是一个天堂呢——对不少人来说,这里有十二年免费教育,幼稚园也有学劵制以豁免学费,不过就是要用钱去买教科书而已。但是,教科书的价钱一年比一年贵、甚至达到每个新学年也得花三四千元去买书的这件事姑且不提,「学习」始终是一件极度奢侈的事。奢侈并不光指时间,而是指补习。 凡是香港人也会听闻过那几家大型补习社的名字,它们是连锁式的,就像时装品牌一样在电视和网站上卖广告,补习社里头也有一个个穿得像明星般光鲜的「补习天王」。林春的文学底子好,所以现年中六的林春选修了文学科及中、西史共三科,而必修的中国语言及文化科(也就是中文科)当然也不成问题,可是英文差却是铁不争的事实。 所以林春每个月同时去上两位「补习天王」的课,每个月花在补习上的就有差不多一千元了。但林母觉得这钱实在花得有价值,因为林春虽然还是考不了英文第一,但总能上到全级英文科的头十名,加上他除了英文之外其他科目都考得异常好,所以基本上每年都是文科的榜首。 其实「学习」这回事,除了涉及到课本和补习之外,还是有关个人技艺的。人们总爱说要有一技旁身,这话本来是用于出外工作的成年人,可现在香港学生也要有「一技之长」,那(至少)「一技」,可以是琴棋书画,或者是运动才能也行,总之每个学生在升学时,若能多拎几张「光荣」的奖状,比如说是「音乐节钢琴独奏第二名」、「运动会100米短跑金牌」这类东西,那就会有额外分数,还会被视为活跃份子,那要上心仪的小学、中学或大学也就不难了。 追根究底,都因为香港提倡所谓的「全人发展」,一个小小学生,德智体群美要面面俱圆,同时成绩上一枝独秀,那就无往而不利了,正好跟孔夫子二千年前的教学理想不谋而合——礼乐射御书数,全都要学。不禁有人怀疑,到底港府想推行「全人发展」,还是以为每个学生都是「全能」? 在这种背景下,林春除了长年补习外,还得学钢琴。或许林春生来就与艺术有点缘分,所以他除了脑袋灵光会读书之外,琴也弹得不错,但也仅只是不错而已,还未称得上优秀。 看完上述的一番形容,大家想必稍能想像到林春的外貌。没错,爱看书、第一名、修读文学、中国歷史和世界歷史,林春就是典型的书呆子。要见林春,那并不难,不一定要见到他本人。看!有一个双手捧住书、身材高瘦、微驼着背的少年自你身边经过,他面容有点苍白,平时想必不会做什么运动,眼睛发光似地盯着书,口唇念念有词地合动着,这时他那微丝细长的双眼不再无神,而是发出一种异样的光彩。这种少年就是林春的化身。与你想像的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林春并无近视,也就没有戴着那种传统的、镜片有无数个圈圈似蚊香的厚眼镜。 关于林春的简述可以就此打住,因为他基本上是一个无趣的人,那么关于他的篇幅也就不必那么多了。然而,读得书多的人听说都是有内涵的,或许林春的内部是很有趣的。不是指他的内脏,那种东西只要是健全的普通人都会有,这里指的是他的思想、他的脑袋。林春看过不知有多少本书,有小说、散文、诗词歌赋,以至漫画,如果他都将这些内容记了个大概,那他的内心一定是一个充满声色的异彩世界。 但这么一个世界到底是存在不存在,无人知晓,因为从来没有人打算发掘林春这个人的内心,就连他相依为命的妈妈,都对他的内心没有什么兴趣。假如要说的话,林母还比较有兴趣知道林春的琴可以上八级没有、他的英文分数是怎么样…… 日子本来是这样过着,林春这一个沉闷的人日復一日以相同的方式生活着,不是死水,但也没有平静的湖水那样恬淡美丽,要比喻的话,他像是暗角处的一滩渍水,总也乾不透,不是清洁但又远远算不上污秽,只是一滩平平凡凡,随处可见的废水而已。然而,在林春和陈秋有了第一次交集之后,林春的世界就要改变了,可是他在跳楼不成之后回家的那晚,仍尚未意识到这一点。 是时候将话题转向陈秋身上。 2 陈秋是本作的另一位主人公,基本上他是林春的同类,然而从外表与行为上来看,两人的品性似有天渊之别。 同是文科生,中六甲班,同是班上特立独行的奇怪分子,但谁也没真的将陈秋和林春二人拉上关係——只除了拿他们的名字开玩笑的时候。虽说是中六生,在香港,一般的中六生至少有十七岁,但不知是否因为家长保护过度,或者是生活过得太优裕,致使不少后代都成了一团烂泥——这个名词专门用来称呼一些读不成书又无所事事的孩子,他们大多倒没真的做过什么坏事或者入黑社会的。 至于读得成书又思想幼稚的孩子,因为数量实在太多,也太常见,所以没有一个专门名词去称呼这一群人,但对于成绩格外优秀、又毫无营生技能的孩子,一律称之为「高分低能」。 陈秋班上没有高分低能——林春的弱点只是在交际上,但自理能力是有的,可是班上却有很多无聊人。在读书时期,大家多多少少也会碰过不同种类的无聊人,比如说是乱开黄腔的中学男生、言之无物、只对时尚金钱明星有兴趣的少女,诸如此类……而在陈秋班上,「无聊人」有男也有女,他们爱笑。 是的,笑,不是纯真的、发自心底的笑,而是虚偽的笑,假如说他们的笑有一丝意义的说,那就是为了打发时间,以及填补人与人之间的空白位。也就是为了「笑」,当他们发觉无话可讲时,就会去找笑点,这时他们就会找上陈秋和林春。 「林春、陈秋,合起来就是春秋时代呢,哈哈哈!!!不知道还有没有战国啊、三国、乾脆连五胡乱华也要出笼了!」 「不不不,依我说,应该再来补一个『夏冬』才对,这才凑够四季嘛!叫陈秋为林春生几个孩子吧,我们的『秋秋』长得这么标緻,娶回家做老婆那多过癮呢!说不定每晚都有热情如火的超性感cosplay看……」 「嘖,我要是男的,才不想娶陈秋这种货色!就只一张脸长得好那么一点儿,可是要胸无胸,要臀无臀,一点手感也没有!况且那张脸还可以由后天化妆品加工呢,我们女生真是一点都不稀罕!」 「噯噯,有人眼红了,真是『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 别怀疑,这种对话确实不时在中六甲班出现,并且确实是出自一群发育健全、并无被诊断为智障的十七岁年轻人。香港的校园欺凌,说无又不是,但说严重呢,又远远及不上日本那种精神凌虐,当然亦不可能去到美国的校园枪击案级数。大多数学生若是讨厌某一个人,只会私底下说他坏话,然后再有意识地群起无视那一个人,出手打人的情况很少,除非是在品流较复杂的band3学校里面。 而事实上,班上的人杯葛的对象,也只是陈秋一人,林春只是因为名字的关係而被牵入,当然,一向沉默寡言的林春也确是没什么朋友,所以才会无辜被捲入欺凌陈秋的风波。陈秋有什么地方让人讨厌? 论外表吧,那简直是无可挑剔。并不是说陈秋真长得异常俊美、近乎仙子,只是他的相貌远比一般同年的少年清秀。不要少看「清秀」二字,须知道美人大多是虚构出来,或者是千古流传的一个美谈,在现实中美人不多,更遑论是活在自己身边的美人呢。所以,只要长得比常人好看一点,就会引人注意,而陈秋的长相不只比一般人好上「一点」而已。 他的五官若是配在女人身上,顶多换来「清丽」这个普通的讚美,但配在一张属于男生的脸,那又不同了。他的眉型比剑眉略要削,青黑色,不显得浓浊,长了一双深邃乌黑的桃花眼,浅色的睫毛比一般的男生来得长,然后鼻子、嘴唇也说不上特别的精美,就是少了一分男生的粗獷而已。 如果要再讚美陈秋的外表,那就只有白晢的皮肤,因为他的身型算不上特别出色,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清瘦的男生,不矮亦算不上高,并没有什么倒三角的肌肉身型。 有很多人说,人的五官是应该要有一点点不完美的地方,那看起来才会是美的。化为言语说出来,好像很荒谬,让我举一个例子吧。有一位挺出名的女明星,仍活跃至今的,她的五官与身体若分拆出来,都是美丽绝伦的:大眼睛、飞扬的长眉、鹅蛋脸、红唇白牙、挺鼻子、模特儿骨架。 可是,她从来不是人人掛在口上的「大美人」,于是就有人持这种论调:如果那位女明星的五官有一处缺陷,说不定她就会长得顺眼一点。话虽如此,这个实验实在是没可能是做的,难不成叫她去自毁容顏吗? 我想说的,就是陈秋之所以令人觉得他长得好看,就是因为他的五官不是完美的,所以他那出色美丽的眉眼一旦长在这张本应平凡的脸上,就令人感到惊艳,不自觉说:「难怪人们都说眼睛是灵魂之窗!」 我还未讲到为什么陈秋会被眾人杯葛,问题其实间接地缘自他俊美的外貌——之所以说是间接,是因为他招人取笑其不是出于「天妒红顏」这原因,而是出于他个人的一项兴趣——cosplay,也就是角色扮演。时至今日,cosplay已经变得很平常,不只年轻人,甚至是上了年纪的师奶大叔也大致知道什么是cosplay。可问题就是,陈秋每次cosplay都是扮演女生。 是的,他一个男生去扮女生,而且形神俱备,他本人更不以为耻,反而做得更高调,平常将cosplay的相片放上facebook就算了,有一次,中五时,他更穿着本校的女校服,于放学后、人流渐少时,在学校的各处地点拍照,说是不知道自己能否过到会考这一关,特意在学校留个「美好回忆」——顺带一提,为他拍照的大多是喜欢他容貌的同校宅男。陈秋那次的足跡遍及班房、走廊、礼堂、天台,差点连教员室都想去一遍。 不知道陈秋当时这样做,是真的想留念、怕自己过不到会考那关、无法升读原校,还是为了别的原因,总之事情的结果是,陈秋后来被班主任和训导严厉警告,可是因为校规没有规定男学生不能穿女校服,所以也实在没有任何藉口去记陈秋的缺点。 但事情也不是不了了之的。自那次后,班上的人开始高调地取笑陈秋,说他「娘」、「不是男人」、「双性人」、「下面不知是否真的有『东西』」。也有一小批人暗地里支持陈秋的行动,觉得「反正比班上那群婆娘还美,是男的又有什么所谓」,这些人当中有一个叫戴志的男生,后来就成为陈秋的第一号好友。 而陈秋在中六那年中秋节的一次cosplay,就令陈秋和林春的缘分真真正正开始了,两个同样不太受欢迎的人就这样交集。 3 这是林春与陈秋企图自杀之后的翌日。自杀,如果名词能够变得形象化的话,那「自杀」要不是一个穿着三件头黑色西装的老男人,要不就是一个煞白如雪女的女人,同样带了那么一股浓重悲鬱。可是,在林春和陈秋眼中,自杀也不过就是那么一回事——用来消遣而已,用不着说什么认真。 林春惯性地微驼着背,背着沉重的书包进入课室。没有人跟他打招呼,他也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展露友善的表情,更不用说微笑了。他像一个行尸走肉的东西般,木然拉开椅子,坐下,将书包掛在桌边的勾子。身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背。 林春转过身子,就被一个月饼压上他的脸,耳边传来一道闲间散散的声音:「嗨,双黄莲蓉月。我家还吃剩几盒月饼,我看没人吃,便拿一个给你。」 他接过月饼,与陈秋对上眼。是的,一开学陈秋就坐在他后面,林春一早便注意到,但陈秋却好似当他是透明那般,过了整整一个月也没有跟他说上半句话。渐渐的林春也就不以为然了,也习惯了将前后左右的人当成空气。陈秋和林春在某程度上是同一类人,他们对生活没有憧憬,不会想像如何以人力改变自己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 他们很hea。「hea」这个词近年在香港红起来,但没有人知道这词的来源,当然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大部分年轻人都喜欢将「hea」掛在嘴边,以下这种对话在香港年轻人之间是很普遍的: <b>「喂,我今日好hea,都不想做事。」 「你真的有够颓。」</b> 这种对话经常在陈秋和其好友——戴志之间出现,林春自己倒很少说这种词。应该说,他对于时下年轻人的用语某程度上是鄙视的。他认为时下的人很少说一些美的词语,也就是带有文学美感的词。什么「hea」、什么「颓」……那算什么?「颓」?哈,好笑,这些人连个「废」字都省下了,直接说一个「颓」字就算,好少有人会说「我真是颓废」,因为用上「颓废」这种正经的词,听起来忽然就严肃了,那就不好笑。 所以说,当年轻人说自己「颓」时,多少也带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搞笑意味,以及表示一种毫不认真的态度。 但林春只懂得鄙视别的人,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自己也是一个很「hea」或「颓」的人。他平日就只对着书本,不屑与他人交往,也从来没有想过友情、爱情之类的东西。在他心中,活着就只是为了达成母亲的心愿,所以他肯去补习、去学琴,但从来没有想过做更多有意义的事。这样冷感的人生、这种无论如何都不肯尽全力活下去的生活态度,难道不是另一种「颓」的方式吗? 相比起林春那种隐性的「颓」,陈秋「颓」起来的方式就比较显浅。他很少温习,但因天资聪颖,总是能够以中位分数过关,就好似会考时,他知道学校大约会接收考到17分的学生,于是在studyleave期间下了一阵子的苦功,结果拿了个20分回来,刚好稳当升回原校读中六。 平时的时间用在哪儿呢?关心国家大事?读一两本有意义的书?陈秋听到这些猜想,一定会大笑三声。绝大多数时候他都上网看漫画,就是那种一元也不用付、只需花一两分鐘註册便能看上千本漫画的网站,至于知识產权的问题、以及漫画家到底花了多少苦心在每一页漫画上,陈秋是不会顾虑的。 有时他也会自学一下化妆,因为家境富裕,所以他用的都是名牌化妆品——dior、chanel、skii、clinique等等。父母每个月会匯一大笔零用钱到陈秋户口,所以即使陈秋一星期都未必见自己父亲一面,但他和他哥哥陈心的生活也完全不成问题。 林春小声地说了一句:「多谢。一个就够了,昨晚我已吃够了,而且我并不是垃圾桶,不需要特地把吃不完的东西拿给我。」 陈秋皱皱眉,又毫不在意地笑开了,那双过分水润的眼睛弯成月芽,于窗边照入的阳光之下闪烁如星,很是好看,林春暗地里细看一眼,就没再说话,逕自转回前方。 「明天晚上我有私拍,在这附近的一座旧楼,你有兴趣来吗?优等生。」陈秋说。 林春只做没有听见,施施然从书包中拿出中史书,翻开来研读,他没有转身面向陈秋,但却将一份中史论文递向后方陈秋的桌子上。过了一会儿,陈秋站起来,跟刚回到课室的戴志喊道:「喂,戴志伟,我下去饭堂买个包吃,今天什么都没吃下肚……」 「什么?快上课了,还下去吃?第一个小息时才下去吧!」戴志不满地叫嚷——他的花名是「戴志伟」,真名是戴志才对。他长得结实黝黑,一副典型的运动员骨架,并不特别肌肉发达,却很是矫健敏捷,如果不是和陈秋交上朋友,本来也广受女生欢迎。 陈秋经过林春的桌子时,很顺便地放下一张纸,正是林春刚才给他的中史论文,但上方多了一行铅笔字,写了这附近某一座旧大厦的名称,以及「8p.m」的字样。林春将那张写满字的单行纸对摺,谨慎地压出一道摺痕,直至将对摺了的纸完全抚平,才夹进中史书的某两页之间。 林春很清楚,在这个班上要是太高调的话,会带来麻烦,所以他选择只给陈秋递一份中史论文,看陈秋能否捉摸他的想法。如果陈秋读懂他的意思、写下私拍的地点和时间,那他就会去看陈秋的私拍,换言之林春着实也是在赌一把。对于现在这种结果,林春不知自己算是赌胜了或输了,但他真心地感到愉悦,因为他希望能再看陈秋的私拍。 他并不是喜欢陈秋,只是陈秋身上有一种特性是林春所喜爱的——美。林春这一个无欲无求、寡言沉静的少年,唯独对于「美」有一种执着与追求。 昨天,他拿着一盒双黄莲蓉月饼,在家附近的小公园间逛,忽然瞟到一道月白色的身影,转过头一看,远远的他看到了一个穿着一件白色的、阔袍大袖像古装服的人,那人蓄着长直发,有一个引人遐思的背影,林春心中一动,忍不住跑上前看看,他就看到月娘了。 有一剎那,他以为那是嫦娥,因为昨天毕竟是中秋节,但闪光灯嚓嚓几声刺破他难得的浪漫美梦,更让他看清楚那一张原被黑暗所模糊的脸——那是陈秋的脸。儘管他化了浓妆,戴了假发,可因为他没有戴上有色的隐形眼镜,故那双杏形的桃花眼出卖了这位「月娘」的身分。 他是陈秋——那一个人拥有的眼睛,是林春认为他所看到过最有神的眼睛。所以林春挑了一个位子坐下来,正正对住陈秋,等着陈秋的目光落到他身上。视线相交时,林春压抑自己的激动,那是一种由美所带来的、自心底升上的激动。 4 所以林春又依言到了那旧大厦的天台,不知是陈秋刻意选或是什么的,又是他们那晚去跳楼的那幢大厦,这一晚上面只有一片骯脏凌乱,但没有灯笼了。 林春在八点时刚好到了,那时陈秋已在拍照,也不知有否注意林春来了没有。林春两手插入衣袋,倚在一角阴暗的墙壁,观看陈秋的姿态。平常的陈秋其实不像女生,他没有少女气息,只是五官长得精细一点,所以总的来说还是一个长相俊秀的男生而已。 骨架不算纤细,只是四肢修长,因此陈秋每次cosplay都做一个聪明的选择:cos古风美人,或是日式美人,以阔袍大袖的裙衫掩饰自己的身段,单只露出一张脸、至锁骨,去迷惑世人,他很少会选择迷你裙和贴身衫,不似有的男生偏要穿水手服装女生,却只落得一个评语——「噁心」。 上次林春碰见陈秋在扮月娘,这一晚他穿的是唐装,似乎是在cos武则天。明黄色的绸段、朱红色的里衫,锁骨至胸口均裸露出一片奶白的肌肤,胸部垫得高高的,还戴上一梳夸张的银饰项鍊,头上梳了一个高大的髺,远看过去看不清插了什么头饰,只看见一个像金步摇的东西,陈秋一动,那金金银银的小帘子便颤颤抖抖的摇曳。 几个男生在打灯、拍照,当中有一张脸有点熟的,啊,就是同班的那个戴志,想不到他也会用那种看起来很专业的黑色相机拍照。有一件事颇为出乎林春意料之外的,就是那班拍照的龙友并不是一脸色迷迷的下流样子的,反而专心致志,那模样说不定比考试答题时还认真。 也许他们全部都是被陈秋的美所吸引过来的,就像花朵的蜜吸引蝴蝶蜜蜂来采蜜那般自然。林春不会说他们下流,因为他自己都是想看陈秋的美才来的。 林春喜欢美的事物,所以他爱读文学,那里有文字的美。在街上逛,他也能看见各种事物的美:仰望街灯时,彷似有一颗光得发刺的明星朝自己飞过来,长长的单车径延伸到无限,好像在夜晚街灯的照射下,如一条妖嬈婀娜的金蛇。仰头,交映婆娑的枝叶遮盖着天空,街灯的光从叶隙间漏入,好似洒上了一大把金粉般。 只有在欣赏美的时候,林春才能忘我。他忘了自己只是一个叫「林春」的书呆子,忘了自己每天都要上补习班和学琴,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他只是一个纯粹的欣赏者,和各种美丽的事物作一种精神交流,他的心会跳,扑通扑通,林春觉得自己介乎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去到一个出神的境界了。 陈秋的眼睛,是林春最爱的一双眼睛。但林春从来不会想要佔有这一双眼。比如说林春也爱梵高的画,但从来不会想着日后要花千金买下那幅画,他只是享受看见美时、那种彷彷佛佛的出神境界而已。 「莲蓉月,来了多久?」在林春出神时,陈秋已经拍完照了,林春回神,只见那些龙友正一边收拾设备,一边打闹寒喧着,都是这个年纪的人而已。 近看陈秋,果然又别有一番美态,林春心想。他定是在cos武则天,那眼角、眉梢略勾上去,勾出一股霸气的艳丽,而陈秋本来就是一个男生,他的英气和着这妆容的艳丽,中和出一股非常切合女王的气势。那双桃花眼原来挺有杀伤力的——林春心想。 「我也不知来了多久,一上到来,我就忘了注意时间,现在到底是几点我也不清楚。你要去卸妆吗?」林春说完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人还真的自那晚之后,就「双黄莲蓉月」、「莲蓉月」的那样胡乱叫他。不过算了,林春默然想着,称呼亦不过是一句而已。 「哈哈,瞧你的语气,难不成是被我的模样迷住了,所以才没注意时间吗?」陈秋朗笑,现下的外表虽是个女生,可笑起来分明就是一个粗鲁的大男孩。 林春也懒得反驳,更何况陈秋的话也算是真的。这时戴志拎着已收入袋的大相机经过,也忍不住呆了呆:「这不是书kai子吗?啊,不,我是说林春。你怎会摸上这大厦的,还是说是秋秋……不,陈秋叫你来的?」 林春心想,这戴志光说句话,便让人觉得他脑袋不好了,错漏百出。是的,班上的人背地里都叫林春做「书kai子」,在读音上是由「书呆子」演变而来的。「kai」是香港人的用语,意指傻子,kai子也就是傻子,不过林春对于称呼这种事,一向看得很淡然。而「秋秋」这个名,那晚那些拍照的人都是这样叫陈秋的,也许是他的艺名吧? 陈秋以肘子撞了撞戴志,嘻皮笑脸地说:「这小子,就叫你在外人面前别叫我的网名!叠字……怪噁心的,我本来的网名只是单一个字『秋』,都是网上那班白痴将我『暱称』作『秋秋』,才害老子我冠上了这么一个女人名字。」 「哎,有什么关係呢?反正你就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几分。」戴志比陈秋和林春还高上一个头,他往陈秋的背大力拍一下,说着:「总之呢,我就不陪你们玩啦,我要回家交人呢,老母烦死了!」 「滚回家踢足球吧戴志伟!」陈秋也拿戴志的名字开玩笑,「戴志伟」这花名跟了戴志十年了,而戴志本人当然不是踢足球,他擅于长短跑,以及其他田径项目也行。 林春知道,那戴志定是因为不想跟他相处才落荒而逃的。其实林春的性子不惹人讨厌,只是他终日面无表情、板着脸,又只肯对着书本,才令人误以为他是一个傲慢的人,事实上他只是没想过原来人是需要交朋结友而已。 等陈秋在一角下过妆、也换回普通的t恤牛仔裤之后,除了林春,别的人都走光了,陈秋本人也觉得挺奇怪的,想不到林春竟肯等他,还等了这么久。他过去拍拍林春的肩,林春也只是比陈秋高上几公分而已,而且因为身材瘦,所以看起来跟陈秋的身段差不多。 他们结伴下楼,一直没人开口,陈秋本来以为林春是对自己有兴趣才会来,可见林春还是一块木头似的,又不似是对他有意思,一时之间陈秋也猜不透林春的用意。于是他忍不住问:「你平时也对cosplay有兴趣吗?」 「没有。」 「那你定是常看漫画?例如那种专sell宅男的萝莉漫画,什么『妹妹才不会这么可爱』、『腹黑妹妹控兄记』之类的?」 「不是。」林春抬起眼皮,不知是因为他本身就眼形细长或是怎样,那种斜睨过来的样子带着一份温文、以及自然流露的轻蔑,叫陈秋看了就一阵气愤,上次中秋节他偶然碰到林春,就是见着他这种眼神而感到一阵怒火攻心的。 「不爱看漫画也对cosplay无兴趣,但还主动来这里,那么说优等生不是为了打发时间,就是因为对我这个人有意思吧?另外,我自己也有修文学的,文辞简洁是一件好事,但优等生每次只答我两三个字,我不知道应该说你傲慢、看不起我这种不会读书的人,或是讚你惜字如金。」 林春扬眉,句句话都带刺,陈秋的个性果然并不如其外表那么温驯,思及此,他低笑,倒换陈秋愣住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书kai子林春也会像正常人般,温和地低笑。 5 林春本来的长相就没多出色,笑起来大概也只是平凡而已,所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陈秋好像一副看到世界末日的样子。他不禁收起笑容,摸摸脸皮,暗忖难道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奇怪? 陈秋死死的瞪大一双眼,倾前问林春:「怎么不笑了?我第一次见莲蓉月笑,笑起来还不错的,起码少了一份杀气,之前你捧着书时,那副鬼样子呢……简直像在额头上刻着『切勿打扰,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那般!」 林春毫不在意,表情又放松了:「我不在乎别人对我的观感。说话简短是我的习惯,并不是故意轻视他人,至于刚才你问我今晚为什么会来,我可以答你。是的,我对你感兴趣,但我不是同性恋,我只是喜欢你的样貌。」 「样貌?」陈秋冷笑,原来这书呆子也是一样,与网上的人无异,只单纯喜欢他扮女装的样子而已。原本以为书呆子平时读那么多书,人也一定比较有内涵,但亦不过是一个被外表所迷惑的愚蠢之徒。 林春没有注意到陈秋对他的印象忽然由好变差,忽然很想说一大堆话。有一种人平时沉默寡言,但却不停地思考,自己在脑中与自己对话,等到某一个特别的时刻,便一下子将话吐出来,不理对象是谁,他们只是因为话累积到一个地步,想尽吐出来舒一口气而已,林春就是这类人。 「我觉得你的眼睛很美,说得自大一点,并不是世人觉得美的事物,我就会觉得美。有一些同年纪的人喜欢动漫,说只有二次元的世界才美好,老实说,动漫中的女孩都是只有大眼睛、小脸、大胸部,一脸无辜引人犯罪的表情,可是却没有特色,换言之,是没有灵魂的。不只是动漫,就是真人也没有灵魂。例如那些『嫩模』(少女模特儿)一个个都是动漫女角的复製品,她们是在市场、在一个大环境之下应运而生。如果一个人的生存或一件事物的出现,是因为别的因素——比如是别人的需求、商业、甚至是父母的要求等,那么那个人就没有灵魂,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意志。」林春一口气说。 他再说下去:「人是应该为自己而活的,无论是hea是颓或是发奋,都是出于自己的意志,那才算是一个人。由陈秋你的双眼,我看到很多,所以我觉得你的眼睛是我所看到过最美的。你的眼很复杂,面对任何人,包括你现在看我、以至是之前看戴志的时候,你眼里都有一种傲慢与不耐烦,脸上明明堆满好看的笑容,好像一个愤世嫉俗的人硬要戴上一副小丑面具。在cosplay时,你眼中有陶醉、自满,有时看起来又像是别人的眼睛般,灵魂彷佛出了窍。那么,你知道当你自己一个人静坐在课室时,你的眼睛是怎样的?」 陈秋敛起笑容,停下脚步,拉着林春的手但并不使劲,沉声说:「是怎样?」 林春对于自身的一切都不在意,纵使陈秋一副快要对他动手的样子,他还是没有一点危机感,说:「寂寞。你的眼睛很黑、很深,黑得容不下任何人的影子,但是你又不自觉地左顾右盼,希望有一个人来接近你。可是,当戴志来了之后,你眼里又盛满傲慢和不以为然,所以我常想,到底要哪种人来接近你,你眼里才会有快乐、满足这种感情呢?」 「那你又如何?」 「我?」林春愣了愣,这才发觉陈秋的眉皱得死紧,两眼闪着火星,凌厉地射向林春,而林春自己的手腕泛起一阵痛,想是陈秋的指甲陷入了他的皮肉,他下意识想甩开陈秋的手,却无法挣脱,林春无奈地说:「你没头没尾地问,我怎知道要如何答。」 「我是说你自己的眼睛。那你,又会怎去评价你自己的眼?」 「什么?我怎知道我的眼睛是什么样,我又不是分分秒秒都照着镜子。」 陈秋的眉头渐渐松开,慢慢放开林春的手。两人又无话可说,沉默走着,直至出了大厦,二人将要分道扬鑣,林春一言不发地转身,却又被陈秋拉住他的手,然后听见陈秋说:「等等。为什么你偏就要看我的眼睛?比我长得美的女生,学校里多的是。」 林春转过头,无言地静静看住陈秋,好半晌,他托着下巴,以一副鉴赏艺术品的口吻说:「因为我从未在你眼里看过真正的满足,只有负面的感情,而那些女生眼里却经常只有白痴的笑意,没有别的东西。我喜欢负面的感情。因为若要產生负面的感情,尤其是挥之不去的忧鬱,那必需要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以及许多种不同的事情,才能浸淫出忧鬱,较之快乐,这种负面的感情不是更琢磨的价值吗?」 「难道你就不喜欢速食的乐趣吗?」陈秋感到心中滋生出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好似在漫漫无边的大海中,忽然发现了一个水泡;好像在沙漠上忽然见到一株绿意盎然的树木。他要紧紧抓着林春,更仔细去看。 林春任由陈秋抓住他,他见到陈秋忽然一副很着急的模样,忽然有点想笑,于是也就真的笑了:「美,是耐人寻味的。」 陈秋骤然放开林春,好似甩开一个烫手山芋似的,别过头,冷静下来,抬高下巴骄傲地说:「怪人。对着一个同年纪的男人说着『美啊、美啊』的,难道就不感到难为情吗?而且你说我眼里的感情……哈,什么寂寞、什么自满、傲慢,一副读透了的样子。听你的语气,好像无平日就不停注意着我,说得好听是关心,难听一点,这就算是一种骚扰、是变态。」 林春忽然一脸茫然,他不明白话题怎会忽然转向「骚扰」、「变态」,是以久久没有回应。陈秋看见他一副痴儿的样子,就忍不住拍拍林春的脸:「喂,回魂了!」 「不好意思,我因为不明白你的话才忽然发呆。我从来没想过『变态』的问题……与其解释,不如我来问你:你觉得在罗浮宫赏名画的人是不是变态?」 「哈?那当然不是。」 「那在艺术馆看大卫像、对住《维纳斯的诞生》上、维纳斯的裸体讚叹不已的人,又是不是淫贼?」林春一本正经地问,陈秋迅速摇摇头。 林春拋下一句话:「那我就不是你所讲的变态了。」然后两手插着衣袋,徐徐远去。 陈秋留在原来,直至林春的身影渐远,他才仰天大笑,笑得不能自已,还蹲在地上,眼角飆出泪花,直至笑到喘气、无力,他才止住笑,自说自话:「他竟然将我等同于艺术品,我该感到高兴还是什么呢?莲蓉月……好一个莲蓉月。」 原以为林春这书呆子满脑子都是读书,想不到对于美却有一番执着,甚至认为他陈秋符合「美」这一个字,又胡说什么眼睛、感情……陈秋又想笑了,他好似从未遇到过一个像林春一样奇怪的人:沉闷的外表、变态似的观察习惯,却有着一腔浪漫情怀……这组合算什么! 林春、书呆子、书kai子……想来想去,陈秋还是喜欢叫他做「莲蓉月」。 6 中秋节已经过了一个月了。班上的人觉得陈秋和林春是愈来愈奇怪了,因为他俩走在一起了。所谓的两个「属性不同」的傢伙竟能走在一起,当中最是惊讶的不是林春自己,而是陈秋的「好友」——戴志。 有一次小息,林春在半推半就之下被陈秋拉到饭堂吃东西,那时戴志也在。应该说,在班上,戴志和陈秋算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可是,即便如此,戴志的朋友圈子还是十分广阔的。男生和女生是不同的。 女生的话,假如某小圈子的领袖讨厌起一个人来,便会呼朋结队地说:「喂,我看不顺眼某人,你们谁也不要跟他做朋友!」然后就使那个可怜的女生被眾人杯葛。然而,男生是不屑于做这种事,不知道说他们比较单纯还是不拘小节,他们会觉得自己跟谁做朋友,是自己的自由,我喜欢跟甲做朋友,朋友乙不喜欢的话,那是他小家子气,像个女人一般彆扭。 更何况戴志是田径队的队长。上至中七,下至中一,只要是田径队的人,他就认识了,而且花上一天左右,就能够新认识的人勾肩搭背,一副好哥儿们的样子。陈秋有次跟戴志在某一层楼的走廊走着,戴志那傢伙几乎跟迎面而来的所有人都挥手、打招呼:「啊,很久不见了,怎么这么久不来练习,你要死了你!」、「喂,那个谁……啊,我记得了,今年才进田径队的新生!怎样,练得辛苦吗?哈哈,要不然你以为校队好混啊……」 陈秋看着这样的戴志,也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为什么这一种粗神经、朋友又多、精力过盛的傢伙,会跟在他这个人身边呢?有次陈秋问戴志说:「你真的这么喜欢我的女装扮相吗?」 戴志收起那大咧咧的傻笑,正经地说:「怎么说这种话?我喜欢摄影的事,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者,只是交个朋友而已,用得着这么严重吗?」可惜陈秋始终不明白,什么是「朋友」,以及朋友有什么价值。 后来,在中五那年,由于戴志的成绩实在太差,要通过会考、返回原校升读,那更是不可能的事,陈秋那时见戴志面带灰败的死相,便开口说:「你要找人补习吗?」陈秋也不知为什么他会救戴志,可能是看在戴志自中四开始、就为他拍照的份上,那次帮助他就算是报酬了。 于是陈秋当时叫他那读大一的哥哥——陈心,为戴志补习,象徵性收了颇低的费用。也许人在绝境时真是潜力无限,或者是本就聪明的陈心很有办法,结果是戴志在会考刚刚好考到19分,顺利过关,升回原校读中六。自那之后,戴志就感到自己和陈秋的友情「更上一层楼」,几乎事无大小都会预陈秋一份,只是他始终无法逼陈秋参加班会活动。 陈秋也不算讨厌戴志,当然也不算喜欢。只是,他觉得自己一个人待在班上虽是逍遥自在,但看见四周结成小圈子,心底还是有一种酸味,他始终未能达到完全洒脱的境界。他会想:无论是谁也好,是人、甚至是一条狗也好,如果能坐走过来对我说一两句话,或者朝我吠几声,那至少证明我还未完全变成透明。 这时候,来的人总会是戴志。戴志讲的话几乎都是无内容的:摄影、运动、田径队的新人、一些难听的垃圾歌、甚至是动漫、女优和小电影……陈秋就像听着mp3温习的学生,没在意歌词的内容、连听了什么歌都不记得,但耳畔至少有一把声音陪着自己。 林春第一次加入戴志和陈秋时,戴志握着吃到一半的热狗,细细吃着,不时瞄一瞄低头看书的林春,大气也不敢喘一下。陈秋见平日聒噪多话的戴志忽然沉默,也觉得有点得意,所以不时也会拉林春下去饭堂。 「……你都在看书,不厌吗?」戴志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你天天吃饭喝水去厕所,会闷吗?」林春眼也不抬,反问道。 戴志见林春肯理会他,胆子便大了一点:「你是不是觉得跟我这种成绩不好的笨蛋讲话,只是浪费时间,所以才每次都捧着书下来饭堂?」 林春的眼光离开书本,几乎是茫然地说:「看书只是打发时间,与我的态度有何关係?再讲,难道人非得要透过挥手、笑容和说『hi』来表示善意吗?那也未免太肤浅了,戴志伟。」 戴志听到林春叫他花名,一时呆了呆,一副下巴脱臼的样子,然后才捧腹大笑,忽然情绪就高涨起来,不停拍着林春的肩,大声说:「笨蛋!白痴!所谓的全级第一名原来只是个完全不会看别人面色的呆子,哈哈哈哈!!!」 自此,戴志也将林春包括在他那极庞大的朋友圈子里头了。就算与陈秋和林春一起吃饭,也不会感到不自在,还是肆无忌惮、巴拉巴拉地说着一大堆无人会听的废话。林春偶然也会听一下,陈秋则是几乎完全发梦,只会有时回应几句「哦」、「是啊」、「真是白痴」。 「说起来,」有一次,他们三人放学后一起离校,戴志忽然想起了什么重要,那总是上扬的粗浓眉认真地蹙起来,他煞有介事地小声说,好像说什么秘密似的:「今日我家没人,你们要上来吗?」 林春第一个反应是:我没事干嘛要上你家呢?可他惯性地沉默,懒得说话。陈秋摆摆手,一脸厌倦地说:「又是上去看你那堆陈年小电影吗?都不知看过多少遍了,来来去去都是那四五套,你不厌我都厌了。」 「你这算什么话!有男人会看a片看厌的吗?你还算是男人吗,陈秋!更何况我那四五套小电影可是精品中的精品,经典中的经典呢!喂,书kai子,你也别假装正经了,一起上来看个饱吧!」戴志紧紧箍着林春的脖子。 林春好像闻到垃圾的气味似的,因为一种忍受不住的厌恶而皱紧眉,甚至脸容也有点扭曲,他的样子像要吞了一碗苦涩至极的廿四味:「免了。我从来不看小电影。」 戴志的口张得大大的几乎可以塞一隻鹅蛋入去,他简直想给林春一拳,问他是不是在说梦话,戴志怔怔地问:「为什么不看?」 「那玩意毫无美感。讲到美的话,我比较推荐你去看文艺復兴时期的作品,尤其是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达文西的作品,当中有不少美丽的裸体,比小电影好多了。而且,裸露亦不等如美,有时候若隐若现的更具诱惑力。另外今天我要去英文补习班,先走了。」 林春看也没看戴志和陈秋,逕自走去车站乘车去补习社。 陈秋噗一声笑出来,戴志则是勉强回神过来,一脸困惑地说:「我刚才是不是听到什么『文艺復兴』,还有米不知什么的。是我听错吧?我可是在讲小电影的事,什么时候拉到去歷史的?」 7 那晚,林春补习过后回家,已经是夜晚九点了。林春每星期有三天去补习,全是补英文,不过是去不同的补习社、找不同的导师。但是,说就说是导师,但林春一直觉得自己像是自学英文一般,因为导师都不是「真人」。 不是真人?那是什么?机械人吗?不,是比机械人更不堪的东西——录像。假如导师是机械人,那它至少会立在你面前,当你出声、举手,它会有反应。但林春和大多数不富有的屋邨子弟一样,都只能上真人录像的补习课,也就是每次和一大堆人坐在一起,看一早就录下来的vcd。 林春不知道那群导师有多高、身材是怎样,因为他没有真正见过那些「补习天王」的真人。每一次,他们都只是出现在录像上,说着一些生涩又不好笑的笑话——时下香港人称之为「烂gag」,总之就是一些为了顾及气氛,而硬挤出来的烂笑话。一般是导师负责「搞烂gag」,然后就由导师的助手说:「喂,又搞烂gag,个gag好烂囉!」然后全部看录像的学生就会笑成一团。 实际上,林春根本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笑。有时林春在家见到林母一边看电视,一边笑个不停,也觉得很纳闷。有什么好笑?那些电视上的演员、录像上的补习天王,全部都不曾在你眼底下活过,我们所见的唯有他们的影像,连他们有多高、身上的气味是怎样的,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却可以为这些人而大笑,但每当我们对着家人、丈夫或是澌渐长大的儿女,却是一脸冷淡,不要说笑了,连话也说不出一句来。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而那些手下有千万学子的补习天王,学徒远比孔夫子当年「化三千,七十士」要多,现今,他们可是「化n万,n百a」,手下数以万计的人,而那数以万计的人又在会考、高考这些公开试拿了千百个a回来,到头来这些「补习天王」竟然居功至伟。真是奇怪,事实上这些人只是一味地拍录像,有时也搞一些格外昂贵的真人补习班,但事实上他们大多从来没有改过学生的作文,一篇也没有。 相反,那些在学校做得天昏地暗、平时忙着改功课,一年还要改四五次卷的全职老师,却几乎是完全被世人遗忘。因为林春只听过出名的「补习天王」,但从没有听过哪个正正经经、务实地干的全职老师也有出名的一天。于是学生到头来考到a了,便向连锁补习社申报,对那些教自己的全职教师隻字不提。 忽然,每一个a的诞生,都好像是由那些「补习天王」所缔造出来,林春觉得这个结果真是荒谬到极点。但他自己也是参与这运作的其中一员,抱怨归抱怨,他还不只是「成绩好就可以,哪管是『补习天王』或全职教师,谁帮了我,谁就是皇帝」……有时,林春对这样的自己极端地鄙视。 每当林春去过补习,他就会有这种略为鬱闷的心情。林母没有等他一起吃饭,只是将饭菜放在饭煲中暖着而已。林春踏入那狭小、甚至一个房间也没有的家,脱下黑鞋、放下书包,便听到林母夸张的笑声。她正窝在沙发看电视,林母大多是日间工作,大约七点左右就下班了。 林母就算听到开门声,都没想过向门口望一下,林春也习惯了。林春的活动区就在门口旁边,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家是没有房的,林母的床就和林春的床隔了一道小路而已。在床的再后面,就是所谓的「客厅」,放了沙发、书柜、储物柜连鞋柜、电视和钢琴,电脑在林春的书桌,最后是窄小的厨房和浴室,当然没有浴缸。 林春不能够说他妈是一个坏母亲,因为他的母亲为他供书教学,明明每个月的生活都很拮据,他的母亲还是有办法将那像金粉般微小矜贵的钱,一点一滴的储起来,每年为林春添置一些物品:一个价值六百元的老爷手机(註一)、型号虽旧但还能上网和处理文书的电脑、一部有些走调但还能弹的三手钢琴、还有一系列参考书,以及一些林春骗他妈是参考书、实际上不过是一般文学小品的间书,少不了还有字典和补充练习。有不少物品,但是这里头,真正属于林春自己的并不多。 应该说,这些物品之中,林春真正发自内心想要拥有的,其实很少。他的生存,也不过是为了母亲的希望。母亲希望林春「有出息,将来等个衰佬知道后悔,我地唔可以衰比个死佬睇」,那个「死佬」就是他那不学无术、只会饮酒玩女人的爸爸。想来,父母从小离异,此后林春就一直没见过爸爸,也不知道那人是否仍然活着。 林春往厨房,打开饭煲一看,是白饭和豉汁蒸排骨。说是排骨,不过几乎每一块都是肉,就算有骨头,都是一小片骨连着一大块肉,他知道一定是母亲自己吃下那些骨多于肉的排骨了。小时候,林春看见妈妈只爱吮骨头:没多些肉的排骨、猪骨、田鸡的软骨、鸡骨和鸡爪子,他曾问过母亲:「骨头好吃吗?」 母亲当时一边吮鸡爪子,一边说:「我做女的时候(註二)只爱吃肉,后来做了人家的妈时,就突然爱上吮骨头,因为女人做了妈之后,口味就会改变。」 小时候的林春果真相信母亲的话,现在他才明白这番话背后的意思。思及此,林春又忽然感到自己是被爱着的,就算母亲只是想林春日后「有出息」才花这么多苦心养他,他也认了。在这个世界上,林春觉得每个人都像未孵化的小鸡般,生存在看似脆弱、其实坚硬的蛋壳里头,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破壳而出。在无边的等待中,如果有母鸡朝自己的蛋壳啄一下,那活在里头的小鸡已经会感到很温暖了。 因为还有母鸡期待自己能破壳而出,就算自己看不到,还是会记起,身边有一隻伟大的母鸡为了能孵出小鸡,每天都会以体温暖着那尚未孵出小鸡的受精卵。 洗过澡、吃过饭,林春就窝上床,并拉上布帘。由于这个家是没有房间的,所以林母的床和林春的床各自围上了一条布帘,拉起来,就像一个小小的房间般。是的,一个没有房间的家是很难缔造出什么秘密来,但这两条布帘就成为了秘密的温床。 例如林春不知道林母的钱放在哪里,不知道她在工作上碰到了什么,不知道她那天的心情如何,而林母也不知道林春唸什么书、修什么科,不知道林春正与陈秋和戴志来往,不知道林春在中秋节那晚买了一盒双黄莲蓉月饼,然后上天台企图自杀——那一晚,当林母看到林春的自杀短讯时,林春早已回到家了,林春简单地说:「我和朋友闹着玩而已。」林母之后就无再多问了。 然而,两条布帘的威力就这么大吗?两条布帘就能够產生出这许许多多的秘密吗?但无论是林春或是林母,都从来不觉得他们对这些事有责任。 林春是很少用电脑的,因为他寧愿要一方可供独处的私人空间。一滚上床,正打算打开书温习,便听到手机响起短讯传来的叮叮声。 註一:老爷手机,广东俗语,意即十分旧型号的手机。可以将「老爷」二字冠上任何旧產品,比如说是「老爷电脑」等等。 註二:「做女的时候」,广东话作「做女个时」,意指少女未嫁人的时候。 8 那手机的叮叮声虽然十分之微弱,但却使林春吓得心脏剧跳。短讯。平日,林春只会用手机跟母亲报告:补习完了、现在回家,或者母亲跟他说:「我今晚要迟回家,晚餐你自己搞定」,除了母亲,没有人会用手机来找他林春。 林春颤着手打开手机的盖——他用的是对摺式手机,在现在这个touchmon当道的年代,对摺式手机已被视为上一个年代的產物了。里面果真显示了一个新短讯,林春以不熟练的手势开了那短讯,一看,原来不过是这个月份的手机帐单。 那一刻,他的肩垮下来了,紧绷的肌肉松下来,好像虚惊一场。他咬咬下唇,把手机合上,随手掉到床的角落,又打开歷史书温习,明天有一个小测。 直至那晚临睡前,林春拿来手机以调校闹鐘,那时他才看到收件匣又有一项新短讯,他不抱有任何特别的心情,打开一看,却发现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号码,内文只写着这么一句话:「你真的从来不看咸片(註一)?」 会是谁?林春想,啊,对了,前一两天戴志吵着说:「喂,书kai子,原来我没有你的手机号码!奇怪,我跟你同班也是第三个年头,原以为班上所有人的号码都在我掌握之内,竟然漏了你这条漏网之鱼!嘘!快点从实招……来呀……」戴志的语气好像唱粤剧般,依依呀呀好不吵闹,林春怕烦,所以就说了自己的号码出来,陈秋那时也在旁看好戏。 「会问这种事,大概是戴志伟吧。」林春想,于是他回覆说:「无。我没必要骗你。」 隔了一分鐘左右,又有新的短讯:「你该不会连自慰也未试过?」 林春眉一皱,戴志就爱开黄腔,平时吃饭,也毫不讳言地大大声声讲着,什么女优的表情最「入肉」(註二)、看过什么类型的咸片等等,他一脸理想当然地说:「男人,有哪个是不好色的!你说,有哪隻猫不吃鱼!」偶有老师经过,女老师会说:「混小子,大大声声在学校讲这种事,也不知羞!」 男老师就会说:「老师也年轻过,我不会说什么的,不过那种玩意看多了也不好,总之你自己看着办吧!你好歹是本校第一精英运动员,不顾精力问题,也顾一下形象吧,低年级不少女孩都偷偷爱慕着你啊!」 不过无论是女老师或男老师,他们对戴志都是包容的,而且也满喜欢这一个傻气又活泼的大男生。 林春犹豫了一阵,回覆说:「是。那又如何?」 然后他校了闹鐘,关掉手机就睡了。林春并没有说谎,他的确是从来没有试过自慰。他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性需要。 这家里没有房间,所以就算他要做这种事,也只能在浴室中,基本上要瞒着母亲也是件难事。再者,林春并不记得自己有试过什么是性衝动,尤其是他看见人的肉体并不会感到兴奋,无论是女的或是男的。 他没有看过小电影。记得少年时他逛vcd店,里面的确有相当多小电影。明显是盗版,一片只售十五元,全都是日本小电影。那些名字真是蠢到家,什么「禁室陪慾」、「禽兽男老师」、「女子高校的淫乱派对」等等,单从名字也能想像得到的、没有内容的东西。 不过是一男一女性交,为何能变出这么多花样来?明明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为什么要去包装、要弄得更复杂?林春觉得,性是一个伟大的存在,并不是随便可以做的。 曾看过一个希腊神话。在远古时,人类最初的世界是「黄金时代」,河里面盛着美酒和牛奶,人们受到诸神的宠爱,不需要做辛苦的劳动也有饭吃。然后是略差于黄金时代的白银时代、至到青铜时代,及至最差劣的黑铁时代。 宙斯看见世上有如野兽的人类,他愤怒了,于是使洪水氾滥,夺去世人的命。只有一对善良的夫妇乘船浮到山上,倖免于难。他们眼见世人全亡,均伤痛不已,这时,神的声音传来,教他们要蒙着双眼、赤裸身子,将母亲的骨头丢去后方,那人类就会重生。 他们想了很久,终于想到「母亲的骨头」,即是石头,因为大地就是人类的母亲。夫妇俩依着神的旨意,把石头丢向身后,然后石头化成肉身,人类得以繁衍。 这一个神话可以说是林春在性上面的啟蒙。人类的性行为是为了诞下后代,并不应该是骯脏淫乱的。神话可说是有性的象徵,因为夫妻都是赤裸身体的,但他们所背负的不是一己的情欲,而是整个人类的存亡,这一种性行为可说是严肃的。 文学里的性、画里面的性,无不带有一种艺术意味与严肃,林春也时常因为那种悲壮与伟大而心悸。他想,他永远不可能拥有这一种性行为,所以他去欣赏、去膜拜,而从来没想过去做那件事情。 但这一种话要是跟戴志说了,也只是对牛弹琴。并不是说林春歧视读书不成的人,他只是觉得无必要刻意去跟另一个人,讲一些不属于那个人的世界的东西。如果是陈秋,或许林春会说的。 他觉得陈秋和戴志是全然不同的两类人,当然,他自己和陈秋也是不同类的人——那时林春是这样想的。林春看着陈秋时,既觉得他很陌生,但亦不太难懂。只是,因为他全然不知道陈秋的背景,所以才觉得他有点神秘。 也不是第一次听到陈秋玩cosplay,以及有一个叫「秋秋」的网名,但林春从来没想过要上网搜寻关于陈秋的事。照片是失真的,只有在现场真正看着陈秋的cosplay,才能够看清楚陈秋那一刻的感情。 有时候他看来一点都不享受cosplay,成为驻目焦点也没有快感,陈秋只会空洞地望着没有星子的夜空,不知道在想什么。然而他的眼睛一对上闪光灯,又骄傲地上挑,好像将世间俗人的脸孔都挤出眼睛之外,对了,那种气势,是一种君皇的气势。 「会当凌绝顶,一览眾山小」、「登泰山而小天下」,伟大的君皇同时也是孤独的君皇。睡不着觉的林春彷彷彿彿地将陈秋和秦始皇连在一起。如果有前世,说不定陈秋就是秦始皇。陈秋未必有始皇的才能,但是那种极欲`开拓的欲望、那种陶醉于自己的功业、醉心于被人崇拜的感情,两人是共有的。 他们都不在乎世人,但又很希望能有人来关注自己所做的一切,到有人来到他们的身边,他们又从不会珍惜,只是习惯于被人观瞻。世人,于他们而言就好像一杯白开水,饮起来不觉得味道好,但若是完全缺乏,生活又少了非常重要的一环。 所以陈秋才会高调地扮女装、cos女人吗?林春悠然睡去。 翌晨,闹鐘响了,林春半带睡意地关掉响闹声,不意又发现收件匣有一条新短讯,写着:「幸好你没有边想着我扮女装的样子边自慰,也安心一点。」 註一:咸片,即是小电影。 註二:「入肉」,广东话同「肉紧」,在这里意指女优的表情比较激烈、认真,如果说「某套戏的内容很入肉」,则大约指那电影很到点、几乎碰到底线。 9 回到学校,第一节课便是歷史小测。测验的形式是写一篇essay,简单来说就是就着一个论题去写文章,大概长约三页单行纸左右,每一行都得填满字,只有段落之间才隔行,大概以五十分鐘写一条essay。 这天测的是俄国史,题目是「为什么沙皇政权能度过1905年的革命,却无法度过1917年的二月革命?」 本来对于林春而言,俄国的事怎样都没所谓,不过现实是:在香港的现行旧教育制度与旧课程之下,他有必要熟知俄国的事情,不然考试时就答不了题,答不了题就考不到a,考不到a就升不了大学。所以他作为一个香港人,亦要熟知俄国过去的歷史:沙皇政权有多垃圾、尼古拉二世这优柔寡断的白痴君主居然让一个不学无术的魔僧专政十年、俄国内部明明一团糟但还要淌一战这次混水,真是泥菩萨过江;然后国内的布尔什维克党、孟雪维克党又是怎分裂,社会革命党的人在1906年就暗杀了三千个高官…… 这些史料他都得背。讽刺的是,他连香港社民连、公民党等党的党员在做什么,也搞不清,只是记得那社民连「三杰」在立法会上如何闹事、向主席掷香蕉。大概香港学生就是这么畸型,自己生活的世界发生什么时还懵然不知,但对于遥远的俄国、欧洲、东南亚等地方的歷史,却背得滚瓜烂熟,如数家珍,只为得到一个好分数。 所以老师经常批评学生只懂学习,但没有营生技能又不关心新闻,继我说,要让学生关心新闻,就应该将「新闻」列为一科,给他立一个「新闻科」,一件事只有与分数、前途掛勾,学生才会关心。就连平时做一份功课,学生也会先去想:「份功课计唔计分嫁(註一)?唔计分的话,求其(註二)做都得啦。」 政府还不是白吃饭的,林春想,果不其然香港推出了「通识科」,差不多就是「新闻科」的性质,常考学生的时事。但由于考时事,意味着课程十分多变而且不稳,到头来做得像只牛一样的,又是那名不经传的全职教师,出名的依然是学生救星「补习天王」。结果,要学生关心时事的是老师,而骂通识科、骂教育骂得最厉害的,不又是老师,林春想着就有点想笑,真是滑稽。 结果那条essay写了什么,林春也没有印象。陈秋最近上歷史课时,都会坐在林春旁边。是这样的,在香港,大概有几万考生去应考会考,但能上中六的只有几千人。结果是中五时,一般学校都分四五班,每班各四十人左右,但到了中六一般只有文科、理科各一班,每班各三十人而已。 这三十人还要各自选修不同的科目,比如说有的修经济、地理、世史,有的去修中史、世史、文学,另外中英文科则是必修科,所以每个人一般读五科。林春是修中史、世史和文学的,而陈秋则是修世史、文学和经济,所以大多时候都跟林春一起上课。 到了中六,人本来就少,再因为各人选修不同的科,所以每一科修读的人数也不足二十人。而且中六生也年长了,老师也不会再搞调位那种玩意,多任由学生每一堂自由地调位,跟朋友一起坐,只要上课时保持安静即可。因此陈秋便开始坐到林春身旁,林春也不在意。 「做得很顺利吗?刚才见你好似摩打手般写写写,一秒都没停过,还写了整整四页纸。我只写了两页半就投降了。」陈秋打着呵欠,眼角掛着泪花,仔细一看眼睛有点浮肿,他揉着泛有血丝的眼,含糊地说:「睏极了,每次cosplay之后都很累,根本没那个心情温书,刚才只是将上课所听到的大致写下去而已。因为化妆品多多少少也入了眼,一眨眼就痛,不太舒服。」 陈秋又揉眼睛,用力之深,好像手指都挤入眼球、要将整枚眼球挖下来。林春看着就感到不舒服,对他来说,眼睛是很重要的,说眼睛是五官中最珍贵的也不为过。如果没了眼睛,就不能够轻易发现美的事物,那么活着,就没有意义了。 「用纸巾。」林春给陈秋递上一张雪白的面纸。陈秋接过,然后林春才说:「我也不记得刚才写了什么,一边写一边想着些无聊的事。你应该能过关的,平时看你的考卷,虽然分数不算高,但每次都是比合格好上几分的分数,你要不是运气好,就是有一点天份的人,所以才能顺利过关。」 面对着陈秋,林春就会说较多话。因为陈秋是一个奇怪的人,如果林春只以一言两语回答陈秋,陈秋就会生气,因为他会觉得对方不尊重自己,才会乏于回应。为免又被陈秋说自己是一个傲慢的书獃子,所以林春渐渐说更多话,以免又惹陈秋生气。 「是吗?我想大概是运气吧,真的,有一次我去一处工业区私拍,在某一幢旧工业大厦前面拍了几张照,那时大概是下午两点左右。后来,我晚上回家看新闻,才发现那个工业区发生塌簷篷事件,塌的正正就是我拍照的那幢大厦,时间是下午的三点,正是我刚走了不久的时间。如果我走迟一步,搞不好就死在那里,之后也没机会陪你吃月饼和跳楼了。」 「但我倒不觉得你的运气比我好很多。」林春这么说,是他忽然想起陈秋的家庭也不完整,上次陈秋好像说过他的母亲死了,他的父亲亦很少理会他和他哥哥。但林春觉得自己不应该提起别人家庭的伤心事,所以就没再说下去。 陈秋又鬼鬼的笑起来,他不怀好意地笑时,笑声很奇怪,低沉压抑,带有一点磁声,好像从地底传来似的,不甚正经,犹如一隻妖精,陈秋凑近林春的耳边低说:「运气又有什么好说。来说一些更有趣的事吧,你昨晚的短讯写的……都是真的吗?」 林春有点意外,他当然不是意外那些短讯是陈秋发过来,这件事他今天早上起来已经知道。他是意外陈秋有记得他的手机号码。那时,他将号码说给戴志听,戴志还赶紧记在自己的手机里,怕会忘记,而且那八个数字也不是说容易记得住。那时陈秋虽然在旁听,却没有抄下来,之后他们三人在路上行了半个小时才分别,也就是说陈秋至少在那半个鐘之内,都没有忘记林春的手机号码,过后才能记下来。 当然,他亦有可能事后再问戴志,但这个可能性不高,要是陈秋有问了,戴志一定会在林春面前说:「呵呵,书kai子,你看陈秋多关心你,那傢伙还私下问我你的手机号码是什么!」但戴志却无说过这类话,加上以陈秋冷淡的为人,也不太可能会私下接触戴志。 「是,又如何?这句话我昨晚已经答过你。我不认为精虫上脑是一件有多光荣的事,所以,我也不以未曾试过自慰这件事为耻辱。」 林春稍为推开陈秋,已经小息了,在别的课室上地理课的同学都鱼贯进来,有不少人注意到林春和陈秋靠得极近,已发出一些曖昧的笑语。林春连书都未收拾,就逕自走出课室,到男厕去。他是第一个进入男厕的人,未几,有人猛然拉起他的手,把他推入其中一个厕格,并俐落地反手锁门。 林春一个天旋地转,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定睛一看,那抓住他的人果然是陈秋,他还挡着厕格的门,不让林春开锁走出去。 「你想玩什么。」林春竭力压低声音,他已听到外头不时转来自来水声、人声笑声、还有撒尿的水声。一时之间他倒不敢挣开陈秋走出去,若是让其他人看见两个大男生居然同处在一个厕格,陈秋还是全校人皆知的「公眾人物」,那后果多严重,林春不用脑想也知道。 註一:「嫁」字在广东话中可作助语词用,无意义,比如说「你这么衰嫁」、「现在的人这么冷漠嫁」,有慨叹或表示不满之意,亦可用于发问,例如「这件事是真嫁?」发音上扬,表示惊讶。 註二:「求其」,广东话,意指马虎了事,有些人亦会讲「求其是但」,意思亦一样。 10 陈秋闷笑着,他一扭身,转而将林春压上厕格的门板,并仍然抓紧林春的右手,他一条腿叉入林春两腿中间的位置,使林春完全无法挣脱。这时,林春才奇怪地发现,陈秋的身手居然不错,动作快捷不只,力道也比寻常的男生大,他思忖陈秋大概是学过一些格斗术,果不期然,就听见陈秋压低声音说:「我曾经学过一点柔道和空手道,一般拳脚无法伤我半分毫发。」 这也对,陈秋长得男生女相,自小在男生中的人缘就不太好,他的父母送他去学些拳脚功夫,倒也合理。林春早就放弃挣扎,某程度上他是个十分理智的人,衡量过他和陈秋的实力之差之后,他就已经没有挣扎,任由陈秋把他压住。 「不反抗了?莲蓉月。」 「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只是我明白,就算你要我做一些我不情愿做的事,以我的力气亦无法反抗,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挣扎,免得自己的丑态加倍呈现于敌人面前。」林春冷冷地说,话虽如此,他心中倒无半分恐惧,他料定陈秋不会打他,因为陈秋并无散发那种恃强凌弱的戾气。 「只是,我没想到你会蠢到这个地步。听见别人从来没自慰就感到好笑,然后强压着那人,对那人做一些无耻的事,再引以为笑柄,广告天下,这些是初中学生的所为,我想不到你一个中六生还会做这种事。看来是我将你看得太高了,陈秋。」 陈秋又噗一声笑了,林春唯恐他笑得太大声,赶紧捂住他的嘴,哪知掌心忽然被一坨湿热软滑的东西舔了一下,他飞快地松手,很难理解陈秋这种奇怪的行为,想往裤子抹去掌心的液体,但又觉得不妥,于是一隻手尷尬地悬在空中,五指也没有合拢。 外面已开始静下来了,小息时间只有短短的十五分鐘,现在距离下一节课大概还有不足五分鐘而已。陈秋的声量稍为放大一点,说:「我没打算对你做些什么,只是多少有点惊讶,才想稍为捉弄一下你。林春,你的形象还真百变。」 陈秋自裤袋掏出一包纸巾,掷向林春,林春顺手拿一张纸巾擦手,这时陈秋又说:「起初是书獃子,然后以为你是变态宅男,接着你又一副艺术家的口吻,现在你连道德家也扮了。从来没自慰过的男生?我知道你不屑于说谎,说起来这种事一点也不值得炫耀。但是,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人是没有欲望的。」 林春斜睨着陈秋,多少带有一种轻视的味道。欲望,为什么人人都要讲欲望?林春相信,欲望会蒙蔽一切美丽的事物,比如说清贫的作家一旦出名了,发财了,那原来的文气就会逐渐减去,变得庸俗,那都是因为作家有了对钱或对女人的欲望,所以才写不出具有灵气的清净作品。 这让林春想起近来看过的,一篇太宰治所写的小说,篇名他忘了,就只记得那是一个画家的妻子的独白,内容大致就是说她如何目睹丈夫在画坛上混出名堂,然后丈夫又沉迷于交际与他人的奉承之中,深深不能自拔,终于那丈夫堕落成一个俗物。 如果世界上没有欲望,那该多好,纯净的美就能保存了,所以有些画家只喜欢画美丽的处女,有一个画家甚至在娶妻之后、将要做爱的时候,看到那女人下身的体毛,才惊觉幻想破灭,此后就不再与成熟的女人来往了。 陈秋拍了拍林春的脸颊,倾前说:「现在,我看你根本是个毛也未长齐的小孩子。你连人具有欲望这一点都不肯承认,喂,你真的一个快将成年的男人吗?什么从来不自慰、什么追求美,你只是一个逃避现实的人而已。拜託你看清楚,现实根本就没有你所讲的美,我啊,虽然经常cos女人,但也不过是一个会长体毛、会长鬍子的男人而已。你这种人只适合去追动漫,只有动漫中的角色可以永远年轻,永远清洁,符合你所要的美。」 「不是这样的,你不明白什么是美。纯洁固然是一种美,但美是有很多种形式的。堕落的、平凡的、扭曲的、有缺陷的,或者好像你这一类,复杂的美。」林春的眼正正对视着陈秋的眼,彷彿只要他头再倾前,就能碰到陈秋的眼睫毛了。林春从来不怕与人对视,既然理亏的不是自己,那就无必要作贼心虚似的移开视线。 他看到陈秋那清澈的眼睛是黑中带褐的,紧拧着的青黑色的眉带着偏执。林春从陈秋的眼看到自己的身影,水亮亮的,就好似以一盆水为镜般,自己的身影就摇曳盪漾于那一片无边清净的水意,林春感觉到那种对美丽事物的爱慕感情激盪着,心,不能自已地猛烈跳动,他的感觉很矛盾,既想逃走,又不忍移开眼睛。 「你真的很天真。」陈秋笑弯了眼,轻喃:「为什么你这种书獃子会有如此天真的心思,不,应该说你的想像力之高,真的出乎我预料。我就开门见山了,我看不惯你这种脱离现实的人,什么『美啊』、『美啊』的,你真的觉得我这样的人美吗?哪里美了,我根本一点都不明白。」对陈秋而言,林春是一个奇怪的人,但却不令他感到讨厌。 老实说,他喜欢成为人的焦点,之所以会成为coser,高调地扮女人,不过是为了吸引一群对他感兴趣的人,以免自己陷于寂寞之中。然而,所有走过来的人全部是没有内容、乏善可陈的人,却使陈秋感到茫然。可一旦那些人走了,只馀他自己一个人活着,又忍受不了那胶着似的沉寂——那就像他留在家的感觉一样,也是半个人也没有,只有月亮,以及物质。 好不容易来了个林春。林春之于他,好像一本艰涩难懂的书,他无法分类这是怎样的一本书,不是歷史文学,也不是数理科学,又不尽是单纯的艺术书,然而林春这个人一出口,就一句句话正中陈秋的心,那一晚——陈秋cos武则天之后的那晚,他听着林春的一大串话,觉得很震憾,不知为什么长久以来,他最可耻的内在一面,都被林春这个书獃子说出来。 他的震撼,源自于那自以为高尚的偽装在一瞬间破裂、所带来的羞耻,但更多的是好奇:他想知道,到底林春有多善于观人,他好奇林春能够以这种艺术家般精细的眼光,将他「陈秋」这个人解剖到什么地步。 陈秋开始想找个方法,留住林春这个人。 陈秋说:「不如这样,你来教我什么是美,而我来教你什么是欲望,如果你比我先一步说出一个能令我满意的、对欲望的定义,那就算我胜,因为你是在我的教导下才能理解什么是欲望,所以应该归老师胜。反之,如果由我先你一步、说出一个令你满意的、对『美』的定义,那就算你胜。」 「胜出的人有奖赏吗?」林春问道。 「胜出的人到时才要求奖品,无论要求什么,输了的人都不可以反抗,必须满足胜方的要求。」 在林春回答之前,鐘声响了,下一节课已开始。 11 林春和陈秋私下订了个规则,为了教会对方什么是「美」和「欲望」,他们会不定时替对方「上课」,时间和日子不定,只要那一天大家有空又有心情就行了。不过,为了维护公平性,两人规定要梅花间竹地上课,你一堂、我一堂的,那么谁先来替对方上课呢? 「莲蓉月,这次就算我先让你一步,就用这个月世史科统测的成绩来决定胜负吧?」陈秋咧着嘴笑说,眼睛笑瞇着,里头的光芒使林春想起盛夏走在婆娑的绿树下,偶尔抬头所见到的、树叶枝条掩映的星星阳光。 陈秋一说这话,林春便知道这是一项诡计。陈秋平常虽然很少读书,但自中四开始,他的成绩却始终徘徊在中位分数,在必要时候又能上到高分,因为陈秋的资质应算不错,说不定能够在这次世史测验取得高分。况且,要是陈秋果真想让他一步,就应该选文学科的成绩来赌,因为文学才是林春的强项。 现在陈秋选世史科成绩,明着就是想让林春松懈,然后他再乘他不备,一下子取个高分,以取得第一次上课权。林春看在眼内,倒并无点破,也许是陈秋当时的笑脸太好看,让林春觉得自己就算吃一点小亏也没所谓。 中国人经常说,什么都吃,就是不能吃亏,但林春又不觉得是这样一回事。有时候人吃一下亏,也无大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再者,林春本来对这个游戏就不太认真,谁胜谁负又有什么所谓?「无所谓」——这是林春的口头禪,也是他的人生态度,什么事物在他眼中都是普通得像空气的东西,尤如一片片落叶,飘落在他的心湖上也击不出一点涟漪。 既然陈秋这么有兴緻,就随他而去吧。 结果是,林春在这次世史测验中小小的放水,不是说完全不去温习,只是相对于其他科,没有放太多时间下去。成绩出来,林春依然是中化科、中史科和文学科的榜首,至于世史科的榜首则是陈秋,相对于其他人的反应,林春却是毫不意外。 「你这小子!!平时一声不吭,还猛拉我去拍照,现在却给我拿个最高分回来!」戴志朝陈秋的后脑一掌拍过去,然后以一副怨妇的样子哭丧着脸说:「我啊,平时最有信心的经济科掛掉了,才拿了个第四,连头三名的边都搆不着!」 「其他科呢?」林春淡淡地问,陈秋一副得意的样子就好像一隻刚胜出斗鸡比赛的雄鸡,神采飞扬,眼睛流窜着骄傲与光彩,尤如灿烂的阳光,令林春觉得他个人的小小牺牲也是值得的。 「其他?地理还不错啦,算是中上分数吧,但文学就没办法了,不过总算合格。」戴志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林春有点意外,想不到此人平日专注于运动和小电影,又常说傻话,可成绩也算不错。戴志举起胜利的v手势,大笑着说:「哈哈!我可是心哥的高徒呢!俗语说:『有心哥,无甩拖(註一)』,要是我考差了,会坏了心哥的金漆招牌的!」 「心哥?」 「是我哥啦,叫陈心。会考那时,戴志根本就是一坨扶不上的烂泥,恰巧那时我哥是大一生,喜欢四处替人补习、打发时间,我便将戴志伟介绍给哥,叫我哥替他补习,一直到现在了。」陈秋一边吃着炸鸡翼,一边补充说。 「你哥人很好吗?」 陈秋还未答,戴志已抢先拍着桌说:「好!当然好!!长得好和聪明是不用说,就连人也很温和,有时我在想啊,如果心哥是女的,我就立刻追他要他做我老婆!可惜啊……心哥的人品比陈秋好多了,至少会用心听我讲的话,才不似陈秋,马虎回应几句就算。」 林春抿嘴一笑,这戴志伟人也不迟钝。不过有一种人只是享受讲话的乐趣,但求有一个生物坐在自己跟前,表现出一副在听自己的话的样子,那就可以了。小时候,林春看过一部无聊的片子,里面的女主角每天遇到不快的事,就会拿一个瓶子盛满水,然后对着水瓶以叫破喉咙的大嗓子叫出所有的不满,再将瓶中的水适数倒出去,这样就能了却一日的烦闷。也许戴志就是这种人,不在乎听的人的心思,只在乎有没有人肯听他的话。 「那真是不好意思,我从来没说过我人品好。那傢伙和我一样都是半斤八两而已,你对他认识不深,当然有讚无弹。」陈秋仰头罐一口汽水,戴志吃完手上的炸鸡翼,还嫌不够饱,趁小息完结前还有五分鐘,就跑去再买一个杯麵吃。 陈秋趁戴志离开在林春的手旁边轻敲几下桌子,轻笑说:「怎样?莲蓉月会感到不甘心吗?被我这个又懒又噁心的娘娘腔打败了,还是说你神机妙算,一早就预想到这个结果?」林春的心思,陈秋其实也约略猜到,林春当时若是硬要取得第一次上课权,就会提出拿文学科的成绩作赌注,但他并无这样做。 你可以说陈秋是一个狡猾的人,他是早知道林春有意让他,但仍然选择赌世史科成绩,而并没有装出一副君子的正直模样,改为赌文学科或中化科的成绩。林春放水,是他自己傻啊,他陈秋又有什么义务去维护公平? 林春微笑,翻着手上的书,说:「你喜欢怎样说就怎样说,结果是不会改变的,分数亦已经白纸红字的写在考卷上。这只是中六的第一次测验而已,如果你想让我感到不甘心,就请你在接着的考试和期末试加把劲,娘娘腔。」 「喂!你还真叫我娘娘腔?」陈秋扑上前,一把夺去林春的书,原以为又是什么沉闷的书,原来是柏阳写的书。柏阳虽然是近代的史家,但全无文人的酸腐,论史时语气嘻笑怒骂,叫皇帝做「淫棍」、叫妃子做「老奶」,叫文化做「酱缸」,还叫那些阿諛奉承之人作「摇尾系统」,令人看得很过癮。 林春眼也不眨一下,说:「是你刚才自称娘娘腔的。」 「难道你就不会说几句好话,讲:『陈秋,我从来不认为你是又懒又噁心的娘娘腔』,或者安慰我一下吗?」 林春无言地瞅住陈秋,空洞的细眼里写满二字:无聊。陈秋叹了一口气:「将来嫁给你的女人还真惨,搞不好那女人自怜说几句:『老公,我觉得自己胖了。』你也会说:『有自知之明就好。』然后就离婚收场。」 林春不想再听陈秋的废话,上前夺回自己的书,陈秋扯着他的衣领,小声说:「今天放学有空吗?由我来替你上课,跟我回家。」 林春一顿,想了一会儿,说:「随便你。」老实说,他对陈秋这个人也有点兴趣,说不定上去会见到他的哥哥。林春倒想看看,这两兄弟的眼睛是不是长得一概的美丽和复杂。 戴志站在小卖部附近狼吞虎嚥的吃完杯麵,嘴也未抹就跑过来,口中还含着一堆麵,含糊不清地叫他们一起上课室。戴志并不知道林春和陈秋之间的打赌,要是他知道了,必然又要参一脚,那可就添了不少麻烦。 幸好这天放学后,戴志也要待在学校练长跑,没空跟他们回去,于是陈秋便第一次带林春上他家。 註一:「有心哥,无甩拖」,在广东话中「拖」、「哥」押韵,「无甩拖」是口语,意指绝不会失败、胜劵在握的意思,比如说a君对b君的能力很有信心,a君就说:「今次有b君,这场比赛就实无甩拖!」 12 林春自己是住屋邨的,也就是公屋,是政府大批建筑、供草根阶层申请的房屋。他家大约才200呎左右,房间也没有一个,算是现代的家徒四壁,不过林春对于贫穷习以为常,他就好似一颗蚕豆,种蚕豆时,只需将豆放在一块浸满水的棉花,过几天,只要有阳光、空气,蚕豆就自然能够发芽,粗生粗养。所以只需要有基本的物质,林春就能生存下去。 当他这天到了陈秋的家,才知道生活原来真的可以这么奢侈——不,应该说,他早就知道这个事实,但想不到自己身边居然有一个这么奢侈的人活着,而这个人不久前才跟过他去跳楼,虽然最后也没有跳下去。 这样吧,我们称林春和陈秋所居住的地方为t市,就在新界区。香港分了三大区:新界、九龙和港岛区。港岛区算是最早开发、也最早繁荣的地区,在很久之前,1840年代香港初开埠,那时港英政府(也就是统治香港九十九年的英国政府)初开发了港岛的一些区域,就是那「四环」(地方名,是中环、上环、下环和西环),所以港岛区至今仍有不少具有英式风情的建筑,立法会大楼是其中一个例子。 而九龙,比港岛区繁荣得要迟一点。港岛区其实面积不大,而香港不过一弹丸之地,惨在地少人多,所以后来就开发了九龙区了。九龙区有不少旧区,有很多称之为「唐楼」的旧建筑,据说很有保育价值。 再到后一点,连九龙都不能满足人口需求,才陆续开发了新九龙区、填海,以及发展新界区,并在新界区开了十八个新市镇,总之简单而言就是将新界这块大土地划为十八个区域,而陈秋和林春他们住的t市,是其中一个早期开发的新市镇。 在此之前,新界区一直是农民和渔民的集中地,保留了很多原始的乡村风情,有人种菜、路上还有很多牛,当然这对于新一代新界人来说,已是不可想像的情景了。香港亦有所谓的「城乡差距」,住在港岛区的人,总认为新界区比较落后,陈秋的哥哥陈心上了全港数一数二的大学,居然有同系的人天真地问他:「你们新界那里是不是真的有牛啊?」 陈心当时认真地頷首,答:「你们港岛人居然连这种事情也不知道吗?我们那里只有轻铁(註一),连巴士都很少见,更不用提的士了。家家户户都种不同的菜或者养鸡养猪。牛吗?当然随处可见,我家就有两隻老黄牛了。每逢过节时,人们就会以物易物,比如用我家的两斤菜去换隔离家的一隻鸡,所以过节时光想要吃鸡吃猪就很艰难了!」 陈心说得这么夸张,但难得的是对方居然相信,看来对方也是一个脑中塞满草的有钱子弟,当然亦是因为陈心天生就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偏生他又是一个喜欢骗人的傢伙。其后那人不停跟人宣扬「新界人真的还在养牛种菜呢,还以物易物,有够原始的!」之后不消说,那可怜的紈絝子弟自被当为傻子。这些都是陈秋后来告诉林春的。 言归正传。陈秋和他哥陈心是住在t市中,一处颇为有名的私人屋苑,叫做独秀居的,下面连商场,里头超市、餐厅、书店、便利店一应俱传,交通也方便,不过离学校有一段距离,而林春的家则非常接近学校,只须走五分鐘就能回校了,陈秋则起码要走上二十分鐘才行。 陈秋的家装修得很美。地下泛光的淡蓝色瓷砖乾净得一尘不染,一踩上去令人感到好似踩上了蓝天。一开门侧身,就面对着一大块落地玻璃,由于没有拉帘,日光全透入屋内,不用开灯都能够看书。墙身是白色的,没有生气,有点似医院,但客厅的陈设,包括电视、饭桌、一大排深蓝色的真皮沙发等等,全都是崭新的,好似新屋入伙。 这儿总共有四间房,陈秋和他哥各住一间,一间是本来属于父母的主人房,另一间则是空出来的客房。林春很是喜欢这装饰雅洁的房子,但他并没有张大口直说:「哗!你家好漂亮啊!」因为那样做实在太寒酸了。 陈秋将钥匙串随手放在玻璃面的饭桌,叫林春随便将书包乱放就行了,林春就放在沙发上。陈秋进厨房给林春倒一杯开水,说:「之前第一次带戴志伟那傢伙上来,他一开口就怪叫说『你家超美的』,还周围摸,摸墙、摸沙发,总之只差马桶没有摸过,一副乡巴佬的夸张样子。啊,我家长期只有开水而已,你不介意吧?」 「随便。」林春一口把那杯水灌下去,环顾四周,问:「你哥呢?」 「我哥啊?他在大学住宿的,一般只有放大假时才会回来。至于我老豆(註二),他己经很少回来了。在我老母未死之前,就已被我老母发现他在外头有另一个女人,那之后我老豆就很少回来,这种日子过了两年左右,也就是大概在我读中二时就已是这样了。我读中四时,也就是两年前,连老母都死了。现在我基本上是独居的。啊,顺带一提,我哥平时替戴志补习也是在这里补的。」 「……」林春拎着已经见底的空杯,一时也不知说什么才好。他有衝动想问陈秋:那你平常吃什么?衣服脏了谁替你洗?晚了回家,谁来等你吃饭?所以你cosplay完了之后、深夜回到家,也不会有人给你热一杯牛奶,或者对你说:「一身汗味的又这么迟回来,快去洗澡」?林春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同情,他只是忽然想到这些问题而已,当然,他没有问出口,他心底有答案。而此陈秋是心高气傲之人,大概也不喜欢别人也同情的眼光来看待他。 他需要的不是别人的同情,而是别人的崇拜与艳羡。 「喂,别拿着杯子发呆!要再喝一杯水吗?等我来吧,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啊,你就先到我房里坐着吧,左边最内侧那间……不不,是左?边,你左右也分不清吗?莲蓉月!对对,掛着深蓝色门牌那间就是了。我等会儿再进来。」 林春的确缺了点方向感,这在女生之中常见,但男生之中就很少见。说起来,他想不到陈秋的房门也会掛上这么一块门牌,深蓝色木製的,上面写着”autumn”字样,旁边有一个橙红色的q版枫叶图样。 陈秋拎着一袋二袋的零食、还有一大瓶汽水和两只杯子,一进来便将所有东西扔下地,林春一边收拾,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你的门牌真可爱。」 陈秋竟然脸一红,脸不很红,只是耳根子却赤红色,看起来很嫩相和清秀,他搔了搔头,尷尬地解释道:「那是我老母的杰作。那时我和我哥还在读小学。我爸本来是开货柜车的,后来不知怎的,忽然想开茶餐厅,于是卖掉货柜车去开了家小餐厅。说来也是交了好运,找来一个好厨子,生意愈做愈大,终于在我读小学三年级时再开一家分店,同时也由公屋搬来这里了。我妈当时兴緻勃勃的,弄来几块木板,自製了一些门牌,这里四间房也掛了木牌,你待会儿有兴趣就看看吧。」 林春有点想笑,第一次看见陈秋手足无措的样子,他平时总是一脸坏笑,不太正经的。现在又滔滔不绝地说起自己的歷史来。但林春也不觉得讨厌,他本来就对陈秋这个人有点兴趣,他想知道是怎样的过去,造就了这一双让他着迷的眼睛。 陈秋的房间倒是出乎意料的整洁,也是白色的墙,天花板却铺了太空式样的墙纸,漆黑的夜幕,多于恆河沙数的星子,间或有些粉红色、绿色等星云,炫目得很。陈设不算多,白木製的床、深蓝色的床被、电视、电脑、桌子,光是陈秋一间房,便有林春小半间屋大了。后来林春才知道,原来陈秋和他哥的杂物全都堆到客房里,所以他俩的房间才那么整齐,真是一对金玉其外的兄弟。 陈秋去了电视前弄光碟,似乎是要播电影,林春随口问一句:「看什么电影?」 陈秋头也不回,听他的声音、口吻似乎在忍笑:「爱情文艺动作片。」 林春心想,那倒是不错,但是文艺和动作结合的电影,他还是第一次听呢。 註一:轻铁,轻便铁路是也,是一种只在新界的三个新市镇内行驶的小型铁路,站与站的距离有时很近,近得可以徒步走五分鐘就到,但亦有远得要走十至十五分鐘才行。 註二:老豆,广东话,即「老爸」,「老母」当然就是「老妈」,两者均是比较粗俗的叫法。 13 林春这天学会了一个新名词:「爱情文艺动作片」,即是咸片的意思。 光碟刚播放,画面先是一片黑色,但隐隐有着女人压抑的呻吟声,林春那时已皱眉说:「怎么好像有点怪声?」 「没事、没事,这是爱情文艺动作片的特色啦,就好似文学体裁也有不同的特色,真是不知变通的书獃子。」 林春不语,画面上的黑色开始淡化变浅,渐渐的显现出一盏昏黄的床头灯以及一个暗黄色的空间,倒很有些浪漫情调,然而镜头一转、影向床上,赫然就是一张放大了的、扭曲流汗的女人容顏,以及那赤精大条的女性肉体,然后镜头再拍下一点,就见到一根黑色的男性生殖器不停捅入那女人的下身。 林春生平第一次有种打人的衝动,但他压抑着自己,别开脸道:「我早就说没有兴趣看咸片。」女人放浪的淫叫声不停传入林春耳中,他厌恶得直想双手捂着耳朵。咸片简直就是对性的褻瀆、丑化和扭曲,是一种病态,性行为明明是人世间最为崇高的一件事,关系到人类的后代,却因为商业而沦为一种兽行。 陈秋站起来,走到林春身后跪下来,然后两手按上他的肩,硬生生将林春的身子一转、逼他正正对着电视画面,同时又以手掌紧压着林春的双颊,不许他再别过脸去。 陈秋戏謔似的说:「今天是我为你上课的日子,陈老师我说什么,林同学就要照着做。再说,我也有点好奇,怎会有心智肉体健全的十七岁男生,是未正式看过咸片的?难道你就从未试过『扯旗』吗?」 林春又惯性地拧紧眉头,粗俗的字眼加上对性的丑化,完全使林春无法接受。电视上的女人脸容皱成一团,已经沦为一具机器,只懂接受男人的撞击和盲目地呻吟,好像只要叫叫就好了。虽然不想看,但林春也无打破游戏规则,他的肩膀渐渐放松下来,无奈地咬咬下唇,呼一口气,接受现实看下去。 「这片子有多长?」 「嗯……忘记了,三十分鐘左右吧,我想。」陈秋看他不挣扎了,反而觉得不好玩,林春人一冷静下来,便好似一个灵魂被抽掉的空壳,只有在雄辩滔滔时,林春整个人才会散发一种莫名的气势,那就是让陈秋感兴趣的地方。 林春抱着胳臂,倚着陈秋的床看电视。比起女人那廉价的肉体,他反而更注意女人的表情。女人的表情一开始是扭曲的,但又仅只是扭曲而已,眼中并没有泪。为什么呢?男人按理说大多有一股施虐癖,看见女人流泪不是会更兴奋吗?但女人并没有哭泣。 渐渐的,随着男人的抽插,那女人的身子也好像摆动起来,有一种林春形容不来的节奏感。女人的表情又变了,茫然,好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嘴角竟然带点痴呆地上扬,叫声已经接近是尖叫了。那一刻,女人是否感到愉悦? 为什么人能够从这种野兽般的性行为得到愉悦——林春竟不自觉喃喃出声。 陈秋没好气地翻翻白眼:「我真是服了你了,莲蓉月,给你看咸片,但你还是能想到理论层面的东西。你啊,到底将性看成什么?」 林春将他的见解对陈秋说了,可一说到「性是一种神圣的事物」时,陈秋已控制不住的捧腹大笑,笑得一时往前倾、一时向后倒,还猛搥着地板,林春忽然有种被侮辱的感觉,就顽固地闭口不说。陈秋这才察觉自己把林春惹怒了,才乾咳几声,收住笑声,说:「我不是想羞辱你啦,只是你说的话实在太好笑了。莲蓉月,你真的觉得性是那么神圣吗?那未免太荒谬了。」 「你老是『性行为』、『性行为』的说着,怎么就从来不用一些通俗的讲法呢?比较不粗俗的讲法是『做爱』,俗一点就是『屌』、fucking。来,跟我说一次吧。」陈秋顺手关掉了那彷彿无休止的咸片。 林春仍然不肯开口,他的嘴巴就好似蚌一样难撬开。陈秋有点不耐烦地拍拍林春的脸颊:「答问题,林同学!」 林春握紧双拳,张开口,又合起来,好几次想开声但又始终说不出来,他看见陈秋眼中的寒光,才咬咬牙,挤出话来:「做……做爱。」 「很好,林同学。」陈秋意思意思地拍拍手掌,勉强愿意放过林春,继续说:「做爱、做爱、做爱,要说这个词有多难,要我讲一百次也可以。性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回事,因为想做就去做囉!有些人做着做着,就莫名说爱上对方、步入爱情坟墓,有些就光做不爱,但在过程当中各取所需,那也没所谓,男女都没有吃亏,公平。」 林春正想开口反驳,陈秋已敏捷地捂着他的嘴,再连珠炮发地说:「不要跟我讲什么艺术、文学,我现在就教你什么叫现实。现实中有专为避孕的condom,有供人打野食的夜店,有鱼蛋档(註一)、一整条街都是做鸡的(註二)。如果性是那么神圣,那么一个人一生只需要做几次就好了。你喜欢讲理论,我就跟你讲理论,如果人类做爱只为繁衍后代,那么为什么人不是每做一次爱,就一定会怀孕?」 林春哑然失声,好一会儿才带点软弱地说:「因为……假如生命是由人力控制,那就显得廉价。」 「好、好,那我再问你,如果做爱只是为了后代的问题,那为什么造物主偏偏要让人在做爱时有莫大的快感?」 「是因为吸引人去做爱,那人才有机会生產下一代。」 陈秋不语,好一会儿才轻拍林春的头,好似将他当成小孩子般,奸狡地笑说:「现在就等我整合一下你说的话。你说人类为了后代而去做爱,而造物主为了吸引人去做爱,才设计出快感。这样看来,人去做爱不就因为想得到快感和欲望吗?」 林春号称全级第一,但现下他的脑袋全被做爱、欲望、快感这一类他不常用的词汇塞得满满的,一时反应不来,呆住了,想反驳又想不出任何合理的理据。最后,他只好木然地点点头,而陈秋俊美的脸展现出一记极灿烂的笑靨,说:「这一仗算我胜了,莲蓉月。想不到出了学校,你也不过是个傻瓜而已,不过嘛,说你是高分低能又太严苛,你就是过分脱离现实。」 陈秋这一个人成绩中上,平常还经常玩cosplay穿女装,被这种人责骂,林春真是有苦说不得,觉得不甘,但又隐隐觉得陈秋说得对。是以他默不作声,愤愤然拎起一包薯片,一打开就猛吃,也不搭理陈秋。 陈秋看在眼里,又一阵想笑,这书獃子正在跟他生闷气,但他表示气愤的方式与一个小学孩子并无大分别。那微丝细眼有点垂下来,带着一种无可奈何,有时又气恼地皱起眉,总之就是不望向陈秋。现下林春满脑子想着,他下次为陈秋上美学课时,一定要让陈秋也试一下那种有话说不出的苦况。 之后陈秋也没有再逼林春看咸片,两人在陈秋的房间待了好一会儿,陈秋在上网,林春就一声不响地吃着零食。其实林春还挺爱这玩意,只是家里贫穷,平常也没有太多间钱买零食,所以一年中他大概也只能吃几次零食,都是心血来潮时用微薄的零用钱买的。 大概到了七点,陈秋关电脑,对林春说:「喂,莲蓉月,你肚子饿吗?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林春本想拒绝,因为他八点便要上补习班,从陈秋的家到补习社,至少也要二十分鐘,他也是时候要走了。可陈秋一阵旋风似的衝出房间、直入厨房,大声叫喊:「你要吃什么?我这里有炒饭、炒麵、虾饺烧卖牛肉球、还有……」 「他是点心师傅吗?」林春莫名其妙的喃喃自语,还是出去看一下。 註一:「鱼蛋档」,妓院的一种,专指那些提供雏妓的店,妓女多作女学生打扮,称为「鱼蛋妹」 註二:做鸡,意指做妓女 14 陈秋站在一尘不染的厨房中间,很是为难地望着流理台上大包小包的东西,林春一看,全都是放入微波炉叮热来吃的速食,他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一个家庭的雪柜里能存放这么多速食:各款点心、各式饭盒、夸张到连粥和炒麵都有,使人咋舌。 陈秋转过头,一脸欣喜骄傲:「怎样,我家里的存货搞不好比便利店还要齐全!来,要吃什么?我个人推荐这款虾饺,我一次就可以连吃三大包,然后再吃一盒炒饭,再不饱,还可以吃个甜汤,芝麻糊、杏仁茶、紫米露、西米露,你要哪一种?」 「你平时就吃就些东西?」林春好不容易收起愕然的表情。 陈秋打开流理台下的储物柜,说:「也不尽是,看,这里是另一个宝地——公仔麵。无论是杯麵、大碗装、捞麵或是最传统的出前一丁,我这里都有,戴志伟那小子次次来到,就双眼发亮,还要捧走了几个大碗装杯麵才肯走呢。」 「你一直都吃这些吗?」林春蹲下来,挑了几个杯麵,看了看又放回原处。 「不是,大概就是老豆包女人的事给发现了那年吧,自那之后,我妈也没心情再做饭。不过那『死老野』(註一)也算有良心,家呢,每年都会回来吃团年饭和冬至那餐,平时每个月也给我妈的户口存一大笔钱。我妈死了之后,每月的家用……我应该说是家用吗?总之每个月他给我和我哥的生活费,都有增无减,所以我哥平时出去替人补习,都是志在打发时间而已,现在也只是替戴志伟那小子补习而已。喂,到底你吃哪种啊?」 林春的反应是走过去流理台,然后打开雪柜,将那一包二包的速食塞回雪柜,他冷冷地说:「我讨厌速食。」 「什么?真是挑嘴的傢伙。那我们下商场吃吧。」陈秋走出厨房,拿起饭桌上那串银匙,林春便按住他的肩说:「喂,这里有白米吗?」 陈秋眨了眨眼,有点困惑,林春也没有理他,因为他瞄到厨房的角落放了一个电饭煲,那这里有可能有白米。他打开储物柜的另一边,果然看到一包尚未开封的真空包装白米。他剪开那袋米,说:「给我拿个米桶。」 「哈?米桶、米桶……」陈秋在扫帚后面看见一个红色的桶连盖,上头贴了一个「福」字,这大概是跟全屋陈设最不合衬的物件,但那就是他自小已看见妈用的米桶,里面已经几年没有盛过白米了。林春接过,抽几张厨纸沾些水,抹去桶里面的尘,再将白米倒进去,不禁以略为责备的口吻说:「既然家中有白米,又有饭煲,好心你平时就自己煮些简单的东西,常吃那些速食,我光想像便感到噁心了。」 陈秋还是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他听到林春问他「你懂得洗米煮饭吗?」,他犹自呆立在原地,林春也懒得再问他,逕自捧起饭煲,洗了洗里面,再洗米煮饭。 「你想做什么?」陈秋问了一个十分愚蠢的问题。林春看他一眼,再走入他房间,只拋下一句:「电脑借我用一下。」林春自己开了电脑,上补习社的网页登录,然后将原定于今晚的补习改期。林春做完这一切后,再关上电脑,走出去跟陈秋摊大手掌说:「银包。我要下去超市买点东西,你家竟然只有白米和调味料,真奇怪。」 「……哦。」陈秋也就傻傻的交出银包。 林春出去了,陈秋才拍拍自己的脸,想自己是不是在作梦。然而一看厨房,里面那个放了几年都没有用过的电饭煲,却真是插了电掣,虽然还未显示还有多少分鐘、饭才煮好,但的而且确饭煲是开着了——还是林春开的。 好似只过了数分鐘的光景,或者是陈秋人真的太呆了,林春很快便回来。他看见林春买了一大堆东西:油、香肠、火腿、菜心、蟹柳、猪肉、鲜虾、葱、鸡蛋,然后将部分食材浸入水中,这儿明明不是林春的家,但他却好像很熟悉厨房似的,随手就拎出不同大小的碗、盆子和筷子,有些用具连陈秋自己都几乎忘了,原来家里还有这些厨具啊。 林春将材料处理好,饭就刚煮好了,他舀出白饭盛入碗中,转身开火,并放上鑊,因为觉得不可思议,使他的语调不自觉升高半分:「这里除了材料之外,其他用具一应俱全,你竟然寧愿图方便、吃速食,也不花一点时间去学学怎样用这些东西。」 「那有什么办法,没人教我啊。」陈秋下意识说出来。林春不说什么,见鑊热了,便倒些油,油热了再把蛋浆倒入鑊中,然后立刻倒入白饭快炒,再依次加入先烚熟了的虾仁和香肠粒、菜心粒等食材,猛炒之后便盖起鑊,待一团团白烟从鑊边涌出,才下葱花,一道炒饭就这样完成了。 林春拿了最大的碟才勉强盛下全部炒饭,他双手将那碟饭捧出客厅,自言自语:「似乎炒太多了……你分两餐吃吧。我要回去了。」林春放下那碟饭就想走,陈秋握住他的手腕,刚从呆愣中甦醒过来,说起话时还有点结巴:「……喂,你煮了这么多饭就想走?我……我哪吃得完,而且我怎能确保吃完这碟东西后会否肚痛、或者是当场暴毙。」 林春漠然地望望陈秋,甩开他的手,转身走入厨房,过了一会儿再拎了两个小碗、两双筷子和一隻汤匙出来,拉下椅子就坐:「坐下,一起吃。」他盛起一碗饭先递给陈秋,然后才盛给自己。陈秋战战兢兢的夹起一堆饭,放入口中,原本面有菜色的样子瞬间转变了,他一双水润的眼睁得大大的,直望着林春平板的脸。 「难吃?」林春也没太在意,只低头慢慢吃着。 陈秋没有回答,只是低头猛扒饭,唯恐不吃快一点、就有人会抢去他手中的饭。林春垂头吃饭,嘴角有一抹淡淡的笑影。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时衝动,就去改了这天的补习、还特地打电话回家,叫妈不用为他留饭菜。也许他就是看不过眼陈秋那一大堆速食。 十多元一包的叮叮虾饺、二十元一包的叮叮炒饭,但是怎也比不上一个人亲手做出来的一碟豉汁蒸排骨,林春是这样想的。就算那一碟排骨已经不新鲜,在饭煲里焗了一两小时,但人手做出来的饭菜吃下来是不同的,米饭好似会在口中跳跃,给人以生命力,他能够感受到妈为他做菜时的感觉:工作带来的疲倦、对儿子的期望,还有更纯粹的,希望儿子能快高长大。 而那些雪藏了不知多久的叮叮食品,把人的感情都冰得死死的,再以微波炉将一堆死去良久的肉块,强行热成即食的饭菜,食物的光泽全失,而且大量製造的叮叮食品,也算不上对人有任何感情或祈望。他为陈秋炒这碟饭时,也许亦带上了一种期许吧,林春迷糊地想着。 陈秋已在吃第二碗饭了,林春吃得慢,还在吃第一碗。陈秋一边鲸吞着炒饭,一边口齿不清地问林春:「莲蓉月,里……怎懂得煮……煮饭?」 「我妈平时在速食店工作,辛苦得很,有时回家已累得要死,所以我很早就学会做饭,等哪天妈太累,就由我顶上。有时她要顶夜更,夜晚那餐便由我自己料理。叮叮食品动輒要十多元一包,又吃不饱,太贵了,反而自己买材料回家做饭就经济得多,像这道炒饭,前前后后只花了二十多元,而且雪柜里还有材料,你下次可以试着自己做饭,很简单而已。」 陈秋没有回答,也没有点头,只是狼吞虎嚥地吃着,脸颊黏了几枚饭粒还不知道,桌上倒是一粒饭也没有。他已经解决了第二碗,向第三碗进发了,陈秋这才惊觉自己吃了太多,问林春:「你够饱吗?要不要再吃一点。」 「如果你吃得下,就吃吧,我食量不大。」林春在撒谎,其实他只吃了一小碗饭,尚未饱,幸好刚才吃了不少零食,所以勉强也可以支援下去。 陈秋立时开心得眼也发光,乾脆不将饭舀入自己的小碗了,整碟饭捧在手中,低头猛吃。住家饭(註二),陈秋有几年没有吃过了。自从他妈知道老豆在外面有了个女人,就再没心机做饭。在这个家庭里,物质愈来愈丰富,厨房有一年也吃不完的杯麵和微波炉食品,要是吃厌了,就穿着拖鞋下商场,找家高级餐厅花几百元吃一个晚餐。 可是最基本、最简单的一碟家常炒饭,陈秋已经几年没有吃过,两年前他妈走了,他就更没有想过「住家饭」这三个字。吃杯麵,有什么不好?多味精,味道好,而且有几十种味道,一天吃一款,至少吃一个月之后才会重复,再加上点心系列的微波炉食品,说是可以开一家餐厅也不为过。 直至这一天,陈秋才吃得出住家饭和速食的分别,他吃完后,这样对林春说:「吃住家饭时,真觉得每一块肉、每一粒饭都好似在口中跳动般,但吃速食时,只是在食一堆死了很久的尸块。」 林春笑而不语,起身收拾着碗碟,说:「我料定你这里不会有洗洁精和抹布,所以也顺道买了。碗碟那些,你就自己洗吧,我要回去。」 「我不懂怎样洗。」陈秋一副大少爷的娇贵样子,林春咬咬牙说:「你过来,看我洗一次,下次你自己洗。」陈秋灿然笑着,急步走入厨房。 「说起来,你家明明有白米和调味料,但为什么你平常都不会做饭?」 「啊,那是我妈以前用的,那包米也是她以前买的。」 「……你说你妈由什么时候开始就没有再做饭?」 「哈?我不就说了,大概是三四年前吧。」 「……」林春有一阵想衝入厕所呕吐的衝动,同时决定临走之前捉陈秋下超市,买过一批新的调味料和白米。 註一:「死老野」,意指死老头,不过不单只男人,「野」此字于广东话中可泛指任何东西,包括活物与死物,意近英文的stuff 註二:「住家饭」,即家常便饭,广东话常用语 15 那之后,陈秋就好似将林春当成贤慧的家庭主妇般,常常问他:「喂,莲蓉月,你懂得编织吗?懂得做家务吗?懂得做衣服吗?懂得做甜品吗?饼乾?蛋糕?」 林春起初还有耐性一一回答,他只是懂得做饭而已,家务主要由他的母亲做,至于编织和做甜品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林春只是一个平凡如石头的人,并不会给自己以修饰,自然也不懂得去讲究什么生活情趣。 对于林春而言,生活就是成绩、吃饭、上学、练琴、欣赏美——而这是他最享受的一环,发掘并欣赏美丽的事物。纵使他不是第一个发现那事物的,但能够远远地观看着那种美态,他心上的一个小洞便被某种感情逐渐地填满,只有在那些时候,他才会由衷地说:「活着,真好。」 不过陈秋意外地口密,在戴志面前,他对于林春的厨艺是绝口不提的。林春自己倒觉得没必要瞒着戴志,但也并没有要为戴志做一顿盛宴。加上若是被戴志知道他懂得做饭,那馋嘴的傢伙必然会涎着脸说:「书kai子,给我做一顿饭,我也想要试一下书kai子做出来的菜,看是不是有一股书的酸味。」所以林春也无意告知戴志。 这天,终于轮到林春给陈秋上课了。陈秋差不多一星期之中至少有两天要出去私拍,林春自己则有三天要上补习课,另有一天去学琴,要两人抽时间出来还真困难。所以他们最后决定,腾出星期三当作「上课日」——唯有在那一天,林春才不用补习学琴,陈秋也不必出私拍,只是他们都要出席学校的课外活动。 讲到课外活动,那可真是一个麻烦的东西。是这样的,香港素来提出「全人发展」,实际上当然是想学生发展成「全能」。除了要求学生成绩考得好、取得高分,更逼令每一名学生均要参加至少一项课外活动,比如学术性质的有中文学会、englishsociety、数理学会,玩乐性质(也就是比较无聊的)有美术学会、园艺学会等,亦有制服团体如童军,至于身价最高的当然是校队,如戴志的田径队、管弦乐团等等。 教育家爱提倡课外活动,老是说:「本校学生从课外活动学会团体合作的重要性,以及从书本上未能学习到的知识……」巴拉巴拉说一大串冗长的话,实际上,学校也只是想透过课外活动发掘有才能的学生,再让他们参与各种比赛,「为校增光」,彷彿学生的成就不是属于学生自己的,而是属于那个将他们培训成才的学校。 事实上,大多数学会的内部运作都一团糟。林春待在中文学会中,因为年级高且成绩好的关係,所以他是该学会的副会长。他也是当了副会长,才发现原来学会的帐目一直混乱不已,会内实际持有的金钱,与帐面的数目是不符的,时多时少。 他曾问过学会的财政,那财政说:「我也问过老师!可是他说,我们学会年年如是,不必穷紧张!反正照着上一年留下来的帐目,再加上今年的杂费,重新『作一盘数出来』就可以了!大哥,我怎知道要怎样『作一盘数』啊!我只是个小小财政,还只是数学科考好一点才被逼做财政,那老傢伙还真把我当作会计吗!」 此后,林春对于学会的帐目也没再说什么了。除了帐目不清,还有就是作风因循。不只中文学会,其他学会也是,每一年要做所谓的「工作计划」、「会议纪录」(至少召开三次干事会议)、财政报告和学期末的工作报告。 结果每年的学会活动都跟前一年一样,连带的,连会议纪录上面的讨论事项也和往年大同小异,因为举办的活动几乎全是一样,讨论的杂项自然也是一样。最后,除了财政报告之外,工作计划、多份会议纪录及工作报告,都是照着前一年的样子做,内容几乎完全一样,只除了人名和日期不同。 由于每一年的档都会储入一隻光碟,所以只要将上一年的档打开,再在word档改少许资料,一份「新一年」的报告就诞生了。林春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同一样的内容,还要每年再用新的纸张去再印一遍?这些就是教育家所谓的「团体精神」、「合作精神」和「开拓创意思维」吗? 但中国人就是这么一个因循守旧的民族。他们甚至安于这种风格,因为所有事都由前人替他们做了,大家只是照着样办做事就好了,还不用动脑筋呢。所以林春纵是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却还是依老师的话去做了。而戴志的田径队每次都是练跑、练田径,都是常规性活动,只需要记下同学的出席率就可以了,简单得多。 相反,陈秋倒是一个出格的人。学校规定学生不能缺席课外活动,违者必罚,大概是被老师以书信警告。但陈秋几乎每次都不会出席学会活动,事后也从不向属会老师和干事解释,只是有一次,老师找过他一次,问他为什么总是不来。 陈秋就冷笑回答:「我待在这美术学会已经三年了,每一年都重复着同一样的活动,什么拉胚、画油画,你不厌我都厌啦,阿sir!等哪天学会活动大革新,我陈秋定当次次出席,包保不『甩底』(註一)!」气得那老师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却也拿他没办法。 陈秋提议说一起从课外活动逃跑,林春毫不犹豫就答应了,陈秋还有点惊讶林春之爽快:「你好歹是那学会的副主席,想不到你会这么爽快牺牲自己的学会。」 「又有什么所谓,总之我答应你。」林春自己心里知道,他并不是对所有事都「没所谓」、「求其是但」,但是他知道很多事都并非自己能够改变,比如说是父母的事、学校的事、学会的事等等,于是他就学会做一隻应声虫,既知事情非人力可为,便做个唯唯诺诺的人,不去改变。 林春虽然当不成革命家,但是当有人鼓动他反抗一些制度,他便觉得自己不是孤独,原来有人与他有同一样的想法。可以说是陈秋的任性壮大了林春的胆,是以他敢对这早就看不顺眼的学会活动作出消极的反抗,没错自己是不可能革新学会,尤其这是一个腐烂了十多二十年的老学会,但他总有权sayno,默默表示他的反感。 总之这一天,他俩就一起逃掉「有意义」的课外活动,由林春为陈秋上课——林春称之为「美学课」,陈秋一脸不认同的訕笑:「什么?还美学课,那我的课叫什么?欲望课?啊,就叫『欲望教室』好了。」林春当做听不见陈秋的话,每当陈秋讲一些他不想回应的浑笑话或废话,他就会望向远方,做出一副沉思的样子。 陈秋也不在乎林春有没有回应,相处了两个多月,他已经逐渐摸清林春的底子,知道林春喜好以沉默表示他的鄙视,并以尖锐的言语表达他的傲慢,讲到傲慢,他陈秋比林春更要傲慢,当然不是来自成绩上的优越感,而是他那种高贵的自尊心,但那并不是因为他是个有钱子弟的事实,而是因为一种天生的自负——「他输不得」。 註一:「甩底」,多指临时决定不出席一个活动,比如说:「b君今年的生日会,a君那傢伙又甩底!」 16 「今晚来我家吧?」陈秋略带期待地说,最近他三不五时也会拉林春到他家做饭,林春倒没所谓,这可以省掉一笔伙食费,他母亲也无大所谓,说:「你跟同学吃也好,那我就在速食店吃过东西才回家。但你哪来的零用钱每晚出去吃饭?」 林春就跟他母亲说:「我那位同学是一个有钱但不懂照顾自己的人。有次我偶尔为他做了一顿饭,他似乎很喜欢,便常常说要我和他一起吃。」林母听到儿子交了一个有钱的朋友,就笑着不停点头:「嗯,有钱好、有钱好,一定是有一个『有出息』的父亲!哪像那个『死佬』……可是有钱人都很奇怪,你同学常叫你一个大男生为他做饭,也真是古怪,不过可以省掉一笔伙食费也是美事。」 是以林春轻轻点一点头,陈秋便握紧拳头,兴奋地低喊了句「yes!」。出了校门,林春说:「傍晚才去你家。我的课要在户外上,由我带路,就在这附近的地方而已。」 陈秋便背着书包,随着林春行。他们出了学校,似乎漫无目的地带陈秋四处走。他每看见树木,便会停下来,煞有介事地指着树木说:「看,这是菩提树。树身比较淡色,乍看好似无大特别,但是你看那树叶吧,」林春扶着栏干,举起手、指尖勉强碰到叶尖,说:「它的叶尖好似一支细针般,格外细长,和肥大的叶形成对比,就好似将一支不相干的针贴上一片平凡的树叶般。有听过这句话吗?『菩提并无树,何处惹尘埃』,我觉得很有意思,但未能参透缘机。」 陈秋随意「哦哦」的应了几声,不甚感兴趣,他对林春的样子更感兴趣。林春看到树,就好似一个大孩子般快步走过去、甚至跑过去,彷彿见到了什么千年难见的宝物般,但那分明是平时上学路上随处可见的植物而已。 林春看陈秋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在意,遂继续向前行,走上一条广阔的路。地上是石板路,铺得不甚美观,但有种屋邨的朴实。林春的语气不无可惜地说:「如果现在不是十一月就好了。如果现在是春天,就能带你去看更多花。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发现美,就是从大自然……」 「呵!这里是有石屎森林的香港,还是大自然吗?没错,也许树和花原本属于自然,可是你何曾有见过大自然有石板铺成的路?何时见过大自然的树木旁边有一幢幢廿几层的大厦?现实一点吧,莲蓉月。」陈秋不以为然地嗤笑,林春被他一阵抢白,一时倒也接不上话来。 「咳咳,我收回『大自然』这个词。」陈秋满意地看到林春苍白的脸有点泛红,林春接着放远眼光,看着住宅对面、小路旁边成排的青葱大树,说:「这里虽然不是大自然,但是树木生在这个大都市,还是有其价值。如果它只是生长在森林,那不论过了几百年,它可能还只是一棵默默无闻、无人赏识的大树。但在都市就不同。都市里,大厦和汽车的数目远比树木多,被生活压榨得疲倦的人一看见大树,就能联想到森林的幽静,稍为可以放松,所以生在都市,说不定是树木的一种福气。」 陈秋最不喜欢林春一副沉思者的模样。当然,他喜欢听林春讲他那些有道理又长篇大论的理论,但每当林春说得愉快,他的思考就会去到无穷远的地步,远到陈秋捉不住,觉得自己好似与不同层次、不同世界的人对话。所以陈秋老喜欢将林春拉回现实:「可是,事实上都市中的树木也很惨。你想,都市人不是忙上学就是忙上班,一下班放学,哪有间情逸志去看一棵树。我想,与其问他们知不知道菩提树的叶尖长什么样子,不如问他们线上游戏的破关方法。」 林春不语,他走近一排树木,用力嗅一下树木清新的气息。陈秋感到一种被忽视的气愤,就继续说:「而且在城市里面,用心照顾树木的人不多,到头来不少百年大树都被虫蛀坏,有的还塌下来压死人。前一阵子,政府为了平息市民的气愤,还胡乱挑了些所谓『有倒塌危机』的大树来斩,看,这些大树生在城市才不是运气好,而是运气差透了,专被人拎去『祭旗』!」 林春望了陈秋一眼,忽然微笑了,那狭长的眼尾略为下垂,却带着温容的笑意而非冷冽的傲气,陈秋深深看了一眼。林春向前走,陈秋立刻跟着他,并听到前方的他说:「这就是命运。生在森林也好、城市也好,每一个生物总会面对着厄运和好运,结果如何,有时是看他们的造化,有时就是观点与角度的问题。」 陈秋有一阵释然的感觉,忽然就接受了林春的答案。有些人的确是表面风光,像他和他哥,是有钱子弟、住豪宅、银行户口长期有一大笔钱,那又如何?想吃一顿家常便饭也要林春给他做。而林春,表面上是全级第一名,成绩出色,可就是差在一科英文,相反他陈秋懒懒间的,英文倒考得不错。这可说是不公平,有些人凭什么毫不劳动、也不用付出就能过好生活,而林春的妈却在速食店做得命也赔给公司了,却还是只有廿八大元的时薪。 这也可说是一种公平。林春的文科成绩好,所以英文极差;而他陈秋经常不温习,所以每次都考些高不成、低不就的分数,这世界又似乎很公平,陈秋默默地想,只要换一换角度,就可以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我们到了。」林春转身,向陈秋微笑说。陈秋曾经与林春说过,他笑起来其实蛮好看,至少较似正常人的样子,不会冷得像块冰,林春闻言,便摸了摸他那常常翘乱得像鸟窝的头,笑了。此后林春的面容也开始放松,不时也面露微笑。 陈秋放眼望向前方,是一条单车径,单车径的右边是t市公园,而左边则是以t市的名字所命名的河流,每到炎夏就会散发出一种沟渠似的恶臭。两旁的共通点是皆植有一排树木,尤如军纪严谨的士兵在列队,单车径的末端是t市的一个铁路车站。在那个车站既可以搭新市镇独有的轻便铁路,也可以选择另一种铁路,直达九龙、港岛区。 这条单车径对陈秋而言并不陌生,他每天上学都会路经此处。陈秋不喜欢在早上搭轻铁,人们不论男女老幼、身份地位,都拋却一切羞耻之心挤上轻铁,比货仓里的货物更不堪,至于人放货物时还会有序地排列好。但车上的人是无什么廉耻可言的,陈秋曾见过一个衣冠楚楚的西装男子以一记手肘撞开旁边那个正要上车的男学生,自己挺起胸膛迎着一大批下车的人群,以同样的伎俩挤入车厢,还一脸得意的。 自那次之后,陈秋寧愿早点起床、回到学校才吃早餐,也坚持每天走二十分鐘的路回校,途中就是会经过这条单车径。 林春逕自走上单车径,一边缓步,一边抬头,精神彷彿如入梦中似的低语:「这里就是我小时候、第一次发现『美』的地方。」陈秋走在林春旁边,也跟着他一起抬头,也不禁低叹:「真的很美。」 17 陈秋一抬头时,几点刺眼的金光直射入他眼中,使他不适,但瞇着眼细看,却见了另一番景致:大树的枝条或粗壮或细长,其中那粗壮的成了构图的底部,细长的则蔓延伸上天空中,无数枝条幼细如钢笔描出来的线条,复杂地重叠交叉,彷彿在画布似的天空描上了许许多多凌乱纤美的线段;而那细密如针的叶子于阳光下结成一团团,如画家以墨绿淡雅的水彩所晕染出来的树丛,一时之间,陈秋如走入了一个既不存在于t市、又不存在于任何城市之内的世界。 「我经常就这样仰着头、由单车径的头走到最尾,百看不厌,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心情之下,能够看出不一样的美态。我个人觉得心情悠间的时候,能够看到最多的美。」林春持续仰首,脖子好像快要折断了,陈秋觉得颈开始僵硬,遂望回前方,并左右扭一扭脖子,抱怨说:「颈都痠了,你不累吗?还看!」 「累啊。但发现美,是要付出代价的。有一次我心情不太好,傍晚来这里走,足足仰首走了十五分鐘,到我想调整回正常姿势时,发现颈已经僵硬到动不了,好似一动便要扭伤,我便扶住后颈,慢动作地让头垂下来,望回前面。」林春仍保持同一个姿势,在树影下慢步。 陈秋没再望上空,却发现了另一种美:阳光穿透叶隙与枝条间的空白位,斑斑驳驳地洒落在林春清瘦的身子上。与对比一旁高壮的细叶榕树对比,林春的身段显得更修长,带有成人的影子,但仍然保留少年的纤韧,他领受十一月中旬、温煦阳光的洗礼,那向后仰的颈项线条纤长,好似一手就能将之折断。 他突然有点迷惘,走出书本与学校的林春,看起来有另一番味道,也许是树木以其清新的气息,驱去了林春身上陈腐的书本酸气。陈秋想起,有些人一逢转季、遇着阳光灿烂的日子便会晒书,书晒过之后便染上一阵好闻的味道,那是阳光的气息,现下的林春就好像一本晒过之后的古典小说。 他们不知不觉走到单车径的最尾端,前面是有一巨型的牌,写着「t市公园」,牌的后面就是铁路车站。 林春想将头垂下来,奈何脖子又僵硬了,这次的情况更严重,他一想移动头部,颈椎便传来一阵又急又猛的痛楚,使他痛得「嘶嘶」低叫出声。 陈秋既想嘲笑他,又觉得他有点可怜:「这就是『为艺术而牺牲』了,啊不,是什么『美的代价』吧?诺,你先拍一拍后颈,等人觉得松一点之后,再慢慢移动吧。」 林春痛苦地「嗯」应着陈秋,然后伸手,一掌掌用劲拍下去,看到陈秋几乎跳起来,惊叫:「不是!你这粗手粗脚的书獃子!」 他衝过去,先帮助林春脱下过重的书包,再说:「等我来帮你一下吧,要不我看你真的拍断自己的颈骨,要我陪你看铁打!」陈秋一手拎着林春的书包,一手贴上林春的后颈,细细地施着阴力揉搓。 林春这么一个大男生,皮肤摸起来不但不粗糙,还有种细嫩,也许是因为后颈算是一处私密的地方,平常不会常碰触。林春的发很浓亦很乱,张扬地翘着,再加上林春的眼睛狭长、眼尾下垂,使他经常都是一副刚从被窝起来、头发还未梳好的凌乱样子。可是那刺在陈秋手背上、林春的发,摸起来一点也不油腻,而是清爽乾燥,好似乾草般扎得陈秋的手背一阵微痒。 陈秋渐渐忘了,他揉着林春的后颈是为了让林春放松、以垂下头,他纯粹觉得这种手感很有趣,手指摸着的肌肤是柔细的,扎着他手背的头发却一根根像刺蝟身上的短刺,痛痛痒痒的,很是新鲜。 「现在好了一点,你放手,让我试着动一下,陈秋。」林春说着,但陈秋却置若罔闻,继续揉搓他的后颈,他再出声:「陈秋?」 「啊!」陈秋如梦初醒,匆匆地「哦哦哦」应了几声,立刻放开林春,双手作贼心虚似的举高,好似犯人投降的姿势。林春一手扶着后脑,一手轻按着后颈,逐分逐寸地移着头部,这样慢动作地试了好一会儿,才回到正常的姿势,林春一向前走,脚步蹣跚差点跌到,陈秋反应快,一手扯着林春的毛衣,使他免于跌倒。 「不好意思,也许是看阳光看得久了,一时眼前全是青青蓝蓝的光晕,脚步也浮起来。」林春在道歉,陈秋犹拉着他的毛衣,不意从领口的松位望到他骨稜稜的锁骨,和着苍白的肤色,透出一种病态的美感。 陈秋只看了一眼就放手,林春根本察觉不到陈秋心中的动摇,逕自翻翻衣领,束了束松散的领带——他们学校的冬季制服是长袖白衬衣配深蓝色领带及同色的长裤,女生的校服则由夏天的白色连身长裙,改成灰色连身裙、内衬白衬衣与领带,这时是上学期测验后的两三星期,已经是十一月中了,天气微寒,已入深秋。 可是陈秋的脸却升起一股微热,直至秋风从旁吹至脸上,他才惊觉原来已经是深秋了,因为迎面而来的风居然那么冷,他摸摸脸,脸竟然一点也不冷,还有股舒适的微热。林春背起书包,瞄了瞄呆立中的陈秋,说:「今天的课就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比你成功,至少我令你发自内心地说过一次『真的很美』。」林春竟然有点骄傲地微笑了。 他平时的微笑,据陈秋说,要不是淡如开水,就是有种看不起人的意味,但据陈秋后来说,林春那一天的笑是他第一次所见、林春脸上最具人味的笑,这才是人——他们的笑是带有感情与欲望的,欲望并不一定是性欲,可以是想笑的欲望、想得到快乐的欲望,或者是像林春此时的笑般:带有自满的笑。 陈秋平时一定会出言反驳,他是那种失败了还要挽回一城、不肯认输的人,广东话有一句俗语,正好用来形容陈秋这种人:「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註一)。出奇的是,陈秋这次没有反驳,只是笑着说:「是你略胜一筹。」 林春有点惊讶似的微张着口,过后就转过头,往前走着,不慍不火地说:「现在去你家吗?在此之前,先到超市买点东西,你身上有钱吗?」 「有,我要吃茄汁大虾、豉椒炒蜆和马铃薯煮排骨,银包先给你。」 「哦。」林春接过陈秋给他的银包,有一下没一下的拋掷,他走在陈秋前方,陈秋走在他的后方。 「……都快五点了,我怕来不及弄三道菜。而且怎么全都是肉。」 「谁管你!现在你花的是大少爷我的钱,我可是你的『米饭班主』,叫你做就做!」陈秋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林春遂以沉默作消极的反抗。 一直到很久之后,林春才告诉陈秋,那一次陈秋为他揉着后颈时,他感觉到一股麻痒由后颈直传落背脊,好像被人搔痒,但又有种暖热微颤的舒服感,彷彿被人温柔地按摩着,使他颤抖,亦使他惶恐。所以他那时一直走在陈秋前方,直至那种又刺又痒的感觉退减,他才敢重新面对陈秋,因此他当时才没有发觉陈秋那洁白的脸,曾经久久掛着一抹淡红。 註一:「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这句话我觉得还是用广东话读起来更过癮:「跌左落地仲要拿(音乸)番za沙」,「za」乃音,意义同「堆」,比如说「一za沙」、「一za花瓣」等等,有声无字,或者是我才疏学浅,一时想不出同音字。 18 这一年的天气依旧反常,十二月初应该还不是太冷,但这年一踏入十二月,气温就骤降,直下至十度左右,在中国内地或是其他地方,摄氏十度算不上是什么寒温,但对于天气和暖的香港而言,这已是与洪水猛兽相差不远的低温了。 林春系上一条围巾,穿上两件毛衣,外罩一件白色中长大衣便出门。林春的学校很奇怪,冬季制服中有一种叫「校褸」的玩意,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大衣而已,长至臀部的一半左右,号称是很能保暖的,可实际上这校褸很薄,十五六度时穿,还可以保暖,但如果是在十二度以下的温度,这校褸形同垃圾,丝毫不能保暖。 因此,每当气温低于十二度,或者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学生就可以穿一般的大衣回校,但顏色必须是黑色、白色或深蓝色,而且必须是净色大衣,不得有任何花款。 林春记得,在中五时,陈秋穿过一件颇为夸张的大衣回校,大衣倒是净黑色的,不过系了一顶帽,帽缘镶了金银混杂的一圈柔毛,在阳光底下会发光,就像金羊毛一般闪亮。 为此,训导主任曾警告过陈秋,陈秋那时一脸不屑地以谦卑而讽刺的口吻回答:「阿sir,你之前常说我校服发饰违规,小人我这一次仔仔细细看过校规的每一行字,才敢穿这大衣回来的。校规上面只是说『学生须穿净色大衣回校』,但没有说不能穿连帽子的大衣回来,更加没有说帽边不能够有羊毛。你不要『屈我』(註一),阿sir,我一向是守校规的好学生!」 陈秋总有本事令老师表现出一副为之气结的样子,想起那个平常「英明神武」的训导主任,当天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林春就想笑。一扯动脸皮,便感到脸一阵乾硬,唇上也好像凝结了一层硬皮,他才想起刚才赶着出门,忘了先涂些润肤膏和润唇膏,幸好润唇膏他是长期放进书包。一到冬天,林春的皮肤就会变得非常乾,所以不得不涂点滋润的东西,只是他绝不会在同学面前涂,总觉得男生涂唇膏有点古怪,然而他又切实地需要润唇膏。 上到课室,陈秋还未回来,戴志大刺刺的坐在林春的位子,跟一堆男生间聊。那些男生见林春回来,便作鸟兽散,他们都有点怕这个不苟言笑、成绩骄人的书獃子,唯独是戴志免疫,仍旧霸着林春的位,跟他夸张地挥手说嗨。 「哦。」林春朝他点点头,静静放下书包,先坐在陈秋的位子。戴志好像每一天都过得很快活,这天也一脸阳光笑容地跟林春说无聊话,可他突然收起笑容,出其不意地伸手摸了摸林春的脸,语带惊异地说:「书kai子,你搞什么?你是蛇吗?脸上脱皮脱得很严重!鼻头乾得结了一层层皮,两边脸就冷得通红一片,看起来很糟糕!」 「没办法,我忘了先涂点东西才回来,之前连唇皮都冻硬了。」其实不用戴志说,林春也感觉到整张脸都不舒服,一牵动脸上的皮肉就一阵紧绷,摸起来粗糙得像沙纸。戴志一脸凝重地想了想,又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一下,然后回自己的位子拿了一个小瓶,便拉林春出走廊、直入厕所。 「诺,不要说我不关照兄弟!这瓶鬼东西是我老妈子前天买回来,硬塞给我的。她说我天气冷、皮肤就乾燥,说什么也要逼我用这女人货,不过我偷偷用了几次,发现效果还不错的。这里人少,你就往脸上抹一些才出去吧。动作快点!不然被其他男的进来,见到我们用女人货,那我一世英名就丧于你手中!」戴志彷彿对林春晓以大义般的,一脸正经又压低声音。 「谢了,戴志伟。」林春心中挺欣赏戴志的。他既可以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但面对着他和陈秋这类边缘人,又不会以轻视或嘲笑的态度对待他们,总是拿出一片诚心,知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又常挺身而出,过后也不会想到报酬。但这个性落在社会上,註定是要吃亏的。 林春一边想着,一边扭开瓶盖,挖了一坨白色的润肤霜往脸上涂。难怪女人总是将护肤品奉若神明,林春在脸上薄薄涂了一层,原来脱皮脱得「一脸风霜」的他,立时「回春」,那些小块的白皮消去,加上林春两边脸给冻得通红,涂了乳霜之后,脸色比平常还要好。 戴志坚持将那一小瓶乳霜送给林春,说:「这东西我家里超多的!我老妈子用,妹子又用,老头子常骂我妈和我妹,说她俩把他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进贡给那吸血鬼化妆品牌,我老妈子总是当他说的话是耳边风啦。」 林春这才知道戴志原来有个妹子,不过他也没有深究下去,只是大方地接受了戴志的礼物,袋在裤袋,和戴志走回课室。一入课室就见到陈秋,他还是穿那件连帽子的黑大衣,帽缘金银夹杂的羊毛依然耀眼得很。 「你们怎么一起进来的?真少有,戴志伟,你跟书kai子的感情变好了啊。」陈秋半开玩笑的说,他只有在跟林春单独并处时,才会叫林春做「莲蓉月」,就是不想让戴志知道「莲蓉月」这有趣的花名。 「没有啦,是去办一些事而已,咳咳咳。」戴志含糊地答,造作地乾咳几声,又用力往林春的背拍几下,暗示叫他不要将乳霜的事说出来。林春本人是觉得没所谓,但戴志似乎十分的不愿意被人知道他用过所谓的「女人货」。所以林春也默不作声地坐下来,稍侧过头回避陈秋好奇的目光。 「办什么事来着?」 「嗯……那个……啊,对了,书kai子一早回来说很无聊,就和我一起将学生手册还给田径队的几个学弟妹。那几个懒惰鬼,之前几次缺席田径练习,『狒狒强』一时气起来就收了那几个人的手册,给他们每人记了一个缺点,之后叫我将手册发还给他们。」狒狒强是田径队的负责老师,是一个四肢发达的巨人,平时教体育和数学,因为本名叫「德强」,平时的形貌举止又似猿猴,后来就被学生私下改了个花名叫「狒狒强」。 不精明又傻气的人说起谎来,就一脸不自在的样子,结巴不特只,眼球还往左上方转。陈秋瞇起秀丽的眼睛,专注地盯着若无其事的林春的侧脸,伸着长腿踢他的椅脚,林春轻皱着眉迎上陈秋的视线,对于陈秋没来由的挑衅感到莫名其妙。戴志彷彿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忽然一副发现新大陆的样子,执起林春的围巾,双眼发光地讚叹:「我刚才都没发现,书kai子你的围巾很漂亮。」 林春的围巾很独特,前端至中段是纯黑色,中段至末端则是纯白色,而围巾的中央则由前端至末端都织有一道大扭绳花纹,前后两端各束上一串串黑白夹杂的流苏,看起来有一种华丽感。林春不甚热情地把玩着流苏,说:「是我妈给我织的。前几天,天文台说天气会转冷,我妈说我连一条像样的毛巾也没有,就给我买来毛线,在三天之内织了这一条围巾,昨天才完工。」 「原来如此!啊,借来戴一下可以吗,我会小心,不会弄脏的。」戴志对林春的毛巾似乎爱不惜手,他的母亲不擅于编织,至于妹妹则是寧愿织围巾给男友,也不会给老哥织。 「随便你。」林春说着就脱下围巾,伸手递给戴志,谁知陈秋突兀地站起来、倾身向前抓住了围巾的一端,戴志呆了,陈秋自己也愣住了,他倒不觉得林春的围巾有多好看,只是一想到戴志伟那小子要碰林春的东西,就想要截住戴志。 倒是戴志机灵,说了几句混帐话打圆场:「吶,书kai子,你看你妈的编织工夫有多厉害,连我们用惯名牌子的大少爷都急急出手!好好,我戴志伟一向重情义,所谓『情——与——义……值——千——金……刀山去……地狱去……』(註二),啊,后面的我忘了,总之我就先让秋秋了!」 林春有点疑惑地望瞭望陈秋,他疑心陈秋是不是冷病了,由刚才就做出很多反常的行为,例如是踢他的椅子、无缘无故生他的气,所以他将围巾递给陈秋,说:「给你用。我不冷,身子暖了才还给我。手织的围巾比机器织出来的,要温暖得多,试一试就知道了。」 陈秋将围巾圈上脖子,也许是因为毛线沾上林春的体温,那松软的围巾贴上陈秋的脖子,就像发热器般发着暖烘烘的热度,陈秋紧紧握住围巾的流苏。 戴志看陈秋静下来,也认为他生病了,拍拍陈秋的肩说:「你多歇着点吧。」上课鐘响了,戴志回自己的位子拎地理书,往地理室上课。陈秋拿着世史书,坐到林春身旁,小声对他说:「今天来我家,给你上课。」 註一:「屈我」,意即「诬衊我」,广东话也讲「老屈」,大致有诬衊别人的意思。 註二:「情与义,值千金」,是模仿电影《食神》中莫文蔚的唱腔。 19 放学后,林春又上了陈秋的家,这天是星期三,所以二人又逃掉课外活动了。他们已经试过好几次这样做,陈秋的美术学会基本上已不再理会陈秋的出席率,倒是林春所属的中文学会,老师和干事都略有微言。 老师私下问过林春,林春便撒谎说:「最近家里发生点事,所以不只是星期三,最近每天一放学便要离校回家。」由于林春是品学兼优的学生,所以老师便放他一马,只叮嘱他偶尔要来学会活动。所以林春每逃掉两次的课外活动后,第三次就必定会出席,以免出席率过低,陈秋略感不满,但一想到林春到底是学会的副主席,也只好妥协。 陈秋这天总是藉故发脾气,比如说强人所难地要求林春做四道菜,林春无奈地叹道:「哪有时间做四道菜,何况当中有两道都是燉菜,太花时间。只有我们两个人,根本吃不完。」 「我管你!叫你做就做,钱嘛,我银包里有一千大元,如果不够还可以去银行提;至于时间问题,你在我那里待到多晚也行,甚至住一晚也行,哪会没时间!菜吃不完,我留起来放入雪柜,明天你再上来陪我吃。」陈秋气愤地撇下几句话,就抓住林春的手,逼他行入超市买菜。林春也只好由着陈秋发疯,心想,不知道是什么人惹毛了这麻烦的大少爷。 买了菜后,陈秋的心情明显转好,风暴稍息,暗自安心的林春却想不到,等会儿回到陈秋的家,会有另一场风暴等着他。 陈秋替林春提着一大堆材料,就叫陈秋从他书包掏出钥匙串开门。林春如常地开门,外面天还光,林春也就没有开灯,他望瞭望饭桌处,赫然见到一个人托着腮帮子,坐在饭桌旁。林春吓得心一离,向身后的陈秋使了使眼色,低语:「有人。」 陈秋尚未反应过来,那人听到开门声便往门口望过来,林春看了那人的脸,便一点都不意外——那男人有一双跟陈秋十分相似的眼睛,身材修长,只是脸带沧桑与惊惶之色。那男人以低哑的声音问:「你是谁?」 林春一时张着口,不知要叫他叔叔或是世伯好,陈秋提着一袋二袋的菜挤开林春,对上男人的视线,先是惊愕,再转为一脸鄙夷之色,陈秋说:「是你。」 接下来的场景可谓既混乱又尷尬,陈秋向他的父亲——也就是那男人,交代过林春的身份,再将材料拎入厨房,然后就没有再望过他的父亲,当那人是透明人。倒是林春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一个大男生,被陈秋的父亲碰见他和陈秋提着一大堆食材回来,如果是一男一女,这情景还不算奇怪,但两个大男生窝在家中做饭吃,怎么说都有点诡异。 陈秋一味躲在厨房、说要跟林春学做饭,不想出去,林春心想,此人平时只会待在客厅,一面玩wii(註一),一面催促在厨房中忙得要命的林春,说:「快点吧!煮好了没有?不过是两道菜还要搞这么久,饭都热了,到底什么时候才有饭吃?我饿了,你这个低效率的莲蓉月……」陈秋这种人哪会诚心学习做饭。 林春不理陈秋,逕自倒了两杯清水,走出厨房,在陈秋的父亲面前放一杯水,说:「请喝杯水,叔叔。」 男人看起来颇年轻,大约只有三十五岁,但陈秋这年都十七岁了,他哥陈心则是大二生,所以林春暗自估计,这男人至少也该有四十多岁吧。男人「嗯嗯」两声的接过水,也许因为没料想到会看见儿子的同学,一时有点手足无措,他喝一口水,声音没那么沙哑,对林春微笑:「嗯,谢谢,你是林……林春?叫我陈叔就可以了。」 「陈叔。」林春朝陈叔点一点头,然后望望厨房。果不其然,陈秋总算肯出来了,林春将另一杯水推到旁边、陈秋坐下的位置,然后说:「陈叔,你和陈秋坐着,我要下超市买点东西。」 陈秋却揪着林春的毛衣,沉声说:「买什么!刚刚才跟你去过超市,又将要买的东西都写在list上,哪有可能还有东西未买。留下来。」 陈叔又向林春尷尬地笑,林春有点出神地想,这两父子的长相还真相似,一概长着分明的双眼皮和晶亮的桃花眼,只是陈叔的眼尾还掛了一梳浅浅的眼纹,眼肚也比陈秋的略大一点。林春想起,算命的总是说男人如果眼肚有纹、眼尾又掛了一梳细纹,那就代表此人命带浓重的桃花,幸好陈秋并没有。 林春忽然又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他会想「『幸好』陈秋没有」?于是他找个藉口,说:「那你们先坐着,我进厨房……我进厨房弄点吃的,至少要搞两小时。陈叔要留在这里吃晚饭吗?」 「啊、嗯……不、不用了,我很快就走。阿春,你还挺有本事的,绝少男生在你这年纪就懂得做菜,日后要来陈叔的分店当厨师吗?陈叔开了四五家茶餐厅,这件事想必秋也有提过……」陈叔觉得林春这年轻人看来冷淡,但也挺和善,所以便生起一种亲切感。 「哼!今天不是冬至、又不是团年,你怎会留在这里吃饭。你贵人善忘,手下几家茶餐厅要你大老闆亲自打理,又『仔细老婆嫩』,我这些小辈又怎敢开口说留你在寒舍吃饭,陈老闆!」陈秋冷笑,他看见自己的父亲出现,本来只是略感厌恶,但听到他叫林春做「阿春」,便非常反感,直想大声说:老头子,你第一次见这个人而已,叫人家「阿春」、叫得这么亲密,不知道你图什么!但他怕将林春捲入来,便压着怒火不说了。 林春刷一声拉上厨房的闸,只做听不到陈秋和他父亲的对话。然而,无论陈叔将声音压得有多低,林春还是能隐约听到他们的对话,何况陈秋无意掩饰,更是放大嗓子说话,刻意不给自己的父亲一点面子。 陈叔的面色不难想像,林春听到他低低地说:「不要这样……秋,你以前……并不会这么说话。」 「以前?哈哈,好笑,你也会想念以前吗?以前一点都不好,家中只有老母这个黄面婆,没有如今待在你家、那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啊,倒忘了,什么女人来着?深圳里替人搥邪骨(註二)的骨妹?还是企街那些鸡(註三)啊?不过呢,我就奉劝你一句了,陈老闆,鸡呢,吃得太多很容易得病的,野味间中食一次就好了,小心晚年才得性病,临老没好日子过啊(註四),陈老闆!」陈秋的声音听来是快活的。 此时的陈秋就像小孩子一样幼稚,他只想让自己的父亲难堪,什么难听的话也肯说出来,要不是林春在这里,他一定连三字经都说出来!林春眉一皱,又很快放松,到底是别人的家事,他没立场去干预。 他听见陈叔低吼一声:「秋!不准这样说你阿姨!」 「你知道什么叫『阿姨』吗?连中国人的辈分都学不好,『阿姨』呢,是专指那些妈妈娘家的姐妹,而不是用来形容那些在街上一字排开、做一次收几百元的鸡的!再说,我妈那边没一个阿姨是做?鸡?的,你家那隻才是名副其实的鸡,还是退出江湖、从良好几年的死老鸡!」 「你……秋!」陈叔「呯」一声的用力拍下桌子,力道之大使陈秋和厨房中的林春也不由得心一震。 註一:wii,是近一两年在香港很流行的一种电视游戏。 註二:邪骨,指那些附带性服务的按摩服务,不少男人都喜欢上内地帮衬这些「邪骨场」。 註三:鸡,指妓女,之前已註释过一次,但我怕大家忘记了。 註四:「临老没好日子过」,恶毒的咀咒,广东话作「临老唔过得世」 20 也许陈秋慑于陈叔的气势,便没再说任何话刺激他。一室只响起林春在厨房中、规律有致的切菜声,恰似一道温和的旋律,渐渐缓和了陈秋和陈叔之间那剑拔弩张的气氛。 林春切好大白菜,便听见一阵拉椅声和陈叔的声音:「我大半年没回来了……刚才一入屋,就闻到这里有煮过饭的气味,接着我看到米桶中有米、流理台放了洗洁精和抹布、电饭煲放在当眼的位置、冰箱里面有新鲜的食材……一时之间我还以为你妈回来了。啊,放调味料的小银盘上还搁了一把长葱,以前你妈也喜欢将用不完的葱放在那儿的……」 林春敛下双眼,将胡萝卜洗一洗、批去外面泥色的皮,陈秋没有出声,陈叔又继续说:「其实我今天来,是想……通知你一声,你阿姨……上个月生了个儿子,下星期四会摆满月酒,就在这里下面商场的酒家,我去试过菜,也不错,又接近你住的地方。我……我和你阿姨都想你来一下,并见一见你那个三岁大的妹妹……」 「滚。」林春从未听过陈秋的声音如此低哑,好似一根绷紧了的弦,多说一个字就会嘶一声断裂。 「你真的不来……」 「滚。」 林春听到一阵皮鞋踏地的声音,接着厨房的闸被外面的人打开了,是陈叔所拉开的,他的笑容好似哭泣一般难看,却硬是以愉悦轻快的语气对林春说:「陈叔今天先告辞了,试不到阿春的手艺,真是可惜!我……我很感激你为我这个『衰仔』(註一)做饭,米桶和冰箱里的东西……都是你搞的吧?」 林春无言地垂下眼,点一点头。他忽然不忍细看陈叔的表情,只听见陈叔说了声:「我走了,秋、阿春!」 一记关门声像闷雷似的,在这清冷的空间颓然响起。林春任由厨房的闸维持半开的状态,陈秋踏着轻柔的脚步走过来,彷如一只无声的猫儿。他把玩大筲箕中切成斜片的大白菜,没有作声,林春瞟他一眼,说:「将这些菜拿去冲水,既然走进厨房,就不要傻瓜似的站在这里,帮手做点事,一会儿你也有份吃的。」 「哦。」陈秋彷彿出神似地应了一声,就像个机械人般,依林春的命令做事。 「将胡萝卜切成块状,等会儿用来做咖哩。你爱切多大块就切多大块。洋葱由我来切,丸子类的洗一洗就可以用了,马铃薯批皮再切块。肉碎由我来醃……」林春细细地说着,陈秋也依着他的话去做。他觉得林春的声音此刻听起来很舒服,好似外面下着的细雨,雨声沙啦沙啦的不大不小,始终低声回响,没有离开过陈秋的身边。 陈秋竟然从林春身上,感受到若有若无的温柔。 有陈秋的帮忙,四道菜很快做完,那时才刚七时。桌上放了四大碟菜:肉碎汤煮大白菜、咖哩、草菇煮排骨和鱼香茄子,都是陈秋爱吃的东西,事实上只要是林春做的菜,陈秋就觉得是人间美味了。 一起筷,陈秋便发洩似的不停扒着白饭,四碟菜都胡乱夹一通,食物冒着热烟还一个劲的往口里吃,林春没说什么,默默走入厨房,倒一大杯暖开水,放在陈秋的饭碗旁边,果然没过多久,他就被食物呛到喉咙,要灌一大口清水下去才吞得下。 「吃得这么急,赶着去投胎吗(註二)。」林春眼也懒得抬起来,竟听到陈秋的笑声。他看过去,陈秋提着筷子轻笑,还拿筷子当在鼓棍,在盛咖哩的那隻碟子的边位乱敲一通,笑说:「我老母以前也喜欢用这句话骂我。别的小孩子吃饭吃得很慢,不拖一两小时都吃不完,我就像饿鬼般一股脑儿地吃吃吃,我妈就会说『吃那么快,噎死你!』,或者说我是不是『赶着去投胎』。我一噎住了,老豆就入厨房给我倒一大杯温水,逐少逐少的喂我喝下去,才慢慢吞得下饭菜。」 林春觉得这时候他也不好说些什么,当然也绝不可以开口问陈秋,有关他父亲的事,他淡淡地说:「你多吃点。我一早就说四道菜太多,是你逼我做的,做了出来,我不管你是今晚吃或是留到明天吃,总之给我吃下去,不准倒入马桶。」 「吃吃吃!我一定吃,只有吃不完的速食才会被我倒入马桶,你做的菜,我总是全吃到肚子里。」陈秋倒没有说谎,可是他察觉不到这句话有些特别的含意,他只是实话实说。林春听在耳内,感到一种被珍视的感觉,有时候他为母亲做的饭菜,吃不完母亲还是会倒进马桶,林春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因为他妈为他做的菜,他有时吃不完还是会倒入马桶就算。 但是,林春从来不知道,原来别人对自己说:「无论如何我都会将你做的菜吃下肚」,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他微笑,不过忙着吃饭的陈秋看不见。 吃过饭后,照例由陈秋负责洗碗,这时林春就会离开。不过这一天,陈秋以一双灵动的黑眸瞅着正要去穿鞋的林春,装出一副可怜相说:「陪我洗完碗才走吧,里面还有一大堆没洗的东西,只有我一个人洗,天亮还洗不完。」 林春在心内天人交战了一分鐘,他本来要赶着回家温习明天的中史小测,测的还是他最不熟悉的东汉,如果九点前不回家温习,明天的小测便有危机了。可是,要他将陈秋掉在这间空无一人的大宅,他又有点于心不忍。 尤其今晚有一股寒流,外面的气温已降至摄氏六度左右,室内也一阵冰寒,脚掌踏上瓷砖地板,就能感到一种自脚板底逆流而上心脏的寒意。这有着四间房的偌大屋子里,唯独只有陈秋一人,那光景实在有一阵萧条意味。 「没所谓。」林春放下鞋袜,套上陈秋家的拖鞋,先走入厨房。陈秋将碗碟端进来,咖哩吃不完,乾脆先放在桌上,待放凉了,再用保鲜纸盖起、放入冰箱,明天再吃。 两个大男生捲起衣袖、挤在流理台前洗碗,幸好厨房大,不至于狭窄,只是林春将抹上泡沫的碗碟递给陈秋时,自己的手肘不时会擦过陈秋的,陈秋也不介意。两人分工合作,林春负责用洗洁精和抹布抹去碗碟的油腻,陈秋则负责替碗碟冲水。 林春没有说话,他是一个安于沉默的人,陈秋则不然,此时他感到,如果自己再不说几句话,就无法再与林春待在同一个空间,他双手被冰柱似的水喉水柱冲击,犹不觉寒冷,只感到冷得畅快,他说:「今天很冷。」 「嗯。」林春又将一隻碗递给陈秋,他的手肘又擦过陈秋的手,他才发现林春的身体是这么温热。一阵脆弱的感情如潮水涌向陈秋的内心,他忽然记得小时候,自己是如何站在母亲旁边、帮母亲抹乾洗好的碗碟。妈说,冬天的水很冷,叫他不要将手伸向水里,只肯让他拎住抹布抹乾盘子的水,妈那时特地将抹布泡在热水里,所以抹布拎上手时是暖烘烘的,舒服得很。 但是,不管抹布在热水里面浸了多久,最后还是会变冷。 林春伸直双手,冲去手上的泡沫,就关掉水龙头,陈秋才发觉,原来碗盘早就洗完了,他还傻傻的递出双手,在水龙头下冲水。可林春对于陈秋的怪异行为隻字不提。林春甩一甩双手的水花,又在毛衣上抹抹手,叫陈秋先出客厅。 过了一会儿,林春拿着一个有盖子的暖杯,放上饭桌,跟陈秋说:「已经八点多,我真的要走了。这杯是柚子蜜,就是我刚才在超市买的那一大瓶东西。舀两三小匙的柚子蜜加进热水里,搅匀之后便成为一杯挺好喝的热饮,冬天时喝一杯会很舒服。」 林春拿回书包,往鞋柜旁穿鞋,陈秋站在他身旁,良久,才说:「我今天不太高兴,之后又挺高兴的。」 林春早就习惯陈秋那没头没尾的奇怪发言,敷衍地说:「是吗,那就好。」 「如果你肯跟我说一件事,我会变得更加高兴。」陈秋这样说,林春以眼神询问,陈秋便说:「你今早跟戴志伟……到底去做了什么?」 「……」林春没想过陈秋竟然会这么介意这件小事,但他又不想用谎言胡混过去,便从书包拿出那一小瓶乳霜,道明原委。陈秋想不到自己就是为这种事而介怀了一整天,忍不住大笑不已。临走前,他忽发奇想,趁林春弯腰揹上书包时,他俯下身子往林春脸上摸一把,顽皮笑说:「摸起来真的挺滑的,莲蓉月。」 「……无聊。」 註一:「衰仔」,父母对儿子的暱称,褒贬皆可,视乎情况和语气,叫女儿通常说「衰女包」。 註二:「饿鬼投胎」,专用来形容那些急赶着做事的人,多有讽刺或斥责之意,例如a君走路时被一个急步行的人撞倒了,a君爬起来抱怨说:「走这么快,赶着去投胎么!」,另外形容那些吃得狼吞虎嚥的人,也可以用「饿狗抢屎」,但是在饭桌上果然还是不应讲屎讲尿吧? 21 那次陈秋说要替林春上课,可是因为陈叔的出现,害陈秋的心情直跌入穀底,压根儿忘掉什么上课的事了。后来他狡猾地跟林春说:「我不管,那次我根本没替你上课,所以下一次的上课权还是归我的!」 「你赖帐。」林春懒懒地说,不过他对这件事素来就不太认真,就由着陈秋了。后来,林春才体会到,原来他这顺从的个性竟会带来一个可怕的恶果,就是逐渐助长了陈秋的气燄,把这个本来就娇贵的大少爷纵容得更任性,但那是后话了。 然而,一踏入十二月,林春也没有什么馀裕的时间陪陈秋了。中六的第一次考试快开始,一般而言放过圣诞假和元旦之后就开考,这一年正正是一月二日就开考。林春的成绩向来没问题,只是对英文有点力不从心。林春遂向陈秋提出暂停游戏。 陈秋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乎林春会不会上他家给他做饭,他就说:「没问题,但你会上来替我做饭吗?」 林春为之气结,可他表面上还是一副平静的样子。关于做饭这问题,他私下与陈秋交涉过很多次,连他仅馀的地理知识也用上了:「陈秋,你还记得我们中五学的地理吗?当中有一课是讲农业的。当发达国家救济穷苦国家,第一步必然是直接派发物资和粮食,但最后一步就是给他们生產工具,并教他们自行生產,自给自足,这才是根治贫穷的方法。」 「你说起,我就大约记得。不过,你可别打算叫我学什么未发展国家的人般,学习生產、自给自足!我现在才开始学做饭,在我学得成之前就饿死了,除非你肯每天上来教我。所以最折衷的方法,就是由你隔天上来我家做一次饭,大不了每餐多做一点,让我留起来待明天吃,那你就不用天天上来了。」 林春第一次见到,人的脸上真可以刻上「无耻」两个字,他在陈秋光洁的额上看到「人渣」这两个字。最后,他缠不过陈秋,将平常星期一、星期五上的补习课调到星期六,用一天时间上两个补习班,星期二和星期四则分别补习和学琴,陈秋满意极了,直想拍拍林春的脑袋,说句「乖」,可他看林春的脸色比炒焦了的鸡蛋还要黑,便不敢出声了。 所以在这个十二月之内,别说是上课,林春和陈秋为了做饭的问题就争论了几天。基本上林春每次上到陈秋的家,就是立刻开始做饭,然后和陈秋一起吃饭,碗碟由陈秋洗,有时他会喝一杯柚子蜜才走,回到家往往已是八点半。幸好林春修的课是测验比功课多,平时基本上一份功课也没有,只有英文科比较多写作的功课,所以林春还算应付得来。 有时林春私下会想,他的生活是何时变得如此忙碌的呢?一放学就马不停蹄地买菜、上陈秋家、做饭……可这种生活又有一种说不出的乐趣。比如说吃饭时有人陪自己聊天,自己辛苦做一桌子菜出来,吃的人脸上带着满足如孩子的笑容,这些都令林春不自觉微笑。他忽然想起「朋友」这个词,如果能常常坐在一起吃饭、聊天,有麻烦时就互相救助,这些就算是「朋友」的话,那陈秋和戴志也许就是他的朋友了。 林春一向喜好孤芳自赏,偶尔被逼参加班会活动,他总躲在角落看书,然而,现在总有人来吵他、拎走他的书不让他看下去,还逼他和应一些无聊的笑话,林春却不觉得太讨厌。不过,他也未曾听过有哪个人会逼自己的朋友为他做饭。然而说是佣人,又不太像,陈秋待他的态度如同平辈,一起洗碗时,有种亲如手足的默契,陈秋还喜欢替林春开一杯热柚子蜜,这明明是林春教他做的,陈秋却经常一脸得意地邀功:「我比你泡得好喝多了!那个甜度啊……我自己练习了很久才能好好掌握!」 香港的学校在放圣诞假之前的一天,大多不会上课,而是举办所谓的「圣诞联欢会」。节目也无大新奇,每年均由学生会上映一套胡闹剧、再叫戏剧学会表演一套荒腔走板的短剧,由合唱团、管弦乐团表演几首闷到让人睡着的歌曲,再加上全校抽奖活动,那就完了。之后各班各自回到课室,到速食店叫一些大盘而油腻的速食,吃过之后玩些集体游戏,十二点多,学校就清场,大家作鸟兽散。 这无聊的联欢会,林春和陈秋必定不会参加。这一年,他俩也按例的缺席,陈秋在之前就问林春:「联欢会你是不会去吧?我刚好也不去,那天上我家吧。」 「四点上来?」林春暗示他同意,眼睛从来没有离开过课本。他以为陈秋只想叫他上去做饭。 「既然大家都不用上学,就早点过来吧!你很讨厌上来吗?来我家也不光只是可以做饭……」陈秋的目光有点游移不定,那水亮的眼睛就是不敢对上林春精锐的细眼,仔细一想,林春每次上陈秋家也只是替他煮饭、陪他吃饭,除了第一次上来时有看过一会儿咸片之外,就真的没做过别的事了。平时在客厅玩wii的,也只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陈大少爷。 「总之,这天你早一点上来,我们做点别的事情吧,比如玩wii、看书……对了,我哥房中有很多书,说不定你也会喜欢的。」 「那是你哥的书。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不要紧,我哥近几天已回家住了,他整个圣诞假都会住在我家,到时你问他借好了。我哥对陌生人都很随和的,加上你一看就是个书獃子,也是惜书之人,他会借给你的。」 林春抬起头,心中飞快盘算着,想来既可以借书,又可以吃大量零食,还可以一睹陈秋的哥的容貌,满足一下好奇心,于是他冷静地说:「有零食和汽水我就去。」 「没问题!」 「还有,期考将至,那天要先温习三小时,必须。」 「……」 结果是林春和戴志都上了陈秋的家。那天吃午饭时,林春无意问了陈秋关于上他家的时间,就让戴志知道了。戴志一听说陈秋的哥也回来了,便振奋地嚷着要去。陈秋觉得有点可惜,本来打算叫林春上来,那天再找个藉口叫他哥出去跟朋友玩,就可以叫林春煮一大桌子好菜,现下戴志这小子也要来,就不能吃到林春做的饭了,他始终不想让戴志知道林春这么会做菜。 那天早上十一时,他们就上了陈秋的家。大厦的保安早已认得林春和戴志,所以没说什么便放他们上去了。陈秋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来开门,说是昨晚cosplay之后睡得不好,戴志讥笑他说:「年轻力壮就将自己的样子弄得这么残,可不要提早衰老啊,美丽的秋秋!」 「狗嘴长不出象牙。」陈秋爬了爬微乱的短发,回头叫喊:「喂,陈心!你那个资质差劣的亲爱徒弟来了,拜託快把他拎入你房间,不要让他嘰嘰喳喳的吵着我!」 林春顺手关了门,却没注意到戴志以一种怪异的目光看着他。陈秋家的锁颇为复杂,说是基于保安理由,所以一般人第一次上陈秋的家,都不懂得开他家的锁。可是林春手势熟练,就好似他本来就在这里住的一样。林春关上门和闸,迎上戴志的目光,不禁问:「怎么了?有什么不妥?」 「啊……没有。」 然后,林春看见了陈心。 22 林春之前也不是没从戴志或陈秋的口中,听闻过有关陈心的事,他暗自想像陈心应该是一个与陈秋长得十分相似、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儿,说不定比起陈秋更像一个及时行乐者。然而,陈心的长相跟林春所想像的有点落差。 陈心长得颇高,比林春和陈秋略高半个头,骤眼一看与戴志的高度差不多。不过当戴志像兴奋的小狗般跑到陈心旁边,他才发觉还是戴志要高一点。陈心长得清俊,但并不是陈秋那种快要满溢出来的俊美,而是十分之内敛的。一般人上了大学,便会来个「形象大改造」,在中学时代戴着傻气粗框眼镜的男生,立刻衝去配隐形眼镜和染发,瞬间变成了东京街头的「潮人」。 然而陈心是戴着无框眼镜的,镜架偏幼,黑色带点银的质感,低调中的华丽。因为隔了一层镜片的关係,林春匆匆一看,倒看不出那双眼和陈秋或者陈叔的眼睛长得是否相似,然而那副轮廓、以至修长的身段,还是跟陈秋一样,偏向细緻而非健壮。他的穿着也丝毫没有「潮人」之感,上身是浅灰色的净色长袖薄毛衣,下身是灰蓝色的牛仔裤,膝盖有一处刻意剪烂的地方,蓝白色的线露出来,底下的皮肤也若隐若现,大概是什么名牌子出品吧。 戴志一见到陈心,便好似蜜蜂见到花朵般,雀跃地飞跑过去,平常他那称得上帅气的脸上,展露着欣喜的笑容,眼都笑成两条弯线,以机关枪式的语速报告:「心哥!我这次测验又顺利过关了!经济考了第四、地理也算考得不错,中化老头说我资质不错,英文的所有paper竟然奇蹟地合格了,其中sectiona(註一)考得……」 「那文学呢?」 「……嗯……啊!sectiona考得……」 「我问你文?学。」陈心笑了,林春专注地看,发现陈心的眉虽然跟陈秋的相似,不过眼睛可不一样。陈心是单眼皮的,笑起上来眼尾明显上挑,大概是凤眼,很有一种古典味儿,相反陈秋就比较有时代感,符合时下人吹捧的美。 林春还是第一次见到戴志变了哑巴。他支支吾吾的,逐分逐寸的低着头,又不敢抬起眼看陈心,只敢不时上扬着眼偷瞄陈心的脸,然后尷尬地笑着,林春暗自想,戴志在学校面对任何一个老师时,脸上还没有露出过这种诚惶诚恐的样子呢。 陈心伸手,悬在戴志的头上,有点似「吸星大法」的手势,然后那五指白骨似的魔爪就一把降下戴志的头顶,分明用尽力捏着,五指均插入戴志的头发中了,然后陈心微笑说:「我叫了你读那几课课文,你一定是没有读才搞成这样吧?你考成怎样,陈秋一早便向我报告过了,每一科的分数、连语文科的小paper分数都讲了。你在十一月那时跟我说暂停补习,就是为免被我知道测验的分数吧?结果你竟然到了十二月还玩人间蒸发,怎么这一天就神差鬼使的走上来、自己送上门?」 「我、我……我想起好久没见过心哥,便上、上来一下……」戴志的头被陈心的手按得低低的,想抬头也抬不到,林春怀疑陈心是否要将戴志的头按到地底,再将之埋掉。 平常不苛言笑的林春竟也笑出声来,不过他一笑出声就立刻紧张地捂着嘴,陈心才记起陈秋还带了另一个人上来,他仍然用力按低戴志的头,但抽空瞄了林春一眼,露出一脸温雅的微笑,温和地说:「你就是在厨房……」 「喂,陈心!」陈秋出声警告陈心,暗暗向他比了比拳头,陈心才改口说:「总之你就是那个书獃子吧。想不到除了戴志,还有人愿意和我这个人妖弟弟做朋友。听说你们要上来温习,那就拜託你好好教导陈秋,戴志就由我来教。大约四、五小时之后我会放他出来。」 「其实……」林春本想说他们只打算温习三小时而已,可陈秋抓住他的手,示意他不用多说,然后他俩便带着些看热闹的心态,看着陈心揪住戴志的后领,将可怜的戴志拖入房间。房门嘭一声关上,掛在房门的门牌也抖动一下,林春记得,之前只看见门牌的背面,现在却是正面。那是一个橙红色的木牌,顏色跟陈秋门牌上的枫叶同色,上面用深蓝色写下”sorrow”。 「你哥的洋名真叫sorrow吗?」 「当然不是。那傢伙回这里住,才会将门牌的正面反出来,这是我家的惯例,谁不在家,就将门牌反转,就好像医生未回诊所时,姑娘(註二)会将写着close那面的门牌反出来。陈心现在的洋名是chan。这个年代,人人都改些千奇百怪的英文名,愈难读愈好,我哥在我妈死后就还原基本步叫chan,反而从来未跟人撞过名字。sorrow是我妈改的,因为我和我哥的名合起来,就是一个愁字。我老豆就是叫陈三愁,难听到极点。」 陈秋边说,边打开自己的房门,林春很自然地走进去,毕竟他已上陈秋的家上过无数次,现在可说是如入无人之境。他放下自己的背包,抽出文学课本,席地而坐。陈秋的房铺了一张软绵绵的浅蓝色厚地毯,陈秋说是天气冷的时候才会拿出来,林春意外地喜欢这地毯,说比起坐在陈秋的床更要舒服。 「愁……」林春想,这可是个怪名字。人们为孩子改名时,总是将一己对孩子的寄望,投射到名字上,比如叫「俊健」、「俊英」、「健朗」等,全是正面的。当然,新中国的年代,情况有点不同,那时的人渐渐失去了个人意志,成为国家这部大机器上、一颗极微细的螺丝,就连为孩子改名时,都要改一些跟国家有关的名字,例如「超英」、「赶美」、「达标」,但毕竟还是有积极色彩的名字。除了小说人物「李莫愁」之外,还真没听过有人以「愁」字入名。 陈秋看出林春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遂解释说:「你也知道,三在中国而言可以是一个虚数。我老豆有十多个兄弟姐妹,穷人就是这样的,已经穷到饭也没得吃,却还是不断生孩子,女人跟母猪没有大分别。我老豆是家中的么子,他出生时,家中已经穷到一日只可吃两餐,每个人都要捱饿,所以我老豆的老豆老母……即是我那去世了很多年的祖父母,就将他的名字改为『三愁』,因为他们自己对于眼下的贫穷也束手无策,但孩子已生了下来,又不能不养。」 林春一面看着文学课本,一面点头,事实上他眼睛虽然看着书,可一心只顾着听陈秋的话,几乎一个字都没看进眼内,他又无聊地掀一页书。陈秋本想上网,但怕林春骂他不温书,所以也装模作样地打开世史书,心早就飘到不知哪里去。 「这么说,你和你哥的名字都是由陈叔的名而来的?」 「这真是我和我哥人生的第一个污点!」陈秋说起他的父亲,总是大动肝火。林春见状,忍不住说:「名字的事大多是第二个耻辱。如果真要说,你人生的第一个耻辱应该是你的基因有一半来自你的父亲吧?」 陈秋闻言,莞尔一笑:「我又不这么觉得。我只是脸长得像那个贱人,但内在的东西可不像,或者我要感谢他将这一副好皮相遗传给我。我老豆成世人最出色的不是投机手段与眼光,而是他那张面皮,但偏偏就是这张面皮,造成我老母的悲剧。再加上我老豆是一个非常优柔寡断的人,年轻时号称『忧鬱小生』……嘖!什么忧鬱,根本是没有主见,随波逐流,只要有女人在他面前露一露,样子又长得不差,我老豆就受。他开荤时好像才十四岁。他抱过的女人有如过江之鯽呢。我妈竟然肯跟着这种男人,如果是我,我还真怕自己被他传染性病。」 「你虽然『老母』、『老母』的叫自己的妈,但我觉得你……」林春一顿,他斟酌着用字,再说:「你还挺珍惜你的母亲。」 註一:sectiona,是英文的其中一卷。香港的高考中,英文科全名为useofenglish,简称ue,内分为五卷,以sectiona、b、c、d、e作为名称。其中,sectiona为listening、b为writing、c为comprehension、d为speaking、e是最繁复的practicalskills,近似应用文。 註二:「姑娘」,可解作护士,专指那些在私家诊所工作的女性,多为病人配药,而在医院中服务的则多称为「护士」,少被称作「姑娘」。 23 陈秋轻笑,他本来坐在书桌那边,忽然想坐到林春身旁和他聊。于是他拎着世史书,也坐在地毯,学着林春的样子、倚着身后的床,说:「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常常想找一些我和我妈相似的地方。我样子长得像老豆,小时候我黏着我妈看相簿,曾经看到过很多老豆年轻时拍的照片,我妈就指着相片说:『autumn,你长大后就是长这个样子啊』,后来这真的应验了,我和老豆长得愈来愈相似,自己虽然讨厌,却改变不了,除非去整容。」 「要整也可以,就是不要动你的眉眼。」林春淡笑,他分明知道陈秋只是在说气话。 陈秋往林春的胸口重重打一拳,说:「你真不会安慰人!你应该说:『陈秋,你还长得不够英俊瀟洒风流倜儻吗?如果你也要去整容,那我乾脆自杀再去投胎好了』,不过不好,你现在长得也挺顺眼,万一你死过一次之后,下一世投胎,长了一副跟我一样的娘娘腔样子,那我可看不惯!」 林春心想,此人平日不承认自己长得女气,但开玩笑时又多次称自己做娘娘腔,真是口不择言,可他安份地没有说出来。 陈秋想继续说下去,兴许是有心情详谈,陈秋总觉得林春是一面照妖镜,他一站在林春面前,看着他那平静得无风无浪的微丝细眼,就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最丑陋的地方,都明明白白地摊开放在林春面前,原形毕露。 他喝一口暖水,又说:「所以我有一阵子曾十分嫉妒我哥。陈心那傢伙啊,由外至内,全部都和我妈很相似。我妈也是有一双好看的单凤眼,斜视人时常常有一种含蓄的媚态,大概她当年见到我老豆,对他『起痰』(註一),就给他来一记媚眼,将这个风流种勾回家,想不到却是勾了个孽障回来。 「莲蓉月,我想你怎也猜不到我妈是干什么的。她以前是一个小学教师,专教中英数,是个在学业上很聪明的女人。她很有主见,所以即使知道老豆是一个滥交的花花公子,也奋不顾身扑上去。老豆年轻时的名声确实不好,没有稳定职业,只是做散工,司机、地盘、学厨,除了混黑道之外没有什么是未做过的,我也不知道我妈是怎样碰见我老豆。 「总之,我外婆一开始就反对我妈跟我老豆一起。但我妈是个烈女,说要什么就要什么,后来竟然搬出来和我老豆同居。你也知道,那个年代的人很保守吧,尤其我妈还是模范生,由小到大都考第一,还做了老师,所以我妈选择跟着老豆,变相是一併放弃自己那边的亲戚。 「直至我哥出世,老豆才跟我妈正式註册做夫妻,在那之前,我妈无名无份地跟了他两年,她真是个傻得可以的女人。我妈就喜欢我爸叫『三愁』,她常说忧鬱的男人总是最能吸引女人,因为女人有一种母性,见到脆弱的男人,便不自觉将他当成无助的孩子,总希望为他做点什么。我妈真是个很厉害的女人,想来她一早就摸清老豆的为人,所以她常将这句话掛在口边:『忧鬱的男人是会吸引女人的男人,但不是好男人。』 「陈心就是遗传了我妈的相貌和性情,对着陌生人呢,态度温和,对着熟悉的人就张牙舞爪。旁人都以为他们性情温润如水,其实那些平常不发火的人,生气时才最可怕。他们往往不是用粗口或拳脚去表现自己的愤怒,而是用令人心惊的沉默,去表达自己的绝望,必要时玉石俱焚。 「我妈和我哥就好像一瓶后劲很强的烈酒。初饮一两杯,没事,酒吞下去时还不会灼喉。但酒过三巡,头就发昏了,那股又呛又烈的酒气才慢慢由下攻上来,瞬间令人面红耳赤头晕。老豆就是算漏了这一点,到底还是女人比较精明。 「我妈怀上了我哥之后,就辞去了小学的工作了。一个女人,未结婚便带球跑,还要是做老师,一定会惹人白眼,所以我妈很机灵地先发制人,趁肚子未大就辞工。老豆是个很没出息的人,但为了我妈和『腹中块肉』(註二),也着实发奋过。他就是那时开始做货柜车司机,跟朋友入行,每天天未光就开工运货,赚奶粉钱。我妈顺利生了我哥,取名为『心』,是因为她想用我爸的名字衍生出孩子的名字。 「我问过我妈,为什么哥不是叫『秋』,因为『秋』在『愁』字上面,理应将我哥改名为『秋』,但我妈说,正因为第一个孩子是哥哥,就更应该叫做『心』,因为『心』在『愁』字下面,做哥哥的就应该如基石般,稳固地托起弟弟,因此我这个老二就叫『秋』。我问,如果生了第三个孩子,那怎么办呢?我妈悲伤地微笑说:『那时根本不可能有第三个孩子。』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妈曾堕过两次胎。单是我哥出生之后,家里的情况就很差,经常入不敷出,每个月都是赤字,我妈还未坐完月,就要出去帮人补习。真是讽刺,我妈明明是个小学教师,但是因为要照顾小孩而不可能再当全职教师,唯一的生路就是自贬身价,到一般补习社教小孩,每天教三四小时,赚的钱非常非常地少。我出生之后,情况之差,不用说你也想像到了。 「其实在我出生之后的一年,我妈又怀孕了。但环境不容许她将孩子生下来。于是她找了一个非法医生为她做堕胎手术,伤口几日流血不止,手术完了那晚还血崩,害我妈没了半条人命。我哥之后告诉我,在我六、七岁那时,妈又怀孕了。可是,那时老豆刚刚将货柜车卖掉、转去开茶餐厅,生意很差,每个月都在亏本,所以我妈瞒住老豆,又偷偷去堕胎。 「那一次堕胎,我妈整晚流血不止,躺在床上面白如纸,好似半隻脚入了鬼门关。那晚只有我和我哥在家,老豆出去跟人应酬,我年纪小,什么也不记得,老哥至今仍然歷歷在目。 「或者就是那一次堕胎太伤,我妈自那次之后就没有再怀孕,人也经常很疲倦,精力去了一大半,样子也苍老了一些,可是在我眼中,我妈仍然是一个美丽典雅的女人。大概在我八岁左右,老豆就忽然好似转运了那般,茶餐厅的生意开始变好,还愈做愈大,有声有色,一两年之后就在同区再开一家分店。 「我妈终于可以做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不需要再出去替人补习、受那些八婆家长的气。我妈……我妈真是一个好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之前一段好长的时候里,我一直忘了我妈是一个好女人的这个事实。小时候,她喜欢陪我和我哥做游戏。我曾经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当然不及我哥聪明,但因为我妈想我做一个聪明的孩子,所以我肯去学习。 「我妈曾经为我哥和我做过很多有趣的东西。例如是为了让我背熟九因歌,她特地花了几小时,做很多剪贴、绘画的工夫,给我做了一张贴满卡通人物的九因歌表。她又曾经为我们两兄弟做了很多漂亮的笔记本,封面和封底都贴有我妈手绘的图案,她当年在小学没有教美术,可真是浪费才能。 「那些门牌就是当年搬来这里时,我妈亲手做的。她喜欢叫我『autumn』,叫我哥做『sorrow』,因为我哥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她对我哥多少有点偏爱,就将sorrow这个名字给了陈心,因为sorrow才是忧愁的意思。愁,就是她最爱的男人,亦是伤害她至深的男人。」 註一:「起痰」,指人对异性(或同性)萌生情意。 註二:「腹中块肉」,指肚中的孩子。 24 「茶餐厅的生意真的很好,就是太好。我升中一那年,老豆已经开了三间分店。我妈又喜又忧,喜的当然是生意好,忧的就是她和老豆之间的关係。老豆经常出外应酬,他总是说做餐厅的,人面一定要广,所以要多识人,所谓『出外靠朋友』。 「我妈私下曾经说过:『男人,一有钱就身痕』(註一)。我妈真是一个精明的女人,但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机关算尽又如何?我妈这么一个聪明的女人,竟然花了一世的时间,也学不会这个道理:男人最不喜欢聪明的女人。 「十个男人九个贱,十个男人,十个都喜欢小鸟依人。老豆一直没有说,但我们兄弟俩都知道,老豆在妈面前一直很自卑,一个是只有小学学歷的男人,一个是做教师的女人。他有时会庆幸自己娶了我妈这个贤内助,但更多时候是后悔自己娶了一个太精明的女人回家。 「我不知道他在什么时候在外面养女人的,但事情被揭发时,我才读中二,我哥那年刚好是会考生(註二)。那个野女人是一个俗不可耐、但有几分姿色的内地女人,是在骨场(註三)替人按摩的,是不是邪骨我就不知道了,但帮人按摩按到跟人上床、还有了客人的孩子、逼客人娶自己,想必这个女人也不是什么正经人家。 「名义上,我妈和老豆仍然是夫妻,只是老豆一个月之内,几乎二十日都在第二个家,很少回来这里。这里只有我、我妈和我哥三个人。我妈自从知道了老豆在出面有女人、而那个女人更有了孩子的事之后,人就真真正正地消沉下来。我知道她不是消极地反抗,她是在储备——储备可怕的负能量。 「因为她对老豆已经心死了,其实在她第二次堕胎之后,我就感觉到她已渐渐地不再爱我老豆。但是,叫她离开老豆,她又捨不得。我问过她,为什么还不跟老豆离婚,以我妈的才情和姿色,要找第二春绝对不难,但她说:『傻子,我替这个男人生过两个孩子了,还可以走去哪儿?我这一世,註定要困在这个家里面。』 「她的生命跟我和我哥的生命紧紧相连,而我和我哥又跟老豆的血肉相扣,就是我们两个孩子将我妈和老豆紧紧绑在一起,叫我妈想逃也逃不了。 「既然逃不了,我妈就以最刚烈的方式表达她的绝望——死諫。以前做臣子的常对昏庸君主,採取不同的劝諫方式,最激烈的一种就是以死相諫。那是在东窗事发的两年之后。我妈不是自杀的,是病死,竟然是感冒而死,真是荒谬到极点,如果说是癌症,那还情有可原。 「我妈初期生病时,就如同一般的感冒病患者,但有一天,她忽然倒下来,被送入医院。病情急转直下,问题在于一群医生都不知道妈的病因何在,只是猜测她的脑出了问题,应是患上了什么罕见的严重疾病。 「她的身体不时会抽搐和痉挛,并长期处于昏迷。陈心也很想时时陪在妈身边,可惜那时高考已开始,所以他未必每天能够去医院看我妈,我则是推掉一切cosplay的job,守在病床附近。我知道的,我隐隐猜得到我妈的病源,但意念总是在脑袋一闪而过,抓不住,每当我快想到时,就被外界的声音打扰,然后如丝的灵感又断了。 「有一天,我见着妈如常地痉挛,一句话终于破口而出:『会不会是神经出了问题?』那群庸医仍然在鑽研妈的脑袋,听了我这么一说,才恍然大悟,着手去检查我妈的神经,发现病源果然就是神经,是细菌入了神经。可惜,太迟了…… 「……太迟了。刚找到病源的第二日,我妈就走了。她死得一点都不安详,死之前还来不及叫我一声autumn,叫我哥一声sorrow,她死的时候,什么人的身影都不在她眼内。结果那个贱人呢,大概还在跟那个贱女人在床上颠鸞倒凤。我妈这一招真是绝。她不只将老豆挤出生命之外,就连我和我哥……因为我们有老豆的血,说不定她将我和我哥当成老豆一样,恨着我们,恨着老豆的这一种血,尤其是我长得这么似他,她一定加倍地憎恨着我。 「直到今天,我还是觉得我妈不是病死的,她是自杀的。莲蓉月,可能你会反驳说:『不,你妈是死于疾病,这点你自己亦有目共睹,不是吗?』但是,哀莫大于心死,在她知道老豆有别的女人那一刻,她的心就已经死了。所以她由那时开始,就不当我们是她的儿子,不会为我们做饭,不再跟我们聊天,她的心已经死了,唯独是肉体仍然被綑绑于这一个所谓的家。 「不,这也已经不再是一个家了。那个野女人为老豆所筑的巢,才是家。这一间房子大得可怕,但永远只有三个人住。然后,只有两个人,最后,只有我一个人住而已。我妈真是一个厉害的女人,她佈下一场最完美的復仇。她令老豆无法送她最后一程,同时令老豆只记得她生前典丽的样子;她令老豆这个负心汉的儿子,也就是我和我哥,永远地失去母亲,以及一段美好的青春,因为我们缺乏母亲的关怀,所以我和我哥都是有残缺的。 「最后,她向我报復——我这个儿子既带了陈三愁的血,又长得几乎和他一模一样,所以我妈在冥冥之中给我以灵感,令我好几次都快要思索出病源。当我妈的灵魂知道自己的肉体已经腐朽到无药可救,才给我最后一次灵感,使我想得出病源,同时令我亲眼见证她的死亡。我本应可以救她的,为什么总是差那么一点,最终即使想到了还是救不了她? 「那一定是我妈给我的惩罚。她要我成为唯一见证着她的死亡的亲人。那一个早上是星期六,陈心要考中文聆听,所以医院里只有我一人。我亲眼看着我妈断气,她走的时候走得那么不安寧,脸容因痉挛而扭曲,在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她第二次堕胎后的那一晚。我以为自己早就忘了,但原来我还记得。只是我不想自己难堪,才选择性地失忆,只有哥一直记得那一切。 「可是,在看见我妈断气那一刻,我想起那一晚她是怎样痛苦的。那一晚的她和断气时的她一样,只有从表情、沉默地表达她一切的痛苦,痛苦得无法翻身、无法呻吟、无法流泪,只有脸容皱成一团,一点都不美丽、不典雅。好一个玉石俱焚,我妈那一把比男人还要刚烈的火,将一切都烧成焦炭,包括老豆、我哥,和我。 「讽刺的是,她真的叫阿玉—— 「我妈的名字是何清玉,老豆的茶餐厅就係叫『玉记茶餐厅』,他这一辈子都甩不开我妈,除非他关掉所有茶餐厅。何清玉何清玉何清玉,有多少年没有唸过这个名字……如果能够看见我妈的鬼魂,我一定会问她,你是否早在跟老豆相遇时,就预料到这一个结果? 「我妈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她一定知道的。她就是将一世聪明贯注在学业上,所以她是一个如此失败的女人,被一个下贱而英俊的男人吸引,明知道最后会玉石俱焚,却还是义无反顾地跳入这个火坑,我妈真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同时,又是一个……很蠢的女人……」 林春死死望着文学课本,一页都没有掀过,他只听见陈秋逐渐变得哽咽沙哑的声音。 註一:「男人一有钱就身痕」,意指男人一旦富贵,便爱玩女人。 註二:会考,是指香港中五学生必须考的一场公开试,高考则是中七时考的公开试。有关于香港学制,我在首几回已述。 註三:骨场,指提供按摩服务的场所,中性词,「邪骨」就有贬义。 25 林春步出学校,忍不住朝手里呵一口热气,虽然已穿了大衣和戴上手织的围巾,那份有如芒刺的冷冽寒意还是乘着萧瑟寒风,迎面吹过来,无孔不入,渗透至皮肤底下骨子里。这是最后一天的考试日,一月也过了一半,下个月就是新年了。 想起来,他已经有半个多月没上过陈秋的家。对上一次上去,就是圣诞联欢会那天。不知为何,陈秋那天对他说了很多,都是关于陈秋的母亲。林春那时像被人下了咒般,只张着眼睛看身旁浸沉于过去的陈秋,看他如何以一脸轻松的笑容说他的过去,看他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去,最后变成一张纸浮雕似的脸,精緻却麻木。陈秋的语调也由快活,转为缓慢,最后是沉重,每说一个字,林春都联想到一个双脚各拖着一个铁球的人,以全身的力气仅仅为了踏出那么一步。 但他并没有制止陈秋说下去,因为浸淫于悲哀歷史的陈秋,看起来是如此的美丽。他眼里含着一汪水,但那又不是眼泪,和着那墨汁一样的黑眸,令林春想起湖泊,但并不是清得可以见到水底石头的湖,而是堆满垃圾与污物的湖,表面上只能看见一层深厚的乌黑淤泥,却无法窥视出淤泥底下的东西。 陈秋并不脆弱,相反的,他坚硬得很,那天的他就如同一个木製的不倒翁。打不烂,将他推下地,推一百次,他还是只会在地上打转,脸上刻着彷彿一百年都不会变的表情,麻木到一个教人感到害怕的地步。林春从来没想过陈秋是一个心思如此细密的人。 陈秋是那种明着见到一切,却还是收在心底的人。他见到过很多,所以眼底下才能浸淫出这么一片美丽又骯脏的淤泥。然而,他从来不倾吐。林春曾经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说到现今的年轻人只顾着一味地写、一味地剖白,却不懂得去倾听,也就是只保留写和讲,而掉了听和读。陈秋却只保留了读和听。 陈秋那天断断续续的说了接近两小时,然后两个人就在陈秋的房内静静坐着。房内有一种张力,将他和陈秋的身子牢牢胶在一起,谁也站不起来。直至陈心来敲门,他们才如梦初醒,那时已将近黄昏了。林春最后没说什么,就和被陈心操得面无人色的戴志,一起打道回府,他还来不及看陈秋一眼呢,也许是林春不忍细看。 林春由衷地觉得,陈秋真的为他上了一课非常好的课。没有什么故事比陈叔和陈秋母亲的故事,更能表达出「欲望」这种东西。林春回家后反覆想了很多次,但还是觉得自己捉不住脉络,读不懂这个复杂的故事。他想,为什么女人能留在男人身边,即使他们已经不再爱彼此? 为什么背叛的经常都是男人?如果陈母先发制人,首先背叛了陈叔,那么陈母是不是就成了赢家?陈叔真的是赢家吗?是的,他现在有儿有女,有一个年轻的娇妻,有四五家茶餐厅,但他最年长的两名儿子、以及他第一个深爱过的女人,都永远不会原谅他。 人总是不安份。欲望就是缘于人之不安份——这是林春第一个想到的,关于欲望的解释。但他不打算告诉陈秋。事实上,自那次之后,陈秋再也没有叫林春上他家了,当然,有一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圣诞假期中,二人都不用上学。 可是,陈秋不是有他的手机号码吗?拨一通电话或者传一个短讯过来,不是简单得很吗?假期之后就立刻开考,虽然他俩都有天天回校考试,但林春却觉得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陈秋了。那大概是因为中六的考试都是在礼堂举行,每一行坐了十五个人,学生依据自己的学号顺序来坐,陈秋和林春的学号又隔得颇远,位子也就不接近了。 所以这十多天下来,林春彷彿没有见过陈秋一面。是陈秋有意避开林春吗?或许。林春将手插入衣袋,他的体质可能属于寒底,每到冬天就手脚冰冷,陈秋则不然,手总是暖热的。有次上文学课,陈秋坐在林春旁边,拿文具时意外地碰到林春的手背,他就一阵鬼叫:「哗!超冷的!你的手好像刚从冰箱拿出来那般,简直就是雪藏了n年的冻肉!」 「你的手倒挺暖的。」林春不在意。坐在前面的戴志也转过头来,一把抓住林春的手,说:「呜哗!真是凉如寒玉,教我偏体生寒,书kai子,莫非你就是古墓派的现代传人?昨晚一定是睡过寒玉床……」戴志那小子那时看金庸看上脑了。 陈秋在戴志的手背上用力掐一下,戴志痛得直求饶,不得不放手……林春想着,有点想笑,但笑不出来,因为口唇又一阵僵硬,说起来,他已经好久没有用过戴志送给他的乳霜,有时还冒失得连润唇膏都忘了涂,就像今天那般。 林春往t市图书馆的方向行,难得考完试,他想到图书馆借十多本书回家看,自己一个人待在家实在太闷了。尤其是最近这半个月,学生一般八点前回校,十一点多就考完试了,只有其中两科应考的时间特别长,长至六小时(註一),而且在半个月内只考五科,科与科之间相隔了很多日子,林春一个人呆在家总是空虚得发慌。去图书馆的路,跟去陈秋家的路的方向,恰巧是相同的。 「莲蓉月,我饿了。」 林春正在发呆之际,忽然有人扯着他的耳珠,在他耳边大声说话,那震耳欲聋的声量让未吃早餐的林春一阵头晕心悸。不用回眸,他也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只有他会叫自己做「莲蓉月」。 陈秋喷出来的热气令林春的耳朵一阵热的,变成嫩红色,倒稍微驱去体内的寒意。林春斜睨着陈秋,他看起来和之前一模一样,只是额前的头发稍长了几分,林春不禁笑自己,陈秋的模样当然没有改变过,他们只是半个多月无见而已,又能有多大改变? 陈秋忍不住一脸好笑的拍拍林春的脸,邪笑说:「怎么了?你真是一次比一次奇怪,现在突然望着我傻笑。是想念我穿女装玩cosplay的样子?真是不好意思,最近要考试,我也很久没有玩cosplay了,就算我要玩,也没有人肯替我拍照,毕竟大家都是考生。喂,你的脸都脱皮了,鼻头起了一块块白皮,看起来很噁心!不过你脸给冻得很红,也挺可爱的。」 「什么可爱不可爱……」林春别开脸。 「乳霜呢?戴志之前不是送你一瓶乳霜吗?快走到一边先抹一点,等会儿还要跟你上图书馆和去超市,我可不想和一个一脸乾皮的人并肩走着。」 「你又知道我要去图书馆?」 「拜託,你会向这个方向行,除了去我家和去图书馆,还会去哪儿?这天你被我递住了,可别想逃走,我已经吃速食吃了半个多月,实在无法忍受,那些东西简直不是人吃的。一会儿你在图书馆只能待半小时……怎么一脸兇狠地盯着我!诺,最多让你待四十五分鐘,不能再多了。然后就到超市买菜,我想你也没吃早餐吧?我也是,所以赶紧回家做饭吧,大不了我替你切些东西,分工合作,吃完之后喝杯柚子蜜,你看书,我打机,当然你也可以来打机,说起来我还未和你一起玩过wii……」 林春将书包放上一旁的石壆位,掏出书包暗格里的那瓶乳霜,先往鼻子抹一点,问:「戴志伟呢?」 「那傢伙和他妈、他妹去饮茶了。就算他有空,我也不会让他今天上来的,要是他在,就不能吃你做的菜了。」 「为什么?我没所谓。」林春想了想,再拿润唇膏出来快速涂一下,他觉得让陈秋看见他涂唇膏的样子也没所谓。然而,他久久听不到陈秋的回答,林春收起把唇膏和乳霜一併扔入书包,扬起眼睛问:「陈秋?」 「啊……你刚才说什么?」陈秋吸一口气,望望地下,又望望天空,就是不看向林春。林春单纯地想,此人又发呆了,然后暗自叹一口气,也没追问下去。他倒是想起:「你哥呢?」 「陈心?那傢伙在元旦之后就滚回大学宿舍啦。就是那傢伙来了,我才没叫你上我家,才不想让那种傢伙吃到你做的菜,我才不会分人呢!然后一月时,学校又开考,我想你这种书獃子一定会衝回家温习,就算叫你上来我也大概要『食柠檬』(註二),就没叫你过来了。现在真好,考试终于完了,我也解禁了!」陈秋双手举高,朝天,振臂一呼,那桃花眼又笑弯成水月。 林春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陈秋总是不让他做菜给他以外的人吃,不可以让戴志吃,就连陈心也只是知道林春懂得做菜,而未曾吃过林春的菜。林春知道陈秋多多少少也在说谎,他敢肯定陈秋之所以不叫他上去,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圣诞联欢会那天的事,但林春没有点破,因为他觉得陈秋愿意编织一些美丽的藉口来掩饰他真实的心情,说不定也是一种体贴。 总之陈秋现在又叫林春上去了。 「想吃什么?」林春淡然地问。陈秋双眼睁得更大了,连珠炮发地说:「青柠软鸡、咕嚕肉、蓄茄牛肉煮蛋、粟米鱼柳和栗子煮排骨!」 「怎么全都是肉……而且五道菜也太多了,吃不完。」 「吃不完的话,明天你再上来陪我吃,大不了改成西兰花炒鱼柳好了。」 林春和陈秋踏上公园的单车径,要去t市图书馆的捷径就是经由单车径、再穿公园过去。走在大树下,冬日那柔和的暖阳自叶隙间漏出来,均匀地扫上林春和陈秋的身上。林春想起,昨晚天文台好像说过,天气由今天开始回暖。 註一:「长达六小时的考试」,此处有必要解释一下香港高考的制度。是这样的,学生必须修读中英文两科,其馀选修三科,当中,至少有两科是al,凡是al的科目,每一科分为两卷,每卷要考三小时,大多是上午八时至十一时考第一卷,下午一时半至四时半考第二卷,合共用六小时考一科。另外也有as科,as科目读的内容是al科目的一半,所以只需考一卷,一卷三小时。但是要考上大学的话,考生至少要修读两科al科目。大多考生修两科al加一科as(例如我就是),有些考生会修三至四科al科目,大多是高材生。 註二:「食柠檬」,广东话,多指拒绝某人的邀约,有时亦指拒绝他人的好意或情意,此处是解作拒绝邀约的意思。 26 中六的第一次考试就这样过了,十分平淡。林春起初还以为考试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考验,那是因为中五与中六的课程之间可是隔了一条十分大的距离,套一句戴志的话,简直有如马利安纳海沟般巨大。因此大部分初升上中六的人,都会面临各种适应的问题。 就以文学科为例子吧。在中五时代,文学的考试方式是这样的:全科共有两卷,第一卷考的是「文学常识」,也就是要求你死记硬背,将歷朝歷代各种文学体裁及其特色,硬塞入脑中就行了,第二卷是「文学赏析」,要求考生平时学习十多二十篇指定课文,将之死背下来,再与课外篇章比较,有点似阅读理解,只是文学气息较浓厚而已,这些文学赏析合共做三题,每题大概要答两页单行字的篇幅,差不多体会了「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的精神。 可是,上到中六,就没有了文学常识这部分,但可别欢呼,因为高考生要多应考一卷,那就是「文学写作」,纯粹的写文章,令不少考生苦恼不已。香港学生阅读不多,更不用提什么「阅读质素」了,去书局逛一圈,你会发现几乎所有生存于「流行读物」这一区的书,都是些无聊的书,比如是内文夹带表情符号的言情小说。 至于中六生所做的文学赏析呢,基本上与中五时代的无异,可是在篇幅上却有很大分别,每一道题需要答整整四、五页单行纸,还是答三道题。写作与赏析两卷合起来,就要考六小时了,相反,会考时代只须考两卷,才不过要花三小时而已。 林春在会考时代,文学是考c而已,中规中矩。上到中六,他依然选修文学,考出来的成绩让人跌破眼镜——他不只考得好,而且他所作的文章更是意外地出色。那是因为林春平时爱好阅读,又常观察生活,是个寡言却善感的人,这也是作出好文章的必要条件。林春自己也想不到,高考的文学科比会考的文学科原来更为有趣。至于中史和世史科,写的东西不消说是比会考时代更多和复杂,但林春还是能够高分过关。 这一次的中六考试,林春自然也是以榜首姿态过关,唯独是英文确实不太好。全级有六十人左右,林春只考了个四十名,差不多是中后的成绩了,幸而总算保住一个全科合格。陈秋的世史考得最好,文学普通,经济一般,倒是中英两科都考得十分不错,挤进全级首十名。至于戴志,除了文学科之外,其他也考得不错。 说起来,戴志修文学,还真是一件冤枉事。他不喜欢看书,会考时代作的文章也不好,抒情文写得幼稚而滥情,说明文写得荒唐可笑,倒是议论文写得头头是道而已。偏偏高考时代的文学科,是不太鼓励考生写议论文的,因为要写出一篇让保守老师感到满意的议论文,实是不易,不只结构要严谨,写起来更需要旁徵博引,并非一般缺乏常识的香港学生所能做到的。 事实上,戴志是被迫选修文学的。教育家常常说要作育英才、因材施教,但偏偏教育制度经常漠视因材施教这一点。就拿香港的中三生而言吧,基本上所有中学都会逼迫学生于该年修读十多科,其中中一、二时代的「综合科学」被分拆为生物、化学、物理三科,硬是迫那些不喜欢数理化的学生读,结果中三的成绩表上开了几个红灯。 而戴志也算是因为「偽因材施教」而受罪的。是这样的,虽然说中六学生可以选修三个科目,但他们大多数都不能够完全自由地选择。那是因为学校的老师有限,如果每科学生的数目不均匀,那老师就分身不暇,因此学校会推出四个选修组合,要学生任择其一,每个组合选修的人最多只能有九个——问题来了,谁有权先选? 好笑,什么因材施教,结果是考得高分那批人有权先选,而考得差的则排到最后才「选」,那时他们想读的组合,大概已经满额了,所以就被逼读一些自己不想读的科目。有教无类?笑话,会考分数不够十八分的,通通不准升回原校。林春他们的学校是band1学校(註一),而考差了的学生出去往往要降格去读一些band2或band3的学校。这就是香港的教育,我们从来不是理想家,我们从小到大,都见着赤裸裸的现实,如此一来,说我们香港考生是温室小花的人,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以上是林春收到这次考试的成绩表后,最大的感悟。陈秋坐在他后面,将成绩表对摺再对摺,然后扔入书包内,林春只是看他一眼,不作任何批评。陈秋对上他的视线,耸耸肩说:「怎么了?不过是数字游戏而已,高高低低又如何?还是说你想看我的分数?我可不介意啊,只要你今天来我家……」 「不来了,今天是星期二,我要学琴。昨天煮的东西还未吃完吧?」 陈秋鼓着腮,直想揍林春一拳,然后揪住他的衣领向他叫喊:「你来我家就只是为了替我做饭吗?就不能够说是想跟我一起吃饭?有个人陪在身边,不是比什么都要好吗?」可陈秋还是没有这样做,这莲蓉月也太不解风情了,他想。 陈秋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喂,新年时……你打算怎样?」 「什么怎样。」林春打了一个呵欠,昨晚从陈秋家离开、回到家时已经九点半了,害他要开夜车温习今天的世史小测,算起来他只是睡了四小时而已。 陈秋紧张兮兮的倾身向前,拽住林春的衣袖低声说:「下个月初就是新年假吧?这次假期我哥不回来了,那傢伙要待在大学宿舍跟人合作做project,所以……你什么时候过来也行。」后来,林春才知道陈秋在说谎,事实是陈秋私下与陈心做了些「桌底交易」,要陈心在新年假时继续待在宿舍,不要回来住。 「我也不清楚。也许要跟我妈回乡下。」 「……你乡下在哪儿?」 「福建。」 「……何时出发、何时回来?」 「如果去的话,在放新年假前那晚就出发,然后在假期完结前一晚回来。」 陈秋顿时眼前一黑,还真的像死尸般伏在桌上。林春用一本书戳了戳陈秋那完全垮下来的肩膀,可他依然纹风不动的、以脸朝下的姿势伏于桌面,林春也就不理他了。此时戴志一脸快要哭出来的样子,飞奔过来林春的桌子,哭嚎一声,举起那张成绩表,跟林春说:「怎么办!书kai子,我看到人生的末日了,你看我的成绩表……」 林春第一眼就望向文学科那一栏,也不禁倒抽一口凉气:「三十五分,戴志伟,你怎会拿这种成绩回来。」那只好竭力避开陈心吧,林春想。 戴志彷彿知道林春的心思,他跪在林春的桌子前,脸贴在林春的桌面上,以哭腔说:「就算我想避开心哥也不行,秋秋那傢伙今早跟我说,心哥已经决定要由这个星期五开始替我补习了,还说……还说……」 「还说什么?」 「还说如果我文学拿不到六十分,就要从独秀居(註二)的天台将我推下去!!!」 林春伸手拍了拍戴志的头,像抚摸一头狼狈的小狗般,戴志半是困惑、半是感动地抬头看着林春,林春温和地说:「杀人是犯罪的,陈心不会这样做。大不了是星期五那天扣留你六、七小时而已。」 「……心哥的最高纪录是将我扣留在独秀居一晚。」 林春第一次打从心底同情一个人。然后他想起戴志很久之前曾经讲过的话,说:「但是,你之前不是说过陈心是个温和的人吗?」 「那是指他头一个月认识我哥的时候啦。」陈秋一手拽着林春的围巾,一双美丽的眼带着怨毒之情凝视着林春。 註一:band1学校,这涉及学校的分级制。在香港,学校依成绩(或者学生操守)被分为三级,band1学校理论上是较优秀,band3学校比较差,band2学校则是中规中矩。 註二:独秀居,陈秋和陈心居住的地方,我怕大家忘了,所以先提一下。 27 单车径上人跡罕见,空气中飘浮着一阵若有若无的白烟,然而并不浪漫,看起来好像吸烟的人所喷出来的烟气,游离在空中长久不散,虽然没有烟的臭气,但这种拖拖拉拉的烟气充盈着白而光的天空,看起来不乾不净的,说不定比烟更要讨厌。 在香港,这种飘浮在空中、似雾气又非雾气的东西,叫做「烟霞」——明明是因为空气污染太严重才產生,却讽刺地拥有一个美丽的芳名。林春想起,之前电视上好似有一个老学究出来澄清,说这种现象不应该叫做「烟霞」,因为霞在气象学上的定义是什么什么…… 那人说了什么,林春都忘了,反正一直到现在,大家还是会将这种气候现象称作「烟霞」。香港人就是有一种知错不改的特性,不如说这也是中国人的特性。习惯了某些是非对错的观念后,一旦被人指出错处,便会感到羞愧难当,反而指着那个清醒的人说:「不是我错,是你错!」然后以粗口谎言粉饰一轮,或者直接无视那人所说的话,最后毫不羞耻地用着那早已习惯的错误观念生存下去,若干年后,这些错处就被称为「约定俗成」了。 林春记起一课会考时读过的课文,那是鲁迅写的《祝福》,结尾处,「我」在祝福时所看到的一片天空:天地间的圣眾都彷彿醉醺醺的在空中蹣跚,林春想,那时的天空一定像现在这般,都佈满着「烟霞」。这一天不是鲁镇传统的祝福,但亦是大时大节——大年初一。 香港没有祝福的仪式,所以圣眾不会有机会享用香港人为他们预备的酒菜,我们只为自己预备了一盘盘吃不完的酒菜。听说,每一桌酒楼盛宴中,大概有六成的酒菜都不会被人吃到肚子里,因为那些酒菜实在太多了,几乎有二十人的份量,但每一桌只坐了十二人,结果这些酒菜都被视作厨馀,倒进堆填区里头。而新年之前的年廿九、年三十晚,在酒楼订酒席的人多如繁星,到底香港人过新年那短短两三日,浪费了多少东西? 或许是香港人没有鲁镇人那份「祝福」的迷信,或许是我们太折堕(註一),所以天上的神灵都不肯赐福给香港人。因此,纵使香港是所谓全中国最有竞争力的城市,但幸福感却只排全国城市的第二百七十一名,真是讽刺。 年初一的街道比平日更要清静,因为香港法例明文禁止放爆竹。人们多在年三十晚玩通宵,所以到了年初一,大家都不会早起。男人的酒气还未过,女人更是懒起弄妆梳洗迟,说不定日上三干,还躲在房里细细地描蛾眉。林春只是在好小好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祖母家拜年,那时父母还未离婚。 祖母家有一个很大的全盒,里面琳瑯满目的放满了各式糖果,白兔糖、瑞士糖、巧克力金币、中式糖果瓜子、利是糖,林春最爱吃的是一种长形而小巧的脆糖果,外面印有横条纹,白底黑间,一咬开,脆薄的糖衣下塞满了花生糖碎,那是林春人生中少数的温暖回忆。那糖果真的很甜、很美。 长大后,家里还是有糖果盒,但因为家中只有他和妈两人,所以小小的全盒里面几乎只放了黑、红瓜子和一两款糖果,当中也有林春爱的花生脆糖,只是他总觉得那味道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这一年,家里不只没有放全盒,就连人也没有一个。 这年,他妈拎了十日大假,本来打算跟林春回乡下,但中间出了点事儿…… 林春独个儿走在单车径上,他已走出了t市公园的范围,经过了轻铁站,拐弯踏上另一条单车径,他清楚知道再向这方向走十分鐘,就是陈秋的家了。他并不是想去陈秋的家,只是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面对四壁,才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这空气一点都不新鲜。 而且放年假前又发生了那点事儿,他亦一时不想再上陈秋的家。 在放年假前的一个星期三,林春又上了陈秋的家。他们的「美学课」因为考试的关係而不断推迟,前一阵子陈秋好像因为林春要回乡下的事,而生了林春的气,整整一星期没有叫林春上他家。林春也乐得清间,在这一星期读了几本书,似乎陈秋一天不开口叫林春上去,林春也只会静观其变。终于,陈秋还是捺不住性子,在这天强将林春掳走。 林春也没有生气,出了校门,他反常地微笑,笑容中带了一丝玩味,陈秋感到奇怪,便开口问他。林春回答说:「也没什么,大概算你幸运吧。本来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但你最近也没有叫我上来你家。我本来打算如果你在放年假前都不叫我上去,我就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你,但现在……或许你真有点运气。」 「到底是什么事?」陈秋内心燃起一点期待的火星。 「就是我今年不回乡下了。我妈向公司拎了十日大假,本来打算带我回乡下。可是,她看了我的成绩表后,说我英文考得不好,要我在这个年假继续留在香港,去补习或者在家温习,所以就不带我回去了。」 陈秋高兴得在原地跳跃一下,欢呼之馀、竟然情不自禁一把拥住林春,霎时他俩都呆掉了。要不是林春一双眼惊异地望定陈秋近在咫尺的脸,陈秋还真是一味愣着、意识不到自己要放手。两人分开后,下意识远离对方,本来几乎并肩走着,现下却相隔了一个人的身位。 「总之就是这样。」林春清一清喉咙,望着公园里的树木,绿色有一种平伏人心的力量,他扫除那种曖昧朦胧的感情后,再开口说:「年假期间,我大致上也可以上来,只要不是补习的日子就可以。因为教我琴的老师要到外地旅游,所以整个年假我也不用学琴。」 「那……不如你上来住吧。」 就是陈秋说的这句话,令气氛变得十分奇怪。林春那时想:我自己也有家,为什么要上你家?再说,你也不过是想我替你做饭而已,那他四、五点才上陈秋家,跟他吃完饭,像平时一样八九点左右回去,不就行了吗?他忽然意识到,陈秋经常叫他上他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做饭而已。 那是因为想跟他多聊天吗?也不尽是,平时林春和陈秋也不算是经常聊天,只除了二人为对方上课的时候。一般而言,林春上到陈秋的家,便待在厨房做饭,陈秋最近也会进厨房替林春切菜,但从来没想过要学做饭。林春多次说愿意教陈秋,但陈秋总是在胸口做出一个大大的交叉手势,说:「我才没那个心机学做菜,反正有你上来给我做。」 林春总是想反驳说:我能替你做菜做到几时?大不了做到中七,那之后他们就要升大学了,他相信陈秋能升大学,因为陈秋的资质着实不错,要上香港的三大(註二)也应该可以,可是他和陈秋走的路必定不同,因为他们的兴趣本来就不同。那就是说,上了大学之后,他们一定会分开。到时候,由谁来替他做饭呢? 但林春不打算说出口,因为他知道自己若是说出来,那他和陈秋的关係就会有裂痕,而他并不想这种事发生。为什么不想呢?林春是一个理性的人,他知道自己和陈秋的关係有多不合理,然而,他从来不肯细心抽出所有不合理的地方。因为自己若是看清楚这种关係的荒谬之处,就不能继续糊涂地走下去。 到了那个时候,这关係要不是有所改变,就是会消失,无论是何者,都不是林春所乐见的。幸而陈秋似乎还未察觉到,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林春想,他还有这么清明的心思,是不是说明自己还是个旁观者而已?那就好了。 那就好了、那就好了……林春反覆跟自己说。 「林春。」 林春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他抬头,对面是——陈秋。 註一:「折堕」,意指……大概是折福,一般用来指责一些浪费的人,比如说「你每餐都吃剩那么多饭,真是折堕,你可知道非洲里面有多少人想吃也没东西吃?」 註二:三大,号称香港三间最优秀的大学,排名时有更替,就是香港大学(港大)、中文大学(中大)和科技大学(科大)。 28 大年初一,陈秋家里也没有半个人,所以他才出来蹓躂,晃悠悠的由家里走到单车径,又想去t市公园逛一下,平时他在家间得无聊,总是上去那个自己苦心经营的blog,整理一下cosplay的照片,可最近他都没心情更新,那个blog也荒废了大半个月了。 他想,一定是吃林春做的饭吃得太多,所以人也变得奇怪了,像书獃子一样奇怪。陈秋逐渐变成一个很容易感到满足的人,很难想像不久之前,他才因为生活空虚而跟林春上天台跳楼。他发觉只要林春在他家,他就十分容易感到满足。 他喜欢看着林春提着几大袋材料、将那几袋东西一把甩上流理台的样子。他常常不自觉看着林春垂下头切菜切肉的样子,每当是时,林春的颈项便温顺地低垂,显出那一片柔细的白晢皮肤,让陈秋想起那一次在t市公园中、他是如何替林春揉按那僵硬的颈背。陈秋在好久之后跟林春说,其实他一直很喜欢看着林春头发凌乱的样子。 林春这个人的五官平凡温顺,有时眼神锐利得像两块刀片,再加上一身沉实的打扮和平板的身子,整个人有一种一丝不苟的严肃感。然而,他那头凌乱蓬松的短发却中和了林春所散发的严厉气息,使他常带着些许迷糊的气息,令人联想到一些善于研究、忽略生活的学者,偏偏真正缺乏生活智慧的人是陈秋才对。陈秋事后笑说,总是很喜欢林春这个人的种种落差——外表上兼有凌乱与整洁,外在与内在又有一种令人意外的落差。 陈秋那天一时衝动出口叫林春上他家住,他不只想林春在他家住一晚,甚至觉得让他住一整个假期也行,这种想法连陈秋自己都感到吃惊。陈秋是那种对人十分冷感的人,不只是身边的人,以至于动物、植物,全都不值得将自己的感情投放下去——陈秋一直是这样想的。所以他对于世间的事都看得很淡然,一般学生所着紧的分数,他也一直不当是一回事。 只是,林春的淡然和陈秋的淡然是不同的。林春对于人际淡然,但无法对于母亲对他的期望处之淡然,陈秋的淡然就比较近于香港人的「hea」(註一),所以他常觉得:「什么事也没所谓。」但是,林春和陈秋二人看似淡然,也并非真正做到淡然和「没所谓」。 陈秋虽然以hea的态度过活,但却时常想要找乐子。换言之,他生存的目的就是寻求一些让他真正感兴趣的事。所以他离经叛道,做一些出格的事,利用他父亲遗传给他的好皮相去扮女人、玩cosplay,每当他往那张脸上妆,他就会感到一阵报復的快感,愈是将那张脸弄得面目全非,他就愈开心,因为在那一刻,他终于不再是「陈秋」,而是任何一个美丽的女人。 可是,在林春面前,他只会是陈秋。林春曾经这么说过:「无论你扮成什么人物,你依然是你,是陈秋,因为那一双眼始终没有改变过。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吗?你的灵魂寄宿在你的眼睛里,所以它们看起来才会那么美丽,因为它们将你的一切都浓缩、凝固收入你的眼球之中。除非你自毁双目,不然任你怎样装扮,你都只会是陈秋。做陈秋有什么不好?我第一次注意到你的眼睛时,是在学校里面,而不是在碰见你cosplay的时候。」 那一番话说得当时的陈秋一阵躁热。那算是什么?那番话是否隐含了一种曖昧的意味呢?然而林春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并不似在暗示其他东西。没错,林春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只是把想到的事讲出来,不加任何雕饰,将林春的话加以想像、赋与额外感情的,却往往只是陈秋而已。陈秋也同样不想点破一个事实——不欲去细想自己为林春的话赋上感情的这个行为,背后有什么动机。只要一想通,就不得不改变了。 然而,他那天开口叫林春上他家住。他终于开口。并不是经过任何精密的盘算,不,也不用说是盘算,那一句话完全是没有经过思考就溜出口唇边,一秒都没有思考过。说了那一句话之后,陈秋却有种豁然开朗的心情。 他看清楚自己将林春这一个人放在心中的什么位置,那位置的高低、那一个从来未被任何人霸佔过的位置,不知何时已给林春留了一个席位,等待林春做他的入幕之宾。 林春当时却撇开眼睛,只跟陈秋保持距离地走,一直走到超市,林春才说:「那是不可能的,我也有家。」 但陈秋没有被拒绝的难堪,也不后悔自己讲过那句话。林春就是这种人嘛,他已经习惯。林春很有主见,但也可以说是没有主见。只要是有点强势的人拉着林春走东、走西,林春就不会反抗。起初,他会尝试挣开那个人的手,但发现挣不开,他就会停止挣扎,寧愿保持着自己的尊严和高洁,也不会作任何丑态毕露的抗争,就好似陈秋那次在厕所捉住林春那般。然而,若林春果真不从,他亦会表达消极的反抗,将自己的一切情感抽空,包括爱憎,然后让对方只能得到一具尸体,这是林春意外地固执的地方。 假使改变不到顺从对方的这个事实,他就将自己的一切掏空,这是他与生俱来的一份骨气。 陈秋却在年初一、这一条单车径上,迎面碰上林春。他说不出自己此刻的心情,只是脚好似失控似的跑向林春,陈秋微喘着气,额头有一层薄汗——香港的新年很多时候都很和暖,陈秋近乎贪婪地凝视着林春错愕的脸,说:「为什么你会在这里出现?」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出现?」林春将这个问题拋给陈秋,他自己脑袋也一片空白,一个字都无法浮现于脑海。 「你管我!你先答!」陈秋粗声粗气地吼过去,清秀的眉拧得死紧,让林春好想伸手抚平那眉峰。林春囁嚅着说:「去、去……图书馆吧。」 「你在说什么傻话!去图书馆的路是由t市公园穿插过去商场那边,这里已经不是公园范围了!再说,图书馆每逢年初一至年初三都闭馆,要到年初四才开,今天才不过是大年初一而已!」 「也对……」林春也想问自己,为什么他不期然就想到t市公园散步呢?以前他会拐入公园散步,但今天他只是走上单车径、再经过铁路站,全然忘了要进去公园间逛。他身上似乎也发生了某些改变,一些他太迟察觉、难以挽回的改变。 「也许我想去书店……」话一出口,林春脸上已一红,书店在年初一也休息,也是年初四才重开,也就是说他无法为自己的行为作一个合理的解释。 「哈哈哈……」陈秋倾前身子大笑,笑得半蹲起来,两手压着膝盖。林春听到那笑声,心中有一点微妙的感情,好似自己在陈秋面前忽然裸裎着,让陈秋看清楚自己的里里外外,他直想转身就走。但他知道,他不能够再反问陈秋,为什么他会在这里出现。他怕陈秋会乾脆给他一个太过诚实的答案,而那个答案是林春所无法接受的。 林春呆子似的看着陈秋大笑,事实上单车径上仅只有他们两人,其他人早就去过节、去拜年了。林春握了握拳头,他跟自己说,还可以走的,不,是应该趁陈秋未笑完的时候尽快走。这意念才刚闪过,陈秋便抓起林春的手腕,林春瞪大眼睛望着陈秋,那双桃花眼内有着一把火,燃烧着不容抗拒的气势——「跟我回去。」 「不行。」林春说。 「跟我回去。你之所以出来,还不是因为寂寞吗?或许你会反对,说自己根本不寂寞,但我认了。我出来、走在这条单车径上,是因为我很寂寞。现在,我碰上了你,那一定是上天要你将我的寂寞排解掉。所以,你要跟我回去。」 陈秋说得斩钉截铁,并且站起来,昂首、拉着林春的手,走向他家。陈秋没有用上很大的力气,可是林春的手腕却一直稳稳被陈秋的手所捉住。 註一:hea,某种颓废的生活观,多见于香港年轻人,前几回已述。 29 年初一的那一晚,林春在陈秋的家留宿,年初二那晚、年初三、年初四……一直到年假完结前的那一天,林春都待在陈秋的家。那天陈秋强拉林春上他家,林春沉默着,没有表示欣喜,但亦没有流露出丝毫厌恶。他们到超市买了很多材料,陈秋打算年初二也继续窝在家内,所以材料买得特别多,他本来就有花不光的钱。 林春为他做菜,陈秋在旁帮他切些菜,饭后,陈秋泡了两大杯热柚子蜜,林春接过一杯,喝了一口,说:「现在你泡得比我更好喝。」 「真的吗?」陈秋咧着嘴笑,牙齿很洁白,细心一看,原来他笑起来时门牙好像有那么一点突出来,好像一隻满足而幸福的白兔,林春在心中微笑。幸福。他是为何会想到这个词语呢?林春自己也记不起,上一次他感到幸福是什么时候,甚至不清楚,好像他这种人,到底是怎样学会「幸福」这一种概念的。 出了名幸福指数最低的香港人竟然会想起「幸福」这一个词语。香港人有太多不快乐的原因了:孩子上太多才艺班,背着父母对他们的期望,辛苦过活;学生更要苦学,尤其是考公开试那两年,那生活真不是人过的;出来工作的成年人每天被老闆问候爹娘,劳资双方的「情谊」一遇上最低工资的立法就溃不成军,单是为了「有薪午饭」和「有薪假期」这一点,就吵得面红耳赤,撕开文明人的面皮。 不,现代中国人何曾有文明过?真正文明的国家是不需要掛着标语,写明「做个文明人」的。看过一个旅游节目,那主持人到瑞士旅游,见人人都是自发性买车票,不会有人在你上车之前要你先出示车票,大家都是讲一个「信」字。那是因为文明已在眾人心里扎根,他们会觉得不买车票上车、单图那一元几角之小利,是一件非常羞耻而不正确的事。 瑞士的这一个做法,无论是在中国或者是在香港,都不可能实行。 林春喝了一口柚子蜜,又说:「喝过之后,我就要回去了。我要回家。」 「家」,这一个字刺痛了陈秋的心。是的,他就是多么想要将林春留在这里,也不可能,因为这里不是他的家,林春那个位于公屋里的小窝,才是林春的家。 「留下来吧,我一个人在这里很闷。」陈秋勉强地微笑,杯中妖嬈曼舞的白烟朦胧了陈秋的脸容,一时林春也觉得陈秋的笑容如梦似幻,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就连陈秋邀他住下来的这件事,之于林春而言也很不真实,像在做梦。 「不行。」 陈秋有点气了,他有种被人愚弄的愤怒,他将杯子重重放上桌面,一双如火的眼彷彿要在林春那平静的脸容上烧出两个洞来,他压抑自己的愤怒,低哑地说:「既然那么坚决拒绝,为什么今天要跟我回来?为什么要走上去我家的路,又为什么要让我碰见你?林春,当初你怎么就不央求你妈带你回乡下?想来,考试才刚结束,你妈居然还要求你待在香港温习,那不是太狠心了吗?听起来总觉得……不太合理。」 陈秋意味深长地说着「不太合理」这四个字,侧过头,专注地打量着林春。林春回避他的视线,默不作声,拎着杯耳细细喝着柚子蜜。 他知道自己已经被陈秋看穿了。是的,那是一个谎言。林春的母亲由拿大假的那日,就已明说了回带林春回乡下。因为林春在会考时考了四个a,得到一个十分好的成绩,所以林母这次希望带林春回乡,来一个「衣锦荣归」。可是林春后来跟他妈说:「妈,我不想回去了。如果回乡下十日,那我就无法再去英文补习班。这次我的英文考得只是一般,我想在香港用这一个年假,恶补一下英文。」 「你才刚考完试,真的不回乡下休息一下?」 「不了。」林春又好像有点想反悔,他一顿,又垂下头,含糊说:「算了,还是不去了。」 热柚子蜜、两个人份量的饭菜、冰箱里有三天也吃不完的食材;刚刚洗过、还泛着水光的碗盘,洗洁精与饭菜的馀香所混和的气味……这一切,都不可能出现在林春的家,而假使陈秋不是碰上林春,这些东西也不可能出现于陈秋的家。但就因为林春与陈秋相遇,所以这些东西才能出现于其中一个人的家里。 林春心里一动。 「那先让我回家,拿点东西再过来。」 「我跟你一起去。」陈秋说什么也不让林春自己一个回去,隐隐觉得林春会借机回他家、然后不回来独秀居,如此一来,之后林春也就不可能再上来独秀居了,陈秋倒是看得十分透彻。 晚上,林春就睡在陈秋房里。关于这一点,林春和陈秋也吵了好一阵子,原来属于陈秋父母的房间和陈心的房间,林春当然不可能使用,于是他提出要睡客房,陈秋面有难色地说:「……假如你自问能在那间房生存,我倒没所谓。」 林春开门一看,那间房倒是清洁,可是却乱成一团糟,里面有陈秋玩cosplay的一堆行头,例如古装、假发、鞋子,地上堆着陈年百科全书和字典,一些穿得泛黄的衬衣、t恤则随处乱散,另外还有一大堆已经发黄的文件,看来是陈秋和陈心以前的教科书、讲义。 「……这就是你们兄弟俩房间整洁的秘密?」 「……」 林春遂打算去睡客厅,但陈秋却反对:「睡客厅很容易着凉,还是来我那边睡吧。你怕什么,我们都是男生,就不要像个女人般扭捏。」 一句话说到林春的心坎里——没错,他和陈秋是同性。男生在男生的家过夜,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为什么他们仅仅为了这种「正常的事」而冷战了几天?林春想,为什么在他答应留在陈秋家过夜的一刻,他感到心中有一小部分的信条正在崩溃?留在陈秋的家,真是一件如此怪异的事吗?不,这不是怪异的事,真正怪异的,是林春和陈秋对这一件事的犹豫和考量。 陈秋的床虽然是单人床,但比一般的单人床要阔一点,而且他们两人的身子均偏瘦,所以睡在一张床也会感到太挤逼,只是一人翻身,难免会碰撞到另一个人的手脚。林春本来是不介意睡在地毯上的,可是他的鼻子不太好,有鼻敏感,也就是去到灰尘多的地方,鼻子就会痒得厉害,偏偏陈秋房中的地毯又厚,吸了不少尘,所以林春一躺上去,鼻子就不舒服了。 结果是他要和陈秋挤同一张床。 林春和陈秋都是冷感的人,并不特指是性冷感,而是他们对世界、对人对事的冷感,他们是多么入世,平日一样要上学、要为分数而奋斗、为了寻求快乐与崇拜而生存着,但同时他们又是多么地出世:对于身边的时事全不感兴趣,除了切身的事之外,其他地方发生什么事,他们都不管,甚至是先前有地震海啸水灾旱灾,他们也看得麻木了,不懂得去同情,不懂得去悲伤。因为他们面对自己那个已经破碎的家庭,也从来哭不出来。 这两个冷感的人,今夜同床共寝。 30 林春睡在外面,陈秋睡在靠墙那一面。林春睡觉的姿势有点特别,就是面朝下,全身俯伏在床上,被子只盖到半身,两手松松地搭在枕头两边。陈秋见了,好奇地问:「你会不会窒息而死的?」 「不会啊。」林春半抬起头,一双狭长的眼半合半张的,已掛着睡意,他喃喃道:「我只有用这种姿势去睡,才感觉到自己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世界?说得像死去了那般。」 「不。不过跟死去了差不多。陈秋,你有听过一种理论,说人做梦时,其实是灵魂离开肉身、四处游盪的时候?做梦时常常梦见一些自己没见过的人,那是因为自己的灵魂在游盪时,碰上了其他人的灵魂。有些人去到一个明明未去过的地方,却说『啊,我好像什么时候也来过呢』,那是因为做梦时,自己的灵魂的的确确去过那些地方。只是做梦时,灵魂没意识到自己在做梦,所以才记得不清楚。」 「啊……原来如此。」陈秋傻傻地点头。 林春轻笑,那微丝细眼温容地微微低垂,说:「我骗你而已,竟然这么认真。」 「你……」陈秋被气得脸也红了,他因为皮肤细緻又洁白,所以脸一红,就显得十分嫩相。 「睡吧。」 陈秋关了灯,回到床舖,面对着墙壁,却睡不着。他将手掌贴上墙壁,嘖,冰一样冷,不知怎的好像还有一丁点儿湿冷,或许是今天天气潮湿。黑暗中,他无聊地印着掌印,一个、两个、三个……有点似数绵羊。数着数着,他感到没趣,又停下手。 手掌一阵冰凉,但陈秋的后背却有着一种若即若离的温暖。那是林春的体温。本以为感受到另一个人的体温,是一件相当噁心的事,尤其那个人不是自己的家人,若是老哥或者他妈,那倒是没所谓。林春的体温却也不会让他感到噁心。 因为温度并不高,若有似无的一阵暖意,甚至是陈秋不转身看,也不能确定身后到底是不是真的躺了一个人。林春的体温大概偏低。陈秋不敢做次,只是逼自己赶紧合上眼睡觉。他所不知道的是,林春又再一次说谎了。 林春平时根本没有伏下来睡觉的习惯,因为那样做,呼吸不顺,实在不很舒服。但若是他仰卧,让陈秋看见他的睡脸,就有点奇怪,再加上林春也睡不着,他可不想仰卧着假装睡觉。事实上他仍然睁大眼睛,看着深蓝色的枕头套。 他感觉到身旁陈秋是如何辗转反侧。对于林春而言,陈秋的体温颇高,睡在他身旁,便好似偎在暖炉旁边,热烘烘的,但并不叫人讨厌。相反的,这种感觉很新鲜,让他想起,是不是在很久之前,他也曾这样亲近过母亲,睡在母亲怀里的呢?有,一定有过,不然他不会对陈秋的体温感到熟悉。 然而陈秋的气息却是陌生的。虽然林春在这半年内,经常和陈秋一起行动,每个星期有一半的日子都会上来陈秋的家,但那毕竟跟真正睡在陈秋身旁所感觉到的气息是不同的。林春平常只是使用很普通的沐浴乳,牛奶?花香?不记得了,反正他的母亲高兴用哪一种,他就逼着要用,哪怕一个大男生用花香沐浴乳确是一件噁心的事。 这一晚,他是在陈秋家洗澡的,用的沐浴乳不是牛奶味道也不是花香味道,而是一种清新的、有点似药水的气味,又有一种鲜草的味道。衣服,也是陈秋借给他的。林春本想带自己的衣物过来,但陈秋说:「用不着那么麻烦。你已经要拿一大堆书过去,要是再拿衣服,岂不是很麻烦吗?我跟你的身材差不多、你也不过比我高几公分而已,我的衣服借你就好了。」 不愧是有钱子弟,穿的、用的,都比林春好上几倍,不知怎的,就连衣服的质料都比一般的更要舒适。陈秋的床上也散发那一种沐浴乳的清新气息,尤其是林春这样伏在床上,就更是无法避免地吸着那一种清新如药水、如鲜草的气味。 骨子里有一种骚动,无法寻找到睡意的尾巴。睡意好像一条灵巧的蛇,四处滑动,无法捉住,唯独是心中的骚动很清晰,那一阵骚动化成鼓动,一下又一下的在林春的心上激盪。他暗暗执紧枕头套子的一角。 暗夜里,彷彿有一隻手伸到林春的颈背,手指贴上那一片肌肤,然后就没有再动过。有人触摸他吗?是他自己的想像吗?但林春不敢转身证实,他将脸更深的埋上枕头中。 颈背彷彿被一些冰凉的东西触碰着,然而并不粗鲁,是小心翼翼的、偷偷摸摸的,带着一种犹豫。手指若即若离的在他的颈背弹跳着,时而潜上浓密的发根,时而滑入后领,但始终是在颈背处徘徊。 试探。 这两个字驀然浮在林春的脑海里。是陈秋的手吗?是欲望的魔爪吗?是魔鬼为了引诱他、而让他感受到的幻像吗?正因为那一隻手太轻柔,林春反而无法肯定那是陈秋的手,毕竟陈秋不算是什么温柔的人。是他吗?林春睡前仍然带着这一个念头。 接下来的六天,林春还是留在陈秋的家,住得愈来愈习惯。在陈秋的洗脑演说下,再加上一些不能确定的情感,林春也渐渐觉得他在假期时住在陈秋的家,是一件正常的事。两个同年的大男生,家中同样没有人,平时私下又早有交情,那在假期住在一起、排解一下无聊的时间,那不是很自然的事吗? 林春在陈秋的家,跟待在自己的家也没大分别。一样睡到十点左右起床,然后两个人胡乱做些炒蛋、煎火腿、吃几片麵包当作是早餐,下午到商场吃点速食。然后回到陈秋家,各有各忙,陈秋上网打机,林春看书写文章,有时候两人一起坐在客厅做功课。四五点时,再下去超市买食材,然后回去一同做饭。 这种生活是林春和陈秋都未曾试过的,但是却出奇地容易习惯,彷彿他们本来就是这样生活。 晚上睡同一张床,就好像一些交情要好的男生一样。他们表面上好像十分要好的朋友,然而,他们从来无将对方当为「朋友」,要问他们是什么关係,他们说不定也会哑口无言。 林春在陈秋的家住了整整七天,然后他就必须回去了,因为到了第八天,林母便回来。第七天的夜晚跟第一天的夜晚一样,叫人感到格外不安。 林春仍是维持着俯伏的睡姿,尽管他已习惯了陈秋的气息,睡在陈秋身旁也能很快入睡,但到了这第七天,他还是用着这种睡姿,也许是因为知道自己会失眠,也许是不想让陈秋知道,他又骗了他。陈秋则仍是背对着林春,面向冰冷的墙壁而睡。 不知过了多久,林春又感到那一双手来到他的颈项。是的,到了这第七天,林春几乎可以确定,果真是有一双手抚着他的颈项跟头发,而不是他的想像。每一晚的某个时候,这一隻手都会摸上他的颈项,但并不带有一点情色的意味。 这一隻手喜欢先在他的颈背、以指腹轻轻打圈,直至林春的身子快要忍不住颤抖时,那灵巧的手指便移向他的发根处,深入他的发然后静止不动。待林春以为那隻手要离开时,那手就一下子顺着林春项背的线条,滑入他的衣领下,然后迅速抽离。有好几晚林春睡得特别熟,所以也不确定那只手有没有抚摸过他。 但只要是林春失眠的夜晚,就必定会感觉到这一隻手。 如果他是个迷信的人,他可以说服自己相信陈秋的家有鬼,可惜他不是。奇怪的是,林春似乎亦不觉得陈秋伸手抚摸他,是一件噁心的事。没有一个男生会这样抚摸他的同性朋友,林春应该抓住陈秋那只企图犯罪的手,然后义正辞严地质问他,再与此人割蓆绝交。林春却没有这样做,因为这种行为是「应然」的行为,并非「实然」。 所为「应然」,是指你应该去做但不一定去做的事,也就是whatyoushoulddo;所为实然,是你事实上去做的行为,无论那是好事或坏事,就是whatyoudoorwhatyouhavedone——林春应该去制止陈秋的行为,却没有这样做。 这一晚,那一隻手又来了,在他的颈背打圈、潜入他的头发,再滑入后领下的小片皮肤,在往常的夜晚,这隻手在做到这一步时就应该已经抽离,但这一晚,那隻手却停留于林春后领下的位置,没有打算抽离的意思。 奇怪。 林春是这样想着,但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转身,问陈秋:「你为什么还不放手?」如果他那样做,就暗示他一早知道陈秋的行为、并纵容、默许他的行为。不行,不可以走到这一步。林春想,只要他继续安份地伏下来,陈秋过了不久就会放手,陈秋会以为他已经睡死了,对于他的行为一无所知。那他们这种不太合理的相处方式就可以维持下来。 林春不知躺了多久,久到他几乎忘了后领下停留了一隻手,久到他几乎放松下来要入睡,此时,衣襬处却窜入一阵凉风,一片冰凉自他的腰部滑上他的后背,然后用力贴上他的背部,林春给那种刺骨的寒意冷得完全醒过来,执着枕头套的角子的手一紧,身子轻微支起来、前倾,想脱离背部那一隻手,他顾不得陈秋会否发现他是醒着的,只想向前爬,可是额头只撞上床头的板,身子却无法从那冰凉的手逃开。 那冷冷的手掌依然贴在他的背部,但后领下的那只手却抽离了,转而抓住林春的手腕,然后是一阵被单窸窣的声音,一股暖意罩上林春俯伏着的身子,好热,热得好像顶着一个太阳那般。林春震惊得想不起自己要挣扎。 他感觉到了。 他感觉到陈秋的腿搭在他的腿上面、叉入他两腿之间,然后陈秋的身子带着一股温柔,慢慢地、缓缓地贴着林春微寒的身子,他颈背敏感的皮肤被一种湿热的吐息喷着,有种危险的感觉,有什么东西要破茧而出,而这已超过林春所能容忍的限度。 「手……很冷吗?不好意思,刚才我太无聊,一直将手贴在墙,所以好冷。」 林春感觉到陈秋的鼻尖贴着他的颈背,他说话时的吐息落在林春的后领与颈项间的那方位置。林春的身子窜过一阵战慄,陈秋也感觉到他的抖震。他把林春的手腕捉得更紧,另一隻手在林春的背部上下来回抚摸着,移动得很慢、很慢,就好像一个屠夫摸着那逃不出他掌心的猎物、思忖着要怎样下手。他感到林春的背出了一层冷汗。 林春说不出什么,甚至不知道是否应该回应陈秋。陈秋分明知道自己已经醒着,自己再装下去只会更可笑。然而,他要怎样做?他知道陈秋不是在玩。 陈秋从来就不是在玩,他已经试探了很多天,林春更是由第一天开始就感觉到陈秋的抚摸,然而,翌日他照样跟陈秋吃早餐、做菜、做功课、玩游戏机,到了夜晚,又顺从地接受陈秋的抚摸。日復一日。 试探。一场十分聪明的试探。 是的,他一早就知道陈秋在试探,这已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但是,林春从来没有阻止或反抗过,并不是他无法反抗,因为陈秋的手只是轻柔地抚摸他的颈背,若是林春感到厌恶、一手拂开陈秋的手,那是绝无难度的事。问题是,林春明知自己反抗起来很容易,却还是没有去反抗。与那次在学校厕所不同,那次陈秋牢牢箝制着林春的手脚,明着说:「你不可能挣开我。」但这一次,陈秋给过林春反抗的机会,很多次,由第一天至第六天,每一天都有一个机会。 到了这一晚,机会已经用尽。 陈秋笑,他知道林春一开始就是醒着的,一早就知道,由第一晚开始就知道,因为他看见林春的手紧握着枕头套的角子。第一晚,林春的手紧握着那角子,指骨都凸起来;第二晚的情况与之前一样;第三晚,林春的手只是虚握着枕头套;第四、五、六晚,林春的手完全离开枕头套的角子,只是无力地搭在枕头上。 陈秋笑得很美,就是在夜里,他的眼也很像会发光似的,美丽得让人不敢一视,可惜林春看不了。陈秋在他耳边说:「你知道吧?我一直在给你机会。如果你在之前那六个晚上的任何一晚,有用力拂开我的手,我就会知情识趣地收手,然后第二日跟你说我有梦游的习惯,你会否相信我就是另一回事。但你没有这样做,所以,之后发生了什么你不愿意的事,你还是佔最大的责任,那都是因为你明知道我的打算,却没有将自己的意愿好好表达出来。」 林春的身子颤了一下,然后就没有再动。 「你会说我卑鄙吗?来吧,我早就知道你已醒着,再装下去,就是丑态了,你不是寧愿让人打你、侮辱你的身体,也要维持着尊严、咬牙忍下去,也不愿教人看见你的丑态吗?我承认我不是光明磊落的人,但也不至于是卑鄙小人,我已给过你太多暗示与机会了。我俩变成现在的这种状态,你真的觉得自己没有丝毫责任吗?抑或,你认为只要默默躺在这里,明天醒来再说自己完全没有知觉、睡得很熟,压根儿听不到我的话,再将今晚的责任推到我一人身上,那样做就可以了吗?或者只要你保持沉默、不作任何抵抗或表态,我们之间的事就永远不会改变吗?」 陈秋撩起林春的衣襬,将之掀上他的肩胛位,他整个背部便和着夜色,展露于陈秋眼前。他将林春耳旁的碎发撩向耳后,反覆在那耳后的位置搔着,勾起一种教人心惊的痒意与炽热。林春看不到陈秋的样子,但对方的行为使他能清楚在脑海,拼凑出陈秋现时的动态。 他是带着一副怎样的表情,对自己做这种事呢?不知为什么,在这种时候,林春想的不是怎样推开或击倒陈秋,而是想像着陈秋那一双眼会否变得幽深,会否盈满欲望和复杂的感情,会否…… 欲望。欲望。欲望。 陈秋的唇落在林春的颈背——那也是他第一次碰触林春的地方,在t市公园单车径尽头的那次、在这六个夜晚里……他的手对这一处老地方已十分熟悉,现在,轮到他的唇登陆于这一处地方。指骨是硬的,却是冷的;唇舌是软的,却是热的。 林春软软的发出一声低而短的轻吟——他终究是表态了。 31 林春有一个错觉,好似自从考试之后,时间就停滞了,他被夹在时间的缝隙之中,人迷迷糊湖的,不知道做过什么。他记得一个城市传闻,所谓城市传闻就是一些广为流传在社会之间、不辨真假的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有一个男人上内地寻欢,搭上一个美人,后来不知怎的晕过去,结果他人醒来时,躺在一缸泡满冰的冷水中,不感到痛,他奇怪自己为什么会身处在这种地方,正打算站走来,却发现自己的腰破了一个洞,一摸,发现自己的肾脏不见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不见了肾脏的人,只是他所失去的不是肾脏,而是别的东西。他好似从新年开始就失去意识,不,是失去了判断力,然后做了很多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尤其是今年的天气很反常,也许是因为温室效应的关係,本来过了二月,天气就会转暖,然而到了三月,天气竟然比二月的时候还要冷。 但人们对于这一种反常已经习以为常,反而有时天气如常地更替,他们会说:「真奇怪呢,今年的天气怎么这么正常,到了九月、十月,秋天就真的来到,很久没有看过这么正常的气候了。」好似天气不闹一下反常,他们倒浑身不自在那般。但无论天气反常不反常,也没太多人在意,除非是你环保组织的人。 香港人倒比较在意股市升跌,不只是在中环(註一)做事的金融才俊,就连屋邨师奶(註二),也关注股市动向,林春想,如果大家将他们放在股市的注意力、倾注一半到气候问题上,那香港的空气就有救了。 可是,事实是,到了三月,林春仍天天戴上围巾、穿着大衣,回校上课,寒冷天气警告(註三)已经维持了十多天,打破了本港有史以来的记录。 林母前几天对林春说:「这几天天气冷,你还常跑到那个有钱同学的家,然后夜晚九点多才回来,晚上正是最冷的时候啊!看,你这几天已开始闹感冒了,一回来就『包云吞』(註四),声音又沙哑,一定是冷病了,你那个有钱同学住哪儿?」 「……独秀居……乞嗤!」说着,他又打喷嚏了,一管管鼻涕像无尽的蠕虫般滑动出来,真是讨厌,他又抽起一张面纸。 「你晚晚从独秀居经t市公园走回来,当然会冷病!这几天,你就别再去那同学的家了,等迟一点天气和暖才去吧!」 那天之后的翌日,林春跟陈秋交代说:「总之我妈叫我这阵子都别再上你家,等天气暖一点再说。」他们在学校新翼的楼梯聊天。新翼是学校前一两年扩建的新校舍,因为新翼那边没有常规的课室,只有电脑室、小礼堂、演讲室这一类特别室,所以平时会经过这里的学生很少。 陈秋听了,没说什么,坐在梯级,两手交叉在胸前,靠着侧旁的墙,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林春也坐在他旁边,觉得头有点晕,便将头枕在自己的膝盖上,昏昏沉沉的差点就要睡着。陈秋伸手抚上他的头顶,一下一下地以手指来回梳着林春那凌乱的短发,陈秋说:「这几天,你就不要上来,你看起来的确有点不妥。感冒了?」 「……也许。」林春吸一下鼻子。有一件事他没有跟他妈说,就是他感冒并非因为从独秀居走回家时、被冷风吹得病了,而是因为一个他说不出口的原因。 「是在那些时候冷病的吗?」 「也许。」林春没有抬头,他还挺喜欢陈秋像现在这样,轻柔地为他梳理着头发。陈秋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指甲总是修剪整齐,只露出一小条白边,不似一般男生的手般,又短又粗、指甲还陷着污垢。陈秋的手也是骨节分明,修长,恰如他给人的印象:清秀、整洁,以及总是比一般男生长得优秀。 「你冷吗?我不是指现在,而是……那些时候。」 「不。」林春的脸有点热,本来冷风从身后吹过来,今天天文台也悬掛了寒冷天气警告,可是陈秋一问起那些时候的事,一股热潮就禁不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那些时候。那种事。这是林春和陈秋对于他们那不可告人的行为,所作出来的代号。是的,他们正在做一些所谓见不得光的行为,不,并不是说真是罪大恶极,只是如果教学校、或他们的亲人知道了他们的行为,他们就会极有可能受到社会的歧视。 这里是香港,是,那又如何?这里是香港的t市而已,新界,被某一些「高等阶层的人」看成是落后的新界。好多人对香港都有一种很奇怪的错觉,就是以为全香港都是国际大都会,因为这里是国际金融中心,有地利,位处于纽约和伦敦之间的时区,有了香港,股市就可以无间断廿四小时运作——这些是初中课本的内容。 但事实是,香港只有小部分地方有所谓的国际化现象。在港岛,外国人随处可见,走入任何一家餐厅都听到有人讲英文,或者是法文、日文、韩文……但这里只是t市而已。而且,有些人更有奇怪的想法,觉得香港的一切都会好像其金融或科技般,异常地发达并走在国际尖端。 错了。 香港只是一个同性恋不能够合法结婚的地方,香港只是一个变性人不能够和自己所喜欢的人结婚的地方。前一阵子,一综新闻闹得热烘烘,那是关于一个变性人。那一个变性人想跟自己喜欢的男人结婚,但在香港的法律下竟然不容许,于是他入稟法庭去争取自己的权利,然后事件不了了之,想必是败诉了。 香港就只是这样的一个地方而已。 同性恋——林春忽然想,他真是同性恋吗?然而,在他和陈秋在一起时,他从未想起过这一个字眼。是,他和陈秋是同性,他们享受着对方的肉体,但他们之间何曾有「恋」过?这只算是同性的亲密行为,不是吗?对于那些没有交女朋友的男生来说,一起做这种事、发洩多馀的精力,也是很合理的,不是吗? 如果硬要说是恋,那大概也只是贪恋着彼此的肉体而已。年假时,林春在陈秋的家住了一星期,就在最后那一晚,陈秋对他做了些无法挽回的事。林春理应感到愤怒、因为他被人侮辱了,可是,他却感到不可思议地舒服。自那次之后,每当他上陈秋的家,结果就会去做那种事。 这种行为没有一点痛苦,因为陈秋说,他们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他们抚摸着对方的身体,虽然大多时候都是陈秋压着他,在他身上大肆游走。林春往往合上眼,他就觉得自己去了另一个世界。 很舒服,为什么会这么舒服?他像回到最初的时候,身子浸泡在母亲肚里的羊水、随着母亲的活动的晃着、摇着,然而却感到不可思议的安全感。可是,他又分明知道自己正躺在陈秋身下,让陈秋——这一个他说不上是相熟的人,抚摸着自己的身体。 就是合上眼睛,也彷彿见到陈秋那时的样子,他感觉得陈秋的手是如何反覆细抚着他的身体,有时光只是滑过一次,有时来回搓揉着,有时用力捏下来,痛得来很痛快,或者咬下来、舔着、吻着,他总是用不同的方式去感受林春的身体。最后,林春在陈秋的手泄出来,那种没顶的快感好似自杀那一刻——虽然林春没真正去自杀,但他想像出来。 高潮那一刻,他往往紧闭双眼、堕入深渊,连带的身子也很像被什么东西扯下方,一味的向下坠,喘着气挣开眼睛,人又重生了,白光打入他给泪花蒙蔽了的双眼,他看到陈秋那迷糊的、意乱情迷的脸。相拥时,很暖、很热,世界上好像只有两个人,但这样就令林春感到很满足了。 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又如何?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接触与亲热,那大家不过是恰巧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生物而已,没有任何关係。可是,林春被陈秋拥着的那刻,他总会觉得:这就是活着,因为他有心跳、有体温、有行动的能力,并且不只他一个人有着这些活着的证据,陈秋也有。 心里面空虚的某一块,逐渐被那相拥的一刻感动所填满。 註一:中环,在香港的地位,等于北京上海之于中国。 註二:师奶,即家庭主妇,一般略带贬义,但「主妇」一词则比较文雅和中性。 註三:寒冷天气警告,一般于气温低于12、13度左右,天文台就会发出此警告。 註四:包云吞,比喻人不停嚊鼻涕。 32 久违了的美学课,今天又开始了。林春觉得三月中旬是一个上美学课的好时节,所以尽管他已经好几次没有出席中文学会的活动,这个星期三还是跟陈秋一起逃跑了。说起来,虽然说是中旬,但也是三月十七日的光境了,下旬也快来到。天气虽仍乍暖还寒,但最近两三天忽然回暖,所以林春昨晚才上过陈秋的家。 吃过饭、喝过热柚子蜜,他们又回到陈秋的房间,做那种事。在他们两人都释放过后,陈秋总会拥着他,问:「舒服吗?」 林春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直白地说「舒服」好似有点不知羞耻,但要说是「不舒服」,又不尽然。所以他曾经这样跟陈秋说:「如果你问我……我的感觉如何,我没有回应的话,那就代表我觉得……还好。」陈秋那时灿笑,说想不到林春会这样害羞。 「食色性也,人有欲望是一件正常的事。吶,你之前不是常常掛在口边,说性只不过是人类繁衍后代的工具,但现在我和你也做着这种事,并且我们都是男的,无论做多少次都不会怀孕,由你的角度来看也就是『没有建设性的sex』,那你为什么又一次次的跟我做下去?」 林春哑口无言,他想回避陈秋的问题,可是陈秋裸身坐在他面前,一手托着林春的脸,然后睁着一双盈满欲望与嗤笑的眼睛,要他回答。林春垂眸:「不知道。然而……我也不知道。」他想说,或者欲望之所以產生,并不只基于生殖的本能。如果人们做爱单是为了繁殖,那为什么他和陈秋会对彼此的肉体產生出渴望?撇开他们是否对彼此有感情,但至少在肉体上,他们对彼此有吸引力,林春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陈秋那时又将林春按倒在床上,敛起眼中的笑意,那黑而润泽的眼睛变得深沉,他以低哑的声音说:「看来我的教学也挺成功,你这死脑筋也渐渐的有一点开窍。但现在还是未成气候,你对于欲望的理解,还不如一个初中生。让我来当你的啟蒙老师,算你幸运了,因为我还未见过有哪一个中学生的欲望,比我更大。」然后他们又迷失于时间中,沉溺。 这一天,换林春为陈秋上课,他们又到了t市公园。那时,春天初临,花开了不少。其中宫粉羊蹄甲开得最盛。这种花的名字听来很拗口,事实上还算是一种颇可怜的花,因为它长得与洋紫荆太相似,而洋紫荆贵为香港之花,其艳名远播,所以很多人会将宫粉羊蹄甲误认为洋紫荆花。 可是,两种花的花冠虽然相似,但洋紫荆是姹紫色的,可宫粉羊蹄甲则是粉白嫩红,有一种少女的味道。 陈秋与林春坐在单车径旁的椅子,苦闷地说:「你就是带我来赏花?」 「嗯。难道你感受不到吗?花落那一瞬间,总是令我想到很多。我会想到,有一些人一生汲汲营营,做死一世还不知自己活着有什么意义,也不外乎是赚钱养家而已,一旦忽然就死了。可是花,就不同。它们自己花期短暂,每一季盛开,必定竭尽全力绽放,至死方休,到了要死的时候,也不会苦苦哀求,而是保留着气节、以悲壮的姿态从枝头掉落到地下。」 林春一边说,一边仰长脖子,发觉累子,乾脆靠着椅背,闭目养神,在黑暗中拼凑出花的姿态。陈秋翘着腿,嗤笑:「那算是什么?悲壮?现实一点吧,花的绽放并不是出于什么意志,这只不过是自然中的一部分而已。你要玩学术,我就跟你玩。 「花只是造物主手下其中一件东西,它们是没有意志的,凡事依顺着自然。我和你都有修中史,你也应该知道道家思想吧?在道家思想中,一草一物乃至人类的生存,不过是道-德-命-形-性之中的一个过程而已。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所以花开花落,只是有到无、无到有的一个过程而已,并不是什么美与不美的问题。」 「陈秋。」林春低声唤陈秋,林春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时,声音就会变得格外低柔磁声,如一池洁净柔润的水,陈秋几乎是一听到这种声音,体内便有一股衝动,他苦苦压抑着自己。 林春徐缓地说:「你总是叫我现实一点,但美不是那么现实的东西——很多时候都不是。现实中有很多丑陋的东西,比如说今天我看报纸,见到一个父亲杀了一家五口,然后自杀,见到儿子因为他妈不让他玩游戏机,而杀了他母亲,见到一个禽兽不如的男人捉走一个女孩子,然后禁錮了那个女孩十多年。世上常有这种丑恶的事发生,几乎每一秒都有人死亡。 「然而,想像一下,或者说,换一些角度去看,这些丑恶的事之中也可以包含着壮美。比如说,那个杀了全家的男人,他到底在想什么?或者,他是一个穷苦又没出息的男人,所做的工作不获得他人的敬重,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家庭温暖,所以他才感到绝望,而下这种毒手。 「而那个被禁錮的可怜女孩子,又是怎样度过那十多年呢?就是日子多辛苦,她亦没有想过要自杀,她只求自己像一隻蚂蚁般,以脆弱而坚强的方式活着,希望有一天可以得到自由。 「人,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东西。自毁的美、人性的光辉、良善、在被逼害之下更显光明的坚毅,还有知道自己不得不死去,而带着一种义无反顾的悲壮……是的,世界上每一天都有人死去,同时有人出生;有丑陋,同时丑陋底下掩盖着各种各样的美,就视乎有没有人能发觉得到。」 陈秋一声不响地听着林春的话,同时欣赏着沐浴在阳光之下的他。冬天的阳光总是柔和而不刺眼,柔媚的阳光打落于林春瘦削的身子,使他整个人给镀上一次淡淡的金光,淡色的眼睫毛像蘸着水那般,清净得近乎透明。陈秋忽然很想拥着林春。 花和世人美不美,那根本不关他的事。他只是知道,他想拥着林春。当林春沉迷于理论与思考时,就不再是一个平凡的人,而是散发着一种光芒。那光芒并不是像街灯般刺目,而是像月亮。 在广阔的夜空中,那一轮明月还佔不了夜空面积的百分之一,可偏偏,每个人一抬头就注意到那一轮明月,是如何幽幽地独自洒落着银白的清暉,它根本不在乎世人的目光,它只是生来就註定要散发这一种光芒,不经雕琢,浑然天成。 「对于美的事物,你都是如何看待他们的?」 「我欣赏他们。」 「至今为止,可曾有一种美的东西是你所拥有的?无论是曾经拥有,或是现在所拥有,或者只是未来你想拥有的,也行……」 「没有。」林春睁开眼,柔柔的放远双目,天空很蓝,在太阳的照射下发着一种朦胧的白光,又薄雾又为之蒙上一片轻纱,让林春再一次感到那种由美所带来的感动,他说:「为什么一定要拥有呢?你知道吗,『拥有』可能是扼杀美的罪人。 「歷来有多少名画古玩,就是因为被一些贪婪的富商收藏,所以才不见天日,不被人赏析。我还曾经听讲过,中国有一幅名画,但其中一任的主人在临死前希望将那幅画拿去陪葬,幸好后人惜画,那画才倖免于难。其实只要能欣赏美,那已经够好了,为什么一定要拥有呢?」 「那我呢?」陈秋攫住林春的手,一双眼带着复杂的顏色盯着林春,里头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他问:「你总是说我这一双眼很美,那么,你可有一剎那想过要拥有我这一双眼?」 33 林春噗嗤一笑,原已狭小的眼睛更是成了一条弯弯的缝隙,和着他那头凌乱的短发,有一种稚气,他说:「你在说什么?我又怎可能拥有你的眼睛?难道去整容,或者将你的眼睛挖出来泡在药水瓶里,然后一辈子看着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我是指拥有你的眼睛,那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能自主时,他们才有灵魂,意识到『原来我就是我』,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老毛时代时,普遍的中国人都没有自己的意志。我曾经看过一套关于天安门事件的纪录片,里面一个女人说,当年他们年轻时,就一味地信奉着国家,领导人说的话就是真理、是圣旨,他们年轻人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口小小的螺丝,国家看到每个人的才能后,想那些人如何为国家服务,那些年轻人便像一口螺丝钉般,鑽进国家这部大机器最需要他们的位置。 「那无疑是一种可怕的念头。就是因为这一种狂热,中国人在那之后经歷了人类史上其中一些最惨烈的悲剧。直到现在,问题其实没有大改变,只是国家目前求财,所以要稳定,就不再搞群眾运动,而去维稳,有时想起来也可笑,稳定是一种状态,既然说是状态,就一定是自然形成、而且是被许多因素所左右的。 「难道花大量的钱塞着眾人的口,那就是所谓的稳定吗?真正的稳定,是不可能人为地製造出来,而要看氛围。社会上本来就没有稳定,政权却说自己正『维持稳定』,去维持一种根本不存在的东西,那不是很可笑吗? 「对不起,我说远了。我的意思是说,只有你自己将你个人的意志、灵魂倾注入你的眼睛,那才是我所喜欢的、那双美丽而复杂的眼。如果由旁人去拥有你的眼睛,由别的人去决定你自己的想法,那就不再是你了。你明白吗?陈秋。」 陈秋给林春的话愣住了。过往,林春也常常默不作声、之后忽然说一大串东西,但陈秋还是第一次听见林春说这么长的话。陈秋之所以愣住,有一半也是为了自己的想法。他刚才问林春,问他可有想过要拥有自己的眼睛,到底他在期待林春会给他怎样的一个答案呢? 他知道的,他希望林春会说:你之于我,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但林春并没有这样说,这使陈秋心中有点戚戚然。欣赏。林春是抱着欣赏的心看待他的,那么,他日林春若看见另一个比他更美的人,是不是就会扔下他,然后追随那一个人呢? 陈秋就这样问林春了。林春听后,收起微笑,低下头沉思了很久,半晌,他抬头,凝视着陈秋,说:「我想我并不会这样做。因为到了目前为止,我还未遇过一个……像你这样的人。我是指,从来没有一个人好似你那样,让我那么好奇。你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会这样想,我自己也不明白。」 陈秋听了,才开怀地笑。他想,要林春这书呆子讲一些富情趣的话,那大概是不可能了。「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也是一件好事。就好像陈秋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想留住林春,他想林春住在他家,就算不能同住,也想林春每晚上他家,每当林春苍白的脸染上艳色时,陈秋便感到林春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控制着林春的欲望,他看见林春深陷于情欲之中、身体和脸染上好似花一般的淡色,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看见这样的林春,就连林春自己也看不见,唯独只有陈秋能看见。陈秋一想起这些,就感到很……满足?愉悦?不只是这些感情,里头还有很多说不出的、连陈秋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林春也不知道为什么陈秋会如此令他着迷。他初见陈秋时,是在中四的时候,也就是两年前的事。他首先注意到陈秋俊美的外貌,但那也不足为奇,世上长得漂亮的人并不少。林春在陈秋身上看到更多别的东西——矛盾。 在林春眼里,陈秋是一个十分之矛盾的人。陈秋经常渴望别人能关心自己,但他往往避开人群,怕被人知道自己的底牌。可是,一想到身边没有一个人,陈秋又感到异常地落寞,因此他才选择玩cosplay、扮女人。他喜欢接受旁人的注目,无论是惊异、厌恶的眼光,或是仰慕、讚美的眼光都好,陈秋都能够接受。 陈秋的双眼之所以那么能吸引林春,是因为那眼中有孤独。孤独与渴望,乍看很是矛盾,但细想之下却合情合理。他知道,陈秋这一个人能够接受旁人的憎恶,甚至对于自己被别人憎恨着的这个事实,陈秋会觉得十分有趣。可是,陈秋不会接受别人说他是一个孤独的人,因为他最不希望自己被人看穿。 林春对于陈秋的种种理解,其实并没有经过细密的思考,他只是感受到而已。感受。林春就好像一个有通灵能力的人,抚摸着一件物品时,自然能感受到那件物品的过去,以及物主的感情。林春在他望见陈秋的眼睛时,以及在他躺在陈秋身下、接受陈秋的抚慰时,便能够从最接近的距离看清陈秋的内在。 「那你想被人拥有吗?」林春问。 「不知道。你这个问题令我想起所谓的单身贵族。有一些男女终其一生都找不到爱人,成为单身贵族或者王老五,于是他们说:『我是一隻没有脚的小鸟,没有能捉得住我,我爱飞去哪儿就飞去那儿。』是的,这是自由的好处。可是,这样不是也是一种寂寞吗?没有脚的小鸟,那就是说就算他们想短暂停留在一处地方,休息一下,那也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他们嘴里说着『不累』,但一生也要奋力拍动着翅膀,做一种姿态出来,对世界上的人说:『我就是自由自在,不想停留。』 「不,那只是他们想停留,却无法停留而已。耗尽自己的精力,换一个瀟洒的虚名,单身贵族。而那些有家的人又如何呢?没错,他们不是自由的,就算想做一件好小好小的事,例如去旅行,但都不可能做到,因为他们有工作和家庭,只要自己出了什么乱子,那就是牵一发动全身了。 「但他们的人生可能过得比较轻松。他们拥有家庭,家庭又反过来拥有他们、控制他们。正因为没有自由,那就没太多的可能性,不用抉择。于是,累的时候就坦承地说累,然后飞回那一个简陋但舒适的鸟巢,不用像那些没有脚的小鸟般,以一生去无穷地遨游。 「这不是更简单、更轻松吗?」陈秋反问林春。他说了很多话,感到累了,也不顾这里是人来人往的单车径,而将头靠在林春肩上。 林春和陈秋一样,都是长着一副清瘦的身材。陈秋枕着林春那略嫌骨感的肩膀,说不上有多舒服,但他有一种自傲的感觉。他在这一条人来人往的单车径上,公然亲昵地靠着林春,无疑是向着所有人说:这一个人现在是属于我的。 陈秋一直很执着于「拥有」的问题。什么是属于他,什么不属于,他分得很清楚。因为家里有钱,所以他拥有很多,就是太多了,所以有时候他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是拥有着那些东西。衣服、游戏机等等的身外物,只要是有钱,就能拥有它们。私拍、网上的追随者,这些都是透过网路赚来的,而且他今年都已经十七岁了,身子仍在长高,还能够扮女人扮到什么时候?当他有一天不再玩cosplay时,那一些他现在拥有的东西,便会完全消失。 然后,他还拥有什么呢?辛苦修成不知多少世的福,今生才得以做人,如果什么都不能够带走便了却一生,那未免太不划算了。 林春任由陈秋靠着他,肩上添了一分沉甸甸的重量,使林春有种踏实的感觉,他说:「你到底想要什么呢,陈秋。你真是一个太矛盾、太贪心的人。渴望自由,同时希望拥有,想要逍遥,同时又期待着束缚。做人,有时就是很简单的一回事。 「首先是达到别人的期许。但要做到这一点,就得花了大半生的时间了。假如还有时间剩下来,就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例如我,就将这些时间花在『美』上面。要找到自己想做的事,就要找到自我。如何找到自我呢?那很简单,陈秋。 「就是认清一个事实:即使你不能够拥有世界上任何一件事物,但你至少拥有自己,因为你的意志是属于你的,没有人能抢去。」 34 胡混了一个三月,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四月,然而一件事情又使林春心内一阵阴鬱,那就是——project。 近年来,香港很流行project,学生每年都要自由分组,按不同科目的要求去做一个project,这往往使林春感到痛不欲生。他想起初中有一年,英文科有一个project,是要学生去尖沙咀、铜锣湾这些游客区,访问外国人,比如说问他:你们觉得香港是怎样的一个地方?你们最喜欢哪一个旅游景点?你想再来香港旅游吗? 在尖沙咀那些地方,外国人还真是随处可见,林春那时一下车,就已看见眼前有几个丰满的外国女人,正挽着购物袋结伴调笑着。林春那时觉得,外国人真有种不同的气质。在香港,外国人彷彿就等于一个个铜板、一张张钞票,他们象徵了品味、金钱、休间,对于林春和他的同学而言,那是一个不可能碰触得到的世界。虽然香港学生普遍懂得英语,但外国人那种奇特的口音,是他们一辈子都学不了的优雅,外国人说起英文上来,总是好像在唱歌,upsanddowns,让人觉得深不可测,很是奥妙。 不过,这一些好似头上戴了光环的外国人,往往是白种人,香港这一个所谓的「国际大都会」,是有很多不同国籍的人生活着,而大家能够彼此包容和体谅。 香港也有很多南亚裔人士,他们大多是虔诚的回教徒。香港也有一座清真寺,不时看见那些皮肤黝黑的回教徒在寺门前间聊。他们所拥有的不是光环,而是一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彷彿一个蒙上了黑色薄纱头巾的美人,教人想一窥庐山真面目。 说起来,t市里也住了很多南亚裔人士。林春不知道他们和本地人的关係如何,他没见过南亚裔的成人与本地人交谈,但南亚裔的孩子和本地孩子倒是打成一片,常在球场里打篮球,这种打破族裔围栏的画面,实在是眾人乐见的。 在着名的重庆大厦里,也聚集了很多印度人,他们在香港落地生根,而重庆大厦就是他们的集中地,里面还开了不少正宗的外国餐厅。林春有次偶尔入内观看,那些印度人便热情地给他卡片,叫他到不同的印度餐厅光顾,要是林春那时身上有点钱,还真想去体验一下。 不过,事实往往是残酷的。其实外国人和本地人的关係不一定好,表面上是因为大家的信仰和文化不同,其实说真的,也许更纯粹的只是因为大家的外貌和肤色不同。 外国人长得浓眉大眼,皮肤要不白如纸,要不黑如炭,跟香港人的肤色截然不同。当然,受过教育的人觉得肤色或语言不同,根本是微不足道的事,只要大家能用英文交谈就好了。可是,在一般的屋邨,比如是t市里面的屋邨,大多住着师奶和大叔,他们的教育程度大多不高,当然那是因为他们年青时候家境不好,所以不能多读书而要提早出来干活。 在这一些人当中,明白事理的人有很多,但是带着一副「有色眼镜」(註一)看外国人的,自然也不少,因而外国人总是很难融入屋邨入区之中。其实大家都只是人类而已,国籍身体发肤不同,真是那么重要的事吗? beyond有一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那首歌是关于南非的一名精神领袖曼德拉,如何带领南非人推翻残酷白种人的统治,然后建立真正的民族国家。黑色肌肤——肤色看似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东西,可是因为皮肤佔了人体身上最大的表面面积,使人一眼就注意得了,再加上许许多多歷史的因素,例如是殖民地、掠夺者被被侵略者,显得肤色那么重要,而曾经成为,或者现在依然是,某些人对另一个人產生好感或厌恶感的决定性因素。 那当然是一件让人无可奈何的事。 这一次,林春他们做的project就是跟种族有关,这是一个中化科的project,或者说是专题研习,由班上的人自行组成小组,约为五人一组,然后自行订一个与中国文化有关的题目,做一份包含五十份问卷的project,于復活节假期后交。 他们组的题目是「中国文化与社区」,也就是瞭解社区中,不同种族和背景的人对中国文化的理解有多深。那五十份问卷,他们在之前已经做过了,一踏入復活节假,眾人就着手整理问卷、写论文。 他们访问了区内的外国人,包括英美籍的和南亚裔人士,还有内地人以及本地香港人。林春每次做project便感到烦躁,最大原因不是麻烦,而是分组的问题。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很多事都显得残酷,虽然与真正的社会比较,学校已是一个相对较天真的地方了,但学校里面还是有很多黑暗面。老师分党分派,明争暗斗,还以为天真的学生毫不知情,哪知学生私下已知道眾老师大致分为几派。 每一班里面总是有一两个被杯葛的人,在早上永远不会有人跟他们说早安,小息和午饭时不会有人跟他们聊天,放学时要打扫班房,他们便将工作全推给那些被杯葛的人做,自己就一早下去操场消遣。 ——透明,被杯葛的人就是透明人,就好似office里面总有一两个不受欢迎的人,永远不知道office的新动向,因为总不会有人告诉他们。不幸地,林春一直都是这一类透明人,不过因他成绩骄人,所以人们只敢当他透明,而不会欺负他。 每当分组时,林春总是剩下来、找不到组员的几个人,最后他就得跟班上面最不受欢迎的几个人,凑合一下组成一组。林春有点难受,但过后就不痛不痒的,妥善分好工作,做好自己的本份,其他组员一般是成绩较差的人,他们与林春同组,压力甚大,自然不敢马虎了事,所以有林春在的组,总是最优秀的一组。 这一次,林春不用再愁分组的问题,因为他跟戴志交上朋友。戴志拉上他和陈秋,再拉两个朋友入来,在十分鐘之内就凑够五个人,这还是林春第一次如此快找到组员。他不禁小声对戴志说:「谢了啦,戴志伟。」 「说些什么话!兄弟当然要互相关照,出来行要讲『雷』(註二)的!」戴志用力搭住林春单薄的肩,林春眼内透着疑问,戴志大笑,露出一口白牙,说:「『讲雷』,即是说要讲义气!你连古惑仔(註三)也没看过吗?」林春木然地摇摇头。 可是他想,戴志人还真不赖。如果日后戴志有什么要他帮忙的地方,比如说要逃避陈心、或者学业追不上,那他必定倾力相助,林春想。不过他读中世史、文学,而戴志就是读经济、地理和文学,两人的科目不太相同。 然后他们四个人又上了陈秋的家做报告。各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四处零落散着问卷,戴志的文章写得一般,故只负责统计数据,其他四人则拿着纸笔疾书,务求在一天之内赶完报告。他们的老师是一个思想传统的老头子,要求他们手写报告,不得用电脑。 除了他们三人外,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叫李旭,是一个戴着厚眼镜、长得普通的男生,平时总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成绩也很不错。他最大的特点是生活极之规律,在香港能做到早睡早起的年轻人真是少之又少,他不但做到,而且做功课的速度也很快,今天老师安排的功课,说下一个星期才交,但李旭却有本事在翌日回校时,就说:「功课?昨晚做完了。因为我在家没有事做,所以只好去做功课。做完功课之后?就去看动漫和温习。」 连林春也会有惰性,例如是只顾着看书,将功课拖到要交前的一晚才乱做一通,居然还被老师称讚为「用心、优秀」。 註一:有色眼镜,指人以偏见或歧视目光去看某些人和事。 註二:讲「雷」,指讲义气,有江湖色彩的用词。 註三:古惑仔,是一系列讲述香港黑社会、小混混的电影,在八、九十年代很红,是由漫画家黄玉郎的作品改篇而成的。 35 另一个男生则是叫王秀明,长得乾乾净净,皮肤偏白,架着一副幼框眼镜。因为很会踢足球,所以在男生女生当中也很吃得开,同时也是戴志的好友。曾经有不少女生向他们二人表示好感,但他们至今也没有交女朋友。 王秀明很喜欢缠着李旭,有时见李旭一个人在课室发呆,他就会跑过去,强挤上李旭的大腿上,用劲压了压他最敏感的地方,说:「李旭你自己一个坐在一旁,好像深闺寂寞的怨妇呢!」 「是啊、是啊,就你来慰藉一下我吧!」李旭也和他一起笑闹,搔着王秀明的腰,两个大男生挤在同一把椅子,闹作一团,女生们便会指着他们大笑一轮,说:「你们两个又搞gay!李旭,你怎可以跟我们抢饭吃的,要搞就搞第二个,不要搞我们的王秀明吧!」 年轻的男生总是喜欢玩「搞gay游戏」,比如碰着对方的敏感地方、玩偷桃、甚至跨坐在对方身上,晃动身子模拟着做爱的姿势,也许是想吸引女生的注意力吧,不过到了中六还做这些幼稚游戏的,还真少见。 这两个人平日很少跟陈秋接触,这一次若不是被戴志拉过来,才不会跟陈秋和林春同组,因此他们上到来陈秋的家,就安静工作,不敢说一句话,气氛顿时冷下来。平时就数戴志最会炒热气氛,这时也因为忙着统计问卷,而忙得一头烟的。 林春算是组长,一面安排其他人的工作,一面写着文章。李旭写完一篇文章,一声不吭地放开林春面前,林春一看,脸也黑了,说:「我叫你写『不同背景的人对政府的观感』,你还真是只写『很好』、『一般』而已。」李旭的文章十分简短,大概只有十个句子左右,例如:「南亚裔人士对政府的观感为一般,英国人对政府的观感为良好」,就这样写了十个简短的句子。 「问卷上也是这样写的。」李旭托一托眼镜,说。 「我们好歹是中六生,这种文章实在上不到大场面,也对不起自己。」林春紧皱着眉。 「为什么?」李旭认真地问,看他的样子又不似是混日子的人。 「因为太短。」 「短有什么不好?以前古人用文言文,不也用短句而已吗?」 「……我们是现代人,用的是白话文。再讲,文言文把词意高度浓缩,一个短句就相等于白话文的一个长句,你有这等写作功力吗?」林春捺住性子说。 李旭微张着口,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说:「我明白了。但问卷上面只是用『很好』、『一般』这些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想而已,如果我另外加添枝节,岂不是不客观吗?如果不客观,就是失实,如果我们写的事失实,那看的人就会接收了错误的资讯,后果堪虞。」 林春真是大开眼界,怎会有人对做project这么认真的?做project的精要就是一个字:吹。吹牛的吹,也就是香港所谓的「老吹」、「老作」。真实性根本不重要,只要交出来的project份量充足,写得有板有眼,那就拿得到高分了。林春忽然想起,李旭是那种今天的事今天做,明天的事也要今天做的人,想必做起事上来也是一板一眼,不知变通。 陈秋想笑又不敢笑出来,戴志仍然执着于数据统计,尤其是他数学不灵光,频频算错数,已不停大叫着:「妈的!又数错了!糟了,这边这一堆问卷到底count了没有?」所以也没有间工夫去帮林春。 倒是王秀明扔下笔,揽住李旭的肩,叹着气跟林春说:「不好意思,这人的脑筋比石头还要死,用一般人的语言难以跟他沟通,你先给我一点时间。」然后他就半拉半扯着李旭的身子,将他带到饭桌那边,背着他们,跟李旭交头接耳说了十分鐘。然后李旭回来,托一托眼镜,说:「我明白我的错误了,重写吧。」 大约半小时之后,李旭再交出一篇文章,这次写得条理明晰、析述饱满,林春也不禁说:「太厉害了。」李旭咳了一声,耳根子也红了,说:「没什么。」 倒是王秀明噗声笑出来,一记手肘撞上李旭的胸口,说:「你少来啦,人家书kai子是说我厉害!仅用了十分鐘就让你这死脑筋知道要怎写project。说起来,我明明每年都跟你做project,但怎么还是要每年教你一次做project的方法的,我看你最擅长的还是死记硬背。」 「我……才没有。」李旭老羞成怒,揪住王秀明的衣领,用力前后摇动着,两人倒在地上扭打一团,虽然身材相近,但王秀明平时踢足球,算是半个运动员,很快就压住李旭了。陈秋在一旁看戏,林春问戴志说:「要阻止他们吗?」 「不用啦,他们打到累就会停的了,你有空管他们,还不如帮我一下!这些数据快要杀死我了,为什么总是算错了……」林春叹一口气,逕自坐到戴志旁边,拿起一堆问卷,说:「我来帮你。」 「呜呜……书kai子,还是你最有人情味了!」 陈秋扬起眼,一脸不悦的说:「你自己的文章写完了吗?」 「还差一半,一会儿再写还来得及。」林春点算着问卷,发现戴志好似搞丢了几份问卷,顿时脸一沉,幸好他早就预备了几份多出来的问卷,唯有一会儿胡作几份问卷出来吧。 陈秋低头疾书一会儿,很快扔下笔,便走过去林春和戴志那边,将他们二人分开,强挤到他们二人之间,说:「戴志伟,我来帮你搞数据。林春你给我滚回去写文章,还有那边那两个人不要再搞gay,快点回去工作,我四点半要出去,你们如果在四点前交不出文章,就杀了你们。」 王秀明嘟嚷着:「娘娘腔还真有魄力……」 「你说谁是娘娘腔!」陈秋一双亮丽的美目立时扫出一阵寒光,然后扑过去双手捏着王秀明的脖子说:「我可是学过柔道和空手道,还是柔道黑带,让我把你打到入医院,看你还敢不敢叫我娘娘腔!」 「好啊,打吧打吧,我出来行走江湖多年,这附近玩足球的几乎无人未听过我这隻超级无影脚,看我一记旋风腿送你归西……」王秀明也来劲了。 「对了,关于这一篇文章,你叫我写『中国文化与各种文化的交融』,但是问卷上并没有设这一道题,那你叫我怎样写出来?」李旭双手叠在桌上,略抬高下巴,等待林春解说。 「……」 结果,林春花了不少工夫,才让王秀明和陈秋停止打架,然后帮助戴志统计数据,再教导李旭有关「老吹」的艺术与精要,自己同时要赶起最后一篇文,终于在四点准时完成工作。在这几个小时,林春不止一次这么想:如果所有工作都由他自己一个人做,搞不好还会做得更快更顺利,所以他才讨厌团体合作。 王秀明和陈秋算是不打不相识,一直到临走时,两人还在拌嘴子,王秀明不断叫陈秋加入足球部,说:「你身手这么好,来我们足球部,一定使我部如虎添翼。」陈秋冷笑着,回应说:「哈,免了,你这个部长都可以被我打得头肿面青,刚才还在地上『蠕动』了好一会儿才站得起来,我看其他部员一定是乌合之眾。我这个娘娘腔还是适合穿女装、玩私拍!」 「真是心胸狭窄,难怪人人说你是娘娘腔,哼!明天你有本事就穿女装校服回来!」 「明天是假期,你说话之前用脑想一下好吗?」 李旭和林春交流得比较多,他发现林春是个很有耐性的人,对他有点另眼相看,不过当他知道林春竟然从来不看咸片之后,就感到很失望。林春一问之下,才知道李旭原来是一个标准宅男及色情份子,家中的电脑存有大量咸片,依国籍或女优分类,还有很多十八禁的动漫游戏,让林春学会了:neverjudgeabookbyitscover. 李旭、戴志和王秀明一起离开,临走前,李旭问林春:「你还不走?」 林春一时想不到要如何应对,总不能说他要留在陈秋的家做饭,陈秋暗笑,没有替林春解围,倒是戴志适时说:「书kai子身为组长,当然要留在陈秋家替我们收拾残局吧!我们就算把文章写出来,还需要有人做整合的功夫,这一份工作当然交给我们才高八斗的林春组长吧!所以就你一人留在陈秋家做后期加工了,我们三个先走囉。」 林春胡乱点头,总觉得戴志在为他解围。临走时,王秀明和李旭都开不了陈秋家那把复杂的锁,戴志没有出手,陈秋又进了房开电脑,所以林春上前替他们开锁。戴志笑开了脸,踏出房门前在林春的肩上拍了拍,说:「我走了,你加油。」 林春摸不着头脑,戴志为什么要叫他「加油」呢?莫非是指他要加油整理project?但这说不通,基本上文章都写出来了,他只要将各篇文章和问卷,按次序排好再钉装就行了,说不上是什么麻烦的工作。那戴志指的到底是什么呢?林春心事重重地关上门,他身子都未转过来,腰间就横上一隻手,是陈秋,他一手从后拥着林春的腰,下巴搁在林春的肩上,在林春耳边说:「饿死了,早上我都没吃什么,只吃了一两包速食,难吃极了,快点下去买东西做饭。」 36 那一晚,林春在陈秋家里过夜,因为他实在拗不过缠人的陈秋,于是他打电话回家,跟母亲说:「妈,今晚我想在朋友家里过夜。」 林母讶异地说:「是没问题,反正明天是假日,但那岂不是会打扰到他的家人吗?」 「不,不会。他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有钱子弟,他哥住在大学宿舍,父亲……嗯,反正父母都因为一些事而长期不住在家,所以我在他那里留宿也没问题。」 林母再叮嘱林春几句,便掛电话了。陈秋伏在床上看漫画,看林春说完电话,便滚到他身旁,搭住他的大腿,说:「原来你在你妈面前提起我,就是『有钱子弟』、『有钱子弟』的叫我啊?将我叫得满身铜臭味,那算什么。」 林春调整一下姿势,让陈秋枕在他的腿上,林春看着陈秋房里的电视,淡然地说:「有钱就是你全身上下最突出的特徵嘛——在我妈眼中。我妈很看重钱,所以只要他知道我跟一些有钱人来往,就不会说些什么,还会很鼓励我,因此我才一开始就跟她说,你是个有钱人,这样省却了很多麻烦。」 「有钱、有钱……说的也是,有钱使得鬼推磨嘛。」陈秋继续看漫画,然后又说:「吶,林春,我上次对你说过我家的事,我忽然想起原来我未曾听过你的故事,说一下吧。」 「那很奇怪呢,无缘无故就叫人说自己的事。」林春敛眉低笑,他的手扫过陈秋光洁的额,然后撩起他细软的发,捏在手中把玩着,渐渐的合上双眼假寐。陈秋看他无意说,也不迫他,反正总有一天,林春会跟他说的。 林春忽然瞪大眼,似是想起什么十分重要的事,急急地说:「喂,陈秋,我想起一件事。那就是……戴志伟是不是知道我跟你的事?」 「哈?无可能。」陈秋像一隻疲累而漂亮的兽,伏在林春腿上,等待他这个主人为自己梳理毛发,他看见林春一副焦急的样子,反觉得好笑,懒懒地回答说:「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我和你的事。啊,真要说的话,就是我在陈心面前透露过,说你有时候会上来我这里替我做饭,其他的都没了。」 林春又舒一口气,放松身子靠后。陈秋忽然兴起一阵顽意,忍着笑意:「当然,『这种事』我也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说着,他一手抓向林春的下身,因为林春换上了陈秋借他穿的棉质松身短裤,所以下身一被陈秋抓着,就令他受到强烈的刺激。 林春只感到脸一阵发热,直觉想推开陈秋的手,可陈秋没有放手,还坐起身子,跨坐在林春身上,压着林春的腿,使他动弹不得。林春只好投降似的倚着后面的床板,半掩着滚热的脸,呻吟似的低语:「怎么我每次留宿,都要做这种事……」 「你在说什么胡话,我叫你留下来过夜,而你又肯答应,就代表你一早已预料要跟我做啊。」陈秋驼着身子,把林春上衣的领子扯开,露出一大片白晢的皮肤,便低下头像吸血鬼般啃咬着那大片肌肤,并在林春的颈侧用力吸了一下。 林春慌得直想推下他,上一次陈秋也在他颈侧留下了一些痕跡,被母亲看见,他就强装镇定地说:「是被虫子咬,床上好似有虱。」 虽然跟陈秋做那一种亲密的事,是没有痛苦、只有快感,可是林春总觉得他们不应该做这一种事。每做一次,林春心中的某一道墙壁就愈来愈薄弱,慢慢觉得自己在陈秋身下沉溺于肉欲,也是一件没有所谓的事。 他开始忘记他心中对性的想像。他一度觉得性是那样崇高的一回事,人类的欲望与性甚至好似是一种衝突。就是因为人类丑恶而扭曲的欲望,才褻瀆了性,让性变得廉价,连速食都不如——三流旅馆、妓女、咸片,还有为了赚那两三千元以去买名牌、而去做援交、和年长的男人睡觉的少女,这些都是下流、下等的性。 然而,林春现在却觉得性其实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陈秋的手套住他的欲望,陈秋啃咬着他的身体,陈秋在他身上细碎地吻着,陈秋因为他的碰触而兴奋……一看到这些,本来心中并无邪念的林春也感到一股对性的渴望。不需要什么崇高的理想,也没有道德,他们的行为甚至不算是合理的,可是快感就是如巨浪般、一波波袭过来。 每当是时,林春便进入了一个迷幻的世界,那里只有他和陈秋两个人,没有利益、亲人、物欲,他们只想着如何令对方更满足,交颈缠绵,直至累得连手指也抬不起,他们便静静地相拥着,好似身上绑了铅块、然后再被投入大海里,沉落、沉落,一直沉到水深处,然后再也游不了上来。 「林春,你会不会跟我之外的人做这种事?」陈秋伏在林春的胸口上问道,两人脸上的红晕尚未退去。 「嗯……大概不会吧,但谁能保证之后的事?」林春软软摊在床上,两具汗湿的身子贴在一起,黏黏腻腻的不很舒服,他想去洗澡,然而陈秋压着他,他走不了,再者发洩过后,精力全消去了,林春甚至懒得转动一下身子。 「你真的一点情趣都没有。你不会说一下谎吗?比如说那些男人第一次跟女友上床,过后若女人问他们『你会不会跟别的女人上床?』那些男人一定会说:『当然不会!我只要你一个。』你多少都说说这种话吧。」陈秋又不安份地支起身子,在林春胸口上舔吻着,他忽然想起「莲蓉月」,这花名与林春实在很合衬,月饼很甜,林春的身子也彷佛是甜甜的,让他有无穷的食欲。他第一次找到一个人既能满足他的口腹之欲,又兼及性欲。 林春也懒得拂开陈秋,又因他的挑逗而细细轻喘:「你……你在说什么。第一,你不是女人……第二,你……你也不是我的什么人。」 「是是,我不是你的什么人……」陈秋妖惑地轻笑,又在林春赤裸的身体上四处游走,林春掩闔双眼,无力地轻吟。陈秋可以想像到,林春现时必定是皱着淡色的眉,那拖着风情的微丝细眼半张半合,眼敛间含着些许泪花,无可奈何地被陈秋控制着他的身体。 陈秋很清楚林春这种人。有一种人,他对于身边的人全不在意,也从来察觉不到自己对身边人的感情,一旦出了事,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自己的感情。他们平时总是不发现自己喜欢待在一些人的身边,将陪伴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他们不会对别人说「喜欢」。 但陈秋并不介意。对于现在的他而言,最重要的事还是林春在自己的身边。而且虽然林春每次都是半推半就之下跟他相拥,但他只是作一些姿态而已,并不真打算拒绝。林春在激动时总会主动将手掛在陈秋颈后,在陈秋的颈窝处细喘着气,有时也会在陈秋的锁骨处细吻着,并会为陈秋套弄着他的欲望。 他就是喜欢林春的坦率。纵使口说着性是一件神圣的事,但与陈秋相拥时,他又会放纵自己享受快感。陈秋其实已渐渐不甘于相拥,可是他压抑着这种渴望,对自己说:不行,太快了。 他对付林春的方式,其实好像温水煮青蛙的故事。那个故事是说青蛙最初泡在一锅冷水,然后人就在锅下生火,青蛙渐渐感到暖暖的,舒适得不想走,失去了危机意识,然而水继续加热,最后青蛙终于死在沸水之中。 陈秋就是要林春渐渐习惯这种生活,到了时机成熟时,他就能够吞噬林春。是的,陈秋是一个没有目标的人,他不知道人为什么要生存。然而,现在他至少找到一个短期的人生目标,那就是要将林春留在身边,直至自己厌倦为止。每当陈秋这样想,便不禁觉得,自己真的会厌倦了林春吗?那似乎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就算发生,大概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后吧。 说到底,他们这一代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承诺。 37 今天林春九点多回家,出奇地看见母亲并没有看电视,而是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手脚放软像四条橡皮,林春曾经见过这样的母亲,那是在小时候、他爸扔下母亲出走的那一天。 「妈,你很累吗?吃过饭没有?」林春走到沙发旁,拉一把木椅坐下。 林母这才回神过来,她低呼一声,坐起身,用力眨眨乾巴巴的双眼,然后怔怔地望着林春,慢慢的笑开脸:「阿春,你回来了我还不知道。没什么,只是忽然……好似手脚都使不上力。头又很晕,很痛,今天工作时就在痛……」她皱着眉,扶着额头,在太阳穴处按压。 林春想站起来,问林母要不要替她按摩,然而……他紧了紧手,进厨房调一杯热的巧克力,放在小桌子上,垂眸说:「喝杯巧克力吧,虽然天气已开始转热,喝热东西可能不太适合。妈,血压低、血糖低常发作吗?」 林母没说什么,单只双手捧着那杯热饮,啜饮一小口,脸上现出微笑,眼尾的一梳细纹和唇边两气深刻的法令纹,便迅即显现于那张沧桑尖削的脸上,她说:「很好喝,阿春现在已经能泡出好饮的热巧克力,也能煮得一桌子好菜了。其实妈一直觉得很对不起你。如果不是当年嫁了那个衰佬,弄得『两头不到岸』,我就不用连老命都赔出来似的、到速食店工作,一做就十年。这十年要你自己学做饭、自己照顾自己,还要读书、学琴,想想,妈就觉得对你这孩子太不公平了。」 林春被林母的话震得不能言语。印象中,这是他和母亲第一次坐下来详谈,以往他俩之间的对话就只是「吃了饭没?」、「今次考试测验考成怎样?」、「学琴学到第几级?什么时候考升级试?」,他们之间只有一个又一个的问句与简短的答覆。 每年,林母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林春将学期末的成绩表递给她看,她一看,那双绿豆般的小眼睛就瞇起来,双眼闪着泪光,老怀安慰地不住点头。唯有在这种时候,林春才觉得林母是一个可亲的妈妈。 林春不懂得要如何回应自己的母亲。说这些年来过得不辛苦,又不是,但直认说是辛苦,那他妈所受的苦又算是什么呢?他明白,妈的日子过得比自己还要辛苦一百倍。林春只是需要花工夫在学业上,但从来不用看别人的脸色、不用出去为了那一个月五六千的人工而受尽乌气,更从来无体会过那种有苦说不得、哑子吃黄莲的心态,他的日子实在过得太好。 尤其是在遇上陈秋之后。林春过得愈快乐,就愈觉得对不起他的母亲。每次他和陈秋一起做饭、吃饭、洗碗、喝热柚子蜜,他心中总有两种感受。其一是感到很舒服,就好似去了一个被树木围绕的地方,吸着清新的气息,前所未有地畅快,其二却是感到愧疚。他会想像,此时此刻,他的母亲在做些什么呢? 母亲是在捧着客人留在桌上的餐盘吗?她那双因为长年做工而变得粗糙厚实的手,如今是不是被厨馀所沾污?她会不会因为做错事而正被店里的经理、当着眾多客人面前臭骂一顿?她是不是在吞嚥速食店里提供的、那油腻的饭菜? 可是陈秋的碰触常常叫他忘记这一切愧疚。在陈秋的怀里,林春人也懵了,变成了一个贪婪无耻、只懂接受的人。陈秋在他耳畔说:「别想那么多,人,就是要及时行乐。」行乐、行乐……身体因快感而扭动,总是轻易地获得至高无上的快乐,一些他自己一直思考着、烦恼着的东西不翼而飞,在浪潮消失过后,又復捲土重来,一次又一次的让林春体会那种无边的苦涩,同时浪潮又将他心中某一道嶙峋的墙壁冲刷得平和起来。 「妈,你累了,所以才无端说起这些话。」末了,林春只好这样回应,两人之间流动着怪异的沉默。他彷彿受不了这种沉默,又不知道要如何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情,所以他去母亲床上,替母亲拿去枕头,放在沙发上,让林母靠着枕头,小休一会儿。 林母轻轻吐一口气,说:「阿春,到厨房给我弄点吃的。」 林春到厨房,拿起砧板放到流理台上,脑中忽然闪过一些东西——对了,今天是母亲的生日。他原本打算开冰箱的手悬在空中,脑中一片空白。他看看母亲,母亲正合上双眼,双手交叠于小腹上,因为脸容安祥,所以脸上的皱眉略减,还依稀有着当年的风采。 林春记得,母亲当年是一个漂亮的女子。在他小时候,她会穿着净色的长裙和背心,烫着一头短发,脸上偶尔会描着淡妆,是一个眉眼温顺、温和如一杯清茶的女子,没有橙汁的香甜、没有酒的辛辣,但有淡雅的茶香。可是,后来为了生活而奔波的母亲,渐渐收起了化妆品和长裙,发也没有再去烫,只是理成长至颈部的短发,现在那头发已是黑白夹杂的灰色了。 母亲有资格去选一个更好的男人,但她并没有这样做。她甚至不肯去拿综援(註一),坚持要凭自己的尊严、能力,一手一脚去赚钱,养活自己和儿子,自给自足。在一般人眼中,在速食店做女工实在不是什么令人称羡的优差,但是母亲却带着一份傲骨去做这工作。纵使她已经变成一个看重金钱的女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看重金钱,觉得钱就是万能,这是她从十多年辛苦的日子中所得出来的最大教训。她深刻明白到,在香港这个所谓的「知识型社会」,没有学歷就会没钱,没钱就不能过日子。他们已经算是相对较幸运的一群,至少他们还能够住一间200呎大的公屋,不用住劏房屋。所谓的劏房,就是将一个单位硬切割成为几个极狭小的单位,再出租给不同的人,同时有些环境更差的人要去住笼屋。 林春捧着一碗麵条出来。用的是全蛋麵,上面有一半是炒过的小白菜,另外有冬菇丝、肉丝、木耳丝、蛋丝和虾米,这是母亲最爱的口味。林春不懂得用语言去表达他对母亲的心痛,但他庆幸自己煮得一手好菜,而这也是母亲教他的。 林母低头吃着,说:「以前总是由我给你煮东西,现在轮到你给我煮麵了。」 「好吃吗?」 「好吃,很好吃。」 这样一来,母亲这一天突如其来的感伤和温柔,就得到解释了,因为今天是母亲的生日。林春总觉得现在没头没脑地说一句「生日快乐」,似乎很奇怪,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 「热巧克力……还要多喝一杯吗?我给你多泡一杯。」 「好、好。」不知道林母是否也察觉到林春的心思呢?这一天,他们对待彼此时都多带一份往日所没有的温柔,母子之间本来是壁垒分明,但这天,他们之间的围墙变薄了一点。 林母吃过麵后,抹抹嘴,说:「阿春,我想过了。现在你不回来吃饭,所以我打算调一调工作时间。以前我由早上七点做到六点,现在我想做久一点,由早上六点做到夜晚九点,至于晚饭你就和那个有钱同学一起吃吧。」 「妈……」林春以薄弱的声音反抗着。怎可以呢?由早上六点做到九点,十多小时,母亲身体又不好,如何能支持得住?他想,是不是只要他每晚定时回家吃饭,母亲就会打消这个念头呢?于是他说:「不行。我以后每晚都会回来吃饭,不再上……不再上那个有钱同学的家,所以你也不要做那么长时间的工作。」 註一:综援,即综合援助金(cssa),由政府发放给贫穷的家庭。 38 「阿春,这跟你会否上那个有钱同学的家没有半点关係。就算你每晚会回来,也不需要妈妈再给你做饭和照顾你。你已经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再者,下一年你就要上大学了,虽然可以向政府借钱交学费,但是政府的钱要到大一的学期中才发下来,也就是说开学时、首期的学费要我们自己先交。现在我们每个月只能储那一千元,要到什么时候才储够首期学费?如果妈多做几小时,每个月就有七、八千元的薪金了。这是为了你的前途啊。阿春,你是个会读书的孩子,将来一定会有出息,到时妈就指望你养我了,所以你一定得上大学。」 林春明白自己的角色。以他现在的能力,没办法令母亲过上更好的日子。因为他不可能同时兼顾学业,而又再去找兼职。他只能将书读通,然后去考公开试,拿一张大学入场劵。入大学再读三年,才能真真正正出去找工作。 而且,现在香港的大学生太多、太滥,东西一多起来,就变得贱了。就好像中国,因为老毛一句「人多好办事」而变成十三亿的庞大人口,人命就变得那么轻贱。在一场大飢荒中死去了三千六百万的人,过后政府指这只是「困难时期」,但林春很清醒,每逢答题时,别的考生总是将1959至1961称为「三年困难时期」而已,他偏要直写「这是一场夺去三千六百万条人命的三年大飢荒」,他觉得只有后人不断书写这一句句子,当年那些枉死的人才会得到真正的安息。 到了现今的时代,人命只有愈来愈贱。政府为了掛着自己的面子,寧愿牺牲更多的人命,也不去道一句歉。他们捉走数不清的维权人士,折磨他们以及他们身边的人。奸商无耻地不对结石宝宝的家人作出合理赔偿,那些小婴儿的生命与前途就像泼出去的水,无可能再收回来。 以前在农村,贫穷的父母生了女儿的话,可能会将之扼死,只要男丁。以至现在的一孩政策、对说真话的人诸多迫害,这不是一脉相承吗? 在香港,大学生也变得一文不值了。我们有八所大学,每家大学年年都有大量学生投入市场,他们找不到工作,起薪点连一万元也没有。八十后青年是香港人之中接受教育最多的一群,但他们同时是在工作上、待遇最差的一群。因为市场太窄,只能够在地產霸权和大公司的巨灵之掌下谋食,压得大家没有一点思考的空间。创意工业?做文学?做文化人?做一些小小的手工业? 那只是在做梦而已。 现在的香港就好像一个很大、很大的杂锦锅。在锅下燃烧着熊熊烈火,那些沉到锅底的市民被烈火煎得痛苦悲鸣、渐渐的不辨面容,每一张脸看起来都是那么相似而痛苦。而在锅的上层,浮着种种鲜美肥厚的材料,例如牛肉和海鲜,他们好似吸血鬼般,榨取锅底那些材料的精华,通通吸到自己身上,使自己储着愈来愈多的脂油。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林春和他的母亲正是锅底那些材料中的其中两块,而他们已经不是最靠近烈火的一层,可是生活的焦灼仍然对他们穷追猛打。 「妈,我不会再到那个有钱同学的家了。」林春默然。 「为什么?」林母睁大眼睛问。 林春说不出来。他之所以不可以再上陈秋的家,是因为……是因为什么呢?里面有太多因素,千丝万缕……他觉得再跟陈秋在一起,他就会腐烂。虽然他和陈秋已经相处了大半年,也没有对他的成绩做成任何影响,可是他感觉到,如果自己再跟陈秋在一起,有很多事都不能再挽回。 最重要的是,他不能够变成母亲想他成为的人。母亲有很多心愿,她想林春日后找一份好差事,每个月赚二三万元,挤身中產之列,然后搬离屋邨,买一层属于自己的楼。然后,她想林春找一个不特别美丽但贤慧的妻子,再添一儿半女,如此方能补偿她这十多年来的苦生活,到了那时,她所吃过的苦头都会变得微不足道。 但是,再跟陈秋交往,林春就不可能再拥有那一个理想的未来。陈秋是一个奇怪的人,他总是不按牌章出牌,引领林春去到一些他从来想像过的地方。他教他什么是「欲望」,他教林春什么是「自私」,他教林春「人有时候要放自己一马,及时行乐」,他教林春什么是「执着」……林春每学一样,就觉得自己正在阅读一本他不应该阅读的书。 人生,正在出轨。 林母看林春不作声,她半躺在沙发,说:「我看得出你这孩子最近变了。你每晚都九点多才回来,然后温习、做功课直至深夜一点,与你以前的生活完全不同。以前你总是四点多回到家,一个人坐在床上、拉起布帘,日日夜夜的读到夜晚十一点,就去睡觉。虽然你现在每晚都很迟才睡,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比以前快乐。 「阿春,生活有时就是不能够太规律。你现在还未需要出来工作,所以无必要逼自己是过一些太规律的生活。你跟妈不同,妈的生活就好像一杯放凉了的清水,每天如是,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去改变。有些人说生活安稳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生活是平淡而辛劳,那就说不上是什么好事了。 「但你跟我不同。你现在还年轻、还是穿着校服的学生,你有权利去让自己变得快乐。妈好想你做一个有出息的人,所以你就一直死读书,没日没夜的读,身边没有人陪着你、你也不会觉得可惜。一个人的青春不应该葬送在书本里面。 「妈有跟你说过吗?妈也有年轻的时候。我做女的时候没有读什么书,读完中三之后就没再读。然后,我就去做工厂妹。每日做些很简单的工作,比如是组合杯子或者组合玩具,然后跟身边的姐妹闻聊,有时高兴的话就跟男人约会、有时不想理那些男人,就和一大班姐妹一起去喝几毛钱一杯的凉荼,或者吃一碗五毛钱的云吞麵。 「现在我每天被生活煎熬着,没错是不快乐。可是,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想起自己后生时的事,我仍然会感到快乐。无论过了多少苦日子,我想,到了我年老时想起那些事,我一样能够笑得出来。这才不枉活过一场啊。阿春,如果我现在问你,你过去那十七年的人生中,有些什么值得开心的回忆,你想得出来吗?」 「我……」林春眼睛一热,迅速低下头,喉咙处好了卡住一块石头,把他的声音磨得沙哑奇怪。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母亲没有关心过自己,原来他的一切都已落入母亲的眼里。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要如何表达那种感情,好似快要崩溃的那种脆弱而澎湃的感情。 ……小时候,爸还未走的那段日子,和……和陈秋一起的时候——他没有说出来。眼泪凝在眼眶处,顽皮地滚动,不肯掉下来,那一刻,林春发觉原来他和陈秋在一起时,是那样的快乐。 林春和母亲之间產生了一种非常特别的感情,他们并没有实际地相拥,但是在精神上,母亲的手好像展开来,以一种伟大的姿态将林春纳入怀中。很温暖,林春在母亲面前,已经很久没感到过温暖了。 39 这天是五月中的一个星期六。林春去过补习之后,在三点左右上了陈秋的家,打算住一个週末,然后星期一再一起上学。林母挺鼓励林春多到陈秋的家,尤其是考试在即,六月初就开考,所以当林春向母亲说,要上陈秋家住一个週末,林母欣然同意,叫林春不忘多带些教科书,说:「跟那个有钱同学一起温习,要温习之后才去玩。」 自从母亲的生日之后,林春便感到他和母亲的关係有所改变。虽然他们之间仍然有许多秘密,但林春渐渐发觉,原来跟母亲谈话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看到母亲疲惫地躺在沙发上,他会说:「今天又很累吗?」或者不需要讲任何话,单只是为母亲倒一杯水、泡一杯清荼,就已作了一次无言的交流。林春不期然想起陈秋的母亲。那次,陈秋跟他说过他母亲的事,陈秋表面上好像已经忘记了,但林春仍记在心内。 他知道陈秋很后悔。陈秋叫他的母亲做「老母」,就是想以粗言秽语去淡化那种内疚,希望自己有一天只记住母亲的冷淡、母亲的坏,而完全忘记她的好。每当想起母亲的好,陈秋就会忆起当日在医院,他是如何以近乎袖手旁观的姿态,看着他妈离去。林春时常想,会否有一天,他也不得不以这一种无奈的方式、亲眼看着母亲离开呢? 陈秋那时就是缺乏勇气。他眼见自己的母亲沉浸于被陈叔背叛的悲伤,但却不敢开口说一句话。陈秋那时太年幼了,才不过是一个中二三的孩子,而且男孩子本来就不太懂得表达自己,所以他面对着消沉的母亲,只能别开脸,当作什么也看不见。于是陈秋、他的母亲、陈心和陈叔,这四个人明明是一家人,却好似忽然被关入不同的房间,看不见、也不想看见另一个人的痛苦。 他们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呢?林春与他的父母又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呢?为什么人总是要发生事端,才会霎时醒悟过来,惊叹自己是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冷漠的人?林春很想听陈秋的想法,但他不敢再问陈秋了。 他清楚他和陈秋的关係。表面上,他们很亲密,而事实上他们亦是第一次与另一个人发展这样亲密的关係。可是,他们之间仍然有一道道重重的墙壁。一旦打破了墙壁,他们所身处的世界就会倒塌,而且不可能重建新秩序。因为他们珍惜这一段关係,所以不敢突破,怕万一失败了,他们手上仅有的筹码都会输清光。 林春到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当时的陈秋并不是这么想。陈秋在等待一个机会,革命的机会。太宰治写过一部中篇小说,叫《斜阳》,里面有一个关于爱情的比喻是十分精彩的。他说,爱情是一场革命,假如成功,就会有光辉的未来,失败了便会自我毁灭。书里面的女主角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她希望能够成为对方的情妇,那个女人就是以革命者自居。 林春不能理解她的想法,认为这只是狡辩,那女人只是在美化自己做第三者的行为而已,可是陈秋却说:「美化?为什么做第三者必定是错误的一方?每个人都有追求爱的权利,就我而言,就算对方是一个男人,我一旦爱上了,就会将道德置于一边,勇敢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人能生在世上、做一个过客,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平时,人喜欢说『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既然生活上已经有很多不如意的事,为何人就必须安安份份,连做第三者也不行?他说得很对,爱情,是一场革命,而且革命者必须有失败的打算,因为人在爱情上很难取胜,大多时候都是『到底意难平』的。 「林春,你当乖孩子当惯了。不平则鸣、不能够做错误的事,所以你去斥责第三者,斥责世上所有罪犯以及那些不符合道德的人。然而,谁有权去制裁那些做错事的人?对与错又是由谁决定的?如果你一味抗拒罪恶与欲望,一味维持自己的高尚,那我敢断言,你这一辈子都不会看到真正的美。因为在这个世俗,没有美是真正纯洁、毫无杂质的。 「就算有,我深信那也只是人的幻想而言。因为人活在世上觉得太痛苦,所以他们要创造一个新世界、天堂、乌托邦,逃避现实。而这些所谓美的东西,还不是由丑恶所衍生出来的吗?现实一点吧,林春。」陈秋当时说完,又紧拥着林春的腰,在林春背上啃咬着,林春迷糊地细味着陈秋所说的话。 陈秋说的关于「美」的那些事,林春不禁有点同意,但那还未是最令他满意的答案。同样地,他也无法为「欲望」下一个最佳的定义。 这天,林春上到陈秋的家时,看到陈秋臭着脸来开门,那淡红的唇抿得死紧,林春吓了一跳,问:「怎么了?」 陈秋没有回答,才刚关门,一道嘹亮低沉的男声便震着从屋内的深处传出来:「呜啊!!!!!!!心哥,我不敢了,我一定会将课文背好,背到滚瓜烂熟,倒背如流、啊,还、还有……永志难忘!!!!」 林春认得出那种夸张的口吻,他不禁微笑:「是戴志伟吗?陈心上来为他补习?」 陈秋以手爬了爬头头微乱的发,烦厌地说:「错了,那傢伙是要在这里留宿,跟你一样,週末也会待在这儿,然后星期一我们一起上学。陈心那傢伙也会一直留在这里。记得上年会考也是这样,戴志在这里住了接近一星期,陈心则是隔天在家里过夜,替戴志恶补。你也不是不知道戴志伟有多吵,所以我才拜託你过来陪我,不然我一定会精神崩溃。」 「其实也没那么严重,戴志伟人还不错的。」林春不甚在意地虚应着,心里却疑竇渐生。陈心不过是戴志的补习老师而已,又不是亲人,为什么他会为戴志付出那么多呢?留他在家住一星期、一个週末,而陈心又是大学生,理应很忙才对,竟然还能够抽出那么多时间。 再者,陈心家境富裕,也无需要为了大学学费而打工,他只替戴志一人补习,就是证据。事实上,他只是象徵式收取廉价的学费而已,可见就算他不替戴志补习,也有足够的金钱。 戴志、陈心、陈心、戴志…… 想着,林春便不自觉问出口:「其实戴志伟和陈心……嗯……」要说他们有一腿?这用词好像不太妥当,但林春又确实再也想不出别的用词。陈秋刚翻开书,他眼皮也没抬起的说:「他们嘛,不是你所想的那回事,放心吧。而且戴志伟那小子平时就爱大刺刺地嚷着咸片啊、女优啊,想也知道他不会对男人有兴趣,总之和我们是不同的。」 林春觉得「和我们不同」那一句话听来十分刺耳,他彆扭地埋首书本之中,嘟嚷着:「你这说的是什么胡话,我和你又不是真是那种……」他想说同性恋,但这终究是他心头上的一根刺。 陈秋嗤一声的冷笑,从那张俊美的脸容中看不出任何悲或喜的情绪,他冷冷地说:「你想到哪儿去?我的意思是说,戴志伟不会好像我们那样,跟男人做那些事。至于『那些事』是什么,你该不会要我向你详述一次吧? 「不是我说,你这个人每次躺在我下面呻吟时,也看不出来脸上有什么痛苦或委屈的顏色。如今人一不躺在床上,就急着要撇清关係,我也不是怪你赖帐,只是你未免太虚偽了。你这种人如果生在古代,一定就是老学究。那种口中说着孔孟之道、三纲五常、读书读到身上有一股酸气的老头子,然后背地里就上青楼饮花酒,或者娶一个十五岁也未满的年轻美人做妾,我说得对吗?」 林春不打算懦弱地道歉。原来他还没什么大感觉,可是听了陈秋这一番又酸又辣的话,他心中由然生起一股委屈与愤怒。要他低声下气说一句「对不起,我的话伤害到你」?门都没有。林春合起书,啪一声将书拍上桌面,板起一张脸。这大概是他和陈秋第一次吵架。 40 「所以呢?所以你很不满我连『同性恋』这个词也说不出口?是的,我说不出口,并不是因为我歧视同性恋,而是我根本就不是同性恋。你也知道,男人是一种只会以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男人与女人不同,将性和爱分得开的女人很少,但男人就能够做到。 「没错,我承认和你……和你做的时候,感觉是不错,但那又代表什么?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就是多了一层肉体关係,难道你以为在床上滚成一团的就是恋人吗?而是在你出现之前,我对男人没有半点兴趣,所以我才说不出同性恋这个词。」林春发起怒上来,面容比平日还要冷静,只是在这份冷静之上多了一层冰雪,且话语里也夹了不少刀片。 陈秋也将书扔到地下,身子挪到林春身旁,翘起下巴頦,瞇着眼睛怒视林春:「听起来好像全都是我一个人的责任。你不要以为自己被我拉下水,就是所谓的『受害者』。说到底,你还是认为同性恋就是一种不可告人的事,比爱滋更可怕,是不是?我们的林春先生要不要像之前那个傻子般,组织一个『医治同性恋联会』,将同性恋者拗回做直男? 「我跟你说,我陈秋也不是什么同性恋。你有跟女人上过床吗?你有跟女人约会过吗?这些事我通通做过。你不要以为只有你有资格说『遇到你之前,我根本不是同性恋』,我更加有资格去讲这句话。在遇到你之前,我交过三四个女朋友,跟女人做过很多次,那又如何?sowhat!」 林春凝视陈秋那双眼,他的眼睛里有着一把明亮的烈焰,灼得林春的心生痛,他知道陈秋不是说谎,因为陈秋的眼睛是如此炯亮,全然没有藏着谎言的动摇。林春生平第一次想打人,他真想一记直拳打断陈秋的鼻樑。 女朋友、上床……是啊,陈秋的外貌如此出色,他又怎可能跟自己一样,在那方面没有半点经验?林春感到自己被欺骗,虽然理性上,他明白陈秋根来没有对不起他。林春是知道的,在这件事上,他和陈秋也有责任。 陈秋无疑是主动的,但他之所以能够步步进逼,也是因为林春给他一个又一个的机会。林春在待人处事时,手段总是优柔寡断,说着:「没所谓」、「随便你」、「随你高兴」,他很少表态。林春对于日常的事,很少会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喜欢和那个人相处,他会说「还可以」,如果不喜欢和那个人相处,而现实又不许可他拒绝那个人,那就会满不在乎地说句「随便」。 他的答案是曖昧的、模稜两可的。陈秋叫他上去独秀居、叫林春为他做饭,林春什么也不说就照做。陈秋无理地要求他隔天上来做饭,他就调动补习的时间,几乎从来没有拒绝过陈秋。陈秋叫他上来留宿,叫林春睡他的床,然后对他毛手毛脚,甚至露骨地抚慰着他的肉体,林春也从来不会抗拒,可是也狡猾地不说一句喜欢,让自己彷彿毫无责任似的享受着陈秋为他带来的一切,让自己成为一个被陈秋摆弄的无辜者。 「你真是一个卑鄙的人。」——陈秋一针见血地说。 林春感到一股气自心头涌上来,蒸得他失去了理智,只是想快点远离陈秋,觉得只要看不到这个人,那心头那把无名火便会消去,不会再沉甸甸地压下来,他愤然站起,可是面容依然冷淡,只是微拧着眉,说:「我是一个卑鄙小人,但你就敢说自己是一个君子吗?既然我俩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那正好,乾脆就立刻分开,你找你的女人上床,我回家读我的『孔孟之道』,日后出了社会娶一个年轻美丽的妻子,成为你口中虚偽的老学究!」 林春说着就要拂袖离去,陈秋却猛扑上来,从后将林春按在门板上,手脚并用的将林春的身子压着、肉体与门板之间无一丝间隙,陈秋抬起膝盖顶着林春的腿,在林春耳边以温柔地可怕的语调说:「想走?现在戏演到一半,哪能退场?你当初有胆量演这场戏,就预了有这一个结果,踏上台板,就要由头到尾的将这戏做完,直至完场、向观眾谢幕。 「我陈秋难得奉陪,你怎可以这么不赏面,林春。你啊,除了会读书之外,还真是獃子一名。在一段关係之中,只要你觉得不高兴,然后拂袖而去,那就可以了吗?将所有事当成没有发生过,再无耻地如常生活下去,我从来不知道你的适应力会如此强。」 林春就好像一隻被人用草绳五花大绑的螃蟹般,彷彿在烈日下以垂死的姿态拗着蟹蚶,死死地挣扎扭动,他的手肘曲起来,毫无章法地扭动着,身体一动时,那肩胛骨便整个突起来,显出衣服下那骨感的身子,拳头不时因为激动而乱挥,把门板打出嘭嘭的声音。 他无法离开,亦不愿意回应陈秋的话。陈秋在他耳边低说:「这场游戏的玩家有两个,只有当两个人都同意退场时,游戏才结束。你林大少爷现在说不玩,亦要看看本大爷我肯不肯罢休。不,决不。」陈秋稍松开手,然后两手从后抱着林春,林春感到陈秋双手搭上他的肩、搁在他胸口前,然后听见陈秋也低哑的声音说:「我还未想玩完这场游戏。」 「但是,再玩下去,可能就不再是游戏。」林春心底的某一块被陈秋的话语触动了,他想起陈秋很多种不同的面貌——陈秋拿着一包包雪藏速食、说自己的存货比便利店还多;陈秋打开坐地的储物柜,秀出里面一个个杯麵;陈叔那日离去时,陈秋一个人愣愣地坐在饭桌旁,空洞的眼睛直望着桌面,还有陈秋向他说,关于母亲与父亲相识、以至分手到病死的那些事儿…… 一想到这儿,林春就不由得停止挣扎,他有种衝动,想握着陈秋的手,但他知道他这个举动会透露出什么资讯,所以他不敢,只好两手僵直地垂在身旁。 「我不知道。但我不想这么快就玩完。」陈秋的头窝在林春颈侧,贪婪地呼吸着林春的气味。那是怎样的一种气味呢?隐隐有一种廉价沐浴乳的香气,和着些许汗味,还有一种只有陈秋才察觉到的气味。 一嗅到那种气味,陈秋就会想起家,那个家的饭桌旁虽然只会永远坐着两个人,但是桌子总能天天转出不同花样的家常菜。那个家有洗洁精的味道、饭菜的味道、柚子蜜那清甜的香气——这种种味道,有的是陈秋从未拥有过的,有的是陈秋曾经拥有过、但丢失了太久、以至他自己都忘了原来他曾经在那些气味之下生活过。 他不想玩完,不想和林春玩完。 林春默默地想,「这么快」?有多快?没错,这段日子真的很像过得好快。timereallyflies.第一次替陈秋做饭,好像还只是前几天的事那般,他还记得陈秋当时如何失掉方寸,为他翻找米桶,他还是第一次见那个狡黠的陈秋像傻瓜般站在原地,什么都不懂做。但是,他从来没有觉得陈秋将他当成佣人般看待与利用。当林春看见陈秋因为他所做的饭菜或柚子蜜而展顏时,内心就会感到很满足,也许这是一种被人需要着的幸福感。 林春就是这么一个没有个性的人。平常,他的存在如同空气一样,没有人会在一早起来吸入第一口空气时说:「我真是幸福,因为我刚刚吸了一口空气。」因此,只要林春被人需要着,他就身不由己地感动起来,而要达成对方的期许。母亲希望他有出息,他就要有出息,所以他读书补习学琴,事实上无论是温习或钢琴,他都不太喜欢。陈秋希望他可以为他做饭,林春就隔天上去为他做菜,陪他做这做那,甚至跟他不清不楚地纠缠。 如陈秋所说,他林春也是这个游戏的玩家之一,他是否也有资格退场?他想要退场吗? 他想要退场吗? 「这不是一局游戏而已吗?」林春的语音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颤抖,好像那些接收得不清楚的收音机频道:「游戏总是很快结束,就好像玩一局扑克牌、下一盘棋,几分鐘就玩完了,然后再开新的一局,所以玩游戏的人不应该对游戏的完结感到不捨。只有完结一场游戏,才可以开始新的游戏。不要说是玩扑克牌,就算是一大群人在海滩游玩,无论如何,最多玩到日落时,大家总要离开。」 「但是我不想玩完,不想。」 41 「不想玩完?不想玩完?」林春沉吟着,反覆咀嚼着这四个字的意义,他的手掌抵在门板,彷彿思索着要不要立刻推门而出,可是他落寞地盯着那银色的门柄,手柄乍看是闪亮的,但上头已刮上几划痕跡,虽然很浅淡,但门柄已不可能再变回昔日的光滑无瑕,即使再被人扭着、旋开一百次,那人的掌心也不可能将门柄再磨光。 「陈秋,不由得你想不想再玩下去,而是我们玩得起吗?再玩,就不只是一场游戏,而是责任。责任。责任这两个字的笔画不多,但是背上身,就好似千斤那么重,我和你背得起吗?现在我们还年少,所以只背上那一点点责任,似乎很轻、没什么难度,但再过一段日子,不同种类的责任愈来愈多,压得人也不想生存下去。现在这一份责任不是必然的责任,这种责任和要去工作、要去赚钱,是不同的,我们有权去丢弃这种责任。 「如果现在停手的话,我们还可以回到之前。然后找一个平凡的女人生孩子,凭着大学学位找一份一万多元的工作、多做几年之后因资歷加深而拥有二万多元的薪金,再用这笔钱养妻活儿,养父母……是,这种生活没有激情、没有美感,没有丝毫的感动,只是一份流水作业,但流水作业的好处就是容易适应,不需要想太多事,我们只要像一隻脖子绑上粗绳的黄牛,年年月月的顺时针拉着石磨转转转,转到老、到死那一天就行了。 「你之前说过『没有脚的小鸟』,然后说被家庭束缚的人某程度上是轻松。如此一来,我看你亦很明白这个道理。」林春想,如果现在停手,他们的那一段日子就会好像门柄上一两道不深不浅的刮痕,在很多很多年之后,仍然是那一两道刮痕。 但是,在那时,再用手轻柔地抚过那道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刮痕,以指腹摩挲着那凹凹凸凸的平凡触感,脑中记得的永远是十七岁那年、两个荒唐少年共同编织的一段如梦似幻的生活,那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呢? 「为什么要想责任?我们才十七岁而已,还未成年,今年的生日还未过,责任责任,谁又能保证我们可以过多少日子,谁知道我们的日子能否长得足以构成日后的责任?这一刻,我只是想这样做而已……」 陈秋扳过林春的脸,凑上,以唇封着他欲言又止、翕动着的薄唇。他们在床上缠绵了很多次,但是从未试过接吻。陈秋最喜欢在林春的颈、锁骨落下无数轻吻,但是从来没有碰过他的唇。大概是因为男生和男生接吻,真是一件奇怪透顶的事。 林春不知道陈秋是怎样想的,但他自己却记得一句话,那是很小很小的时候,一个同班小女生对他说的话。那幼小的女孩当时紧张兮兮地说:「林春,你知道什么是接吻吗?接吻呢……我曾经听过妈妈说,原来只是可以跟自己喜欢的人做啊。」 道德观念和一些最重要的价值观,比如说好坏、善恶,都是在一个人最小的时候就建立出来,这往往是最根本、而又是最深刻的教训。林春也不例外,所以他一直傻傻地记住,接吻是只能够和喜欢的人做而已。 到了长大一点,他再想,什么是「喜欢」?「喜欢」和「爱」是不同的吗?何时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由不喜欢到喜欢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呢?这一秒未喜欢,下一秒是不是忽然就喜欢了? 接吻的地位近乎是神圣的。因为人可以跟不爱的人做爱,比如是妓女接客,男人上夜店打野,他们不喜欢对方却能够跟对方做爱,与对方的身体作最深入的交流。可是,他们却可以选择不与对方接吻,彷彿那两片唇就是圣地,一旦踏上了,就如同证实了某一种信仰。 当他和陈秋在床上交缠时,林春常常想起儿时的那个女孩,如果他见到那个女孩,他会问:「喂,为什么我跟一个我并不喜欢他、而他亦不喜欢我的男生,能够如此相拥呢?为什么在他捉住我的下身时,我第一个反应不是抗拒,而是搭上他那跟我一样单薄的肩呢?」 陈秋却吻了林春。他们的唇双贴了几秒,那几秒却放大了好多好多倍,令林春在一剎之间思考了很多事。陈秋放开他,鼻尖有意无意的摩擦着他的,那双眼底深如黑潭,潭底下有一两点亮光,在黑暗之中愈发显得刺眼,林春能够看得清陈秋的双眼皮有多深刻,睫毛黑亮而长翘,那实在是一双教人难以推拒的眼睛,所以才能林春为之着迷了这么久。 陈秋的双眼,就是林春的答案。 林春带着一分无奈、认命的心情,悠悠合上眼,在黑暗中感觉到陈秋的唇再次贴上他的,试探性地轻吻几下,然后再吸吮着他的下唇,像吃糖果般,时而轻吮着,时而咬着、时而舔着,然而那到底不是小孩子的玩意,因为吃糖果是不会吃得浑身发热的。为什么会这么热呢? 林春呆呆地想着,自己好似吃了迷幻药般,去到了一个很美、又很陌生的境地。那里有他未体验过的事物,让他全身发热,好似在烈日之下绕着运动场跑圈圈,热气从地下蒸腾上来,尤如无形的锁链般缠着他的手脚,好热,但有一种被人拥抱着的安全感,对了,那一定是因为陈秋现在正紧紧拥着他,贴着他的身体。 睁开眼,林春偎在陈秋肩上,眼前一片晕眩,看也不敢看陈秋。 「如果不想游戏完结,那我们就来改变它,使它不再是一场游戏,那不就行了吗?那不就没有玩完的一天吗?」陈秋悦耳低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好像在小小的房间中幽幽响起的口琴声。 「不是游戏,那会是什么?难道不是游戏,就不会有完结的一天吗?」 「不。问题不是它是否一场游戏、或者它会否完结,而是在这一刻,你肯不肯去改变。」 林春久久没有回答,久到陈秋几乎以为他睡着了。他稍稍推开伏在他身上的林春,看到他那迷濛的眉眼,陈秋又忍不住托着林春的后脑,倾前压下一吻。 那一晚,由于陈心和戴志都在,所以陈秋坚持不让林春做饭,尽管林春觉得做四人份量的饭菜也没所谓。后来,他们以猜拳的方式决定谁下去买速食上来,最后是戴志和林春猜输,要下去买东西吃,钱就由陈心出。 搭升降机时,戴志倚着一壁,双手半插在裤袋,佻达地说:「刚才我被心哥修理了一个下午啊,可真是累得要命。不过我看你和陈秋那边也不弱,下午时传来几下嘭嘭的门声,你们两人开打吗?」 「……不是,不小心撞到而已。」林春心虚地低头,在数着地下有多少个方格。说起来,独秀居不愧是私人住宅,升降机里也一片明亮,其中一边装了一大面镜子,地下还铺了瓷砖。到了地下时,响起叮一声,戴志走过来,拍拍林春的背,勾搭着他的肩,一脸感叹地说:「加油吧,兄弟。陈氏兄弟都不是简单的人物。」 「不是简单?」林春蹙起眉,他总觉得戴志不是如外表一般简单的人物。平时,他好像一管直肠子,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好话坏话都被他说尽,但有时他的话又带着某种弦外之音,说是「玄机」又有点夸张。 42 戴志听了,闷笑着,推开玻璃门,走出平台,再说:「当然不简单,你看,他们兄弟俩呢,哥哥的性情比辣椒更辣,弟弟就刚烈不顾人,还敢去玩cosplay扮女人,这还不算不简单吗?不然你以为我指什么? 「不过也算你幸运的了,虽然心哥平时人比较温和,可发起火上来呢……真是让人吃不消,所以秋秋已经是相对较好应付的了,就是平日的嘴脸冷淡些,跟他说话说半天,那傢伙总是摆出一副『你这傻瓜在说什么?大爷我一句都没听』的样子。 「但不知怎地,我一直都很喜欢在秋秋面前胡扯一轮,也许是因为那傢伙总是将自己的情绪写在脸上,觉得无趣就是觉得无趣,不会强说多馀的话应酬我,也不屑在背后说其他人的坏话。我平时在田径队跟过太多人相处了,男的女的,就是没一个有胆摆出一副真实的表情。」 黑暗中,戴志仰天微笑,戴志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镶嵌在他一张阳刚的脸上,很有些孩子气的味道。就算是夜色、于街灯的照射下,那眼白和眼瞳还是有着极分明的对比,非黑即白,没有混浊的粉红和灰白,一如戴志其人,总是心里有什么话就说。 林春这才迟钝地想到,像戴志这种正直的人,应该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傻瓜,听不明别人的讽刺,只是一味像傻子般活于自己那单纯天真的世界,自己快乐,但没有朋友。另一类则是智者,因为他们明白,人嘛,无论日子是快乐或悲伤,也要活下去,所以他们以一颗赤子之心、在别人眼中看来是欢快单纯地活着,事实上他们早就看透眾人的心思,只是自己不屑于去虚偽矫饰而已。 原来戴志一直也知道陈秋是以什么态度对待他,然而戴志却肯一直守在陈秋身边,从来没一句怨言,只是扮演着一个喋喋不休的詼谐小丑,想来,大概戴志也知道陈秋是一个寂寞的人吧。 戴志浓眉一挑,又紧箍着林春的脖子,险些勒得他喘不到气,两人踏入商场,戴志笑说:「怎么了,书kai子!从刚才开始就一句话也不说,虽然你平时就是那么安静。你知道吗,书kai子,其实你跟陈秋在某些方面真的很相似。 「虽然你长得没有秋秋般好看,但是你也是我碰过的、少数正直的人。每当我看着你一个人坐在课室、呆望着窗外的风景,或者是一个人看着书时,我总是很佩服你的勇气。你有本事一个学年都不跟其他人说话,活在只有一个人的世界,却从来不会感到不安。 「这一点,你跟陈秋是表面相似,实际不同。陈秋呢,总是对着目前的处境乾着急,他很想作一些改变,让自己从寂寞中走出来,但他的自尊心太强。而你呢,却是一个超级迟钝的人。你对于自己的寂寞是不自觉的,不,倒不如说你有点倾向那种人……那种……怎样说呢?」 戴志一顿,他们险些走过头,错过要入去买速食的店,他们倒后几步走入店中,向侍应表明说要买外卖。在等速食时,戴志才一弹手指,说:「啊,对!你会是这种人:如果不能够拥有那种事物,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拥有,那就不会有失去时的痛苦了。所以对于朋友和陪伴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你寧愿一开始就不要,因为他们不是必需品。这样说来,你其实也是一个蛮实际的人嘛。」 戴志咧着嘴一笑,林春才发觉他笑时,左边脸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林春呆了半晌,才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识了你一段日子,第一次见你说些这么正经的东西。」 戴志哈哈大笑,擦擦眼角的泪花,犹有笑意地说:「我从来没看过你这副忸怩的样子。怎么了,书kai子博学多才,竟然被我这个市井小民以聊聊数语吓到了?我戴志伟啊,不只是运动健儿,还是一个交际高手,因为田径队是全校最多队员的一个学会,我身为队长,每天都要接触太多人和老师了,所以我只要和一个人谈几次话,就大致能猜得到对方的性情,然后再自我调整,看看要摆出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去跟应酬他们。」 林春欲言又止,正待发言,速食又送到,他们几个大男生的食量都很大,所以他们两个人四隻手才拎得完那大大小小的一堆速食。 「应酬……那不会很麻烦吗?你用『应酬』这个词,好似代表你自己也不是真心和他们相处,而要刻意端出某一副脸孔。」 「麻烦?」走在前面的戴志转过头来,莞尔一笑:「书kai子,你简直是由山洞出来的老化石。你有发觉得到吗?你的人生除了读书这一项拿到一百分,其他方面的就只有零分。交际应酬是不是一件苦差,就视乎你用什么角度去看了。 「以我来说呢,我自己是挺享受这一件你所谓的『苦差』。人夹人,讲的就是一种缘分——你是不是一直都这么想?所以刚开口说几句,发现话不投机,你就很快会转而埋首到书本之中,不理对方。我告诉你,其实这个世界上哪来这么多的缘分?难道你日后出去工作了,发现上司是一个大混蛋,那你就毅然辞职不干,以示一己气节吗? 「那根本是不可能,我是不知道你家境怎样,但我猜也不是大富之家吧?你总要养家、总要向现实低头,所以你总有一天要面对交际。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面对,那为什么非得要愁眉苦脸地去做,而不以开心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呢?要令自己开心,同时令别人快活,唯一的方法就是自我调整,啊,套一句政府的话,就是『微调』啦。」 林春不明白,他盯着在腿边晃动的白色胶袋,说:「那岂不是要去骗人吗?到头来交际时,还是要虚偽地展露笑容……」 「不不不!」戴志嘖嘖的连忙否认,以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真不知说你太真诚,还是骂你是老顽固。你想想看,这不是骗人,而是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面对着不同的人就戴上不同的面具,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举个例子来说啦,难不成你会拿你面对着阿妈的样子,来跟陈秋或者我相处吗?那是一件很怪的事。所以事实上,你很自然会以不同的面孔示人,面对老师、我们、父母、陌生人,各有不同的面具,问题在于你觉得哪一副面具戴起来最舒服。 「当你找到戴起来最舒服的那张面具,你就会不由自主的,常常跟那一群人混在一起,这些人就是你的知己或情人。没有人能够不穿衣服、赤裸裸地行出街,同样地,没有人能够不戴面具就跟人相处。所以很多人一听『面具』就反感,然后引出一大堆『隔膜』、『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调子,我就感到不以为然。」 林春听完,真觉得戴志的话有道理,心中对于人际的一些死结好像稍微解松了一点,他点着头,若有所思地说:「所以你对着我、你的父母、陈秋,还有陈心时,都戴上了不同的面具……」他还想问戴志觉得哪一副面具是戴起来最舒适,便看见他的身子抖了一下,然后突兀地停在原地,没再前行。 「怎么了?」 「……也没什么,只是你刚才提到心哥的名字,害我一时不寒而悚。」 「陈心真有……那么可怕吗?其实只要你文学考好一点,就不会常被他责打,上一次考试你竟敢考个三十五分……」 戴志一听到「三十五分」四个字,大而有神的眼睛瞪得更大,好似一副活见鬼的样子,林春绕到他前面,在戴志面前摇一摇手:「戴志伟?」 戴志一脸心有馀悸的摸着脸,要不是他本来就晒得肤色黝黑,也许他现在看来就是一脸青白的样子了。呆了一会儿,他才深深的吐一口气,疲惫地合上眼,捏紧眉心,道:「吓死我了,我光是听见『三十五分』这几个字,就好像见到地狱那般,我还记得那天到底有多惨……总之,算我拜託你,书kai子,以后在我面前,不要再提起『35』这个数字。」 「哈哈,你真夸张……」林春少有地大笑出声,戴志一脸愤愤不平地嚷着:「我就说了心哥真的很可怕,可怕到一个你无法想像的地步……不,或者秋秋日后跟你混熟了,对着你时,也会是那么可怕,到时我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想当年啊,我还未跟心哥混熟,他总是很耐心、很温柔地教我,现在想来真是不胜欷歔……」 「听说陈心的温柔只是维持了一个月而已?」 「……正确来说是两星期又三日。喂,书kai子,什么时候开始你也来揭我疮疤!!」 43 在陈秋家住了两天之后,到了星期一,林春和戴志便一同打道回府。林春觉得他和陈秋并没有前进,却只是觉得他们好似拐了个大弯。怎么说呢?如果将他们的关係比喻为一场赛车游戏,那么那天的吻,就好像他们所驾的车偏离了本来的大直路,而衝动地拐弯,驶进了一条阴森诡异的小路,一条他们本来不打算驶入的路。 他们没有带地图,也不知道所谓的终点究竟是什么,只是路走了一半,想不走下去也不行,而那是一条单程路,就是想回头驶回终点,亦已不可能了。 有时,林春在自己床上温书时,他会不自觉舔过自己的下唇,然后惘然抚着那微湿的下唇,心思一阵飘渺,好似去了一处奇幻的仙境。他和陈秋约定了,在开考前一星期,以及考试期间都尽量不见面,他原以为陈秋会抗议,可是陈秋只是若无其事地接受了。 六月初,中六的期末试就开考了,足足考了十一天才考完。在考完试后,林春还在自己的位子收拾东西,忽然一股阴影便笼罩着他,抬起头一看,陈秋正两手理在桌缘,低头朝他一笑,唇畔挟着一种得意的笑意,他说:「快点吧,你真是做什么事都比人慢一拍。今日,你可是约了我的。」 「有吗?」林春垂眸,以免让陈秋看见了他的微笑,林春也控制不了,只是一见到陈秋,便不自觉想笑了,说起来,不知道有多少日没真正见过陈秋的脸了,有多少天呢?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陈秋现在就站在他面前。 「我和你之间还需要约定吗?我早就决定这一天要和你一起过,所以相对地,你也要将这日留给我,那才公平。」 林春被陈秋的谬论逗出几分笑意。他收拾好文具,提起书包,逕自转头走向礼堂的出口,陈秋就跟在他身后。出了学校,陈秋和他并肩走着,一边走,一边轻佻地吹着口哨,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提高声调低喊:「对了!」 「什么?」 「我的欲望课暂停了n年!!!你该怎么赔我!!!」陈秋说着,捉住林春的手肘用力摇了摇,天气真的开始热了,几滴晶莹的汗从他的额角、顺住他姣好的轮廓滑到下巴去,使他的鬓彷彿浸过水一般乌黑润泽,很有几分水秀的味儿。 林春无奈地叹气:「那你想怎样?」 「嗯……难得我今天甩开了戴志,那就来上一课欲望课好了。」 林春听了,心猛然一离,这下轮到他感到盛夏的热气了,一阵热意好像从脚边懒懒地上升,把他的人煨得微微发热,他说:「那要上你家?」 「不,还不用,这一课我在很久之前就想好了,我们去另一个地方上。现在不过十点半左右,时间刚刚好。上完课之后大概是三点左右,先上我家,你可以洗个澡也行,现在天气那么热,在街走一走就一身是汗,傍晚才下去超市买菜,然后上我家做饭吧。」陈秋想到今天的行程,心里美滋滋的,如果不是顾着林春面皮薄,他还真想向天吶喊:万岁啊老天爷!!!! 「说起来,戴志伟闪到哪儿去?」 「那傢伙啊……现在大概是被我哥虐待中。因为我哥知道他今天刚考完文学,而且陈心那傢伙今天又没课,所以就来抓走了戴志伟,我想他现在应该被陈心审问吧。如果不是我的情报,陈心才不可能顺利抓到戴志伟……」陈秋还在兴奋地描述他如何替陈心抓到戴志,林春不发一言地听着,忽然觉得戴志真是……遇人不淑。 走了一段路,他们去了学校附近的商场,一般通称为「市中心」,之所以命名为「市中心」,是因为这是t市内最大的一个商场,里面有各式各样的名牌店,不过当中有很多都是林春所没听过的,陈秋倒是如数家珍。 「我们到了。」走在前面的陈秋回头,他们还有几步便走到商场里了,陈秋说:「这个就是我们今天上课的地点。」 「市中心?」林春困惑地侧了侧头,这地方他们平时也常来,没什么特别。 陈秋拉住呆头鹅似的林春,推开玻璃门走入商场,他说:「商场啊,是其中一个我所见过的,最……『欲望横流』的地方。林春,你会怎样定义『商场』?商场和市场是不同的,市场给人一种平民化的朴素感,可是,提起『商场』,就不同了。每当我想起商场,就想到欲望,你呢?」 他们一入商场,一阵香风便侵袭过来。冷风来自于商场里面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照开的分体式冷气机,与外头热气氤氳的地狱相比,这里简直是天堂。俗香是来自于某个女士身上的香水味,林春的鼻子不太好,有俗称的「鼻敏感」,每逢去到多尘的地方、或者嗅到某些气味,他鼻子就一阵痕痒或发痛,香水味是他其中一种十分痛恨的气味。 他总是不明白,为什么女人肯将那一枝枝人工调製的「臭水」往身上倒,还自以为散发着高雅的气味。人出汗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汗味散发出咸咸酸酸的气味,本来不算难闻,但是和化学物料混合之后,却散发出一种极刺鼻的气味,也不好说是「香」了。 林春下意识皱眉,陈秋向前摇了摇手,想驱散那种香水的臭气,他一脸厌恶地说:「我也最恨香水味了,这种低俗的气味我闻过一次就受不了,那就是我老豆第一次带那隻野鸡给我和我哥看的时候。我称之为『狐臭』,狐狸精的骚臭味。」 林春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陈秋又追问他对商场的观感。他们拐弯,走入一条通道,两旁各是一壁玻璃窗,阳光打在上头泛起刺目的白光,走过那条通道,才真正到了商场。前面有一条分岔路,他们决定先走直路那一条。那一条大直道两旁均开满一间间商店,各自堆放着琳瑯满目的商品,看似杂乱,实则有序,因为每一家店的门面都是四四方方,面积相若,就好似人们用刀分出来的一大盘蛋糕,每一个大小均等。 因为天气热,他们先到一家台式饮品店买些东西解渴。林春要了一杯巧克力珍珠奶茶,陈秋要了一杯冰绿茶。 「那么甜的东西你也饮得下吗?」他们在等着职员调饮品,陈秋蹙紧眉,他不嗜甜,光是想像那种甜腻他牙就一阵发软了。 林春耸肩:「我就是喜欢。」 「呵呵,你不怕有塑化剂吗?那玩意吃太多,据说连精虫的数目也会减少。」 林春白他一眼,拎起珍珠奶茶咕嚕咕嚕就喝了小半杯,咀嚼着粉圆,口齿不清地说:「这就是都市病。城市人有一种病态,那就是他们不断追求奢华与享受,同时又极端地怕死。他们要求物质上的丰盛,吃最好的、喝最好的、用最好的,他们完全没考虑过自己日益膨胀的欲望对这个世界构成多大威胁,因为地球的物质就是这么多,不能再多了,要满足这么多人的欲望,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们不断找捷径,希望在短时间内製造出更多物资。例如为了让鱼生长得更快,他们打孔雀石绿。因为某一些质源太贵或稀有,为了减低成本、大量製造,他们用一系列化学物质代替天然材料,就好似我现在喝的这杯珍珠奶茶吧,」 林春说着,摇了摇那杯奶茶:「说是巧克力奶茶,其实和巧克力一点关係都没有,因为这杯东西只是由巧克力味精调成,相对地,就算是蜜瓜奶茶,也是由蜜瓜精油或者调味粉冲泡而成,与蜜瓜根本一点关係也没有。 「结果,这些粗糙的製品带出了很多副作用,果然是『一分钱一分货』呢。于是很多报告就出来了,吃了xx会致癌,喝了xx会不育,塑化剂就是一个例子了。但是,你不觉得可笑吗?这些產物,明明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欲望而诞生出来,到头来真的製造出来了,人类又因为怕死这种理由而丢弃这些辛苦製造出来的物资,又是一场无穷的浪费。」 陈秋一边喝红茶,一边点头:「你说得对,就是我手里的这杯红茶,谁又能保证它真是由茶叶冲泡出来呢?说不定只是下了些红茶粉而已。想想看,现在连牛肉也可以『製造』出来,只要在猪肉上面涂于牛肉精,烤几次,便可以骗人说是牛肉了。说到底,都是因为现代人只讲速效,什么都要又快又多又美,就好似老毛时代强调的『多快好省』,这就显示出人类有多贪心。不只得一想二,更是得n想n。但是,作为一个城市人,你真是不怕死吗?」 林春睨了陈秋一眼,陈秋彷彿看见他那略为下垂的温顺眉眼内、那一丝傲慢的笑意,然后林春一提气,啜着饮筒,咕嚕咕嚕的在几秒之内喝掉大半杯珍珠奶茶,塞得腮也鼓胀起来,他花了好些时间才完全吞下去,然后傲然地微笑说:「食得咸鱼抵得渴(註一)。」 註一:「食得咸鱼抵得渴」,广东话,意指一个人做某件事,便预料要承受随之以来的后果,一般是恶果。 44 这大概是林春十七年的人生之中,感到最不自在的一次了,他真想自己能化成一缕青烟消失,或者地下突然多了一个黑洞,自己一把跳进去就不用烦恼了。可是,事实永远是残酷的——他现在正站在不知第几家时装店里,看陈秋站在一大列时款女装面前,一件接着一件的翻来翻去,林春头也不敢抬起来,生怕看到那个女售货员的脸孔。 售货员热心得很,站在陈秋身旁殷勤招待,问他「是不是给妈妈或姐妹买衣服?」陈秋笑说:「我买来要自己穿,可以吗?」 林春沉不着气,也没等那售货员回答,揪住陈秋的手臂,三步併作两步的走出去。一出去,一向沉静的林春也忍不住口出恶言:「你疯了吗!」 陈秋却觉得很好玩,他还是头一次看见林春满脸怒容,他笑得不能自己,摇了摇手,那秀丽的眸子含着一汪水,他说:「想不到你会有这么大的反应,真好玩!其实我有一个嗜好,就是逛时装店或者鞋店,玩弄售货员。看到他们面具破裂的那一刻,真是超有趣的!」 林春冷冷地转身,陈秋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扯着林春的手腕,却被他一把拂开,林春头也不回闷声说:「很好玩吗?是的,你是有钱子弟嘛,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你这种人又怎会明白辛苦工作的滋味?你以为那些售货员一天到晚眉开眼笑、笑到脸也僵硬,然后就感到很有趣吗?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戴上面具,那是一种悲哀,而不是什么可笑的事。」 陈秋听了,也松开手,低低地说:「没错,我不明白辛苦工作的滋味,但是我也见证过别人的辛劳。我见过我老母替人补习、被那些家长用尖酸刻薄的话奚落,也试过几天没见过老豆,因为他总是天未光就出去替人运货,一天顶两份兼职,到我夜晚上床睡觉,他还未回家。所以你可以骂我是未工作过的大少爷,但不能够说我不明白箇中滋味,因为我亦曾经活在那种很草根的家庭。」 林春听了,心又软几分,他瞟了瞟陈秋那清秀而落寞的侧脸,叹了一口气:「算了,是我的反应过度了点。不过,我真的不认为你所讲的游戏有多有趣。」 陈秋知道林春的气已下,復又展顏,清了清喉咙,说:「你不要以为我纯粹是坏心肠是做这种事,实际上我每一次都可以看见人生百态。不过在讲那个之前,我们先回到正题吧。我不是说过今天要上欲望课吗?商场,提起商场,你会想起什么?」 「嗯……」林春特意合上眼,然后说:「玻璃窗、四处闪亮亮的……名牌、食店、灯光、人群、喧闹、金钱,差不多就是这些。」 「没错,金钱、名牌……这些综合起来,就是商场。你有发现到一个特别的地方吗?就是人待在商场,总是要付出,而不是有收穫——我是指心灵上的。现代人空虚,他们的空虚是怎样来的,我想我和你都有个概念。而他们要填满自己的空虚,往往是来商场。 「商场看似能够给予我们很多,食物、衣服、精品、名牌,但细想一下,全部是用来鼓励人们消费的伎俩。因为人一旦处身是商场,便好似刘姥姥入大观园般,忽然就被很多华美的事物包围着,愈发显出自身的简陋,所以人身于商场,就会感到不足,觉得自己拥有的太少,因此他们会去消费。商场的本质,就是令人感到不满足、自卑,產生欲望,而去消费。」 陈秋一边走,一边指着旁边的店舖:「看、看,鞋、精品、衣服、手錶、燕窝药材,甚至是书、化妆品,数也数不完,而你,不过是一个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穷酸学生,你会忽然觉得自己所拥有的太少吗?」 陈秋微笑着等林春的答案,林春停在原地,思忖了一会儿,皱起眉沉吟着:「你说的有点道理。但是,在我看见这些事物之前,不会有这种感觉……我的意思是说,欲望应该是与生俱来的,假如我是看见这一大堆东西才感到自卑、而想要更多,那只不过是一时的错觉或衝动……」 「错错错!欲望没错是与生俱来的,但不代表它永远不变。」陈秋摇着食指,一副专家口吻地说:「你想想看,人总是得一想二的。对于婴儿,他们的欲望就是每天有母乳吃,吃得饱睡得好,但他们变成小孩子,已开始想要更多,比如是零食、糖果、父母的关爱、朋友,成了青少年和成时又有更多的欲望,想要一个好情人,穿美丽的衣服、有钱等等。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觉得人的欲望是一块海绵,而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往这块海绵浇水的过程,海绵本来是乾燥的,可碰了水,就会发大、发胀,以至轻轻掐一下,就有水柱射出来。」 林春表示明白地点点头,正想说话,身旁响起一个孩子的尖叫,他们转头一看,一个小男孩正拽着他母亲的裙边,哭得声嘶力竭:「我不管!!!我要买玩具!!!!你不给我买,你是衰人、你去死!!!!」 那母亲急得满头大汗,俯下身子,想抚摸孩子的头发、低声安慰他,但那男孩一手拍在母亲的手背上,力道不轻,林春清楚听到「啪」一声,那孩子像鬼怪般尖叫喊道:「你正一八婆!!!!难怪爸爸都『八婆』、『八婆』地骂你!!!!」 这时一个大叔见义勇为,拉着那孩子的手,怒斥:「细路(註一)!你不可以这样骂你妈妈,她是你妈,是她生你养你,你凭什么说她八婆!你这么点儿大的孩子,连『八婆』这个词代表什么还不知道呢!」 渐渐有一小撮人围观,指手划脚、加盐添醋地谈论,有些说「一定是平时宠惯才这样兇」、「那孩子真不是人骂的,这样说自己的母亲」、「唉,小孩子还小,不懂事,给他买就好了」、「不行不行,若让他得逞一次了,那下一次还得了」…… 林春和陈秋没有多看,他们进入了另一个商场,这时陈秋才说:「你看,那么小的孩子也有欲望。欲望不只代表性欲,还有更多,比如说是物欲,商场就是人类的物欲达到极致的最佳例子。在这里,不要说是阔太太了,就连一个小孩子,也会感到不足、而要求更多东西。」 林春摇摇头,刚才那孩子的尖叫犹在耳畔,使他一阵头痛的,他说:「这么说,我应该说欲望就是源于一个『贪』字吗?你想,每个人欲望的深浅多寡都不同。城市人的欲望多而复杂,这跟他们生活的环境有关,他们见到很多事物,觉得自己所有的太少,所以才贪;而农村人所住的环境简单,生活一成不变,他们没机会见到更多,所以才不会贪——是这样的道理吗?」 陈秋頷首:「你可以这样说,不过我想补充一点。与其说欲望的產生是源于贪,不如说是因为比较。诺,你看!」陈秋随手指着墙上所掛的一副广告硬照,里头有一个身材劲瘦、衣着火辣的女人,是一则纤体广告,然后陈秋又指了指旁边的一张硬照,上头有一碗日式乌冬,食材多得快要从碗掉出来那般。 「广告商的其中一种策略,就是showing——秀出所有美好的东西,美人、美酒、佳餚,普通人看了,就会想:为什么这个世界有那么美的人,而我却如此平凡?为什么世上有人享用着米芝莲三星的高级菜餚,但我就要在家食着老妈做的家常菜?因为他们往往喜欢比较,所以才想要更好、更好……当然,你说欲望源于贪婪,是没错的,但如果人没有比较意识,他们就不会想得到更多。」 「那你呢?」林春的眼光从硬照移离,正正望入陈秋的黑眸,他说:「你的欲望又是源自什么?」 陈秋想不到林春会这样反问他。他先是一呆,然后展露一记神秘而愉悦的微笑,那上佻的桃花眼如月牙,好像要勾去别人的心和魂,陈秋一隻手肘靠在林春肩上,在他耳边说:「可能是因为我饿得太久。」 註一:细路者,小孩子也。 45 今天是结业礼。林春与一大群领奖生坐在前几排座位,在做着所谓的「领奖训练」。四字听起来是响噹噹的,实际上只是简单的採排而已。一般的学生此时还待在监狱听班主任讲废话,领奖生则要提早一小时上礼堂,一个接着一个的被老师抓上台,轮着鞠躬、试着领奖,少鞠躬一次也被老师骂。之所以这么认真,是因为每年的结业礼,那些校监、大人物都会来这里观礼。 有时林春也会想,那些大人物是为了什么才到处拨款资助建学校的呢?名利双收?不不不,如此猜度,未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每次那些大人物来到,总是自顾自的跟旁边的人寒喧应酬,从来没见过他们跟学生说几句话。 坐在广大礼堂的全体学生,就好像一个佈景板,大家为大人物所排的一套戏就是叫「善长人翁光临学校,师生校长感激零涕」,一群老傢伙年轻时打江山,到了现在老了,看着底下一个学生如小鸭子般坐着、呱呱叫着,也不免唏嘘。 不过,也有很多人出于一片赤诚去助学的。林春记得,某大电视台入面有一个年老的女演员,她总是做间角,例如倒垃圾的人、清洁女工之类的,对白也很少有多过十句。可就是这一位女演员将她毕生储下的钱,拿去山区建了两间以她自己的名字命名的小学,人老心不老的她还很有精力,正筹措要建第三间学校。那些做一线演员的姐仔小生,不知道有几人会有这样的心思呢? 就林春他们在读的学校,也出了一个专搞山区教育的人物,就是前任校长——徐校长。他离任后,就利用人脉,在山区不同地方搞学校,还屡次跟当地的官僚针锋相对,那老校长大概也有六七十岁的年纪了,还有如此心力,实在令人敬佩。思及此,林春又不免想起那群每年穿着西装、衣着光鲜的大人物。 「喂喂喂!看,那个可怜的小男生就是王秀明他弟啦!」身旁的戴志推了推林春的肩,林春茫然望去台上,看见一个低垂着头、脸也涨到赤红的男生,正站在台中央,被老师将他的头按下去、「指导」他学习领奖礼仪。那男生长得清秀嫩白,羞羞怯怯的,有几分惹人怜的意态。 然后他又被老师推去台侧,叫他再次踏上台板,再试一次鞠躬。这领奖礼仪实在复杂,首先要踏上台,在距离颁发者五步之外先鞠躬一次,走过去与颁奖者握手,接过奖状,后退一步再鞠躬,然后合照,方可下台。 戴志一边拍着一腿,一边吃吃地笑,说:「那傢伙脑袋不灵光,人又呆,已经做错了三次了,现在要再做第四次!喂喂,王秀明,你要不要上去救助一下你弟,看,好像快要哭的样子,真可怜啊!」 王秀明坐在戴志旁边,他们二人同夺这年的「最佳运动员奖」,林春则拿了个全级第一名,陈秋拿了世史科和经济科第一,而李旭是领袖生长,所以也捞到个「群育奖」,他们五人就坐在同一列。 王秀明竟然也跟戴志一起嘲笑他弟,恨不得他再多ng几次,林春见了那男生的窘态,也不禁微笑,说:「哪有做哥的这样对弟弟的?」 「哼,你有所不知了,我这种哥哥呢,只有在别人欺负我弟时我才会出手,因为只有我才有权欺负他!而且你真是有所不知,欺压弟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脑袋差的人果然只会说谬论,又不见得我哥欺负我呢。我和我哥是属于河水不犯井水型的,我不惹他,他也不会管我。」陈秋也搭一句嘴,一脸鄙夷地望着王秀明,他俩真是「前生捞乱骨头」(註一),一碰到就要吵上几句。 说着,另一个男生慌忙衝到台上,拉着王秀明的弟弟,然后手把手的教他一次,台上的老师骂了那男生几句,问他为什么冒失的衝上台。那男生面不红气不喘的说:「阿sir,见到兄弟有难,我怎能袖手旁观呢!再讲,你们教了那蠢傢伙几次也不成,就让我试一试嘛!」 那男生戴着一副呆板的粗黑框眼镜,身材和王秀明的弟差不多,看来也是中二、三左右,不过说起话来一副机灵相的。这时,李旭说了他这天的第一句话:「那是李顏,戴眼镜那个。他和王秀真在小学就认识了。」 「你弟?」林春挑眉,这样看来,那男生的轮廓和李旭也有几分相似,不过李旭的样子较似宅男,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那李顏却精明聪慧的,果不其然,李顏教过王秀明的弟——王秀真之后,他就能够做对了。林春一想,这姓王的和姓李的两兄弟也好笑,两方的哥哥和弟弟都是互助关係,也算是缘分。 「是啦,」王秀明抢答,他和弟弟给人以相反的感觉,一个极端外向,一个是极端内向,他又以那机关枪似的语速说:「我和李旭是在小学时认识的,到了中学也年年同班,就连座位都很接近,不是坐在前后位就一起坐了,可能因为身高差不多。想不到就连我们的弟弟都很有缘,也是在小学认识、年年同班还几乎次次坐在隔壁,不过阿真那傢伙真没用,总是受李顏照顾,哪像我这做哥的,年年将李旭照顾得好好的。」 李旭白他一眼,也不屑附和他,转头林春:「一会儿颁奖礼完了,你有什么地方去?」 「我?应该和我妈去茶楼饮茶吧,今天我妈也有来,就坐在对面那一排……诺,在那边穿着浅蓝色上衣和黑色四角骨裤的就是我妈。她年年都特地请半天假来结业礼。」其他人顺着林春的方向,引领注目,然后纷纷低呼,一个劲在感叹,原来这是这个女人生了林春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书kai子,又在猜想要给林春餵食什么东西,才能养出个这么会读书的傢伙。 林春一阵好笑,不跟他们疯,逕自闭目养神,他昨晚没睡好。忽然听到陈秋在他耳边低说:「真可惜,还想结业礼完了之后,叫你上我家。」 林春趁戴志和李旭、王秀明他们疯,就将声音压得极低,回应陈秋说:「我妈只拿了半天假,但我今晚想待在家。」 隔了一会儿,陈秋再略带失望地说:「那明天呢?」 「……明天我早上过来吧,但你要先起床,我可不想等你梳洗完才去吃早餐。」 「住一晚吧?」陈秋语带哀求。 「不知道,但……也许。」林春含糊地说。然后陈秋就没说话了,林春用不着睁开眼,也想像到陈秋此时在偷笑,一定是笑得像隻洋洋自得的大白兔,想着想着,没来由的几分笑意也涌上林春心头。 然而,林春真想不到,当结业礼完了之后,他和陈秋一出学校就被林母截住。林春一脸吃惊,说:「你不是说先到茶楼等位吗?」 林母笑了笑,脸上显出慈祥的顏色,没正面回答林春,反而跟陈秋笑笑、点了点头,说:「这个就是有钱同学吗?哎,这名称起来真难听,不过阿春在我面前总是这样叫你的。之前阿春经常上你家闹,真不好意思。」 陈秋倒是应变得很快,在外人面前说话时,他出乎意料的是一副乖孩子的样子,礼貌周到,说得头头是道:「伯母,你别这样说,平常是林春照顾我才对,他常上来做东西给我吃。」 林母又跟陈秋寒暄几句,林春讶异地发现,他俩已互相以「阿姨」、「阿秋」称呼对方,之后林母说:「不过阿春上你那儿吃饭吃过那么多次,却一元都没给回你,我总是很不好意思。这样吧,让阿姨请你去去饮茶,阿秋,你可赶着回家?」 陈秋不只没有婉拒,更一口答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对了,阿姨,如果林春今晚上我家,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呢?吃惯他做的菜后,外面的东西我一点都吃不下,想来林春能有这么好的厨艺,还是有赖阿姨你这位良师吧!」 陈秋的眉眼本就俊,现在他有心要讨人欢喜,那笑容也就愈发的好看,恭敬而不显卑屈,同时有大男生的自然与爽朗,逗得林母很欢喜,林母向林春眨眨眼说:「阿姨是没问题,就看阿春是否赏面了。」 两个人四隻眼望着林春,他一阵不好意思,转过脸避开陈秋渴切的眼神,低低地说:「那么,妈,我今晚就过陈秋那边吃吧。」林春恨恨地心想,好啊,这陈秋也会打蛇随棍上,这次就……就算是顺顺他意吧。 註一:「前世捞乱骨头」,指两个人没来由的特别看对方不顺眼,同义的俗语有「火星撞地球」、「水沟油」。 46 上到茶楼,由林春负责叫点心,现在的港式茶楼不比如前了。在陈秋和林春小时候,茶楼里总有不同的女工推着点心车,说是车,其实是一个有四个小轮子的架而已,上头放了一笼笼冒着热气的点心。 车前掛了四五个牌,列明每驾点心车上的各种点心,客人见到有想吃的,便朝推车的女工招手,随口叫一句「喂,要个奶皇包、要个排骨饭」,女工便将车推过来,先往桌子放两笼点心,再在桌上的点心纸盖印,注明点心是特点、大点、中点或小点。之后客人拿着盖满印章的点心纸,招手叫经理过来「埋单」(付款)。 但现在的茶楼没有点心车,点心纸都是电脑单,上面只有白底黑字,没有一个盖得歪歪斜斜的印章,客人叫点心时,也是拿着茶楼事先所发的点心单张,好似menu般列明全部点心,客人便拿笔在想吃的点心旁画数字,要一笼的画个「1」,要两笼的画个「2」。然后所叫的点心便很快搬上桌,一下子整张桌子由上一刻的只有两壶茶,变成下一刻的有七、八笼点心,客人一个风捲残云的就吃完了。 这也符合现在的速食文化,要是好似以前那般,任由点心车好似天上的白云般,懒懒在游荡,那客人往往要坐上一两小时,慢慢的喝上两大壶茶,才去埋单,如此一来,茶楼所做的生意就不多了,哪能让每一桌人吃那四五笼点心、喝那区区两壶茶,就佔着位子赖上半天才走呢? 所以现在,茶客都逼着要急急吃完一大堆点心就走,由坐下至埋单,一壶茶还未喝完,也许还不过是四十五分鐘的光景,就要被人扫出门了。 林母跟儿子说:「阿春,你要问一问阿秋想吃什么吗?就一个劲划着自己想吃的东西。」 林春眼也没抬起,理所当然地说:「他要吃什么,我还不知道吗?这几个月上他家替他做饭不知做过多少次了,他的口味我都知道。」 陈秋笑笑,没有作声。林春划好点心,林母略为过目一下,然后陈秋再看了看,说:「你不叫莲蓉包?这间茶楼我来过,他们用的是黄莲蓉,合你口味,而且这种甜到牙软的东西,你最爱吃吧。」陈秋拿枝笔在莲蓉包那一栏旁边划了个「1」,再招手叫侍应,有礼地将点心单交给对方。 林母呷一口茶,笑说:「这铁观音挺甘香的,阿秋的介绍真不错。」 陈秋立刻提起茶壶,替林母再添半杯,说:「是的,我以前常来这儿饮茶,喝过很多种茶叶,就铁观音最好喝,微甘、清香,又不会太淡。像香片、茉莉那些太香,偏俗,普洱又太浓烈,铁观音就刚刚好。可惜啊,」 陈秋说着,指了指身旁的林春,叹气说:「林春又不爱喝茶。家母生前爱喝茶,所以家中剩下一些茶叶,是在内地买下来的,放得愈久,茶味愈香浓。我有次心血来潮,想说泡些普洱,在吃饭后跟他喝一些以消滞,可他却不领情,生怕茶里下了毒似的。只爱吃甜,像小孩子一样怕苦。」 林春冷哼一声,喝着白开水,不慍不火地说:「我倒不是怕苦,只是无法信赖你的泡茶技术。一个连白饭都不懂煮的人,我还能指望他泡出一壶好茶吗?我还要读书的,一会儿喝过你泡的茶之后暴毙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什么嘛!我妈生前还夸过我,说我的茶泡得好!」陈秋厉他一眼,然后又阴阴地笑,提起茶壶,不怀好意地说:「好好好,你不信我的手艺,总该信任大茶楼的手艺吧?这里是茶楼,泡出来的茶就算不是上好,也泡得比较像样,那你现在就给我喝一杯铁观音!」 林春好似怕陈秋会往他的杯内倒茶,就拿着茶杯侧了侧身,略为慌张地说:「不、不用了,我今天只想喝清水,要喝茶,你自己喝个够。况且……我嫌这里的茶叶不够好。」 陈秋作势就要抢过林春的茶杯,林春灵活地闪身躲避,林母看得眉开眼笑,笑着加入他们的对话:「阿春这孩子,小时候开始就怕苦,专爱吃甜,只要有人给他糖果、巧克力,他就肯跟人走,哪怕对方不是熟人。如果他的样子长得像阿秋那般出色,那我可真担心他会被什么拐子佬给拐去了。」 「妈!」林春不无哀怨地低呼,他面皮薄,最不喜欢母亲在别人面前说关于他的事,尤其是这种不怎么光彩的、小时候的事。 「哈哈,阿姨,拐子佬也不一定专拐那些长得可爱的孩子啊。」陈秋没头没尾地说了句,放过林春,他呷一口茶,眼里闪过顽皮的笑意,又说:「虽然林春长得没我那么好,但就是正中一个拐子佬的胃口,看他长得顺眼了,就将他拐走也说不定。」 「你在胡说什么!」林春皱眉,在桌底下施阴力暗暗掐了陈秋的手背一下,没有用上很大劲力,只拈起手背的一块薄肉往右旋一下,痛得陈秋直想大叫出声,可他咬牙忍住了。林春补一句话:「妈,你不用管他,他一向是个疯子。」 林母一顿,又乐呵呵地笑了,虚掩着嘴,说:「我第一次看着阿春怎样与朋友相处,还真有趣,好似换了个人那般。这孩子平常对着我,正经八百的又寡言,我还是第一次看他讲那么多话。」 这时,点心就送到了,十多笼点心旋即铺满桌子,林春和陈秋两个大男生吃得最多,林母只是浅尝即止,埋单时林母付了二百五十多元,让林春一阵内疚,早知道这么贵,他刚才就勒住肚皮少吃一点。 「阿春,你现在就上阿秋家吗?还是先回家放下书包?」 陈秋向林春眨了眨眼,分明是想林春立即上他家,可是林春想到刚才陈秋提着茶壶、逼他喝茶又笑他怕苦,便一阵火气,就刻意别过头,跟母亲说:「我先回家吧,」林春瞄了瞄陈秋,带着一丝隐忍又得意的笑意,是胜利的微笑,他说:「我晚上才出去。」他说到「晚上」二字时,还刻意加强语气,重重地强调。 林母又不禁来陈秋和林春脸上来回看了几次,陈秋分明以一双哀怨水亮的黑眸瞅着林春,那模样好像被拋弃的猫儿,林春却像个固执的主人,铁着心肠一眼也不望陈秋。林母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作起一副笑脸,跟陈秋告辞说:「好,那我和阿春就先走了,阿春,今晚要多做点好吃的给阿秋吃。我现在就直接去快餐店开工了,阿春,你就自己回去吧。」 陈秋听了,又燃起一股希望,想林春会否叫他上他家坐坐呢?陈秋从来没到过林春的家,只是年假那次,林春回去收拾东西,陈秋在门外等过他一会儿。 谁知林春傲然地笑着说:「好,妈,我就先回去了。」然后就掉下陈秋,陈秋一张白晢秀气的脸给气得微红,他愤然想,看他晚上怎样整治林春。两个各怀鬼胎的少年就这样走了,谁也没察觉到在他们转身、走向不同方向时,林母曾经望过他俩的背影。 林春和陈秋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暑假就这样开始了,就好像在烈日底下、被蒸得散发向上升的扭曲热气,带着那么的一种若有若无的曖昧与未知。 47 「do、re、mi、fa……」 「不不不,我已讲过很多次,这个是c,不是do。你知道吗?音乐之中有分为大调、小调,比如说是a大调吧,在a大调中,a音才是do,而c是mi,啊,不,csharp才是a调的mi,c要升高半度……」 「管他的!我就爱管这叫do、这是re,什么cde音,根本听不明你在说什么。我连大调和小调都分不清楚,总之歌好听就行了。你明知我是音乐白痴,讲解时就不要用上太艰深的词汇吧,难明死了,你这样教人,日后你的学生都会被你闷得睡着。」 林春这时坐在家里的琴凳上,他旁边的人是陈秋。陈秋这天上他家了,对,这傢伙上来是为了做阅读报告的,怎会演变成上钢琴课的呢? 林春忍受陈秋这音痴所製造出来的噪音,扶着发痛的太阳穴,细思着前因后果。现在是七月底,可大部分中七生都未开始温习。如果是往年的林春,必定在暑假的第一天就开始温习,但这时的他破天荒的、一页书也未曾掀过。罪魁祸首不又是身旁的陈秋,还有今天不在场的戴志。 这两个人在先前的十多天都拉他往外面跑,戴志有时抓他和陈秋,还有王秀明和李旭一起打球,大热天下顶着火炉似的太阳、上身脱得精光的打一场球赛,这体验对于林春来说是十分新鲜的。不过他还真是个文弱书生,打了几天球,就熬出了一场小病。 此后,他们有时会到体育馆内打羽毛球。除了打球,这个月内林春又去看陈秋cosplay,看了两次,一次是cos《源氏物语》中的藤壶王妃,一次竟是cos吕雉。吕雉在歷史上不是什么大美人,但在陈秋的演绎下,却有一种张狂骄傲的美,陈秋的眼睛大而上挑,上过浓浓的眼妆后,既有猫眼那种懒劲儿,浓黑却又为之添上杀意。 其馀的日子,除了林春要学琴和补习的两三天之外,晚上都会上陈秋家度过,虽然陈秋常吵着要他留宿,但林春说什么也只愿意每星期住一天。 而这一天,陈秋、戴志、李旭和王秀明都上了林春的家,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做中化科阅读报告。是这样的,香港有一种制度叫做sba,即是抽取学生平时的部分课业的分数,用以算进公开试的分数,大约佔公开试分数的十分之一。听起来很重要,对吧?然而,当局却说,sba的分数虽然理论上会算进公开试分数内,以免「一试定生死」(註一),学生会抱怨说不公平,但是,重点是当局同时又说,在计算总分数时,会根据公开试的分数,再对sba作出「微调」,然后才计算。 听得头昏脑胀了吗?好吧,说得简单一点:如果sba分数,也就是你平时的课业分数奇高,可是公开试考砸了,那当局就会将你的sba分数压低,结果你的总成绩依然低。那代表什么?那代表公开试成绩才是一切,什么sba全都是掩眼大法而已。考评局(註二)似乎将老师学生都当白痴,可是现实总是荒谬的,这种连小小学生都明白是垃圾的sba制度,竟然实行了几年,并且将会再实行很多年,要老师学生一起花时间精力去做这场「大龙凤」(註三)。 说回正题。林春他们这天要做中化科的阅读报告,正正就是要算入sba分数内。偏偏这本书十分沉闷,很多人都看不下去,全班几乎只有林春一人说好看,结果戴志他们就吵着要跑上林春家做阅读报告,实际上就是想办一个「抄袭大会」,互相抄抄,粗製滥造的弄个阅读报告出来交差。 然而王秀明来了一会儿后就忽然闹肚子痛,林春问他说要不要吃些保济丸(註四),他又捂着肚子摇头,说不是想上厕所的那种肚痛,李旭见状,便半扶半抱的带王秀明回家,他们自小相识,亦巧合地是邻居。他们两人还未走,戴志就接到陈心的电话,他面色一变,走到厨房以极低的声量跟陈心聊了几句,之后他一出来就说要走,惶恐地说:「惨啦,书kai子,这次惨了!原来我今天约了心哥,但我竟然给他忘掉了,害心哥等了我十分鐘。他、他刚才还恐吓我说如果五分鐘之内不出现……」 「行了,我老哥都说到这个份上,你还敢赖在这里跟我们说前因后果?赶紧走吧。」陈秋不耐烦地掏掏耳朵,林春则默默地替戴志收拾文具、笔袋之类的东西,戴志便一阵风似的出了去。于是,屋内又只剩下陈秋和林春两人。 陈秋说,其实他并不觉得那本书沉闷,那是阿城的《棋王?树王?孩子王》,三篇小说的背景都是文革年代。他之所以上来,只是单纯对林春的家感兴趣而已。林春出奇地问:「有什么值得你感兴趣?我早就说过我家很小,而且没有游戏……」 「因为我对你有兴趣。」陈秋本来正在打量着林春的书柜,忽尔转过头来对林春一笑。林春一时不好意思,别过脸,有点懊恼地叹气:「本来打算做报告,现在……」他想说现在陈秋又在这儿,但想想看,这样说好似暗示陈秋必定会对他做些什么似的,是以林春又收住话。可陈秋轻笑出声,似乎猜到林春的言外之意。 林春索性离开饭桌,放着桌上一大堆的杂物不收拾,逕自坐在钢琴面前,打开琴盖,放上琴书,然后练起钢琴来。他已经考过八级的钢琴试,日后上到大学就可以出外面教琴,赚些零用。在香港,只要通过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的八级钢琴考试,就有资格到琴行做钢琴教师。当然,如果你是在大学读音乐系的学生,那就更容易找到教琴的好差事。 他弹起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林春喜欢沉重的音乐,月光奏鸣曲就是那种会在丧礼上播放的曲子,林春有时想,他死之前一定要叫子孙在他的葬礼上放这曲子。每次弹这首曲,他都想起河流,在无人的夜晚中、默然向前流的河水,尤如生命,每一分一秒都在逝去,逝去之后就不可能再回来。可是,表面上,河流看起来却如静止一般,然而生命不也是这么一回事吗?纵使人每分每秒都在老去,但是光是一秒过去了,我们的模样也不会有什么大改变,只有年月的流逝,才有能力在人脸上刻上痕跡。 回神过来,陈秋就已经坐在林春身边,要林春教他弹琴。陈秋以食指用力敲下琴键,短促的琴音重重的响起来,好似小孩子在弹琴。林春笑了,说:「先教你认音吧。这个是middlec,然后d、e、f、g、a、b,再回到c,再循环……」 「为什么g之后不是h?」 林春眉一挑,不慌不忙地反问:「那为什么me的串法一定是m和e?为什么me代表『我』,而不是he代表『我』?」 陈秋白他一眼:「鬼才知道。」 「这就是我要给你的答案。」林春轻笑,陈秋气愤地扯着他的脸颊。结果弹了一会儿,陈秋还是记不住cdefgab那几个音,也不知道什么是sharp和flat,更不明白什么是小调,他一掌拍下琴键,敲出一阵杂音,然后没好气地说:「钢琴,一点都不好玩,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学。」 「因为现实。」 註一:「一试定生死」,「一试」是指「公开试」,意指官方仅用一次公开试来决定学生能否升中六或上大学,是不公正的做法。 註二:考评局,负责公开试事务的官方机构。 註三:「大龙凤」,意指做大戏、做表面工夫。 註四:保济丸,一种专指肚泻的有名成药。 48 「一开始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喜欢钢琴。」林春一边轻敲着高音区的琴键,那琴音并不如中音般温厚,而是冷中带刺,有一种金属的质感,乍听下去有点像三角铃的声音。 「陈秋,现在你们一个个都叫我做书kai子,好似将我捧上天那般,其实我只是个庸材而已。小时候,我成绩不太好,就算多努力读也只得到中等分数,但偏偏我妈想我去考那间l中学。你也知道,l中学是这区最顶尖的英中(註一),就算在小学拿到全级首十名的人去考,都未必能考得上l中学。 「吶,你们那次在礼堂见到我妈,不是在感叹了一轮吗?说什么我妈是如何能生出我这种书kai子,那时我听到就很想出声,说:『不,其实我一点都不聪明。』我妈见我成绩不太好,后来就送我去补习和学琴。成绩不好,还去学琴,乍听下去很奇怪,但这在香港而言一点也不奇怪,你说是吗?」 林春合上眼,单手在琴键上飞舞,轻敲出一段很熟悉的轻快旋律,那好像是莫札特所作的曲吧?陈秋的音乐细胞近乎零,想不出在哪里听过这首歌,他说:「那也是,谁叫我们生在这里啊。家长总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也不管子女的兴趣是什么,只要是他们认为对升学有利的,就要逼子女去学。 「所以我们这里的孩子全部都多才多艺,基层的家庭想办法让子女学一两样才艺,比如好像你那般学琴,或者学小提琴,然后基础也未打后就送他们去考级试,以便多拿几张证书,日后升中学、去面试时,也多一两张王牌嘛。所以你就这样被你妈推去学琴?」 「是。」林春说,他垂下手,彷彿有点厌倦那般。话题匣子打开了,他也就漫谈下去:「我一点都不想去学琴。小时候,我倒寧愿去学空手道啊、柔道那些,甚至拳击也可以,因为看起来比较帅。」 「哈哈哈,你别笑死人啦!」陈秋重重拍着林春的肩,笑得前仰后合的,他说:「你这种书獃子去玩柔道,一定被人一个拳头就打飞了!我啊,当年学空手道和柔道时,也吃过很多苦头。你也知道,我一张祸水似的脸,人又瘦弱,头几课总是被人推倒下地,背啊、腰啊,总之身上没一块肉不是又青又瘀的。可是我就是不喜欢输。我的哲学是,这一刻输,不要紧,但日后一定要变强,再将以前所受过的伤十倍奉还。所以就一直一直的学下去……由五、六岁,学到中二时就没再学下去了。」 「为什么不再学?」 「没心情。」陈秋摊摊手,又问:「倒是你,不是说不喜欢琴吗?可是怎么学到现在,你还继续学下去?为了要考到八级吗?」 林春抱着胳臂,想了想,说:「也不尽是。其实我已考过八级,就是中五的暑假考的,拿了distinction,即是优等成绩。琴的级试成绩分三等,最基本是pass,比pass好一点的分数就是merit,最好的分数是distinction。陈秋,你不是常常说我死脑筋吗?我被你骂多了,有时审视自己,我也觉得真有那么一点。 「因为琴是我妈叫我学的,所以一学就要学到底,不只要考到八级,还要做得最好。那时我想,既然自己成绩不好,那就更加要把琴学好。我是由小学四年级开始学琴的,那时爸妈早已分开了。从父母分开那时,我就无法抗拒我妈的命令,那简直是皇帝老子的圣旨。所以我就付出很多心血去练琴,结果,最后还是考不上l中,来了现在的t中。t中虽然是中文中学,但在区内还是中中(註二)之首,因此这结果还算可以。」 陈秋没有作声,他有点想笑林春是恋母狂,但是他也没那个资格去笑林春。其实学柔道和空手道也是他妈的意思。小时候,陈秋在学校被同学欺负得厉害,惹祸的总是他那副清嫩秀气的长相。后来他妈看着心痛,就拼出那么一点钱,送他去学柔道和空手道,因为是上社区中心开办的课程,师资一般,所以费用也很低。 当然,后来老豆的茶餐厅生意蒸蒸日上,他就去专门教柔道的协会上课,跟随优秀的老师学习。父母送子女学才艺,到底应该说是虚荣心作怪,或是这也是父母保护子女的一种方法呢?固然,在香港很多家长都想子女读名校,才将他们培育成多才多艺,可是,父母想子女读好的学校,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吧。 因为他们希望子女能够得到最优秀的教育,日后能够找到好工作,才不会重覆父母的人生——尤其是在基层的家庭里,父母都不是知识份子,就是出去做工,一个月也未必能赚到一万元,而香港通胀却那么严重,几年前一个罐头才五六元,现在竟然就要十多廿元一罐,吃罐头竟然是一种奢侈。在这个时代,不赚多点钱,如何能生存? 偏偏,香港社会对于一些读不成书的人格外残酷。比如说a太太与b太太相遇,a太的女儿考第一名,b太的儿子考倒数第一,那b太看见a太就会别开面,明明见到都装作见不到,a太或许就走上前,假作好心地问一句:「哎也,b太,好久不见了!怎样,你儿子上一次考试考得怎样?我那个女儿啊,真不像话,中文科分数比上一次低了整整5分,幸好后来还是全级第一名,不然我就给她好看……啊,对了,b太你还未说,你儿子考成怎样?」 母亲被奚落一两句还算事小,真正大问题的是,如果子女进不到好学校,碰不见好老师,那考试就考得差,升不上精英班,然后公开试便搞砸了。公开试搞砸了,就上不到大学,上不到大学就要出来工作,做sales做waiter做搬货的做司机做地盘,一个月才赚得五六千,尤其现在最低工资落实了,店舖纷纷裁员,于是就失业了。 看,总之书读不好,比终身监禁更惨。那是地狱,但不是有着烈火的地狱,而是一座冰山地狱,人就徒手在那座巨大的冰山上挣扎、攀爬,手也给冻出红疮了,心也寒了。如此一来,到底父母想子女成材,是基于虚荣心或是亲子之爱呢?这两者间的界线已经十分模糊了。 陈秋说:「那现在你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琴?」 「我也不知道。但是,当一件事已经变成自己的习惯时,也就不好说是喜欢或不喜欢了,对吧?」林春有点疲累地将头靠在陈秋肩上,说:「我只是知道,我要学琴,因为我妈想我学。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妈突然叫我不用再学琴时,我就不知道我会否再碰这部琴。我们这一代人不都是那样吗?所谓九十后。没有个人意志,没主见,别人叫我们做事,就唯唯诺诺地hea过去,什么都没所谓,只要不辛苦就行了。但是,没有什么是不辛苦的。 「在弹琴还未成为我的习惯时,学琴是一件苦差。左手和右手同时要弹不同的音,手指好像打结那般。以前手小,要弹八度音阶,把手撑大才勉强弹到,弹完之后,手指好像僵硬了,痛得不再属于自己。我有时傻起来会想,到底我是属于我自己,还是属于我妈?我现在琴弹得好,书读得好,但这些全都是我妈想我做的,所以我才做到,如果我妈对我没有任何要求的话,我现在又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陈秋两手支在琴凳,垂眸打量着林春那偎在他肩上、疲惫的侧脸。他一向觉得林春背负了很多东西,然而他从来不会抱怨辛苦,总是咬牙将一切顶过去,所以人人都以为林春是一个强人。大家只看到他光辉的一面,觉得他好似不用怎么努力就能做一个强者。可是,此刻在陈秋眼内,林春不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更是一个弱者。 他抚摸着林春带点苍白的脸庞,林春半睁着细长的眼瞄了瞄陈秋,又淡然地合上眼,好似见到陈秋这个人,自己就能安然地歇息。陈秋笑说:「你真是一个獃子。好久之前,你才教训过我,说人必须要有个人意志才算是一个人,有了意志,就有生存的目标和方向。我是一个扮女装的coser,而你,表面上好似一个明智的学者,实际上不也是被你妈牵着鼻子走吗? 「你的学识比我多,因为你看的书多。但是,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看书吗?那是因为你想从书上找到答案,找到自己的意志。你一向惯了答题目,无论是考题或是你妈给你出的题目,你都会答得好好,拿一个distinction。一旦没人给你出题,那你就成为一具空壳,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仍能活着。 「你什么都不是。因为你不懂得去爱,也不懂得什么是『喜欢』。你喜欢吃什么?你喜欢做什么?你喜欢和谁在一起?这些事,你一个都答不出,不是吗?我和你不同。是的,我是一个比你更无用的男生,书读得一般,还跑去玩cosplay、扮女装,见到老豆就讲粗口。但是,我知道我想要什么,并且我有方法去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也许是因为我有太多欲望。」 林春坐起身子,扭了扭有点僵硬的脖子,乾脆躺下来,枕在陈秋腿上,一手掩着疲倦的双眼,说:「我喜欢什么呢……似乎除了美之外,我什么都不喜欢。因为看着美丽的事物时,脑袋变得空荡荡的,不需要去想读书、弹琴或者现实的问题,只有在那时候,我可以容许自己做一个满脑子空白的傻子。我也讲不出什么是美。但是,刚才靠在你的肩膀时,我也是满脑子空荡荡的,什么都不需要去想,觉得很舒服。然后就有点累了……」他揉揉眼睛,打了个呵欠,就合上眼。 在林春快要睡着时,他感到一隻手轻轻放在他的眼瞼上,为他挡去一切光线。 註一:英中,英文中学之简称。所谓英文中学,就是指全部科目(除中文之外)一律用英语教授的学校。与此相对的是中文中学(简称中中),全部科目(除英文之外)均用中文教授。 註二:中中,即中文中学。 49 「唉,到底这作者想表达什么?什么『棋道即是道』,又说什么气势啊、棋步啊、天道……不就下个象棋而已,用得着将老庄之道也拉进来吗?我呢,老实说,根本就完完全全看不明白这篇《棋王》(註一),这样吧,书kai子你做完报告之后,借我抄抄,我再运用我多年看武侠小说的功力胡吹一番……」 戴志拎着中化科的指定书本,由一开始的愁眉苦脸、脸如土色,到适才说得口沬横飞,冷不防被陈秋一本书拍下他的头,大吼:「人家才不会将报告借给你抄!戴志伟,你好歹也是读文学的,难道就真是一点都看不明吗?真是丢尽我们文学人的脸!总之你就用用自己的猪脑去想,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 林春苦笑,本想为戴志略为讲解一下《棋王》这篇小说的主题思想,但看见陈秋一副兇相,倒也不好出声,只好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上次因为出了点事儿,所以大家的报告也没有做完。然而,后来王秀明、李旭和戴志对着那本《棋王?树王?孩子王》,一致束手无策,林春又见自己没有什么特别事要忙,功课都做完了,书也温得七七八八,所以就再约他们上来做阅读报告——最大问题是,这天已经是八月三十日,也就是暑假完结前两天。 要找一天是五个人都有空的日子,实在难过登天。林春自己被补习、学琴折磨得死去活来,这一年还要被陈秋缠上。陈秋则几乎每星期出一次cosplay,另外戴志要忙田径队,王秀明有他的足球部,就是李旭比较空间,平时只是宅在家里看动漫。结果拖拉了一段日子,眾人才一脸灰土地在暑假完结前两天上林春家干活。 林春在一开始时曾安慰他们说:「不要紧,今天才不过是八月三十日,也就是你们今天要是写不完,明天还可以继续。」可不说犹自可,这一说,戴志他们三人立时脸色一沉,默唸:「这即是说我们仅仅有两天时间去做报告,做不出来……」 「做不出来就做不出来,」陈秋愉快地微笑,闪烁的桃花眼窜过一阵快意:「不过你们的阅读报告会被降grade而已。」于是就连平时爱耍嘴皮子的戴志都陷入沉默中。 然而,戴志终究是「狗改不了吃屎」,静下来不够十分鐘,就开始大叫大嚷地骂起作者来,说那作者尽是写一些又深又难明、不知所云的东西,因而被陈秋修理了一顿。未几,李旭托着眼镜,皱紧眉头,眉心都给挤出浅浅的川字纹了,他夸张地把脸凑几书页,几乎可以闻得到书的气味,并瞪大眼睛,好似要从字里行间看出些什么来。 林春见状,说:「李旭,就算你将这本书分拆再吞入肚,也不会突然就明白作者的意思,不明就是不明,要我为你解……」 「对,不明。」李旭飞快地抬起头,一双金睛火眼紧锁着林春,一脸肃穆:「不明、不明,我不明的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文学这种破东西!想说什么就说出来,为什么非得要说得那么隐晦,就好似那些修辞手法,例如『像星星那样的眼睛』,这算是什么,星星又怎会真的放得入人的眼里面,而且真正的星星只是一大块岩石而已,一点都不闪……」 林春正头痛着,支住腮的王秀明便颓废地说:「你的浪漫细胞真的死光光。如果所有事都『画公仔画出肠』(註二)那般全部说出来,那还有什么好玩呢。你知道什么是『美感』、什么是『朦胧』吗?」 「但是,既然不是真的,那又为什么要写出来?这些只是诗人作家的幻想,若读者发现这全都是假的,那不是会很失望吗?」李旭吐一口气,肩膀忽然垮下来,他摆摆手,好似接受现实地拎起书,叹息:「算了,就当我没说过。林春,可以讲一下这篇小说到底在说什么吗?不然我真的一个字都吹不出来……」 「可以。其实《棋王》这篇比较复杂,不然你可以先看《孩子王》那篇,既生动又易明,《树王》这篇我倒觉得有点闷……」 王秀明突然倒抽一口气,捂住小腹的位置,倒下来伏在桌上,嘶嘶声的呼痛。他们连忙上前慰问,李旭轻拍着他的背,问:「又是那个位置吗?就是小腹近腰那里。」 王秀明紧合着眼,不能言语的胡乱点几下头,然后重重呼吸几下,响起浓浊的抽气声,半晌才平伏过来,直起腰说:「没事了,过了。」 王秀明这次发作得比上一次更厉害,陈秋皱皱眉,问:「是不是吃了什么不乾净的东西?」 「我才不会胡乱吃东西,你猜我是你啊……我看你这种人,一定是饿起上来不管是狗粮还是杂食都照塞进口吧。」王秀明睁开眼,眼睛微红,尚按着小腹,背部都湿出一大块汗印。林春走入厨房为他倒杯水。 陈秋正待发作,李旭就说:「痛成这样,这把嘴还是不饶人。你这样痛,也不是第一次,还是赶紧去看医生吧,踢足球时没有发作吗?」 「嗯……就那么一次啊。」王秀明搔搔头,有点惭愧地说:「是上星期的事。我可是队里的主将啊,料不到突然就痛起来,他妈的,害我连球都踢不到,中场退出,最后还输了。」 「哈哈,一定是你这个队长平日就够不济,偷懒、蹺练习样样做齐,所以才搞成这样吧!」戴志吃吃笑着,王秀明怒瞪着他,要不是刚刚痛过一次,他一定已骑到戴志身上与他开打。戴志得了便宜还要说:「你这样……简直就好似女人m痛。也是隔一段日子就发作一次,我看我妹每个月总有几天,痛得在床上辗转反侧,连学也上不了。」 李旭正经八百地说:「你这样说就错了。女人一个月只来一次m,所以m痛也大概是几天的事。但这傢伙,」他用拇指指向王秀明,说:「他这个月发作了三次了,次数比女人的大姨妈更密呢。」 「少来啦!我就知道你妒忌老子脸长得好看、皮肤又白,哪像你一样黑得跟炭灰一样!说什么女人来m,如果我也有大姨妈,那陈秋早八百年前就该来大姨妈啦,长得还好过班上的女生,说是班花也不为过。」 林春看王秀明和陈秋开始对骂,好像快要开战那般,和李旭交换一记眼神,于是李旭说:「阅读报告。再不写,明天你就惨了,看,连戴志伟都写得比你多呢,他差不多写了二千字了,你连一千字都未有。」 王秀明吓了一跳,陈秋正要奚落他几句,林春就淡然地说:「今天之内写不完报告,我今明两天都不上你那里,等你一个人专注地写报告。」 林春和李旭仅用三言两语就收服了陈秋和王秀明,让戴志看得直傻眼,不禁说:「你们俩日后可以去做驯兽师呢。」 林春和李旭很有默契,立刻厉他一眼,那眼神像在说:我们刚刚才摆平这两个麻烦人,你敢再挑起火种吗?是以戴志也摸摸鼻子,低头执笔,乖乖做报告。他心想,王秀明和陈秋一碰上李旭和林春,就像他戴志见着心哥那般,立刻变成一隻无牙的纸老虎。 后来,在林春的指导下,他们赶在七点前就写完报告,一写完,大家都像跑完一次马拉松般,人也虚脱了。林春和他们一起走,因为他要上陈秋家。李旭好奇问林春:「你这么晚还出去?伯母何时回来?」 林春一窒,应对说:「我妈平时九、十点才回来,所以我顺便出外吃晚饭。」 王秀明一笑,说:「那刚刚好。今晚我和李旭也要出外吃饭,你要加入吗?我们倒没所谓。」 陈秋明显面一沉,林春苦苦站在原地,不知怎样应变,戴志就嘻嘻笑着、搭上王秀明的肩,说:「你敢约书kai子吃饭?以我所知,这傢伙一吃完饭就立刻去书局逛,不逛到书局关门也不肯走呢。所以你们要找他吃饭,就要有陪他上书店呆几小时的觉悟了。」 林春还呆着,王秀明和李旭一听见书就脸都发青,戴志再笑着打圆场:「这样吧,见你们两个男人去食饭那么dry,我就勉为其难陪你们吧。等会儿我拨一通电话回家就是了。还有,王秀明,关于你的事,我想了很久……」 「想什么?」 「就是你m痛……喂!不要打我,开玩笑而已!我是说你的肚痛啊,那个位置好似是靠近肾的,你该不会……」戴志捂着衝上来的笑意,说:「是肾亏?不过男人的腰有事,还真是个大问题呢……」言未既,王秀明的拳头就送到戴志肚部,王秀明怒叫:「去你的!轮到你不举,还未轮到我肾亏呢!」 陈秋白他们一眼,逕自抓起林春的手,拋下后面那三人,懒懒地说:「喂,你们三个白痴慢慢骂吧,我们先走了。」 林春和陈秋的身影融入夜色,他俩的低笑声混在嘈吵的蝉鸣中,轻得只有他们两个人才听得到。林春悠悠地说:「这一年就这样过了。」 「你怎么怀旧起来了?」陈秋笑话他说。 「没啊。我觉得这一年好似做了很多事,但大部分都没什么意义。」 陈秋停下脚步,说:「意义?每件事背后都不一定有意义。如果硬要套上一个意义,那我问你,这一年你过得快乐吗?」他原想问林春,他是否喜欢过这种日子,但终究没问。 林春想了几秒,望着单车径旁幽暗涩绿的大树,以轻似清风的音调说:「也不赖。」 他来不及看陈秋的表情,便被陈秋拉过去,硬是在他唇上轻吻一下。他与陈秋的眼睛在一剎那交会,陈秋那深邃的眼睛好似将夜色全吸入去那般,不只夜色,那一双犀利的眼还有更大的野心,要将所有他喜欢的东西都吞噬。林春在那一剎有一下心惊,陈秋又一笑,随即放开他。 他知道,陈秋喜欢笑,但很少是发自内心的笑,他只是用笑去掩饰自己的野心、欲望,或者是秘密的感情,所以陈秋的笑总是耐人寻味、神秘莫测。如果你去追寻他笑容的意味,那就代表你已经掉入他所编织的网之中。 「剩下的,一会儿吃过饭后才做。今晚留在我那里吧?」 林春的脸发着微热,低如蚊蚋地说:「……我跟我妈说一声,但明晚一定要回去。」 后知后觉的林春可悲地发现,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就掉入陈秋的网里。 註一:《棋王》,阿城的作品,亦是作者当年的sba读物。 註二:「画公仔画出肠」,意指人们过分直肠子,把话都说出来,不留一点隐意。 50 凡是中五生和中七生都有一个外号——「边缘人」。那是因为中五时学生要考会考,分数不够便不能够升中六,而中七时的高考更决定你今后的命运,那就是能不能升大学。这两个年级的学生,在其他级别的学生眼中,都是一群走钢索的边缘人。 他们张开两手,走在如丝般幼的钢索上,一步一惊心,不知道能否走得彼岸,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走到一半就掉下来,粉身碎骨。这说得一点都不夸张,不能升读中六的中五生,前程是悲哀的,他们能走的路事实上很少,要不去某些私人机构报读昂贵的就职课程,要不就出来工作,如果真坚持要读中六,就要去读band3学校。 至于升不上大学的中七生,则有更多路可以走。他们有的会就职,有的就去读副学士课程。副学士课程是什么呢?其实是大学的一些附属课程,有的跟大学的学士课程重叠,但副学士并非名正言顺的大学生,他们处于灰色地带,算是半个大学生。 可是,这些副学士课程的学费,跟大学生一年的学费几乎一样。有些人读得出色,那么只读一年副学士就能升回大学,成为大学生。然而,又有几多副学士真能升回大学?结果,不少人熬完两年的副学士课程,出到社会也很难找工作,因为副学士的认受性确实低。这世道,就连大学生都难找工作,更何况是身为「半个大学生」的副学士?所以有人将副学士戏称为「苦学士」。 有些学生也会去读ive课程,性质和副学士有些接近,林春总是分不清两者的分别。另外,也有人会去读教育学院,通称「教院」。以前的人将教院称为「师范」,故名思义,是一所专门培训教师的学院,但并不是大学。在林春父母的年代,能入读教院可谓无上的光荣,因为那时大学生极少,只有c大,和k大两所大学,能读到中七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能够挤身教院的人已经很不简单了。 可惜时移世易,随着各家大学陆续成立,至现时约有八所主要大学,教院的声价亦日渐下滑,现时成为眾多学生的次选。另一个原因亦是因为现今香港教育政策极度混乱,做老师是一件苦差,简直辛苦得不像话,而且起薪点虽然高,但升职加薪的机会很少,所以好高騖远者或缺乏热诚者是绝对不会投身教育系的。 最后一条路,就是自修然后重考。但是,林春他们这一届是旧学制的倒数第二届了,即是比他们小一届的学生就是所谓的「末代生」(註一),打后全部学生都是读新学制。所以高考是一个面临死亡、缺乏生气的僵化制度。这同时也意味着,如果林春他们这届的人考砸了,就只剩下一年的机会去重考,如果下一年还是考不成,就完了。 虽然林春他们所受的压力,远不及末代生所受的,但也绝不是毫无压力的。无论是什么地方都总会有阴谋论,有关这一年高考的阴谋论吹得满城飞,比如说有人谣传,考评局会将部分新学制的课程加入考卷,测试学生能力;一些十年以上没有考过的课题,在这一两年间会全部出场;又有人说出卷人会耍花样,特地出一些偏门的考题,总之这些流言不将人心弄得惶惶不安就绝不罢休。 对于这些事,林春听是有听,但并没任何特别感觉。他是一个怪人,心理上不觉得紧张,但生理上却时有失调,比如说忽然失眠,但是陈秋每次问他:「你会紧张吗?我指高考。」 「不会啊,很久之后才考。」 「也不久,现在都九月中了。」他们躺在客厅的地板间聊。刚刚吃过饭,玩了一阵子电视游戏,林春便有点睏了,是以他们关上客厅的灯,和衣躺下来小休一会儿。 在开学时,林春就和陈秋达成了一些协议。由于林春修读的科都有非常多小测,加上他每星期有三个补习班,所以不可能像之前那般隔天上陈秋家。陈秋修的科倒比较清间,尤其是经济科,平时不交功课,老师也不会骂,小测更是每个月只有一次,可中史和世史科几乎每两三天便各有一个小测,文学则大概每星期测一次。 所以,实际上陈秋也不比林春间上多少。陈秋也有修读世史和文学,就只经济一科比较间,林春的组合则号称「地狱组合」,中史、世史和文学,全级最多小测的科目就数这三科。陈秋明白林春的苦况,也没有抗议,结果在商讨了一天之后,双方决定林春逢星期二和五上陈秋家,星期五在陈秋家住一晚,星期六再一起温习,至夜晚才回家。 林春跟母亲说了一下,林母略带忧心地说:「你常常上阿秋家睡,真的不会阻碍到人家学习吗?而且总是睡别人的家……」林母觉得这事情有点奇怪,但又说不出什么奇怪的地方,只隐隐觉得不妥。 「我和陈秋读的科挺接近,大家都修世史和文学,所以想……一起温习,讨论一下。」林春战战兢兢地说,不时偷偷瞄着林母的脸色。 林母想了一会儿,紧绷的面容稍为柔下来,她长叹一口气,说:「也好。阿春,我看你读书读了这么多年,就数这陈秋与你最有缘分。人与人相处之间是要讲缘分的,不知道有缘人身在何方,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碰不见有缘人。如今教你遇上了,也是一件好事。只要阿秋不介意,你就上去吧。然而,虽说阿秋家里有钱,可你常常上去白吃白喝也不好。有空就带阿秋上来我们这里,我们没有什么上好的菜可以招呼人,但粗茶淡饭还是有的。」 林春禁不住扬起嘴角笑了,林母见了,又是一怔。儿子的笑容啊,她有多少年没正式见过?她也随和地笑了,笑瞇的眼尾处有两梳深刻的鱼尾纹,她说:「你这孩子,好像一碰上和阿秋有关的事就笑。上一次和阿秋去饮茶,你虽然没有真笑出来,但我这做人妈的也能感觉到儿子什么时候快乐、什么时候不快乐。阿春,你这孩子就是彆扭,又粗心大意,不懂得与别人相处,所以错过了不少东西。这性子一定要改掉,知道吗?做人呢,有时候要诚实一点。」 林春想:诚实?小时候,所有长辈都会教孩子,做人要诚实正直,不能做假,不可以去欺骗他人。然而,这些大人才是最不诚实的人。做人,何曾能够诚实?政客为了党派利益,明知道自己只是跟敌对党作无谓的意气之争,却一个个爱说:「我们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坚持真理,无论如何绝不妥协!」可是,他们一个二个都忘了,成立政党的初衷是为民争利,为人民发声。 就是在学校,想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也很难。林春在班上虽是幽灵人物,但暗地里常观察不同人,他发觉女人是一种口蜜腹剑的可怕生物。 例如在第一个小息时,一群女生还在吱吱喳喳的说话,以一种自以为很小声、其实半班人都听到的声量,才谈着某人的是非,标准的「细声讲,大声笑」。到了该天的放学,林春可以碰见那群女生又跟另一个女生若无其事地笑闹着,而那女生正是她们讲的八卦的女主角。为什么要刻意跟不喜欢的人一起玩? 既然那么看不顺某人,为什么不乾脆站在讲台,大大声声宣佈「我们要集体杯葛xxx。」,而非得要在背后谈论着那人的丑闻,再与那人表面上做朋友?林春想起戴志所讲的面具。他知道戴志伟是一个好人,可他始终无法认同他的面具理论。 再讲,他林春也无资格去谈论诚实不诚实的问题,至少他绝无可能对母亲坦白有关他和陈秋的事。 躺在他身旁的陈秋翻过身,覆上林春的身子,枕在他的胸口上,然后就没有任何动作,他听到陈秋问:「中七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升大学。」林春毫无半点迟疑地答。 「如果升不上呢?」 「去跳楼。」林春那虚渺的声音在这阴暗的房子里,显得格外微弱。 註一:「末代生」,是指考公开试的最后一届学生,先是中五的「末代会考生」,等这批人升上中七后去考高考,就成为「末代高考生」,总之这两批人其实是同一群人。而故事主角林春、陈秋他们并非末代生,比末代生要早一届,算是倒数第二届。 51 陈秋不说什么,他半支起身子,惯性地拉开林春的衣领。 林春每次来他家过夜,基本上除了书之外就不用带任何东西。牙刷、漱口杯那些日用品,陈秋早就为他多买一套,去超市买食材由陈秋付款,连衣服都是穿陈秋的。有次林春带点好笑地说:「我现在好像在被包养那般,如果你给我什么名牌衣服啊、手袋之类的,那我就真是名副其实地做援交。」 陈秋便勾起唇一笑,明明是一个大男生,可眼梢总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媚意,听起来有点诡异,但和着他那一身的水秀气质,却不显突兀。这是陈秋平常没有防范的样子,面对外人时,他便敛起那软弱的秀气,而以一种犀利的眼神直视对方的眼,噙着意味深长的微笑,彷如一个神秘的敌人。 「包养?我怎么觉得我比较似是你养的宠物。现在,只有你做的菜我才吃得下,假如有一天你不在餵饲我,那我就会像街边的流浪猫般饿死。春,你觉得我比你拥有得多吗?钱,我不用工作就有,还有那些cosplay服装、平时穿的衣服,合起来几乎可以塞爆一间房。但是,在你上来之前,我的冰箱里只有一包包速食,是不是讽刺得很呢?有时我也搞不懂,到底我是富有或是贫乏,到底我现在的生活是不是比老豆发迹(註一)前的生活更差?有的钱愈多就愈不快乐,所以有钱是一种可怕的疾病。」陈秋那时懒懒地说。 林春也习惯了陈秋的碰触,每当陈秋伏在他胸口、对他毛手毛脚时,林春就喜欢玩弄他的头发。陈秋的发很柔软,好得不可思议,当然还不及小孩子的发那般顺滑,但是也够让林春爱不释手了。他感到肩头已暴露出来,碰到瓷砖地板时一阵沁凉,九月中的天气开始变凉了,偶有几丝清风。林春说:「你是不是故意的?每次都让我穿些洗得很旧、领口也松袴袴的衣服。」 陈秋停下来,窝在林春颈侧,沉下声音,含糊地说:「我是主人你是客,当然得穿旧衣,难不成要给你我的新衣服吗?将就一点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是算了吧。」 陈秋咕噥低笑,那低沉的笑声听起来不特别响亮,但彷彿带着震动,就好似有人从地底用机器鑽上来那般。他带着笑腔说:「跳楼吗?少来吧,我还记得你上年才骗过我一次,害我差点跳下去呢。」 「上年?哦,中秋节。」林春的手指仍埋在陈秋的发中,他边享受那毛茸茸的轻软触感,边回忆:「那时我一看,就知道你不会跳下去。你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你既入世,有时又出世,但是总的来说,你不可能会自杀。」 「你就那么肯定吗?」 「我不是说你没有胆去自杀,而是你根本不会想这样做。因为人在临死前是最孤独的,你一定受不住那种孤独。陈秋,你是一颗明星,必须在这个红尘大舞台上闪耀发亮,直至无法发出光芒时,才甘心退场。就这样孤单死去,一点都不壮烈,你不会甘心。」 陈秋一咬牙,抓住林春上衣的下襬,一把拉高,并箝制着林春的手,不容他挣开,动作忽然变得又急又猛。林春起初带点惶恐,过后又释怀,想应是他说中了陈秋的心事,惹怒了他。 陈秋是一个麻烦的人。待在他身边,你必须诚实,他不喜欢别人骗他。但是,你要知道自己的分寸,不能把话一下子说出来,得像喝酒那般,不能够一下子就喝一大杯,不然胃会受不住,你必须一小杯、一小杯的接着喝,不能喝得太多和太急。和陈秋相处,也是这个道理,假如一下子说太多,陈秋会感到自己被他人看穿,然后感到既羞且愤。 伴君如伴虎吗?那伴陈秋如伴什么呢?林春尚能分神地想。每当陈秋挑弄他时,林春总会竭力抽离自己的感官与感情,依赖思考来让自己免陷于情欲之中。其实他和陈秋一样麻烦、一样不坦诚,林春觉得在陈秋身下呻吟的自己,真是廉耻丧尽,但是性是一种奇怪的东西。 快感尝得多,不会让你因习惯而生厌,反而会令你渴求更多。林春有时也会感到不足,但讲不出原因,就算已紧紧与对方相拥,两具汗湿的身子贴在一起,能嗅到自己和对方的汗混和的气味,但好像还有什么不足。 他想起食人魔。那时候,他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能够相食,现在的他当然不会想吃人肉,但好像稍微能体会那种心情。因为无论两个人拥得有多紧,心还是隔了两层骨肉,无法紧贴。也许要将对方吃下肚里,绞成自己的一部分,才确定自己拥有对方。做爱,是不是一种互相啃食的仪式? 林春感到理智快要远逝,但今夜的他还想多思考一会儿,于是他轻喘着气,勉强说:「你呢?你……你问我之后的事……你自己呢?」 陈秋每次与林春交缠,都像要吃了他那般。煽情的抚摸,轻柔的碎吻,粗暴的啃咬。他的声音多了一份浓浊:「你……真是的,怎么这种时候还要讲那些事?之后……我从来没想过之后的事。」 「你可不能一生读中七,我也过了十八岁了,法律上是个成人,你也快要过十八岁了。之后是升大学又好、读副学士也好,或者是投身社会也好,人总要有个打算啊。」 「之后吗?之后、之后。这两个字真他妈的沉重。你是一定要升大学?你一定能升到。」 「谁知道。我说真的,升不到大学我就去跳楼。」林春淡淡地说。陈秋停下手,林春在理智与欲望的交界点苟延残喘。 「今年考不到,下年考不就好了?」 「不,不一样了。」林春一手捂住双眼,忽然觉得头又重又昏,一阵无形的重量压住他的胸膛,压得他快要窒息,他说:「我妈想我有出息嘛。考不成大学,我有什么面目去见她?读不到大学,就是没出息,所以我就只能走这条路。」 「哈哈,」陈秋乾笑着,听不出他的感情,他无情地说:「读不上大学就要死啊,那重考生和世界上很多人都要去死。我从来不知道你的思想这么狭隘。如果我读不成,我也要去死吗?」 「不是这样。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在不同人心中,都有一个不同的价钱。在你心中,大学学位可能不值一文,因为你现在是一个天之骄子,你有钱。但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屋邨仔』,我只是一个阿妈每个月赚七千多元的『屋邨仔』。如果我考得成大学,就好比鲤跃龙门,水鬼升城隍,但考不成就是地狱。如果要自修一年,那意味着我妈要多熬一年苦日子。去读苦学士?每年学费接近五万,我哪来这么多钱。 「生活迫人啊。你体会过生活的可怕吗?我知道我不够格去讲这句话,因为我未去过打工。但是,我亲眼看着这些年来,我妈是怎样挺过来的,所以我明白没有学歷是一件多惨的事。」 陈秋听完林春的话,冷笑:「死了就可以解决问题?哎,我怎么也说起这些话来。我可不是做社工,也不会讲什么话去激励你。什么『如果你死了,你妈怎么办?』、『死是不可以解决问题的,人的前路是光明的、由自己开拓出来』,这些话只有社工和天真的人会讲。 「我只是想说,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不甘心。刚才你才说过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一向讨厌输,但我一直在失去——失去很多重要的事物,换来一些丑陋的战利品。我知道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实际上都是不值一文的东西,但我不能够连这一点东西都抓不住。 「如果你觉得上大学是一件重要的事,那就不择手段去得到大学学位吧。用什么手段并不重要,过程也不重要,最重要是结果。在我心中,没有正当不正当的分别,只有『得到』与『得不到』这两个选项。」 林春微笑,摸上陈秋的脸庞,说:「你怎么跟我认真起来?看,刚才还那么美丽的脸,如今变得那么焦躁。」 看着林春那清淡如水的笑容,陈秋的欲望又蠢动着,已不去思索林春到底在说真话或假话,就算林春在戏弄他也没所谓了。他俯身吻着林春,两人心中的野兽破笼而出,在这沉寂的夜里任情欲闷烧着,心中的感情愈是不确定、不安稳,便愈渴望着对方的身体。林春刚才取笑陈秋的认真,可却看不出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也认真起来。 註一:发迹,是指富有起来,大多指人经做生意而富起来。 52 中七生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这句话是大多数人的口头禪,就连林春这等成绩优异、云淡风清的学生也曾讲过。事实上,修读不同学科的人,也会有不同的命运。举例而言,林春修读中史、世史、文学这个「死亡铁三角组合」,就有最多小测,之所以称为「死亡铁三角」,是指这三个科目都有异常多的史料或篇章要背诵,难读得很。 也有所谓天堂组合,就是经济科。教这一科的老师比较懒,小测也只是每个月一次,平时的功课可交可不交,反正不交也不会有什么后果。那教经济的老师只是曾经放过一句重话:「我先警告你们一点:想读好这一科,就要将最近二十年的pastpaper全部做完,不然,不要指望能够拎个credit(註一)回来。」 几乎全部修经济的人都把这当是玩笑话,结果到了考mock(模拟考)前一两星期,还有不少人调笑着:「喂,你做了几多年pastpaper?哈哈哈,我还有十年未做啊!!」另一人说:「还有十年?不是吧,老子我只是做了四年而已,我说,真有人会做够二十年吗?」 mock考出来的结果差透了,几乎是近五年最差的经济成绩。在那之后,修经济的人就开始脚抖心跳,知道大祸临头,纷纷补救,最后考出来的成绩却……这个就是后话了。至于地理那边,情况正常,结果考出来还挺好的,算是中规中矩。 林春犹记得,在正式上课的第一天,中史、世史和文学科的老师就各派了一张「测验时间表」。a4size的白纸上,有一个大表,标明测验的日子和所测的内容。这个阵势,用不着老师说什么重话,每个学生都沉默了,一个个彷彿看见时间表上写着一句话:『你们真要去考高考了。』 现在九月也过了一半,大家却好似已经熬了整整一年般,天天顶着两个熊猫似的黑眼圈回来,说起话来总是有气无力的。这天的首两节课,修文学的人都有空堂,由于天气仍热,所以大家都到图书馆享受冷气。 林春温习中史,因为接下来就有个中史小测。陈秋坐在他对面,表面上在温世史,实际上把玩着林春的笔袋,无所事事。戴志本来坐在林春旁边,但被陈秋以莫名其妙的理由赶跑了,现在坐在陈秋身旁,神色紧张、手也不停地赶着做今天就要交的功课。 这时,李旭捧住一堆文学课本,拉开林春旁边的一把椅子,说:「这里没人坐?」 「没。」陈秋托着一头,气弱如丝地答,那双灵秀的眼下掛了两个腰豆似的眼袋,一副没有睡饱的样子。林春从书本抬头,说:「少有呢,你也过来这边。你不是跟王秀明坐在放杂志那边吗?」林春他们坐的位置靠近书柜,是图书馆中的边缘位置,而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待在放杂志、电脑,又接近门口的那列桌椅。 「别提了,王秀明在跟一班八婆吹水,吵得我什么都记不来。等会儿又要测中史,真想死。」李旭烦躁的吐一口气,掀开书本开始死记硬背。说起来,林春还是最近才注意到,原来李旭也是修中世史和文学的,跟林春一样。也许是因为李旭坐的位置一向远离林春,而林春又是个不屑于了解身边人的傢伙,所以一直都没注意其他人修什么科。 王秀明有修文学,这事他倒是一直知道。因为王秀明的文章不错,有好几次老师都拿他的文章影印给大家看,林春看过,文笔简洁、伏笔恰当,文章的连扣做得很不错,就是修辞用语略为贫乏,但整体而言已经不错了。 林春望一望王秀明那边,的确看见他被一大群女生围着。讲起女生,林春一向觉得她们很像母鸡,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走路时扭腰摆臀的,好像母鸡扭着个大屁股走路。女生又胆小,被男生拍一拍肩膀,她们就鬼叫一轮,然后拿着书,往男生的头和身体噼噼拍拍的敲下去,直至男生求饶才肯罢手。 尤其是现在围绕着王秀明的那群女生,更是班上号称最烦的女生。这群女生平时大多出外做兼职,「赚钱买花戴」(註二),有很多间钱去买衣服、化妆品,挺会打扮的。可是,这群女生的人际关係也甚为混乱,她们表面上情同姐妹,姐姐妹妹妈妈的乱叫不停,可私底下却各分党派,每个小圈子都说着不同人的坏话。诺,那群女生中的首领,就是那个白皮肤、满面青春痘还搽了厚粉的瘦女生,叫甄恩。 那甄恩只要看某人不顺眼,就会拉着她那群姐妹,联合杯葛那人。有一次,不知班上哪个倒楣的男生开罪了她,她就私下跟朋友说:「你们都不要跟那男生做朋友。」有一个女生本来跟甄恩关係挺好,但就是因为她不肯跟那男生断绝来往,所以甄恩后来对那女生也很冷淡了。林春想,女人嘛,为什么大家都会说女人是一种柔弱的生物? 诚然,她们的体格远没有男生的强壮,然而论心计与城府,或许心细如尘的女人更胜男人一筹。有些大男人总爱说:「女人家有妇人之仁,就是成不了大事。」林春对这论调不以为然,他想,若非古有重男轻女之调子,中国一定不会只出了武则天一个女皇帝。 陈秋打了个呵欠,口齿不清地说:「那王秀明……那傢伙常在脂粉堆内打转,怎不见他找个女朋友?按道理说,他应该挺受欢迎才对。」王秀明算是班上继陈秋之后、长得第二好看的男生。王秀明那种好看,并不是陈秋那带着妖气的秀丽,而是清秀直爽,那种乾乾净净的大男生。 戴志和王秀明都是运动型男生,可是王秀明有几分学生王子、邻家男孩的气质,所以在女生中的人气比戴志略高一点。戴志则是那种憨直的野男孩,每年运动会,戴志一身黝黑紧滑的皮肤披着一瀑阳光,在赛道上奔驰时,两臂的肌肉看起来并不是刚强,而是灵活、富有动感的,如一只初长成的少年骏马,敏捷得来没有老马的笨重。 戴志一边写功课,一边抽空说:「他确实很受欢迎。前阵子,有几个低年级的小女生敢跑上来,找王秀明出去,跟他表白,可被他拒绝而已。就我们班上也有不少女生盯紧王秀明,就看看我们的王先生要摘哪一朵花回去了。」 李旭气得拍着桌子,低嚷:「所以我就是气!我常常质问他,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被他选,他还是一个都选不下手!就好似一个皇帝,看见桌上放了几十道好菜,却还不肯下着,装什么清高!如果我是他,一定上了!」 「上?上什么?这么快就上,太猴急了点。」陈秋挤眉弄眼,鬼鬼地笑着。林春和戴志也低着头忍笑。 「我、我、我……我说上的意思,是说找一个好女孩谈恋爱,才不是你们所想的齷齪东西。」 「噯噯,我们可什么都没说,我说的正是你刚才说的意思,你想到哪里去了?」陈秋最爱戏弄内向的人,他调侃李旭说:「怎么了?嫉妒王秀明?难不成你平时就是欲求不满,所以才看那么多av和h动画?想交个女朋友而已,也不是难事嘛。」 李旭双眼发亮,倾前身子瞪大眼问:「可以怎样做!!陈老师!!!」 「你问秋秋就对了。别看他常穿女装玩cosplay,在这方面他可是很有办法的,简直是专家,还交过几个女友,而且又有那方面的经验。我对女生就没什么兴趣了,一想到天下女人就像我家妹子那般,我就……」戴志吐吐舌头,面容皱得像喝过廿四味般。 陈秋敲了敲桌子,眼色凌厉的瞪了戴志一下,沉声说:「都是之前的事了,你少提一下会死吗?」然后又瞟了瞟对面、林春的面色。 註一:credit,指c至a的grade。 註二:「赚钱买花戴」,指仅仅为了买衣服、买心头好这些无聊的理由去工作赚钱,非为养家,亦不是必需。 53 林春却不痛不痒的,还是如平时般冷冷淡淡的,缓缓扬起眼,那下垂的眼尾挟了一丝笑意,他说:「要开办『追女教室』吗?看,李旭一脸期待的,我看你就算敲他一大笔学费,他也会心甘情愿的付给你。」 李旭咳了几声,红潮由脸颊扩到脖子和耳朵,他肤色不白,但红晕还是清晰浮现出来,使他看起来多了一份傻气,一看就知道没有亲近过女生。他含混地说:「钱呢……我就没了,不过……请你吃一顿饭也不是不可以的,还有,我家里也有很多好东西,欢迎大家上来参详一下。」 戴志乐得直拍桌子,大声地说:「喂你来真的吗!」声浪之大,让管理员比了一个保持安静的手势,还警告他再吵就把他赶出去,戴志才嘻笑着道歉。林春由始至终,嘴边都噙着一抹清淡的笑容,他彷彿觉得李旭的样子有趣了,也说:「陈秋,你就救救李旭吧。不然,我看他终生闷在家里看av,可真惨。」李旭听着,以手肘狠狠撞着林春的胸口,林春便笑着呼痛。 陈秋看在眼内,心里生起一把无名火,可他反而笑出来,眼睛锁着林春,说:「要我教人沟女(註一)?也不是不可以,那你也要跟李旭一起学、拜我为师吗?」 戴志哧哧地闷笑,点头如捣蒜,拍拍手说:「好、好!喂,书kai子,难得我们秋大爷心情好,肯开班授徒,你就赶紧趁着这天赐良机,跟秋秋学几招,日后看见女人就受用无穷了!」 「真有那么厉害吗?」林春莞尔一笑。 「怎么了?书kai子好似有点心动啊?难道是已经有目标了?」戴志往放杂志那边的桌椅指了指,林春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正好与一个女生的视线对上了,林春一愣,竟然就是叶芝——班上唯一一个曾跟他说话的女生。 叶芝可说是林春的翻版。她跟班上的女生大多合不来,也只有一两个朋友。在中五时,林春坐在叶芝隔邻,二人偶尔会说上几句话。他们都喜欢文学,所以永远只有一个话题——「你最近看过什么书?」林春看的书算是冷门,但出奇的是,叶芝大多都看过,还会跟林春讨论感想。对于叶芝的事,林春所知的不多,只是知道她家里管教很严,她每天在五点前必定要回家。 有一次补课,直至五点半老师还不放人,叶芝的妈妈竟然打电话来学校,质问说:「为什么我女儿还未回家?都已经五点半了,你们学校还想扣留我女儿到几时?」自那次之后,叶芝在班上更难做人了,女生背地里说她坏话,说:「哎也,人家叶芝可是有个好母亲的。女儿晚点回家就打来学校吵,我妈还未曾这样做过呢,看人家叶芝的妈多疼爱女儿!」 可是,后来调位了,林春和叶芝的位置隔得很远,于是二人自此就没有再谈过。林春意识到自己在发呆,就别开脸,叶芝也同时垂下头,戴志看在眼内,偷笑说:「书kai子望着那边时,若有所思的,到底是在看谁?别骗我,我可是明明白白看到你在望人啊。」 「胡说,做你的功课吧。」林春执起笔,没再看戴志一眼。戴志抿着嘴直笑,望了一下陈秋的样子,一看,简直好似被乌云罩着了那般阴鬱,戴志只作没看见,说:「是叶芝吗?是叶芝吧!我之前也在想,如果书kai子要恋爱,对象一定就是叶芝!」 「为什么?」李旭问,赶紧看了叶芝几眼,又撇撇嘴说:「长得一般而已,不过应该是挺耐看的。」 陈秋沉着气没有说话,搁在桌上的手捏紧成拳头,戴志又摇摇头说:「嘖嘖,我们书kai子似是那种以貌取人的男生吗?人家是注重内涵的。就文学这一科,书kai子自然是文学小王子啦,但叶芝也是个文学小公主呢,那老头子每次不是影印林春的文章,就是印叶芝的文。再说,你不觉得他们的气质挺相似的吗?」 戴志再火上加油似的说:「人们不是常说夫妻相吗?看着看着,就觉得他俩挺有夫妻相的,瞧那微丝细眼,不是挺相似吗?」 李旭来回看看林春和叶芝的脸,认真兮兮地说:「看你平时是个傻子,但说起话来挺有道理的,戴志伟。我看啊,叶芝这种闷女生也是乏人问津的,林春去把她追回来,小两口子天天说文学、做文章,也是一桩美事嘛!喂,陈秋,怎样?你就大发慈悲……」 陈秋合上书,把那厚重的世史书往桌面呯一声的掷下去,那「啪」的响声使整个图书馆的人都望向这方,眼里好似射出吓人的寒光:「这种冷冰冰的女人像开水般,我没兴趣。老宾说,我倒没有什么追求女生的策略,可是一个个女生就衝着我的脸过来,还肯倒贴我呢。所以,如果你们要追女生,不如先储几个钱去整容吧!」 李旭欲哭无泪,苦着脸、无力伏在桌上,低说:「好像被人插了刀般,反正我就是长得不俊。」林春怔怔看着陈秋,他真想不到陈秋会无缘无故说重话,弄得气氛这么僵,他拍拍李旭的肩,想安慰他几句说:「算了,算了。陈秋长得好看,他看中的女生跟我们看中的,当然不是一个档次。而且孔子不也说过『因材施教』吗?那个……虽然说的是教育,但我想这用在追求女生上,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追求不同女生要有不同的策略……」 「哈哈,书kai子,原来你也不是一块木头嘛!先前看你一直闷着读书,以为你是一块不可雕的朽木,原来你只是知道策略而不出手而已。你不否认,又笑笑的,那就是默认了?」戴志口若悬河地说:「书kai子,你刚才还说『你们看中的女生和秋秋看中的女生不是一个档次』,那就是暗指你自己也有看中什么女生吧?这样好了,」戴志搭着陈秋的肩,又说:「你应该和李旭比赛,看看谁最快把到女朋友,谁输,谁就要请吃一顿午饭!」 林春无奈不已,正想出声,身后便响起一道轻快的男音:「你不是走过来温习的吗?怎么在说交女朋友?我早就知你心术不正啦!」 王秀明那眉清目秀的脸上掛了个大大的笑容,经百页帘打进来的阳光射在他身上,愈发显得他那白晢的皮肤如飞雪般洁净,他又一屁股坐在李旭身上,挤了挤,说:「想交女朋友,还不容易?我拜託那群女生带几个姐妹出来,一字排在他们面前,任君选择。」 「喂,这里是图书馆,你快点下来……看,那管理员一脸兇相的盯着我们,好像要走过来!」李旭扯了扯王秀明的衣袖,王秀明不意望过去,对上那管理员的眼光。那管理员是一个廿多岁的平凡女人,看到王秀明和陈秋的脸就僵硬地笑笑,再别开头,脸上现出羞红的顏色来。 李旭心情更差了,一把推开王秀明,嘟嚷着:「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和陈秋魅力无边了!我就是想破头脑也想不通,为什么我样子长得不赖,可还是半个女朋友都交不上……」 「那还不简单吗?」戴志找到另一个新目标,他那孩子眼一闪,又咧着嘴笑说:「你常常和王秀明廝混在一起,当然不能去打野食!你想,你长得不错,而且班上女生大多不知道你是宅男,你又是领袖生长,应该有不少初中妹妹爱慕你。可是你偏偏常跟王秀明这小子混在一起,那就不好了……」 戴志故意吊李旭胃口,李旭托托眼镜,沉不住气追问:「是怎样不好?」他没注意到在他身旁的王秀明朝戴志比了比拳头,戴志也当作见不到,继续说:「这就有三个恶果。一则对王秀明有好感的女生会对你心存怨恨,怪你常常和王秀明玩『搞gay游戏』;二则,原来对你有好感的女生也以为你是同性恋,不敢亲近;三则,这是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人人都将你和王秀明比较,那就愈发彰显出王秀明的优点,而突出你的缺点,使你看起来变成了陪衬的绿叶。」 李旭听了,摇头晃脑的,想想还真有点道理,逕自喃喃说:「那我以后也要小心一点才好……」话未说完,王秀明又一跃、跨在李旭身上,拉扯他的衣襟,咬牙切齿说着:「你想也别想!在我交到女朋友之前,你是没可能把到女朋友的……」 「那你就随便抓个吧!不知道多少女生想上你的床,难不成要我一生做处男……」李旭气愤地扯着王秀明的面皮,愈想愈气,就是这张好看的脸,使他多年来都交不上一个女朋友。林春在一旁劝他们,戴志见王秀明他们闹得疯,陈秋又一脸阴沉的不作声,就带着一脸顽皮的笑容走远了,说:「我功课就做完了,也快到小息。我先去书柜那边逛逛,你们就慢慢廝杀吧!」 林春无奈地想,你倒觉得好玩,播下一大堆火种,拍拍屁股便跑,可怜他要留在这里收拾残局。下课鐘声响了,林春心想,他又不是做义工,没必要日行一善去劝架,便打算自己先走,留王秀明和李旭在这里继续吵,他跟陈秋眨眨眼,无声说:『走吧。』 陈秋霍一声站起来,皱紧眉,炯炯的眼里燃着火,好像快要烧到林春那儿。林春就是再迟钝,也感觉到陈秋在生气,他以为陈秋会发火,但陈秋只是咬咬牙,过来拉着林春的手,在他耳边恨恨地说:「今天上来我那儿,不管你有什么事也得来。」 「喂,今天我要学琴,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管你!总之你今天不上来,以后都不用上来了!」陈秋搁下一句恨话,便转身走了,速度之快,让林春抓也抓不住。戴志走过来收拾书本,还装糊涂说:「咦咦?秋秋呢?走得这么快,他很少会不等你就走。」 註一:沟女,指追求女生,是粗俗说法。 54 结果林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着了陈秋的道儿,竟跟教琴的老师说有事,不能去学琴。他一向很少说谎,虽然谎言无可否认会令事情变得好办一点,但他觉得事后为了一个谎言,而要作一番粉饰的工夫,更不方便。举例而言,现在他又要再抽空一天出来学琴,更要瞒着母亲,以免她又问长问短的。 一放学,林春就自动自觉背着书包,在陈秋的位置前等着,陈秋不看他一眼,默默经过他身边。林春暗自叹了口气,却还是跟在陈秋身边。一出校门,陈秋就抓起林春的手腕,一股脑儿的向前急步走,平时去陈秋家要走廿分鐘,这天不用十分鐘便回到去了。 林春问:「不用去超市买菜吗?」陈秋不回应他,逕自拉他上家。一开门便推林春入去,林春一个趔趄的收步不及,险些儿跌倒。陈秋一手关门,一手抓住林春的肩膀,把他推上门板,压上去就是一吻。 不是未试过接吻,也不是未习惯,可是林春被陈秋罕有的粗暴吓得脑袋空白。陈秋的舌头顶开他的牙关,就这样闯进来胡乱搅腾,林春只觉得唇好似被他咬破了皮,一阵铁锈味淡淡散发在口内,也不知怎样反应,就只能呆呆地站住,任陈秋亲吻。林春像一尾被人从水提出来的游鱼,霎时有种窒息感,他挣扎起来,一下子推开陈秋。 两个少年粗喘着气,以同样激动的眼神望着对方,林春擦擦嘴边的口涎,一手背都湿了,他从来未试过那样狼狈。然而陈秋却红着眼睛压上来,好像忽然失了血性般,要从林春身上得到些什么。这次,他牢牢抓住林春的左手,又抓住他的右肩,半提起脚顶住林春的脚,使他动弹不得,再加上被陈秋猛烈亲着,身子软了一半,什么力气都使不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陈秋才停下来。两人的身子都是汗湿的,林春感觉到后背的衣料整块贴着汗津津的背脊,湿黏黏的。陈秋抵着林春的额,也许因为两人的额都冒了一层汗,贴起来彷彿有种张力,林春的身子热得要紧,也不知是因为屋里没开风扇还是什么,一阵闷热自体内烧着,烧得他脸也一阵热,头有点晕,可软弱无力的身子却无法推开陈秋。 良久,林春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你发什么疯……」声音怪怪的,喉咙好像卡住一块东西,他咳了几声,说话才顺了点:「逼我改时间学琴,一整天黑着脸,刚才一入门就……就做这样的事,我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 「搞不懂?」陈秋的火气本来已退了一半,现在又升上来,高声说:「你居然搞不懂?我才搞不懂你!你今天……」 陈秋想发火,但一要说话,又不知从何说起。要怎样说?要说「你居然对女人有兴趣」?要说「你真的看上了那个叶芝吗」?他一阵怒火欲发洩又无处可发,他粗鲁地爬了爬一头短发,真想一撮头发摘下来,以洩心头火,可他当然没这样做。 「你到底气什么?说出来,再这样下去也是个问题。」林春一阵头痛,真想逃离这个狭小的空间,可又迈不出一步,仍然待在陈秋怀内。 「你、你今天……」陈秋就像一个刚学说话的小孩子,想要表达千万种想法,可词汇贫乏,一个字都说不上来,只张大嘴,结结巴巴的发出些单音,也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这换林春恼了,他莫名其妙的被陈秋压倒,承受他的怒火,现在他竟然连发火的理由都给不出来?这算什么,他的声音也禁不住上扬半度:「你做这种事,还逼我改时间学琴,二话不说把我带上来,现在你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你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还不是你的错嘛!如果今天戴志伟……嘖!」陈秋看着林春那闪泛水泽的唇,又一阵鬼迷心窍的凑上去,可被林春推开他的脸:「先说完。」 「你就是这样!你总是这样!」陈秋不顾什么面子了,像个疯子似的大叫大嚷,他眼里没有林春、没有其他东西,这刻的他只是一个乱发脾气的小鬼:「『先说完』?那是不是意味着说完了,你就会让我吻?你总是这样,一次次让我吻,一次次让我碰你,可我算是个什么东西!你从来不会做主动,也不会抗拒,乖顺得过分,好似任我怎样摆佈也可以。 「你在别人面前当我是个普通朋友,我理解,也不想被学校的人知道我俩的事。可今天,当戴志伟讲什么追求女生时,你竟然一点心虚的感觉也没有,彷彿那是理所当然的事。还有那个叶芝……为什么戴志伟说你和那个叶芝有夫妻相时,你一句话都不反驳?就好似被戴志伟说中你心事般,你一句话都没有反驳过,你脸上连一丝厌恶也没有。 「你到底有没有在思考关于人的事?你有喜怒哀乐吗?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是不是只要别人对你强硬一点,你就会顺着去做了?是不是只要戴志伟为你和叶芝,甚至是其他的女人牵红线,你就会跟那些女人在一起?」 陈秋讲完之后,虚脱似的伏在林春肩上,两具清瘦的身子紧贴着,连对方的心跳都听得一清二楚。那猛烈的心跳是属于陈秋还是林春?还是两个人的心跳同样激烈?他真想放声嘲笑自己,陈秋想,他怎会忽然失了理性?他怎会好似那些烂爱情小说的女主角般,对所谓的男友发火,一副歇斯底里的样子? 「那你想要什么?陈秋,我问你,你想要什么。」林春就是这样,无论是平常或是生气时,他的腔调总是平和冷静的,很容易就让人以为他性情冷淡,其实他也有感情,他也是一个人啊,心是肉做的,会因为他人讚赏、喜爱而感到快乐,也会被他人的话语刺伤。 林春抚着陈秋的头,些许碎发带着汗,他说:「你除了叫我做菜和无端压倒我、对我做那些事之外,就什么都没说过。你说我一味被动,是的,你做主动,那又代表什么?你就算是主动的那一方,亦不代表你比我坦诚,因为你跟我一样,都是一句话也没有认真说过,怕被对方抓住痛脚,怕作出承诺,怕承担责任。 「你有说过我对你而言算是什么吗?你有说过吗?你没有。你什么都没说过,却要求我跟你剖白,要求我时刻待在你身边,难道不是太自私了点?现实一点吧,我们迟早要分开。」 林春还有话想说,但一说到「分开」这个词,他自己都打了个突,一时顿住。分开、分开、分开。这两个字的笔划很少,写作简体字的话更简单,为什么却有着巨石一样的分量?陈秋是一个聪明人,林春也是,这个词在他们的心内一直存在,但他们都拿一块黑布去盖着这一个词,不想这么快见到,然而他们自己清楚,终有一天要面对。那就好似将一碟腐肉放入冰箱,以为从此不用看到,但腐肉的臭味总有一天衝出来、窜入鼻端,逼你去正视它。 「分开吗?分开。那也是……」陈秋淡然一笑,如雾的眼映着林春同样迷惘的脸庞,他忽然想:他们真是很年轻。只有年轻人有条件去做些荒唐事,他们不会想到后果,只要这一刻快活。他自从遇上林春后,快活地过了一年,梦,是时候要醒。 「我们走的路不同,」陈秋好像一盆被水浇熄了的炭,刷的一声气焰全失,刚才压着林春吻的劲儿都没了,他冷静地说:「上了大学,读的科也不同,就连能不能够上同一家大学也不知道。上了不同的大学,各自住hall(註一),不可能天天见面,我们之间仅有的一点连结也断掉了。 「然后你会找一个好像叶芝般的女朋友,我也去找个美艳的女人,天天在床上风流,渐渐的,我手机里也不会再有你的电话号码,就算有,平时也用不上。这种日子只消过半年,你我就完全相忘。或者十多年之后,我们各自有自己的事业、妻儿,偶尔去旧同学聚会,才会见一次面。 「到了那时,我们会怎样呢?你一定会因为想起当年的事,而觉得很尷尬,话也不想说一句。而我,或许将当年……也就是现在我们的事,当是粉笔字般抹去,若无其事的和戴志伟他们聊笑,大家讲着读书时的白痴事,或者抱怨一下老婆有多烦、儿女有多难教……」 陈秋苦笑,他知道自己应该放手,可却紧拥着林春一字一句轻轻说在他耳边,鼻端是林春的气味:男生的汗味混和着某种廉价沐浴露的气味,是那样的普通,但为什么他只能够从林春身上找到这种气味?无论是他老哥、老豆,或者是之前交过的几个女朋友,身上都没有林春这种味道。如果他们一定要分开的话,他一定要叫林春送他一件衣服,不然当他想念林春的气味时,一定会很痛苦。 「怎么办?长辈不是很喜欢说年轻人的未来是无可限量的吗?为什么我随口说几句,就觉得我们的未来真会变成那样?我都未过那日子,就已经可以预想到未来的日子,人生该有多沉闷啊。其实我一直都能够预想到自己的人生。自我妈死后,我就知道,一切都将就这样流逝,生活不会有任何改变。 「就算我刻意做些离经叛道的事,去穿女装,那又如何?我依然是一个朝八晚五去上学的学生。我知道自己会在同学老师的白眼中,平平淡淡地读完中六七,无惊无险上大学,然后结交一个个美丽但脑袋只有名牌和美男子的女人。可是,你无端出现了。 「就因为你出现了,我才不知道未来的每一天会怎样过。」 林春不知什么时候,已紧抱着陈秋的腰了。 註一:住hall,指住大学宿舍。 55 林春想,会走到这一步,他们是不是做错了?假如时光倒流,返回今年的新年,他会不会拒绝当时的陈秋?或者说,当时的陈秋会不会压抑着自己,不对林春做那种事?如果他们没有肉体关係,那一切也许简单得多——他和陈秋只是朋友,可是普通朋友不会隔天上对方家、为对方做菜,普通朋友不会因为害怕对方不高兴,而故意调动自己平时补习、学琴的时间,单只为了隔天上对方家为他做饭。普通朋友不会动不动就在对方家过夜、还睡同一张床。普通朋友不会妒忌朋友与另一个人有亲密之举…… 如果他和陈秋是普通朋友,那他们就能够保持这种关係,直到很久之后,君子之交淡如水。但同时,他们会失去一大段重要的回忆。有得必有失,无失又何来不断去得?关键在于,你是否捨得用失去的那一些东西,去换其他东西回来。 这一刻,林春好像明白了一点,但还有很多东西想不通。陈秋刚才问他,如果有别的人对他强硬一点,他是不是就会无怨无恨地顺了那个人?是不是只要有人贴上来,对他好一点,他就会心软?林春不知道。这辈子,除了母亲之外,没有一个人试过真真正正关心他、爱他、待他好。 而且,什么才叫好?陈秋又待他好吗?表面上,陈秋好似将他当佣人般用,叫他做菜、逼林春改学琴时间,有时陈秋又好似一个撒娇的孩子,缠上来,乞求他人的怜爱,渴望与另一个人的亲密。陈秋有时候待他又好似一个普通朋友般,林春在陈秋房里读书、看书时,陈秋或许坐在他身边陪他读书,或许在玩电脑,或者在客厅独个儿玩电视游戏,谁也不会干犯谁。 陈秋待他的这种方式,就是所谓的好吗?怎样才叫做待一个人好?金主每个月送情妇一大堆金银珠宝,孩子当街大叫大嚷求父母给他们买玩具,父母买了,就算是待他们好?林春愈想,头就愈晕,就像人贫血起来快要晕倒般。 那他要怎样待陈秋,才算是待他好呢。就算陈秋不是待他有多好,可林春此刻只想着要待陈秋好。虽然只认识了一年,却感觉到陈秋或许是他一生中唯一一个好朋友。他知道戴志伟是一个好人,但他和戴志伟不是同一种人。在他眼中,戴志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虽时有狡猾,但并非他和陈秋这种阴暗的人。林春总是活在他人的阴影之中,那些阴影就是他人对他的期望,母亲的、老师的、甚至是陈秋的…… 陈秋却是活在自己的阴影之中,触不到光明。陈秋总是希望自己会成为某种人,然后得到某种东西,他有无穷的欲望,所以他从来不会想要为他人付出。只有那些出于个人意志、肯燃烧自己的生命之火去为他人照明的人,才算是真正的活着。 林春突然希望陈秋可以为了自己,真真正正地踏上土地,在这个世界满足地生存。到了那个时候,陈秋会否获得真正的幸福呢?幸福,他又想到幸福了。林春想,幸福又是什么?是不是有人待自己好,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幸福是一种你时刻想遗忘,但又时刻在追寻的东西。因为你愈想寻到幸福,就愈寻不到,既然求而不得,就想忘掉世上有幸福这种东西。可偏偏一个人陷在水深火热之中,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像幸福。 林春不知道自己和陈秋的幸福是什么。 「陈秋,你不是常叫我『现实一点』吗?你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你不会奢想一些没可能得到的东西,比如是登上火星,你只会想得到一些你有可能得到的东西。一旦你想要拥有某样事物,哪怕只有1%的可能,那东西最后也会成为你的囊中物。」林春如是说着,原本紧抱陈秋的手却渐渐垂下来,陈秋忽然感到一种诡异的冷,可是额角仍淌着汗水。 「你应该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啊,陈秋。」林春反覆说着,彷彿想催眠自己:「现实一点吧,陈秋,现实一点。真可笑,什么时候也轮到我来叫你做人要现实一点,以前总是你叫我现实一点,不要沉迷虚幻的美。」陈秋不敢看林春的脸,他知道林春现在一定是笑得很轻、很淡,很招人怜爱。 「记得之前我们也吵过一次,亦是为了同一个问题,现在我忽然想到答案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分开。其实我们迟早都要分开,因为我们心底清楚,我们根本不是同性恋者。你交过几个女朋友,而我亦从来没想过与男人在一起。我们只是因为太寂寞,才凑在一起。你记得我们的起点吗? 「是上年的中秋节。就那一晚,令我们看清楚自己和对方有多寂寞,所以才生起一种同病相怜的吸引力,之后发生的那些事,也很自然……就发生了……但我们不可能永远都是十七、八岁。我们会变老,会上不同的大学,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我们只是对方生命里的一个过客。 「既然无论如何都要分开,何必要撕破面孔呢?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呵,我也会说这么老套的话。」林春说完,忽然眼眶一热,不知是天晚了、屋子开始暗下来还是什么的,前面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黑糊糊一片,他举起手、以手背半掩着双眼,眼里一阵酸涩,好想就这样倒下来睡一觉。 有一句话林春没说出来。他之所以选择和陈秋分开,是因为他想陈秋在他的回忆中,永永远远都是那狡黠灵秀的少年,上挑的桃花眼时而带着妖气,认真起来时又有着智慧的光芒,热情起来时彷彿要把你烧融。他不想若干年后,陈秋在他心中会变成一个丑恶的人。 「我明白了。」颈窝处传来陈秋闷雷一般的声音,对方的吐息依然使自己的心轻颤,林春想,时间是威力无穷的,也许分开之后,经过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就会遗忘了陈秋的热度,再也想不起陈秋的唇有多柔软,他身体那种纤韧、他头发的轻软,这一切,都会像向东流的河水般,从此不再回来。 或者人为了前进,就要丢弃某些包袱,身子变轻了,那么走多长的路也不会再疲累。人的成长,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捨弃,所以这一次,林春和陈秋互相捨弃对方,也是一个无可奈何的必经过程。 陈秋在心内默默数了三声:一、二、三——每一下都好像将一块巨大的岩石扔入平静的湖里,激荡出一阵比一阵澎湃的水花,然而水花会有消失、平静的一天。他放手了,然后看到林春半掩着眼,背靠门板的样子。陈秋别开脸。 「你走吧。」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说。他本想说:要我为你开门吗?但他说不出口,因为林春来过他家千百次,这里的锁,他也开过无数次。不要说是门锁,陈秋相信在这个家的任何一件物品、任何一面墙上,都必定会有林春的指纹。厕所中的牙刷、漱口杯,他房间里的床舖上、林春那清淡的气味,这都是他曾经在这里住过、活过的证据。但陈秋知道,这些物品终有被丢弃的一天,一旦扔掉了,他就会连林春曾住在这里的事,也日渐遗忘。 然后,他就会渐渐想不起林春在他身下轻吟的声音、他艳红而隐忍的脸,还有他既惹人怜惜、又让人想欺负他的颤抖。他和林春的关係,是建立在沙滩上。他们天真地各执一根树枝,在沙上画下了很多图案,便以为自己找到一个栖身之所。 可陈秋忽然想起很久之前,林春讲过的话。林春说过,游戏总有玩完的一天,就算去沙滩玩,夕阳时还时要离开、回家。现在,他和林春就是两个在沙滩玩了一整天的孩子,当夕阳披着那红得凄艳瑰丽的衣服,飘然而至时,他们就不得不扔下树枝,回家去了,然后在一夜里,海水就涌上沙滩,一下子冲走他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心血所画下的东西。 过后无痕。 「我走了。」门卡一声关上,林春后悔自己没有正眼跟陈秋笑着,说那一句「我走了」。 56 除了「分开」,林春想不到第二个词语去解释那天、他和陈秋的事。说是绝交吗?又不太妥贴,毕竟他们本来就并非视对方为朋友。说是「分手」?只有情人才会用这个词,但他和陈秋也不是情人。他们是一对短时间的伙伴,只是想要一个人陪在自己身旁,只要自己不是独个儿活在世上,那就行了,哪管对方是谁。 这种关係结束了,一点都不会让人感到难过——至少对林春而言。 日子如常地过下去。很多人喜欢说:「没有人是没了谁就活不下去的。」这句话说得真对。在这段关係中,本来就是林春给予陈秋更多——他给予陈秋照顾,为他做菜、陪伴他、欣赏他,而陈秋好似从来没给过他什么实质的东西。所以林春很快就适应分开后的生活。 没有什么大分别,只是过回他遇见陈秋以前的那种生活而已。他将补习调回平日,星期六日就待在家读书,尽量不出外,连图书馆也很少去,因为去图书馆时要经过单车径,而单车径是去陈秋家的必经之路。林春想,如果在单车径再遇上陈秋,那他就会想起新年的那段日子。 那时,陈秋也是在单车径上见到他,然后把他抓上独秀居,一住就住了七天,要是让母亲知道了,一定会被她说荒唐、专赖在人家处不走……林春淡然一笑。 他们依然和戴志伟和李旭他们做朋友。有时候小息,五个人一起下去吃东西,午饭也会一起吃。林春多跟李旭一起坐,都是较内向寡言的人,陈秋就跟王秀明拌嘴子,看似针锋相对,其实两人都吵得挺高兴的,互相顶撞不停,长袖善舞的戴志就周旋在四人之间,调节一下气氛,五人看起来跟以前无大分别,所以大家都没有察觉到陈秋和林春之间的怪异。 放学时,林春收拾好东西,便跟戴志说声:「我走了,戴志伟。」戴志向他挥挥手,笑笑,总是不说什么,也没有问为什么他不等陈秋一起走,而陈秋总是低着头看课本,并不急着走。 倒是母亲问过:「你不是每个星期五都上阿秋那儿吗?为什么最近都不见你去?而且你最近每晚都回家吃饭。」 「多回来陪你,不好吗?」林春从容地微笑,说着一早已拼出来的说辞:「陈秋的爸爸工作上有点调动,所以最近几乎每晚都回家,我又怎好意思上去打扰他们?再说,现在都升了中七,我们还是觉得各自在家静心读书……会比较好。」他果然不喜欢说谎,所以说到一半,已不得不低下头,以免让母亲看见他那奇怪、僵硬的笑容。 林母下意识说:「既然是为了读书,那你们又不早点决定?九月都过了一大半,才突然这么说。」 林春语塞,一时想不到要怎样胡混过去。林母飞快地瞥了他一眼,却也不追问。良久,林春才说:「我们本来以为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但最后还是……不太适合。有些事,不真正做过,是不知道是适合或是不适合的。」 另外,奇怪的是,他和叶芝没来由的又有机会交谈了。事情是这样的:他们学校隔天就有早会,也就是全校学生站在操场上集会,每一班定期要找人上台分享阅读心得、或者时事讨论,这一次轮到林春他们班。班主任倒也用了个挺公平的手法,就是抽籤决定谁上去做分享,一抽就抽到林春和叶芝。 班上其他人就笑说:「这刚好,两个成绩好的都凑在一起,就做个阅读报告的分享好了。」林春便找两天空下来,放学时跟叶芝讨论要用哪本书,他们的阅读品味相近,很快就达成共识,用了一晚便完成稿件,只要分享那天拎着稿、上去照着读就好了。 尽管戴志说过他和叶芝有夫妻相,但林春觉得自己和叶芝是没可能在一起的。他们没有火花。他可以跟叶芝做朋友,讨论时事和书本,但对自己的事就绝口不提。叶芝并没那种让他想要倾吐的魔力,因为他们是同一种人:善于保护自己,惯于等待别人来牵着自己,而没有控制他人的欲望。仅有一次,叶芝曾问他:「你不是跟陈秋很要好吗?为什么你们最近……好像比陌生人更要生疏?」 林春料想不到叶芝也会问这种事,当时他一句话都答不上。叶芝自知问了些不该问的事,就木无表情地转话题:「对了,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就是白先勇的《孽子》(註一),有看过吗?」林春有看过,但那时立刻否认,说从没看过。 为什么偏偏是白先勇的《孽子》?叶芝在影射什么吗?不,叶芝没可能会知道的,事实上他和陈秋的事,就连戴志也不知道,那叶芝这一个几乎是陌生人的人,又怎可能会知道呢?就是叶芝提这个问题,让林春心里感到不太舒服,幸好过了明天早上,他就不必再面对叶芝了。 明天早上就是阅读分享的日子,而后天就是中秋节。中秋节,这一年的中秋,他会如何过?母亲要到快餐店上班不可能休假,而父亲……林春悠悠想起,上年他也有将「自杀短讯」传给父亲,可是却音讯全无。到底是父亲换了电话号码,还是父亲不想理会他?可林春说真的,也不期待再见回自己的父亲,就是在街上有机会跟父亲打照面,他也不肯定自己能否认得父亲。 或许,很多年之后,就是他跟陈秋在街上打照面,他们也不会再认得对方。这一刻,林春才真切地感觉到,原来人情真是凉薄如纸。 翌日早上,林春提早半小时回学校,在操场等着,一会儿与叶芝上讲台做阅读分享。可等到早会开始前的十分鐘,叶芝还未回来。叶芝平时很早便回校,这天忽然这么迟,确有点不寻常。林春正有点着急,女班长——一个只顾着恋爱、学业搞得一团糟的女生——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跟林春说:「不、不好了……叶芝……叶芝的妈刚打电话到校务处,说叶芝感冒,今天不上学,这是刚才班主任告诉我……叫我……哈、跑来告诉你。」 林春傻眼,说:「那怎办?再过十分鐘左右就要上台讲话了,这讲稿又预定是两个人一起说,难不成叫我一人分饰两角吗?」那女班长也一阵徬徨,不知该怎么办,林春这时更打从心底觉得这女生愚蠢。 林春放眼操场,看见班上约有一半人已下来集队,便衝过去,想随便拉个人上台,还有十分鐘,还来得及预备的。他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高佻矫健的戴志,便清晰而赶急地跟戴志说明状况。 「什么!那叶芝真不够义气,病得也太不是时候了吧!可你们说的那本书我没看过,上到台恐怕出丑……」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夺去林春手上的讲稿,耳边便响起一道傲慢的、懒懒的声音:「不就是陈之藩的《剑河倒影》。这也没看过,你还算是什么文学人,戴志伟。」 林春尚未回头,手腕已被那人抓住,拖着他的身子往讲台的方向跑。是的,那个人从来不会牵着他的手,只是会把他当作宠物般,抓住他的手腕把他拖到不同地方去…… 那个人就只能够是陈秋。 註一:《孽子》,一部长篇小说,描述一群被放逐的同性恋少年。 57 陈秋把他拉到讲台处,速读那份讲稿,一句话也没跟林春说。读了一两遍,才问:「就只有一份而已?」 「嗯,另一份在叶芝那儿,我们就只印了两份出来。」 「那等会儿放上讲台,我们一起看吧。」陈秋望了望林春,便再读一两遍,除了cosplay时,林春很少见陈秋这么一副认真的样子。过了十分鐘,但对于林春和陈秋却好像只过了一两分鐘般,他们便在兵慌马乱中被推上台。 林春首先说话,引起讨论,然后跟陈秋照着讲稿读,梅花间竹。在那十分鐘,林春没有想起别的东西,只是叫自己集中精神去读,也不要食螺丝(註一),却不怕陈秋会出乱子。陈秋是那种「一不做,二不休」的人,认真起来,无论是读书或是cosplay,都能做得漂亮,这一次也不例外。 结果二人顺利读完整份稿,没有出什么差错。他们朝台下的人鞠躬,便离开了。林春先往台的右边走,刚下台,陈秋便低声说:「稿子交给你。」林春「哦」了一声,头也不回地往后方伸手接稿,不意摸到陈秋的手,便立刻像被炭火灼伤般缩手。 他正眼望向陈秋。他们二人正走回去自己班的队伍,身旁立着人墙一样的学生和老师,但这些人之于他们,就像一块块死的佈景板般,而他们也没察觉到,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停在路中心,看起来有多突兀。 陈秋踏前一步,林春好似被点穴那般,没有后退,只是近乎贪婪地望着陈秋那双勾人的眼睛,依然蕴藏着无限风流,月勾儿似的一看过来,就勾去了所有人的心魂——月,是了,月儿,明天就是中秋节——林春好似每天都在倒数,何时是中秋节。 陈秋什么事都没有做,只是将那份讲稿交到林春手上,然后经过林春身边,徐缓走回去班中的队伍。林春也就跟着陈秋走。身旁的老师和同学察觉不到陈秋和林春之间无形流动的感情,见到他俩回復正常、走向队伍,便觉无事,焦点又转回讲台,听着校长的演讲。 戴志本来排在最后的位置,因为他长得最高,这时偷渡到林春身后,嘻嘻笑说:「刚才还打算出手救你,哪知我还未出手,秋秋就来解救你了,真是兄弟情深。」 林春白了他一眼,李旭本来排在林春后面,现下被戴志挤开自然略为不满,说:「人家兄弟情深又干你何事,偏要走上来八卦,你何时学得像女人般烦!」此话一出,旁边的女生就怨声载道,指摘李旭,李旭看见女生气了自己,沮丧得很,林春又听到王秀明的笑声,王秀明适时替李旭解围,哄得女生心花怒放。 陈秋排在林春前面,说:「你欠我一个人情。」 「你不也欠了我千百个人情,也不见你什么时候有还过……」林春咕噥着。 「你说啊!如果你现在说得出我欠你的人情,那就算数,如果你现在说不出,我是不会认帐的。」陈秋低笑。 「你……」这不是耍赖吗!林春气在心内,忽然又有点久违的轻松喜悦。陈秋有时就是像个小孩子,总是爱耍赖、做过的事又不认帐,可他从来没认真生过陈秋的气。林春很少向人撒娇,亦没见过人向自己撒娇,却觉得纵容一下陈秋也……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就是没来由想微笑。自从与陈秋分开后,他有多久没有发自内心笑过? 陈秋明知他说不出口,于是得意地笑出来,身边几个女生看到陈秋难得的笑容,不禁红着脸儿、眼也不眨地盯着他。林春分明看到,不禁想,不知道陈秋会不会从这些女生中,挑一个做他的女朋友?他忽然有一个新的想法,或者他和陈秋各自找到女朋友后,就能回到最初的时候。到了那时,他们虽然不可能再如之前般亲近,但或许能像朋友般说上几句话,出来聚会、或者跟大伙儿去什么地方玩…… 女人,女人。女人可以充当他们两个之间、一道安全的屏障吗?若是能和陈秋像平常那般相处,林春觉得要他跟一个不太喜欢的女生在一起,也没有所谓。既然他们不可能跨越那个禁忌的关口,那就退而求其次,只做普通的朋友,就像他和戴志、和李旭、和王秀明那般。尽管在林春心内,陈秋的位置永远跟别人不一样,但只要他不说出来,陈秋就不会知道。 只要他不知道,那要粉饰太平,也就不难。于是林春想像,如果陈秋身边有了一个女人,他会感到怎样?上一次,听到陈秋说他曾交过几个女朋友,又和她们上过床,林春心内就有一种莫名的感受,好似是松了一口气,又有种空虚的悵然。 陈秋曾和女人一起,那就是说他不是同性恋。是的,陈秋一定只是因为寂寞,才找上他。而林春自己又从来不是同性恋,虽然也确实没喜欢过任何女生,可是他肯定自己不会突然找男生交往,更莫说是肌肤之亲了。光是想像另一个男人像陈秋那般,对他做那些亲密的事,林春就感到一阵噁心。也许是因为陈秋长得漂亮,所以他才会接受……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 现在他们及早分开,对大家都好。林春就可以实现他母亲的梦想,将来娶个贤妻,生得一儿一女,凑够一个「好」字,还了母亲的心愿。在很久很久之后,他和妻儿、母亲,一家五口,偶尔一起去外地旅行,听起来很平凡,但不也很幸福吗?陈秋呢……陈秋也一定有他的梦想。到了那时候,陈秋或者会跟一个美艳的女人同居,身边的女人像走马灯般转个不停,他知道若陈秋肯努力,必定能干出一番事业。 十多二十年后,他、陈秋、戴志等五人就出来聚会,聊笑,又好似返回十七八岁的那一年般,男人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好一个「到底意难平」——陈秋不是讲过吗?林春不敢说,他那难平的「意」是什么意,但他寧愿要这一个沉闷得来安稳、有着微小幸福的未来。 林春灵魂出窍似的想着,人早已回到课室,犹在发愣。戴志要去地理室上课,临走时往林春的脑袋瓜儿一拍,说:「喂,回魂了,书kai子!想什么,想到人也入神了!」 林春摸摸被戴志打痛了的后脑,舒了一口气,悵然地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看你!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人家说『三魂不见七魄』,我看你是三魂七魄全都不知掉到哪里去!」戴志拿厚重的地理书,轻力砸向林春的头,林春知道戴志想为他打气,不禁一笑。被人关心,感觉总是不错的,尤其对方是自己的朋友。 「胡说,快去上课吧。」林春好似被人说中心事般,不太自在地说。 戴志坏笑一下,那黑白分明的孩子眼里闪着不明的眼光,林春似乎渐渐能读懂戴志伟的表情,每当他这样笑,就是在计算些什么东西。戴志成绩一般,文学和英文尤其差,可人却不笨,光是看他轻松应付老师和田径队各级学生就知道了。 「我倒不知你最近搞什么。刚才早会上去做过阅读分享后,你心神就更恍惚……」戴志未说完,林春便打断他的话:「才没有,是我昨晚睡不好而已。」 「回答得那么斩钉截铁,反而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戴志哈哈大笑,看林春的脸渐渐红了,又见教文学的老师已经走到门口处,便赶着出去,临出去前,在林春耳边说:「别说我不关照兄弟!明天中秋节,秋秋又出cosplay了,说得很神秘,连我都不知道他明天会cos什么,他只叫我将最好的相机带去。既然心情那么差,明天就来看秋秋cosplay吧,一定能看到好东西!我当你答应会来了啊!先走!」 「喂……!」林春叫住戴志,可戴志像隻蛮牛般横衝直撞,一会儿就连人影都不见了。 註一:食螺丝,指说话时结结巴巴的,不流畅。 58 戴志那天只叫林春去看陈秋的cosplay,却没提过地点。林春也没有刻意去问,他告诉自己,如果他猜错地点,那他和陈秋的事就算了……然而猜中了又如何?难道猜中了,他们就会顺理成章,再像之前那般…… 假如林春是铁着心肠要断绝这段关係,那他就不应该去见陈秋,可是,在他意识到这一点之前,他已经换好衣服、离开家,逕自走去t市公园——也就是上年中秋节,林春碰见陈秋cosplay的地方,他还记得当时的陈秋是cos月姬,那素白清丽的装扮使他惊艳,至今仍烙印于脑海。 这一次,陈秋会cos什么人物?他总是喜欢cos歷史人物,倒少有动漫人物,所以在网上掀起一阵风潮,大家都在讨论:到底这个人为什么对古代服饰那么有研究?他哪来这么多钱去订造服装?更重要的是,陈秋那副由傲慢、霸气和妖气合成的相貌,实在独特的叫人一见难忘。林春由始至终,是被陈秋的外貌吸引,或是被他的性情所吸引呢? 戴志也没有告诉他确实的时间。林春知道,他们大多在八时开始,所以他故意在八时半到达公园,陈秋沉醉在拍照、摆姿势上,一定不会注意到林春有否来到,毕竟相比起陈秋,林春的外貌是如此平凡无味。 他去到初见陈秋的那道小拱桥附近。t市公园算是这几区之中、最大的公园。不难看出设计者笨拙而刻意地营造出古雅的气氛,湖泊小桥流水凉亭,一应俱全。只是湖泊是人工湖,小桥由石屎砖砌出来,流水底下躺着铝罐、纸包和垃圾,凉亭里面有着光猛的黄灯,往上望,总看不见一片完完整整的天空,因为旁边的高楼大厦彷佛要争宠似的,硬是要挤入你的视野里。 可是,在他们生活的这个小小的t市里,也就只有t市公园能够让你喘一口气、嗅着树木花朵微弱的气息。真不知道为什么住在乡村的人,总是千方百计要去到城市生活,由古至今,无论是现代或古代,大家总觉得城市就是好,与先进、高科技、潮流画上等号,但是住在这摩肩接踵、连树木也少见的城市里,住得久人的心胸志气也会狭窄起来,对于名利得失錙銖必较,一个看不开就攀上一座高楼,从廿多楼纵身跳下来,图个解脱。 林春坐在一把椅子——他记得,就是他当日坐的地方。可看向拱桥,上面却没有一个人。他苦笑,不知到底是轻松或是沉重,他猜错了。猜错了。就好似拆炸弹时,见到红线和蓝线,只有剪对其中一条,炸弹才不会爆——而林春这算是剪对了、还是剪错了?正因为他猜错了,所以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这是个好结果。若他猜对了,就会爆炸……林春俯下身,两手压住大腿,身子乏力地垮下来,他朝下方缓缓地吐一口气,然后慢慢直起身子,抚摸着身旁一盒双黄莲蓉月——那是他花了整个月的钱,特地买过来的。 他这时才不得不承认,原来自己在期待,期待着某些不可能发生的事。 黑暗中,忽然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虽然今天是中秋节,可是很少人会来拱桥这边游玩,因为这里只有长椅、没有桌子,一般家庭又总是带着一堆水果、月饼下来,总要找个有桌子的地方,所以这儿出奇地安静。人在安静的环境下,连听觉都会变得敏锐一点,林春这时就是了,他分明听到衣料摩擦的声音,虽然很微细,却的的确确存在着。 他紧张地按了按月饼盒,站起来,往声音的方向走。t市公园树了不少街灯,纵使在黑夜,仍然光如白昼,没有近视的林春不用再走前,也看清楚对面的人。 大约在十步之外,戴志脖子上掛着一个专业的长镜头相机,与身边几个男生调笑着,那些人的面孔有点熟,之前林春去看陈秋cosplay,总会见到他们带着各种专门的打灯用具,这一次也不例外。林春像木头似的站在原地,不知道应该趁他们行过来之前就走,或是要站在原地等他们。但在他有决定之前,戴志已看见他,撇下旁边的几个男生,像兴奋的小狗般跑过来。 「喂,书kai子,你来了很久吗?不好意思啦,忘了跟你说今天我们会迟半小时开始,这是秋秋的意思,说是这次化妆很麻烦,要多花一点时间。说起来,我真糊涂,那天竟没有告诉你地点在哪儿,幸好你和秋秋心有灵犀,果真来了这里。」 林春别开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了这里,胡乱猜的。」 戴志嘻皮笑脸的搭住林春的肩膀,往拱桥那边走过去,说:「秋秋这次的服装超笨重的,所以走得挺慢。这样吧,你就去那边的长椅坐下来,慢慢欣赏吧,保证有惊喜,我们大家都是今天才知道秋秋cos什么人物。不跟你说了,我跟他们先去桥上弄佈景、灯光。」戴志拍拍林春的肩,灿烂地笑,又飞奔到桥上,真有用不尽的精力。 衣料窸窣的声音愈来愈近,林春慌了手脚,打开月饼的手有点抖震。其实他没有食欲,只是没事找点事来做,分散一下注意力。他拿起一个月饼,撕开那透明胶袋,一隻白晢如玉的手却伸到他面前,按住了林春那微颤的手。林春不敢抬头望,然而内心一股勒不住的欲望冲出来,无法克制似的,他仰首。 面前立了一个彷佛从古书走出来的俊美少年,却不是那种身衣素白、纶巾羽扇的白玉公子,而是——帝皇,一个霸气四溢的皇帝。他戴着黑色的长方形冕冠,前后各垂下一片长珠帘,掩着那人的脸,但林春从下望上去,能看得出那清逸的轮廓、淡红色的唇,和一截白净的颈项。 他身衣一件曳地玄色长袍,前襟和肥大的阔袖各滚了一道米色的厚边,由腰至腿的前幅跟袖边同色,上面绣了一条张牙舞爪,蜿蜒曲折的蛟龙,在龙的一大幅刺绣下又镶了一道朱红色的边,与衣襬底下的玄色布料构成鲜明的对比,末了穿着一对黑鞋,朱红色的鞋头如船头一样向上反出来。 「今年又是双黄莲蓉月吗?」那人轻笑,低回的笑声自喉头逸出,好像酒一般醇,让林春有点飘飘然的,一时以为自己穿越到古代里去。 「一会儿等我来,才一起吃吧。」那人撤回手,站直身子,俯视着林春时不经意流露出帝皇的高傲气派,君临天下,浑然天成。林春看清楚了,珠帘后,那双青黑色的眉给画成两道浓眉,一双本来妖惑水秀的眼睛出奇地没有太多修饰,单只是眼尾添了些浓黑的眼线,有那么一下林春以为陈秋并不是在cosplay,陈秋只是呈现出他的本质。他本来就有这种气息,如果他是女人,必定是国色天香的牡丹,一出场就艳压群芳,将桂花的清、梅花的洁、海棠的娇,全都压下去。 而陈秋今世生为男人,自然是皇,没错,帝皇。林春知道陈秋在cos哪一个歷史人物,他在很久之前就想过,陈秋跟那一个人物有点相似—— 千古一帝——秦始皇。 林春捨不得眨一下眼,儘管眼睛发涩,仍然乾巴巴的睁大眼,追随着陈秋的背影。陈秋的骨架偏细,与林春一样,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但总没有戴志的健壮敏捷,可是林春可以断言,天底下再也找不出一个人比陈秋更适合去扮秦始皇。 陈秋登上拱桥拍照,林春如在梦里,仍想着,不知道秦始皇当年登基时,是否就是这个样子?刚併吞六合,征服六国,人未死就肯定自己能有流传千古的能耐,所以他不会正眼望着任何人,所有人,包括他的近臣李斯,在他眼中都只是沙粒一样的蚁民。正因为他开创了帝业,兼有三皇五帝的气慨,所以他称万民为「黔首」,不拿他们当人看。 可是,无论百姓有多痛恨始皇,秦始皇只要一日在世,就无人敢叛乱。他就如同一大片可憎而无可拂去的厚乌云,盘踞天空俯视万民,用不着刻意装出趾高气扬、得势不饶人的样子,他天生的高贵与杀气,就是驯服天下百姓的最佳武器,他是一隻披着人皮的狼。 陈秋就在拱桥上,遥遥望着长椅上如同卑微百姓的林春。不用盯得紧,那时而慵懒、时而暴戾的眼睛间或瞟林春一眼,林春便觉得自己要在陈秋面前下跪,在他跟前匍匐,不敢正眼看着他,然而心底处又极度渴切陈秋那如同恩典的碰触。矛盾的感情在林春体内犹如两股相冲的气,使他生出激动的热潮,好似快要被那种热烧成灰烬。 59 拍完照后,已差不多十点了。戴志和两三个男生在收拾东西,不在乎是小道具、轻盈佈景、灯光设备之类的东西,另外一个男生则为陈秋卸下一身厚重的装备。心神回到现实,林春想,陈秋这晚的cosplay还真不容易,虽说是中秋节,可香港跟世界各地一样,天气反常得很,该热的时候冷,该冷的日子又出奇地热,今天都已是中秋节,可仍有着二十九度的高温。 不要说是cos秦始皇的陈秋了,就是林春独个儿坐在长椅上,也坐出一背子的汗来,他不期然扯了扯衣领,搧些凉风,感觉上似乎清凉了点。陈秋脱下玄色长袍和酷似龙舟的黑鞋,里头是打底用的t恤、长裤,他拎起背包,就入公厕卸妆和换衣服。手脚倒麻利,不用十五分鐘已经出来。他跟戴志等人笑着道别然后就走过去林春身边。 林春搜索枯肠,也想不出一句合适的话,情况比上年中秋节更尷尬。那也是,上年他和陈秋还没有那一层曖昧的关係,跟陌生人没分别,谁又能想到那之后会发生这么多事?说到底,还是因为那寂寞的心灵在蠢动着。 两人之间隔了一个月饼盒。 林春勉强挤出一句话:「戴志不过来吗?」 「你很想他过来吗?」陈秋淡淡地回应,听不出什么火气,但也没有以前那亲密熟悉的感觉,使林春直想抓起月饼盒跑出去,逃离这窘境。可他并没有这样做。 「也不是。只是想,这里有一整盒月饼,我和你两个人吃不完,叫他来一起吃也好。」 陈秋嗤笑,拿起那四方型的月饼铁盒,轻轻摇了摇,放在腿上,说:「吃不完?会吗?上年我和你两个人不也干掉了一盒月饼吗?你吃得很豪爽,撕开包装纸,也不拿小刀来切月饼,就这样一大个月饼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是油,甜得要命。」 「那是我的习惯。小时候穷,我爸一向都很没出息,所以在他走之前,家里情况就不好。一盒月饼要百多二百元,也不是说真的没钱买,但我妈总是捨不得买。于是她每次只是单买两个,一个让我吃,一个就由她和爸吃。话虽如此,可我妈总惯着我,最终都会多给我半个月饼。 「吃月饼时,我喜欢一口气吃下一整个。」林春掀开月饼盒的盖,将刚才开封的一个月饼拿出来,也不用小刀切,就一整个吃起来,吞下一口莲蓉,他说:「其实一口气吃一个月饼,真的很恶啃(註一),就算我喜欢吃甜的东西,也觉得满口莲蓉、蛋黄很噁心。但我就是要这种噁心感觉。」 陈秋皱眉,表示听不懂。林春看见了,再说:「正因为我吃完一个月饼后,已经饱得想呕出来,那我就不会想再多吃,因为一想到月饼就没食欲。我知道,如果我向妈撒娇,要她多给我买几个月饼回来,她一定会心软、然后答应。那时我虽然很小,却也知道家里很穷。」 「那你不撒娇不就行了?何必要一次过吃完整个月饼?那很痛苦吧。」 「就算我真能忍住不撒娇,但我内心想吃月饼,想吃而不能吃,那不是很痛苦吗?而且将月饼分成很多份,每天只吃一小角,又不过癮。唯一的方法,就是让我憎恨它。想要戒掉一种事物,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自己憎恨它、厌恶它。」 陈秋摇摇头,拿起另一个月饼,然后用小刀将之切成四等份,他拿起其中一角吃着,说:「那不是很矛盾吗?因为得不到它,而要逼自己用憎恨的感情去盖过喜欢之情,结果,你还是喜欢吃月饼,可每年又要憎它一次。」 「是啊。」林春吃了大半个月饼,舔舔指头的油,说:「也没办法。我觉得喜欢某种东西,而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得到它,那种煎熬实在太痛苦。所以我会选择放弃它,憎恨它。虽然我每次过完中秋节都厌恶月饼,可是每年中秋节将至,我又想念起月饼,只记得它的甜香,忘掉它的肥腻。后来上了中学,妈开始给我微薄的零用钱,我就一点一滴的储起来,每年买一盒月饼自己吃。 「我妈是不吃月饼的,自从跟我爸分开后就没再吃。我记得她说过,中秋节象徵团圆,所以月饼是应该由一家人分来吃。家都没有了,还吃什么月饼?现在,每年都只有我吃月饼。有一年,我一次过吃了一盒,可还是忍不住去呕,几乎全部给呕出来。那之后,我就每次吃两个月饼。这样下来,过了几年,我好似真的愈来愈憎恨月饼了。」 林春脸上有一丝落寞的笑容,他吃完一个月饼,陈秋还只是吃了半个。林春摸摸肚子,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胃好像比之前重了,那月饼真有份量,然而就算此刻他感到很饱,但不消两三小时,就会通通消化掉,胃又变得空荡荡了。 「依照我妈的意思,我应该是没资格去吃月饼的。但我就是着了魔似的,年年掏钱去买一盒双黄莲蓉月,不吃到呕不罢休。大概再过几年,我就会真正讨厌月饼,那中秋节对我来说,就不再有任何意义了。」 陈秋拈起一角月饼,正是他刚才用小刀分出来的月饼,撬开林春的嘴,硬是将之推入他口中,然后带笑说:「既然喜欢,何必要扭曲自己的心意,逼自己去讨厌它?此刻得不到的,就去追,直到能得到它为止。就算你每年吃一百个月饼,也不能够使你真真正正地讨厌月饼,因为你喜欢的,从来不是月饼的味道,你渴求的是另一种东西。」 林春没有言语,侧着脸,吞下那一块月饼,已经不想再逼自己去多吃一个月饼。他隐隐知道自己真正渴求的东西是什么,但他知道,他一定不可能获得那些东西。是以他只会压抑自己的欲望,使之变得畸形与萎缩,尽量让自己做一个无欲无求的人。无求,就不必讲求得失,虽然永远不会成为赢家,但也不会沦为输家。 这大概就是中国人明哲保身的本色吧?不求有得,但求平稳,就是偷偷摸摸、鬱鬱不得志,只要能苟且地活着,就可以了。 陈秋拿起剩馀的一块月饼,一口吃下去,然后将盒子盖起来,说:「你今天会来,不是只想我陪你吃月饼吧?」 林春窘迫起来。他与陈秋仍相隔了大概一个身位,可是却有股无形的压逼感袭来,他就像站在广场中心,受万千观眾驻目般,忽然紧张起来。 「我也不知道。我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可是,在我察觉到的时候,就已经晃到公园了。」 「那你怎么不折返回家?为什么偏偏要走来这里?」 「不知道……」林春双手掩着脸,弯下腰,很想变成地上的一颗石头,甚至是一枚尘埃。 「不知道?不知道?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吗?迟钝还得有个谱儿。你不是很喜欢说责任吗?」陈秋站起来,绕到林春面前,蹲下来,两手撑在长椅上,将林春的去路堵住,他说:「你最爱说我们都要十八岁了,成年了,所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可是,现在你却满嘴『不知道』、『不知道』的,真是自相矛盾。为什么平时不来公园,偏偏今晚要来?还要拎着跟上年一模一样的双黄莲蓉月?你在等什么?你在等谁?」 「我……」林春还想分辩,可头皮一阵生痛——陈秋扯着他的头发,硬生生逼他抬起头与他对视,两双眼睛一相遇,林春便知道他是没可能逃得过了。陈秋眉也没有皱一下,双眼在黑夜中幽幽发亮,瞳仁里如有磷火暗闪,眨也不眨,直勾勾的望入林春的眼内,彷如一面冷酷的镜子,逼林春现出原形。 ——「我想见你。」这句话驀地浮现于林春心内,他不假思索地说出来。此话一出,天雷勾动地火,两个少年在夜静无人的公园里,不顾月亮的偷窥,风风火火的热吻。 註一:恶啃,就是……很难咽,除了形容东西难吃得不能接受,也可形容一件工作、或者一个人厌恶得令人难以接受。 60 说不清是林春先靠近陈秋,或是陈秋先凑上去,他们只是被一种抑遏已久的衝动所驱使,一贴在一起,便毫无章法地胡乱吻着,像久饿的野兽忽然见到猎物那般,不顾一切地扑将上去。林春看过很多书,可此刻,他一句话都记不起来,脑袋并不是空白,而是在燃烧着,将固有的理性与论据烧得连灰也不盛,就只有可以燎原的山火漫天彻地的熊熊烧着。 那一句话好像引爆了什么,又好像解决了什么似的。那些挣扎如今看来比一颗尘粒更微不足道,人面对感情时,只是一隻动物,依循着原始的本能为所欲为,无论做了多过分的事,只要跟感情有关,就会得到理解。 所以做第三者不是罪,背叛情人也只是作出一个简单的选择而已,你情我愿,不必呼天抢地,散了,就再找第二个。所以与同性相恋,也应该得到原谅。为什么男人与男人亲吻、恋爱、做爱,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不被教条约束,可以节育,更可以跟同性相恋,是的,感情嘛,你情我愿、情投意合就可以了。 他和陈秋算是情投意合吗?他和陈秋算是相恋吗?林春不知道,但有很多事是他无法解释的。他为什么肯接受陈秋的抚摸,还能跟在他身下得到无数的欢愉?为什么他们分开时,他会想要怎样才可以令陈秋得到幸福?为什么他今晚会来了这个公园?林春知道的,他一开始就知道,一旦他今晚见了陈秋,就不可能再一次抽身而离。 他太清楚陈秋对他有多大的吸引力。陈秋的cosplay固然美丽,但林春由始至终,都是被陈秋这一个人所吸引,而不是他cosplay出来的人物、或者是那个受欢迎的网络偶像「秋秋」。早在学校时,他就注意着这一个人——这个拥有一双美丽眼睛的男生。 两人的舌头胶在一起,好像扭缠得要打结。来不及咽下去的唾液从嘴角流下来,顺着下巴、丝丝流下脖子。牙齿碰撞时,门牙也给顶出一阵钝痛。几乎呼吸不到,就像溺水般,只能将对方视为浮木,紧紧拥在怀里,公园里蚊虫很多,时有蚊子在他们身旁低飞,可他们没感到一丝痕痒,也懒得伸手一一拂去蚊子,大概现在忽然地震的话,他们会双唇胶着的、被倒塌下来的大厦活生生压死。 这个吻一点都不浪漫或优雅,有的只是两个懵懂少年不知节制的粗暴,就连接吻时,也像小孩子在沙堆里扭打成一团般。然而,吻起来却有种非常甜的味道,是莲蓉的味道,很甜、很黏。他们在接吻时,没有想到爱与不爱的问题,就只是想要接吻而已。事情很简单,他们需要对方。 陈秋退后一点,林春狭长的眼睛半瞇着,骤看一丝清灵水亮的,混乱得如同眼睛主人的思绪。陈秋又凑上去,温柔地舔着林春的唇,像小孩子吃棒棒糖般,又细细地轻咬起来,使林春心底滋生出一阵痒意,他懂得那种麻痒代表什么。他忽然又顺着嘴角至下巴的水痕舔着,由上而下,直滑到林春的脖子,在没有水痕的地方吻着、舔着,当陈秋的舌尖滑过他的喉核时,林春禁不住嚶嚀,搭上陈秋的肩,用尽全力将他推开一点,却有心无力。 「好像有点不妙的感觉……」 「不妙?」陈秋以指拭去林春嘴角的水泽,又带着一份妖气笑说:「我怎么觉得这滋味……真是妙不可言。」林春心中一盪,想要别开脸却移不开眼睛。 那一晚,林春上了陈秋的家,在床上纠缠到凌晨,才想到没有给母亲打电话。他从床上弹起来,脚踏下地时尤感到一阵虚浮无力,他找回自己的牛仔裤,掏出手提电话打给妈,电话很快接通,想必母亲就是坐在电话旁,等着他的电话。 林春听到妈的声音,一时不知怎样接下去,林母说:「喂?喂?阿春?」 「啊、啊……嗯,是我,妈。」 「你到哪儿去了?还不回来?」 「我、我……我刚才跟朋友出外,一时有点不舒服,上了朋友家休息。」 「朋友?哪个朋友?阿秋吗?」 「嗯……嗯。」 「不是说他爸每晚都会回家吗?你这么晚还待在他家,会打扰人家的,还是快回来吧。」 「这个……不打紧。今天是中秋节,他父亲要跟人去应酬,所以不回来。」 「中秋节还去应酬?有家庭的人今天都去享天伦乐了,有谁会挑这天去应酬?」林母疑惑地说,说得林春也静下来,心跳快得像鼓声。 林母见儿子忽然不出声,就说:「算了,反正明天是星期六,只要你不打扰人家,就在阿秋家过一夜吧,也不是第一次了。」林母再叮嚀林春几句,便掛电话了,林春这才舒一口气,身子软下来,坐在地板上。 陈秋伏在床上,看着林春,嘲笑他说:「难怪你被戴志他们叫作书kai子,连谎话都说不好。」林春带点委屈地瞟他一眼,心想:若不是你把我带上来,还留我到这么晚,那我也不必说谎。陈秋明白林春的意思,笑得更得意,桃花眼弯成两轮水月儿,显出一丝稚气。林春有点睏,又躺回床上,拥着被子想睡。 陈秋的身子贴过来,从后拥着他,两人的脚交错搭着。因为房内开了空调,凉颼颼的风吹过来,有点冷,拥起来温暖又舒适。 「我想我可能喜欢上你。」林春在心内挣扎了很久,还是决定说出来。他想了很久,除了「喜欢」这两个字能解释他的行为之外,就好似没有别的词能解释了。只是,两个大男生跟对方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听着古怪得很。「喜欢」这种词语,似乎只适用于女生之间。 陈秋噗哧一声笑出来,林春感到身后、陈秋胸口的震动,他的脸热起来,有点后悔说了那句话,闷闷地说:「算了,你当我什么都没说过。」 「那可不行,我可是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听入耳的。我只是笑你说话的方式而已。都是中七生了,你却说那种只有小学生会说的话,小学生跟对方告白,很喜欢将话拖得很长,中间再穿插一大堆无聊的用词,比如说『我似乎好像或许可能有点喜欢你』,十分饶舌。因为他们觉得表白的话说得愈短,就愈有爆炸力,比如就只说一句『我喜欢你』,感觉忽然很认真。」 林春想了想,似乎说得有点道理。他知道陈秋在哄他说一句「我喜欢你」,可林春就是不肯说,一张嘴像蚌壳般死也撬不开来。陈秋等了良久也听不到林春回话,便长叹说:「唉,果真是书獃子。」林春忍着笑意,身子动也不动,他想,总有一天他会说的,姑且就吊一下陈秋的胃口吧。 「但是,我直到现在这一分一秒,也不觉得我是同性恋。」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说:「我想你也不觉得自己是同性恋吧?我只是喜欢你,而你刚巧是一个男人。无论你是男人或女人,我想我都会喜欢上你。所以我只是喜欢林春,而不是喜欢男人。你呢?」 「大概吧。」林春故意说得含糊,不肯正面说喜欢。 陈秋放弃了,自顾自的说着:「我是一个及时行乐者,而你则是现实主义者。从你吃月饼的故事就看得出来了。如果你不是跟我廝混,你就会平步青云,虽说现在你也没有堕落到哪里去。你会考好高考,上最好的大学,大学毕业一出来就去做政府工,铁饭碗,不愁吃不愁穿,很自然就认识一个中等漂亮的女人,在三十岁左右结婚,真是无趣的人生。但是,就因为你跟我混在一起,至少你人生中有过两年出轨的时间,那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体验吧?」 林春微笑:「怎么听起来像是老王卖瓜?」 「哪有,我只是实话实说。」陈秋笑说,啃了啃林春光裸的臂膀,使他一阵痒痛。陈秋再说:「我做事很少会顾后果。就好像我去玩cosplay,穿女装,只图一时好玩,过后其他人会怎样看待我,我根本一点都不在乎。但你就不同。你太神经质,时常介意别人以什么目光来看你,当你见到旁人脸上现出一丝厌恶的表情时,你就会缩回自己的壳里,寧愿得不到别人的喜欢,亦不要受到伤害,只喜欢隔岸观火,与任何人都保持一段恰当的安全距离。 「所以你怕自己的人生会出错,也不知道你是否气数已尽,偏偏就跟我混在一起。」陈秋一顿,享受着这时的寧静。 「跟你混,也许我会学到什么东西,或者见到一些未曾见过的东西。」 「哈哈,还是一副模范学生的口吻。好像老师问你,参加课外活动能学习到什么啊?然后你一本正经地说『可以学到课堂和书本以外的知识』,真是无趣。」 「……我本来就是一个无趣的人。」 「不,从某种角度而言,你是我所见过,最有趣的人,所以现在你才会躺在我床上。」陈秋的答案正经起来,倒教林春感到不好意思。 61 「春,你说我们既然迟早也要分开,所以就应该趁还未太痛苦的时候分开,乍听很有道理,但细想就觉得很荒谬。是的,我们或许会有分开的一天,可既然这刻我们大家都不想分开,又为何要强逼自己分开?难道日后你交了女朋友,第一次约会就跟那女人说:『你愿意跟我结婚,然后保证绝不离婚、永不分开吗?如果不能的话,我们就不要去约会了』。 「有很多事是要试过之后才知道是否合适。比如说你去买条裤子,不去试身室穿一下,哪知道会否合身不合身?感情这种事也是一样的。假如你总是不敢踏出一步去尝试,你就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 「那么,因感情而受伤,也是一种幸福吗?」 「那是得到幸福的必经过程。在一段感情中跌倒了,无论跌得多惨都要重新站起来,去找另一段感情。兜兜转转,终于找到那一个人时,你就觉得往日跌倒后受过的伤,根本微不足道。如果你未曾试过,又怎知道谁最适合自己?未痛过,那获得幸福时又怎会喜极而泣?痛苦也是一种收穫,是一个里程碑。感情是一场赛跑,无人可以不跑过那一段长路而直达终点的。」 「你即是说,就算我们最终会分开,现在也应该凑在一起吗?」林春想,假如他们现在算是情人,那可真是顶没情趣的,哪有情人会大谈分手的理论?可是,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们是男人,是同性,不要说社会、歧视的问题了,林春甚至无法想像若母亲知道他和陈秋搞上了,她会有什么反应。 而且他们不是永远的少年。两个大男生在床上胡搞,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年少轻狂,荒唐风流的勾当自然干不少。可他们到了大学时,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他们到底是单纯地享受肉体的交缠,还是会为了维系这段关係而出一分力?到了二十岁、三十岁时,他们这一分莽撞的热情仍然存在吗?而且,陈秋本来就跟过女人交往,或许有一天林春上来陈秋家,会看见地下躺着一个胸罩和女性衣物,然后打开陈秋的房门,看见他和一个女人做爱。又或者出轨的人是林春自己…… 这一段关係中,有太多「可能」、「或者」、「也许」,就像一个新形成的世界,有那么多不确定的因素,林春和陈秋都不知道这个世界能存活多久,到了什么时候会爆炸。可是,「感情」二字就能解释所有荒谬可笑的行为。 「就算是一男一女交往,也无法确定会否跟对方步入教堂,更何况我们是两个男人。」陈秋说,两手又不规矩在探向林春的胸口,他说:「可是我真想跟你在一起。就算时间会很短,就算迟早会分手,但我还是想跟你在一起。我想跟你聊天,想吃你做的菜,想跟你玩电视游戏,想你在我这里住,想跟你睡在同一张床。你想跟我在一起吗?」 林春没有推拒,欲望被陈秋握在手里时,他在失去理智前说:「想。」 在很久之后,林春回想起来,才发觉陈秋在当时就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在他cos秦始皇时,他就心意已决。只是,一向后知后觉的林春要经过一段日子,才察觉得到陈秋有多珍视这一段关係。 那之后,林春又将补习调回星期六,一天上两个补习班,平时隔天上陈秋家。他战战兢兢跟母亲交代,用新的谎言盖上旧的谎言,说:「妈,现在陈秋的爸爸因工作关係……最近又每晚不能够回家。陈秋问我,可不可以像之前那般,隔天上他家……」 林母不作声,那双细眼望定儿子的脸,林春觉得她很像看了很久,他现时的感觉就像被老师点名答问题而又答不出来,窘得要死。林母轻叹了一口气,林春不明所以,以为母亲担心他的学习进度,便补充说:「我只是上去替他做饭、再一起吃而已。吃完饭后,我会跟他一起温习,你也知道我们修的科有四科是相同的……」 林母低头沉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抬头,沧桑的脸上现出一丝慈祥却疲累的微笑,两边嘴角的法令纹陷得很深,她说:「你真的很珍惜阿秋这个朋友。但是,你现在升了中七,小测和补课又多,每天没有五点都出不了校门,还要像中六时常常上阿秋家,又要买菜做饭,你不觉得辛苦吗?你应付得来吗?而且,虽然你跟阿秋是好兄弟,可也不过是认识了一年多的朋友,他却要求你常常上他家陪他,你不觉得有点过分吗?」 林春一愣:过分?他倒从来没想过这个词。他只是觉得陈秋是个任性的人,做事时常常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也很少顾其他人,但是林春又乐于纵容这样的陈秋,就像一个哥哥般,去娇纵自己的弟弟。 「我从来也不觉得辛苦,而且也习惯了。至于过分不过分的问题,我上去他家,也不光是为了他而已,其实我自己……」林春一顿,林母的目光像针般刺着林春,那眼睛明明狭小,却有着锐利的光芒,林春迎上母亲的眼睛,大声说:「其实我自己也喜欢上他家,跟他一起温习,一个人待在家实在太闷了。我有时也会感到寂寞,恰巧陈秋也是个寂寞的人。」 林母又笑着叹了一声,摇摇头,神色像说:我真拿你没办法。她望着林春身后的一面墙,遥想当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妈突然想起,当年做女的时候,你外婆看我一天到晚都跑出去,就质问我说『平时去工厂上班还不够辛苦吗?假日还一天到晚出去』,我就会说『我也有我的生活。除了上班,我还想跟朋友出去玩,还想跟男人约会』,然后也不等你外婆会答,人就闪出去了。现在你也像当年的我那般,我总算体会到你外婆那时的心情了。」 「妈……」林春垂着头,低低地叫了声。 「去吧,阿春。如果你是喜欢上他家,就尽管上去吧。你知道吗?青春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有钱人拚上自己的青春去赚一桶又一桶的黄金,可到头来,他们什么都买得到,唯独买不回时间和失去了的感情。 「阿春,你现在虽然穷,妈没有用,没学歷又没学识,从来不能让你过上一些好生活,就连你每年用的课本都是二手书,可是,就因为你现在有青春,所以你比世上所有富豪更富有。不要轻易浪费你这一笔财產。时间是不会等人的,青春,眨一下眼就没了。所以,有什么事是你想做的,就要去做,有什么人是你喜欢的,就要去追求,不然到你像妈这样的年纪时,就会后悔。」 林母走过来,在林春肩上轻力拍一下,揉着他的肩膀,彷彿感叹儿子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常常笑、常常哭的玉娃儿,现在已经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她的微笑带点无奈与祝福:「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无怨无悔,那他就比那些有钱人、大富豪活得更成功。」 林春眼眶一阵热:母亲在碰他,那常年长着倒刺、粗糙厚实的母亲的手,正隔着一层衣料,搭在他的肩上。母亲的手是粗糙的,然而现林春却感到这只手是温柔的。小时候他常牵着母亲的手,那只手很大,但又软得像沙发上的软垫,现在,母亲的手显得很小,也不再细腻,可一股熟悉的暖流自母亲的手传入林春心内——那一种他一度遗忘了很久的温柔。难怪男人总爱说,女人是水做的。 女人是水的化身。她们为了家庭,可以挺起身子硬撑下去,与痛苦的生活抗衡,就像一塒冰般坚硬。女人遇上她们所爱的人时,例如是丈夫与儿女,却又将自己融化成一股三月时的春水,徐徐沁入丈夫与儿女的心内,温暖他们的身体。 「谢谢,妈。」 62 中秋节过后,想不到还有一个小小的馀波。 这年的中秋节是星期五,连着星期六日两天的假期,连休三天后学生才一个个顶着个熊猫眼上课,偏偏头一天就要上体育课。教体育的老师绰号「狒狒强」,正正是戴志所属的田径队的负责老师。 狒狒强拿着一份白底黑线的表格,字和格数都很细小,在学生面前扬起来,说:「诺,看到这张form,你们就知道发生什么事啦,两星期之后就是陆运会了,亦是你们人生最后的一个陆运会。在这节课之内,每人都要报好参加的项目,老规矩,每人最少玩两项,最多参加四项。戴志伟,最后一年囉,有信心连拎七年的男子个人全场总冠军吗?」 戴志气定神间地坐在地上,摆摆手,说:「唉,这些不过是虚名而已,我一向都不怎么在乎的。还是有赖各位师兄、各路兄弟关照,再加上有那么一点运气,才让小弟在运动场上威风过几次而已。」 他们上体育堂时,一班分成五组,以六人为一小组,林春刚好是戴志那组。事实上文科班男生很少,三十人的班里只有十名「壮丁」,所以说是少数族裔也不为过。戴志长得高,坐在队的最后面,林春就坐在他前面。 戴志和狒狒强胡吹几句,班上一些爱慕戴志的女生又说几句,存心和戴志抬槓,扰攘一轮才开始报名,由狒狒强读出所有项目,每读一项,便问谁要参加,想参加的人再自行举手,先举先得。林春打定主要参加推铅球和标枪,没有别的原因,单是贪图这两项赛事轻松,只要将铅球和枪扔出去就可以了,万一他等会儿举手慢了,就参加掷铁饼吧。 陈秋每年都参加200米赛跑,其实他运动神经很好,大概是因为曾玩过柔道吧,反应十分敏捷。戴志曾几次劝他入田径队,他都不答应。 李旭要到这次运动会后,才真正卸下领袖生长之职,所以这次他不用参加任何赛事,单只在运动场内巡逻,把违反校规的学生揪出来就可以了。王秀明是运动健将,每年均想将戴志由男子全场总冠军的宝座拉下来,但年年失败,总差那么几分。所以在这最后一年,他也决定报四项赛事,跟戴志拼了。 狒狒强唸到3000米赛跑时,戴志却一把抽起林春的手,说:「有!这里有两个人要跑3000米!戴志跟林春!」 林春因为太惊讶,一时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狒狒强低头画表,全然没注意到林春神色有异,便例行公事的应了戴志一声。林春张大嘴,几乎可以塞一个橙入去了,这时另一道声音传来:「还有王秀明、李旭一起跑!3000米!」 陈秋坐在林春隔壁的队伍,连忙扑过来揪住戴志的衣领,咬牙切齿地说:「你在玩什么!」 「没玩什么,我很认真的,」戴志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一口白牙衬着深褐色的肌肤,显得愈发洁白闪亮,他吃吃笑说:「我想跑3000米嘛,难得最后一年,就想抓个人陪跑,恰巧书kai子欠我一个人情,便要他还了。」 那边厢,李旭拉了王秀明出去,跟狒狒强理论,说他是领袖生长,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去跑3000米,可是狒狒强想了一会儿,说:「你去跑之前,只要能找个人代替你的职务,那就可以了。」结果李旭便被攻陷了。 林春挑眉,嘴角僵了:「我什么时候有欠过你的人情?」 「怎会没有!」戴志当着陈秋的面,将林春扯去暗角处,陈秋想跟上去,可林春朝他摇摇手,叫他不要过来。狒狒强忙着登记各人的参赛项目,根本没时间理会戴志他们。 一到了树下,戴志便鬼鬼地笑着,搭着林春的肩,压低声音说:「你能够和秋秋和好,还不是多亏我穿针引线?」 「我、我们什么时候有吵过架!」林春像一只被惹怒的猫儿,猫尾竖起来,像快要出爪伤人。 戴志无言地曖昧一笑,林春的心猛跳起来,如果这时有人对他用测谎机,必定测出他说的是谎言。戴志的模样就像是在说:你说啊,你说啊,怎不辩解下去? 「你想我将证据陈列出来吗?别忘了,书kai子,我戴志伟没什么了不起,就是阅人无数,最会观言察色,你和秋秋之间发生什么事,我这一双眼可是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呢!」 「你……」 「好啦好啦,我招了。关于叶芝在那天早会上消失,是我做了些手脚啦。你要是不信,等会儿下课后私下找叶芝问吧。我也没什么所谓,反正到了那时候,你已经改变不到事实,要陪我跑3000米。」戴志神气地说。林春知道他要当陪跑了,可也绝对会找叶芝问清楚。两人走回队伍时,林春忽然想起:「你坑我去跑3000米,怎不把陈秋也拖下水?」 「那还用说?我只要将你拖下水,就等于将秋秋拖下水了。」戴志用食指戳了林春的额角几下,彷彿母亲教儿子般,啐啐唸:「好心你平时就少看几本书,多看看身边的人和事,不然年纪愈大,脑筋就愈死。你就是常常将自己埋入书里头,所以才那么后知后觉,总是事情过了之后,才迟钝地发现一切。」林春竟无法辩驳。 回到队伍里,陈秋从隔壁那队偷渡过来,拍开戴志那搭在林春肩上的手,一双眼在林春脸上睃巡了很久,好像在检验他有没有什么损伤,好一会儿,他压下一股极想发脾气的欲望,颓然说:「算了算了,戴志伟,你要我们陪你一齐疯吗?老子就陪你玩,我刚刚跟狒狒强报了3000米了。」 戴志喷笑,林春逕自呆住,苍白的脸上隐隐泛起一股红潮,隔壁队中,李旭一拳拳打到王秀明身上,两人边打边滚到地上,如两只争地盘的狮子般,打个你死我活。 总之,在眾人的咒骂、笑声、哀怨中,就迎来了他们中学生涯里最后的一个陆运会。 陆运会对于不少学生而言,是一个美好的回忆。首先,学生在为期两天的陆运会期间不用上课,已是天大喜讯,而且一些脑袋不灵光却身手敏捷的同学,这两天摇身一变,成为眾人的英雄。那些在运动场上跑得飞快的男生,几乎没一个不是半不良学生——是指一些平常干犯几项校规的学生,比如说迟到、不交功课、平常对着训导主任则嘻皮笑脸者,文武全材的学生几乎是没有的。 对于林春这种头脑发达、四肢迟缓的学生,陆运会是一个令人烦厌的东西。不只被逼参加运动赛事,在看台上规矩甚多,不准听mp3、收音机,连书也不让看。学生在看台上,不是一个个坐得人也呆滞,就是玩低能集体游戏和吃东西,当然也可以为同学打气。 每班都会订几十包pom-pom,即是塑料製的打气棒。使用时,用一枝细饮管插入棒的开口,将气吹入去,吹得整枝打气棒胀而硬,就可以用来击出pompom声的响音,为运动场上的人打气。林春例牌不会参与这些运动,可他也并非乖学生。 林春从来不是乖学生,他只是成绩比人好而已,一般人常常有种错觉,认为成绩好等同品格好,所谓品学兼优。可是,林春也是个不时违反校规的半不良学生,比如说偶有迟到和迟交功课。这时,陆运会开始不久,老师到了不同岗位当值,领袖生尚未出笼,可说是「无王管地带」。林春拎起背包,就着早上微弱的阳光,在书包里看小说。 看了一页,冷不防一隻手狠狠往他背上一拍,吓得他魂不附体,转体一看,竟然是李旭。林春松了一口气,李旭刻意板起脸说:「现在不是事必要你讲,但你所讲的话将会被用为呈堂证供(註一)。被我这个领袖生长目击你看书的情况,你今次法网难逃了。」 「你还真是一副警察口吻呢。」林春不甚认真地笑笑,说:「我们打个商量吧。这本是贾平凹的《废都》,厚是厚了点,但里面有不少情色部分。我将情色部分的页数摺角,之后再借给你看,如何?」 「你、你……真是道德沦亡,光天化日之下看禁书!」李旭一脸正气地说,下一秒就压低声量说:「虽然我喜欢看av,有画面又有声,不过文字版也不错……」 另一隻手伸过来,自林春的背包拿出那本《废都》,那人略带鄙视地说:「你什么时候也看起这种东西来?之前让你看av又没反应,原来你喜欢文字版的。」 林春斜睨着身旁的陈秋,说:「我只是开玩笑。没错,里面偶有情色描写,不过因为这是内地版本,相关部分已大多被作者删去了。再说,我又不是为了这些才看这本书的。」李旭听了,立即大失所望地喝倒彩,叮嘱林春几句,叫他要偷看书时要小心一点,然后就出去管秩序了。 陈秋低笑,说:「原来如此。这里面写的都是男的跟女的做吗?」 「是啦是啦,还是一个男人跟无数个女人的故事,可真有艳福……」林春夺回书,又看起来。不料陈秋附在他耳旁低说:「你也有兴趣吗?男的和女的做。很多人都说第一个性伴侣就是最深刻的一个,你第一个sexpartner就是男的,之后再跟女的做,会不会适应不了?」 註一:「现在不是事必要你讲,但你所讲的话将会被用为呈堂证供」,港產片、电视剧的典型对白,一般警察拘捕嫌疑犯时就会这样说,可现实中的警察会否这样说,我就不知了。 63 林春以手肘顶开陈秋,耳根发红,低吼:「早就叫过你不要在上课时间靠过来!虽说这两天是陆运会,可终归是上课时间。幸好这里是看台的最高层,班上超过一半人都下去参赛了,不然被人看见可就麻烦。」 陈秋朗声笑着,他就爱看林春失措的样子,耳廓红了一圈,看起来很是青涩。王秀明和戴志这两天很忙,他们各参加四项赛事,又要在跑道旁为学弟妹打气,基本上陆运会一开始,他俩就一缕烟的携着圆筒型运动袋,衝去更衣室换体育服。所以林春身边只有陈秋一个熟人。 「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呢。」陈秋笑得一副鬼灵精的样子,林春瞥了他一眼,赌气说:「我这也算是误入歧途。也许迟点找个温柔的女生做做看,就不会想碰男人了,这样转换下也挺好,有新鲜感。男人都爱新鲜感,不是吗?」 陈秋听了,没有发怒,只是笑得更乐不可支的。林春趁机转话题:「你今天没赛事吗?」 「有,怎会没。大概十一点左右要去跑二百米,我连续拿了六年的男子二百米金牌了,今年若是拿到第七面,就送给你吧?权当是订情信物。」 「什么订情信物……你说话小心点。再说,哪有人会将赛跑金牌当是信物的。」林春没好气地说。他下午也要去推铅球,明天还要跑三千米,光是想像一下,便想惨叫了。 陈秋耸耸肩,说:「不过也不知道赛事会否如期进行,你也知道,时间表形同废纸,每年陆运会的进程都很慢,次次总会overrun,说是十一点进行的赛事,可能十一点半或者十二点才搞。也好,在那之前就能陪陪你。你等会儿在终点等我吧。」 林春不作声,没有说去,也没说不去。他又专注看书,旁边陈秋也拉过背包,竟然拿出剪刀,像在剪纸,林春最初吃了一惊,后来想起,他们学校歷来也有贴臂章的习俗。 所谓臂章,其实不是用布做出来,而是利用具有单面粘贴力的纸,剪剪贴贴,拼凑出不同图案来。说是纸,其实摸起来是一块比纸更薄的胶,不透光,可以如同纸一样摺叠,用普通的美工剪刀就能剪开。每班须设计一个臂章,只要你有门路,还可以跟不同班的人交换臂章。学生私下也会做臂章,大多剪贴出人名和图案,不过只要你想得出,又善于剪贴工夫,那理论上可以做出任何款式的臂章,只要不是粗口就可以了。林春记得,有次一个学生的背贴了一个大大的michealjackson剪影图案,出尽风头。 人缘愈好的人,身上贴的臂章就愈多,这代表有很多朋友为你做臂章。男生是很少自製臂章的,觉得太麻烦,一般而言,男生身上的臂章都是女生送给他们的,换言之,男生身上的臂章愈多,就代表他们愈有异性缘。 陈秋算是来者不拒,只要有女生送他臂章,他就会贴上身,他懒得拒绝女生,到时惹哭她们、或被她们怨恨,可就麻烦。戴志和王秀明更不用说,陆运会还未正式开始,他们已经全身贴满臂章,林春问:「那之后再有女生送你们臂章,要贴到哪儿去?」 「就贴上裤子囉。裤子也贴完,就贴袖子,袖子也贴完的话……」戴志摊摊手说:「唯有贴上脸,或者明天才贴。基本上头一天贴的臂章,到了第二天我就不会贴,因为第二天还要贴一批新的。」 「那第一天的臂章要怎处理?」 「还能怎样处理,就丢入垃圾桶。」王秀明说,然后又涎着脸跟李旭说:「不过如果是李旭给我的臂章,我会连续两天贴上身的,还要贴在当眼位置,就胸口好了。陆运会过后,我总是会将他的臂章贴上书桌面。没有骗你们,你们日后上我家,就可以见到我书桌上贴了七个臂章了。」 李旭的确每年会做臂章,可是林春听完他的动机后,就挺同情他的。李旭想要女生给他做的臂章,可是每年只有寥寥五六个,于是他便化被动为主动,给更多女生製作臂章,希望女生会回礼。这方法确是凑效,所以李旭身上也贴了很多臂章。李旭常慨叹自己生不逢时,恰巧跟戴志与王秀明这两个校园王子做朋友,总被女生当成传话人或绿叶。 陈秋为了打发时间,每年会买一大叠臂章纸,在看台上剪剪贴贴。女生总垂涎着陈秋手製的臂章,并不是说陈秋的手工做得好,而是得到陈秋的臂章,简直就是无上光荣。他从不把臂章送给女生,到头来总是塞给戴志。戴志也够赏面,果真将所有臂章贴上去。 这年,李旭也有做臂章给林春和陈秋,陈秋略带不满说:「真不公平,你给我的臂章比手掌还小,可给林春的却有一巴掌大。」 李旭解释说:「因为我跟他比较有缘。」话也说得没错,李旭和林春颇为投缘,因为林春具有十足的耐性。每当李旭有什么异于常人的价值观或做法时,林春总能静下心,一五一十的跟他说个明白,说服他依常规去做,陈秋就没这耐性,次次都臭骂李旭一顿,有时更阻止李旭接近林春。 他送给眾人的臂章都是大家的英文名,例如是林春的lam、陈秋的autumn、戴志的dc和李旭自己的sun,唯独王秀明的是一个一巴掌大的q版运动鞋图案,鞋带、品牌图案等细节都处理得很好,甚为精细。王秀明笑着炫耀:「哈哈,我最特别!我年年都跟女生宣扬,说李旭给我做的臂章最美、工夫也最巧的!」李旭轻咳几声,掩去脸上的喜悦。 陈秋懒懒地说:「所以李旭才从未交过女朋友吧?被你这样年年宣传,我是女生也会以为李旭跟你有一腿啦!」 「啊!!!!我怎么想不到……!!!」李旭的哀号来得太迟。 陈秋已做好本日的第一个臂章,趁林春发呆时,贴上他的腰部:「大功告成!」林春垂头看看腰的位置,那臂章是黑底白色字体的,贴着粗体字样spring,在g旁边贴了一枚红色黄蕊的五瓣花,林春第一个反应是陈秋的手还挺巧的,可一见到那花朵,脸都黑了,说:「你写我的名字做spring也算了,为什么还要贴朵花?」 「春意囉!」陈秋正经八百地答,眼里闪着隐忍的笑意:「我本来想用粉红色字体的,怕太恶搞……不,怕你不肯贴,所以后来改用白色字。只贴一朵花算是为你留点面子,我本来打算贴够五六朵的,春天可是大地回春之时呢。我是autumn,你是spring,不是刚好凑成一对吗?」 林春恨得牙痒痒,连书也看不下去。陈秋为他递来一把剪刀,说:「你要是不忿,也可以做臂章恶搞我的名字,只要你敢做,我就敢贴,材料无限量免费供应。」 林春毅然接过剪刀,拿起一张大红色的臂章纸,低头就剪,这幼稚的举动落入陈秋眼内,他莞尔一笑。可林春实在没有恶搞的天赋,做什么事都会正正经经,踏踏实实地做,结果他做给陈秋的臂章是黑底鲜红字体的,贴了粗体字autumn,还有两片浅橙色的落叶图案,不只不恶搞,还挺美观,倒便宜了陈秋了。 既然已破例做给陈秋,那就一併弄戴志、李旭、王秀明他们的份儿吧。这时,一道沉稳的女声唤了唤林春,他向下望,原来是叶芝。叶芝穿着体育服和短裤,跨步上来看台的最高层,陈秋不明所以的皱皱眉,叶芝打趣看了陈秋一眼,再拎出一个臂章送给林春。 叶芝也不是第一年送臂章给林春,所以他也很镇定接受。臂章黑底橙字,左右各有一个树木图案,代表他名字的「林」字,女孩子确是有心思。 林春见到叶芝,想起之前的事就有点尷尬。 64 当日戴志威胁林春陪他跑三千米,曾说他叫过叶芝帮忙,让林春和陈秋合好。林春事后半信半疑的找叶芝,她坦然说:「戴志的确有找我帮忙。你还记得这本书是我提议用的吗?陈之藩的《剑河倒影》。原因是戴志知道陈秋也读过那本书。他叫我在早会分享那天请假一天或半天,为你们製造机会,结果陈秋就真的代我上台。」 「是陈秋的意思吗?」 「不,这全是戴志的意思,他说你跟陈秋吵架,叫我帮忙。」叶芝微笑说,一顿,又说:「现在这样不是挺好吗?你和他又像之前一样,天天黏在一起。」叶芝其实长得颇清秀,只是眼睛幼细,不符合时下的审美观,她笑起来时,眉梢若有若无的垂下来,配着那瞇成线的眼睛和小巧的菱唇,有点似粤语残片中的悲苦角色。 林春衝口而出:「那么……《孽子》那本书……也是戴志要你跟我说的吗?」说完后,他倒抽一口气,真想立即打自己的嘴巴。叶芝扬起眼,那总是漾着忧鬱的眼睛透着疑问:「不是,为什么你会这样问?我最近确实是看过这本书,觉得很不错,才问你有否看过。我们之前都常常讨论书。」 「那又是……你就当我什么也没说过。」林春避开叶芝的眼光,在女人面前他就不自在。无论是母亲、叶芝、还是班上余晓盈那群泼妇。有时女人故意表现得粗枝大叶、迷迷糊糊的,可是关键时候,她们的感觉比雷达更敏锐,你一表现出丁点的不妥之处,她们便会像猫盯紧老鼠般注视着你,等你一不察觉便攻击你。 「难得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好好把握吧。一个人可以活得好瀟洒,但有时难免会寂寞。」叶芝收起笑容说着,她有一个习惯,当她讲完要讲的话后,眼睛便缓缓低垂,不再望着你的脸庞,散发一种淡淡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林春不知道叶芝有否察觉他和陈秋的事,可他猜戴志应该是知道了,只是知道得是多是少的问题。然而,戴志在他面前也没刻意提起什么,所以林春也只做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这样。有一件事明明大家都知道,可没有人愿意做第一个说出来的人,因为一说出来,便会打破某种平衡,事情不放上台面,反而能和平相处。这是心照不宣的、公开的秘密。 林春有问过叶芝,为什么她要帮戴志。叶芝反问他:「做事一定需要一个理由吗?反正无伤大雅,出手助人,成人之美,也是美事。」对林春而言,叶芝就像一阵清风,没有什么特别,可有时吹拂面上,倒带来一种柔柔的清凉。 关于这件事,林春事后有跟陈秋说过,陈秋咬着手指说:「好啊……好啊……戴志伟这小子真是多事,等我叫陈心多教训他一下。可惜陈心那傢伙今年是大三生,比较忙。」 「算了,你就不要多事了,还不是多亏戴志伟,我们才能和好吗?」林春总算有点惻隐之心,他又说:「不过,陈心忙成这个样子,还肯替戴志伟补习,真是难得。」 「是啦,不过……反正他们的事,你还是别管太多的好。我跟陈心一向河水不犯井水,有必要时会聊一下,重要事就三口六面讲清楚,次要的事,我们一向不会管对方。」陈秋说着,忽然又将林春扑倒在地上,带着怨愤说:「我总觉得叶芝不是无缘无故帮戴志的。女人哪有这么善良,她必定有目的……我看啊,她要不是喜欢你,就是喜欢戴志。」 林春当时不以为然的敷衍过去,说叶芝没可能喜欢她,只可能是戴志了,或者是陈秋也不出奇。林春刚刚当着陈秋的面,接受叶芝送他的臂章,陈秋冷冷看在眼里,说:「你会将它贴上身吗?」 「会,既然收了人家的臂章,刻意不贴上身便显得无礼。」林春答,将那个臂章贴在衣袖。他见陈秋面色一沉,便觉得好笑,可以没有出言讽刺,只是淡淡地说:「别想太多,叶芝和我只是当对方是普通朋友。我也没打算要回礼。如果真要说的话,我还比较有立场去生气吧。」说着,他不无埋怨的看着陈秋,说:「你之前有过几个女朋友,我一个都没有。」 陈秋立刻转怒为笑,邪笑说:「想交女朋友吗?那可不行,不过和女人做一次也可以。我也识得几个女coser,胸大腰细腿长,脸长得还可以,要介绍给你吗?但你每和女人做一次,就要和我做十次。」 「你是强盗还是色魔。」林春尷尬低头,剪着臂章纸,打算给戴志做个臂章。他喃喃:「要是这样,我还不如瞒着你,自己出去识一个女人。」 「要识女人也可以,但不可以和叶芝那一类女人上床。」 「为什么?」 「有一种女人,你一旦跟她上了床,就代表你会跟她玩认真。有些女人,明着是出来猎食,大家做完便自然分手,感觉好的话,大不了有空时再约出来小聚,做个炮友。」陈秋漫不经心地说,没注意到林春皱起眉头。林春不喜欢听陈秋讲女人的事,然而又很想看看他以前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也想过问陈秋,和女人做爱的感觉如何,可总是问不出口。 陈秋忽然捉住林春的手,低说:「说起来,我还未跟你做过,你什么时候才肯做?」陈秋的声音压得很低,林春想也不想就挥开他的手,烦躁地说:「谁知道!你这么想做的话,就随便找个女人做,不要来烦我!」 「哎也,你也会吃醋吗?」陈秋笑弯了眼,心想要是这里没其他人在,还真想按住林春,大肆侵犯一下,他说:「木头也会有开窍的一天吗?放心啦,我现在只对你有兴趣,要发情也只会对住你发。我生日那天跟我做吧?就下个月的五号,十一月。」 林春还未回答,司令台的广播就传来了:「男子甲组二百米,第一次召集……」 「喂,叫你了!」林春推推陈秋的身子,他赶紧从背包找出运动短裤,匆匆跑下看台,到更衣室换裤。他们的学校十分麻烦,由于公立中学很小,所以举行陆运会时,例牌租用政府辖下的公用运动场,有标准的四百米赛道、田赛专用的草地,以及左右两旁的五层高看台。由于是公眾地方,校方规定学生踏入运动场时,须穿体育服上衣和黑色或蓝色长裤,然而比赛时又必须换回短裤,在离开运动场时又要穿回长裤。因此,学生不得不在更衣室进进出出,至少得换两次裤。 林春放下手上的剪刀和臂章纸,遥看陈秋的背影,还是决定下去更衣室陪他。待林春悠然走入更衣室时,陈秋已换好衣服。更衣室里面人很多,一大群男生散发着汗臭味,一边换衣服,一边胡乱笑闹,拿对方的身体开玩笑、讲黄色笑话,不时夹杂些粗话。 陈秋将长裤掉给林春,动作瀟洒,说:「不好意思啦,刚才下来的时候太赶,忘了多拿个胶袋。你等会儿替我将长裤放回我的背包内,再在终点处等我吧。」 林春点头,心想陈秋绝对是生活白痴,一条好好的牛仔裤,被他搞得像一团垃圾,牛仔裤的内层布料有一半被反了出来。林春先陪陈秋走到集合处,一边走,一边分神摺叠牛仔裤。陈秋每走几步便踢踢腿,活动一下手脚,两人都没有出声,却有一种淡淡的安全感。 到了集合处,林春便说要先回看台。陈秋坐下铁长椅,拉着林春的衣襬,眼睛睁得老大,生怕林春下一秒便会消失似的,他说:「你等会儿要在终点等我。」 林春哭笑不得,拉开陈秋的手,说:「知道了,你说过很多次。」 陈秋这才得意地笑起来,每当他奸计得逞,便会这样露齿而笑,门牙极轻微的突出来,像隻大白兔,林春很爱看陈秋的这个模样。 「如果我等会儿跑第一,刚才说的事你会答应吗?」陈秋收起笑容,神色显得凝重。林春当然知道他所说的事是什么,心里有个底,他别开眼,不知道要怎样回答。当他忍不住再望向陈秋时,发现陈秋仍然殷切地望着他,眼内不只有着执拗的顏色,还有…… 林春勾起嘴角一笑。临走时,他只是掉下一句话:「陈秋,你给我记住,我的身体并不是一块廉价的金牌可以买得起。如果我愿意跟你做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想跟你做,而不是因为一个赌注,或者是一个金牌。」 65 林春去到终点位置,恰巧也见到戴志。戴志一身深褐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泛起一层极微的金光,穿着田径队的队服,即是浅蓝色背心和深蓝色的松身热裤,汗水在他的颈和锁骨处蜿蜒滑动,像河流的分支般流入衣服底下,一头一脸都是热汗,像灌了水似的,那张脸泛着赤红色,兴许是刚刚才跑过一场。 「刚玩了什么项目?」林春问,戴志也不带毛巾擦汗,豪迈地以前臂擦去额上的汗,再抹回上衣,说:「刚去了跑四百米和跳远。四百米跑了个第一,跳远则进入了复赛,明天才玩决赛。王秀明那小子刚跑一百米,也进入了复赛。我问他:干嘛不报四百米,怕跟我正面衝突吗?他支支吾吾的说自己今年想玩短跑,又说短跑讲求爆发力,比跑四百米更有挑战云云,我就知道他怕了我!」 林春看戴志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不禁想,陆运会真有股魔力。一些平常看起来普通的学生,到了运动场上就成了个发光体,去到哪儿都是眾人的焦点。由刚才开始,就有女生为戴志送水、送毛巾,只是被他婉拒了而已。林春笑说:「难得有女生向你献殷勤,怎不大大方方接受?看不上眼吗?」 「不是啦,我这种人哪有资格去挑人呢,不被人嫌弃就很不错了。」戴志没有半点忸怩,抓耳挠腮,说几句话便胡混过去,又说:「而且我现在也不方便去祸害其他人,她们都是好女生,总有更好、更适合她们的男生!」 「怪人,说得自己好像有暗病似的。」 「是、是!你怎知道的!」戴志忽然凝神说,压低声,凑近林春的脸,低说:「其实我……已经有绝症,命不久矣。」 「是,是,陈秋还告诉我你生了梅毒和椰菜花(註一)呢。」林春白他一眼,戴志笑得更夸张。他们就站在终点等陈秋。远方气枪「嗶」一声响了,跑道上八个大男生几乎在枪声响的一剎,便迈开明朗的步伐,好像什么也没想的向前衝。第四线的男生一下子超前眾人,突围而出,正是陈秋。 中四时,林春第一年与陈秋同班,由那年开始,他就每年看着陈秋跑二百米。在看台望下去,只见到他模糊的面容,倒是那修长的四肢、优美而敏捷的跑姿烙印在林春脑海里。 现下他下来终点站,看着陈秋来势汹汹的衝过来。他那宽松的上衣被空气弄得篷起来,腰背挺得很直,那跑姿使林春联想起初长成的羚羊。陈秋已拋离第二位的人近五十米,终点在望,他往林春看了一眼,一张脸却难得的严肃,似在做什么大事般。林春也没有移开视线,就是在戴志面前,他还是全程看着陈秋跑步的身影,丝毫没有作掩饰,心中有一种很难理清的滋味。 陈秋跨过终点线,枪声再响,他跑完二百米了,毫无悬念地拿了个第一名。结束后,他仍站在赛道,叉住腰、仰首,粗喘几口气,再施施然走到赛道旁。戴志相当识相,一来就给陈秋递上一枝冰水,陈秋说了声「谢」,一扭开便猛灌了半瓶,因为饮得太急,来不及咽下的水自他嘴边滑落至脖子,在阳光底下成了一道泛银光的水痕。 他喝够了,撩起衣襬抹抹嘴,说:「热死了,这什么天气,要把人烤熟了!」 「秋秋,你这是要让我们田径队丢脸吗?年年总要拿男子二百米第一,刚才跑二百米的八个人中,有四个是我们队的,都输给你这『业馀人士』,真是的!」戴志话里调笑的意味远大于认真。 陈秋一笑,一张洁白的脸红扑扑的,显得眉更清,眼睛更熠耀如宝石,他一副趾高气扬的口吻:「不是我有本事,是你们田径队见我是业馀,才轻敌起来吧?说真的,你们已经是寡头式垄断,也分点奖牌给我们这些小人物嘛。不过,这倒是老子最认真跑的一次,说不定会刷新学校纪录……」 话音刚落,司令台便宣佈陈秋不只刷新学校纪录,还刷新了学届(註二)纪录,吓得戴志和林春不觉「哗」了一声。戴志忍不住打了陈秋一拳:「好小子!年年叫你加入田径队,却年年给我吃柠檬(註三)!不跟你们说了,等我先去安慰一下队里的同学。书kai子,就由你好好服侍我们刚出炉的二百米第一囉!」 也不待林春回答,戴志又奔向田径队那群人,这天的他简直像个太阳一般,其光辉洒落在场上的每个角落、每个人的头顶上。陈秋半不正经的揽上林春的腰,带着几分邪气说:「听到没?戴志伟也叫你服侍我,你也该有点表示吧?你知道我是为了什么才跑得这么快,连学届纪录也破了。」 很多男生都豪爽地跟朋友勾肩搭背,所以林春他们这样的姿态,在运动场上看来倒不突兀。林春也懒得理会陈秋,轻叹一口气说:「你爱怎样就怎样。这里太热,我要先上回看台,你就自己去更衣室吧。」说着,他一眼也不看陈秋,便把他的手推走,快步上回看台,一张脸却烧得热辣辣的。 翌日早上的第二场赛事,就是林春他们要跑的男子甲组三千米,就是绕着运动场跑七、八个圈左右。这天的天气比昨天更热,才不过九点,阳光就将暗红色的赛道照成金红色,远看像烧热的铁板般升着热气。林春和李旭平常就很少运动,一个是书獃子,一个是宅男,脸苦得想哭,陈秋在拉腿筋,戴志则跟王秀明间聊,争说着要做拿下男子个人全场总冠军。 他们大概还有十五分鐘左右便要下场跑。林春一脸阴鬱地坐在铁长椅,陈秋朝他看了一眼,说:「你也下来拉拉筋吧,不然等会儿扭伤就麻烦。看你一副文弱书生的死样子……等会儿可别真的做了包尾大幡。」 「要你管。」林春和李旭同时出声,李旭用力抓住林春的肩,五只手指都陷入他的肩了,以沉痛的口吻说:「林春,我看我们……我们、我们……」 「唉,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林春第一次对李旭產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 陈秋看着就想衝过去将他们分开,戴志却先他一步,去到林春和李旭面前,手里抓住一团布,一脸不怀好意的笑,说:「别这么认真嘛,别人不知道还以为你们要上战场。就下去随便跑跑好了,反正也没人会期待你们两个取到名次。对了,之前我是图好玩才拉你们下水,但后来王秀明提出了一个满好玩的游戏,我们就来玩玩吧。」 说着,戴志扬起手中的一团布,把它伸展开来,原来是一面长约一米的大旗子,正是他们班的班旗。什么是班旗呢?是这样的,高年级学生一到了陆运会,就有很多搞头,他们想到买一大块方布回来,用塑胶彩、或是针线和布,弄成一面班旗,上头写了班级名称或者画些无聊图案。上一年,林春他们班的班旗就写了「心怀六甲」(他们是文科,六甲班),这年则是「七甲传人」,四个鲜红色行书字体由左上角斜写至右下角,旗身则是纯黑色。 戴志执着旗的两角,按在肩膀上,远看像披了一件超人披风,他解说:「等会儿我们便轮流披着这面班旗跑一圈。可我们要跑七圈多,最后的两圈多要怎办呢?我们想好了,我和王秀明应该会跑得较快,比你们早跑完,那我或他就负责披着旗跑第六圈,第七圈时,我们就一同拉着旗,跑去终点。」 这个计划,戴志当时一听就同意了,因为他也觉得满好玩的。陈秋立即说:「我才不干这种事!丑死了,简直遗臭万年,有够白痴、低能……」他还想继续骂,戴志就先截住他的话,说:「噯,秋秋,话可不要说得太过。不然就等于拐个弯骂自己了,毕竟等会儿你也要做这事。」 「我就说了我不做……」 林春无视陈秋和戴志,逕自问王秀明:「这样没关係吗?一来,学校规定赛跑时不准举班旗或带些不必要的东西,你们这样做会被取消资格的;二来,你和王秀明跑得那么快,跑完全程之后还逗留在赛道上继续跑,也同样会被取消资格。」 「没错,到时候你们要拿个人全场总冠军,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李旭附和林春,主要是因为他也觉得这样做实在太丢脸。 王秀明夺过班旗,乘风扬着旗帜,兴奋地说:「这个你不用替我们担心,我们本来就有被取消资格的心理准备。再者,关于拿个人冠军的事,只要我或戴志在其馀三项赛事中全胜,就绝对有可能拿到冠军,因此牺牲掉三千米的金牌,也没大所谓。你们不会那么没义气、不陪我们玩吧?我都已经叫了我弟替我们拍片。」 李旭赶紧跃下长椅,跑前几步远眺终点站,果然见到王秀明的弟弟——王秀真拿着部小型摄录机,他弟弟李顏也在旁边,还朝他猛挥手呢。李旭愤怒不已:「那死小子早就知道了吗?也不跟我说一声,等我现在过去砍了他……」 一隻手拍上李旭的肩,竟然是林春。林春微笑说:「既然他们早有计划,就当是玩玩吧。反正我们也被逼蹚这趟浑水。」陈秋、王秀明和李旭不可置信的定格望着林春,戴志则是奸笑,他心里知道,林春之所以会答应,是因为有把柄在戴志手中。林春表面上和顏悦色,事实上在心中咒骂,想着之后还是要拜託陈秋叫陈心多虐待他。 註一:椰菜花,即是性病疣。 註二:学届,是一个简称,泛指全港中小学体育界,所谓学届赛就是各大中小学一同参加的运动比赛。 註三:食柠檬,广东话,意指被人拒绝、吃闭门羹。 66 如戴志所料,最后陈秋也半推半就的答应了。他们先决定了旗手的顺序,首先是跑得最快的戴志和王秀明,其次是陈秋,之后是林春和李旭,五圈之后,看是王秀明或是戴志先跑完七圈,由先跑完的那人当第六圈的旗手,最后,在第七圈时,他们在起跑点一旁等着那跑得最慢的人,再一起跑完第七圈和馀下的二百米。 跑三千米的人很多,大概有廿多人,全堆在起跑点上。戴志压着亢奋的心情,将旗揉成一团握在掌中,以免教起跑点附近的老师——狒狒强看到。可是,狒狒强还是发现了,要走过来没收他们的旗,戴志跟赛道旁的李顏打了记眼色,将旗拋给他,他接住了,同时向狒狒强嚣张一笑。狒狒强正想开骂:「你们两个小子好大的胆……」 那边厢,枪声就响了,戴志左穿右插衝向前,李顏跟着他跑,将旗重新扔给他,戴志一接了便霍一声扬开那面旗,执住两边旗角按在肩上,王秀真跑得极快,跟得上戴志的脚步,把这一连串画面全拍下来,约跑了五十米左右,一脸热汗的王秀真才停下来,一个接一个的将王秀明、陈秋等人的跑姿拍下来。 他老哥曾吩咐他,要将每个人接到旗的风姿拍下来,在他们跑第六圈时才上看台,从上影下去,将他们五个人一同衝线的一刻好好拍下来,至于拿着相机的李顏则全程留守赛道旁,将他们衝线的表情影下来。羞羞怯怯的王秀真没别的长处,就是书唸得好、又喜欢拍片,难得他尊敬的哥哥拜託他做事,他一定会拿全副心机把它做好。 因为他知道这一段片或许对哥来说,有重大的意义。 赛道上,有「飞毛腿」之称的戴志果然很快跑完一圈,王秀明一直紧贴在他身后,以方便戴志等会儿将旗传给他。 「王秀明,接旗!」戴志高喊,声如洪鐘,王秀明以不输他的声音吼回去:「听到了!妈的,喊那么大声,我就在你隔壁,耳朵受罪!」 「跑就跑,别废话!」陈秋本来落后王秀明好几个身位,一看到他接了旗,就赶紧超前,以免一会儿跟他落后太多。林春和李旭至少跟陈秋差了五十米,二人平时虽少运动,可跑起来也不会太辛苦,事实上他们可以跑得更快一点,但始终怕自己之后体力不足,故意先留力。 王秀明披上旗,黑色的旗覆在他那白净修长的身躯上,远看如一双展开了的黑红色羽翼,没来由的竟有点不详。可他跑得很快,有那么一剎好似双脚同时离地,下一秒就要羽化成仙。他和戴志的跑姿都是奔放的,可戴志具有一种原始的野性,王秀明则有一种快要离开的感觉,像要飞起来。他脸上绽开欢欣的笑容,很俊、很美,比林春他们过往所看到过的都更要好看,就如竭尽全力,爆发出来的最后一次光辉。 一圈跑完,王秀明侧着身,一边跑,一边执着旗角,将旗传给陈秋,轻飘飘的旗被风最捲、抬升,陈秋抓住旗角,往身上一披,犹在咒骂:「顶(註一)!跑那么快,叫我怎追!赶去投胎吗!」 「哈哈,是的,就快啦!」王秀明失控狂笑,像吃了兴奋剂。或许陆运会真有股魔力,陈秋也跟着他狂笑起来,身子又轻又软,真像吃了仙丹的嫦娥,他高声叫:「超舒服啦!好像力也不用出,风就将我猛吹向前!」 戴志在林春和李旭身后的几十米左右,这已是戴志的第三个圈,将入第四个圈,看来他打算拚尽全力,做最快跑完的那人,接任第六圈的旗手。 王秀明保持同样速度继续跑,没有再加速,陈秋稍放慢速度,腿一边像摩打似般跑着,不忘扭身向后,逆着风跟后面的林春说:「春!跑快点、跟上来,一会儿到你了!我会、我会跑慢一点等你!」 「知……知道了!」尽管林春胸中的气不多了,还是尽力喊回去。陈秋转回前方,再稍微放慢步速,林春跟身后几步的李旭说:「喂,我先去!」 「行!快点!我会跟上来!」李旭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可深深吸一口气,将呼吸理顺了。林春一提气,以最快速度衝去陈秋那处,他一走,王秀明也追上李旭了,陪李旭缓步跑。 他就在陈秋身后的五步处,不慢不快的跑着。两人都跑得有点累了,没说一句话,陈秋知道林春在他身后跑着,可以放下所有包袱,一心一意向前跑;林春知道陈秋的背影不会离开自己的视线,只需要紧紧跟着那背影,就可以直达终点。陈秋还有十步左右便到终点位置,他忽然加速,林春几乎与他同步加速,在陈秋跨过终点线那刻,林春忍不住放声叫出他的名字—— 「陈秋!」 陈秋头也不回,将旗递向身后的林春,旗帜身不由己的摇曳于风中,被林春抓住,成为他俩之间的一条线。 「书kai子,看你表演了!」戴志经过他们身边,朗笑着,朝他们四人比了个「6」的手势,表示已经进入第六圈。 「李旭!」 「有!」 林春还未看清后面的人就放声叫,听清楚李旭的答覆,才见刚才还落后不少的李旭,不知在什么时候已追上林春后面,林春不禁笑着叫:「好!」现在轮到他表演了。刚才王秀明一拿到旗,就说跑得很舒服,林春竟也有这种感觉。 旗帜如一双翅膀,本来沉重的脚步便得如此轻松,胸中充斥着满满的气,好似就这样跑十公里也没问题。林春跑得忘形,双手举高,旗帜在他头顶上舒展,由上望向下,必定将「七甲传人」四字看得清清楚楚,尤其今天阳光普照,更会将那鲜红的字体照成鲜血一般红艳。 「看上面!」前面的陈秋没头没脑地叫了一句,林春自然仰首,一看,天真的很蓝。那是一种无法用世间任何东西所能比拟的、广阔无垠的蓝色,不知从什么方向过来,不知延伸到哪一处才是尽头,很高、很远,但那片蓝又是与自己何其接近,打从一出生便稳稳罩于头顶上。秋天的天空是清净的,连一片白云也没有,林春从没看过这么完整的一片天空。 「很美……」他由然地讚叹。 「别忘了……交旗啊!」李旭不知什么时候摘下眼镜,他的眼睛看起来比平时有神得多,碎发被汗黏在额上,一身健康肤色染上一片淡淡的红,看起来很清爽,全无他平常阴鬱的宅男样子。 「你一定能交女朋友啦!」林春在交旗时笑着大声说,在赛道上,他们平常无论有多内向文静,都不由得放开嗓子、倾尽全力地叫出每一句话,唯恐自己的伙伴听不到。李旭本来跑得近乎虚脱,听了这话又振奋起来,披着旗笑得很天真,像个小男孩,他回话说:「这个是当然!还、哈……还要你说!」 前面的陈秋调整步速,跟林春并肩跑着,王秀明与旗手李旭则超前他们。四个人分成两组,再加上一直跑在最前端的戴志,各以不同步伐,在同一个运动场上,为了一个无聊透顶的游戏而跑得那么认真。林春、李旭和陈秋都已经忘了,他们本来只是被人坑他们跑三千米,这时三人脑海中均只有一个念头:漂漂亮亮的跑完全程。 李旭差不多还有一百米就跑完了,身旁王秀明的脚步慢下来,他拗直腰,全身紧绷,像隐忍着什么似的,他咬咬牙,追上李旭的脚步,在终点处把旗交给戴志。戴志的步速可真惊人,他刚才已跑完三千米全程,是跑得最快的人,还走到一旁站定,等着李旭跑来。戴志这时缓步跑着,五人的步速很接近,林春和陈秋殿后,戴志跑在前面,中间是李旭和王秀明,从上看下来刚好成了一水滴形状。 王秀明捂住腰腹位置,勉强能维持原速,但每跑几步、脚步便一顿,过了二百米之后只能像瘸子般蹣跚跑着。李旭急得满头大汗,向前方的戴志喊道:「喂!跑慢点,这傢伙又发作了!」 戴志喘了几口气,头也不回说:「知道了!王秀明,你是男人就给我撑着,还有个多圈就完了!」 王秀明痛得说不出话来,林春从来没见过他的眉皱得那么厉害,一张脸扭曲得似笑又似哭,他紧握双拳,手背的青筋都暴起来,朝天大叫一声。那一声大叫并没有任何意艺,纯粹是一种野蛮的、情感与痛楚的宣洩。然而,现实归现实。 若是在少年漫画中,主角往往能凭着坚毅的意志打败无数个大boss,可现实中,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哪怕他有多想跑完,哪怕他朝天吶喊出地动山摇的一声,可跑完第七圈时,王秀明已跪倒在地上。炙热的赛道几乎要灼伤他的膝盖,可王秀明已痛得缩成一团。他们二人就在距离终点二百米处停下来,因为之前眾人跑得快,所以赛道上还有不少学生在跑着。 李旭蹲在王秀明面前,盲目抱着他,让王秀明靠在他怀内,惊得说不出一句话来。忽然李旭拉起王秀明的一条手臂,将之搭在自己的肩,就要拉他起身,他叫喊:「挺着!还有二百米而已!!你叫你弟替你拍片,又是最后一年了,你要死也要先跑完!」 李旭与王秀明身材相若,可以他一人之力要拖王秀明跑完全程,几乎无可能。戴志将旗掉给林春和陈秋,说:「你们两个想办法扬起班旗,我们三个跑在前面!」他边说,边拉过王秀明的另一条手臂,与李旭一同将王秀明半抬半拖的带向前。王秀明虽然痛着,可仍然清醒,也拖着脚,有一步没一步的走着。林春和陈秋也没有事先沟通,就各执着旗的一端,将班旗完整舒展出来,现出「七甲传人」四字。 他们的步速跟行走差不多,但大家意识到这毕竟是一场赛跑,便想以跑步之姿作结。李旭和戴志就最吃力,背负着王秀明的重量,还要小步跑着。五人跑跑走走的到了终点前的一百米,也就是距离看台最近的地方。 喝彩声铺天盖地的向他们涌过来,运动场都快要被打气棒的pompom声和男生的叫喊、女生的尖叫所震垮。他们同时望向看台,看见七甲班的看台上,所有身在看台的同学都站起来,不是拿着打气棒就是空手拍掌,一个个张大嘴不知在叫什么。就连看台最底层的中一生,也一个个伏在看台前的一面玻璃,喊着「加油」、「加油」。 林春感到晕陶陶的,相信不只他一人有这感受。他是五人之中最末端的一人,看着前方执着旗帜前端的陈秋,还有前面戴志他们三人狼狈的背影,一个词闪过林春的脑海:「惨胜」,姿态没有他们预想中般威风,可毕竟是一场胜仗。 他们四人明明活动着,可在林春眼内却好似定格了一般,他们跑得好快,身边的景物如走马灯般经过,可他们又好似跑得好慢,跑了好久、好久都未跑到终点,总是差几步。这一个定格了的画面成了林春和他们四人脑海的一幅珍贵的照片,一直到好久之后,他们五人再有机会出来一聚,大家对于当时做的傻事仍然津津乐道。 「跑快点吧,犯规五人组!」狒狒强在终点旁高叫,戴志在终点前几步大声叫:「要你管!!!」林春听了一笑,陈秋跑得更快,他们由戴志三人身后,追到去他们的旁边,在狒狒强的取笑声、看台上同学的喝彩声,和终点附近的人们的打气声之下,五人一同衝过终点。 这一年,「三千米」为他们最后一个陆运会画上一个句号。 註一:「顶」,广东话的「顶」跟国内「顶帖」的顶是不同的,广东话的「顶」,意近「妈的」、「shit」,又未算是粗口,只是有点粗俗而已。 67 陆运会为他们画上了某一个句号,是什么样的句号,林春说不上来,但他可以肯定,陆运会三千米为王秀明的上学生涯画上一个完整的、浑圆无缺的句号。 那之后,王秀明就申请休学了,对很多人来说有如平地响起的一声炸雷,炸得大家头昏眼花,手足无措。这也是因为王秀明口密,真是一句话也没有事先跟大家说,连李旭都不知道。陆运会的翌日是星期六,那天早上,他们五人之中是戴志最先发现这个消息。 戴志一早起来,打算将陆运会的相片上传到facebook,哪知一开facebook,便看见王秀明的一个status,上头写着:「很抱歉,瞒了大家一段日子。先前,我因为肚痛,去了医院做检查,初说是肾出了问题,后来再抽血、抽组织去化验,才发现事情远比我所想的严重得多。总之,在九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我被确诊出患上淋巴癌,在下星期五进行第一期化疗。」 戴志觉得天一剎那暗下来,四周静得连风也没有,更不要说是一点声音。他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唯独翻上床掏出手机,给大家传短讯:「快看面书」。 林春就是接到短讯才开facebook来看。王秀明在facebook的status总是有很多人回应和讚好,这一次,不只没人讚好,连一个留言也没有。他的手悬在滑鼠上面,想要按一下掣,却不知道要做什么。给他一记留言?可要说什么话?淋巴癌?淋巴在哪里?为什么那么突然?王秀明是一个运动健将,有运动的人不都身体健康的吗?要有病的话,他林春这种终日不活动的书獃子,不是更有一副病懨懨的样子吗? 林春第一个反应是去找李旭,可想及李旭的心情,又不敢打电话找他。这时,电话响起,林春也未看来电显示就接听,对方也是一片沉默,林春思忖着应是熟人,所以也没出声。半晌,那边传来人声:「……你看了没?」是陈秋的声音。 「看了。」林春应了一声,又盯着电脑,生怕自己少看一秒,就会错过王秀明status的更新。不知过了多久,陈秋说:「李旭知道了吗?」 「不知道,不敢问。」话未既,林春家里的电话又响了,催命铃似的疯狂大叫着,他掛了陈秋的电话,大跑几步去接电话,犹喘着气:「喂?」 「……是我,我李旭。」隔着听筒,李旭的声音异常地低沉沙哑,好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若不是他表明身份,林春一定认不出他的声音。林春说不出话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内叫嚣着要说一两句话应酬李旭,但就偏偏像个哑巴似的站在原地。 「林春吗?」 「嗯嗯……是是,是我。」 「是林春吗……哦,是林春。对不起,我现在人很混乱,好像……哎,不知怎的,好像话也不懂讲……」李旭结结巴巴的,像个刚学说话的孩子,没有语法,没有组织。 「没关係,你……你慢说,慢慢说,慢慢说没关係。」林春的状况也不比李旭好上多少。 「秀那傢伙……哎,就是王秀明。他拖到今早才打电话给我,没头没尾说了一大堆,都不知道他在干嘛……四点鐘就打来,我人还未睡醒好不好!于是我就骂他,骂他一大朝早打来是不是叫我起身痾尿,但是、但是他……他就……」 李旭顿了一下,林春隐隐听见一声吸鼻子的声音,李旭又回来,声音变得更厉害,像患了重感冒:「秀忽然说有些认真的事要跟我说。我以为他又要像之前那样开玩笑,你知道他人一向不正经,和戴志伟一样,十句话有九句半都是鬼话。我正打算掛他电话,他就杀出一句『我要休学了,因为我生cancer。』我根本听不到他说什么啊…… 「林春,是不是只要我没听到他那句话,他就不是真的生了cancer?唉,我在说什么……我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抱歉,我还未睡好,一点都没睡,由刚才直到现在……其实我打给你,不是为了说这个,而是想说,秀他已经住院了。 「医院,t市医院……他这天早上又要出去某间大学的附属医学院,做一次脑扫瞄和组织化验。他这个病恶化得很快,所以现在大家也跟时间竞赛,要快点找到癌细胞到底扩散到哪里去,然后再用标靶药去医,下星期就要做化疗,我连化疗是什么都不知道,只在电视上看过……」 李旭的话愈来愈紊乱,林春知道他心很乱,他何尝不是心乱?是以他勉强劝住李旭,待他情绪稳定了一点,才约定说今天下午五点,约戴志和陈秋一起到医院看王秀明。 t市医院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乘轻铁几个站就到。林春特意提早十五分鐘出去,以为自己会是最早到的那人,哪知李旭早已靠在轻铁站的柱,双眼无神地直盯着林春。林春吃了一惊,他从未见过李旭这么憔悴的样子,不过是分别了一天,他眼下就掛了一圈浅浅的阴影,下巴长了几根鬍渣,乾裂的唇带点发白,厚镜片后两隻眼睛像两个无底的大窟窿。 「你这么早来到?」林春找句话说,李旭重重地点点头,单只看着地下,梦囈似的说:「嗯。探病时间由四点半开始,我四点就来了。秀的妈便叫我先上去病房看他,叫什么部来着……」他痛苦地半掩着脸,苦思冥想一轮,又摇摇头:「忘了,都忘了。反正在老人科对面,在一楼,我待会儿等齐人带你们上去。再过几天,秀就要搬去血科,准备下星期五做化疗。」 林春胡乱点头,到了这个地步,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盼其他人赶快来,一齐上去看看王秀明。下一列轻铁来了,陈秋和戴志下车,他俩刚好在车站碰面,便一齐来了。眾人跟李旭聊几句,李旭就打电话给王秀明妈妈,跟她说一声,然后林春他们三人便跟在李旭身后,由他带路。 自动门一开,扑鼻传来一种医院特有的消毒药水味,没有丝毫的人气与汗味,怪彆扭的,彷彿走进了一个没有生物的地方。四周皆是一片煞白,白色的墙、天花板、坐椅、医生袍、护士服,唯一不是白色的,恐怕是病人身上墨绿色的格仔睡衣,使人想起隔夜的饭菜,不新鲜、不健康。 他们乘升降机上一楼,出了升降机却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气氛。墙壁漆成温和的米白,由地板至大概一米高的地方,漆上带点橙的粉红色,灯光略带黄而非青白,造出一种温暖的格调。然而,侧身一看,对面老人病房内是两大排病床,上头躺了带着氧气罩、气息微弱、乾瘦如柴的老人,有一个老婆婆坐在病床吃东西,背驼得高耸,鸡爪子似的手提着汤匙,颤如风中落叶,良久仍未能将那一口饭送入口中。 王秀明住在老人病房对面的普通病房。他们还未进去,已在玻璃窗外遥遥看到王秀明。李旭先走上前,跟一个一脸疲态但面容福泰的妇人面前,强挤出一丝笑容,跟她打招呼。那大概就是王秀明的妈妈。王母的脸容比李旭更要憔悴十分,可白白胖胖的,林春大概想像到她平日定是健谈与开笼雀似的主妇。一问之下,才知道王秀明在陆运会之后,勉强支住身子回家,可一回到家就跪倒在地上,吓得家人三魂不见七魄,赶紧叫救护车送他入医院,所以他已在这里住了一晚。 太多人想去探王秀明,可他又暂时不想见其他人,遂叫他们明天才上来,今天就只见李旭他们一行四人。王母一直向他们鞠躬,说:「谢谢你们来看他,谢谢你们……」 「哎,伯母,是我们不好意思来打扰王秀明啦……」几个小伙子也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他们戴上口罩,李旭就领他们走入病房。 68 「哟,大家好吗?」王秀明推开被,翘起一条腿,拿着一本打开了的杂志。骤看下去与平时的他毫无分别,就是戴上了一个蓝色口罩,穿上一辑墨绿色格子图样的病人睡衣,青白的胳臂插了几枝针,针口上贴了一张胶纸,连去病床旁边的银架、盐水袋。眾人的心狠狠一抽,只有王秀明依然开朗如昔。 病床上横了一块长板子,权当是桌子,上头零散的放了几本杂志、书、营养罐头、手提电话和收音机,乱得不像样子。李旭没说什么,默默的替王秀明收拾好桌子,将杂志和书叠好,清空一方位置,再以消毒湿纸巾抹乾净。 「怎么不说话?现在才发觉,你们戴了口罩的样子还蛮有趣的。」王秀明提起他那没有插上针的手,横起掌半遮着嘴巴的位置,笑说:「戴了口罩后,一个个的样子都变顺眼了,或许是因为你们那副尊容半被口罩遮着吧?尤其是陈秋,看不出你眼睛挺美、挺秀气的,平时看你后面就想打你前面……」 「我的妈……」戴志一手掩着眼,身子渐渐滑落,蹲在地下,呻吟似的说:「没想到这还是真的。要不是行到这一步,要不是看到你妈……我一定以为你这小子在趁愚人节开玩笑。不不,我在说什么,愚人节也一早过了。」 王秀明收起笑容,本来笑弯的眼睛回復成平日的杏形眼,里头隐隐有一丝愁绪,他苦笑说:「我也希望这是个玩笑。不是常看电影说,xx有了绝症,结果发现原来只是跟别人的报告调乱了吗?但现实中是不会有这种事的,就是不来看医生,我也感觉到是出事了,差在是什么事,也没想过会这么严重。」 「多久了?」林春开口,冷静地补充道:「多久之前你就知道了?」 王秀明嘻嘻地笑,李旭冷冷瞪他一眼,他才不敢笑,望着林春他们身后的墙壁,絮絮地说:「九月中后期吧,我指真正知道癌症这事。打从今年五、六月开始,就常感到小腹处一阵痛,起初以为是吃错东西或是什么的,就没大理会。可有一次痛得我冒冷汗,真的在街上倒下来,人还有意识,可已经一步也走不了,要行人扶我去阴凉的地方。 「然后我妈就要求我去看医生。反覆检查了一大轮,还是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大概知道是肾附近出了问题。医生觉得不妥,就叫我去抽血、抽组织和骨髓化验,结果终于验出是淋巴癌。我之所以肚痛,是因为癌细胞扩散到那里去了。」 王秀明低头看了看床被,一时不知怎说下去,眼也红了一圈。可他很快又抬起头,笑着说:「没事。淋巴癌有两种,一种的致命率很高,另一种的致命率低,大多患者都在十多岁时发病,我是属于后者,所以还蛮有机会康復的。」 「你到底在想什么!」陈秋不禁提高声音,质问他说:「既然九月中后期就知道这个病,还天天上学,还玩陆运会,卯足劲报四项赛事。你把生命看作什么了!」 「这我哪儿会不知道呢。」王秀明幽幽叹一口气,李旭抱着胳臂,倚着墙,侧望窗外的景色,天渐渐暗下来了。王秀明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着杂志,说:「我就是不甘心。如果你问我为什么瞒着病情,我就答你,很简单,三个字:不甘心。我不想连一句特别的话、一件特别的事都不做,无端端就说『我休学了,再见,各位。』所以我跟家里商量,无论如何都不住院,等我玩完陆运会再说。」 「陆运会……」由于戴着口罩,林春看不见王秀明可有微笑,可他的眼神忽然变得飘渺,像回忆着一些很久远之前发生的事,但那些事明明才是昨天发生的,何以像隔了几个世纪那般?王秀明低说:「真好玩呢。我化疗的时候无聊,一定会在脑海里反覆复习那两天发生的事,那些情节……还有我们跑三千米时做的傻事。狒狒强真绝情,还真是取消了我们五人的参赛资格。幸好到最后,戴志伟总算拿下了男子个人全场总冠军,这块肥猪肉没有落到别人嘴里,嘻嘻,肥水不流别人田。」王秀明乾笑。 「医生有说病源是什么吗?」林春问。 「没有。我也想知。医生说这病没什么特别原因,可能是遗传问题,可我家族里好像还未出过这病,倒是有过一个姑姐患子宫颈癌。如果我是女人的话,大概就是患这种吧?哈哈!」 李旭捏紧拳头,却没有出声。大家的心都像被什么东西揪紧似的,彷彿将一块浸满水的湿毛巾扭乾,心就是被扭成那个样子,把血和感情都压榨出来,一点不剩,只馀一阵乾硬难受。 「那之后要怎么医呢?做化疗?化疗又是什么?」戴志追问,王秀明却只摇摇头,勉强笑说:「不谈这个。我们不要谈这个,好吗?如果你们想知,就问我家人,或者问李旭。他比你们早来,这傻瓜在探病时间前就一早坐在轻铁站了。一来到来先是静了十五分鐘,就猛然站起来,连珠炮发的向我问了很多东西,我那个措手不及啊。你们没看到李旭那个样子可真可惜,一整个就是有霸气。」 大家看得出王秀明不想谈病情,便故意找些无聊话题说说,例如是昨天陆运会,王秀明以两分之差输给戴志,还有他们班的臂章拿了全校臂章设计大奖的第一名,又谈论王秀明和戴志两人,谁收到最多女生做的臂章。谈笑间时有deadair,然后就会有人拚命挤出个新话题,让谈话得以继续。 大家都不想走,他们总想多看王秀明几眼,王秀明也一直紧紧望着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似要好好记下每张脸孔。分离在即。分离——林春又想起这个词了。 他跟陈秋说过,他们总是要分开的,既然如此,何不趁双方未感到痛苦时就分开?可是,他所指的分开,是「分手」那种分开,而不是王秀明跟他们的这种「分开」。原来分开也有不同的形式,情人之间协议分手,同意分开,可有一种分离就像无声无息下起来的暴雨,上一秒还是阳光普照,下一秒天就阴,来不及拿雨伞,雨就如铜钱般倾倒下来。你没能够做好准备,就忽然要跟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分开,除了错愕,你不可能感受到其他别的感情,因为你根本来不及去感受。 既然如此,为什么他们眼下就连跟对方说声告别也捨不得?他们想探病时间能无穷无尽地伸延,一直谈下去,假装着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真的,王秀明看起来跟平常没两样,精神依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故意换上一身病人睡衣,装神弄鬼说自己有病。真的,如果现在扯去他右手臂的点滴,塞给他一个足球,他就能龙精虎猛的踢起球来,驰骋球场中。 可这时王秀明的弟弟——王秀真推门而入,也戴着口罩,礼貌地说:「不好意思,还有十五分鐘就过探病时间了。」大家听出话语中的意思,扯了扯衣襬,纷纷说着要走了。李旭这时才开口,他进来房后就一直沉默,直至现在才说第一句话:「我明天也来。」 王秀明开怀地笑,那杏形的眼睛弯起来,有点浮肿,却依旧有神,他说:「你说过就要来。明天,后天都来吧,如果有时间的话。再过两三天,我就要转去血科的隔离病房,那之后你们就不能再来看我了。下星期五就做第一次化疗。因为化疗期间,白血球数量会很少,抵抗力弱,不能接触到一点细菌,所以你们是不可能来看我的了,要看,就这几天来。」他说完,低头望着被单上的格子图样。 「说什么胡话!」李旭激动大喊,立刻被其他病患侧目而视,他才缩一缩肩,收细声量说:「要见你,机会多的是。化疗之后,下一年、下下年、下下下年……你想忽然就消失了吗?」 「谁知道呢……」王秀明没头没尾地说,语尾很飘,像一种细细的颤音,不知飘散到哪里去。他们在王秀真的注目下离开病房。 69 王秀明的病情拖了一段日子,后来报告出了,发现癌症已去到第二期,扩散得比想像中快,又出现了肺积水现象,有天更抽了一公升的肺水出来。王秀明的facebook每天都有无数人留言,他本身是活跃份子,人面广,这次出了事,不少人都想来探望他。可王秀明的父母怕他太累,只准王秀明最亲密的朋友来探他,例如是足球队那群队友和戴志他们几人,李旭倒是例外,每天两个探病时间都来探王秀明。 林春问过李旭:「你身子受得了吗?看你这副死样子,人也憔悴地落形了,还天天过来医院待几个小时。书呢?你温过书了吗?下星期有几个小测……」 「这些以后再说。」李旭摆摆手,一双眼佈满血丝,看起来粉红粉红的,瞪得滚圆,看起来有几份凄厉,他说:「班上的女生真有搞头,已经发起了一些活动了,你要参加吗?她们打算画一张巨形心意卡送给王秀明,有的就打算摺星星和纸鹤。对了,我还未买星星纸……」 林春想过去劝住李旭,可陈秋按住他的肩膀,对他无声摇头。戴志也说:「你就由着他吧。李旭和王秀明从小识到大,这次王秀明出了事,他心内一定不好过,会失魂落魄也是正常的。」 可大伙儿看着李旭这副迷头迷脑摺星星的样子,还是觉得不妥,他们又不敢跟王秀明说,只好跟李旭的弟弟——李顏说一声,叫他好好盯着他哥哥。李顏托托眼镜,一脸严肃,与他略带稚气的外表形成一种可笑的反差,又出奇地为眾人带来一种安心感,他说:「交给我吧。无论是我哥、或是阿真,都包在我身上……现在秀哥出了事,我们这四兄弟之中就只能靠我了。」 王秀真一向是个没什么主见的懦弱男生,一直跟在王秀明的屁股后,哥哥叫他走东,他不敢走西,某程度上是在兄长的庇荫下成长,加上李顏又一直照顾着他,所以王秀真的自理能力颇差,是高分低能。相反的,李顏书读得不怎么样,做起事来却是有板有眼,乾净俐落,现下王秀真也只能依赖着他,他还要一併照看李旭。王秀明知道李顏能干,也就放心将李旭暂时交给他。 这几天,他们每天都上去看王秀明。就是上学日,大家也蹺掉补课,于五点的探病时间前赶到医院。王秀明取笑他们说:「看你们的样子一天比一天残,尤其是李旭,头发没梳好,鬍子没刮好,一副山洞野人的鬼样子,真不知道生病的是我还是你们。」 戴志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也笑说:「不是我们残,是你天生异稟,我自出娘胎十八年,第一次看见像你这么精神的病人。不知情的人看了,还以为你是专来乱的,浪费纳税人的钱,滥用医疗设施。」 一番话说得王秀明朗笑起来。这几天,王秀明病床附近堆放了很多东西,由左数起,第一件是女生製作的巨形心意卡,长若四、五十厘米,里头填满了不同人的签名与祝福句。心意卡旁边放了五个大瓶,是大家在几日之内赶起的星星和纸鹤,当中有两瓶都是李旭和李顏摺的,听说李旭每晚摺到凌晨四、五点还不肯睡,总是李顏喊打喊杀的说要强制关灯,才逼到李旭上床睡几小时,然后又上学了。 李旭又没食欲,几天下来,人也清减不少,总是用力揉着眼睛,直说着眼睛很乾很涩。在学校答问题总是答错,可小测却做得不错,保持平日的水准,真不知道那份毅力是从哪里来的。李旭的妈妈曾跟他约法三章,说:「你要给阿秀摺星星、天天往医院跑,是可以的,但不能放下学校的事不管。」这李旭没什么厉害,就是死心眼。 他固执起来一股牛脾气,不是任何人能劝得住的。于是他拼出一切的精力,每天医院、家、学校三边跑,一有空档就温习小测,回家吃两口饭又去摺星星,似乎摺得愈多,王秀明的病就愈有机会康復。那股痴劲儿,让林春觉得李旭简直就像鬼上身般。平时那么冷冷淡淡、只喜欢av女优和动漫的一个人,如今说变就变,开电脑除了是为了上facebook看王秀明的动向,就没别的目的了。 只要有做到妈叫他做的事,做好本份了,那就可以了。李旭从来没顾及过自己的身体状况。李顏曾跟他说:「有病的不是你,是秀哥!你现在这样作贱自己的身子,你以为秀哥会开心吗?他一切都看在眼内,就只是不出声而已。」 「是,我在作贱自己的身体,我在挥霍自己的健康,那又如何!他有资格管我吗?自己出了事,还要死顶,顶到陆运会之后才东窗事发,为什么不一早就对症下药、赶紧休学然后尽快做化疗?为什么王妈会容许他做这种蠢事?为什么王秀真那呆子知道事情这么严重,也不早跟我说!」李旭忽然失控地大叫,叫了出声,才愕然地掩着自己的口,好似体内有一种他自己也察觉不到的东西,使他失声大叫、要发洩那种不知名的情绪。 每次去探王秀明,李旭总是像一轮影子,不言不语,脸色也是黑的,默然立在墙边,侧着头看出面的风景,在林春和其他人面前时,一句话也不跟王秀明说,也许他是在生王秀明的气。王秀明却视若无睹,常常逗李旭说话,说些无聊又好笑的话,李旭总是置若罔闻。 林春只知道李旭还是会跟王秀明说话的,只是不在任何人面前说。假如说林春和陈秋、陈心和戴志各有一层特别的关係,那王秀明和李旭之间亦有种微妙的牵连。李旭的转变应是反常的,但李旭和王秀明双方的家长都没觉得不合理,就放任李旭将时间留给王秀明,对他憔悴的容顏隻眼开、隻眼闭。学校的同学摺了星星、写了信给王秀明、或者有什么小礼物,也总托李旭带去医院。李旭总是慎而重之地说:「谢谢,有心了,我会交给他。」 已经星期三了。本来医生在星期二就要王秀明搬去血科,可王秀明抵死不从,怎么说也要再在普通病房多待一天,星期三晚才转去血科,那医生最后还是顺了王秀明的意。王秀明搬去血科后,其他人理论上不能再去探望他,可王秀明再三央求医生,医生见星期五才正式开始化疗,便让李旭他们星期四再来一天。 再过这天和明天,他们就有好长的一段日子要见不到王秀明了。戴志他们都尽量表现出一副轻松的样子,以免再加重王秀明的压力。戴志笑说:「你看你,病房一天比一天乱,后面的柜子都堆满东西了……话说回来,你放这么多罐头干嘛啊?」 「那不是普通罐头,是营养罐头呢。」王秀明拿起一个,在手里拋了拋,说:「化疗是有副作用的,有些人会口腔溃烂,有的是肚泻呕吐,有的是毫无食慾,如果是女人的话,听说连经期也会受到影响。我也不知道我会出现哪一种副作用,听说年轻患者出现副作用的情况比较少,就是有,也不会太严重。可我爸妈还是替我买了不少罐头,万一我真吃不下东西,就唯有吃这种流质食物。」 「这罐头有味道吗?」林春好奇问。 「有啊,等我看看……有了,这个是云呢拿口味的。」 陈秋笑着说:「怎么听起来像甜点,好像很好吃。」 「少来!我现在就给你开一罐,你给我通通吞下去,看你还敢不敢说好吃!」王秀明嗤笑。 几个人又笑闹了一回,难得的,李旭脸上也有一两抹笑影。王秀明呆呆地看着李旭那微乎其微的笑,眼睛捨不得移开半分,他们看了,又静下来,不敢打扰。这并非尷尬的沉默,而是一种宜人的寧静。最高级的相处,并不是能够随时与地方有说不尽的话题,而是那个人坐在你身旁,大家半句话也不说,却自然感到安寧,李旭和王秀明便进入了这种境界。 「李旭,你们是时候要走了,明天再来吧,如果你们想来的话。」王秀明说,他每天都会叫他们再来,结尾处却总要加一句「如果你们想来的话」,既想和他们见面,又不想逼他们每天来报到。林春第一次蹺掉这么多补课,补习没去上了,琴也停学一周。他跟母亲说过王秀明的事,林母也体谅林春,叫他没有心情的话就少上几天补习班,反正明天也是最后一天去探王秀明了。 林春还是会上陈秋家竭竭,两人时常脱了衣服,静静相拥,也不挑逗对方,纯粹想要那种耳鬓廝磨、肉体相依的温暖感觉,没有更多欲望。两个不安的人相拥,心中忽然就多了几分勇气,渐渐稳定下来。 「你还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例如是想看的书,我们可以给你带过来,明天……是最后机会了。」戴志迟疑着说。王秀明装出一副认真的样子,想了想,一一巡视他们的脸孔,最后停在李旭脸上,王秀明说:「我想好似平时那般,再见你们一次。」 70 星期四,他们最后一次逃掉了补课,在四点半就赶到t市医院。老师没骂他们,大概也理解他们的心情,只是将小测的题目拿给他们,要他们在家补做,明天交回来。李旭不知道昨晚搞过什么,今天整个人像脱了形似的,本来健康的肤色带点蜡黄,镜片像泛了一层油脂,彷彿几天没擦拭过的眼镜下掛了两个瘀色的眼袋,不过是几天的光景,就好似掉了几两肉,面色比王秀明更要差上好几倍。 去到医院,李旭叫林春先替他拿住书包,他带着一个小包走入厕所,大概过了五分鐘再出来,焕然一新:鬍渣都刮去了,看得出脸有洗过,虽然面色仍带点青白,可鬓边被水浸得润泽,看着很是清新,镜片也擦乾净,泛着亮光。衬衣的衣襬全塞入裤头,白衣领、深蓝长裤、黑皮鞋,这就是一丝不苟的李旭,平常的李旭。 他托托眼镜,默默接过书包,背起来,腰板直挺得像军人,表现出他那种过分认真的性格。他们戴上口罩,怀着紧张的心情去到二楼的血科。这儿是隔离病房,也就是所谓的「无菌病房」,专门让那些化疗中、抵抗力极弱的病者入住。不比普通科的门庭若市,这儿可说是门可罗雀,四周有一种紧绷肃穆的氛围,在这里说句话,也不禁将音量收到极细。 他们在六人病房出面见到王母和王父。王父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顶着一个不算大的肚腩,头发灰白,戴着口罩,看到林春一行人时,他挥挥手,跟他们点头示好,眼尾有着一抽抽皱纹,连眉都夹着一两根白毛。李旭说过,王父是做的士司机的。 王母看来却精神饱满,与林春他们混得熟了,话也渐渐多起来,例如感谢他们一再来看王秀明,又问他们这天的小测多不多,常来医院会不会太麻烦。李旭一一有礼地回答。在入去病房之前,他们每人挤一点消毒搓手液,清洁双手,又确定都戴好口罩了,才可进去。因为这是无菌病房,不能放太多外人入去,故此这天只有林春他们几个来探王秀明,也算是最后一批来看他的朋友。 这无菌病房比普通病房静得多,有六张病床,可连王秀明的病床在内,只有两张床是睡了人。王秀明的床在最内侧,他旁边的病床有人,可围上了帘,看不到里面睡了什么人。 「喂,又来看我!」王秀明强作精神向他们挥手,可看得出他手脚无力,样子比昨天还要累一点,黑眼圈也加深了。 「怎么了,睡得不好吗?」林春问,他们都没有坐下,拘谨地站在床边。王秀明笑笑,摇了摇头说:「你们都不知道,我这阵子晚晚睡不好。倒不是因为病的事,而是因为隔离病床睡了个很烦的大叔。啊,不是这个,」王秀明指了指旁边的床,又说:「是普通病房那个。那大叔吵得很,每晚十一点便立刻睡着,躺下来不过五分鐘,鼻鼾声响得跟打雷没两样!真是服了他,害惨我了。」 「十一点就睡,那么早啊!」戴志譁然,李旭补答:「是,医院规定十一点就得关灯了。不然你以为这里是酒店,你想几点睡就几点睡。」眾人都想不到李旭会说话。这几天他虽然天天来看王秀明,可在他们面前,总是不会正眼看王秀明,甚至一句话也不说。有一两天,他甚至捨不得走,在医院待到很晚,陪王母一起离开。 「你会睡得着吗?这么早。」陈秋挑眉,王秀明故作愁眉苦脸地说:「睡得着……才怪!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那时每晚在家打机看av看动漫,不到凌晨三点都不睡嘛。现在要我做早睡早起的乖孩子,难呢。」 「也好啊,等你收敛收敛,」陈秋笑了,说:「不然纵欲会……」他想说「会死」,可及时勒着话语,改口说:「小心你病好之后就来个不举,到时还要去泌尿科排期看医生。政府效率又高得很,对上一次我有朋友排期看眼科,结果要三年后才有位看。」 「妈的!三年,未熬完,眼睛就先报废吧!」戴志惊讶地说,王秀明笑了出来。他们又好似回到以前那般。在两星期之前,他们天天小息在学校间聊,无聊话好像怎也说不尽的,时间多得像海水那般,好似永远都用不完,永远都不会消失。可在这两星期,时间就好像一些盛在破碗的水,碗底破了个大洞,水咕嚕咕嚕的从缺口漏出去,捉也捉不住,很快就用完。 「可不是,所以后来那傢伙就去看私家眼科了,听说看了一千多元,还要看了几次才康復。」陈秋淡淡地说。 「你朋友患什么病了?听起来好像很严重。」王秀明好奇一问,陈秋耸耸肩:「不太记得了。只记得那傢伙平常看很多av、写真,也许是看太多坏东西,所以眼睛才出了毛病。」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林春微笑,拿眼睛瞧瞧李旭,说:「我们这里也有个人常看av,可也只是成了『大近视』而已,未至于要去看眼科。」 李旭略有微言,嘟嚷着:「关你什么事!我嘛……也不算……看太多,只是为了调剂我枯燥无聊可怜又忙碌的学习生涯,才看一点来减减压而已。再说,这年纪的男生,不看那些东西才不正常,我去看,就证明我是个发育健全的健康大男孩。林春,你这么恨av,我看你不是性冷感就是不举。」 林春脸一飞红,陈秋就喷笑着抢答:「这你就猜错了,至少我可以证明他没有不举,也不特别冷感。」 陈秋这一说,戴志眼睛就亮了,一脸邪笑的搭着旁边林春的肩,涎着脸说:「咦咦?不对,为什么秋秋可以证明你没有不举和性冷感?这当中似乎大有文章啊,书kai子,你最好解释一下,不然今天休想从我这里逃出去。」 王秀明哈哈大笑,忽然捂着小腹,噝噝声的叫着痛,说:「他妈的,一笑,针口就痛,这几天都有抽血和抽组织呢。昨天抽骨髓,在背脊打了一枝超大的针,那个痛呢……所以我晚上想听我惯听的电台节目也不行,那些主持人超低能,说话很好笑,害我一笑起来就痛了!」 大家听了,不禁心有戚戚然,可不想让王秀明看出来,戴志又说些胡话,炒热气氛:「所以连上天都叫你做个早睡早起的乖孩子,特意要让你耳根清静,等你在这一年想清楚『人生的意义』(註一)呢!」 「人生的意义……我还要不要来个反思『情与中国文化』(註二)!」王秀明吐糟道。李旭一本正经地说:「要啊。你使用手机和收音机时,还要想一下『中国科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戴志再凑一脚:「诺,这里有电视机。那你看新闻时,就要反省一下『中国传统政治』了。」林春乾笑,说:「那王秀明现在跟我们谈话,是不是『与青年谈中国文化』?」王秀明双手掩脸,低吟说:「不要说了,想不到在这一天还让我听到中化的东西,还惨过要化疗!」 几句话说得眾人哄堂大笑。林春他们问过王母有关化疗的事了。化疗需时一年,分为八期,每一期均下一定的重药,之后抽取血液、组织化验,看进度如何,如进度理想,就再进行第二期、第三期的化疗,如此类推。到了八期化疗完结后,再做一次详细报告,看癌细胞数量如何,以及其他身体上的数据是否稳定,如癌细胞数量减至零或极低,就算是康復,再多观察一年,若不復发,就能放心了。 王秀明又年轻,平时运动量又充足,主诊医生都认为情况乐观,王秀明很大机会能康復。 就看这一年的时间。 註一:《人生的意义》,是中化科(中国语文及文化科)的一篇指定课文。 註二:同上。下面用双引号引住的,都是中化科的篇章。每篇长达十多页,有催眠之用。 71 这次探访的时间好像过了很久,他们谈了很多,大多是不着边际的无聊话。比如说王秀明有天看杂志,看到有kkkcup的胸罩,就很感叹,说:「kcup啊,kcup!!!怎可能会有k啊!!!我连ecup都未亲眼望过!」 「很出奇吗?我就识得一个女coser,比我大两年,胸部有34e。」陈秋懒懒地说,戴志紧张地追问:「怎样、怎样!!!手感好不好?压上脸会不会呼吸不了?样子长得好吗?有没有试一下传说中的乳交?」 「样子?长得很普通,就是胸部大而已。」陈秋摊摊手,说:「手感还可以啦,她又未试过将胸压上我的脸,至于……」陈秋接触到林春的眼神,林春漠然地看他一眼,又别开脸,不冷不热地说:「挺好嘛,怎不交往下去。」 「喂!那都是咸丰年前的事好不好!而且那个女人几乎是『公厕』,谁也用得,没有一点节操……」 王秀明笑着指了指林春愈发阴沉的脸色,说:「你愈描愈黑了,陈秋。」 「喂,我真的……」陈秋急得满头大汗,林春眼睛扫过他的脸,说:「算了,这是你的自由。但愿我日后也找到一个34e……不,可以的话,我想要34c就好了,我不喜欢太大的。」 李旭拍拍林春的肩,说:「英雄所见略同!我是觉得c就可以,真的,以我纵横av多年的经验,e又好、f又好,甚至是gcup,都比不上一个词:匀称。最重要还是比例恰当,太大太小都不好!」 这就换陈秋感到不是味儿了,踱到林春和李旭身后,将他们两个人分开。王秀明看到陈秋和林春闹彆扭的样子,觉得很是有趣。林春本想拂开陈秋的手,又怕做得太着迹,会被其他人发觉,才勉强忍着这口乌气。 「可是不要说dcup了,我们身边连ccup的女生也没有呢。」戴志重重叹口气,王秀明摇摇头说:「不是,我猜班上有ccup的女生。诺,例如叶芝就是。可不要看她人瘦瘦的,有次pe堂看她跑步,那个跌盪啊……」 「真的吗?」李旭一副发现新大陆的样子,又说拍拍大腿叹可惜:「一直没注意叶芝,原来我走宝了!其实看真点,叶芝长得还不错,低眉顺眼又挺耐看的。」 王秀明白他一眼,懒懒地说:「你之前才答应过我,说做兄弟,有今生无来世,所以做任何事都要共同进退,在我交到女朋友之前,你都不准识女友。」 「你这……」李旭本想反抗,又洩气地说:「不公平啊,那我至少还要捱一年。你这人又不进取,那么多女人靠过来还挑不上一个,万一你一辈子都不交女朋友,我岂不是要做一辈子的和尚?」 「是吗?那……」王秀明抚着下巴,沉吟,未几沉重地頷首说:「是,恐怕到时你就要一辈子跟我廝混。」 李旭身子一寒,紧抱双臂,鬼叫道:「你说得这么认真,还我不寒而慄呢!有那么一秒我还以为你是认真的,要把我一世绑在你旁边,吓得我……鸡皮疙瘩掉满地!那我倒不如来个近水楼台,先识了叶芝,再玩个地下情,总胜过一世做和尚!」 林春皱皱眉,略带厌恶:「不要再开叶芝的玩笑了。虽然人家不在,可到底是个女孩子,我们男生私下讨论她的胸围,又说上许多胡话,总不是一件好事。」 「噯,书kai子,你还敢说自己对叶芝什么感觉都没吗?一个男生会捍卫一个女生,当中一定有原因,你最好从实招来,」戴志坏笑着,瞄了瞄脸色一沉的陈秋,再说:「你是不是想先李旭一步,摘下叶芝这轮明月?」 林春眉头皱得更紧,戴志人好,就是有个毛病,最爱兴风作浪,到处挑起火头再一走了之。林春本想出声否认,以免陈秋误会,可又想起陈秋那个ecup前女友,觉得自己应该也有资格去生陈秋的气,所以也不急着否认,由着戴志去了。 「叶芝真是你的菜吗?如果是的话,我就不要了,」李旭耍手兼摇头,说:「我可不想和兄弟争女人。」陈秋一双金睛火眼死盯着林春冷静的侧脸,真的火了,语气略重地说:「叶芝也只是一般货色,用得着你们两个人去争吗?这傢伙连av也没看过,就算把女人追到手,上到床也什么都不会做吧。」 王秀明噗声笑出来,眼睛掛着泪花,说:「不行了,又逗我笑!书kai子和陈秋闹彆扭的样子真的超有趣!你们也是的,不过是闹着玩而已,怎么就认真起来呢。别看我未交过女朋友,我对于情场这点事儿可是看得很透彻,我看得出书kai子对叶芝,以至其他女生都没意思啦,当然他私下有没有交了其他女人,我就不知了。」 林春冷冷地睨了陈秋一眼,眼睛彷彿说着:这你满意了吧?李旭、戴志和王秀明还在拿林春调笑,陈秋趁他们不注意,抓住林春的手,在他耳边低说:「今晚来我那边。」然后在他掌心抠了一下,一阵痒意自林春掌心传到心底,那苍白的脸一红,添上几分艳色。李旭看了,好奇问:「怎么脸都红了?这里热吗?」 「嗯……是,确实有点热。」林春说着,移了一两步,远离陈秋,陈秋只是笑,一双桃花眼添上许多风流的顏色。 王秀明拿起手机,看看时间,收起笑容说:「时间不早了,差不多了。」大家看得出他想笑出来,可真的笑不出。他又打起精神,无奈笑说:「你们还记得吗?小时候看儿童节目,在节目尾声时,主持人总是喜欢提高声音,说『各位小朋友,欢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又係时候要讲bye-bye啦』。以前觉得那主持人做作得很,现在想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 戴志没说话,他拉开书包拉鍊,掏出一个圆形金牌,说:「王秀明,别说我不关照兄弟。这个就是你想拿很多年都拿不到的东西:男子个人全场总冠军的奖牌。你迟点做完化疗,完完整整出来,我就将这个东西送给你。现在只能给你看看,你不能摸啊。」 「你这样做,不就等于将一大盘鱼放在一隻饿猫面前,又不让牠吃吗?有得看,没能吃。」王秀明装着不满,可脸上已笑开了。 林春说:「我没什么可以给你的,可是每一科的notes、小测和功课,我都替你留着,好好整理,每个月交给你弟保管着,等你出来之后再读。大不了我免费替你补习吧,一分钱也不收。」 陈秋接着林春的话说:「不过呢,英文就不能靠林春了,还是靠我保险一点。这样吧,我到时出让我家作为补习场所,你们要上来开party也是可以的,我保证你病好上来,就能玩尽市面上一切有售的电视游戏。我没什么好,就是家底厚。」 王秀明笑逐顏开:「好大的口气啊!到时我就带张list来,数一数你家是不是真有齐所有game,少一种你就给我一千元!」 「好,谁怕谁啊!」 李旭一直默不作声,他把沉重如石头的书包放在地下,蹲下来背着眾人,不知在翻找什么。他拿起一本厚约两寸的大簿,抱在怀内,转身面向王秀明。他又惯性地托托眼镜,咬咬唇,眼睛泛起一阵闪亮,他勉强微笑着说:「秀,你说过想好似平时那般再见我们一次,所以我刚才特地在厕所弄了一翻,把模样执得整整齐齐才来见你。」 王秀明那带点啡色的杏形眼定在李旭脸上,仔细审视一番,笑着摇摇头,说:「不行,不合格。平时的李旭就算再怎样没精打采,也比我眼前的这个李旭强。你看你,瘦了,脸色差了,好像乾尸般,还有那两个眼袋大得像沙袋。不合格、不合格。」 「是吗?真麻烦,那也没办法啊……」李旭也笑了,眼圈红了,他用力眨眨眼,低头,苦笑说:「这几天摺太多星星,又在搞其他东西……我手指头也摺得痛了,将那些星星屈起来可不容易。你都记得我小时候上美劳课,总是低空飞过的,手不灵巧嘛,除了臂章之外,我其他手工都做得不好,尤其是砌模型,总是要你代我做的……」 「那些事我好像都忘了,你还记得清清楚楚的。人要望着前方,因为人要前进。眼睛不能生在头后面,头发会扎到眼,而且总向后望也前进不了。」王秀明握了握手,自嘲:「有一天,假如我真的成了你们记忆中的人物,那就不要再记住我了。望向前方,向前行,前面有很多东西等着你们。你们要努力读下去,在alevel这个战场披荆斩棘,每人拿个大学degree回来,连我的份一起努力。」 李旭终究忍不住,一颗豆大的泪珠自眼眶滚下来,使他手忙脚乱,拿手猛揉眼睛,以为揉得愈大力,眼泪就会滚回眼睛,却只是将眼揉得更红、更痛而已。他也知时间无多,也就不管了,说:「不好意思,我的耳朵有点不好,你刚才说的话我都听不到,就只是听到你叫我们『好好读下去,连我的份一起努力』这几句话而已,对不对?」 「对,我们的耳朵集体失灵,忽然听不到某几句话,只是大约知你叫我要拎个degree回来。」戴志咧着一口白牙说,他眼睛也泛红了,便侧过头,装作四处张望,说:「男人老狗,不要这么婆妈嘛!真是的,又不是一辈子不见,过了这年,以后大把机会见面。」 李旭踏前一步,板着脸说:「我想不到有什么可以给你。但你说过想看到平时的我,我就尽量吧。这本东西是我昨晚花了一个晚上做出来的,你康復之后我再送给你,现在先掀几页让你先睹为快。」 他说着,打开怀中那本黑色硬皮厚本子,里面原来是单行纸,第一页却贴着一张女优的照片,全裸、三点外露,第二页也贴了几个裸女,第三、四页,还有打后的页数也是如此。 眾人看得目瞪口呆,李旭有点羞怯地说:「我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就是只有这些。昨晚,我将所有写真集剪破了,将里头的女优相片贴边剪出来,按题材和风格分成不同类别,贴在这厚本子里面。我想,我平常爱搞剪贴工夫,又喜欢看女优写真,秀私下有时也看,便想到这个点子……」 王秀明一手支着床,身子倾前,看看本子,又看看李旭泛红的脸和耳,终于微笑着叹气说:「服了你,我真服了你。这就是平常的你嘛……」王秀明缓缓合上眼,良久,睁开眼时,泪水盪在眼眶内,不肯滚下去,他说:「我识了你十多年了,你一直都没变过。别人叫你做一件事,你就会认认真真,一板一眼地做,也不看场合,觉得只要做了、完成了就好了。你从来不会行差踏错,是个大闷蛋,可偏偏就是执拗得过分,总是闹出不少笑话,经常要我替你收拾残局……没了我,你接下来这年要怎过?」 「过不了。」李旭合上本子,垂下手,望着王秀明的眼睛说:「然而,只要你希望我过得好,我便会努力去做这件事,让自己过得好。你说吧,只要是你说的,我一定做。」 「这么优待我?好似生日时许愿般,所许的愿就一定能成真。」王秀明想笑,眼睛却酸涩得受不了,他望望天花板,让泪花掉不下来,才正眼望着李旭,说:「这一年,你要过得好好的,到我出院时,再以一副健康的样子来接我。」 「嗯。」 「平时多听听李顏的话吧。那小子比你和我小,却比你我都要精明,日后一定是个人才。对了,叫李顏继续照顾阿真,没了李顏,我怕他会被人欺负。」 「嗯。」 「还有什么呢……对了,你不可以比我早交女朋友。如果我……如果我一辈子不交女朋友,那你就陪我一辈子当光棍吧。」 李旭眼神游移,王秀明再加一句:「给你五秒鐘想。五秒之内不出声,就算你是默认了。五、四、三……」王秀明刻意拉长来数,数到「一」了,李旭还是没有出声,王秀明才真正放心地笑了。 「秀。」李旭认真无比地说:「我啊,这一个星期几乎没睡过,都是为了做你的事。我告诉你,这辈子我不会再为了谁去摺十多二十包星星纸,不会为了谁去剪烂我所有的珍藏写真集,不会为了谁蹺掉一切补课。你刚才叫我替你做那么多件事,那我也有两件事要你做。 「第一,一年之后要健健康康的出院。二,以后有事不能再瞒我,要第一时间找我。」 「好,我答应你,」王秀明答得爽快,眼睛望着被单,说:「我再也不骗你。但你真要过得好啊!过得好好的,比以往那么多年都要好……知道吗?」 「我不可能过得比以往好的,」李旭垂着眼,又说:「但是,因为这是你叫我做的事,我会做。」 王秀真走进来,站在房门无言瞅着林春他们。他们知道,这下子真要走了。李旭背起那未拉上拉鍊的书包,厚本子还抱在怀内,忽然捨不得转身。戴志揽着他的肩,重重地拍了几下,他才点点头,再深深看王秀明一眼,才肯转身。 他们两人是最后走出病房的,临走时,戴志回头说:「一年后见,有事电联。」那语气稀松平常,好似平时跟朋友去街,临走时说的话。光听这句话,全然无法想像他们就此跟王秀明分别一年。 「嗯,总之电联啦,bye!」王秀明跟他们挥手,门关了。 72 自从那一次之后,大家就真的再也没见过王秀明了,只有跟他传短讯。王秀明在那天之后的翌日,就做第一次化疗了,下的是标靶药物,价钱也比较贵。所谓化疗,其实就是为患者注射不同种类的药物,看哪一种药最有效用,之后就继续用那一种,所以在化疗初期,情况仍未稳定,就是用哪一种药物也未确定。 林春、戴志和陈秋都比较少跟王秀明联络,他们都是透过李旭知道王秀明的事。他说下了药之后,觉得细胞好似在身体内「撞来撞去」,使他人很热。现在他的白血球量很低,抵抗力很差,十分虚弱,所以一生病就会很危险,简简单单一个感冒也可能牵引出很大的麻烦。有次他给李旭传短讯,说发烧了,不过并不严重,只是低烧,已弄得李旭一天吃不下饭来。 不幸中之大幸的是,王秀明开始了化疗已半个月,还未出现严重的负作用,胃口据说比以前更好,人没有特别的瘦下来,也能吃一些极清淡的饭菜,用不着去吃营养罐头,就是有时会呕吐,但除此之外没有出什么大状况,情况稳定。他说,他隔壁床的就比较惨,每天一吃了东西,就上吐下泻,差不多吃一顿饭就去呕三次,呕得人也脱水了。 王秀明平常没什么事做,就是睡、睡、睡。因为下了药之后,人就昏,书看不入眼,就连电脑也不想用,就不断去睡,一天总有一半的睡间拿去睡了。学习的事情,他说暂时不想,等到化疗结束后看情况如何。可问题是,香港已转了新学制,下年就是最后一届高考了,而王秀明今年又考不成,也就是说他就只有下年高考这个最后机会。 但是,毕竟癌症是个重病,就算化疗一年之后,癌细胞真的全部消失,他亦要慢慢调理身子,未必能承受到高考。高考可是长期抗战,考生在中六开始就承受各种压力,到了中七,压力更提昇到另一层次——不只要烦学习上的事,还要烦出路——选大学和日后就职的问题。 选大学的问题,其实林春一直都有在想,只是每次想,就觉得十分烦,然后总会找其他事去干,干着干着就忘了自己本来要去想大学的事,一直拖到十月下旬,还是未决定选哪间大学哪个系。林春希望日后能找一份好工作,最好是去做公务员,铁饭碗,收入稳定,日后妈就不用再去工作,也能好好养家。 不管好何,林春知道日后自己总要成家立室的。他不是那个圈子的人,陈秋就更不是了。陈秋也交过几个女友,还和女人上过床,林春每次一想,就觉得一口气哽在喉头处,不上不下,总想朝空气打一记直拳发洩。可他随后一想,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也要跟女人上床吧?所以这说不上是背叛,不过是正常的事,他之后总要传宗接代。成家立室,望着膝下儿女,那时他可回记得十七八岁时,自己跟一个秀美少年的荒唐往事呢?不,就算他想记得,也不由得他去记得了。 因为生活是一种漂白剂,再深刻的回忆、再让人动心的快感,都会被逐渐淡化成衣服上一个极浅的污迹,不凑近一点都看不见。 他和陈秋很少讲未来的事,总是说些虚无飘渺、不着边际的话,例如是美、欲望、人生,这些名词听起来很现实,可是就如诗经《蒹葭》中的「伊人」——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似是望得见,却永远追不到她的身影。 再过几天,升上大学的旧生就会回校参加分享会了。是这样的,林春他们学校每年到了十月、十一月左右,便会挑一天,邀请一些升上大学的前辈回到母校,跟一群中六、中七学生分享一下进入大学的感受,一般都由三点多说到七点才走。陈秋的老哥陈心也是唸这所学校,这一年也会回来参加分享会。 陈秋提起这事,林春才拍拍额头叫了一声:「对了!我只知你哥是c大的,可从来不知道他读什么系,是什么系来着?」 「就是c大journalism,那傢伙似乎想做记者。我倒觉得他比较适合做幕前,例如是主播,谁叫他长了一副好皮相。」陈秋边洗碗边回话说,林春则坐在饭桌吃甜汤,是在超市买的即食甜汤,味道太浓,林春打定主意,下次要吃甜汤还是自己煮好了。 「陈心今年升year3,那就是说快毕业了?」 「倒也不是。他似乎想再往上读,也许会extend(註一)一两年,至少未来一两年还是会待在c大。我想想就头痛了,要跟自己老哥待在同一家大学。陈心还威胁戴志伟,说如果他升不上c大,便要把他的手筋脚筋挑断,并且逼他自宫,有够夸张的。」 「哈哈,戴志伟平常懒懒间的,可是资质也不错,他跟我一样,死穴是在英文,不过他文学也不太好……总之,我想他只要选些门槛不高的系,就能进c大了。」林春舀起一匙紫米露往嘴里送,想了想又说:「你刚才说不想跟陈心待在同一所大学,那你的目标是哪所大学?不会是c大吧?」其实c大是香港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与k大和t大并称本港「三大」,其他大学如p大、b大、i大和l大,不是不好,只是风头不比三大而已。 有一些外人不知道,以为除去三大的其他大学都是废柴,事实当然并非如此。不同的大学都有自己的「王牌学系」,例如b大的其中一张王牌是传理系(註二),在传播这个行业中,b大传理系出来的人最抢手。p大的王牌则是酒店管理及旅游业,l大在不少人心中是全港八大之中排名较差的大学,可是l大的文化研究系、哲学系和中文系都是挺不错的。 「你问我,那你自己呢?」厨房中飘来陈秋的声音,林春愣了一下,说:「我还未想好。但是希望能入k大和c大。我个人比较想入到k大,因为k大出来的人去做公务员,会比较多门路。你也知道,k大是香港的王牌学府,有不少政要都是从k大毕业的。」 「所以你日后想从政?」 「不,我没有那份才能,我这种人,充其量只能做幕僚。更何况政治是世上最骯脏的东西,我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我只想做一个部门里小小的公务员,起薪点二万左右,随着年资慢慢升上三四万……」林春轻敲桌面,想像着那遥远的未来,有点睏了、累了,可荒谬的是,那一段日子他还未正式过,就已感倦怠。他再说:「公务员的子女可以到英国读书,所以日后做了公务员,对我的子女也好。」 厨房的水声停了,许是陈秋洗碗后将水龙头关掉了。陈秋将手上的水往裤子抹,走到林春背后俯下身子,将他拥在怀里,不规矩的手探入他衣领底下、那片苍白的皮肤,他那低哑的声音透着些许惑人的意味:「有没有人说过你很不懂得看气氛说话?现在你就在我地盘里,却说什么结婚、公务员、生儿育女,就不怕我会杀了你吗?」 「不怕。」林春脸一热,想再舀一口甜汤,却发现甜汤已经见底了。他想,假如陈秋说要吃了他,他还比较害怕呢,不过林春当然说不出口,他转移话题说:「你呢?我至少答过你想上什么大学,你还未答我。」 「我?」陈秋在林春颈侧咬了一口,解开他衬衣的钮扣,低笑着说:「你去哪儿,我就追你去到那儿,好吗?林春,我们上了大学之后,还会有这一层关係吗?假如你上了大学之后要交女朋友,至少交一个比较美丽的花蝴蝶,拜託,不要和叶芝那一类型的在一起。」 「叶芝……」要不是陈秋提起叶芝,林春是断断不会想起她的。陈秋褪去林春的白衬衣,露出他那清瘦的上身,把他压在饭桌上。家中灯火通明,两人在白光灯之下做着这样的事,格外使林春羞愧。迷乱中,他疑惑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不可以是叶芝那种女人……」 「我只是不想你这么快就跟一个女人认真在一起,再多陪我一会儿……可以吗?」陈秋吻着他的发脚处,又湿又痒,林春怕痒地缩了缩身子,却只是更贴近陈秋的唇。他没有回答陈秋,只是想,陈秋以这一种声线跟自己说话,他又怎可能狠得起心肠拒绝。 註一:extend,专指大学生延期毕业,香港大学旧制读三年,如果有人想申请读四年或更多,就叫做’extend’,若是因学分不足而被逼迟毕业,叫做’defer’。 註二:传理系,与新闻、传播及媒体有关的学系。 73 今年的大学生分享会办得比往年要早一点,十一月未到就搞了。这天放学后,中七生全到了学校演讲室集合。演讲室算是小礼堂,有一个比较矮的舞台和讲台。说是「台」,其实只有一梯级左右的高度,所以做一些比较大型的歌舞表演、戏剧也是绝不可能的事,平常也专用来让学生听课、测验和听校长演讲。 台上排了十多把椅子,坐了三四个大学生,男的穿着衬衣牛仔裤,不标奇立异,走smartcasual的风格,女的就较多花款,打扮朴素的大多出自c大,花枝招展的都出自k大,其他大学的女生打扮一般,没有明显的风格。但无论是朴素或华丽,自有其好看之处。现在才刚下课,大学生、中学生都未到齐,因此讲座还未正式开始,台上台下的人各自间聊着。 戴志、陈秋、林春和李旭都去了听讲座,并且坐在一起。他们挑了个比较后的位置。等了一会儿,陈心就上来了。他穿着一件中袖的灰蓝条纹衬衣,下襬没有收入裤头,走动时能隐约看见那黑色的厚布腰带,穿着一条黑黑蓝蓝的牛仔裤,膝盖处有一块刻意剪烂的地方。他背着一个纯黑色的侧揹袋,和着那俊秀细緻的容顏,真是说不出的好看。 只见他把袋扔上一把椅子,眼睛往台下一扫,戴志扯着身旁的林春兴奋地说:「看!心哥来了!」 「陈心来了又怎么了?你不是顶怕他的吗?」林春前一晚忙着温习,又去了陈秋家,精力给榨得一滴不剩,心情自是烦躁。戴志也不在意,那精灵的孩子眼闪着亮丽的神采,说:「心哥不发恶的时候还蛮好的!而且最近他也应该没有什么原因发怒……」说着,戴志拥着林春的肩,大刺刺的说:「书kai子,你对传播系有没有兴趣?如果有的话,我还可以将你正式介绍给心哥认识认识嘛。可惜我自己对这方面就没什么兴趣了。」 李旭搭话说:「journal?我也不清楚。变数大的行业嘛,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也有一些较实际的系,比如是船务、物业管理,但我又……」 「船务?搞什么的?做水手?物业管理又是搞什么的?」陈秋摸不着头脑,一边发问,一边顺手将戴志搭在林春肩上的手给扯下来,惹得戴志一阵发笑。 李旭说:「物业管理就是……嗯……反正就是处理一些高级住宅内部的问题,例如住客的投诉、纠纷等等,还要出一些通告……」 「哦,你想做看更。」陈秋了然,李旭气得要命,直要扑上来给陈秋一顿好打。林春无奈地看着他们三个在闹,自己单手托着额,做了个「黯然销魂」动作,也就是平常学生在课室打盹的招牌动作。他头痛得快裂开,抽空往台上一望,恰巧对上陈心那气势凌厉的凤眼,心一离,不禁胆怯垂头。 陈心的眼睛很美丽,但不是陈秋的那种水秀。其实他们兄弟俩的眼睛均有皇者之风,只是陈秋的要更水秀一点,杀伤力不及陈心。陈心拥有一双古典凤眼,自有一派高傲,看人时总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就是难得一笑,也像隐隐有点不屑的味儿,所以林春还挺怕跟陈心相处的。说起上来,他还未曾跟陈心好好谈过一次话。 再往台上看,陈心已经被一群女生簇拥着,轻松自如的应付着不同女生,唇边掛着淡淡的笑容,看来温和不少,把那外露的霸气往内收敛一点。这两兄弟均有一种本领,就是将自己的气息收放自如,有时低调,必要时却耀眼如凤凰。 不知怎的,林春总觉得陈心刚才瞪了他一眼。他狐疑的看了看身旁的戴志,才发现戴志不知什么时候又靠着他的肩膀,一般人看过来,会觉得他和戴志似乎甚为亲暱。林春又看看台上的,果然没看错,陈心是一边谈话,一边拿眼尾瞄他几眼,林春觉得背脊一寒,推开戴志的手,突兀地站起来,说:「那个……陈秋,我想跟你换换位子。」 「怎么这么突然?你就不想坐我隔壁吗?你厌倦了我吗,书kai子?」戴志又在耍宝,只差没有咬住白手绢,挤出几滴眼泪装可怜。陈秋巴不得跟林春换位,从刚才他就看戴志不顺眼了,真想把戴志的手斩下来。换了位之后,陈心那冰冷的视线就没再追随着林春,让他大大舒一口气,便托着额头小睡一会儿。 折腾了一会儿,总算来了约十个大学生,听说还有人陆续会来。老师决定先开始讲座。其实这不算是正式的讲座,基本上那群前辈拿了麦克风之后,爱说什么也可以,大多是先简介一下自己读的系、大学的特色和住宿生活。题材自由,就是食螺丝(註一)也没所谓,因为大家都是求真——大学生的真实感受,并不希望要一个官方答案,官方的话自己上大学网页看也可以。 轮到陈心分享,陈心接过麦克风,露出一脸从容的笑,徐缓说:「我是陈心,c大journalismyear3,算是比较忙碌的一年。不过母校叫到,再忙也能挤出时间来,见见一群师弟师妹。」话一出,陈秋立刻嗤之以鼻的「哼」了声,林春望他一眼,眼里闪着问号,陈秋低声附在林春耳边说:「他才没那么好心。他是有目的才来。」 「是……」林春趁戴志听陈心的话听得入神,往戴志指了指,陈秋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脸上又现出一种曖昧的微笑,林春便知答案了。 李旭没发现他俩的小动作,只是一个劲的说:「喂,陈秋,那个就是你哥吗?不愧是两兄弟,虽然眉眼不怎么像,可你们都给人同一种感觉。漂亮得过火,又骄傲得过分,都不是好惹的角色。那你哥也有玩cosplay和穿女装吗?」 「没有,那傢伙才不会做这种事,他跟我不一样,他平生最讨厌别人说他长得漂亮。戴志在初中时就有见过陈心了,据说那时他一见了陈心,就猛夸他长得美,后来陈心为了这事还……」 「喂,秋秋!」戴志一脸侷促的截住陈秋的话,那褐色的皮肤上现出一圈不易察觉的深红,他咕噥着:「那种事就别提了,忘了吧。」 「忘了?那要看大爷我心情如何。」陈秋一副无赖样。戴志气恼地说:「大不了我以后少碰书kai子一点,你就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 「不明白。」李旭说:「为什么少碰林春一点,就能令陈秋心情变好?这两件事根本没有一点关係。」 「就是,一点关係也没有,你就别管了。」林春看戴志一脸坏笑,便连忙用手捂住他的嘴。幸好李旭单纯,傻傻的容易骗。 台上,陈心仍在高谈阔论,不愧是读传播系,说起话来脉络清晰,重点与重点之间又夹杂着一两个笑位,不至于让人听得昏昏欲睡,且陈心的声音独特,是男中音,不会低沉得毫无抑扬,若去做dj,肯定大受欢迎。 说毕,戴志在位子里用力拍掌,差在没有站起来叫声好。陈心的眼睛又飘过来,带着淡淡的笑容看了戴志一眼,又转过头去,坐回去跟旁边的老朋友谈笑。这时,有人推开演讲室的侧门进来。 那是一个美丽风骚的女生,穿着一件黑色贴身背心,勾勒出那呼之欲出的身材,外罩一件米白色短外套,下身套了一条深紫色窄短裙,还有一对白色短靴子。脸容勾划入时,因为妆化得颇浓,反而看不出原来的五官来,只觉得这女生长得十分精緻美丽,尤如洋娃娃。 她一进来,便吸引了不少男生的视线,林春也不禁望了一眼,唯独是陈秋不为所动。戴志惊奇地说:「咦,那不是苏梦蓉吗?一年没见,现在倒是愈来愈辣了,简直出落得像酒国名花。喂,陈秋,看到自己的『旧菜』(註二),有没有重燃爱火花啊?」 註一:食螺丝,指说话不流畅,多口误。 註二:旧菜,喻指前度情人。 74 林春飞快瞥了陈秋一眼,又移开眼,漠然说:「是你的前女友吗?」他想,之前总说想要见见陈秋的前女友,看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现在倒是见着了。跟林春想像的差不多,陈秋就喜欢那些打扮入时、丰满玲瓏的花蝴蝶,既然如此,他又怎会看上自己呢?林春疑惑,心底那酸溜溜的味儿却退去几分。 陈秋厉了戴志一眼,眼里写着:你哪壶茶不提偏要提这壶。戴志笑着吐吐舌头,摆出一副吃花生、等看戏的样子。李旭没察觉到二人之间的火花,一双眼紧紧黏在那苏梦蓉身上,差在嘴角未滴出口水,他说:「真好、真好……陈秋,你眼光真好。把了个又美、身材又好的正妹,那胸部 没有d也有c吧?怎么之后分手了,莫非是人家美女把你甩了?」 陈秋真想把林春拉出去说清楚,可又见林春一副出神的样子,不敢轻举妄动,只急急说了句:「是我说分手的。因为那女人除了外表之外,内在就没什么特别,在一起久了,就厌了,于是就分了。」 「那你们有……」李旭一脸曖昧的笑,陈秋知他想问什么,可他说什么也不会在林春面前承认自己跟苏梦蓉做过,便只作看不见。戴志可不肯放过陈秋,说:「何只做过,听说还做了很多次呢,什么花款也玩过了吧?真好,一个肉弹躺在自己身下任自己摆弄,这种光景,就是不举的也能马上站起来,你说是吗?书kai子。」 林春刚才浸沉于思考之中,被戴志唤了声,才如梦初醒的点点头,根本连戴志之前说什么也听不到。 「哦?所以书kai子也喜欢苏梦蓉这类型的?」戴志好奇问,台上正轮到苏梦蓉做分享,她拿起麦克风,落落大方地介绍自己,原来唸的是p大的纺织与设计,year1,比陈秋大一年。那陈秋还真有办法,能追到一个比自己大的美人。 「怎么说呢……这类型的女生是百搭型的,应该所有男生都会喜欢。」林春尝试理性地说,又补充几句:「只是我就不太喜欢这类。真要挑个女人做妻子的话,我还是比较喜欢那种安静、平凡的女生,在我工作辛苦时,适时给我端碗汤,问我说『工作辛苦吗』,那样就够窝心了。」 李旭偷笑,说:「什么嘛,说来说去,还是兜回去叶芝那儿。看,叶芝不正是你所说的那类吗?」 「我没……」林春尷尬得脸红,叶芝就坐在前两排,演讲室的座位又排得密,叶芝彷彿听到自己的名字,好奇往后看一眼,对上林春的眼睛,两人都不自觉别开脸。他们之间并没曖昧情愫,可看在陈秋和其他人眼中,却觉得他们像对害羞的小情人。 陈秋拉起林春的手,掉下一句「我们要上厕所」,也不顾李旭和戴志的反应,就往外面跑了。林春感觉自己的手像快要被拉断,入了男厕,因为已是四点半,半个人也没,他们躲进了一个厕格。林春原以为自己会被陈秋粗暴地吻着,可出乎他意料之外,陈秋只是像章鱼般缠着他的手脚,偎在他颈窝处呼一口气,低叹:「我刚才真快要爆炸。」 陈秋说话时喷出的热气,吹得林春颈子的汗毛痒痒的,两个大男生出了一整天的汗,现在黏在一起,感觉不太好受,但却漾着一种安寧的气氛。林春回拥陈秋,手搭在他的肩背上,没有动作,淡淡说:「那现在呢?」 「现在……火好像熄了。」 「我今天出了很多汗,身上酸酸的,味道不好闻。」林春说,陈秋低笑,把他拥得更紧,说:「我也是。那我们凑在一起不是刚刚好吗?物以类聚。」 隔了一会儿,两人都感到对方平静了,陈秋才说:「你没有什么想问吗?就我跟苏梦蓉的事。算了,你这种书敳子,一定是表面装作很有气量地说:你跟她的事已经过了,我再也不追究。可自己又会暗中生闷气,心里总有根刺,等到哪天我跟你吵架,你再旧事重提,将我一军。」 林春只微笑,没有承认却也没有否认。陈秋有点自满,他开始摸熟林春的性子了,他说:「其实是苏梦蓉先来倒追我的。我们是同一个属会的人,她是我学姐。她主动接近我,那阵子我刚跟一个女生分手,有点闷,看她条件不错,就顺理成章跟她在一起了。我也不知道我喜欢她什么,也许就是她的脸和身材吧。 「但是那女人的脑袋还真是空白的,只会说些没营养的话题,无聊到我不想理会她。她见我冷淡,心也冷了,渐渐的我也感觉到她的心不在我身上。我们出来见面的次数愈来愈少,后来还是我跟她说个明白,直截了当分手了,她挽留了我几天,之后也没再找我。就是这样,没别的了。至于上床……我承认我有跟他上过床,不过只跟她玩了几个月而已,现在就连普通朋友也算不上。」 林春不知应该给陈秋什么反应,呆了一会儿,说:「还是想不通。为什么你的口味可以这么两极化?我的意思是,你喜欢苏梦蓉这种火辣亮丽的女人,可却看上我这种……我这种一个招牌跌下来也砸死五六个的普通人。要找男人的话,至少也要找戴志、王秀明那类长得好看的人。」 陈秋的身子抖了抖,怪叫一声:「妈的!什么人不找,找他们两个来当例子,害我鸡皮疙瘩掉满地!你普通吗?你普通……哈哈哈……」陈秋笑得身子也震了,林春挣扎着要推开他,陈秋便擒住林春的手,两人很快扭成一团。 过程中,不知谁先擦过谁的唇,其中一方很自然凑上对方的唇,四片唇便相贴,轻吻几下,就胶在一起,吻了好一会儿,两人才轻喘着气分开。陈秋那桃花眼泛起澰灩的水光,很是勾人,把林春的魂都勾去一半了,他鬼迷心窍的望入陈秋的眼里,彷彿一个走不出来的局中人。 「书敳子,感情的事不是去菜市场买菜、买水果那般简单。去买菜,人人都会挑一棵最新鲜、最青翠的菜,可挑情人却不一定选一个最美丽的。有时候明明那人长得不太出眾,又有不少缺点,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前生的孽缘,偏就教你时刻想着那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就在一起了。」 「那也是,」林春忍着笑意说:「难怪我会找上你。你这人除了外表之外,就没什么好处了。我应该是犯傻,才肯常常上去你那儿替你做饭、陪你玩电视游戏,末了再躺上床被你佔尽便宜。」 「就是这个道理。你这种就叫入得厨房、出得厅堂,又上得……(註一)」陈秋邪笑着没说下去,看见林春那湿润的薄唇,又凑近吻了一下,然后哑着声音在林春耳边说:「但你还未被我吃乾抹净。怎样,你大少爷什么时候有心情,才肯让我吃个饱?」 林春心虚地别开脸,陈秋却紧拥住他的身子,紧得胸膛贴着胸膛,林春想,陈秋会听到他的心跳声吗?那带有魔性的呢喃又在耳边播放:「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你才肯满足我?或者退一步说,你愿意满足我吗?」 林春知道自己很傻,却真去想像,到底女人是基于什么心情去跟一个男人上床呢?婚前性行为非常普及,且香港离婚率又高,一纸婚书,人手即可撕毁。如此一来,一个现代女人几乎不可能一生只跟一个男人发生关係。那么,她们在跟不同男人做爱时,会想什么呢? 她们会想,这是一场赌博?付出自己的身体,看看能否赢得心爱的男人。或者她们什么都不去想,情到浓时,很自然就做了。柏拉图式爱情在现代基本上是不可行的,大家都鼓吹灵肉结合,说这才令人得到心灵与肉体上的满足。做爱到底是为了肉体欢愉,或是为了精神上的结合?或是不为什么,只是情感到了某一个点就会爆发? 那么一个男人要跟另一个男人做爱时,他应该考虑什么?林春是一个书獃子,此刻他多希望能有一本百科全书解决自己的疑问。读书又是为了什么?书根本无法解决人生中遇见的所有难题。林春回想以往他所看过的书,却想不起片言隻语能应付现下的局面。终于,他发现他所能依赖的就只有自己的感情。 在这段关係之中,谁付出得多,谁付出得少?陈秋……他值得吗?他值得为了留住这个人而躺下他身下吗?林春心水清,他知道一旦要和陈秋做爱了,他必定是处于下方的角色,也就是女方的角色。一个男人,却去承欢于另一个男人身下,林春想,这是否一个关乎男性尊严的问题呢? 陈秋想得到林春的一些东西,那林春呢?有什么东西是他想从陈秋身上得到的呢?林春说不出个所以然,就好似身处雾靄重重的树林中,只大约看到雾气后、如鬼如魔的树影,不辨四方。 很多年之后,林春还是想不起,他当时是基于什么原因回答陈秋的。只知那时大脑就像jam线的网络,人糊里糊涂的,又因为看不清自己的定位而烦躁不堪,终于林春说:「随便。」 註一:「入得厨房、出得厅堂,又上得……」,一句俗话,其实是「上得床」,只是陈秋没说出口。一般用来形容女人,但开玩笑时,用于男人也行。 75 陈秋凑近林春的脸,眼睛对着眼睛,鼻头碰着鼻头,他那双眼睛清丽如中国的山水,苍翠秀丽,使人想起深山中清澈优美的山涧,有一种将人吸入去的魔力。他磨娑着林春的唇,又蜻蜓点水的在上头轻柔吻了几下,没有激烈的舌吻、交缠,却使林春格外羞怯。他总觉得陈秋在向他作什么承诺,收起平时不太正经的笑容,那温柔的眼睛倒映着林春的身影,柔得要化出水来。林春很希望此刻自己能消失,却又离不开陈秋那美丽的眼睛。 直至回到演讲室,喝了几口水,林春人才清醒过来,见回戴志、李旭,总觉得有点恍惚。戴志毫不客气地往林春额头一拍,喝了一声:「吁!回魂囉!瞧你,一具空壳放在这里,灵魂都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林春揉了揉额角,确实有些头昏眼花的感觉,好似连续睡了十多二十个小时后醒来,连今天的日期都忘掉了。陈秋只是偷笑。林春惘然说:「现在讲到哪儿去了?」 「你们俩跑去厕所干嘛了?这么久不回来,还以为你们掉进厕坑里去!我差点就要来挖你们回去,可戴志伟拉着我,不让我去。」李旭皱眉,又说:「不过算你幸运,k大生还未做分享。林春,你是想入k大吧?成绩这么好,不进k大还真浪费你了。陈秋呢?c大?k大?你虽然成绩不算顶好的,可英文考得很不错,要入k大还是有可能的。」 「不不,之前秋秋说过,他对大学一点兴趣也没有,是标准的颓废青年。」戴志摇摇头说。陈秋白他一眼,说:「那是以前的事,总之,现在我决定要入大学,目标是c大。」 林春吃了一惊,当下就问:「k大呢?」 「k大,我没兴趣。我说你,不要光考虑前途问题,也要想一下,那间大学的风气是否适合自己。」陈秋靠着椅背,蹺起腿,懒懒地说:「每间大学都有不同风格。比如说t大精于科学数理,但workload很重,被称为universityofstressandtensions,当然,这所大学不是我们文科人的目标。k大是最老资格的王牌学府,没错是出了很多政要人物,可是非常chur(註一),活动甚多,如果不是outgoing的人进到去,就只有『摺读』(註二)。 「k大又多名牌子弟,一般平民进去了,要生存可谓相当困难。c大位于新界,也是名牌子大学,可是风格纯朴,较为平民化,教学方式与中学相似,师生关係紧密,算是比较温馨重情的一所大学。我可不希望进了大学之后还要天天应酬,还是觉得c大较适合自己。唯一的缺点就是要跟老哥待在同一所大学吧,算了,也没什么,我和他一向很少管对方的事。」 「想不到你对大学的事还知道得挺清楚的。」戴志和李旭深深为之折服,陈秋笑了笑说:「我哥可是大学生,平时多多少少也会跟他说这种事。就算他住hall,也不时会在星期六日回来住。」 「怎么突然想读大学?」林春问,陈秋无奈地笑了笑,叹了口气:「还不是王秀明那小子。他叫我们连他的份一起读、一起拼。如果我们当中谁升不上大学,不就太对他不起了吗?」一句话,说得大家都静下来了。林春心不在焉地听过k大生的分享,之后就开始自由时间。所谓自由时间,就是指大学生下台,学生可自由上去问他们任何问题,这自由时间由五点开始,一般到七点多才真正完结。 他们四个人拘谨地坐在原位,谁也没有动作。陈心走过来,手搭在戴志的椅背上,半弯下身子朝他们微笑,说:「四个人闷在这里,不去找其他人来问问?不用怕,大学生不是龙蛇猛兽,他们都很好人和健谈。」 「就你不是好人嘛……」陈秋嘀咕着,教耳尖的陈心听着了,可他脸上的笑容温煦依旧,并无一丝裂痕。李旭踌躇着,想发问又不太敢,林春则一直避开陈心的视线。刚才陈心的视线是毒辣的,现下却饶有兴味的探射到他身上,看看林春,又看看陈秋,林春觉得陈心一定知道他俩的事。 「你就是陈秋抓回来的免费鐘点(註三)?」陈心问林春,林春还不知要怎样应变,陈秋已抢声说:「你读书读懵了吗?家里什么时候有聘鐘点。陈心,你说话最好小心点,你清楚我手里有什么牌。」 「不过是闹你一下,那么快就张牙舞爪,不似你的个性,最近受了什么刺激?还是说换了批新饲料,吃得你个性也变了?」陈心笑起来时,轮廓跟陈秋非常相似,他们兄弟俩无论是轮廓、身材都很相似,就只是眉眼有明显的分别而已。 李旭听得一头雾水,陈心又与戴志交头接耳,只见戴志一脸为难的鬼叫一声,陈心硬拉他起来,跟他们说:「我要跟戴志出去谈谈补习的事,等会儿再跟你们聊一下,很快回来。」 陈秋冷眼旁观,林春心里有个底,又不敢说出口,李旭见他俩阴阳怪气的,也不好久留,随便拉住一个读c大地资系(註四)的前辈就问了。那时的陈秋已想好自己要读什么系,所以也没主动跟别的大学生交流,林春只隐约觉得自己要入k大,可细想一下,却发觉自己连k大都未去过,更莫说是知道k大的特色了。若忽然问他:你想入k大的什么系?为什么你想入k大?那林春会说:「我想做公务员,但我想不出自己对哪一个k大的系有兴趣。」 兴趣——林春连自己的兴趣是什么都不知道。美吗?是的,他爱观察生活,从生活中发掘美,可是「美」与「公务员」之间有何关连?公务员、公务员,他甚至连自己要做哪一类公务员,也毫无头绪。 「陈秋,你都想好了吗?你想入什么系,日后想做什么工作?」林春呆呆地问。 陈秋眨眨眼,笑起来时样子洋洋自得,标准的大白兔笑容,他说:「不知道,等我想告诉你的时候再说吧,总之,之后的路我想好了。可以的话,我当然想跟你上同一家大学,可我对k大实在没兴趣。你这种人,既不会、也没必要为了我改变,所以结果只会是你进你的k大,我去我的c大。你不是经常说着要分开吗?即使躺在我身下,你还能够清清醒醒想着,我们终有一天要分开,现在不正正应了你说的话吗?」 林春总觉得陈秋在讽刺他,那笑容上一秒看来还如兔子般可人,现在看来却带了些恶劣。林春只当看不到,执着地问:「答非所问。你还未答我要入什么系、要做什么工作。」 「哈哈,不要那么天真了,春,你还是不能从书本中跳出来。你知道什么叫人生吗?人生是不可能规划的,因为人会受命运左右。无论是规划得有多好,总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变数令你不能成事。所以你以为进了k大就能做公务员,未免太可笑了。 「你啊,从以前到现在,都没有好好问过自己,你到底想要什么?是想?要,而不是你需?要做的事。whatyouwannado,andnotwhatyouthinkyoushoulddoorneedtodo.你总喜欢讲一些冠冕堂皇的话,那我问你,难道你不觉得那样的人生可悲吗——从生到死,从来无做过一件自己想做的事。」陈秋说。 林春缩了缩肩膀,背也微驼起来。陈秋见他们坐得后,其他人又像蜜蜂见了花般围着大学生,他就靠着林春清瘦的身子,握住他的手,一句话也不说,休息着。林春任陈秋牵着他的手,肩膀处传来对方的重量与热度,他挺喜欢与陈秋温存的感觉。每当两人缠绵过后,总会先紧抱在一起,扭缠得像蛇一样,带着一份安心感依靠着对方,直至恢復力气,才去洗澡。 这种事、还有那种事……林春不是没想过,何时才会走到终点。陈秋的手不比一般男生的粗糙,当然也远远没有女生的细柔,但摸起来很温热,手心还有层薄汗,林春捏捏他的指骨,像小孩子玩着新奇的玩具般。 「怎么两个大男生黏在一起?不知道还以为你搞gay,autumn。」 註一:chur,俗语,很难下定义,举例而言,如果说「这件工作/这个职位很chur」,即是指该工作很辛苦、职务繁重得紧。 註二:摺读,指「摺埋读书」,就是指全职读书、不参与任何活动的「隐士」、「书獃子」。 註三:鐘点,意指工人,一般都不会寄住在家中,只是每天定期于某个时间上来清洁、做家务。 註四:没记错的话,全名是「地理及资源管理系」。 76 两人同时抬头,苏梦蓉就站在前面。这样由下而上观看,她的身材着实丰满骄人,可林春却无意欣赏,只感到侷促,遂甩开陈秋的手,低头含糊说了句:「我先去厕所,你们谈。」陈秋来不及唤住他,他就快步踏出演讲室。 演讲室建在学校新翼,一出去再走几步,就是栏杆,底下是学校篮球场。天色开始暗下来,已经快要六点了。林春实在没勇气看着陈秋和苏梦蓉站在一起,他们活脱脱就是一对璧人。不管陈秋再怎么说喜欢他,可林春始终觉得只有苏梦蓉那种美人能待在陈秋身边。 花花公子与花蝴蝶……林春悲凉地笑。花花公子身边不可能是一个忧鬱的普通男子。林春无时无刻不作心理准备,总是跟自己说:快要离开了,快要分开了,总有一天得分开。一开始陈秋就不属于他,他亦不属于陈秋,有了这一层觉悟,那么到了真正分开的那天,就不会那么痛苦了。若干年之后,或许还能重聚,到时候,陈秋双眼依然会水秀清丽如昔吗? 林春伏在栏杆,抬头看天,天空是宝蓝色的,尤如天光前的顏色,四周漫天漫地一片蓝,好一个梦幻的世界。他偶尔四处观望,才看见几个身位之外,站着一个娇小的女生,看真一点,正是叶芝。 「你怎么独个儿站在这里?」林春诧异地问。 叶芝一顿,又微笑反问:「那你呢?」 林春反应不过来,只摇摇头,望着篮球场,没再说下去。倒是叶芝走近了一点,打开话题匣子:「你想进什么系?我猜你一定会进c大。」 「c大?为什么你觉得我会进c大?」 「为什么……也许是女人的直觉。」叶芝蓄着中长发,把小脸旁的发绕回耳后,她说:「你平常爱看书,个性文静,比同龄的男生多愁善感,而且纤细敏锐,我觉得朴素文艺的c大比较适合你。k大的人都玩得疯,你不会喜欢的,我也怕你进了k大之后会『摺读』。你日后会从事文化那边的工作吗?」 「我没你说得那么好……」林春哭笑不得,却又觉得叶芝真是个厉害的女人。交情不深,却猜中了他的性格。他补充说:「我只想做一个公务员。收入稳定,踏踏实实,老了就靠退休金,便了却一生。」 「真闷。」叶芝说:「你甘心吗?难得来到世界,却以这么无趣又公式化的方式,匆匆过了一世。难道你就不想去做一些更特别的事情吗?我……别看我这个样子,我都想好了之后的路了。」 「之后的路?」 「嗯。我想入c大中文系,日后去做老师。这份工作收入稳定,起薪点高,但这些都不是我想做老师的原因。」叶芝转过头来,那双幼长的眼睛在一片阴蓝中,尤如黯淡但稳定的星光:「我想创造未来——世界的未来。每一个孩子都拿着一条钥匙,那就是开啟未来的钥匙。很老土,对吗?但我真心觉得孩子就是未来的栋樑。 「我对这个世界很不满。我不满子女跟父母互相残杀,我不满少女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换名牌,我不满年轻人只懂蹲在家做尼特族,我不满这个依顺中央、摇摆不定的墙头草政府。既然不满,就要行动。我一个人的力量很少,可是教得一个得一个。我教化了一个人,那一个人就去教化更多人,一个传一个…… 「就像我那般。我也是受了恩师的教导,才有这个念头去做老师、去改变世界。假如我将来出去做老师,改变更多年轻人,那香港说不定就会逐渐改变。」 林春本想直截了当跟叶芝说:你一个人又能做什么?可他想起海星的故事——有一大群海星被冲到海滩旁,若不把牠们放回海里,牠们便会被热毒的太阳晒乾。有一个人就走过去,捡一个海星、掉一个出海,有人就问他:「你这样做,能救得到所有海星吗?要捡到何时才捡完?」那人就说:「如果我一个都不捡,那就一隻海星都不会得救。」故事的喻意就是从自己做起。 「叶芝,祝你成功。」林春由衷地说。叶芝回他以一记清笑:「我也祝你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林春一愣,叶芝所讲的,跟陈秋所讲的重叠起来——想要。他们总是说「想要」、「想要」,但林春却鲜少有想要的东西。一直以来,他都惯于接受别人的安排,达到他人的期许,他以为这就够了,却从来没真正问过自己想要什么。 那他应该想要什么呢。 叶芝掉下一句话就回去演讲室了,她说她要跟朋友会合,然后一起走,林春无意欲挽留她。毕竟他只当叶芝是……他也不知道叶芝算不算是朋友。他俩平时没有交往,就是碰上了,偶尔谈几句话,便感到很舒服,叶芝有时还会解开林春的一两个心结。 叶芝与陈秋所给他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林春可以肯定地说,他和叶芝不会有机会走在一起,可对陈秋,他却狠不下心肠这么说。他只能说,他跟陈秋早晚会分开,可不知道那个「早晚」是在什么时候。假如明天忽然就要跟陈秋分开,老实说,林春接受不了。可是,若说明天就要跟叶芝分开,林春也觉得没所谓,反正他们本来就没什么感情。 因此,林春真不明白,为什么陈秋总忌惮着叶芝。他知道,要是他跟陈秋说了以上一番话,陈秋一定会放心,可林春又无意说清楚。他想,陈秋有太多选择了,而且太懂得玩感情游戏,若一下子对他剖白,林春就会觉得自己像个衣不蔽体的人,全身上下都教陈秋看清,那种感觉有点不舒服。 「一个人?阿秋怎不出来陪你?」林春转过头,赫然见到陈心立在自己旁边。上次见陈心时,总觉得陈心长得比他高,现在一看,原来他跟陈心差不多高。林春不知怎回应,陈心背靠着栏杆,自说自话:「刚才我不过在他面前说几句,他就像母老虎护着幼虎般护着你,生怕我对你不轨似的。你得小心一点,陈秋是一块牛皮糖,黏上身,就不是那么容易撕得下来,可是一旦他想走,又怎也留不住。」 「所以你也是这种人吗?」林春说,陈心一笑,秋风将他的发吹得微乱,他忽然摘下眼镜,仰天呼一口气。 「我一直也想跟你见见面。」陈心忽然这样说,林春讶异反问:「为什么?」 陈心正眼看着林春,林春发现陈心摘下眼镜后,一张脸更是秀气,还透出些嫩气,若不是靠那副眼镜,想必陈心也会被人讥笑为男生女相。陈心将林春由头看到脚,像观看什么野生动物,品足评头的说:「看了你这个人,反而让我更好奇,你到底是靠什么绑住我弟呢?我也不想转弯抹角,你们的事我多少也知道。」 「我没绑住陈秋,陈秋也没打算绑住我。我们好来好去,就只是普通朋友而已,你不必想太多。」林春避开陈心的视线,趁陈心开声之前先反击:「戴志呢?个多小时之前就见你们出去了,现在才回来。啊,不,戴志人还未出现。你们又去谈了什么?」 陈心把玩着掌中的眼镜,没有回答,唇边有一抹浅笑:「你猜呢?」 「我就猜你们去谈补习的事而已,不然你以为我会猜你们去干什么?比如去做一些不见得光的事?」林春挑眉,回答说。 「想套我话?你道行还太低,不过你跟我预想的很不同。」陈心戴回眼镜,镜片后那飞扬得近乎嚣张的凤眼闪烁不定,比陈秋的眼睛更要复杂,他说:「就先谈到这里。那傢伙看了出来这么久,一定很担心,你还是赶紧回去的好。」 陈心经过林春身边时,林春唤住他:「等等。」 「怎么?」 「你应该没有近视,对不对?」这件事并不重要,只是林春想拖延时间,不想这么快进去,才随意找点事说。 「是的,我没近视,这只是平光眼镜。你观察力还挺强的。如果你能够将这份观察力用在生活上,那该有多好。」陈心拍拍林春的肩,眼也没看过来,说:「我替你跟陈秋说声。看你一副不想进去的样子……我是不知道你跟陈秋发生过什么事,但是既然不想进去,就先在这儿待一会吧。就等到戴志出现,你再进去。」 77 陈心先进去,大概过了五分鐘,戴志也踏着轻松的脚步回来。天色接近全黑,铺天盖地的靛蓝将人的脸遮去一半,看起来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戴志笑呵呵的摸摸后脑说:「刚才被心哥拐我去谈补习的事。他说我文学太差,然后又狂殴我一轮,害我现在腿也有点软。」 「打到你腿软?别夸张了,陈心一副文弱样子,要真打起上来,你还会输给他吗?定是你让着他,除非陈心也有武学底子啦。」林春笑着说,戴志叹了口气,没有回话。他四处张望,说:「秋秋呢?怎不见他?」 「他在里面,没有……」林春还未说完,就被戴志抓入演讲室了。在灯光下,才看出戴志脸有点红,就像运动过后的样子,只是他肤色深,要细看才发现。林春疑惑,本想开口问,可转念一想,或许戴志刚才是跑过来的,所以才会这样。 苏梦蓉早已不在陈秋身旁,他身边就只有正在打盹的李旭,陈心则满场飞,迷得那些女生头晕转向。林春有点却步,戴志硬拉他走到陈秋那边,说:「李旭,你这小子真大胆,竟然光明正大打盹?」 李旭抬起头,睡眼惺忪,声音也含混不清:「管他的,就想睡嘛。大哥,拜託,今天连续测地理和中史,我昨晚温书温到凌晨啊!现在睡睡也不过分。反正大美人又走了……」 「大美人?你说苏苏?对了,秋秋,苏苏刚才有找你叙旧吗?」戴志问,苏苏应该是苏梦蓉的花名。陈秋格外烦躁的仰首,身子好像冒出一层尖刺,口气也特别衝:「不就来找我谈了几句而已。那个女人的事已经过去了,凭她的姿色,在大学还会愁找不到男人吗?」 李旭鬼鬼地笑,低声说:「才不是。以陈秋这等才情,那个女的想吃回头草也不出奇。事实上,人家苏梦蓉刚才也挑明了,问陈秋有没有机会约出去吃个饭,可陈秋不识抬举,一句拋过去说『我没空,而且我身边有了人,没时间应酬你』,害人家苏美人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走了。我多想来个英雄救美,以我强健的臂弯,环着她脆弱的肩膀……」 「你只是想用你酷似狼爪的大手,一把抓上人家的大胸部吧。」戴志接上了话,气得李旭像隻鼓腮青蛙。 陈秋由头到尾都只看着林春,林春不知道要回望他或是怎样,只好别开脸,逃避那灼热如火的视线。戴志看在眼里,出其不意的将林春一把推下去陈秋那儿,林春冷不防戴志的动作,失去平衡,险些儿就要跌在地下,幸好陈秋手快,接得住,刚好让林春跌入他怀中。两个大男生搂抱在一起,林春惊魂未定,便听到戴志那欠打的声音说:「你们要相亲相爱啊!可以先走,不用等我了,我等会儿跟心哥一起走。」 李旭低声骂了句:「疯子。喂,春秋二人组,你们要走了吗?我闷到要睡着了,都快七点,要回家吃饭了。」 陈秋扣住林春的手,不让他走,答李旭说:「等我们一会,我们都走了。等会儿林春上我家吃饭。」他们事先没说好要上独秀居,这是陈秋自己出的主意,他看定了林春不会反抗。林春也着实没想过反抗,他也想再跟陈秋聚一会儿。 不知怎的,以往在他人面前,他总怕跟陈秋有太多接触,恐防其他人看得出他们两个的事。可这一刻,他当着李旭的面,被戴志推到陈秋身上,他却不感到讨厌,还生起一种类近飘飘然的感觉,真想明正言顺靠住这个美丽的人。 可那是不可能的事。 「你们两个还要搞gay搞多久?玩够了,人家苏美人也望过来了。」李旭略带不满地说,林春背对着苏梦蓉,陈秋反而兴致来了,律动着腰,笑得很妖:「未玩完,我的持久力可不弱,一天连搞几次也不会腿软啊。」 「白痴!你不走,人家林春也要走,才不会陪你做傻事。」李旭上前解救林春,林春不敢抬头,一张酡红的脸像喝过酒一样,李旭也给逗出几分笑意:「怎么,书kai子你怎么这么纯情!让陈秋玩弄了一下下,脸就红了!幸好你不是女的,不然一定很早就失身,还要被拆骨起肉吃进肚子里头……」 「谁说他是男的我就不能吃。」陈秋半是认真地说:「我不像男女通吃的人吗?」 「你似、你似,你还似人妖呢!好端端一个俊俏男生,却整天胡搞、扮女人,拜託你善用一下自己的资本啦!如果我有你一半英俊就好了,到时候这学校的女生都逃不出我掌心。」李旭对自己的外表十分自卑,其实他长得不差,就是一副厚重的黑框眼镜累事。他曾说,这副眼镜是王秀明送他的,戴了两年,反正度数加深不多,就打算一直戴下去,直到王秀明康復后,再和他一起到眼镜店配一副新的。 林春总觉得这是王秀明的私心。他铁定是不想让其他人发现到李旭的好,才想出这一招。 与李旭分别后,林春很自然走在陈秋旁边,踏上t市公园里的单车径,走向陈秋的家。天已全黑了,这时已是深秋时节,天气清凉微寒,这天林春没有带毛衣,一阵清风吹来时,冷得他打了个喷嚏,身子一抖,两臂爬满鸡皮疙瘩。 「冷吗?」陈秋在单车径中央放下书包,脱下身上的背心,扔给林春,说:「抱歉,我身上就只有这件背心可以保暖。我想天气不冷,所以就没带长袖毛衣了,你先穿。」 「不用了,不太冷的,还可以。」再说,他一个男生,要别的男生借他毛衣,多难看。如果他是女生,这动作就不突兀,说不定还是一段青涩恋情的开始,可事实是,他和他都是男性。陈秋揪住林春的衣领,把他的身子拉过来,将背心捲成一团,套上他的脖子,命令他说:「递高右手,穿入袖位的洞。」 林春无奈,只能随着陈秋的意思去做。他们的身材很接近,这背心穿起来很合身,码数应该跟林春家里那件背心一样,可这件背心上头,有着陈秋那淡淡的味道,是那种沐浴乳的气味,青草与消毒药水混和在一起,闻起来像滴露(註一),可细细嗅着,又清新得很,令林春没来由的有点眷恋。 他们不言不语,直至走完t市公园的单车径,林春才衝口而出说:「刚才你跟苏梦蓉谈了什么?」 话一出,身旁就传来陈秋的轻笑声,那水漾的眼睛往林春望一眼,他抱着胳臂说:「终于问了吗?春,你真是太闷骚了一点。我原本想,如果你一点都不关心我和苏梦蓉的事,那我们就完了,可你到底是问了。」他们踏上另一条单车径,陈秋把眼光放远一点,看着蜿蜒的单车径两旁,一盏盏街灯挺直腰背企立着,在黑夜下如同一根根燃烧着的火柴。 「幸好你有问。」陈秋合上眼,感受着一阵紧似一阵的风迎面吹过来,他的声音听起来低柔悦耳:「刚才苏梦蓉跟我寒暄几句,之后问我现在有没有女友。我说没有。她问我:『那我们有没有机会再出来吃顿饭、叙叙旧?』我说,我和她之间没什么可以叙旧的。她的笑容僵了一下,叫我走到一边再谈一会儿。 「然后她直截了当说,她到现在还是喜欢我,又说既然现在大家身边都没有人,何不再给对方一个机会?我冷淡地说,对不起,我已有了新的目标。我现在的目标是一个长得不漂亮、身材又不丰满的人,性格古怪,用钱、用美色都攻不破,必须用些旁门左道的方法才可以,例如陪他说些偽科学、偽理论,趁他毫无防备时……」 陈秋得意地笑,乘着林春听得入神,猛然执起他的手,紧紧握住不放,再说:「……来一记猛攻,才能够将之拿下。她听完之后,脸色都变了,才让我走。不知道刚才她看不看到我和你叠在一起的样子呢?如果她看到,或者就会猜到那个人是你。我要说的都说过了,你满意吗?」 「我满意又如何,不满意又如何。别这么婆妈。」林春别开脸,却一时忘了甩开陈秋的手,唇悄悄扬起,一张平凡的脸看起来顿时柔和不少,温顺像春风,陈秋心里一荡,多想凑上前吻他一下。 註一:滴路,某种清洁用品,也有出產沐浴乳,那气味超清新的。 78 「你由刚才开始,就一直像个男友似的。」林春一时觉得好笑,说:「我就像乱呷醋的女友。男朋友看到女友感到冷了,把毛衣借给她,看到女友吃醋了,就慌忙跟女友解释。」他想,他应该跟陈秋说狠话,例如说「你用不着跟我解释,我跟你又没什么关係,你跟谁搞上了也与我无关」。 可不知由什么时候开始,林春说不出这种冷淡的话。如果陈秋真的跟苏梦蓉好上了,坦白说,林春无法打个哈哈就原谅陈秋。他会觉得陈秋对他不起,陈秋背叛了他,然后他也要急着找一个情人去报復陈秋,让他也尝尝心痛的滋味。 光是想像陈秋跟苏梦蓉做爱的画面,林春的心就一阵撕裂的痛,痛过之后又是一阵巨大的空虚。那种精神与肉体上的空虚,只有陈秋一人才能填得满。他不需要陈秋对他说「喜欢啊」、「爱啊」这种甜言蜜语,可他需要陈秋牵着他的手、拥抱着自己,他想看见陈秋笑着站在自己身边。哪怕日后要分开,哪怕这一刻陈秋对自己不是真心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一刻陈秋的手仍在他手里。 「我是你的男友,你也是我的男友,不好吗?」陈秋低笑,难得他会说些如此傻气的话。他稍为松手,林春立刻像触电似的身子一震,下一刻陈秋又重新扣住他的手,两人十指紧扣,指隙中有着对方的手指,紧密交合,无一丝缝隙。 这里是单车径。虽说天晚了,经过的人不多,可毕竟是公眾地方。他俩就这样穿着校服,牵着对方的手,却不怯懦,亦没有掩藏自己的面目,光明正大经过很多人的身边。有些人匆匆经过,赶着回家,有些人留意到他们的姿态,或带着鄙夷、或带着好奇、或带着好笑的眼神看着他们互相紧扣的手。 「我也有话要说。」林春说:「刚才我跟叶芝聊了一会儿。我们就只说了各自的志向。她说她想做老师,因为她想要改变世界与制度。叶芝是个很有想法的女生,然而,就算我没遇上你,我想我也不会喜欢上叶芝。我喜欢跟叶芝相处、聊天,但从来没想过要吻她,或者要碰触她的身体,我对她没欲望。 「跟你不一样,我没有恋爱过,亦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喜欢一个人。我想,我应该算是无欲的人。可是,在爱情中,多多少少需要一些化学作用,或许欲望就是其中一种化学作用。」林春一顿,橙黄色的街灯下,可清楚看见他脸上、颈上蔓延着一阵淡淡的粉色,清如花瓣的顏色,他挣扎了很久,只说:「是你教我什么叫做『欲望』。」 陈秋用力摇摆着林春的手,仰首看着那几点明暗不一的星子,低哑的声音带着一丝情热:「你今天吃错药吗?平时闷葫芦似的,不要说是情话,连看气氛说话都不懂。可今天却说这些大胆的话……不如等会儿不要吃晚饭,吃你就好了。」 「胡说什么。饭是一定要吃,然后其他事……」林春说得不强硬:「你还未告诉我要进什么系,还有日后要做什么工作。」 「又是这两个问题!你到底有多关心我的去向。系呢,等你想好你要进什么系,再来问我吧,至于工作……说真的,我没想到那么远。倒不是我恃着有老豆养我,而是我根本未想好职业。大学读的科跟你日后的工作,可以一点关係也没有。例如我认识一个前辈,他大学时读化学,结果十年之后你猜他去了干什么?好笑了,他去了一家大银行做经理,据说还每年升职加薪。」 陈秋想想都觉得荒谬,又说:「春,我知道你想做公务员,可我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你。要养家,可以有很多办法,路并不是只有一条,你也不是第一天被人骂你死脑筋了。未来有很多可能性,差在你肯不肯去尝试与发掘。你真是喜欢朝九晚五的生涯吗?你真是想做一个面目模糊的人吗? 「每天回到同一个工作地点,默默做着公式化的作业,好不容易盼到五点就走人,然后又等待明天的来临。这样的生活是疲累的,它会将一个人的梦想与志气磨光,到你退休那天,你发觉自己已经变成一台不懂得思考的机器,而人生已步入黄昏。 「你甘心吗?林春,你甘心吗?」 林春没有回答,却提出另一道问题:「那你觉得梦想重要,还是家庭重要?」 「最重要是你快乐不快乐。」——这就是陈秋的答案,不只是答林春的问题,亦是他自己的人生态度。 香港的大学每年都有所谓的openday,亦即是informationday。每家大学的openday日子不同,共通点是所有的系都会派些人出来守住摊位,为来参观的中学生解答一些与科系相关的疑问。这些openday,林春前后去过两三次,但所带来的衝击远远不及一个校内分享会大。 这分享会使林春意识到,他是应该认真去考虑自己想读的系了,因为迟一点就要交jupas的廿五个choices。什么是jupas?jupas是一个政府核下的系统,替平民子弟分配大学学位。一般学生都是经jupas入大学的,他们需要在十一月至二月期间,放上二十五个选择,也就是依次放上自己最想进入的学系。 到了高考alevel放榜后,会有一至两天时间再让大家修改那二十五个choices,然后电脑系统便会依你的高考成绩,将大家派到不同学系。当然,这个系统以成绩为依归,考得愈好,就愈有机会进入理想的学系。 林春事后想来,那二十五个choices其实可以乱挑。他成绩一向不错,那就是说他很有可能派到前几个志愿,即是第六个志愿打后的都可以胡选了。事后,林春获派第一志愿学系,那时他才感叹,当天自己为了那廿五个choices前后烦了个多月,可真是个傻瓜。而陈秋只是认真选了头五、六个志愿,其他都是胡选,用了一两天就填好廿五个choices,事后亦真能顺利进入第一志愿的学系。 陈秋看似没头没尾,做事马虎,可马虎得来又有其道理,终归能去到终点。而林春倒有点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是思前想后太多,做起事来优柔寡断,其实很多事情远比他所想的要简单。可这都是后话了。 第二天一回校,同学就纷纷伏在案上,在一张a4纸上画着歪斜的方格表,列着不同大学的学系、录取分数的中位数及面试等资料,等着交给班主任「黑柴人」。黑柴人是教林春他们世史的老师,是个年纪尚轻、精瘦黝黑的男老师,平常与学生打成一片,上课时生动有趣,将沉闷的歷史混着潮语及俗话,说得显浅易懂。 戴志佔了林春的位子,坐在陈秋前面,也认真画着方格表,林春轻轻把书包放在桌面,他才慄然抬头,抚抚心定惊:「吓死人!回来了也不说一声,像鬼一样飘到我面前、放下书包,书kai子,我心血少、不能多吓!」 李旭坐在戴志旁,用间尺将一页a4纸分成二三十行,每行阔度均等,精密得像电脑绘图,却是一个系的资料也未填。林春问:「这表画得真好。可怎么什么东西都未填?」 李旭尷尬地摸摸后脑,一脸傻笑:「未想好啊,只想好第一志愿,之后我都不知该怎么办。」说着,他拿支黑色墨水笔,以他那特有的方型字体,在上头填了一个系:c大新闻及传播系。 「原来你想入我老哥的系!」陈秋踱到李旭身后,低呼一声,却不显得特别惊讶,他说:「难怪那天你抓住我老哥,十分详细的问了那么多东西。」 「你这人不知变通,连做个project都要王秀明年年教一次,真能读journalism吗?要知道,传媒人的脑袋可得分分秒秒运转,你行吗?」戴志质问李旭。李旭坦然一笑,托托眼镜,镜片后一双眼睛明亮而清醒:「我倒不是没想过。怎么说呢,我的确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人,但并不是我不想变,而是大环境不容许我变。好多时候我都会question自己:到底为什么我们要依循一定的规律去做事? 「为什么游戏规则总是隐藏在生活之中,而不会光明正大列出来,但偏偏每个人都要遵守某种规则,才能在这社会上活下来。上了大学,我不希望再逼自己依一套规律做事,已经够了,都当了两年head-prefect,逼了不少学生遵守某套规则,我想跳出来。所以我想做一些特别的事,多接触不同的人事,扩阔一下自己的眼界。」 79 李旭说完,低下头靦腆一笑:「我也问过王秀明那傢伙。秀说我事事爱求真,说我一定很适合做一个有责任的记者。」 「对了,王秀明现在情况怎样?」陈秋问,李旭大致说了说,他刚结束第一期化疗,正等待出报告。情况还不错,就是断断续续有些低烧,可还有那个精神天天跟李旭传短讯。他们又在感叹,如果王秀明那小子尚在读书,不知道会怎样排那廿五个choices呢? 「那小子会去读经济或bba(工商管理)吧?」戴志说,李旭摇摇头,说:「不,我知道他比较想入社会学,c大的。这个系我也有想过,也觉得挺好的,所以会放第二。」 「社会学是读什么的?」 「读什么啊……具体我也说不出。可我大概知道是读……跟社会有关的东西吧。」李旭话一出,其他三人就笑了,他脸一红,赶紧说:「别笑!我的意思是说……这一门学科的范围很广,包罗万有,总之就是由一个宏观角度,去研究一个社会如何影响人,比较爱用理论、实验和数据去论证。也有一科跟社会学很相似的,叫做文化研究,c大和l大也有开,但论口碑的话,当然是c大取胜。 「文化研究与社会学相反,是以微观角度去研究社会上不同文化,比如说广告、电影、文学、消费……什么也行,只要是『文化』就可以。社会学的终极是由大至少,从社会这个大框框落到文化这些碎块,而文化研究则是相反,用『文化』这些小拼图,拼出一幅社会大面貌……这就是我所知的一切了。」 其他人嘖嘖称奇,忘形地拍掌,讚叹着:「李旭真有办法。平常看你呆头呆脑,以为你只懂看av和动画,想不到你倒是挺有打算的。」 李旭清清喉咙,得意地说:「好说啦!那你们三个人都想好志愿了吗?」 戴志将他那张歪歪斜斜的志愿表举高,眾人凑前一看,竟看到:p大社会工作系。p大并非香港「三大」,但亦很有名气,其酒店管理系是数一数二的好,也提供颇多职业导向的实用学系供人选择。他傻笑着说:「嘻嘻,我知道你们一定会以为我想选体育系,可玩归玩、读书归读书,就算我有多爱体育,也不打算将它当成谋食工具。就因为我如此爱运动,才不想让运动变成我的职业,免得有一天我对它生厌。」 「你去做社工?你?」陈秋一双美目瞪得像金鱼眼般大。 戴志嘖了一声,不太服气地说:「我为什么就不能去做社工了!我呢,要入c大是没可能的了,可至少希望能入到p大或b大。反正现在还不知道要做什么,就去做做社工,帮助别人。假如我当了社工,一定去做外展社工,也就是夜晚专去小公园那些地方,找街童谈天。 「你们不觉得可惜吗?一个好好的孩子,就因为家庭或其他复杂问题,夜夜流连公园,识了群坏人的话,就完了。我能做得到多少就去做,最好能趁他们未铸成大错之前,导他们回到正途……」 「想不到你戴志伟竟然不去踢足球,却去普渡眾生。」陈秋打趣说,又压低声音说:「是因为他吗?说起来,你要怎跟我哥交代,万一他知道你没有将c大的系放第一,他可是会……」 戴志笑了笑,没有回答,反问陈秋:「我自有方法。别光是问我。你呢,秋秋?连书kai子都说了想入k大了,就你还未讲自己想入什么系。」 「我嘛……」陈秋那灵动的眼睛转了一溜,又望向林春:「不只我未说,林春也未说明自己想入k大的哪个系,就他先说吧,因为他年纪比我大。」 林春无奈地想,他也只是比陈秋早出生半年而已。他想了一会儿,对上他们几个满怀期待的眼睛,说:「老实说,到了这刻我还未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之所以想进k大,也纯粹是想为了做公务员而铺路,老实说,我对于k大的学制不太感兴趣。你们也知道,k大的制度与一般大学不同。一般大学是入学头一年就决定了自己的major(主修科),比如说进了c大社会学的,就修社会学。 「可k大是不一样的。我们文科人入k大,大多数去文学院或社会科学院,而year1的学生是未能挑自己的主修科。大家在头一年,都要选些通识科读,每一个范畴的东西都要读一读,到了year2才选定主修。所以在第一年,大家都只是『文学院学生』或『社会科学院学生』,未有major或minor。然而,大学生涯只有三年,本已够短,如果入了k大,还要到第二年才开始读自己的major,听起来就更赶急了。」 「c大呢?你从来没想过c大吗?其实我觉得你的性格比较适合c大,c大较k大温和一点,要真进了k大,我怕你会受不住呢。」戴志认真兮兮地说。 他示意眾人靠前一点,他把声音压得更低:「我从心哥那儿听到一些新闻了,他虽然是c大,但也有朋友在k大那边嘛。心哥说k大的halllife可是超疯的!不只活动多,重点是你一旦不肯合作、参与那些活动,就会被其他人排挤。曾经有一个标奇立异的男生,他每晚都会穿一整套的睡袍连睡帽,一早就去睡,从不肯参与其他人搞的活动,大家就看他不顺眼。结果有一晚,他们乘着那男生睡得熟,就把他连人带床搬到楼下巴士站旁边,直到天光,那男生才迷糊醒来,而其他人已待在暗角处,将那男生惊愕的样子拍下来。」 一说完,大家都笑疯了,林春也苦笑,说:「不是吧?k大不是出了名自由的吗?功课又少,大家就是衝着这一点去选k大。一所提倡自由的学府,里头却有学生逼迫其他人去玩活动,岂不是讽刺?」 「非也、非也,」李旭摇头晃脑,一副古时教书先生的样子,说:「施主,汝错了。这就是k大的游戏规则,应该说,每一个地方都有其规则,你既然选得那个地方,就代表你已接受他的规则,就算你接受不了,至少表面上要服从。而且k大的最大特点是social,要在k大混,就要搞好人际,你出了社会也是如此。像秀之前去打工,也说书读得多是没用的,最重要是出了社会之后要变通。 「社会自有一套新的游戏规则,我未打过工,也说不出来。只知道秀当时被老闆臭骂一顿,简简单单捧个盘子,也被人矫正姿势。是的,被人骂的时候是很难受,可秀也挺过来,说『很简单,有错就去改囉,被人骂完就重新再做,做都不会被人骂为止』。听起来很简单,但要真正明白这道理,恐怕很难。进到k大,你就要当自己在打一份新工。身边的同学是你的新同事,你就要试着融入他们。他们一开始不喜欢你的,你就改吧,想想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 陈秋把话接下去,頷首说:「没错。假如改过了,你还是发觉自己跟那些人合不来,也不能逃避,要找个方法与他们共处,但不必深交。正如你在社会上打工,不能够因为不喜欢上司,就拋一句『因为我讨厌你,所以老子不干了』,为了谋生,到底要找个方法让自己忍下去。如果你入了k大,说不定能学学如何与人相处。」 林春听得皱眉,眉心有一个纠结的川字纹,他说:「我没想那么多。读大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读书,然后找份好工作而已。什么人际、玩乐、活动……我通通都不要。我只要一群优秀的教授、一个寧静的环境与丰富的藏书,让我衝gpa(註一),日后读上去又好、出去做公务员又好……」 「书kai子,你是为了什么而入大学的?从头到尾,你说的不外乎是读书和就职,那你的梦想呢?你的期望呢?每个年轻人总有些很想很想干的傻事,甚至无聊得不值一提,但这些就是青春的宝贵,你到底明白不明白?」戴志截断林春的话,略为动气地追问说。 林春哑口无言。梦想?傻事?无聊事?他第一个反应是想起他和陈秋的事。没有未来却终日廝混,算是无聊吗?还有他们那不知多久没上过的美学课、欲望课……若真要说一样兴趣,林春的兴趣不是音乐,亦不是读书,就单单是观察——观察身边美丽的、独特的人和事,然后想一些偽理论。这与他的理想相违背。提起公务员,必定想起政治、规律、沉闷,可这些正是林春平日最不感兴趣的事物。 为了未来,他要逼自己去读一堆没兴趣读的东西,然后打一份没兴趣打的工吗? 「你答不出吗?」李旭拧眉说:「如果是这样,那你就算考得入k大,也是白白浪费了这个学位。」 註一:gpa,大学里的绩分,一个大学生gpa愈高,就代表他成绩愈好。 80 自那之后再过几天,就踏进十一月了。回想起来,中七那年的十一月还不算辛苦。小测相对地少,那时大家主要在烦jupas那廿五个choices而已。老师各给了不少意见,其中较重要的就是班主任黑柴人和英文老师兔奴的建议。 教他们英文的老师是一个号称「t中童顏」的女老师,过了三十岁,可穿起校服来还像个学生。她没有男朋友,倒养了一隻骄傲的兔子、一隻龟和四五隻小鸟,而她最宠爱的就是那隻兔子。据说那兔子只肯吃某一种外国进口的有机罗马生菜,平时每晚要那女老师为牠按摩,更不时耍脾气,对老师不瞅不睬,有性格得很,但那女老师也甘之如飴,故被学生戏称为「兔奴」。 兔奴和黑柴人都是出自k大的,自然为k大说了不少好话,其中林春觉得黑柴人的话比较中肯。他说,只要你不住宿,那进了k大之后可以照样「摺读」。每天回去上课,一下课就跑回家,由于黑柴人是住p市的,他的朋友又通通升上位于p市的c大,所以没能住宿,黑柴人就能常常和区内的朋友见面,四年大学生活过得十分愉快。林春本来打定主意要过这种生活,可又不免想,到时进了k大,将上课搞得像上班下班般公式化,岂不是回到中六之前的日子吗? 现在,他每天一回去就跟陈秋、戴志、李旭和王秀明等人吹水聊天,要回到以前那段枯燥的日子,总觉得心有不甘。 兔奴也很享受k大生活。她是一个活泼娇小的女子,全身上下总有用不完的精力,看得出年轻时也是个爱玩的人物。她说,大学生活是人生最精彩和特别的一段日子,唯有在这时,你可以挣开一切束缚,好好思考一下你想做的事情,以及一些大人认为是「无聊」的事,比如是人生的意义、社会公义、自由等等。k大的好处就是自由,读的科广又多,工作量低,给予你极大的自由度去思考。 c大则有中学教育的温馨。教授与学生的感情很深,而且对学生的束缚也较多,逼year1学生修体育和考it试已是两个好例子。而且工作量重,有些科更有中期考试,与中学似乎无大分别。当然,两个模式各有各好,风格各异,就看你个人喜欢哪种。 兔奴说:「要进哪一家大学,就看你想要一个怎样的大学生活。你有权摺读,但读完三年后,你发觉自己只是拿了个超高的gpa,却没有半个朋友,以后想起大学生活,除了记得读书之外,就什么活动都想不起。当然,你亦有权去玩,参加各种活动,多结交不同层面的人,拥有一个多姿多采的大学生活,尽管识回来的大多都是hi-byefriend(註一),但至少你学懂怎样与人相处。」 有一次上英文课,兔奴见大家被paper闷得打盹,死气沉沉的,便扔下课本,叫他们站起来,说:「看你们一个个『死样』,比死尸的脸更难看。来,我教你们一个大学的cheers,让你们醒醒神!」 于是兔奴就做起一套像是早操的动作,双手叉腰,扭扭腰又摆摆臀,踢踢腿,右手握拳由右上角挥拳到左下角,然后喊「hui!」,还叫他们跟着她,叫了些听起来很傻的英文字句,什么aloha,hurray,还有一些林春也不明白是什么的东西。兔奴说,这些就是大学里的cheers。在活动中,学生被分成不同的大team,他们有各自的口号,亦即是cheers。兔奴说,这些动作和口号看起来是很傻,但当一大群人做着相同的动作、喊着相同的傻话,这件事就傻得来好玩、有价值。 在兔奴的要求下,大家虽然觉得难看,但还是照着做。一开始做,一些男生反应慢,脱了拍子,便被身旁的女生嘲笑他们;一些认真过头的人照办跟着做动作,可挥拳时用力太猛,一把打到桌角,痛得眼睛飆泪,又被身旁的人取笑;自然也有很多左右不分的人,跟着前面跳影子舞也可以跳错。做第二次时,大家汲取上一次的教训,动作齐整多了,于是信心也更大,敢跟着兔奴大喊口号,结尾「hui!」一声叫出来,好像震动了整个课室。 做完两次cheers,大家坐下来时,脸泛红潮,舒展筋骨过后,连眼睛也变得有神。陈秋那时咧着嘴,笑着问林春:「好玩吗?」林春说不出个所以然,说:「我也不知道。但是大家爆笑时,我也觉得挺有趣的,就跟着他们笑了。」 「那就是觉得好玩了吧!」陈秋笑说。 入大学,是不是就要常常做这种cheers呢?入大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读书而已吗?如果单是为了读书,那为什么要有这种cheers?而这种cheers明明那么无聊,一开始大家还一脸不情愿地去做,可做完之后,又个个脸泛纯真的笑容,彷彿这里头真有一股魔力似的。 这两三天内,陈秋、戴志和李旭也陆续将志愿表交给黑柴人。黑柴人可真是个万能老师,平时的小测今天测了,明天就能改完、派回给大家,现下还要审核班上每个人的志愿表,再一一跟他们分析,比如说:「你将这个系放上第一位不好,看,中位数太高了……」、「这个系在放榜前就有面试,不论你想入不想入,都要尽量放前,以取得面试机会……」 他一下课,班上的人便拦住他,问他选系的事,就是放学后或午饭时间,也可在教员室附近看着他拎着学生的志愿表,跟他们热烈讨论着选系的事情。林春看看文件夹里,他那张空空如也的志愿表,就默默叹气。 连陈秋也想好之后的路,排好廿五个choices了,他却原地踏步,迟迟做不出抉择。他不禁骂自己:「林春,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林春到底是班中的高材生,黑柴人也曾私下问过他:「林春,班上超过一半人都交了志愿表了,你怎么还未交给我?」 「我还未想好。」 「头一个choice呢?你至少想得出一个想入的系吧?」黑柴人说。 「就是想不出。我想入k大……」 「k大好、k大好!」黑柴人几乎是欢呼似地说。可林春愁眉苦脸地说:「问题是我想不出一个自己感兴趣的系。文学院吗?社会科学院吗?还有,k大素来注重英文,我英文又一向差……」 黑柴人正色地说:「话不是这样说。当你喜欢某一件事物或者人时,那无论是多大的难关,你也跨得过去。别看阿sir是k大生,就以为阿sir英文好,当年我英文也很差。那时我读k大歷史系,那老教授批改完我们第一次交的功课,说:『你们班的人,有不少英文都很差。你们接下来会收到你们上次交的论文,如果在左上角有一个红色感叹号,就代表我认为你的英文很差。』结果你猜我见到什么?我见到我的论文左上角有三个感叹号! 「所以语言并不是大问题。语言这种东西,你接触得它愈多,就和它混得愈熟,是一门熟能生巧的东西。日后,你上到大学,无论是c大或k大,都会逼着看一大堆英文书,除非你读中文系啦。到时候,你天天都在看,自然就能看个明白。但兴趣这东西就不能强求。 「选系……不,你应该先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你也知道不同的大学各有其特色、歷史文化、甚至是政治取向吧?你想入k大,是件好事,可你要抚心自问,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入k大,以及你是为了想得到什么而入去k大。之后才去想自己要读什么系。你平时喜欢做什么?你的志向呢?或者说,你的梦想呢?」 如果这是一条考试演讲题目,或许林春能在十分鐘之内准备出一个完美的答案,再发表一篇流畅的三分鐘演说。可现实中有人问他这些事,他就再度哑口无言。 註一:hi-byefriend,指见面时say个hi,转身就走的朋友,比喻关係浅淡的普通朋友,在大学里是很普遍的。 81 男人到底是粗心大意。这几天,林春一睡醒就想选系的事,直到入睡之前还在想着k大和c大,竟然将陈秋生日的事忘个清光。到了十一月五日——陈秋生日的早上,他才猛然想起来。男生很少送礼物给对方,这都是女生的玩意,可林春总觉得,以他和陈秋的关係,什么都不送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然而,要送实用的东西已经来不及买了,陈秋又比自己富有得多,林春一时还想不出他缺少了什么。物质上,陈秋可说是富有的,但他的心灵却贫乏,从这个方向想,林春便有些概念,例如是给陈秋做一顿饭,或者是在陈秋家过一晚夜——说起来,因为王秀明的病和选系的事,他也差不多有一个月没在陈秋家过夜了。 偏偏是时,陈秋说过的话又浮上心头——「你什么时候肯让我做一次呢?」思及此,林春的身子就一阵发热,紧了紧书包带,忽然想脱下身上的长袖毛衣。可迎面吹来一阵清劲的秋风,也带起一丝寒意,使他打了一下喷嚏。林春拎出一块纸巾擤鼻涕,想着陈秋说那句话时的神情和语气——神情嘛,他那时因太害羞而不敢看陈秋的脸,至于语气,还是半开玩笑的。 然而,陈秋前后已问过他两次,那就代表他是认真的?陈秋这人有个坏处,就是什么时候也像个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儿,教人分不清他何时说真,何时说假。他自己游戏人间倒快活,却苦了身边的人。 林春看看手錶:七时半。时间多的是,他决定折返超级市场,先买一排巧克力,权当是生日礼物。如此一来,假如陈秋那时是开玩笑、或者无意与自己度过,那他好歹拿得出一点礼物,做一点表示。他还记得陈秋不太嗜甜,特意选了一排70%coco的黑巧克力。 回到学校时,已接近八时了,林春刚踏上楼梯,上课鐘就响了。进到课室,戴志和李旭已簇拥在陈秋桌前,不少女生也偷偷注意着陈秋,似乎是想上前给陈秋说声生日快乐,又怕吃闭门羹。 「书kai子,这么迟才回来,不像你性格啊。」戴志调侃着林春,他放下书包,巧克力就放在书包的暗格里,他思忖着要何时拿出来。还是私下给陈秋好了,以免让班上的人见到他送礼物给陈秋……但想深一层,又何必在意别人的目光呢? 他连当街跟陈秋牵手的勇气都有了,又何惧同学的目光?于是林春没有回答戴志,逕自打开书包,取出巧克力,递给略显惊讶的陈秋,木然说:「给你,生日快乐。」 李旭这才惊叫道:「原来今天是你生日!早出声嘛,什么东西都没准备,要不今天下午请你出去吃饭吧,就去饮茶好了。」 陈秋先是讶异,然后却笑得像酿了蜜似的,接过巧克力,也不顾校规,就撕开包装纸,捌开一格巧克力塞进嘴里,说:「黑巧克力,亏你还记得我不爱吃甜,心思变得细密了。喂,李旭,君子一言,駟马难追,今日的午饭就你请了。」 「是不是听者有份?」戴志奸笑着,李旭下意识压住后面裤袋里的钱包,说:「我只请今日的寿星仔(註一)!个个都要我请,岂不吃穷我?你想将我一铺清袋,好、难、了!不过,要我请林春吃饭也是可以的,你嘛……」李旭一脸鄙夷地望着戴志,冷笑。 戴志又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颇有东施效顰捧心的风范,说:「你、你、你……你这个负心汉!奴家识你多年,什么都给了你,你如今却、却、却……有了新欢就不要旧爱。」李旭又在分辩,叫戴志赶紧回復正常,好不容易王秀明走了,现在的他可不想又被女生标籤做「基民」。 陈秋已在吃第二块巧克力,又捌下一小块,跟林春说:「你也试试,这巧克力苦中带甜,挺好吃的。」 「是吗?」林春打算伸手拿那块巧克力,可陈秋忽然将手递高,使他拿不到,林春再将手伸过去,他又敏捷地躲到另一个方向,林春气恼地说:「你真的打算要给我吃吗?」 陈秋露出大白兔似的顽皮微笑,小声说:「你靠过来,我就给你吃。」林春低吼:「这儿可是课室,班上的女生都在看着你。」 「今天我生日,我最大。」陈秋笑得可恶,林春真想一拳打歪他的脸,可又捨不得让那精緻的脸添上青瘀或伤痕,也不知是否中了陈秋的蛊,他竟真的低下头。陈秋知道自己得逞了,也不造次,飞快地将巧克力寒进林春嘴里,林春也速速直起身子,别开脸望出窗外,耳廓却红了一圈。戴志和李旭闹得疯,所以没看到,林春也没勇气回视班上的人,只装作无事,坐回陈秋前面的座位,拿出课本等上课。那块巧克力是什么味儿,他一点都吃不出来。 教英语的老师「兔奴」进来了,眾人訕訕回到自己的座位去。升上中六七,唯有中英文课是全班一齐上的。陈秋点了点林春的肩,林春转身,陈秋就半带认真地微笑说:「今天是我生日,光用一排巧克力就想打发我?」 「不然呢?大不了……请你吃晚饭吧。可是我不比你,我没有钱,就只有能力买菜做饭,你若要吃什么名贵菜式,恕难从命。」 「这个不错,还有呢?」陈秋满意地笑瞇着眼,那水亮的黑眼睛直瞅着林春,使林春顿时生起一种感觉,那就是不惜一切让眼前这美丽的人感到满足,尽管要掏空自己,也可以。陈秋笑起来的样子真妖,那是一种致命的蛊,识得他愈久,林春中的蛊毒就愈深,他是明知道这一点,可已经戒不掉了,戒不掉他对陈秋的恋慕。 「明天是星期六,要在你那里……睡一晚,也不是不可以的,跟我妈说声就可以了。」林春多怕陈秋会问他:上来我家干什么?可出乎他预料之外,陈秋什么也没问,只是抿嘴一笑,说:「今晚有件事要你帮忙,很简单的。你不会不做吧?」 「能力范围之内的……就行。」林春说,立刻侷促地坐好,面向前方,还依稀听到身后传来陈秋的轻笑声。 班主任「黑柴人」之前催了林春几次,叫他在这几天之内交一次志愿表,使林春烦恼得夜夜失眠。可这一天,他容许自己将选系的事拋诸脑后。下午,在喜庆的气氛之下,李旭真的自掏腰包,请大家吃饭,戴志最终也受惠了。林春非常过意不去,坚持要还钱给李旭,可李旭硬是不肯接受,说:「今天陈秋生日,难得大家高兴,你就别那么婆妈了,直扫兴!这样吧,你要真是过意不去,那到我生日的时候,你再请我吃饭吧。」 林春想想,这也好,便问明李旭何时生日,他只说是四月下旬,又说:「反正现在这么早说,你迟点也会忘记,到了四月我再告诉你。但到时我们已在考alevel了,几个人出来聚,还真是件难事。再说,秀又不在,我们五个人还是不齐整。」李旭的笑容染上些许苦涩,气氛顿时冷下来。 陈秋机灵,接了话说:「不要紧,这样好了。等到王秀明能出来跟我们吃饭时,你再请李旭。」 「也好!可以坑书kai子多请一个人吃饭,真好,哈哈!」戴志也凑热闹,李旭又来劲了,说:「真是的,你就爱做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之前也是,常常到处点火头,害大家吵架了,你再跑到一边去纳凉!」大家又笑闹起来。青春就是这样,酸甜苦辣样样齐,转换得比天气更快,这一秒还在悲伤,下一秒就破涕而笑。 在那一刻,大家说的话、做的事都不认真。只是在很多年后,人到中年,却会仔细思索起年轻的事儿来,细细回味咀嚼,甚或将回忆美化,因此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年轻时代最了不起。每一个年轻人都是一个伟人,都有做过壮举,由伟大走向平凡,再至于年华洗尽,就是一个人由生到死的过程了。 82 林春在放学后拨了通电话给林母,说:「妈,我今晚想在陈秋家过。他今天生日,他父亲又不能回来陪他……」 「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吧!」林母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快,她又说:「可是你还是先回家一趟吧,我等会儿将一个红包压在饭桌上,你就拿了,然后给阿秋,代我跟他说声生日快乐。人家阿秋常常关照你,又请你吃晚饭,多少也要给人家回礼。」 林春便答应了,先带陈秋上他家,拿过红包,再回独秀居下面的超市买菜。林春上到陈秋家,正捲起毛衣袖子,准备做菜,陈秋却拉着他的手,说:「先别急,我不是说有一件事要拜託你做吗?现在也快七点了,天都黑了,也是时候。」 「到底是……什么事?」林春有点忐忑,陈秋忍俊不及,说:「很简单的事,反正不是你现在想像的事。」说完,又在林春耳边吹了一口气,那种难耐的酥麻使他浑身一震,慌忙捂住赤红的耳朵,陈秋心一动,又凑近林春的脸,在他唇上轻吻一下。 林春半带着怨气地回视陈秋,惹得他哈哈大笑。他说要回房间换衣服,叫林春先在客厅等着。不过是十分鐘的光景,陈秋就出来了,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长袖衬衣,解开了两颗钮扣,锁骨半露,下身套着黑色牛仔裤,头发用定型剂抓了抓,有点凌乱,配着陈秋那总是不太正经的气息,没地有点邪。 他把一部普通照相机扔给林春,说:「这个给你,一会儿替我拍几张相片。这只是普通的傻瓜机,不是戴志那部专业相机,所以连你这种机器白痴也会懂得用,不用担心。」 林春一时愣了,以至于他忘了反驳自己是机器白痴的事,只是说:「拍照?拍来干嘛?」 「你们不是常常说我长得像女人吗?女人总是喜欢挑重要的时候去拍些照片留念,比如十八岁、二十岁时……所以我就想拍一下。」 「……哦。」林春也傻傻地应了,气得陈秋哭笑不得:「我只是开玩笑,你怎么就真的相信了?没啦,这照片是要放上网站去的。」 林春还想追问下去,可陈秋拋了拋手中的一串银匙,便催促着林春出去。他们又去了老地方拍照——t市公园的小桥、人工湖。 这个时候的t市公园还不算静,有一些间人流连,不是老人,就是不想回家的学生。陈秋也不拘泥于这点事,他兴冲冲跑上桥,带点眷恋地摸摸桥边的石屎围栏,脸上带着安寧的微笑:「我第一次出cosplay,就是在这座桥上拍,那时我不是扮古风美人,而是扮一个普通的日系学生妹,水手服、短裙、长鬈发、大眼睛长睫毛。我就是忽发奇想,幻想要是我扮成女人,那身边的人会怎样看待我呢? 「他们会感到惊异、噁心、还是讚叹呢?很少有男生敢做这些事。因为他们害怕被人标籤做『死乸形』、『死基佬』,他们怕被社会与世俗歧视。可我偏偏觉得,被人歧视也胜过做一个透明人。一个人莫名其妙就出生,依着身边人的指示去读书、食饭、生活,而与此同时,世上还有亿万个普通人跟你一起生活着,到死,如无意外大家都只会是一群面目模糊的纸板人。我们的价值有两项,其一是劳动,以供养那些主宰世界的所谓杰出人士,其二就是做一棵衬托鲜花的绿叶。 「你说人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先达到别人的期许,可是我只想被人正视。做一只唯唯诺诺的狗又如何?无人会记得你。我不想只做一个学生,我不想做一个死读书的乖学生。如果非得要变坏才能让其他人记住我的名字,那我不介意做一个坏透顶的垃圾学生。谁叫人总是记得对方的坏,而不是对方的好?」 林春还不知道陈秋的目的,他捧住照相机,说:「也不一定。我总是喜欢记着别人的好,大家好来好去,不就好了吗?为什么一定要那么极端呢?如果大家都肯记住对方好的一面,而能包容对方的缺点,世界就变得美好了。」 「那你有记得我的好吗?」 林春一阵尷尬,别开脸说:「怎么突然问我这种事,教我要怎样说。」陈秋的好……都是些难以啟齿的事。 「从哪里来,就回那里去。既然事情是在这里开始的,就合该在这里了结。」陈秋说了几句玄妙的话,忽然脱去了上衣,扔在地下,他单手撑住围栏,一跃上去,坐在栏上,笑起来透着一股灵气:「替我拍几张照片,让我放上网站。」 「就这样?」林春惊愕地说:「不用叫戴志伟和其他人来打灯、设佈景板吗?还有化妆、cosplay……」 「都不用了,就这样。」陈秋说,仰脸看夜空,是夜没有圆月,只有一弯幼如丝线的弦月,他说:「刚好这夜无月。你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吗?那时的月亮很圆,毕竟是中秋。或许就是月光的魔法,让你觉得当时的我很美。而今晚刚好没有明月,月光的法力也就消失了,看清楚一点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没有所谓美与不美。」 「可是你一向cos女人,要是放上你未化妆的相片,还要赤裸上身……」 陈秋拍拍瘦削青白的胸膛,满不在乎地说:「我就是要结束cosplay生涯。老子不干了。早在暑假时,我就有这种想法。我大概不是什么专一的人,同一样玩意玩多了,难免生厌。当初玩cosplay,我追求的不只是他人的崇拜,单只是一种离经叛道、脱离常轨的快感。怎么说呢,就好像将头发染成彩色,走在一条人来人往的街上,走过你身边的人莫不带着惊异的眼光望着你,你就觉得飘飘然……」 「可我却觉得做一颗平凡的小石子更好。我更喜欢做沙滩里面的一颗沙子,没有人会特别注意到一颗细沙,海水拍岸将我捲走,我就随着海水不知飘到哪里去。没人注意我,也没人能捉住我,自由自在的,不是更好吗?」林春恍恍惚惚地说。 陈秋也不与他争辩,只轻笑,催促林春说:「快拍。替我拍几张最好的照片,替我结束这段cosplay生涯。你知道吗?这部相机是我妈当年买回来的。我妈生了我哥,看我哥样子逗趣,便节衣缩食,攒钱买了部便宜的照相机,一有空就替他拍照。看,还要放菲林进去才可以用,并不是数码相机。到我出生后,又为我拍了很多相片。可她也有七、八年没用过了,因为之后有数码相机。但她还是捨不得丢,一直到了之后,还是放在房间里头的书桌,用一个皮製的套装好,过了十多年还能用。」 陈秋脸上泛起柔和的微笑,在黑夜里显得有点模糊,声音却清如泉水声,那双眼很少有的没有妖气与媚意,单只有纯净,他说:「替我拍这照片的人,只能够是你,林春。是你让我看清楚,原来我除了堕落之外,还有更多选择。」 「选择?」林春懵懂反问。 「嗯,选择。我想跟你一起入大学,我想知道你是以何种眼光看这个世界。到了这一刻,我还是在乎别人对我的感想,希望他们能崇拜自己、看到自己,但我发现,就算有再多的人崇拜自己,生活还是不会有任何改变。一关上电脑,还是会感到空虚。可是,你这个奇怪的书獃子却让我发现了更多事。」陈秋闭上眼,默默想了一会儿,舒一口气,那坚定而强势的眼睛紧锁着林春的眼。 一条无形的锁链将这两个性格相反的人扣在一起,但他们感觉不到被束缚的苦楚,却有了一种相知相惜的复杂感情,离不开彼此。 83 林春不懂摄影,只懂得以最低层次的手法拍摄,拍了一张后,他想看看效果如何,一看到那旧式相机,才想起这不是数码相机。他懊恼地说:「就算这相机有意义,但要拍这么重要的相片时,就用数码相机吧。现在我又看不到效果如何,万一拍得不美,那该怎么办。」 陈秋仍坐在围栏,脚蹬住地下,一脸好笑地说:「我还未介意相片的效果,反倒是你介意了。拍得怎样也没所谓,我只是想跟网上的人说清楚:我不是秋秋,我是陈秋。我只是一个长得男生女相的普通少年,并不是什么绝世美人。所谓的美,只是用服装、灯光和化妆品堆砌出来的產物,真实的我就不过是这样的人,」他说着,拍拍那平板纤瘦的胸口,说:「我是一个胸又平、没蛇腰没丰臀的男人。」 尽管如此,在青白的街灯下,陈秋的身子依旧是美丽的。那煞白的街灯象徵着城市的冷硬与无情,将一切东西的本来面目都照出来,或丑陋、或骯脏,可陈秋那洁白的身子如美玉般迎着灯光,显得愈发的净白,有着细緻得近乎可爱的汗毛。林春晃悠悠的想起当日,他所看见的陈秋。 那天的陈秋是月姬,眉毛描得细长,脸傅脂粉,眼尾画着妖媚的眼线,拉得那月勾儿似的眼睛愈发细长。这天的陈秋却是明明白白一个大男生,眉清目秀,却是有瑕疵的,那眉尾有点杂乱,水灵的眼睛犹带点勾人的风姿,可当中有着男性的刚强。 「由你cos秦始皇那时开始,你就想要结束cosplay生涯。」林春从不同的角度拍陈秋,时而跪着,时而跑去他的两旁,忽然他却说了这样一句话,已是一个陈述句,而非疑问。 「是。我只想告诉他们,我不是那个叫秋秋的偽娘,我是男性。」陈秋举高手,细细察看那修长瘦削的手臂,他身子一动,那锁骨也彷彿活了似的、活动起来,一具身子纤韧得像蛇,既有几分阴性的柔美,又和着那阳性的健朗,这就是古今多少文人骚客所追求的美少年。 人真是像达尔文所说,是由猿猴进化而来吗?林春无法将那笨重多毛的猿猴,跟眼前这个美丽的少年拉在一起。 「陈秋,你知道人也有所谓的卖点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例如我是一个书獃子、读书人,你是个男女通吃的美少年、coser,戴志伟是小丑、大哥、运动健将。这是旁人眼中的我们,你自己又会如何定位?」林春问。他想知道为什么陈秋忽然要结束cosplay生涯。人一旦没了自己固有的卖点与定位,不是会显得手足无措吗? 「我的定位?」陈秋衝着林春妖嬈一笑,他忽然弹起身子,脚踮着桥的围栏,就站在那仅有一脚掌宽的栏上,一脚站在栏上,另一脚则离地踢往旁边,然后大字型伸展着双手,像伸懒腰,又似要迎风逝去,适时吹来一阵秋风,吹得他的发凌乱得像个鸟窝,然而那身子却水一样灵活与柔软。林春不知是否着魔了,比起担心陈秋的安危,他先是按下了快门,身体里有一个声音,催促他必须将这一刻的陈秋好好拍下来。 那一种魔性的衝动过了,他才如梦初醒,衝前去抱着陈秋的双脚,以防他倒下去,桥下方可是骯脏的人工湖。 「你疯了吗?竟然站上围栏,要掉下去那怎么办!」林春气恼地叫出声,陈秋觉得有趣,说:「然而,若我不这样做,就拍不出一张真正漂亮的相片。真可惜,刚才你看不到自己的眼神。那时,你瞠着双目,心魂好似都被抽出来,一种潜藏于你体内的意志好像跑了出来,掌控着你的身体,要你按下快门。若是平常的你,一定不顾一切的衝过来,将我拉下围栏,但你却没有这样做。想想吧,春,是什么触动了你,使你失去理智和判断力,寧愿眼看着我掉下去,也要先拍下这张照片?是什么?」 林春对上陈秋的眼睛,那么的黑、却又是那么的温柔,并不带有侵略性,只是带着一种温容的期盼,好似一面镜子,要映照出林春的样子和心。心。林春问自己的心在想什么。好半晌,林春什么也想不出,只说:「不知道。我只是觉得那时的你真美,然后就想要保留着那种美。」 「为什么『美』那么重要?」 「没理由。没有理由能解释『美』为什么重要,因为当你见到美的时候……」林春的眼神有点飘散,可是他慢慢看清楚自己的内心,一种沉实感积聚下来,他感到安心,就像漂泊许久的旅者找到自己的家:「那时候,你就会被美所吸入去,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歷来每一个文人、艺术家,甚至是凡人,都是这样被美所吞噬和改造,一次次追求终极的美,只为了感受被美所吞没的快感,以及感动。」 是。美。 美——这个就是林春的答案。前途、公务员、金钱、未来、妻儿……这一切都不足以打动他的内心。唯有在看见美时,他才有那种不顾一切向前跑的衝动,忘我、义无反顾,即使自己和他人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爱上美,陈秋有那种他追求已久的美。 老实地说,如果陈秋不是一个美人,那林春一定不会喜欢上他。正是陈秋的美吸引了林春去注意这个人,然后又生出许多事来,让他窥见了那副美丽的皮相下,有一颗很复杂的心:自私、明确、果敢、寂寞、渴望被爱。那么,如果此时的陈秋不再美丽,林春可会继续喜欢他呢?他想,他仍会继续喜欢这个人,比起外表,陈秋有更多吸引他的东西,一时却很难说清。 「我好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林春将手贴着自己的胸口,感受到心跳得比平时激烈,带着一股少有的兴奋。什么k大、c大、公务员……他们全部都变得不重要了。假如非得要为「入大学」这件事冠上一个理由,林春会说:他想追寻一个答案。为什么歷史上曾有那么多人为了美而生、为美而爱,又为美而死?他不是一个艺术家,画不出美丽的画,刻不出壮美的雕塑,他知道自己只能够以学者的眼光去审视和研究美。 再来,就是去找哪一个学系能满足他的要求。 「你想要什么?」 「我想……」林春犹豫了一秒,才鼓起勇气说:「我想读跟美有关的学系。做不做到公务员,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很好。」陈秋笑得狡黠,兔牙似的门牙看起来既顽皮又得意,他说:「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不必犹豫,亦不需要感到羞耻,大胆一点,豁出去说就是了。」 一阵风吹过,冷得陈秋打喷嚏,林春立刻抄起桥上的衬衣,为陈秋披上,又自裤袋掏出一包纸巾,塞给陈秋,不忘略为责备他说:「你真是疯了。在这种天气下脱衣服,现在还要是晚上。生日还搞得自己生病。」 「为了你,值得。」陈秋搂着林春的腰说,在他的脸吻了一下。那一下轻吻像一记烙印,刻到林春的心底,一腔衝动的感情来得又急又猛,他忘却了自己是个男生,忘却了陈秋也是一个男生,忘却他们身在公园里,只看得见陈秋那满含风流的桃花眼。 84 「为什么你总是想被人记得?」林春问。 「你不想被人记得,那才奇怪。」陈秋轻笑。他们走下桥,在榕树下的桌椅并排坐着,夜色与树影拉起一道薄帘,隐去他俩见不得人的、依偎着的身影。 「人总是想被他人记住,至少要有一个人记得自己,才不枉活过一场。你有见过流浪汉吗?他们在世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没有家、没有爱人、没有亲人,一天倒在街头,死了,也不会有人出来为他做殮葬,难道不悲哀吗?我总觉得,人需要被他人记得,才算是真真正正在这世上生根、好好活过一场。那么,就算我们死了,还可以活在对方的回忆之中,不会消亡。」 「你为什么如此害怕消亡?人生,而死,不是一件顶自然的事吗?难道你也想像那些骚人墨客,死后留得个不朽?」 「我没兴趣得到不朽。人死了,还要让后世人指指点点,评头品足,那太可怕也太沉重了。我指的『记得』,是想一些重要的人记得我而已。一个人没有多少时间,就在我们说话的档儿,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剎那。人很少察觉到自己分分秒秒都在老去,但我们都逃不过死亡。做一个死了之后也没有人为为自己感到悲伤的人,你能够想像吗? 「一个人可以过得逍遥,没有任何人事能捉得住自己,那也同时意味着孤独。是的,我特立独行,玩cosplay,穿女装,但全部都是假的。我不是叫做『秋秋』,我不是女人,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上年的中秋节,我们去跳楼,那时我就这样想了。 「每个人本来都是可有可无的,就算是伟人,如曹操、秦皇汉武,都能于当世左右大局,可即使他们死了,世界也不会倒下。每个人都是与他人建立了关係,才变得不可或缺。比如你死了,你妈会恨不得跟着你去,于是你变得重要。我想成为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人。假如你记得我、在乎我,我就能够变得重要。」 「为什么一定是我?假如是别的人记得你,你也会变得重要吗?」林春下意识问,就连自己也不肯定自己在说什么,但又隐隐知道话语背后的含意。 陈秋拥住林春的肩,靠在他骨稜稜的肩膀上,说:「不一样。必须要双方将彼此视作重要的存在,才能建立对等的关係。就算其他人记得我,但我不记得他们,那关係就变得没意义了。无论未来如何,我可以肯定,我会记得你这个人,林春。」 林春低笑,也轻靠着陈秋的头,脸颊感觉到陈秋柔软的、刺刺的发,心柔得像化开来的水,无边际地蔓延到更广阔的大地,他轻柔地说:「我也会记得你。就算到了不得不分开的时候,我也仍会记得陈秋这个人。」 林春来不及看陈秋的表情,他的唇就贴上来,轻贴着他的唇,浅浅吸吮着,顽皮的舌尖挑逗着对方的唇,带起一丝颤慄与情热,让人头皮发麻,神志都不清醒了。林春又记起陈秋的戏言——「你什么时候才肯让我做一次?」 或许……不,没有「或许」,林春知道,过了这一刻,以后就未必有此时的心情。「记得」——要怎样做才能永远记住一个人?要痛?要快乐?要堕落?人在世上活几十年,如何能确保自己会记得一段年少时的荒唐日子,如何能保证自己到死到老仍记得这个美丽的少年?他想陈秋让自己狠狠地痛一次、爱一次。并不是为了达成陈秋的心愿,而是单纯为了林春自己——他不想忘记。即使日后,他和陈秋要以难堪的方式分开,他亦想要记住陈秋的好,而不是记住他的坏。记住一个人的坏,只能让自己去恨、去痛苦,但记住一个人的好,却能将自己从痛苦丑恶的现实生活中拯救出来,麻醉自己,使自己再也记不起生活的煎熬,使自己还有勇气走下去。 他要记得陈秋的好、陈秋的美。 林春知道,若干年后,当他想起年少时对陈秋说过这句话,他亦不会后悔——「你不是问过我,什么时候让你做一次吗?我的答案是,现在。」林春身子往后靠,跟陈秋的唇拉开一点距离,哑着声音说。 陈秋愕然,好似接收不了林春的话。林春看他把眼睁得大大、半张着唇的样子,驀地感到好笑,又生起一点怜惜的感情,遂凑上去,类近挑逗般在陈秋洁白的脖子舔了一下,湿凉的触感挑起一阵奇痒,一种情热迅速聚到下腹去。陈秋推开他,微喘着气说:「你在玩弄我吗?你在开玩笑吗?」 「你所认识的我,会向人开玩笑吗?」林春如是说,那埋在陈秋颈窝处的头抬起,微细如丝的眼里盛着认真与狂热,像个喝醉酒而又出奇清醒的人。 陈秋半晌说不出话来,胶着的视线定住两人,彷彿谁动了,就会引爆一个炸弹,将他们烧成焦炭。一触即发。四周的空气热起来,迎面吹过来的秋风那么的冷,也带不走这热潮。青春的时候总要做一些傻事,也只有这些傻事能带入墓中,一生记住。他们现在所做的事,是这些重要的傻事中的其中一件,或是真正重要的事呢? 「苏州过后没艇搭(註一),过了今晚,我肯定不会再有这种衝动。你会害怕吗?难得我拋开了所有顾忌,你却放不开了。你不是跟女人做过很多次吗?合上眼,关了灯,当我是女人般做吧。」说真的,陈秋以什么心思跟他做爱,林春并不在乎。他只想要一个回忆,是快乐又好,痛苦又好,都不重要,他只需要一些东西去证明自己荒唐过、认真过、顺着自己的心意好好活过一次。 「我不喜欢你这么说。为什么说得这么委屈?你是男人,我很清楚,我从来没将你当成女人,正如你常常说我长得美,可是不会将我看成是女人。」陈秋探入林春的衣襬底下,抚上他那没有赘肉的腰肢,骨感,热得像火炭。林春没有闪避,陈秋的声音低哑得很,听起来像别人的声音,林春从来不知道他的声音是如此磁性,让听了的人也感到羞怯。 「会很痛的,你知道吗?男人跟男人本来就不应该做爱。」 林春前所未有地清醒,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要设法抓住那想要的东西。他有点明白陈秋所讲的「欲望」。想得到某件事物,便扑上去,不顾后果地将那东西紧紧抓住,成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毕竟有试过去争取。 「『应该』?」林春略带讽刺地笑着:「我真没想过会从你口中听到这个词。我们不是早就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吗?我应该服从师长,做个死板的好学生,脑中除了规则与知识之外,就什么都没有。我都做了,但从来没感到快乐。我应该找个好女人,谈场认真的恋爱,结果我没这样做,却看到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会见到的事物。我知道你也这么觉得:愈是跟着规矩,去做些『应该』做的事,所得到的就愈少。到头来,我们都没得到过什么。」 陈秋反覆摸索着林春的身子,把林春的上衣掀开一大片,林春正想说话,唇却被陈秋攫夺,他被逼张着嘴,承受陈秋的狂热,唇好像被咬破了,一阵铁锈味涌入口内。林春受到惊吓,仓皇间想逃开,衣领已被对方揪住,林春成了一隻飞蛾,以半是害怕、半是期待的心情,等着被陈秋的火吞噬。 註一:苏州过后没艇搭,意指错失好机会后,机会就不容易再来到眼前。 85(H) 未到五点,林春就醒了。天还未亮,还是漆黑一片,在这城里你不可能看得见一颗星星,那一盏盏傻笨的橙色街灯,就是城市里媚俗的星星。然而在最远的天空,却开始渗出一晕靛蓝。林春正躺在床上,身后抵着陈秋的胸口,惘然看着出面的一片天。 由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一点东西,肚子也不太饿。到底昨晚做过什么呢?林春像宿醉刚醒,回想起来,只记得一些模糊的片段,就像断片那般。他们以各种方式满足对方,似魔鬼、似野兽,恬不知耻地求取快感。 以前,林春认为做爱是一件圣洁、崇高的事,可真切做过一次后,却对这种看法不以为然。什么是做爱?一男一女做着交合的行为,就是做爱吗?不,做爱有很多种方式,无论是口交、手淫或是插入,只要能为彼此带来欢愉的,就是做爱。 性并不是清洁的,却也不一定是污秽,应该说一涉及到性,就无清洁污秽之分。在你含着对方炽热的欲望时,你不会去想对方平时用生殖器去排洩、你不会因而嫌弃对方骯脏,在那一刻,你只会专心致志吞吐着他的欲望,讨好着对方。不知道为什么要讨好对方,单纯想看他达到高潮时激动哭泣的脸。 很小很小的时候,林春独个儿睡一张单人床,而父母的双人床放在旁边。在某一些难以入睡的夜晚,林春偶尔看见父母脱光了衣服,爸伏在妈身上,前后摆动着他的腰肢,他看不清两人在做什么,也无法理解。翌日便问妈:「你昨晚跟爸脱光衣服,在做什么?」 妈当时尷尬得脸也红了,咳了一声说:「我们在做大人做的事,只有深爱着对方,才会做这种事。」之后,妈就买了一道帘围住那双人床,林春再也看不见父母的动静了。 只有深爱着对方才会做——真的是这样吗?但陈秋并没有深爱他,他也没有深爱陈秋。他们因为一种解释不了的原因去做爱,大概就是衝动。当然,林春并没有后悔,毕竟是他诱惑陈秋的。可做过了,他又觉得这事情原无什么大不了,反觉得之前自己对性的一番幻想,显得太认真也太可笑。 爱情、神圣、繁殖、单调……这些都是林春最初对性的想像。性,除了是男方将性器插入女方体内之外,还能有什么搞头?一点也不有趣。 可是他昨晚的性却不是那样的。 林春跪在床上,被身后的陈秋挑弄、抚摸,激动得无法自已时,他就去思考。林春不喜欢陷入迷乱之中,他必须确保自己时时刻刻能控制着自己,而不是教别人取得主导权。纵是他无法止住逸出口中的呻吟,至少要保持着一定的清醒,他就是如此顽固。 他想,如果神不容许同性恋,那为什么男人会彼此吸引?根据一项美国调查,绝对的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都很少,大多数人天生就兼具异性恋与同性恋倾向,差在是偏向哪一方。古希腊更是男风盛,美少年成为一眾哲学家、艺术家的恋慕对象。不是说男人有一种对母性的追求吗?所以男人在择偶时,偏向选择丰满的女性。 然而,却有男人选择身材同样平板的男性,作为恋爱对象…… 同性恋的爱是否超越了性别呢?他上了陈秋的床,是因为被他的眼睛、他的灵魂与内在所吸引,陈秋的眼睛有魔力,有时使人迷乱,有时则使他清醒,忽然看清楚眼前的路,有时却令他一头雾水,因为他读不懂那双眼睛底下的含意。 如果陈秋是一个女人,他也必然会被陈秋所吸引。只要他内在还是那个骄傲、寂寞又惹人怜爱的灵魂,那他就会一次次扑上去,就是受伤、就是痛,也不要紧。 思绪中断时,就是爱抚最激烈的时候。房间好似成了一个大蒸笼,窗开了一小条缝隙,偶尔有一丝冷风吹入室内,林春才又稍稍回神,看清楚自己的状况。身上沾了不知是属于自己或是对方的浊液,合上眼睛,就觉得自己好像同时在跟好几个人做爱那般。有时是胸口被啃咬着,那双手有时温柔地扫过自己的身体,有时却暴烈地捏着自己的皮肉,明天起来,一定变得又青又瘀。有时他彷彿听到陈秋的声音,可听起来却很陌生,诱使他睁开眼或放声呻吟。 他起初会紧合着眼睛,顽固地摇头,然后就会被陈秋压着狂吻,直至他几乎窒息才肯放开他,又在他耳边低喃、诱惑他:「不想看看我吗?或者在你眼中,现在的我比任何时候的我都要美。」 于是林春睁开眼。他不是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陈秋的脸,但这一次却有异样的感受。这么一双秋水似的眼生在男生身上,真是造化弄人。林春几乎可以一根根数着那长长的黑睫毛。但陈秋骗他,他还未看够这一张脸,陈秋就凑过来,细细吻着他,他又合上眼睛。 假如真有所谓的神,那神对于同性恋的看法又如何?其实林春觉得神未必完全反对同性恋,如果是那样,那神又何必让同性恋找到交合的方式?尽管那的确是很痛,到底还是有快感。痛楚是惩罚,快感是奖励,神未必禁绝同性恋,而是要世人去思考:是不是神说不能够做的事,世人就绝不能去做?循规蹈矩后所得到的成果,并不一定理所当然是甜美的。离经叛道又可会杀出一条血路? 双腿被分开时,仍不清醒,整个人都像一堆火,将一切学识烧成灰烬。做爱是不需要学识的,人人平等,只要放得开,就能获取快感。无论陈秋叫他做什么,他都照着做,既然决定要做,就要豁出去。 无论事前将多少膏药或润滑油推入后穴,陈秋挤进来时,他还是觉得痛。痛这种感觉是很抽象,无法形容,也难以比较,只听说女人生孩子的痛,可达十级。那男人接受另一个男人的欲望时,那种痛又应去到多少级? 林春按捺不住,眼泪滑落脸颊,滴到下方的枕头上,他紧抓住枕头套的角,手背的筋都暴起来了。他曾经用过这姿势,在这房间里第一次接受陈秋的抚慰,可那时候是只有快感,而无痛苦。现在却痛入心扉,是不是代表同性恋这条路,是一条愈走得深入、就愈让人痛苦的路? 跟陈秋做过爱,林春很清楚,在他日后要放开陈秋时,就不能够只瀟洒地说一句:「我们分手吧。」那时,他大概要承受比这痛上十倍的苦楚。他不后悔。 陈秋的欲望好似一根深埋在他体内的、烧红了的铁柱,坚硬赤热,可一记细吻落在林春的发上,陈秋好一会儿都没有动作,那双细緻的手滑过他赤裸的身体,有意无意按压着他胸前的凸点,灵活得像一条捉不住的蛇,又掌握着他的欲望,煽情地疼惜着。热汗自他的额滑下来,热汗像河川的支流,在身上交错纵横,对方的热汗滴到自己背上,交织成一个难以逃脱的天罗地网,让人忘却了尊严,只懂得贪婪地渴求。 几乎是一听到林春隐忍的轻吟,陈秋就开始律动着身子了。呻吟声夹杂着快意与痛苦,林春好像乘搭着一只快要在暴风雨中沉没的扁舟,腰肢无法控制地跟随着陈秋的动作扭动,他抓住床头,以图一丝安稳,却发现只是妄想。被单不知被踢到哪里去,好像只有一角盖着脚背,枕头套给握得皱巴巴的,还浸着手汗,摸起来湿湿热热的。 林春忽然感到有人看着他们在交合,幻觉中他看见床边坐着一个孩子,孩子拥有一双单纯的细眼睛和一副木然的表情,那正是幼年时的自己。他体内的一块好像幻化成孩子,走出来冷眼看着自己跟另一个男生交合。 他彷彿也抽身出来,跟孩提时的自己并排而坐,看着自己如何承欢于陈秋身下。此刻,他的身影好像跟当天、母亲躺在父亲身下的身子重叠了。母亲带着怎样的感情跟父亲做爱?深爱,真的爱吗?女人跟男人做爱时,也会痛苦吗?是不是因为女人跟男人做爱时不会痛苦,或者说不比男人跟男人做爱般痛苦,所以有些女人在跟男人做爱时,不一定会认真去想自己是否爱那个男人,过后又很快接纳另一个性伴侣。 但男人不同。男人跟另一个男人做爱,尤其是担任承受的那一方,一定不是基于太轻率的感情。就算不是认真到哪里去,至少也不可能轻易将自己的腿打开,圈住另一个男人的腰。 他看见陈秋将还未释放的欲望抽出来,自己疑惑地半睁开眼,身子被反转过来,由俯伏变为仰卧,双腿打开到最大,像一个女人般迎接对方的欲望。关了灯,所有东西看起来都朦朦胧胧,又像浸了水一般,那是因为林春眼里含着残泪。他看不见陈秋的身子有多净白,看不见他脸上的红潮,但偎上陈秋的脸,却感到一阵灼热,很真实。 林春很生涩,没怎么考虑过取悦对方,只是很实际地想:性是一种相互吞噬的行为,陈秋在要着他,他也可以要陈秋吗?于是顺着陈秋的撞击,摆动着腰,肆无忌惮地游走于陈秋的身子上,手掌所经之处莫不细腻如丝,像一颗会发热的暖玉,教人好生喜爱。他听到陈秋低哑的轻吟,便像是受了鼓励般,搂着陈秋的脖子,啃食着他的身体。互相啃食,互相取悦,快乐地堕落。 原来春情只是那么一回事—— 外面,天已开始亮了。林春原以为陈秋正在熟睡,他将手伸出床外,用了好些力气才能做到,然后审视着自己跟昨日可有不同,答案是:没有。那一只手还是瘦得像鬼爪一样,染上窗外透入来的蓝光,看着竟有点诡异。外面已是一片清亮的蓝色,树叶给染成墨蓝,云也是浅蓝色的,这种天色使林春想起忧鬱。 身后的人动了动,陈秋的手原本是松松搭在林春腰上,忽然收紧手臂,一条腿叉入林春腿间,脚板贴着他的脚背,陈秋近乎是傻笑似地咕噥着:「早晨。」 86 林春一窒,不知道要怎么接上话,不如说他料不到陈秋这么快醒来。嘴唇翕动几次,生硬地挤出两个字:「……午安。」 「那晚安。」陈秋噗一声笑出来,他们在玩小学生的游戏。小学时,他们跟朋友正经说句「早晨」,对方就会煞有介事地说「午安」,末了就会有人出来吐糟说:「我还晚安呢!接着再轮到你说早晨……」 「你的声音听起来很怪,很乾,像磨擦砂纸的声音。要给你倒杯暖水吗?」陈秋说着,便放开林春,推被而起,自地下捞起一件昨晚穿过的衬衣,便趿着拖鞋走去厨房。被窝里少了一个人,清晨的寒风便从罅隙偷窜入来,林春先是猛地一抖,两臂爬满鸡皮疙瘩,便打了两个喷嚏,忙从床头抽出一张面纸擤鼻涕。 陈秋回来,将一杯暖水交给林春,要他双手捧起来。水温透过塑胶杯传到掌心,他有一种烘着火炉取暖的错觉。陈秋也低叫几声,说早上冷得紧,也把两脚缩回被窝,单人床小,两个大男生挤在一起,两双脚无可避免交叠起来,却浮起阵阵暖意。林春喝了一口温水,润泽了那乾得生痛的喉咙,声音才没那么沙哑:「谢啦。」 「还好吗?」 林春坐在床上,陈秋已躺下来,侧枕着枕头,两手缠上林春的腰。说起来,陈秋不愧经验丰富,耐性奇佳,做了很多事前工夫才入戏,有弄痛他,但没弄伤他,完事后又将林春背到浴室,将两个人的身子都冲洗得乾乾净净,才肯放他回去睡觉。 因此现在的林春感觉还好,就是四肢发软,腰像被折断了一次那般,刚坐起来时,后穴有点痛,大概是有轻微的撕裂,也不算严重。然而,他可说不出口,只是扭过头,反问:「你指哪方面?」 「各方面。比如说身体痛不痛、服务配套、还有技术问题等等,看客官是否满意小人的服务。」陈秋慵懒地笑,两人折腾到半夜才睡,可陈秋仍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倒是林春眼下已掛了两抹暗影,眼白也有些血丝。 「服务?应是我服务你,而不是你服务我。」林春轻轻回避那一连串尷尬的问题,唇边掛了一抹很清淡的笑容:「我不是想将什么责任加诸于你身上。但是要……要我像昨晚那样做那些事,可是不容易的。你要记住,因为是你,所以我才依了你。」 「知道了,知道了。」陈秋将他揽得更紧,把脸贴上他的腰,半是痴迷地说:「如何能忘得了。你到底是我第一个男人。」林春原以为陈秋会说什么绵绵情话,谁知他还是佔自己便宜,使他哭笑不得:「够了你。怎么说得好像是我睡了你,明明是……」你睡了我,但这四个字,林春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他脸皮薄,又不争气地脸红,幸而在一片澄蓝的清晨中,不是太明显。 林春喝过水,坐起身探出出床外,把水杯放回书桌。他有点想睡个回笼觉,可腰被陈秋圈住,林春看他已合上眼睛,思忖他已睡着了,不想惊扰他的好梦,就不躺下来,靠着枕头坐。陈秋像隻懒猫儿,而他就是猫的主人,轻轻拍了拍陈秋的头,间或以指梳着他的发,也许是因为发都未擦乾就去睡,陈秋的发有不少都打结了,林春尽量为他解开,渐渐也就没了睡意。 并不是第一次与陈秋共睡一张床,也不是第一次拥有亲密的关係,可林春心底第一次有那一股浓得化不开的柔情。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根本不重要,他只会记得现在,他为陈秋解着发结的心情。没有看到什么有趣的事物,可唇角却不受控制地半扬起来,陈秋忽地半睁开眼,自下面上看上来,林春只觉得他样子迷糊,像孩子一样痴傻。 林春并不感到羞怯,也没有回避,那细长的眼睛瞟了陈秋一眼,又低头,默默为他理顺头发。陈秋说不出心中流动着的,是什么样的感情,只是很安心,大概林春要掏出一把刀出来、要捅他一刀,他也不会闪避,安然死在他刀下,犹不察觉,一想到自己有如此无聊的想法,陈秋禁不住笑了一下。 「怎么了?」 「没有,在想些白痴事。」陈秋支起身子,在林春的胸口亲了几下,上头还有着昨晚的痕跡,但这次,他的吻是不带慾念的,只是心中的感情无处宣洩,必须要碰触对方,才能稍稍平息那种激奋。林春没有反抗,顺了陈秋的意,躺下来,任他压上来,无力的手搭在他的背。 两个少年交缠的身影,在晨光之中彷彿浸了水一样清明,乾净、美丽得似一幅艺术照片。 「我第一次对人有这种感觉。很想你属于我,又不想你属于我。因为你之所以使我着迷,就是你那独特的观点,如果你变成我的东西,那就很快会失去特色,而变成一件无趣的陈设品。但我又怕终有一天,会有什么人将你抢走,比如说是比我长得更美的人。」陈秋说。 「无人能抢得走谁,我们是人,不是物件。」林春毫不在意,两人的身子完全紧贴,但没有更多的动作,陈秋身子瘦,压下来也不会沉重得很,林春吸着陈秋清爽的气味,说:「其实也没什么值得忧虑的。缘来缘去,如梦一场,人世间的事本来就是合合分分,没什么可惜。在应当捨弃的时候,就要捨弃,不要留恋,以免拖了自己的脚步、也误了别人的时间。」 「你真无情。未恋爱过的人,总是嘴巴上说得瀟洒。」 「你也有试过难受的分离吗?」 陈秋摇摇头:「没。真要说的话,就只有我在医院亲眼看着妈走的时候。以往那些……与其说是女友,不如说是床伴。总是我先厌倦对方,叫她们不要再找我,然后掉头就去换手机号码,免得她们来烦我。」 「真无情。」林春笑说,竭力掩饰自己的酸苦。假使与陈秋分开,他是不是会对自己用这种手段?分开之后,他又会否拥着新床伴,跟对方说自己怎样甩掉前任情人?林春不是没试过先发制人,趁感情未深便先跟陈秋绝交,可这法子行不通。 不知陈秋是否他命中的冤家,林春平时为人风清云淡的,若非为了达成母亲的心愿,名利之类的东西他一向没兴趣管。他就像一个肉身泥胎,为了个不知名的原因,在世上浑噩生存了十多个年头,也不知自己是谁、自己为何存在。偏偏教他遇上陈秋。 陈秋好像一位俊美的神祇,为林春这个木偶注入了感情、慾望、思想。这些东西,林春一直也有,可他从不去正视它们,总是压抑着自己的本性,但凡看见任何想得到的,先自退后两步,劝自己打消念头,不要跟别人去争,因为输不起,而做一个无要求的人。 但陈秋教他,做人要输得起。拎得起,放得低,人生是一场赌博,不放手搏一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得到什么。人生是一场自助餐,光是坐在椅上、不出去拎食物,会饿死,因为没人会为你拿食物。饿了,就必须自己出去找吃的,一旦有勇气踏出去,你会发现出面有很多菜式供你选择,你未必要跟一大群人争,也未必要做输家。 可是,林春毕竟不是一个称职的学生。到了这一刻,他仍然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到底他和陈秋会以何种形式分开。他是打从心底相信,他俩的日子不会长久。何时分开?大概是高考之前?高考后?或是因入大学而自然分手? 无论如何,就算真的被陈秋拋弃,他也不会怨恨,因为陈秋已经给予过他很多东西。他会祝福陈秋能找一个好女人,结婚生子,过上一些稳定的日子。或者他会祝福陈秋能做个事业有成的男子,游走于上流大美人之间,做一个自由自在的王老五,这似乎更适合陈秋? 林春心知,他注定只是陈秋命里的一个过客,如果将陈秋的人生比喻做一幅画,那他林春在这幅画上,就是暗角处那粗糙的黑色一笔,好似是粗心大意的画家不小心画上去那般。这么美丽风流的人儿,只需要有彩色斑斕的人生即可,并不需要那突兀的黑色。 寻常男女在做爱过后,总是恩爱更胜从前,情意绵绵,林春却由此预见到他们分离那天,还要到很久之后,他才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是富先见之明,还是杞人忧天。 「你在想什么?」陈秋的声音又变得迷濛,直要挑起人心中的欲火。 「想你在想的东西。」林春答,捧住陈秋的脸,凝视,并未有亲上去。有些时候,距离太近,反而不容易看清全局,使人容易迷失。 「我在想什么?」陈秋笑弯了眼,眼底下写满赤裸裸的慾念。他的手伸到林春的大腿内侧,那勃起的灼热顶着林春,不太陌生。 「想一些白痴的事。」双唇相贴,以曖昧封去扫兴的话。 天由亮蓝色变为鱼肚白。 87 在十一月的第二个星期,林春在班主任黑柴人的「千呼万唤」之下,总算交了志愿表。那廿五个choices说难选,又没想像中的难选。老实说,只要想好头六个学系,往后的就不难选了。林春是文科生,在香港,文科生的路是狭窄的。 打开那本选科指南,先将理学院、医学院及工程学院的科叉去,已先是少了一大半。而林春没读经济,那商学院的又可以叉去,只剩下文学院和社会科学院。林春的嘴角勾起一个讽刺的弧度,想:到底先前为了选系而苦思冥想,是为了什么呢? 到底,文科生的路根本就不多。香港是所谓的「知识型经济社会」,巧立名目,实际上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在这个城中能吃得开的,无非是地產霸权和商界、科技界的人。若是出来办杂志报纸?也行,只要去大集团,如苹果集团、东方集团这些良心泯灭、狗仔队横行的地方,那你也能捞一笔。 在这世道,还有理想去办文学、开创风格的,并不是无,只是不多,而他们亦从来不是焦点所在。就好似一团鲜黄鲜红的星云外围的十几颗黯淡星子,光芒犹在,只是未必有知音能发掘它们。 香港的生活……不,不如说是世界上很多大城市的生活,可以说是病态的。在同一个年龄里,每个人的生活就像倒模出来般一样。就年轻人而言,讲起快餐,大家都吃kfc和麦当奴,要吃pizza就是pizzahut,女生买衣服,穿的是日韩系时装,上网用google,手机上台不是peoples就是3。抢iphone。要看书,就去流行小说区,买书就去商务、大眾、天地、三联,看杂志吗?忽周、壹周、3周刊。去主题公园?那只有海洋公园跟迪士尼。 因为这个城市已渐渐失去自己独有的文化,外来文化填补我们的空白,继而吞食我们仅馀的一块东西,于是我们渐渐也失去自己的特色。单是书局就是一个好例子。二手书店渐被淘汰,大家都喜欢去有空调、将书分类妥当的大型书局,就算真有人想去那些旧式书店闯闯,亦不懂要怎么去了。 没有文化。文科生读的就是文化、歷史、文学,都是转不出一个钱的东西,如此一来,一个文科生要选系,还能碰上多大的困难?只有一堆极有限的选择。这也好,将范围收窄了,用不着三心两意。 最后,林春用了一天就搞定了选系的问题。陈秋当初跟他约好,要等林春想好选择,他才会将自己的选择告诉林春。现下,他们在学校交换选科表,戴志和李旭分别站在他们身旁,八卦着他们的选择。 「哈,被我猜中了,秋秋的firstchoice果然是c大bba!但我倒想不到你将c大英文系放第二位,虽说你英文一向不错。」戴志站在林春的桌旁,一手支着桌面,一手压住林春的椅背,半罩住坐下来的林春。 李旭抱着胳臂,半俯下身看陈秋手上、林春的选科表,呆了一会儿才说:「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林春,你当初不是说过选k大吗?到头来你却将两个c大的系放在前头。」 「想清楚之后,我还是较喜欢c大。」林春淡淡地说。k大的竞争意识太强,一向不喜欢跟人争的他若是进了去,日子定会过得不如意。林春现在能看清一点,世人吹捧的好,不一定就是好,正如k大,是港人心中的最高学府,可是不一定适合自己。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好。 因此,他选了c大的心理学系、中文系及文化研究系。 「其实我想选finearts的,无奈我又不懂画画,也没有美术天份。也许进到大学之后,有机会再副修finearts。」林春笑说。 「你不是想做公务员吗?」陈秋笑得捉狭,托着头,覷着林春。自从跟陈秋做过爱,林春便发现自己在他面前能镇定一点,不会动不动就害羞起来,也能对上他的眼睛而不会脸红。他迎着陈秋的眼光,徐缓说:「我还是比较喜欢人和事。我喜欢观察。至于做不做到公务员,谁知道呢,式者我忽然又不想做了。做现在想做的事比较重要,不是吗?」 「那也是。不过,这文化研究读的是什么?」李旭问。林春竟然耸耸肩,说:「老实说,我也不太知道。但我见这个系读的东西包罗万有,连finearts、visualarts都有,还有电影文化,我挺有兴趣的,就选了这个,放第三,反正我也没有其他想读的系了。选心理学是因为我喜欢观察人的行为举止,至于中文系,纯粹是因为我喜欢看书,又喜爱文字的美感。」 「读这些科出来,日后要谋食也困难。」李旭皱眉说。李旭家境只是小康,且下有一个小弟,他这个大哥注定要早些出去工作赚钱,不然日后怎样供李顏读大学?所以李旭对于前途看得很重,并不是说他市侩,只是基于现实考虑。 戴志哈哈大笑,忽然一手勒住林春的脖子,当然没下真力气,他说:「又有什么所谓。书kai子,只要你快找个『大码头』(註一)养你一辈子就行了!比如说找个商人养你,你呢,就做个文化人在家专心写书,打理『家头细务』(註二),也是美事一桩。」 「你在胡说什么。」林春挣开戴志,因为肤色苍白,所以脸一红起来就十分的明显。 陈秋哪里会听不懂戴志的暗示,也来一个笑里藏刀:「商人也挺好的。不过在这世道,做记者也挺不错。戴志伟,你要做热血社工嘛,大不了之后找个记者养养你,那你就能专心一意去普渡眾生。」 林春先是一呆,后来才想起陈心正在c大读journalism,看见戴志难得噤声的窘样子,林春不禁一笑。就只有李旭单纯,认真地想着他们的话:「是是,所以我也想去读journal,梦想是去hk电台(註三)工作。但你们也未免太没大志了,什么找个记者、找个商人养自己,难道你们真打算靠女人吃软饭吗?再讲,林春,你真去做文化人的话,日后要养家就难了。」 林春正不知如何回应,戴志就将话接下去:「李旭,你真打算成家立室吗?」 「打算!怎不打算成家立室呢!日后等王秀明康復了,交了女友后,我李旭才真要大展身手,马上就交个又贤慧又美丽的女友,大概交往一两年后步入教堂,第一个孩子要在三十岁之前生,最好是男,由哥哥保护妹妹,第二个打后的全是女也没关係,女孩子挺好的,孝顺又乖巧……」 平时寡言的李旭正说个滔滔不绝,勾勒着未来的蓝图,林春总觉得这个未来不太可能实现。他与戴志、陈秋交换一个眼神,一同以怜悯的目光看着李旭。 「既然你这么想交女友,不如现在就去把个。我对女人还算有点办法,有什么target就尽管说吧,一场朋友,我一定会做你的军师。」陈秋坏笑着说。跟林春有了亲密的关係后,双方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患得患失,就算林春现在听见陈秋说女人的事,他心中的刺痛也减少一点。 李旭想也不想就猛摇头,托着粗框眼镜说:「不行不行,我跟王秀明约好了。约好了就是约好了。如果一开始就不打算遵守承诺,那约定来干嘛?所以一旦答应了,就要遵守到底,绝不能反悔,无论如何也不能。这就是我的原则。」 「真的不动摇?中六有个女生还挺不错的,虽然胸部不大,但胜在可爱。我看你平时也常常借故闪到人家班房前,往班房里看上几眼。打死我也不信你对别人没意思。」戴志也搭话。他之前是田径队队长,小息时常常跑遍整间学校找队员,所以不时碰见李旭。 李旭的耳根子都红了,还结巴起来:「我、我、我……干?卿?底?事!」 「你就真的不上吗?」林春也问。 「说了不上就不上,我答应过秀了。说真的,假如是跟别人作的约定,我还会有0.01%的可能去反悔,但跟王秀明约定了的事,我绝对不会反悔。因为这可是那傢伙叫我做的事。」李旭收起笑容,正经八百的样子很严肃,身子挺得笔直,像一块拗不弯的铁板。 「但看着这么多好女生经过自己身边,不会感到可惜吗?」林春好奇地问。 「也不会,缘来缘去,说到底都是要有缘才行。」李旭很随意一笑,与他话语背后隐含的沉重意味相违背。他是那种说一就一,说二就二的人,永远只会直线向前,不懂得拐弯和找捷径。找到很重要的人,如王秀明,就一股死劲子记着:王秀明是很重要的人,所以他叫我做的、他希望我做的,我就要做。这是一种很傻、又很单纯的想法,林春他们三人几乎难以想像现代社会还有这种人,一根直肠子捅到底,没有一个弯位。 戴志笑叹:「真是便宜了他。」 李旭还在追问便宜了谁,陈秋已笑得伏了在桌子,林春倒觉得李旭这种性格有两面,或者真的很好搞懂,但这种人一旦认定了什么,就很难再改变。 註一:大码头,意思有点复杂,但此处指有钱人。 註二:家头细务,即家务而已。 88 这一个十一月可以用一系列的词语去概括:寒冷、压力、测验,而十二月却多了两个词语——倒数与深化——就是十一月各种感受的深化。 由于下雨了,所以天气冷上加冷。香港的天气真是愈来愈反常,过往的冬天很少会下雨,今年却下个不停,至少下了一个星期了。冬天是不会有大雨的,一概是阴阴湿湿的毛毛雨,可以不撑伞子,但点点雨如冰碎般降到脸上确实不好受。 有时也会大雨起来,一丝丝雨如同暗器,那长长的雨针彷彿有眼,看准你围巾与脖子之间的隙位,就奸狡地插入去,驀地冷得人颤抖。 不知是否跟公开试有关,每一个学生在中五、中七都特别虚弱,也许是压力大,人的抵抗力就低,很容易生病。老师一个个先后病倒,可即使黑柴人病到失声,翌日还是如期派发小测;教文学的「万年青」自从接了副校长之职,公事繁忙,再加上任教高考文学,工作量暴增,终于也病倒了,可还是坚持在週六回来替学生补课,说着:「真是『得间死唔得间病』(註一),就算病到五顏六色,也要给你们衝完这几篇课文,这些课文也是下年的热门试题……咳咳咳。」 看到老师都将「老命」拚出去了,他们这些做学生的如果还懒读书,就太辜负了老师的心意。有些冷漠的人或许说:「老师当然拚命。如果我们考砸了,他们也难以跟学校交代嘛。」但是,林春总觉得这说不过去。 这群老师确实为学生付出太多,远超过他们的责任范围。先不说他们没日没夜的替学生改卷,还有更多学生自己也说不清的东西,例如是一次次的训话与长谈。教英文的兔奴是个说话囉嗦的女子,偏偏她又有强烈的正义感,对很多事情都看不过眼,小至学生的恶习,大至新闻与歷史,还不时用上很多课堂时间跟学生训话或长谈。 她只不过是一个英文老师,课程又紧,但却肯动不动牺牲两三节课的时间,只为跟学生聊天。直到现在,林春还记得兔奴跟他们谈大学生活、选科、公义、贫穷、理想,甚至是斥责他们对英文的轻视。在中五时代,教林春文学的老师「足球迷」更曾在他们考mock(模拟试)前夕,给他们班上每人弄了张书籤,上头是一首足球迷自己写的小诗,大致是勉励他们要苦学才有成果。 做老师做到这个份上,真的只是为了老师个人的前途吗?真的只是为了催谷成绩吗?其实老师对于学生最重要的影响,往往不是他们在课堂上教了什么知识,而往往是课堂之外的东西、那些没有纪录、没有证明的东西。 「多做运动的人不会病」、「笨蛋是不会生病的」,这两句话看来是真的。因为班上的人已陆续生病,在他们四人之中,陈秋、林春和李旭依次生病,独是戴志没事,还狂妄得很:「你们这群文弱书生真是不知所谓,天气冷一点,就一个个病倒了,看我!」说着,用力拍拍自己精瘦结实的胸膛,嘭嘭作响,说:「我可精神极了!简直可以打死几隻老虎!」 「是是是,你既然那么精神,要不要我们几个合钱订张单程机票,将你送去非洲大草原,看你能剥多少块老虎皮回来。」陈秋刚病好,声音还有些许沙哑,但已不像上星期般失声,让戴志抽了几天水(註二)。 李旭上週就病好了,他之前病得可厉害了。感冒菌入肠,弄至肠胃炎,再加胃痛发作,连续请了三天假,害他们几个还思疑李旭是否入了医院。据李旭后来说,是因为听说王秀明病情反覆,然后自己不知怎的就不太吃得下饭,于是弄坏了身体。 他生病期间,还有那个力气爬起来,每天于同一个时间给王秀明发短讯,以免教他知道自己生病。王秀明的化疗进程还不错,只是近日天冷,使他连续两个星期发烧,只吃得下流质食物。 戴志抗议说:「居然只给我买单程,你这是咒我死在大草原吗?刚能说话,口就这么毒,看你什么时候又失声。」 「真不好意思,」陈秋搭住身边林春的肩,笑容带点顽皮与邪魅:「现在不能出声的是他,不是我。」 林春白他一眼,又猛烈咳了好几声。他已经连续两天戴口罩上学了,感觉不太好受,说话、咳嗽时那些气就喷回自己脸上,闷热得很,可为了卫生问题,不戴着又不行。陈秋不知道是否病了一次,所以有抗体,这几天亲近林春也没有被传染,林春想,陈秋之所以这么快康復,八成是他将病菌都传染给他了。前些天,陈秋病懨懨的躺在床上,放肆地说些混帐话,例如「病得要紧,连床也上不了」、「看得着,吃不了」,又不时闹彆扭,不肯吃药,非要他…… 林春不想再回想了,反正结果就是,他病倒了。这几天,陈秋还欺负他出不了声,对他做了许多过分的事,使他恨得牙痒痒的。 在冬天,班上通常只要有第一个病人,其他人就会接二连三的染病。或许也不能怪陈秋。因为一到冬天,一群极端畏寒的学生便会禁止其他人开窗,通常这群人都是女生,一个个尖起嗓子,娇声娇气地说:「好冷啊!人家真的很怕冷嘛!」也不去想想,如果不开窗了、空气不流通,那该有多少病菌在班房里传播?这种女人总是教林春厌恶,连话也不屑跟她们说。 叶芝倒跟别的女生有点不同。中五时,林春跟叶芝一起坐,叶芝是坐最靠近窗的那列,就算天气有多冷,她都会偷偷开窗,有时是打开一半,有时是开一小条缝隙,让空气流通一下。林春问她冷不冷,她说迎面吹来的冬风别有一番滋味,冷的时候握住暖包就会温暖了。林春身体不太好,也属于畏寒体质,叶芝有时便把暖包送给他,叫他先用,待暖包变冷时再还给她。 思及此,林春就会想,莫非他真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叶芝是个好女生,样子耐看,身材不错,更重要的是性格独特而不自私,可他却从没有喜欢过叶芝。不过,假如他跟陈秋分开了,然后必须找个女人成家立室,就会找个像叶芝的女人。 他决不会找叶芝。原因并不只是他对叶芝没有激情,而是因为陈秋——叶芝是陈秋时刻忌惮着的女人。不知为何,他不想找一个陈秋忌惮的女子做妻,怕会伤害到陈秋。 林春自己忌惮的女人,则是像苏梦蓉这类,光彩亮丽、魅力四射的女人。陈秋这么一个玉人,身边合该是那种美丽性感的女人,而不是他这种优柔寡断、平平无奇的书獃子。这些话,林春一句都没对陈秋说过,只是放在自己心内。多做心理建设是件好事,那么,到了分开那天,他或许就能看得比较开、比较淡,伤口也浅一点。 自从跟陈秋做爱后,林春表面上好像镇定了、接受陈秋的碰触时,也不若以前般害羞,但他心中的忧虑有增无减。尽管他时常催眠自己要有放手赌一把的勇气,可骨子里的他,还是那个活了十八年、懦弱胆小又害怕受伤的林春。他时时刻刻怕痛、怕伤口好不了,觉得自己跟陈秋的关係正去到高潮,等到过热就会爆发,竭尽全力的火花一过,便是殞落、沉没。 到时候沉没的会是什么?激情?人格?他很怕失去自己。 林春对很多事都看得淡,除了感情,一旦投入,便很难抽身。陈秋对很多事都看得重,例如是名利,除了感情之外,因为他条件好,不愁没选择,因此很容易丢弃已有的,去追求那新鲜的、美丽的东西,一个个情人在他手上如同一片片口香糖,初咀嚼,甜甜刺刺的,可过了不久,甜味开始消散,那辣辣刺刺的感觉也不再有了,他便一口将之吐出来,不踏一脚、不看一眼,转身寻过第二款口香糖。 这就是所谓的拎得起、放得下吗?那林春确实做不到。 「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李旭和戴志都回去了,今天我们没补课,你又没补习,不如回去了?」陈秋虚拥着他,让他枕在自己肩上。班上的人对此已见惯不怪,再者这个年纪的男生常常搂搂抱抱,很爱搞怪,故他俩的行为也不算突别显眼。 林春敛下眸子,忽然有点鼻酸,合上眼睛以盖起眼内的温热,说:「随便。」什么时候,「回去」二字就等于回去陈秋的家,而不再是回去他自己的家?以前陈秋还会问林春「要不要上我家」,现在他只会说「我们回去了?」 林春肯定,那伤口到时绝对不会浅。 註一:得间死唔得间病,形容人很忙。 註二:抽了几天水,即抽水。潮语,意指口头上佔人便宜。 89 虽然说林春他们有一群极尽责的老师,可还是会有学生不懂珍惜老师的心意,其中两个就是男女班长。两人都长得好看又高佻,常在班上做亲密行为,例如两个人分吃一件三文治,你一口我一口,班上的人都看不过眼了。 林春原也很鄙视他们,但跟陈秋好上了后,又有那么一点能谅解他们。要知道情到浓时,有些事确是难以控制,世界会变得很狭窄,窄得只看见对方的眼睛,连自己都看不见。 这对白痴情侣不时双双走课,功课又做得马虎,有次写实用文(註一),老师规定要至少写满五页方格纸,他们只写了两页半便交,教中文的老师「博士」就气得在课堂上直斥二人。博士的身体原已不好,那次卯足劲子骂完他们,竟生了场小病,让班上的人更是鄙视二人。 林春和陈秋也算是交往中,可交往归交往,虽时有逾矩,但该做的功课、该去的补习,可是一个也没有少。测验么,有时一天测三次,难免温不完,也不能归罪于他俩交往。他们私下讨论这对白痴情侣,林春难得说了几句重话,戴志还是一贯的轻佻:「用不着动怒嘛!我们是学生,当然有些事做得不对,就需要老师指点我们。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个个是模范生,从不行差踏错,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春想想又有道理。 李旭说:「那两个人要怎样做,都不关我们的事。重要的是接下来的旅行日。这几天我读太多书,人都快枯死了,就想有什么搞头呢,结果被我想到了,就是——」李旭嘻嘻的笑,瘀黑色的眼袋大得像腰包,他说:「拍片!我们拍段片送给秀吧。我会替你们准备一点东西,当然你们也可以想些有趣的事,到时候拍下来就好了,我已经叫了秀的弟弟带摄影机了。」 再过几天就是学校的旅行日,说是旅行,其实只有一天,而且活动必定是到某个郊野公园或海滩烧烤,大约三四点便解散,连打扑克牌也不行,因为不准赌博。林春几乎四年没去过了,陈秋也是。本来他俩打算请假,在陈秋的家懒洋洋地过一天,可李旭难得想了个活动,他们便不请假了。 旅行日那天,刚好回暖,气温大概有十七度,穿一件薄薄的上衣再加长裤便足以保暖。 并非全间学校的人都会去同一个地点,这一年,刚好中七级跟中三级去同一个海滩,名唤「奶茶湾」,是一个十分颓败的沙滩。所以王秀明的弟弟,王秀真,便带了摄影机替他们拍片,李旭那机灵得像猴子的弟弟,李顏,自然也在场。 一般初中生总是视高中生,尤其是中六七学生,形同洪水猛兽,就连偶尔上他们班房寻人,也要结伴上来,再互相推拥一番,才有勇气跟他们这群中七生说话。王秀真也是这类人,未说话,脸先自红起来,偏生他眉眼肤色又像极王秀明,只是比王秀明更要纤秀,所以戴志便极爱逗弄他,说什么「看到这傢伙脸红,就让我联想到王秀明脸红害羞的样子,真他妈的过癮!」 林春不免皱眉,说:「你别欺负人。人家去旅行也带着一部沉甸甸的摄影机,为我们拍片,你还寻他来消遣。」 李旭的弟弟,李顏倒很吃得开,摆摆手说:「不要紧啦,这傢伙就是怕生。就算你不对他做什么,他也会怕你。反正我也觉得他这模样挺有趣的,大家就随便玩好了,玩得高兴点也没关係。」说得王秀真像个玩具。 李旭对此已经司空见惯,一边吃着刚烤好的鸡翅膀,一边说:「你们别这么拘谨,要说什么就说。阿真一向动不动就会脸红,又不太会说话,其实他不讨厌你们的。」 王秀真怯怯地点头,羞态可掬,说话时是半垂着头,很少抬起头正眼望着他们,他说:「那个……我、我是王秀真,读3a班,我哥是王秀明……大、大……大家好。」 陈秋喷笑出来,样子益发的夺目,指着王秀真说:「戴志伟,我也开始体会到你所说的话。他真是像极了王秀明,但又跟王秀明正好相反,没有什么比这更有趣了!而且依我看,他好像……」陈秋说着,摸着下巴,好似思索着什么,林春知道他又要取笑人了。 果然,陈秋击了击掌,振奋地说:「我想起来了!他很像一个卡通人物,那个『泪眼小白』!若干年之前,就是我们读小学的年代,不是兴起了一个卡通人物叫『泪眼小白』吗?是一隻白色的小狗,身体四周总是画了很多锯齿线,以表示牠一直在抖震,而且眼里总含了两泡眼泪,可怜兮兮的……」 「你这样一说,我也记起来了!」戴志惊叫,然后几个人互相望望,不约而同地笑出来,不过程度略有不同,像陈秋和戴志就比较夸张,李旭也没有掩饰笑意,林春也想笑,可看王秀真的羞态,又不忍跟着一起笑。 「你心肠挺好的,我哥也常说你好,是叫林春吗?」李顏坐在林春对面,虽也戴着黑框眼镜,但不傻气,那双眼睛比李旭的更大、更有神,也显出稚气与慧黠。他一个中三生身在这儿,倒不感到侷促,好像蝴蝶般满场飞,见了人就说自己是李旭的弟弟,今天无聊便过来玩,王秀真总跟在他身后,只会点点头、笑笑,偏偏那些女生就爱看王秀真的羞态,常常逗弄他说话,害他一个劲的跟李顏打眼色,向他求救。 李顏先会躲在一旁看戏,看到王秀真窘得支持不住了,才出来以三言两语解救他,说是护花使者也不为过。 林春跟李顏点头、微笑,除此之外就不知要说什么了。李顏很是淡定的说:「那边的大红人,你的观察力真不错。其实『小白』就是王秀真打小到大的花名,所以你也不是第一个说他像泪眼小白的人。」 「真的!那也太凄惨了,这花名是谁起的?」陈秋刚止住的笑意又涌上来,这次连林春也笑出声。王秀真的脸红得像蕃茄,握着衣襬低着头说:「……我哥。」说完,那红色又加深几分。 一路下来,戴志和陈秋简直玩上癮,不停拿王秀真开玩笑,可王秀真善良又好欺,也没有动怒或反抗。李顏一边跟哥哥和林春谈话,一边手也不停地烤着食物,烤熟后有一半都扔到王秀真碗内,他们想,大概王秀明这个做哥哥的,也没有李顏那般体贴,把王秀真照顾得无微不至,难怪当时王秀明就交代说,叫李旭多听李顏的话,还有叫李顏多照顾王秀真。 李顏和王秀真比林春他们要小四年,因而个子较娇小,差不多比他们矮上半个头。在林春眼中,他们跟孩子没什么分别。王秀真吃东西偶尔烫到嘴了,李顏反反白眼,转身在背包掏出一瓶未开封的果汁,就塞给王秀真,王秀真接过,脸上泛起秀气的笑容。 东西吃得七七八八,他们才来拍片。李旭说过替他们准备了些东西,原来是臂章——一人一个, 要他们贴在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站在一起,合起来就是「早日康復」四字。每一个臂章差不多有一只张开的手掌般大,字体优美,像直接从电脑打印出来般。戴志贴在手臂上,装模作样的弯起胳臂,说自己有「又大又强壮的臂弯」,可他身子称不上健壮,只是勉强賁起一点肌肉而已。 林春贴在背上,陈秋贴在大腿,李旭则贴在腰腹位置。王秀真拿起摄影机时,羞态全消,凝神贯注,很有一副专业的样子。他们四个人做些奇怪的姿势,尽量向镜头秀出身上的字体,笑得咧牙呲嘴的。戴志两手提着嘴角做鬼脸,李旭则张开手掌挡住自己的脸,压低声音说:「猜猜我是谁。」立刻被戴志说他「胶」(註一)。 90 之后,王秀真叫他们每人说几句话,戴志抢着举手说:「我先说!」王秀真眼不离镜头,一个箭步衝到戴志面前拍着,他说:「喂,王秀明,你死了未?至少还有命听我说话吧!我的个人全场总冠军奖牌还躺在抽屉底啦,你再不过来拿,大概就要生锈了。」 陈秋也衝入镜头,说:「王秀明,少了个人跟我拌嘴子真是无聊。你知道吗?你那个足球部已经一落千丈,听说快要被学校废部了。哈,我开玩笑而已,至少在你出来之前,足球部也不会摺吧,之后就不知道了,但群龙无首倒是真的。」 他们说完了,轮到林春。他靦腆地笑笑,说:「说什么好呢……我也没什么好说,不过要说的是,你还是赶紧康復吧,这里有一个傻子仍然遵守着约定,等你出来。」 李顏也入镜,说:「是是,秀哥,你要赶快出来看紧一点他,我看他快守不住了。」 「谁守不住!」李旭激动地说:「老子我守斋守了十八年了,一年而已,还会守不住!」 「原来你果然是处男!!哎、哎,很青涩的孩子啊,还未开荤。」戴志和陈秋笑作一团,李旭气得脸红脖子粗,怒吼:「这种年纪、这种生长环境,我是处男又有多出奇!难道你们就不是了吗?」 戴志跟陈秋一致摇头,林春迟疑了一会儿,也支支吾吾地说:「大概……嗯……」陈秋替他接下去:「当然不是。」他心想:林春是不是处男,他会不清楚?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李顏算是有点兄弟情谊,拍拍李旭的肩,一脸认真的安慰他说:「不要紧,哥。至少我还是。」 然后戴志、李旭跟李顏又抓着王秀真四处转,一见到王秀明认识的人便拦截那人,说要拍片送给王秀明,人们便蜂涌过来,纷纷抢着说上几句话,场面好不热闹,简直像电视台来採访般。他们就这样胡乱拍了一段片,王秀真说还要回去做些剪接。说到最后,大家才发现李旭还未好好说过一句话,除了一开首说过几句关于处男的话,就没说过其他正经话。 大家催促李旭再说几句话,他也不推辞,朝住镜头笑了一下,说:「本来我打算不说了,可是他们又逼我说,那就来说几句好了。这段无聊的片之所以会诞生,都是因为我,是我想出来的啦。你平时就爱胡闹,想必这段闹剧似的片,你一定会喜欢,就算真的不喜欢,你在我面前也会说喜欢,我知道的,你就是这种人。 「几乎每天都跟你传短讯,但我说过不少谎。我说我学习一点问题都没,是骗你的,文学读得很辛苦。文章写得一般,那些诗词中的深意我又看不懂,全靠林春平时教我。但地理跟中史我还唸得不错。alevel真的很恶啃,你在肉体上受苦,我们则是精神受折磨。我说我没生病、只有班上其他人生病,那是骗你的。十一月尾时,我生了一场大病,整整病了个多星期,还请了三日假,可我硬是打起精神跟你传短讯,免得你担心。 「我想你也会觉得奇怪吧?那几天你每天打电话来,我都找藉口不去接,其实是我声音沙哑得厉害,一跟你说电话就会露馅。无论是生病前或生病后,我都是跟你联络得最密切的人。不过你总是说我粗心大意,我想想,也的确是,不然怎会连你的病也察觉不到?假如我早一点知道,就不会让你胡闹,会立即将你踢入医院接受治疗。 「纵然和你每天联络,有很多事情,都是我不知道的,例如是你的病情。你总是不肯透露你的病情,只说ok、没问题。相对地,我这边也有很多事情是你所不知道的,例如我说的谎。你说你康復之后,有两个大秘密要告诉我,到底是什么呢?我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但我仍然会等下去。 「记得读小学二年级时,我被班上的人作弄,故意在星期六把我叫来学校,说『老师叫大家回来集合』。我竟然真的去了。结果碰到你,当时的你是足球队的人,星期六也要回去练习。你问我干嘛回来,我跟你说是同学叫我回来。你说你跟我同班,而你压根儿没听说过老师有叫我们回来。尽管如此,我仍然不肯走,坚持要等到老师出现为止,我说:『既然答应了其他人,要等到老师来为止,自然就要继续等。』你说你从来没见过这么笨的人。结果,你怕我一个人闷,就捧住足球,坐在我旁边,坐到四、五点,学校关门。我们一起回家,才发现我们是邻居。 「无论过了多少年,我还是当时的李旭。依然是死脑筋,不懂得转弯,明知抄小路、行捷径就可以更快去到目的地,但我仍然会用最古老、最原始的方法去到一个地方。有人叫我等,我就会死死地等。所以我会一直等。其实你也是个傻子吧,不然你当日怎会肯陪我等几小时? 「我真傻,那么多年前的事还记得,因为印象太深了。好似由那时开始,就感觉到你是个挺重要的人。重要的事,我都会记在心里,每次回想起来,就觉得那只不过是昨天才发生的事。那次的陆运会也是。我们几个真是傻了,才会故意触犯赛规,披着班旗跑三千。有时,我会独个儿回想那天的情节,如此一来,我就会觉得你一直没有走过,因为我好似昨天才刚刚见过你的面,陆运会好似刚完结不久,或者说,那是一场永远不会完结的陆运会。 「我也记得最后……不,没有最后,永远也不会有最后,我是指对上一次见你那天。在医院里,你特地跟我说,要多听听李顏的话。我后来想,我这做哥哥的还真没用,竟然要你将我托负给我自己的弟弟。可是你也没说错,李顏的确帮我很多。那小子也有替你照顾王秀真,不过你的弟弟害羞归害羞,比你这不济的哥哥好太多了。 「但王秀真再好,也不是你……我在说什么,我只是想说,你还是早点出来吧。就算我一向习惯等待,你也别让我等太久。我还想娶老婆的,你赶紧康復,去交个女友,不要让我一辈子吃长斋(註一)……看到这里,你一定会笑,然后说:『我就是不想让你交女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一向心理变态,自己不交女友就算了,还想拉我下水,不想我交女友。 「然而,说真的,我是说真的!如果你能康復,要我、要我……一辈子不交女友,也不是不可以。最重要的,还是你回来。但是!av和写真不能够不看!!那一本贴满av女优的簿,我迟一点会送给你的,最近我也在里面新增了一些图片。 「对不起,说得太多了。真是的,我一想到你会坐在电脑面前看这段片,就觉得你彷彿真坐在我面前。太久没跟你面对面谈过了。真狡猾,看片的时候你能看到我们的样子,就好似跟我们面对面说话,但我们拍片时却见不到你的样子,只有你赚到了。最后,我想跟你说一句兔奴说过的话。 「事情发生于在大家最初知道你病了的那些天,兔奴给我们上课,一来班房就放下教科书,一脸严肃地跟我们说:『我想你们都知道王秀明他……』说着,兔奴就眼圈发红,低着头咽了咽,再抬头说:『就是。你们都知道他的事。他在医院里面,自己一个……我只是想说,你们不要忘了他。』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其他人会否忘了你,因为你从来不会跟我说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想说一声。 「今天来拍片给你看的人很多,这里光只是中七和中三级的人而已,其他级的人不是来这个海滩旅行,不然,我想人数会更壮观。所以……嗯,就是这样。下次再见。」李旭灿烂一笑。 镜头一移走,李旭就仰高头,一手紧紧的捂住眼睛。戴志拥住他,用力拍拍他的手臂,没有作声。几个男生看见了,也上前来团团拥住李旭,互相拍住对方的肩膊,一股力量就从他们各自的掌心,传到不同人身上。 註一:吃长斋,有不近女色的意思。 91 王秀真人靦腆,可做起事上来一点也不含糊。那天拍的片段,他只花了一天半的时间就全部剪接好,还配上了背景音乐。一开首是他们四个人秀出「早日康復」四字,没有配上音乐,然后到了其他人的胡言乱语,背后则配上了ellegarden的alternativeplans,是一首嘈吵轻快的日本band曲。最后是李旭的一大段独白,没有音乐,只有李旭那温柔低沉的声音,独白之后再播放那首轻快的日本曲,与方才的肃穆形成对比。他们四人贴了「早日康復」的画面再度出现,之后淡出,一段长达十五分鐘的片就完了。 他们几人轮流看过,都觉得这是一段笑中有泪的片。说不出是好还是不好,一群中学生的业馀製作又能好到哪里去?然而,这是他们共同创造出来的东西,并不专业,却是独特的。大家看过之后,讚叹王秀真的技术真不赖,竟将那天每个人所讲过的片言隻语全都保留下来,串连成一段有条不紊的片子,而且又细心,特意挑了王秀明最爱的乐队ellegarden的歌。 他们心里头都有种说不清的感受。是感慨吗?事实上,到了这一刻,除了李旭之外,大家仍觉得王秀明患病的事很不真实,彷彿那不过是一场恶劣的骗局,到了明天回校,王秀明便会若无其事坐到自己的位子,跟他们挥手说hi。但在现实中,王秀明原来坐的位置的确空下来。在这两个月内,桌边的掛鉤上并没有掛过任何人的书包,桌面史无前例的乾净得一尘不染。王秀明嘴馋,明知学生不得在课室饮食,还敢一包包薯片、饼乾的带回来,一到小息就大快朵颐。幸好李旭之前是领袖生长,肯帮王秀明「睇水」(註一),不然他早就被记了上百个缺点了。 林春曾梦见过王秀明。那是一个很普通的梦,梦中他们五个人在学校饭堂吃午饭,王秀明和陈秋为了某个问题争吵,戴志插科打諢,李旭则低头自顾自的吃饭,不闻不问。陈秋偶尔说了句有趣话,顶得王秀明一时为之气结,林春正觉好笑,拿起旁边一杯清水就要喝下,却发现杯中空无一物——然后他就醒了。 休学,这个词语他们想都没想过。中四时初分文理班,然后原班升上中五,留级的人一班也不会多于三个。中六仍分文理班,只是人数上比中五少了四分之三,大家理所当然的,以为会原班升上中七,也确实如此。可是,大家绝对料想不到,他们之中竟然有人不能去考高考,并且那人是校园活跃份子兼女生的梦中情人之一,王秀明。 而他还患了癌症。这是一个只有在电视剧和文艺作品中才会出现的名词,忽然就来到他们的生活当中,大家都不懂得怎样去接受,尤其是与王秀明感情深厚的李旭。可是,现实归现实,纵使他们跟王秀明是好朋友,但王秀明出了事,他们也不可能留在原地陪他,而必须继续前进。 这说不上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现实问题。他们所做的事,就好像一个探险队伍上到雪山冒险,遇上大风雪,困境中一个成员因病退出团队,他们便留那队员在一个温暖而寂静的山洞,一行人便继续上路,寻觅出路。 他们不想这样做。如果可以的话,他们当然想一直陪在那队员身旁,直至他康復才一起上路。可他们不能。时间是冷酷的,它没有人心,不知感情,只懂直线前进,永不去等待那落后了的人。 高考在即,二月初考模拟试,三月是studyleave,也就是专让学生待在家中读书、不用回校上课,三月底至五月便是alevel了,六月底放榜,到了七月底便知道能否上大学。他们是一群在正山遇难的人——一座名为alevel的雪山,但他们知道自己何时能脱离困境,因为一切都跟着时间表进行。 王秀明却不知道自己的刧要何时完结。是的,化疗为期一年,可一年之后,没人能保证癌细胞会全部消失。再者,即使癌细胞归零,至少还要观察五年,看患者在期间有否復发,若五到十年间没有復发,那病者才算康復。 他就是那个在途中染病、被探险队遗留在山洞里的队员。山洞虽然温暖,却不比外面安全到哪里去。他在里面同样要解决很多问题,而且答案全是未知的,也不知道何时能走出山洞。战场虽然不同,战斗的性质也不同,可毕竟他们在同一个时刻各自打着一场属于自己的仗,成败仍不可知,可他们为了自己的未来背水一战。 他们确实很年轻,年轻到会被成人轻视说「我地食盐仲多过你地食米」(註二),可这样的一群年轻人是一群徬徨的新兵,鼓尽勇气披甲上阵,参与一场悲壮的战争,难道不是值得钦佩的事吗?他们拥有的,是彷彿永远不会逝去的青春,精力多得要溢出来,不时要透过运动、喧闹,以至性爱,去宣洩那极其旺盛的力量。 即使是牢狱似的学校与手銬似考试,也无法让那让人羡慕的精力减少半分。王秀明、戴志和陈秋自是不用说,内敛的李旭在王秀明病后,也将一腔热情发洩出来,为王秀明做不同的事情,一度将自己弄得不似人形,就连一向寡欲冷感的林春,亦燃烧起自己的青春来。他与陈秋碰上,就如乾柴碰上烈火,令那充满欲望的青春火焰一发不可收拾的狂烧起来,再多的水也救不熄这一场火,他们好似不能回头,又不能前进,恨不得一辈子卡在这团火里头,任自己的理智燃烧殆尽,让自己在最年轻最美丽的时候壮烈地死去。 前一晚,林春上陈秋家过夜。他们有了关係之后,林春上陈秋家的次数也更多了。有时九点多才补完习,陈秋给他拨一通电话,问:「你要上来吗?」、「我想见你」、「我想碰你」,林春就不忍拒绝,匆匆赶上陈秋家。有时幽会一两小时,他就飞也似的赶回家,跟母亲编些藉口,例如说「补习后肚子饿,去吃了点东西才回来」、「忽然想逛书店」、「去了逛公园」。林母不一定完全相信,但也没开口质疑他。只跟他说:「你要去逛公园逛书店吃东西,什么也无所谓,只是别弄得自己太累。」 结果林春又花了额外的时间去温习,每晚不到两三点也不睡,翌日又七点多起身上课。这跟他往日规律的生活截然不同,可奇怪的是,他却感觉不到一点疲倦。大概这是他精力最旺盛的时期,因而能拚尽全力做事——纵欲也好,学习也好。陈秋将他内在的一面发掘出来,让林春本人也大开眼界。 每个星期五,他都会在陈秋家留宿。吃过晚饭后,林春坚持至少得温习两小时,他说:「如果你不让我先温习,那我跟你做后才开始读书,不到天光也不用睡了。」陈秋捨不得让他操劳太多,只好妥协。他们甚至分房而读,林春在客厅读,陈秋待在他自己的房间。 有一次,陈秋走出房,到厨房倒了杯暖水,林春瞄了他一眼,他就中了邪似的走到林春前面,把水递给他,说:「要喝吗?我刚喝了一口,水温刚刚好。」林春想到那杯水是陈秋喝过的,顿时一阵口乾舌燥,接过水喝了一口,却比他想像中热,吞下去时吞得太急,一小口水溢出来,他那薄唇便成了润泽的淡红色。 陈秋以拇指拭去他嘴边的水,那拇指头有意无意地伸入林春的唇瓣之间。不需要交流,不需要言语,林春的舌尖划过那拇指,陈秋的眼睛便被慾望薰红了。两个人都有责任,也可以说两个人都没有责任,毕竟慾望是与生俱来、无法控制的东西,一个人顺着本能做事,又何罪之有? 那次之后,林春勒令陈秋躲在房内,不到两小时不能出来,陈秋吃吃地笑,还是依了林春。 註一:「睇水」,大概是看风的意思,总之一个人做坏事,另一个人负责监察外面的情况,一看势色不对就通知做坏事的人。 註二:这句话即是「我们吃盐比你吃米多」,指老一辈人生歷炼远多于年轻人。 92 前晚,他们温习过后还是立刻滚上床,却鲜少的没有做爱。也许是两人都太累了。这段日子临近下旬,中七生已忙得喘不过气来。 举例而言,陈秋今天刚做完经济的premock,也就是模拟的模拟考试,模式与公开试的没两样,一份paper直落做三小时,再加一个文学小测,末了还来个英文premock,干掉两份paper。林春倒没有陈秋般忙,只测了中史的清朝史、文学和英文而已。 模拟试于二月十四日开考,正是接下来的情人节,各科都会于一月之内来一次premock,让学生有点心理准备。香港的高考科目分al和as,考一科al要用六小时,as科则只须三小时。一般校内考试很难抽出这么多时间,所以大多将考试时间削减一小时,到了考mock和premock时才让学生感受「三小时/六小时的魔力」。 躺上床,陈秋立刻伏在林春身上,像一尾死鱼般。不知为何,当一个人将自己掏空、以至变成一具死尸,他就好像骤然重了不少,林春的感觉是身上绑了一块大石,再被扔入海里,沉落、沉落,在无底的海洋深处坠下去。 手脚成了一堆无用的烂铜烂铁,抬起来的力气也没有。 说起来奇怪,他和陈秋常见面、相拥,可交谈次数却比以往少。常常是一上来便做饭、吃饭,当中间聊几句,饭后分开温习,最后很自然滚上床消磨时间。谈话不多,但双方对彼此渐渐有种熟悉感。比如说林春知道,每当陈秋对他產生欲望,便会直勾勾盯住他,直接两个人眼神对上,林春很自然就能读懂陈秋眼里的意思。 如果是在陈秋家里,他们不消说自然会滚上床去,若是在学校,他们或许会找个僻静的地方,接吻或爱抚,总不会做起来。林春也有问过陈秋:「那当我有欲望时,是什么样子的?」陈秋只一脸蛊惑的笑,一双眼睛隐约带着媚意,说:「你想知道吗?我们下次找间lovehotel做吧。有一种lovehotel是这样的:天花板装了一大面镜子,如此一来,在下方的人便能一边做爱,一边看着自己被抽插时的样子。很下流,是不是?偏偏这种下作的东西是那么受欢迎。」几句话,便把林春气得声音发颤。 真可怕。从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表情,就可以读懂对方的意思或洩露自己的想法,彷彿两人之间已经没有秘密。 「我好像随时要睡着了……你今晚会留下来吗?」陈秋合着眼睛,说话时口里好像含了一堆沙,林春却能分辨出他的话。 「可我没带校服,明天又要上课。」老实说,他也不想走。也不单是想跟陈秋温存,而是累得不想动身走回家。 陈秋挪了挪身子,两手揽着林春单薄的肩膀,吸着他那沐浴过后的清新气味,儼如一只吸附着他的大章鱼,陈秋不耐烦地说:「校服算是什么,穿我的就行了。明天我借你校服、长袖毛衣和大衣,这几天冷得很,明天好像只有十度而已。还有围巾……」 当初也没想过,原来身材近似能有这般好处,就是同一套衣服能共穿,遂方便了林春在这儿借宿。他没离开床半步,手拗后、往床头摸索一会儿,拎起手机给母亲拨一通电话,就确定在陈秋家过夜。 陈秋半睁着无神的眼睛,唇畔现出一抹满足的微笑,又闭起眼,似乎打定主意不想离开床。林春享受跟陈秋做爱,但更喜欢这种寧静的时光。不说话、不活动,就懒懒地躺在一块儿。以前,他或许会想像:日后跟陈秋分手后,他又会跟什么人躺在一起呢?到时候,自己身上躺的是女人或男人?是未来的妻子,或是他为了排解寂寞而搭上的另一个男人?无论如何,到了那时,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凑合凑合着就好了,人生总有些不能如意的地方,不能强求。 可现在,他却不想去想那些遥不可及的事……不,并非遥不可及,只是他不想面对而已。因为一想,心就会痛,闷闷的,像大热天里待在一个密闭的空间,弄得胸口鬱闷,一阵欲呕。他知道陈秋不会想那些事。陈秋对这份感情,能有多认真?他一向给林春的感觉,就是随心所欲,对一切事情满不在乎,又很快生厌,厌倦了就将曾经喜欢过的东西踢得老远,就好似他踢开苏梦蓉跟其他女人。 「你又在想什么?」陈秋睁开眼,样子看起来清醒了五六成,仍带点慵懒。他扯过羽绒被,盖在两人身上。 「没想什么。」林春装作睏倦,也合上眼睛,以免教陈秋猜出他心中所想的事。陈秋有时候敏锐得教人吃惊,能够点破很多林春在心中想、而从没说出口的事。如果说林春善于观察环境与自然,那陈秋就最善于看人——观言察色。 「很累,累死人了。」陈秋咕噥着,犹在抱怨:「真不把我们考生当成人。我今天光是做paper就花了七、八小时了!做完经济科premock,还要来一个英文sectione,十页datafile(註一)看得人头昏脑胀……」 陈秋挪了挪身子,侧躺着,让林春靠进他怀内。林春感到自己大半边身子麻痺了,大概是被陈秋压得太久,他叹气说:「没办法,要上大学嘛。要有收入,就要有付出。上了大学就会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那也对。」陈秋忽然想起什么兴奋的事似的,睁大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灿然笑着:「不知道我们当了大学生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你一定是个穿着衬衣西裤的典型闷书生,我呢……或许会像老哥那样吧。基本上我和陈心的穿衣品味很相似,都喜欢简单,不想花太多心思,所以随便套件衬衣、牛仔裤就算了。但到时候我可不想住宿,c大距离t市又很远……要不到时在c大附近租个单位住吧,别看我这样,之前我也做过兼职model,储了好些钱。」 「哦。」林春木然頷首,提起大学,心里竟是一阵难过。他想,到了大学他和陈秋就散了吧。读的科系不同,也各自有了自己的圈子,没有什么交集,渐行渐远,待两人回首才发现,关係不知在什么时候中断了。 「你说好吗?我付租金,你付伙食费。」 林春知道陈秋的打算,原来他想跟自己一起住。然而那又何必呢?假如一定要分手,林春还是希望以渐行渐远的方式分手,而不是跟陈秋处在同一屋簷下,一次次跟他吵架,变成怨偶。可是,在这种安寧的气氛下,林春实在不想说煞风景的话,是以淡然一笑,说:「到时候再说。现在我们连能否升大学也不知,十划未有一撇。」 陈秋托起林春的下巴,与他对视,好半晌,他勾起一抹温柔而坚定的笑容,在林春唇上轻吻一下,低喃:「我说过的话就会算数。你两秒之内不说不,我就当你答应了。一、二,好,答应了。」 林春轻笑,发现自己愈来愈宠陈秋,这真是一个坏习惯。习惯。跟陈秋在一起后,他也染上很多恶习,例如宠陈秋、懒惰、爱上陈秋所用的沐浴乳的香气、身旁总要有他人的体温才能睡得好……而日后,他却要戒掉所有坏习惯。 「真受不了你。」林春偎在陈秋纤瘦的胸口,梦囈似地说。陈秋伸手关了书桌上的坐台灯。入睡前,林春听到陈秋说:「你喜欢我吗?」 林春答:「你喜欢我,我就喜欢你。」 「这不算是喜欢。」 「为什么?」 「就算对方不喜欢自己,可自己也会控制不住地喜欢对方,忘不了、也掉不下,这才是喜欢。如果我不喜欢你,那你还会喜欢我吗?」 「到时你就不会在意我的感情了,因为你已经不喜欢我,我之于你只是一个陌生人。」林春的睡意退了一半。 「真是的,总说些如此没情趣的话。」陈秋掀起林春的上衣,林春很自然的缩起手,配合陈秋的动作,脱了上衣,并伸手帮陈秋脱去他的衣服。两个人都太习惯这种亲密的行为,真是糟糕。林春也发现陈秋有个习惯,就是每当说到分离、分手,陈秋就会拉他去做爱,彷彿要透过水乳交融的亲密来证明此刻,他们相爱相亲,不会分离。林春也想永远迷失于快感当中,不去想、不去看,像嗑了迷幻药,到了一个无忧无虑的极乐仙境。 註一:datafile,即是该paper的补充资料。 93 兔奴确实是一个十分能干的女人。明明长着一张娃娃脸,娇小可人,可工作时比男教师还拼,用了不足一星期,便将premock的paper都改完。要知道,高考的英文,就是useofenglish(简称ue),若不计口试,还有四份paper,分别是聆听、写作、阅读理解和综合能力。其中,综合能力一卷最为麻烦,考生须阅读至少十页资料,再找出keypoints,整合成一篇类似公文的东西,不要求文笔优美,但求中point、简洁,最好每一句句子都有一个point。 老实说,兔奴也直斥,这种机械式流水作业跟一个人的英文程度根本绝无关係,可既然是官方要求,为了升大学,大家都不得不日操夜操。有时候,林春也真鄙视自己:什么原则、什么美学,到头来还不是只要升到大学就好了吗?他干不出大事,没胆量烧书、再去信教育局及各大报章,直斥考试制度是垃圾,然后再罢考alevel。 他想起古人有所谓风骨,可说到底,哪个诗人作家不曾为了一官半职,而去应考那痛苦的科举?无论是什么时代,文人都是一个样,嘴上说淡薄名利,可每一个都心里惦记着功名,只有少数人经过官场洗礼后,真真正正的收了心,做个田园诗人。 但「一蟹不如一蟹」(註一),古时尚有田园诗人,现代就连诗人都很少。老实说,会去品味诗的人不多,因为诗词有太多隐喻与象徵,又需要多次咀嚼才能慢慢感受到那言外之意,一个忙碌透顶的现代人即使有时间,也寧愿去读读那粗浅易懂的商业小说。那些小说粗糙的程度,近于公式化,有所谓formula,最具代表性的又莫过于言情小说。 戴志有一个妹子。他很疼爱妹妹,不过青春期的女生总是彆扭,一张嘴很是刻薄,也很少跟戴志说好话,但不时也会做些甜品给戴志吃,说「我下错材料,做得很难吃,但又不想浪费,你就做垃圾桶,把它吃了」,他们偶尔吃过戴志妹妹做的饼乾,比饼店做的更美味。而且戴志的妹妹实际上也挺随和,文具、书本、日用品等都肯让戴志拿去用,所以戴志常常出入妹妹的房间,还无聊得拿她买的言情小说来看。 看完之后,戴志跟他们分享心得,说:「你们有看过言情小说吗?我看过几本,真是大开眼界,你们也应该去看看。有一本超精彩的,一开始就描述一对男女如何『大做特做』的,整整做了两回。看到第三回,才发现那女主角原来不知怎的开罪了学生会长,又因家里破產而做了那学生会长的近身女僕,平时还要穿女僕装上学呢,笑死人。第一天上班就被那学生会长按着做了两天一夜。之后在学校其他地方又做,例如是没人的课室、音乐室、楼梯、厕所……好似观光那般到处做过一次,就杀出学生会长的美人未婚妻,于是男女主角才发觉他们爱上对方。搞了一回就ko了那千金小姐未婚妻,然后尾声,两人毕业后结婚,竟然在飞机上『偷偷』地做起来,真是疯狂。」 陈秋无奈地乾笑,也懒得理戴志。林春听得目瞪口呆,说:「这还是言情小说吗?你妹妹在看色情小说吧。」 李旭还有点幽默感,故意认真地分析:「不,这故事的喻意是:爱果然可以『做』出来。其次,这故事至于用了一个写作手法,就是首尾呼应,连贯性佳,由头做到尾。啊,还有,这小说说不定展现了人体极限,一个男的可以连续做两日一夜,仅休息一两天,又日做几小时,还不精尽人亡,堪称豪杰。要知道不少帝皇都是因纵欲而亡,例如汉灵帝,据说三十岁左右就死了,还有汉成帝,被赵家姐妹迷得晕陶陶,一点血脉都没有留下来,就因为吃太多春药而死了。」 林春觉得好笑,调侃陈秋说:「纵欲而亡,你最好小心点。」 陈秋未回话,戴志就抢先说:「不怕不怕。我们秋秋连秦始皇都cos得起,一定有帝皇之资,不会死得这么容易。而且纵欲嘛,也不是一个人的责任,秋秋,你如果怕死于纵欲,就要跟你的partner沟通一下,叫对方别榨乾你。」 戴志向林春挤眉弄眼,林春始终脸皮薄,未敢回答。李旭大感不满,说:「现在这算是什么!是在我面前炫耀你们有sexpartner吗?慢着,我记得戴志伟跟林春都没交过女朋友,那partner又从何而来?难道是外校生?不,林春,你该不会私下跟叶芝搭上了,又没告诉我们吧?」 「才没,你们老将我跟叶芝拉上关係。」林春略为紧张地看了陈秋一眼,幸好他还是气定神间,没有半点动怒的样子。与朋友说些胡话,其实是减压的最好方法。不需要思考,放空脑袋,混帐话便自然从口中流泻出来,让大家笑作一团,顿时忘却了英文premock的打击,很多不快的事情就像污泥一样教清水冲去了。 中学生就是这样,容易受打击、悲伤低落,但一转眼就能回復过来,笑着吹水,明天再接受打击、再振作起来,生活是那么简单。但很多中学生都不懂得珍惜。待升了大学、出去工作,才懂得中学时代的美好,遂不断将回忆美化。 「唉,刚才接到ue的premock试卷,心情真他妈低落,可现在比较好了。真是变态的,reading那一卷竟然只有十五人合格,也就是说合格率刚好是50%。幸好我也勉强合格了。」李旭抚着心胸,犹有馀悸。 林春经过补习社的地狱式操练后,英文果真有改善,也能勉强拿个合格,戴志这傢伙有点小聪明,再加上三分运气,竟也奇蹟似地合格了。至于陈秋更考了个最高分。 戴志嘲笑他说:「不知是谁说过『百无一用是书生』,还挺鄙视唸书的。现在发奋起来,倒教人刮目相看,别人不知,还疑心你吃错药呢。」 陈秋不闪躲,说:「以前不读,是因为不想读。现在我也不想读书,只是将读书作为一块踏脚石,助我去到另一个阶段。我从来不想反制度,没那么伟大,也没有什么远见,我只是个眼光狭小的人,看到什么是对我重要的,就直觉伸手抓着。碰上一个令我好奇的人,我便想了解他的脑袋,那傢伙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他眼中的世界和我眼中的好像很不同。有时他是个深沉的学者,有时却比小孩子更幼稚,一些人所共知的世俗道理,他反而不懂。现在,那个人要上大学了,我便也想追着他入去,看看他眼中的世界是怎样,或者看看他眼中的我。」 李旭听得呆住了,好半晌才说:「要死了,你竟然会对一个女人这么痴心。那女人是什么货色?我还挺想看一下,介绍我认识吧。放心,我李旭没下贱到去抢兄弟的女人,朋友妻,不可窥嘛。」 林春禁不住一挺身,尷尬地出声:「那个人……我见过。只是一个没什么特色的人,过目即忘。总之……没有大胸部也没有长腿,没什么好看的。」 戴志和陈秋便爆笑出来。 今年他们破天荒的没有请假,去了学校的圣诞联欢会。虽然没什么搞头,但在戴志跟李旭的怂恿下,林春跟陈秋还是去了。那天刚好是冬至,林春当然回家陪妈吃饭。林母倒心细,主动问林春:「书读得怎样?圣诞节快到,那天你会出去吗?」 林春不语,低头猛将白饭送入口。林母见着,又问:「会跟朋友约出去玩一下吗?读书重要,但过了圣诞,之后出去玩的机会也不多了。你们不是有个朋友生了cancer吗?会约去医院探望他一下吗?」 林春摇摇头,说:「不行。他还在化疗,住无菌病房,非直系亲属不能进去看他,而且让他感染了细菌就不好了。至于圣诞节……我也不知道。」 时间已经愈来愈少,不论是温习的时间,或是他跟陈秋的日子。大概studyleave开始了,他跟陈秋便很难再见面。这种关係又是建基于激情之上,隔了一段日子不见,很容易就变淡。他们也没有协议,并不是正式的恋人,也不清楚对方的感情,说到底,只是朋友再加sexpartner而已。 然而,就算他再去陈秋家,那又如何呢?多缠绵几次?缠绵之后再分开?做一次,做几次,做十次,做多少次,结果都是分开。无论有过多少欢愉,只要分开了,就变得模糊,就好像陈秋也跟好些女生在一起过,但林春现在问陈秋可记得与那些女生缠绵的滋味,陈秋只说:「我会记得起一些片段,但她们的模样都不见了。现在回想起来,我好似只是跟一具具身体做爱,而从来没仔细留意过她们的外表,至于性格……」 陈秋满不在乎地说:「那重要吗?或许你会觉得我是一个贱男人,用过就丢,但那些女人跟我上床时,又可有投放过真心?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懂得什么是真心吗?或者我们自以为自己有投放过真心,但再年长一点,回头看,便觉得那些的自己真是幼稚得像三岁小孩子。」 註一:一蟹不如一蟹,借指「一代不如一代」。 94 陈秋确有轻描淡写地问过林春,圣诞节要不要上他家。林春说:「你想我上来吗?」陈秋笑着反问:「问题不是我的想法,而是你想要上来吗?」他知道陈秋的言下之意,是叫他主动一点,不要只懂被动地唯唯诺诺。 现下,面对母亲的提问,林春依旧不知要怎样答。老实说,他觉得跟陈秋做爱……不是无意义,该怎么说呢?大概是悵然。做爱时既痛苦又舒畅,直要把人逼疯。拥抱着另一具跟自己相似的、温热的同性身体,在欲海中浮浮沉沉,彷彿狭小的世界里只剩下他们二人,他们不必顾虑世俗的眼光,以他人认为是变态、不合伦理的方式获得最大的满足。然而,缠绵过后,温热暂退,虽恩爱仍在,却不免感到悲凉。 相合的次数愈多,他对于性的体会就愈深。闭上眼睛就能重温那些疯狂的片段,林春似乎拥有很多,但也仅此而已。分离之后,他便抱着这一堆回忆过活,从中得到慰藉,贪恋着那一去不復返的时光,直至能找到下一个人为止。他忽然希望自己能少见陈秋一点,逐点逐分去忘记他,总好过好似玩showhand之后输了,一盘赌局就让他失去全副身家。 他就是不敢放手一搏,因为他输不起。他不能够好似陈秋那般洒脱,说分就分,说忘记以前的情人就忘得一乾二净。他做不到,为什么他做不到,而陈秋却做得到呢? 那一晚,林春没答母亲的话。林母见状,感到不妥,也不多问,只着林春想清楚一点,以免后悔。林春好似听出另一种意思,不知怎的,竟觉得母亲好像知道他和陈秋的事般。真有那么明显吗?他当然不敢问母亲。人们说恋爱中的人是盲目的,林春现在就好似走入了一个局,迷失其中而走不出来。身边的人就围绕着他,在局外看着他这个局中人,像看戏一般。 到了十二月廿四日,陈秋给他打电话,一来就说:「我不找你,你还真是不会找我。」 「……」林春听着,说不出反驳的话,想了一会儿才说:「那你找我有事吗?」 「我想见你,你想见我吗?」 「……」林春不知道要怎样回答。若是为了保护自己,便应该理性地回绝。可是,一种力量好似攫住了他,使他只能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任何话来。有时他真想飞到未来,看看一年后的自己在做什么,那当下就不用想出任何抉择,只要依照未来去做就可以了。但他们这个年代并没有时光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作抉择。选错了,也不能回头再选一次。 「你知道吗?跟你在一起,有时真的很累。」陈秋在那方说:「你有点决断力好吗?为什么常常要人踢你一下,你才动一下,自己则像块木头般,呆在原地,不懂选择,就算见了喜欢的东西,也早就认定自己不会得到,因而眼白白看着好机会溜走。以往我跟女人在一起,总是她们做主动,如果不是她们叫我出来,我就真的不去特意找她们。 「她们总是骂我没有心,不是真正喜欢她们,又说这种感觉很难受。现在,我才明白她们说的话。是的,在一段关係中,总是由同一方做主动,真的很难受。有时候,我多希望你能拨一通电话过来,跟我说几句话。这几天,我无时无刻不将手机带在身边,想着你到底什么时候会打过来,但你终究没有。 「你就这么害怕吗?你就真的怕踏出一步,然后会落得粉身碎骨的地步吗?你知道我花了多大勇气,才能一次次去缠着另一个男生?你以为我就不怕受伤吗?但纵使你那么冷淡,胆小又不敢豁出去,我还是想要将你拉在我身边,想要跟你在一起。你会为了我而搏一铺吗?」 林春几乎想像到电话那头、陈秋的样子。他一定是激动得脸也红了,一双眼睛炯亮得惊人。他没说什么,单只说:「我想跟你谈一下。」 还是下午,林母仍在上班。林春给母亲发了一通短讯,说有事要去陈秋家一趟,夜晚也许不回来。他不禁想,母亲会否早已料到这一天呢?或者她一早就料定自己一定会去找陈秋。 林母未回覆,林春已急急赶去独秀居,出门才发觉天气冷得很,也懒得折返多拿一件外套了,就只穿着一件薄黑色高领毛衣和牛仔裤。陈秋为他开门时,也傻眼:「你疯了吗?今天只有十一度,还穿这么薄的衣服。」 林春话也未说,头便俯衝向前、打了个大喷嚏。陈秋气急败坏的拉他入去,先叫他坐上沙发,拋给他一盒面纸,再入厨房给他调一杯热的柚子蜜。林春冷得鼻头也红了,连续打了几个喷嚏,眼睛也有点红,喝了几口热饮,身子才暖和一点,脸色没那么苍白。陈秋本想好好骂他一顿,可看他喝着柚子蜜时那一脸满足的样子,什么气都消了,只说:「你今晚不打算在这里过夜吗?看你一件衣服都没带来……慢着,你该不会连银包都没带在身吧?」 林春頷首,专注地盯着那淡黄色的热饮,说话时尤带点鼻音:「出了门才发觉没有带。然后就用跑的,经t市公园跑来这里。」一到了冬天,t市公园的单车径便刮着强风,尤其在冷峰经过香港时,那风劲得直要将人吹起。林春不是不知道,可经t市公园去独秀居,是最快的路线,而他又想尽快见到陈秋,才出此下策,想来他还真是傻得要紧。 说他傻,并不是指他走捷径,而是指他今天听到陈秋的声音,才猛然发觉自己有多想念陈秋。心擂动着,催促自己走快一点,旁边的景色都入不了自己的眼,自己成为一枚只懂盲目向前衝的导弹,只想快点看到他。完了。 「身子暖一点了吗?」陈秋过来抓住林春的手,不肯放开,林春讶异发现陈秋的手比他更冷一点:「你的手怎么比我更冷?」 「这几天只有我一个人,不想下去餐厅吃,又懒得做菜,就随便吃点饼乾蛋糕算了,一点热的东西都没下肚,除了热水之外。两个人在一起会温暖一点。」说着,他拿走林春手中的杯子,轻轻将林春拉入怀内,从后拥着他。林春故意不使力,放软整个人,让身子沉到陈秋怀中,果然听到陈秋的抱怨:「喂,你也坐好一点,整个身子摊软,很重。」 林春轻笑,忽然挣开陈秋,扑上来,两个大男生一同压上沙发,发出嘎一声,他们大笑,最后林春伏在陈秋身上,静止下来。空气中流窜着一种尷尬的沉默,陈秋环着林春的脖子,垂下灵秀的眼眸,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爬着林春那翘乱的头发。 两个人都想开始谈,却不知从何谈起。是陈秋要先质问他?是林春要先将感想和盘托出?又怎说得出口呢。可是,先提出要谈判的人又是林春自己。到了临门一脚,他总是硬不起来,软坨坨一摊烂泥似的,连他自己都讨厌自己,真想不通为何陈秋喜欢跟他待在一起。 「对了,我有跟你说过吗?」陈秋没头没脑地打开话题匣子,声音变得朦胧,好像给一块布睪住口鼻似的,他说:「冬至那天,我老豆竟然回来了。陈心那傢伙也算有道义,从宿舍回来陪我,免得我一个人对着那傢伙。」 林春诧异。冬至可是个大节,所谓「做冬大过年」,陈叔竟然会在这个重要日子撇开妻儿,回到这里跟陈秋他们吃饭。 95 「哼。」陈秋冷笑,彷彿有一丝气自他的鼻端喷出来。林春俯视着陈秋的脸,那秀气的脸充斥着不屑,眼睛里不再是清秀苍翠的山色,而是一种深如浊泥的黑色,唇懒懒地扬起一边,无情得彷彿是刀刻出来的。 「我很稀罕他回来跟我过节吗?我要跪在他面前喊声『谢主隆恩』吗?走了那么多年,忽然回来,也不知是什么居心。陈心比较冷静,他仅仅低头吃饭,吃得格外地慢,我想那一顿饭,我们三个人吃起来都是味如嚼蜡。那个人买了几盒小菜回来,都是老母生前最爱吃的。 「他竟然有面目说:『你们妈生前就最爱吃椒盐豆腐跟咕嚕肉。吃着这些菜,我彷彿觉得她也坐在这儿,陪我们一起吃。可是,到底还是你们妈做的菜比较好吃。』我一个忍不住,就把筷子掷上桌面,说:『妈如果真在这儿,她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上我身,再进厨房拿把菜刀,一刀劈死你。你不用回去「你?家」过节吗?陈老闆,做冬还跑来找我们这些「野仔」(註一),真是好人,简直要封你做慈善家。你也算是父亲的典范了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个月都回来一次,也就是每年跟我们住十二日,真是照顾得我们无微不至。想来,我这做儿子的从来没记得过你的生日,父亲节时也没请过你去饮茶,倒是我们不孝了。』 「那贱人被我说得脸也黑了,顿时停下碗筷。陈心一直没有说话,直至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口饭,他才问老豆为什么回来做冬。然后那傢伙说……你猜到他说什么吗?」 林春没说话,只是柔柔伏在陈秋的肩上,闭上眼睛,品味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他知道陈秋对陈叔很有偏见,表面上是一面倒的仇恨,但又不只有恨意。他不懂得要怎样为陈秋解开这个结,也许不是所有结都解得开,有些结解不开,就会成为种植于心上的疙瘩,平时不痛不痒,可偶尔拔一下,就叫人一阵刺痛,须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过去。 「那他说什么?」 「他嘛,他……」陈秋停顿,林春没有看他的表情,只听到耳畔陈秋磁性的嗓音:「他说,今年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他在我生日那天没能赶回来跟我庆祝,所以过冬说什么也要回来过。陈三愁……这个男人,真是卑鄙。可他这么说过了,我忽然有点明白我妈为什么总是离不开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待人的方式就像养狗。我、我妈、我哥,在他眼中都只是一只只可爱的狗。心情好,他就会摸摸我们的头。但大多时候都置我们于不顾,他有出面的世界。但狗养得久也是有感情的,每当他掛念我们时,就回来一趟,给我们掉一块肉骨头。我妈就是这样,做了一隻忠心的狗。 「所以我才讨厌优柔寡断的人。要么就铁心到底,不要再看我们一眼。要么就回来,不要若即若离。但他偏不。我总希望自己永远不会再见到那个人,在我以为他真的消失时,他又走出来给我以几句好听的话。有时以为他回头了,他又瀟洒地离去,做一个讨厌的浪子。但我偏偏就像中了邪似的,总是被这些优柔寡断的人吸引,真是蠢得要紧。」 林春知道陈秋在说什么。是的,他就是陈秋所说的,那种优柔寡断的人。一时亲近陈秋,一时又害怕起来,怕自己会受伤,怕自己再也回不了头。他们两个人都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反而有更多顾忌。到了这刻,甚至于林春自己还想,以后要娶妻结婚生子。可并不是林春卑鄙,而是他总想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其实他很介意陈秋交过女朋友,还曾经和女生胡搞。看电影和小说,里面的主角总是宽宏大量,跟情人说:「无论你过去是什么人,我都依旧爱你。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我只要现在的你。」很成熟,是不是?林春本来也以为自己能做得这么漂亮,但原来不行。 所以他一开始就认为自己跟陈秋不会长久,因为陈秋最后一定会跟女人一起。所以他才要为自己留最后一手、留一条后路,无时无刻不跟自己说:我早晚会跟陈秋分开,我不可以,亦不可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同性恋者。就算现在我跟身为男性的陈秋做爱,也不是出于爱情,而只是一种消遣。日后,我还是要娶妻生孩子的。 他选择忽视很多事情。这真的只是一场游戏吗?他身为男性,却躺在另一个男人身下,不知羞耻地张大腿,承受对方的欲望。做到这个份上,他放下了多少尊严呢?如果真的只是贪欢一场,何以事后他会得患得患失如此,既渴望肉体的温暖、被爱,又不敢踏前一步?真出现问题的话,充就乾脆分了手,再找一个伴儿吧,他却做不出。 「对不起。」 「我不喜欢听到道歉。道歉就意味着放弃。一个人已经不想再放心机下去一段关係,才会说句抱歉,乾脆把错都认了,然后结束。你也要这么做吗?你要这样做,我也没有意见的。老实说,我也很累。」陈秋说着灰心的话,却将林春拥得更紧,两人的胸膛紧贴着对方的,一动起来,就好像听到骨头碰撞的声音似的,彼此刺痛了对方,但他们需要痛楚。痛楚让他们清醒,同时可以让他们陷入一个迷惑的境地。他们也分不清到底自己想要清醒,或是迷失。 「我累了,林春。我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再去踢你几下、让你动。可偏偏你总是要人推你,才会向前走一步。推一下,走一步,我要推到什么时候,你才会回过头、追上来?还是说一开始你就不想接受,只是可怜可怜我,才半推半就的依了我?这也不是没可能的……」 陈秋疲惫地笑,那上佻的桃花眼显露出忧鬱的蓝色:「你的好处是心肠软,坏处也是心肠软。记得最初的时候,你就是看不过眼我天天吃公仔麵,才给我做了第一顿饭。我打蛇随棍上,要求你给我更多,你就给我了。你的厨艺,时间,身体,温暖。令我以为你也跟我一样,有同一种感情。可是,你有时又抽身,我不得不走出来拉着你,因为我不想完结。在这段关係中,我依赖你的,比你依赖我的要多。表面上是我主导,其实佔上风的一直是你。 「于是,到了某一个点,你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我,也不想跟我再纠缠下去。你当不起同性恋,我就不同。因为我不喜欢拖泥带水,所以看见喜欢的,我就会衝上去抢过来。不喜欢了,就将它掉入垃圾桶。但你会心软。你见我孤独,所以明明想要离开,却还是选择再多待一会儿。是的,在某一个时候,我或许会很开心。 「但日子久了,你的这种态度令我更难堪。我倒寧愿你乾乾净净的跟我分手。我累了。我不是狗,不需要你心情好时带我散散步、给我一根骨头。」陈秋环着他的脖子,力气大得好似要勒死他一般。不知是两人拥得太紧、太贴,或是怎样,林春心中彷彿有一个沉重的炸弹,那炸弹一早就在他心内,先前只是慢慢地倒数,陈秋的话却加快了那倒数的时间,使它快要爆发。 「真教我失望。原来我一直以来的付出与挣扎,在你眼中只是我对你的同情。」 註一:野仔,原指私生子,陈秋指自己是「野仔」,实故意讽刺父亲。 96 「我的心肠没你想像的好。既然你今天要玩坦白,我也跟你坦白。我不想转弯抹角,是的,我当初之所以看上你,只是因为你长得美。」林春像豁出去似的,紧合双眼,以免看到陈秋的样子。 「很人渣,是不是?就好像你只依身材样子去挑女人那般。我没有资格指责你,因为我自己也是那么肤浅。不知为什么,你的眼睛好似有一股力量,教我一看就看得入迷了。我彷彿觉得曾在什么地方看过你的眼睛,却又忘记了,当你有意无意的斜视着我时,我就感到一阵热烈的、衝动的感情衝上脑袋,然后去做很多我不可能做的事。 「例如以我这种书獃子,根本不可能去接触你这类人。你光鲜、漂亮、男女通吃,学校里的男生女生都对你趋之若鶩。我除了读书之外,就没别的专长。沉闷、乏味,像一块石头,人们经过也不屑踢我一下。如果说我的死法就是在一家冷清的图书馆中被倒下来的书架压死,那也不出奇。 「我跟你是不可能相交的,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但因为……是因为你,或是我呢?我也说不清我们为何相交,还……生出这么多事。所以打从第一次,跟你发生不正常的关係时,我已有心理准备,时时刻刻想,到底我们何时会分手。我们会如何分手?为什么分手?到时会是你先提出,或是我先提出? 「真是很白痴,我竟然想到那么细緻。我甚至梦见过我跟你分手。梦中,你牵着一个美丽佻达的女子,有点似苏梦蓉,然后你跟我说,你对我已经生厌,再勉强一起只会浪费彼此的时间,倒不如及早分了,对大家也好。我呆住了,问你,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你摇摇头,说:『你没有错。只是,我本来就没打算跟你过下去。迟早也得分,不然你以为我们有一天会去拉斯维加斯註册结婚啊。』梦醒,我是被吓醒的。 「那个梦真是很真实。我隐隐感觉到那时我们刚升上大学,你在自己的系里识了个漂亮的女生,然后就跟我分了。于是我更确信我们会分手,而且很快就分。我说服自己,那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一男一女拍拖尚且会分手,更何况是我跟你两个幼稚的男生。几乎每一天都这样催眠自己,甚至去到一个地步我以为自己已经跟你分了手,哪知回到学校,你如常跟我谈话,我才知道自己将想像与现实混在一起,发现自己还未跟你分手,感到又惊又喜。 「你说你很累,我也不是轻松到哪里去。你比我出色太多,在爱情经验上,你的比我的丰富得多了,我甚至没有跟女人做过爱。在你面前,我不过是一个孩子。我时常觉得,我总是逃不出你的掌心,我是一个被你把玩于掌心的小玩意。你要我害羞,我就害羞,你要我放浪,我就毫不知耻的在你身下浪叫、在你手中释放,我好像失去了自我。 「我不知道我还是不是我。我不知道被你拋弃……不,不要用『拋弃』这字……跟你分手后,我还可以回到从前吗?我还可以变回那个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去想、不去关心的书獃子吗?我知道我不能。我一定会不由自主的去留意待在你身边的女人,我会去想,自己到底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我会想自己应否去找男人做sexpartner。」 林春睁开眼,眼前一阵水雾使他看不清四周的东西,世界彷彿变成万花筒,多彩美丽,却都是假的、都是幻像。他用力眨几下眼睛,未敢望着陈秋,别过脸,继续说:「你说得轻松,sexpartner,好似玩游戏的partner那般。但承欢于一个男性身下,并不是你所想像的那么简单的一回事。你论你的技术有多好,做了多少前戏,但刚刚开始时总是使我痛不欲生,做多少次都不可能习惯,但因为对象是你,我才一次次的忍下来。 「痛楚,就算是快感,也很像酷刑般。身体被你贯穿,我痛得冒汗,好似游过水那般,都湿透了。老实说,我不怕痛,我怕的是快感,那种男人不应该感受到的快感。前后方被人用心挑逗着,我也理应是进攻的一方,至少在男与女的性爱中,我必定是主动那方,但如今却屈在你身下,像个女人般打开自己的腿。在头几次,我还有馀力去想,自己真是不知耻,迎合着一个男人,还能从中得到快意。可是,做的次数愈多,这种想法就变得愈来愈淡。 「我开始忘了自己的角色。我开始习惯并享受这种行为。如果你没意思跟我做,我会感到悵然欲失。而我不应该有这种想法。我是一个男人。虽然没有爱上过女人,也没有想过跟女人做爱,可我到底是个男人。但我却渴望被另一个男人压倒、侵犯,我变得太不正常。有时,我会想,如果不是遇上你,那我就不需要面对这些问题。 「愈早跟你分手,我就愈早找得回自己,是这样吗?但为什么我今天还会衝过来这里找你?为什么我还是那么想见你?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明知那是一条黑路,却还是要往死胡同走。若是往日的我,必定不会做这种事。为什么?是你的责任吗?是我的责任吗?陈秋,你教我吧,你教我如何在一段关係中保持清醒。」 林春迎上陈秋的眼睛,陈秋以一种莫名的眼光看着他,迷惑得像个孩子,一种抑制不住的眷恋浮泛上眼内,似是无心,又偏有点隐意,欲言又止,欲拒还迎,上勾的眼尾依然带了一丝勾人的媚意,太多情,太滥。 林春双手压在陈秋旁边,手掌陷入柔软的沙发中,他人也好似不断在下沉似的,他紧皱着眉,脸上有着似是哭泣的、扭曲的笑容,衬着那无可奈何、略为下垂的微丝细眼,那悲苦像是粤剧中的悲情小生,他说:「你教我,如何可以不投入半点感情,只享受肉体与欲望,过后还可以瀟洒地走?我以为自己能做到这样,但现在,我清楚自己一定做不到。那么,到了我跟你不得不分手的时候,我可以怎样做?是不是只要不断找sexpartner,寻求肉体的满足,就可以了却一生?」 陈秋抚着林春的脸,忽然笑了,挟着嘲讽,他笑他俩:「我们真是物以类聚。本来,大家都不打算投放感情,本来我俩都想着分手,本来我们都不是同性恋,但后来我们都放了感情进去,都疑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都变得患得患失。我觉得你从来没喜欢过我,只是没主见,又可怜我,才会被我牵着鼻子走,你却觉得我是个情场高手,将你玩弄于掌心中。 「你真是獃子。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一向只是在乎女人的外表吗?所以每次恋爱,我都没有放感情进去,跟她们做爱,我觉得自己好似召妓。我享用着她们的肉体,但她们的反应、她们的呻吟,都使我感到……不是噁心,而是彷彿很遥远。我好像在看av那般,而不是投入地做。直至射出来那一剎,我才会想,啊,原来我真的跟人做过了,原来我追求的仅仅是那一两秒射精的快感,然后就没别的了。 「所以我总是很空虚。我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我多想找个人陪我详谈,说什么也可以,就是说些发自内心的话。找不到人陪我谈,那至少找个人看着我,使我知道在这个广阔的世界里,还有别的生物存在。但纵使有人崇拜我,那又如何?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就等于一个非洲飢民听到在一个不知叫什么名的国家里,有人为了他的飢饿而哭泣,那个飢民也不会感动,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何许人思念着、关心着。爱情的基础是相思。 「相思。情感必须双向,才有思慕与爱情。所以我跟你是一样的,在之前都未试过恋爱。」陈秋在林春唇上轻吻一下,蜻蜓点水。他那桃花眼半合着,长长的睫毛覆住那眼睛的艳光,看起来柔和恬静,使林春心动不已。冲去了苦涩,一种甜蜜的滋味如气泡般升上来,使他人也轻飘飘似的。 97 之前未试过恋爱……好一个「之前」。那是否意味着现在,他才真真正正的谈一场恋爱?若是以往的林春,必定将疑虑放在心底,不敢说出来,可这时的他胆子大了,之前也一股脑儿地吐出心里话,就连做爱的感觉也说出来,那还有什么是不可以说的? 他窝在陈秋的颈侧,一阵温馨暖意笼罩着他们,在这个寒冷的平安夜——不,还未是夜晚,而是一个没有阳光的下午,彼此的体温像一团刚生起的小火,暖着二人的身躯,就似初春般舒适。林春喃喃说:「之前未谈过,那现在呢?」 「现在?」陈秋低笑,撩着林春颈后的发脚,使他感到一阵痒之馀,又有种说不出的期待,他隐隐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陈秋说:「答案你不早就知道了吗?」 「我想我知道。但人与人必定有隔膜,有些事我俩以为对方一定知道,心照不宣,但也许到了最后一刻,答案揭晓了,才知道我们一开始就解读错了。说吧。你不是早就惯了做主动吗?不差在多做一次,只要你先说,我就将我的答案告诉你。」 「你很少会这么好说话。你是不是喝了点酒才上来的?今天的你跟平常的你很不一样。今天的你太诚实,让我开心得以为自己在做梦。难道这真是梦吗?」 「谁知道呢。庄生晓梦迷蝴蝶,到底庄子是蝴蝶,抑或蝴蝶做梦变成庄子,无人能解答。我只是知道,人还是要及时行乐,哪管他是梦或是现实,既然有机会,就要好好享受。这都是你教我的,我一向是个死脑筋的好学生。」林春自嘲,那狭长的眼睛闪烁着飘忽的光芒,似两道明灭不定的鬼火,映得人心也颤了。 「这不是梦,至少我不希望这是梦。因此,说了就算数,不许赖帐,你承受得了吗?」陈秋说,眼里蕴藏着温煦的笑意,柔和。林春回他以一笑,他并不是被陈秋的美所迷惑。他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以及这之后的后果。林春有一个好处,就是死心眼。他不至于像李旭般死板,可他是个认真的大闷蛋,既然答应了做某一件事,就要彻底做下去,直至不得不完结为止。 现在的他是如何看待这一段感情呢?林春答不上。他只是不想这感情太快完结,因而踏出那圈住自己的围栏,去抓住陈秋的手。有一天,他要放开这只手吗?一定会有那么的一天。然而,快乐的日子多过一天就是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赚回来的。他寧可在分离之后用一段时间疗伤,也不想永远活在遗憾之中。 永远。对于他们年轻人来说,什么才叫做永远?他们这些青春的娃儿,以为时间多如细沙,可以任意浪费,彷彿用之不尽。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永恆,什么是永远。大概那些遥远的想像不了的事情,就是永远,大概此刻心中充斥着的澎湃感情,就是永远——很多年之后,林春还记得那一个平安夜的细节,那是不是就是永远呢?到了自己的肉体在世上消失时,那一份感情依然存在,没人能否定那份感情曾经在某一个时空、某一个地点存在着。 那就是永远了。 「君子一言,駟马难追。」 「可你是个假道学、偽君子。」陈秋说。 「比不上你这个真小人坦率。」林春回话。 陈秋张开手,拥着林春,感到很满足。很似失眠已久的人获得睡眠、飢饿已久的人获得食物、久病的人获得健康,他叹一口气,说:「我真的很不满你这个人。在我面前数落我的技术,说跟我做总是很痛很辛苦,交往了一会儿就去想分手,你这个书獃子,除了会读书和做菜,还会干什么?」 「什么都不会做了。我什么都不会,跟你一样,什么都不会。物以类聚,所以两个无用的废物就凑合在一起了。」林春带笑呢喃。然后,就接吻了。嘴唇有点颤抖,一开始的时候吻错了位置,林春吻在陈秋的上唇,稍退后一点,再带着一种试探的意味摸索着对方的唇,便阴差阳错的落在合适的位置。四片唇贴上了,就不想再分开。 林春没有恋爱经验,陈秋虽然跟几个女生交往过,也只流于肉体关係,未试过真心去吻一个人。接吻不是一场表演,吻得好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全心全意,想要让对方感到舒服。沙发很小,容不下两个大男生,一翻身,就滚到地下,冷冰冰的瓷砖贴着发热的青春肉体,对比鲜明得叫人疯狂。 想想也真疯狂。 在他们谈话时,天就暗下来,乌云密佈的,灰暗如一块脏兮兮的抹布。现在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是阴阴湿湿的,从室内望出去,不能察觉到雨丝,只看到地下湿成一片,泛起光来。一阵紧似一阵、如同针刺的寒风带着湿气,从窗的缝隙窜入来,很冷。林春禁不住紧抱着陈秋,贴着他的皮肤,渴求一丝温暖。两个清瘦的少年彷彿风中的两片落叶,好似碰上稍大一点的风,就会身不由己的、不知被吹到哪儿去。可当他们抓紧对方的手,便好像两棵在地下扎根的树,牢固不能分离。 林春的毛衣被陈秋扯高,顺势脱了出来,他整个上身便赤裸裸的,青白的背脊像一板白玉,紧贴着冰一样的地板,冷得颤抖,陈秋便将毛衣铺在他身下。他也脱去自己的衬衣,两人的肉体之间好像有一股磁力,紧密贴着彼此,出奇地暖热。他们久久没有动作,只是拥抱着,贪婪地享受对方的气味与体热,忽然有一股想哭的衝动。 曾经有多少个夜晚,他们多想有一个人能溜入自己的被窝里,跟自己一起睡。一起。其实他们想要的,不过是陪伴与理解。要找一个永远能伴在身边的人,不容易啊,就连他们的父母也一早离他们而去。屋子里常常只有自己。林春一个人待在狭小的家,也感到空虚,而陈秋一个人待在这么广阔的家,更觉得自己像留在一家阴冷的鬼屋。要有人气,家才像一个家,才会令人感到安心与温暖,就像现在这般。 林春很自然地迎上去,只因为背脊底下仍有一股寒气透上来,必须亲近另一个人才能得到温暖。要得到温暖,只要亲近另一个人就好了,听起来很简单,但一点都不简单。要找一个让自己拋开一切包袱、毫无顾忌地去亲近的人,可能花一生都找不到。就连自己的父母,也不可能让自己亲近,更何况是陌生人呢? 「好似舒服得快要睡着了。」林春合上眼睛,微笑说。 「不准睡,今天是平安夜,明天就是圣诞节,你要送我礼物。」陈秋半开玩笑地说,支起身子,扯着林春的脸颊,弄出个逗趣的鬼脸来。 林春半睁着眼,无可奈何之中又带点宠溺的意味,说:「你已经不是小朋友了,还想要圣诞礼物?况且现在还未到夜晚。」 「快到夜晚了。我们现在没开灯,外面又下着雨,屋子暗得像黄昏般。我想再过个多小时,就入黑了。而且只有孩子才有权要圣诞礼物吗?我从小到大都未收过一份自己想要的圣诞礼物。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什么礼物,妈最多只能带我和陈心出去吃一顿所谓的『圣诞大餐』。每一碟的份量都好少,吃完之后一点都不饱。但我喜欢走路——由家里走到餐厅。途中听到有人唱圣诗,见到巨型的圣诞树,树底堆满礼物——当然那时我不知那只是空盒,树上则掛满闪亮的灯饰。文具店里放着一盒盒圣诞卡,情侣亲热地牵着手。天地之间彷彿充满了爱与温韾,那种感觉包围着自己,心好像鼓动着,觉得有点感动。」 陈秋本来伏在林春的胸口,林春忽然半坐起来,彷彿带着一种虔诚又怜惜的感情拥着陈秋,两人之间没有一点缝隙。他说:「对不起。我给不起圣诞大餐,也没有圣诞树、圣诞卡和礼物。我最多只能给你一个拥抱,要不要就随便你。」 陈秋微笑,细细吻着林春的锁骨位置,眼眶有点湿热,他哑着声音说:「这就够了。你给了我很多,反而是我从来没给你送过什么像样的东西。总是只懂得攫取与侵略。」 林春没有回话,手掌压在地板,身子半仰后,低头看着陈秋。陈秋像个纯真的孩子,两手握着林春的肩,在林春的胸口上轻柔吻着,与其说是挑逗,更似是崇拜。 98(H) 拋开恐惧与不安,原来做爱的滋味是那么美好,难怪人类的生活中不能没了性爱这一环。饮食男女,人之大慾,此乃圣人之言。如果欲望是天性中本有的,那人类做爱,只不过是遵从与生俱来的本能。再来是问:同性恋是不是跟慾望一样,都是天生的呢? 有人说同性恋某程度上源于自恋,这大概跟一则优美的希腊神话有关。有一个美貌少年爱上了水中、自己的倒映,于是痴情地守在水池旁边,不吃不喝,终于死在池边,天神怜悯他的痴傻,将他变成一棵水仙花,让他生生世世看着自己的身影。 这真是一则哀伤又愚蠢到家的故事了。后世有学者拿这则故事做文章,说这故事表现了同性恋的一种根源,就是男性的自恋。他们喜欢同性,是因为爱慕着另一些男性健美的肉体——跟自己一样健美纤韧。那他们之所以相恋,也是因为自恋吗? 或者是吧。但是,更大的原因应该是孤独。长期处于寂寞之中,所以两人都想找一个跟自己相似的人,同时又希望那个人能够拥有一些跟自己不同的特质。林春之所以爱慕陈秋,某程度上是希望自己能变成像陈秋那样的人:漂亮、坦率、大方、热情、坚定,好似生命之火般光亮。陈秋之爱上林春,是羡慕林春的一些特点:出世、淡然、不执不着,好似一阵清风般,喜欢飘到哪儿就去哪儿,失去了所爱之物也从不感到可惜。 清风遇上火焰,风吹不熄火,却使火烧得更盛;火的热气蒸腾着清风,使之变俗了,不能再独善其身,两者结合,却拼发出前所未有的光明,照亮了两个生命各自的一片天空,于是他们看到更多事物,有一些是他们一直希望得到、而以为自己所没有的事物,有一些则是他们从未梦想过能得到的事物。 但他们又失去了某些东西。不只是肉体上的洁净,还有心灵上的东西。陈秋放弃了一部分的野心,为了林春,他可以拋去绝大部分的虚荣,不再自满于cosplay,而去探索一些值得去学的知识,所以他选择进大学。林春放弃了他一部分的自由,甘心被陈秋束缚着,他牺牲了时间、原则,与一部分羞耻之心,而去正视自己的慾望,尽管在世人看来,那是一种丑恶的畸形欲望。 可是,两具白晢纤细的少年裸体交缠在一起,好似用大理石刻出来的雕像,洁白如象牙色,那就是古希腊所崇拜的少年美。在古希腊,男同性恋备受推崇,因为男人掌握了知识,比女人高级,那时的人只将女人当成生殖工具。因此,男人对少年的爱情,就是最高级与崇高的爱情。 少年拥有青春,他们的身材不如孩童般稚嫩,又没有大男人的粗壮,更无女人的丰满,而是一种揉合了阳刚与阴柔的美,纤细、坚韧、精瘦、青涩,预示着成熟。 尽管屋子开始暗下来,窗外还是有日光透进来。那已是蓝光,灰灰蓝蓝,忧鬱得像梵谷笔下的蓝彩,总是灰蓝黑夹杂。然而,他们却感觉不到丝毫的阴冷。 林春听到远方传来圣诗,这么早就有人报佳音?不,那好似是商店播放的圣诞歌而已。平安夜——是少女将处女之身献给男朋友的日子?是家人团聚的日子?是少年少女的狂欢之日?是商家发大财的日子?廉价的圣诞礼物,圣诞老人也有不同身价,要聘请远在芬兰的那位圣诞老人,须付天价,但叫一个胖子穿件红袍、掛条黑腰带、戴上一饼白鬍子和圣诞帽,在商店前派传单,可能只需要时薪三十元。 林春的思绪很混乱。这次,他并没有刻意逼自己思考、以逃避性事带来的快感,可他也没有硬逼着自己去投入,结果就是所有思绪好似一盘倾倒出来的玻璃珠,在地板上滚得随处到是,没有理据与逻辑,都很零散,一下子就消失了,一下子又出现,完全无踪跡可寻。 滑腻的肌肤沾了汗后,变得黏手,手掌贴上去,就被吸着。对方身上透着与自己不一样的体味,已经毫不陌生了,是从哪一次开始变得不陌生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爱的时候理所当然抚摸着这一具身子、嗅着这一种气味呢? 这一次,陈秋很温柔地对待着林春,虽然以往也绝不粗暴,可每次或多或少都会弄痛了他。陈秋的碰触如同羽毛般轻柔,唇舌辗转爱抚着他的乳尖,那随之而来的颤慄感,不论感受过多少次,依然使林春感到既害怕又期待。可这一次,那恐惧感减退一点,他甚至遵循生理快感,没有刻意忍下那些低低的吟哦声。 人类之生命必定始于男女之间的性爱。男女相爱、男女做爱,生出儿女,世界便能无休止的运转下去,这是神的意思吧,或者说,是创造天地、先于天地存在的那股力量的旨意。那一股力量可有预料过,之后会生出同性恋这东西吗?如果说一切都在那股力量的掌握之中,包括人类的生生死死与命运,那同性之爱也是与生俱来的吗?如果说这种悖德之爱是来自于本性,那上帝就不可能反对同性恋,如果说同性之爱是一种连上帝都预想不到的变数,那上帝就不是万能。 好似哪种说法都正确、哪种说法都是错。林春很想问陈秋:你觉得自己是同性恋者吗?是异性恋者吗?还是双性恋?但欲望被对方温暖的口腔包围着时,林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们好似去到一个死寂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没有其他人和事,有的只是苍天与大地。因而他们没有一切道德与现实上的顾虑,放纵自己去享受,以一切堪称下流的方式,让对方得到满足。不,不应该用「下流」这一个词,因为在这一个时刻,没人有权用法律与道德去审判他俩。 性爱并不仅是一方插入另一方的肉体那般简单,还有着万千变化。他们好似两个被囚禁了很久的孩子,忽然去到一处广阔的天地,便满腔热枕的想出新游戏,从来未试过玩得如此放肆。是的,他们是居住于城市、接受死板教育的孩子,大人总是告诉他们: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如何、应该如何;买东西和上车时不排队就会被人骂、不交功课就被人骂、不听父母话的就是逆子、一个大男生去化妆和穿裙子,就是娘娘腔、就是乖僻。 他们被周围的人整治了太久,终于他们也渐渐忘却自己那渴望自由的本性,而成为了一个「大人」,自己压迫自己,自己再铸造新的枷锁去束缚自己,将「释放」两个字从自己的字典删去。现下他们只有感官享受,将规则拋诸脑后,感觉是如此新鲜。彷彿确定了一些事情,彼此有个底了,就不再那么害怕失去。 林春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坐到陈秋身上的。身子浮浮沉沉,身歷狂潮之中,脑袋一阵发昏,眼前的一切都是五光十色、浮光掠影,朦胧中很多东西都在发亮。陈秋的额泛着汗,晶莹如闪石,那半瞇的眼睛是一潭被搞乱的春水,有着曖昧与欢愉,有时是惘然的,有时却专注盯紧林春的眼睛,好似永远也不肯放过他那般。两具本来不相干的肉体,因慾望而连接。 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身子要律动,只是刚巧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发现某些动作能带来欢愉,就去做了。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学会做爱吗?不应该用「学会」这个词,人类从来不需要去学习做这回事。这种技巧一直潜藏于人的本性之内,只是时机未成熟,才未浮现出来。什么才是正确的时机? 碰到能够廝守一生的人?某一种性衝动?某一种感情达到沸点的时候? 林春忍不住碰上陈秋的脸,那张漂亮的脸一片红润,很鲜嫩。他讚叹说:「你很美。」 「你也是。」陈秋笑得很妖,本来躺下的他忽然坐起身,埋在林春体内的欲望一下子探到更深的地方去,他腰一软,低呼一声垮在陈秋身上,胡言乱语:「喂、慢着……」舒畅过后便是疲倦,精力回復过后,身子又紧绷着、然后绽开,周而復始地循环着,有时林春茫然地张着嘴,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叫出声。 他们都失去了自我,不再是本来的自己了。他们只不过是野性的少年,是这个铁笼一样的社会中、两只古怪而久饿的野兽,消磨着彼此的青春与岁月,并且希望欲望的尽头,会是一处简单而舒适的容身之所。 99 两人在圣诞节当天又廝混了一天,因为天冷的关係,两人都赖床,正午才肯起来。梳洗之后,又出去吃点东西,林春说想去图书馆,两个傻子绕到图书馆一看,见闭了馆,才想到今天是红假。陈秋笑自己说:「你平时总是说纵欲对身体不好,我看这话倒有一半是真的。看我们两个,竟然傻得连今天是红假也忘记了。」 林春白他一眼,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说:「纵欲,你也不想想是谁的责任。」 「当然是你的责任。第一次做的时候,可是你勾引我,我才有胆做的。昨天也是……」陈秋曖昧一笑,林春别开眼,不自在摆了摆围巾,却也没有反驳陈秋的话。 那晚,林春大展身手,做了四道小菜,两个人都吃撑了。饭后,他们各自做自己的事,林春看书,陈秋玩电视游戏。他们打定主意,要好好玩完这两天红假,所有工作都拖到廿七号才做。刚好廿七号就要回校补课。林春也跟家里说了声,说要廿七号才回家。这次,他也懒得编什么谎言了,直截了当跟母亲说:「妈,我想在陈秋家住几天,廿七号才回来。衣服我会问陈秋借。你放心,我会好好温习的,看陈秋的课本就好了。」 林母一顿,略有微言:「你真要在他家住几天吗?昨天也是,没头没尾就出去,只给我发了个短讯就算。今天到了下午才打电话回来。」 林春心怯,正思忖着要如何应付,林母竟叫他让陈秋接电话。林春说:「你要他跟你说什么!我跟你说就可以……」 一旁的陈秋从林春的话听出点意思,就倚在林春身上,从他手中拎起电话,跟林母说:「阿姨,是我,阿秋。真抱歉,昨天我看自己一个在家里过节,有点闷,便叫林春过来陪我。廿七号那天,我们又要回校补课,有一个中文测验,我到现在还有很多概念未理清,便想留林春在我这儿住住,向他请教一下,顺道温温其他科目,毕竟之后的小测愈来愈多。」 陈秋顿住,那方林母好像叮嚀了他几句,陈秋起初顿了一会儿,然后又神色如常地回答着「是、是」、「好」之类的话,让林春无从猜想母亲到底跟陈秋说了什么。好一会儿,陈秋将电话交回林春,林母已爽快地说:「好吧,你就在阿秋家过几天。只要你快乐就行了。」 「嗯,谢谢,妈。」 「你快乐吗,阿春。」 「嗯,很快乐。」林春毫不迟疑。林母笑了几声,声音充满慈爱,说:「那你就去吧。」 掛了电话后,林春感到不安,总觉得母亲的声气有点奇怪,似是知道他跟陈秋的事那般。然而,转念一想,母亲又从未阻止过他跟陈秋接触,甚至多次让他在陈秋家过夜,想必也不反对他们来往,算是默认他们的关係吗? 于是他急急问陈秋:「到底我妈跟你说了什么?好像说了很多句话。」 陈秋的眼睛机灵灵的转了一溜,又笑弯如水月:「没说什么重要事,都是客套话,你看我刚才尽是用『好』、『是』之类的话答你妈,就猜到那不是些重要的话。你真的想听吗?」 林春頷首,陈秋的样子果然有点鬼,每当他要骗人时,眼睛就会闪烁起来,笑瞇瞇的样子,背后藏了许多计谋。陈秋放软身子枕在林春肩上,徐徐说:「你妈问我对你是不是认真的,我说是,然后又问我说『我这儿子的性格一向优柔寡断,是不是很麻烦』,我说『是有点』,她就再说『但你仍然对阿春有那种感情吗』,我说『是』。末了,她静下来,跟我说『好好对阿春,好吗?』,我说『好』,完了。」 林春听完,彷彿像被雷劈中、成了一个石像,那双微细的眼睛竟能睁大两倍,死死地盯着陈秋。陈秋捧腹大笑,林春感到他整个身体都在震动,陈秋擦去眼角的泪花,说:「我骗你而已。你妈只是问我,你在我这里住下来,有没有麻烦到我跟我家人,以及说了些家常话,问我老豆是不是很少回家。除此之外,别的都没说了。」 「真的吗?」林春一脸狐疑。陈秋就像只老狐狸,满脑都是坏点子,说起谎来绘声绘影,害林春总是分不清他是说真还是说假。而且,他隐隐觉得陈秋说的话是真的。 「又要问我,问过了又不相信我。」陈秋很是委屈地瞟他一眼,眼里含着千般风流,林春脸一热,他读懂陈秋那双轻佻又秀丽的眼睛。两个人很自然地靠近,亲热起来,浑然不察觉时间之流逝。 但假期总会完结。到了廿七号,大家又面对现实——高考已经逼近,各科premock都开始杀到来。先是廿七号回去被兔奴轰炸,骂他们对上一次的paper做得太差,简直退回中六水平。于是有人大着胆子说:「我、我们……最近太多测验,一天四五个,大家都累了,而sectione又是最繁复的一份paper……」 此话一出,大家不语,有些人更乾脆点点头。老实说,大家也开始吃不消了,每天放学就是补课跟测验,不到五点也不能脱身。paper好似怎样也做不完,如同永无终结之日的梦魘。兔奴脸一沉,又叹口气,那张可人的脸现出无限疲惫之色,使她一下子好像老了几年,就是在这时候她才似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而非一个小女孩。 「累,你们说累。但我们这些『打工仔』是没有资格说累的。难道『老细』(註一)叫你做事,你说一句『老细我好累,我要请假,我今天不干了』,就可以脱身了吗?你们之中有些女生常常蹺掉体育课,或者一些自己不喜欢上的课,但日后你们上班了,是不可能再随心所欲地请假。你们不可能永远当学生的。你们可以试着熬过去吗?九月的时候,你们说刚升上中七,未适应中七生活,所以一天做两三个test就说累。好了,到了十月、十一月,你们又抱怨说测验太多。到了十二月,你们说圣诞节时玩得太疯,好累,没有精力做test。那你们什么时候才不累、才有精力去做paper……你们想想王秀明好不好?他多想自己有机会去辛苦、去努力,但他不能。你们现在做paper做得想死,却有机会感受到收成的快乐,而王秀明就……」 说得大家都惭愧地低下头。兔奴就是有这种魔力,她有本事说十分动听的话,时而感动人心,使他们希望走向真理与光明,时而又说得他们自惭形秽,恨不得找个洞躲进去。于是大家沉默地接受兔奴的话,此后不管要做多少份paper,也无人敢有怨言。 此后的几天,几乎天天都要回去补课。中文、世史、文学、还有地理,黑柴人真是豁出去了,连除夕日也叫他们回去做世史premock。大家做完六小时的paper,踏出校门时脚步飘飘的,天已是深蓝色。李旭是修中史、地理跟文学的,这天不需回校。戴志没有修世史,这天恰好回校,便跟林春他们一块儿走了。他多口问了林春一句:「你今天也上秋秋家吗?」 林春也不在意,他跟陈秋的关係,哪有可能瞒得过戴志,他早就知道戴志是个精明的人物。他淡然说:「也许。我妈也不反对我过去。」 「真的吗?」陈秋大喜过望,竟大叫出来,四周的人不禁侧目而视,害得林春尷尬不已,戴志则大笑出来,说:「看你一副急色相,不要榨乾我们书kai子,人家还要留着一条命去考a-leval,为校争光的。」 「你管我。那你最好也不要榨乾我老哥。」陈秋搭着林春的肩,不忘向戴志还击。 「嘖,你怎知道是我榨乾他,而不是他榨乾我。」戴志啐了一声,陈秋嘻嘻笑,说:「你真想听我的原因吗?我不介意在林春面前跟你分享一下……」 「喂喂,免了!」难得戴志也会害羞。经过t市公园,戴志便往另一个方向走,说要乘车到c大找陈心。林春疑惑不已:「这样行吗?戴志又不是c大的人,现在跑去陈心那边过夜……」 「也不是第一次了。」陈秋耸耸肩,说:「大学的宿舍管得不严,反正是同性,那些管宿舍的工友也不会说什么话。再讲,戴志伟那小子不时过去c大,找陈心补习或是……你明白啦,所以宿舍上上下下的人都几乎认得他了,也就没什么问题。」 林春想想,还真是服了戴志:「他真主动。难怪陈心也会屈服,这么高傲的人,居然肯依了戴志伟……」 「什么?」陈秋又高叫,说:「你刚才说陈心依了戴志伟?」 「有什么不对的?」林春反问,只见陈秋夸张地笑,腰也弯下来了,他说:「要是跟陈心说了,不气得他吐血就有鬼了。」 100 元旦过了,翌日就得上学。全校学生——除了考公开试的中七生之外,所有人都要学期中试。至于中七生,则二月才考mock,也就是高考的模疑试,所以于这段期间,仍需照常上课,用不着考试。 听起来好像很爽,可想深一层,其实也算是吃亏了——香港的制度是这样的:中学生每次考试大概长达八至十天,每天只考一两科,大概八点半开考,十二点已考完,有时甚至不用回去考试,有一两天休息。换言之,考试期间,人人都可以提早放学,而中七生须照常上课,就依然要待四五时才可放学。 不过,考试时,学校充斥着某一种气氛,是跟平日全然不同的。对于考生,那自然是一种紧张感,可对于不用考试的中七生,却是一种懒懒散散的气氛。到了十二点,全校的学生几乎都回家出了,偌大的校园只剩下老师、工友和中七学生。此时,两班中七学生都会移师至学校的最高层——五楼上课,一二三四楼几乎一个人都没有。 篮球场中不见学生打排球篮球的身影,不闻篮球落地的篷篷声、少年少女的尖叫与追逐,只见球场中心一个空虚的空心圆图样,在这寒冬中格外冷落。楼梯间也不见学生慌张狂跑,也听不见他们拍踏拍踏的皮鞋声,小食部也提早收工,早已拉闸,独是教员室外面的一排排桌椅中,还见到有学生坐在那儿自修,他们才惊觉学校里原来还有一丝人气。 「边缘人」——所以中七生强烈感到他们是一群边缘人。他们与其他学生是不一样的,他们在生活了七个年头,养出一身丰盛的羽毛,老师就是驯养他们的人,正为了让他们振翅高飞,而替他们作最后的操练准备,务求让他们以一身最鲜丽的羽毛,出去跟外面的学子争妍斗丽,以抢得一张大学入场券。 第一天回去就做了一份英文paper,小息时,林春穿着大衣,出去新翼那边凭栏静立,暂且从paper抽身出来,喘一口气。他有个特别处,就是心烦的时候不喜面对他人,甚至是陈秋也不想见。他喜欢一个人沉思,理清自己的思绪,没有心力去说一句话。陈秋也知道他的脾性,没有出来缠他。两个人愈是亲密,就愈了解对方的习性,因此竟给了对方更多空间与自由,比起初交往时更要独立。 林春紧了紧衣领,这个冬天格外寒冷。天文台已经连续十多天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在十二月时,几乎每天的气温都低过十二度,学生纷纷穿上家里的大衣回来,竟似个小型fashionshow,一个个尤如台上骄傲的模特儿,展示着自己的大衣。 纯白的、纯黑的、深蓝的、黑白灰夹杂的——学校规定学生只能穿黑白蓝色的大衣回来,所以林春放眼校园,几乎都是一片黑白色,更令人联想到冬天的肃穆,与旁边墨绿的常青树衬出一种苍凉感。 倒是围巾有不少花样。虽说学校规定只能戴黑白蓝色的围巾,但学生——尤其是女学生,可将之当成耳边风,高年级学生,特别是他们中七生,更肆无忌惮地犯校规。鲜红、粉红、浅蓝、墨绿……各色围巾纷纷出笼,老师上课时看见了,也不出声,领袖生又都是中三至中六级的人,比中七生年少,自是不敢出声骂他们这群「前辈」,于是大家就有恃无恐了。 风迎面袭来,像夹了无数根小针,细细密密地刺到人脸上,痒痒痛痛的,林春皱皱鼻子,感到鼻头一酸,就打了一个喷嚏。他先前就患了感冒,久病未癒,今天出门之时又太赶急,连围巾也忘了拿。人中处掛了一行清涕,他正苦着手中无纸巾,此时就有人伸手给他一张面纸,还扔他一条围巾,林春接过,擤擤鼻涕,也不仰首看看是何人,便说:「谢啦,戴志伟。」 「这么厉害?」戴志挑眉,说:「我没出过声,你没看过我一眼,怎么就知道是我呢?」 「还能是谁。」林春没说,之所以知道此人是戴志,是因为这个人没有陈秋的气息,而会来这里找他的,不是陈秋,就只有戴志或李旭,方才他又看见李旭累得伏在桌上睡死,铁定不会走出来食风,所以这个人只能是戴志。再者,陈秋又知道他想出来静思一下,应该不会特意出来搞他。 戴志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那笑容如冬阳一般温暖,他背靠围栏,说:「在课室待久了,觉得头也有点晕,就出来吸吸新鲜空气。对了,这围巾不是我的,是有人託我拿给你。」 「我知道。」林春答得很快,过后才惊觉自己失言。其实他一戴上这围巾,便知道这是陈秋的东西,因为那上头散发着他所熟悉的气味——那种有点似滴露的清新气息。戴志笑得曖昧,露骨的眼光好像要将林春的外衣剥去似的,林春乾咳几声。 「脸皮真是薄,你这样下去,会被秋秋欺负得很惨,当然我想你现在就已被他整得很惨。」戴志总不肯放过林春,非得要弄得他脸红耳赤才罢手,又说:「圣诞节那几天玩得开心吗?你们倒快活,难为心哥不能回去,逼着要留在宿舍,连带的害我也要去c大陪他,秋秋真是霸道。」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避忌。」 「要避忌什么?我可没说过我去找心哥,就一定是去做那种见不得光的事,是你自己想多了。」 林春一想,那又是,说不定戴志只是去找陈心补习,于是暗自怪责自己,怎么跟陈秋相处久了,连思想也变脏了?戴志看他一副窘迫的样子,拍拍他的头说:「算了,不闹你。没错,我和心哥确实有那种关係。既然你也是同道中人,我就不瞒你了,这也不是什么顶可耻的事,没所谓了。」 林春以略为诧异的目光,将戴志由头到脚扫了一眼,虽一早猜到戴志跟陈心的关係,可此刻听见戴志爽直地承认,还是不免惊异。他不禁问:「那是你……」本想问戴志他怎跟陈心开始,又觉得这问题太私密了点,谁知戴志倒爽快:「没有什么startingpoint,当我注意到时,事情就发展成那个局面了。你以为你在读歷史吗?情感并非战争,不是由导火线、或者由一个点触发而成,而是自自然然就发生了,所以很多时候都避不开。」 「避不开吗……」林春听得出戴志的语气有点无奈,问:「那你喜欢他吗?」 「喜欢?」戴志像是听到什么荒谬绝伦的事,笑得不能自已:「书kai子,你真是一个理想家。你总认为人是基于某种高贵的情感去做事,例如两个人在一起,必定是因为爱,出去打工,必定要做个有尊严、有原则的人。你始终是一个道德家。但现代人是肤浅的,很少有人像你那般,花太多时间讲理想。两个人在一起,是为了什么呢?」 他装作一副深思的样子,扬起嘴角微笑,那黑白分明的孩子眼微瞇,眼角处拖了一丝笑纹,戴志似乎一下子由原来的吊儿郎当,变得成熟世故,他说:「两个人凑在一起,只是为了快乐。既然开心,就在一起吧。到了不开心、或者彼此成为对方的压力时,就很自然不再见面,算是散了吧。两个人好来好去,再去找下一个能给予自己快乐的人。如果时常将承诺掛在口边,未免活得太累,我们的责任还不够多吗?」 「那陈心能给予你快乐吗?」 「某程度上啦。」戴志答得很玄,林春想追问下去,校工又拿着个三角铃,叮叮叮敲个不停,提醒他们小息时间已过,是时间回去上课。戴志顺势搭住林春的肩膊,跟他走回闷得让人喘不过气的课室。坐下来,陈秋便递给他一个保温瓶,叫他喝点柚子蜜,是他特地带回来的。林春接过,还未喝下去,已是心头一暖。 101 为期十天的考期早已结束,中一至中六生正面对派卷的衝击,中七生则从平静的生活回归忙碌。天气也稍微回暖,穿着大衣也嫌热,林春出门前没看天气报告,尤穿着大衣围巾,走了三层楼上到课室,一背子都是汗了。戴志取笑他说:「书kai子,穿得像隻糉子似的,不热吗?」 「怎会不热。我里面还穿了两件底衫,唉。」他脱了大衣,便想拉开围巾,却想起今早起床时,发现颈侧有两枚红印,想是……他把围巾系得更紧。 「说热,又不把围巾脱下来?」陈秋故作无知地问,林春横他一眼,一句话也不说就坐下来,拿背脊对着陈秋,生了一肚子闷气,戴志看得可乐了。李旭刚回到,看到的就是这情形。 「你们在玩什么,陈秋笑得像只狐狸,林春一脸生气,戴志伟则一副食花生看好戏的样子。」李旭也不呆,一语道破他们的神绪。他坐上林春的桌子,叹气说:「唉,还是前阵子的日子好过。他们在考试,我们中七生就称霸校园。连老师也能穿街坊装回来上班,顿时有种度假的感觉,可现在我们又回到逼人的生活。」 是的,在考试期间,老师不用穿正统服装,例如女教师不用穿裙,男教师不用穿衬衣西裤,可以穿牛仔裤波鞋,『牛记笠记』(註一)的街坊装真是既随意又亲切。偶尔在走廊看到老师,也不用「老师前、老师后」地叫他们,可以直斥他们的花名,甚至全名,真像老街坊碰面。也许有人觉得这样做,似乎大为不敬,可老师不介意,学生又能免于拘谨,亦是美事。 「啊,对了,你弟考成怎样?」戴志问李旭,李旭摇摇头,说:「一般般啦。李顏本来是活跃份子,既是班会主席,又是中文学会的干事,可秀出了事,李顏又要照顾王秀真,常常陪阿真到医院探病,所以拋开了很多公务,连读书的时间也没有。若不是阿真在十二月中替李顏来个密集式补习,恐怕他今次就要见红(註二)了。」 「有这么严重?看李顏一副聪明相……」陈秋说,李旭嘖嘖摇头,说:「你真是有所不知。我这个弟弟呢,在做人处世上比我灵活一百倍,偏偏学习时脑筋很死。一个概念,或者是一条公式,总要重重复复教他很多次,他才学会。也不是说他懒惰,只是他真的没有书缘。幸好他看得开,平时不甚注重成绩,我妈也算好了,只要求他每年全科合格,考到中等名次就可以了,没有逼得他太紧。」 「这么说,王秀真很会读书吗?」林春问,李旭莞尔一笑:「说到阿真,真是让人跌破眼镜。别看他平常一副懦弱的样子,到了考场,他可是气势凌厉的。李顏曾跟阿真同场考中文oral,他说阿真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还旁徵博引,咄咄逼人地追击同场考生——当然不包括李顏在内啦。结果阿真成为那场小组讨论的leader,也给了李顏几次发挥的机会。李顏没什么长处,就是会说话,说得『天花龙凤』的,他俩便双双拿下高分,老师也另眼相看,要招他们入学校的辩论队。」 陈秋听了,不以为然地说:「其实成绩并不代表一切。光是拿高分是没用的,日后出了社会工作,靠的还是交际技巧。以李顏的才干,就是他读书不成,他也总会找到自己想做的东西,由低做起,混得好。可王秀真……怎么说呢,不知变通,常依赖李顏,也不是办法嘛,永远不能独当一面。」 「是啊。」李旭无奈地叹气:「有时我也觉得阿真太依赖我弟了,可是我弟又不能撇下他不管。他也习惯了takecare阿真。可问题来了,他们下年就要分科——阿真是个理科材料,又考前十名,必入4a班,就是理科精英班。我弟对人文学科较有兴趣,成绩又一般,但总能够勉强入到4c班,即是文科精英班。总之他们势必分班,到时候没了李顏,不知道阿真该怎么办了。」 「那也没办法,人总要学会独立。没有人有责任永远照顾一个人,就好似父母也不能一生照顾子女,子女终会长大成人,飞出鸟巢谋生,再筑另一个巢,这就是generations之间的过渡。」陈秋说,其他人也頷首。 那一天当然又是以测验开始,以测验终结,首尾呼应。然而,在放学时,班主席却出来叫住他们,男班长则堵住门口,不让任何人出去,班主席——一个爱玩的男生,其权力有名无实,事实上尽在干练的女副主席之手,班主席放声说:「喂喂喂,各位同学,我知今天难得没有补课,你们一定是『鸡咁脚』(註一)地走。可是今天我们要商讨一些重要事情,烦请大家先留一会儿,谈谈再走。」 「什么事?」一些同学不满地说,大感班主席「阻着地球转」(註二)。班主席说:「不就是毕业早会!现在已是一月中,我们一月尾、二月头开始放年假,年假后的第一个上学日,也就是二月十四日情人节,便开始考mock了。所以一月尾就lastday,lastday前一天就是告别早会。大家难得今天有空,便坐下来,三口六面讲清楚告别早会的详情。当然,赶着去补习的同学可以先走。」 说完后,本来脸露不满的人都坐下来,说着「嗯嗯,那也对,告别早会嘛……」。所谓lastday,就是他们「最后」的上学日——说是最后,其实不是真的「最后」,原因容后再说。告别早会,则是这样的:在中七学生的最后一个早会上,校方会让两班中七生上台做些分享,内容不离感谢老师学校,以及这七年内的快乐时光,还有对学校的不捨。听起来尽是陈腔滥调,可大家后来经歷过这早会,才发现其意义不只是一场show、不只是一堆陈腔滥调。 副主席是个娇小的女生,可魄力逼人,做起事来乾净俐落,常常来个快刀斩乱麻。她嗓门大,声如洪鐘,嘹亮而清:「各位同学,阻着大家放学,我们也不想,可这个告别早会是属于大家的,我们不希望只由班会决定,便留你们一小时,大家一起商量一下当中细节。」 「说的是什么话!不用客气了!」有些人豪气地说。然后大家就开始讨论。依据以往的手法,大多是先做一个pwerpoint,放一下照片,比如是将每个同学中一时的学生照跟中七时的放在一起,显出一个有趣的对比,又可以将陆运会、旅行日跟圣诞联欢会时拍的团体照、恶搞照放上去。 放完投映片,就由班代表说几句话,包括感谢老师及学校的话。短短说完几句,全班同学再来一个大合唱,然后鞠躬、下台,就完了。整个过程大约长达二十分鐘,由于往年的前辈总是超时,所以校方今年严订规则,禁止他们超时,以免阻碍其他班上课。一些同学大为愤怒,说:「我们都走了,难道多给我们几分鐘也不行吗?又说t中是一个大家庭,却连这一点人情都不卖给我们。」 「没办法,说到底,学校还是介意成绩,才不肯让学生迟几分鐘上课。」说真的,他们也不明白上课上少十分鐘,对学生的成绩能构成多少影响,而且也不过是两天而已(文科班跟理科班会在不同的日子办告别早会,而非同一日)。 班主席也大为无奈,一些激动的人甚至说:「管他的!我们都快毕业了,就来个超时吧!反正学校也不能跟我们算帐了……」 「那可不行。」戴志以笔桿敲着书桌,一脸沉稳:「校方虽然不会骂我们,但必定会怪罪到黑柴人身上,他到底是我们的班主任。总不能要黑柴人替我们擦屁股吧。你们也说得漂亮,我们都大了、快走了,就要成熟一点,控制一下自己,不可以再给他人添麻烦。」 戴志本来就是万人迷,很有领袖魅力,此时沉着下来,更显出气势,不由得让大家感到佩服。他们大致定好告别早会的模式,还是因袭前人,再来就是选歌了。 註一:牛记笠记,即指牛仔裤t恤那类便服。 註二:阻着地球转,俗语,总之指……就字面上的意思啦。 102 大家便举手提名歌曲。有人提议将李家仁医生的《小明上广州》改为《7a上大学》,来个恶搞版,可是很快被人否决,原因是之前已有一班中三的玩过这首歌。一些老套的毕业歌也纷纷出笼,例如《告别校园时》、《开学礼》、《today》等,可大家都嫌死板,这些歌都被前辈唱烂了。 一个短头发的女生站起来,说:「别唱那些旧歌了,我们唱……五月天!五月天的《笑忘歌》,在告别早会唱这首歌,一直都是我的梦想啊!」 林春听到,心想:又是五月天。那个女生号称本班的五月天迷,时常向不同人「传教」,诉说五月天的魅力。李旭跟戴志也挺喜欢的,陈秋更爱听欧美、日本歌,林春自己很少听歌,五月天的歌更是一首也未听过。 谁知副主席刚好是半个五月天迷,立刻尖叫一声:「哗!!!五月天!!!正!」然后就在youtube上打「笑忘歌」三字,寻出几百条video,她开了那首歌的mv,放给大家听。 片头没有半点声音,大家又吵得乱哄哄的,说着「什么五月天啊……」、「五月天很棒的!」、「笑忘歌?名字很怪,倒不如唱回today」,忽然一阵口琴声爆出来,使大家扭过头一看,都安静了。并不是说那口琴声很吵,而是那悠间悦耳的口琴声忽然在一间嘈吵的课室昇起,那种谐协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画面透着一种柔和的淡黄色,质朴宜人,有一种亲切的家的感觉。然后是一个女老师弹着琴,为一班小孩子伴奏的画面,和着那简单的旋律,很乾净,让人感到怀念,彷彿想起小学时的情形。起初还有零星的说话声,大家听得不太真切,只觉得整首歌听起来挺舒服的。 副主席将mv停下来,说:「大家太吵了。不如我们从头放一次吧。」 于是从头再来,大家终于听得清乐队主音的声音。出乎林春意料之外,五月天在年轻人之间很火,原以为乐队成员都长得俊美,可他们的样子只是一般,就是唱得投入,很认真,亲和的样子容易博得他人的好感。 坦白说,乍听下去,那位主音的声线听着有点彆扭,鼻音挺重的。然而多听几句,却觉得那歌声听起来很舒服、平和,用饮料去比喻的话,林春会觉得那是一杯柠檬水、或者是宝矿力。不似清水般淡而无味,又不比可乐的甜腻多彩,可是却能解渴,喝了觉得喉咙清润。 听到中段,那位主音的鼻音已经不再重要了,因为那真挚的感情掩盖了一切瑕疵。放完mv,同学都有了决定。投票表决。超过半数人选择了五月天的《笑忘歌》,那个绰号「五月天迷」的女生还出去领唱,李旭竟然也肯出去。他说:「我答应过王秀明,这一年要过得好好的,要改变自己。所以我想做些特别的事。video……到时候我会叫王秀明的弟在台下替我们拍片,之后传给他看。」 大家不约也同说好,还拍起掌来,掌声如雷,让李旭有点尷尬,戴志说:「不如我们也出去领唱吧!!」 「真的吗?」陈秋的笑容僵硬了,林春也不是第一次被戴志「摆上台」(註一)了,只淡然说:「要我们领唱就免了,不过站在前排,跟你们并肩站在前面,也不是不可以的。」 事情就定下来了。他们几个男生站在前排,到时候全班便站在朗诵时站的梯级,共分四排,每排有七至八人。他们决定加插一段打油诗,到底是掛名的文人,当然得作几句诗,娱人娱己。当然,他们不讲究文采,只求惹笑押韵而已。因为时间赶逼,四天之内便要有最终定稿,powerpoint也要做好。 平常文采较好的「文学人」,反而作不出一句谐趣的打油诗,还是要那些搞怪、顽皮的人,如戴志之流,才作得出来,而且句句内容抵死,好不过癮,用「又乾又瘦似黑柴」来形容班主任,对于中七才教他们的中化女老师,就说她「以为是个魔鬼教师,原来是个可爱天使」,讚中史老师「嘴角酒窝似太阳」。而教文学的老师「万年青」注重仪表,每天都要用风筒吹头,大家就打趣说他「朝朝吹头搵来搞(註二),吹靚个头好外貌」。他们有最终定稿后,先给老师过目,老师看后会心一笑,明知有些话是讽刺他们的,也不在意,让他们照读出来。 每天,排山倒海的小测汹涌过来,老师虽然好人,可该做的工夫也不会少做,逼他们每天做几个测验、几份paper,自己用一天时间就将小测改好,发给他们,跟他们讲要点,甚或责备他们没温好书就测,差在没有手把手教他们怎写字。 现在想来,老师当时对他们的照顾,实在堪称无微不至。实在很难想像,一群跟他们没有血缘的人,也能待他们如此好,甚至跟亲人差不多。为了学生,老师连自己深夜的时间、週末的空间,都一一腾出来,为他们改卷、为他们补课。一次又一次细细叮嚀他们,学生总是重覆犯错,老师苦口婆心,兔奴自己也气得抓狂:「接下来这几个grammarmistake,我每年也要讲五六次。我说了多少次,是destroy,不是destory,everyday跟everyday是有分别的,我说到口都臭了……还笑!!你、你、你!!!戴志伟,你笑得这么开心,就由你说说everyday跟everyday的分别!!!」 他们几乎没有时间去练习,只得在告别早会的前两天,意思意思的抽些午饭时间、放学时间练一练唱歌。由于唱的是国语歌,大家都不敢放声唱,发音又差,结果唱得一坨浆糊似的,含含糊糊。副主席只能乾着急,末了颓废地说:「算了。我们不想出丑,可是大家的小测忙,我也知道。但是,可以请你们抽一点时间,看熟歌词和打油诗吗?要大家背歌词、背诗,绝对是强人所难,但我只想你们读熟歌词跟打油诗,到时能够大大声声、整整齐齐将我们对老师与学校的感想吐出来、唱出来。这段片也要传给王秀明看的,大家忘了吗?要是让他看到我们一盘散沙似的,怎会快乐?」 一提到王秀明,大家就一脸黯然与惭愧。本来他们五点就要走,可是大家都说想多练几次,结果到六点才离开。副主席明白大家的心意,可有些事情是急不来的,还有一两天就是告别早会了,如何来得及练习? 然而,翌日的午饭时间再练习,大家的声音虽称不上雄壮,却齐整多了。至少没有人「凸声」。唸打油诗这一关是过了,五月天迷刚好是夹band的,拿来一些敲击乐器,如沙槌子跟木鱼,站在中央的人就为全班人打拍子,使打油诗听起来更生动。 唱歌这一关却仍然过不了。歌声也算不上难听,可大家仍是太羞怯,不敢放声高歌。三位领唱者——五月天迷、李旭跟本班「歌神」——一个唱歌极动听的壮硕男生,到时便需要放胆领唱,才能鼓励后面的同学唱大声一点。 临走时,男班长给大家派发「猫纸」(註三),林春这时才有机会仔细看歌词。他的国语不太灵光,之前只是跟着旁边的人模糊地唱,说真的不太知道自己在唸什么。明天就是告别早会了,所以当天的放学后,他们仍把握时间练习。最后,总算唱得像样子了,副主席吸一口气,说:「明天就是早会了。大家执生啦。」 早会当天,大家准时七点半回校。以往也不是没有搞过早会,但每次总有人迟到的,这次,就连平常最丢三落四的男生,也一个个穿着长袖毛衣跟整齐的校服回来,没人弄错服饰。一往台上排,男男女女均穿着深蓝色长袖毛衣,像冬日里一支义无反顾的蓝色军团。 先由副主席负责放powerpoint和致词,然后那用乐器打拍子的人在台上数「一二三」,便先给出个拍子,数四下后才开始入,万一有谁忘了次序,声音不齐整,便会被人耻笑。最后,副主席再去放《笑忘歌》的mv,影片会投射到台上一面白壁,大家使拿着猫纸,跟着mv里的五月天唱歌。 副主席跟大家说过一次流程,再问他们有没有不清楚的地方,眾人坚定地摇头。他们正想採排一次,可已经没时间了,台下,各级学生鱼贯进场、列队,从台上望下去,一颗颗黑色的头颅整齐排列,像一队队黑蚁兵团。可是,他们却丝毫不感到紧张,只是感慨:「终于走到这一步了。」 是的,告别早会,他们看过六次了。到了这一年,第七次,却是由他们上台做主角,让台下的后辈与师长看他们表演。他们忽然有种使命感——台下的学生终有一天要做他们自己的告别早会,到时候,就是前辈——也就是他们——的告别早会,赐给他们灵感。这个传统将会代代承传下去,每一个上台做告别早会的学生,也曾经被前辈感动过,而他们将要离开学校时,又要将这一份感动传给下一代的人。 代代相传,虽不至于千秋万世,可毕竟是一段歷史——青春的歷史。 眼泪、笑容、胡闹、歌声、感动的有趣的混帐的话,都是这所学校歷史的一部份。歷史是由人类创造的。尽管他们只有能耐去创造一家小小学校的歷史,这所学校甚至称不上是名校,可是,这段歷史对他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因为到了一天,当他们老了,他们还是会记起多少年前,一个中学的告别早会上,他们曾经落泪与欢笑——为了一些看起来无聊而微不足道的理由。 他们依序由台上走回台下——等会儿由副主席放完powerpoint,他们才一字型的列队上台。 属于他们的早会——开始了。 註一:摆上台,意指……很难解说,大约是指被玩弄或捉弄吧。 註二:搵来搞,指自找麻烦。 註三:猫纸,「猫」可以有作弊之意,如广东话的「出猫」就指作弊。 103 一开始,副主席站在台上最右方的讲台,用电脑播powerpoint,背景音乐是《today》。这首歌有很多版本,他们用的版本,是由一位嗓音甜美的女星所唱的,名字已不可考了。首先是他们每个人的学生照,将中一级时拍的跟中七级的并排放在一起,大家看出许多谐趣的变化。 有些女生现在漂亮,中一时却戴着一副极老土的粗框眼镜,变化之烈使台下譁然;男生的变化才厉害,看李旭,中一时活脱脱是个傻傻的小学生,现在却长成一个挺拔的男生,眉眼出色,只是都教一副黑框眼镜挡住了。中一时代的陈秋脸圆圆的真像个漂亮的短发女生,现在的轮廓益发清秀、分明,有一种阴柔内敛的气质。林春的变化倒不大,不过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变得清逸,原也是个乾净的书生,可一副木头似的呆相,被戴志挪揄:「你猜你十年后再拍照,是不是还是用同一号表情?」 戴志跟王秀明可真是体现了「男大十八变」这句话:原来中一时代的他们都是个矮子,两张脸肉肉的,看着就想摸一把,现在两个都长得这么体面了,成了校园中的「黑白王子」,前者矫健如黑豹,后者则是白净的邻家男孩。 大家的照片都放过了,背景音乐突兀煞停,那曲子还未播完。大家看上台,布幕上映出王秀明的两张照片,一张是他跑三千米、跟他们四人衝线的相片,一张是他跟足球队拍的合照。副主席哑着声音说:「那我们就有一位同学患了病,中途退学,今天未能亲自参加我们的组会。但是,他永远都是我们班的一份子。他拜託一位手巧的朋友,连夜赶起一批小掛饰,让我们每个人扣在毛衣上,这样,他就彷彿跟我们一起参加这个早会。」 眾人愕然,之前从未听过这个安排。李旭自裤袋掏出一包东西,将一个个小饰物派给大家。那是用手工饮管摺出来的星型别针,后面穿了一个银扣针,可以别在毛衣上,大家都别在左胸前。李旭没说什么,可没人读不懂他憔悴的容顏。事后,他们追问李旭,原来王秀明在早会前几天才拜託他做别针。他就叫李顏和王秀真帮忙,一起借手工艺书,学做扣针,摺饮管摺得手指头也磨得破皮了,还是捱了两个通宵,赶起五十个别针,多出来的就派给老师。台下李顏和王秀真正帮他们拍片跟拍照,他们也别了一个星型别针。 王秀明之后半开玩笑地说:「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但我没有什么可以补偿给你。」李旭淡淡一笑,说:「那不重要。」 班上一些眼浅的女生已哭起来,可这天,她们坚强起来,用衣袖胡乱擦擦脸蛋,咬着下唇,强把眼泪吞回去。他们约定了不可以哭,因为一哭了,唸打油诗和唱歌时,就不够大声。叶芝是其中一个没有哭的女生,只是眼眶有点泛红,她专注地看着手中的猫纸,唸唸有词,彷彿不找点事做,便会崩溃。 副主席继续说话,内容不离感谢学校、老师与校长。他们就趁这段时间上台,排成四列,秩序井然,带着一种稚嫩的严肃。拿木鱼的男生站在右下角,拿沙槌子的女生站在左上角,由声音较尖的女生数「一、二、三」,就打拍子了。 一、二、三、四—— 「话咁快就已经七年 係时候,想当年 中一二三傻更更 一日到黑周围闯 abcd分了班 最后入晒文科班 中四中五为会考 maths真係好难搞 好彩其他都冇炒 ce够分入原校……(註一)」 大家目光向前,双手执着猫纸,前所未见齐整、而高声地朗读这打油诗,回顾当年。中一、中二、中三,大家都是一群懵懂的小孩子,女生只见过男生一面,就说暗恋对方了;男生看到长头发的女生,多谈几句话,又说喜欢上对方了。学了什么知识,什么中西史中英文数理化……通通忘掉了,都被筛走了,只馀下一份份青涩得近乎酸的回忆。 林春是在中四开始跟陈秋同班的。他早已注意陈秋了,时常看着他的眼睛,暗自猜想,这个人的性格到底是怎样的呢?仪容秀丽,男生最忌惮被人说自己是娘娘腔,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专去玩cosplay、穿女装,还穿学校的制服,在课室前面拍照——陈秋不是他这个世界的人。但今天,他已跟这个姣好的少年有了一层深刻的肉体关係。 想来是林春先对陈秋动心,真是不忿。感情中总有一方是吃亏。陈秋觉得林春太被动,总要自己做主动,看来是吃亏,可他不知道,吃亏的是林春才对,因为先投放感情的人,往往是输家——尽管林春很迟才肯正视这段感情。 接着又唸了几句诗,描述中化(中国文化科)和ue(useofenglish)的困难之处——「孔孟诸子係神人,唔识枉为中国人……」、「见到ue好徬徨……唯有日夜做唔停……」 接着,木鱼声停下来,大家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垮下肩膀,重重叹一声:「唉……」但很快打起精神,拍子再开始,他们继续唸: 「欢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 又係时候讲byebye……」 交代过他们为了高考与小测而日夜苦读,又欠了老师一大堆人情债,现在便以这首胡混的打油诗感谢师恩,老师,你们应该不会介意吧? 首先是教文学的万年青—— 「……份人随和唔计较 朝朝吹头搵来搞 吹靚个头好外貌 成日叫我地唔好拗 背熟marking最有效……」 台下的万年青掩嘴、侧头低笑,猛摇着食指,那精明的脸上写着:你们等会儿上课就知死!他外号之所以叫「万年青」,是因为他的样子总也不老。他当年有教过林春他们的英文老师——兔奴,兔奴现在都三十多岁了,那万年青合该有五十岁了,可他的样子还似三四十岁。他说过自己住在郊区,习惯每天五点起身,先去洗头,再用风筒吹头,搞很久才出得了门。平时又总是叫林春他们多看markingscheme,多背官方的points,不要自己胡吹一些古灵精怪的答案。 该到他们的班主任——黑柴人了。 「见到黑柴人, 一定有趣闻。 成日漏野两头腾(註二), 又乾又瘦似黑人; 日日强调强国精神, 笔记错字多到晕……」 此诗一出,全场师生爆笑,一些守旧的老师脸露鄙夷之色,黑柴人倒没半点忸怩,笑得眼也瞇成线了。他早就看过这些打油诗,觉得没问题才让他们唸的。黑柴人十分冒失,大至外套、麦克风,小至水瓶、笔袋,都曾经遗漏在课室,往往要几小时后才记起自己忘了拎某种东西,而慌忙跑回来拿。有一次,兔奴看他遗下一件外套,便着同学将那件外套收在某一个抽屉里,黑柴人再来拿外套时,大家都忍笑、说没有见过,几天后才肯还给他。兔奴与黑柴人的年纪相近,又在大学时认识,私交甚篤,常常互开玩笑。 黑柴人又常常大骂中共,简直与中共有不共戴天之仇,常说「大英帝国万岁,我是大英帝国的子民,只识唱英国国歌!」。他不用任何课本,只会自製笔记,偏偏又常敲错字,时常将「注意」打成「汪意」,有时一句句子都未写完,如「……鸦片战争就带来一连串影响,」逗点之后就一片空白,大家常常要追问他,到底逗点之后的句子是什么。 接下来到英文老师,兔奴了—— 「sheisacleverteacherwhohasaprettyface. whatshedoesinthefreeweekends? playswithherpetsandeatssomesnacks; markingpaperdriveshermad. whatwe’lldoistryourbest, ‘nevergiveup’iswhatshesays. aftertheexamshecantakearest……」 兔奴长着一张可人的脸,但出了名高要求和严格。大家摇头晃脑,以唸英诗的腔调将这几句诗唸出来,她就立刻站前几步,抱着胳臂,凝神听他们朗读,不是为别的,单是想听他们唸的诗句有没有grammarmistake。他们找了陈秋及班上几个英文较好的同学,反覆proofread,绝对不可能有错。他们唸完后,兔奴带着顽皮的笑容点点头,大家就知道自己过关了。 中途他们也唸了好些诗句,歌颂所有教过他们的老师,由地理经济至到体育数统。大家愈读愈顺畅,身子也随着鏗鏘的木鱼声摆动着,头随着节拍点个不停,终于唸到最后一段—— 「7a同学好齐心 相聚七年到如今 高考同路共苦甘 颯颯寒风冷衣襟 互相扶持情意深 全力以赴报师恩 齐齐入u最开心,最?开心!」 读完后,大家面带兴奋的笑容,忍不住舒一口气。已经全无紧张感,他们初次尝到身在舞台的快感。台下的人都在仰望他们,他们俯瞰台下,只觉很多盏灯在面前闪耀,那是礼堂上方无数排长灯,那是舞台顶几盏大光灯,两种灯光交映,将人们的眼睛要闪花了。他们此刻飘飘然的,忽然一个个成了腾云驾雾的孙悟空,在云与云之间飞快穿梭,如来佛祖也捉不住他们。自由,青春带来的自由,原来自己的天地一直很广阔,只是自己惯于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心胸才变得狭窄。 他们要唱歌收场了。 註一:这玩意要慢慢译真的太难,我把意思大概写出来好了:「这么快就已经七年,是时候想当年。中一二三时傻傻的,一天到晚到处跑,初中时分了四班,但最后大家都进了同一班(4c班)。中四五为了会考苦读,数学真是很麻烦。幸好其他科都没搞砸,会考拿够分回原校升中六。」 註二:成日漏野两头腾,翻成书面语是:「整天遗下东西,四处扑」。 104 李旭跟戴志站在台的右侧,身旁就是陈秋跟林春。而五月天迷跟歌神则站在左侧,跟自己的好友站在一块儿。副主席跃下台阶,轻快地跑去讲台处,翻出五月天的mv,按键播放,那柔和的口琴声在大礼堂响起。 「屋顶的天空是我们的, 放学后夕阳也都会是我们的, 不会再让步更多了……」 李旭的声音出奇地悦耳,只是带点沙哑,因为他又病了。戴志则是标准的胖虎,五音不全,胜在嗓子大,又逗笑了后方与台下的人,他们逐渐敢放声去唱。五迷的声音较低沉,可她全然不用看歌词,便精准地将歌唱出来。歌神的声音醇厚慵懒,一出声便技惊四座。 放学后的夕阳……林春不期然想起他们一同放学、走回家的片段。大多时候是他们五人一起走,戴志先离队,他就住在学校附近,王秀明跟李旭也接着离队,最后剩下林春跟陈秋走回独秀居。夕阳时常往陈秋的脸庞、身子扫上一层淡淡的金漆,使他看起来很柔美,像一块打磨过的美玉。 「唱一首属于我们的歌 让我们的伤都慢慢慢的癒合, 明天我又会是全新的……」 林春闭上眼,好一个伤字。他跟陈秋纠缠了年多两年了,不是没受过伤。患得患失的感情,迷恋于空虚的肉体交缠,几次以为他俩已走到终点,但仍然放不开彼此的手。离离合合,终于,此刻,林春身边的人还是陈秋。不知是否两人都想着一样的事,眼神偶合,两人莞尔一笑,陈秋顺势牵着林春的手。 其他人见了,没想太多,以为副主席下令要大家牵手,便很快牵着旁边人的手,很似一群幼稚的小学生在台上做游戏。 「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 永不回头的火车 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 不会遗憾就ok啦……」 是的,青春。他们搭了这火车很久了,却依然迷糊。很多事情回想起来,彷彿昨天才发生,但好些细节已变成一点点模糊的水印,原本清晰的字体化成一滩浅淡的墨跡。可是,有某一些片段又是如此鲜明,鲜明得一辈子也不可能忘掉:跑三千米衝线的一剎,黑旗飘扬,鲜红的字体宣洩着少年人的热血与激情;委身于另一个男子身下,拋开主流的价值观,从那畸形的性行为得到异样的快感,高潮时好似有一下离心力,脑中炸开一下白光,过后是疲累的满足…… 多少岁的人才叫「老」?廿五?三十?三十五?到了那时,他们想起那荒唐的岁月,会是感到无限骄傲,觉得不枉活过一场,还是视之为一个污点,不惜千方百计用华丽的衣饰重重掩盖那一个污点……无论如何,林春觉得自己「老了」的时候再回想年少时……不,是十七八岁的这两年,他一定会哭出来。不要问他因为什么而哭。 此刻,陈秋紧紧执着林春的手。若不是他抓得他那么紧,他的心魂又不知要飘到哪儿去,因而失了根。然而,陈秋的一份执拗将他紧紧抓住,林春由一枚随风飘送的种子,变成一株落地生根的树苗,他是由陈秋栽培出来的。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真的都忘了吗?说忘掉,是骗人的——王秀明发红的眼圈与勉强的微笑,陈秋诉说着父母的风流债、母亲为口奔驰熬出一身病,他逃避陈秋的感情,陈秋如何追上来、执住他的手不肯放,一直到现在,仍与他十指紧扣…… 「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 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陆运会跑三千米,每个人轮流做旗手,迎风狂奔,身子变得很轻、轻得像纸、轻得像一只鸟儿,用初长成的羽翼高飞,那一面黑底红字的班旗是飞毡,带他们飞上又高又远的天空,蓝色,很清澈、很淡远,那没有一丝杂质与灰色的蓝天…… 「我和你,都约好了,要再唱这首笑忘歌,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谁说这样不伟大了……」 「自己和自己打一架了 想通想不通反正就是这样了, 不会再流泪更多了……」 李旭鼻子一酸,胡乱用力擦几下,眨眨眼睛,又唱下去,声音却变得混浊了,好像含着一堆沙说话般。戴志忽然揽住李旭,用力将他的身子摇来摇去,他一惊,又傻笑,又拥着戴志的腰,跟他一起摇晃。 「有多少错误重蹈覆辙 有多少苦痛还不是都过来了……」 林春读不到「重蹈覆辙」四个字,便用广东话糊过去,听得身旁的陈秋大笑,林春便用手肘撞他的胸骨,使他吃痛叫了声,带着一脸扭曲的笑容唱:「想起来甚至还会笑呢……」 「青春是人生的实验室 错也错得很值得……」 好一个「错」字。走到这步,林春想,他是否行错了?或者他将会被社会歧视,但却因而得到更多。他知道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温暖,人的肌肤沾了汗水会变得黏腻,衝动起来不管是身在何方,也要找个暗角处紓解自己的欲望……享乐主义是颓废的、不负责任的,却使人快乐无边,责任代表什么呢?责任是一个包袱,让人忘记了,其实人最大的生存目的不过是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每一天,而不是追赶金钱、不是为了一个deadline而衝刺。 错也错得很值得——值得的,若干年后,尽管他们真是成为社会中、国家里的一枚无名小螺丝,却依然记得自己在年轻时,也做过很多特别的事情:挑战道德、白痴的生活、初次跟情人诉说着爱恋与欲望,他们是一团火,燃烧过、迸发过,再渐渐熄灭,归于黑暗,也算不枉此生。 「就算某天唱起这首歌 眼眶会有一点湿热……」 女生啜泣起来了。林春身旁的叶芝竟也用手肘擦拭通红的双眼,眼睛却始终放眼礼堂,半皱着眉,不肯眨一下眼,要将这一片风景收入心底里。林春看了一眼,遇上叶芝的眼神,她有点愕然,朝他轻轻一笑,又别过脸。林春没地一阵心慌,从叶芝的眼睛,他看到某些东西,尽管不甚确定,然而那是一种他不可能去回应的感情。一种愧疚与心虚使他不敢再望向叶芝。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陈秋紧了紧林春的手,他俩对望,眼里没有欲望,纯净如水,单只倒映着对方平静的脸孔。林春敛眸,温柔地唱:「谁说这样不伟大了……」 音乐渐大,戴志忽然夺过麦克风,半蹲下来,对着麦克风乱叫一轮:「wo、o、o……o、o、o……woo……」 大家互相望望,就疯狂地笑了,也随着戴志放声乱叫,女生手舞足蹈在台阶上乱跳,脸上哭哭笑笑,花顏上沾了雨露,尤如出现彩虹的下雨天,不能用阴晴或哭笑去划分,只能冠之以一个词——「光辉」。大家勾肩搭背,前后晃动,玩起杂乱无章的人浪来。有人叫得走音了,也不在乎别人笑自己破音,那狼嚎似的叫喊、银铃般的尖笑,充斥礼堂,教那些置身事外的学生感到嫉妒、教老师感慨无限,兔奴的眼眶也变红了。 最后一段副歌开始——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与其说是唱,不如说他们在叫——吶喊,用尽每一份力气去叫出自己的感情,是喜悦、是感动、是感伤,像将水龙头扭到最大、任那水柱向四方激射,稚嫩得没有章法规律可言,他们只懂得运用最天然原始的方法,去宣洩那无以名状的澎湃感情……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平凡快乐……林春闭上湿热的眼睛,忽然更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的平凡、他的快乐,并不等于做公务员、生儿育女与供养母亲。他并不想用规则去束缚自己,他只想要快乐。是的,他只希望找到一个地方,让自己放松、让自己不需用脑袋运算,而可以躺下来,让阳光爱抚自己疲劳的肌肉,让泉水洗刷那一身从世俗积回来的污秽,回復成最初、那个天真的孩子…… 「谁说……」 睁开眼睛,他又落入陈秋眼底的旋涡。林春强烈意识到,自己是一隻被捕获的猎物——一隻很久之前就期待被人捕获的猎物、一隻活了很久也不知道生存目的是什么的愚蠢猎物,这只猎物想得到一个答案—— 「这样……不伟大……了!!!!」 最后的那个「了」字,大家吸一大口气,向前方咆哮,彷彿要用自己的力气、在这漫长的t中歷史中添一笔漂亮的顏色——红色,他们的顏色是红色。象徵活力激情的鲜红,那火一般的艳红,就是他们独有的顏色。 「一、二、三,鞠躬——」 林春傻傻立在台上,陈秋将他的手拗下去,他才跟着鞠躬,还听到陈秋「咭」一声笑了出来。此刻,男男女女脸上都有着灿烂的笑容,明明各自有一张不一样的脸,可此刻看起来却每一张脸都是从一个饼模子刻从来般,那一定是因为他们的心在此刻紧紧连在一起。 105 一过了告别早会,考试的阴影好像一团巨大的乌云,无声无息一下子罩住他们头顶上的一片青天。早会的翌日已是所谓的lastday——他们最后的一天上课天,然后已经是年假,之后就是mock,也就是高考模拟试。 lastday那天全然没有上课气氛。林春一回到课室,只见人人手执相机,举着v手势,跟不同的人轮流拍照。看看黑板,写着大大的两个字「lastday」,旁边还画了无数图案,也有人将自己的大名签上去,角落处有几个白粉笔大字:「大志专用区」,那龙飞凤舞的笔跡正是戴志。前面被人用蓝色粉笔加上「白痴」二字,字体方正,是李旭的字。下面却真有人将自己的「大志」写上去,什么「做下一个李嘉诚」、「统治世界」、「沟尽(註一)全港美人」,颇有点无聊的小儿风格。 林春还未放下书包,戴志就从后扑上来,笑着说:「喂喂喂,书kai子,lastday还这么迟回来!别说废话,趁秋秋未回来,先拍张亲热照吧!」 「你在说什么……」林春昨晚仅睡了几小时,大脑还未如常运转。戴志勒着林春的脖子,脸几乎贴着林春的,比了个v手势,随意叫一个路过的人替他们拍照。林春无奈苦笑,拍完一张,戴志又要换甫士,将林春推倒在墙上,一手压着他的肩,一手掂着他的下巴,逼他微微抬起头,一副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林春又无奈地配合,刚拍完,眼角就瞄到一个迅速逼近的人影,下一刻便被人强拉过去,不用看也知道拉他走的人是谁。 戴志咭咭地笑得很乐,陈秋气得怒目圆睁,差点便要抡起拳头打戴志。戴志笑着躲避,用手护着头说:「冷静点嘛,你分明知道我对他没那个意思!真不爽的话,你就去搞……」 「妈的!你就是看准我不可能去搞我哥,才常常这样毛手毛脚的……」 「书kai子,救命啊,你的『亲夫』要将我谋杀掉了!!!」 林春连白眼也懒得给他们,就绕过他们,走回自己的位子放下书包,放他们在一边廝杀。甫坐下,桌上便铺了一件班衫——每年陆运会,各班都会设计一件班衫,上面不外乎写上班名和画些白痴图案,这年的班衫是白底红字,上面用行书写着「七甲传人」。只见李旭拿着一綑墨水粗笔,机械式地说:「签名签名,选一支笔,红橙黄绿青蓝紫啡黑。」 「是你的?」林春也不意外,中五时,很多人也有拿自己的班衫回来,叫同学和老师签名,但大多只有女生会这样做。林春选了支黑笔,在袖口位签个「春」字,听李旭说:「不是我的,是王秀明的。我没什么事可以为他做,就叫阿真将秀的班衫拿给我,我打算叫全级的人、全校老师,再加上足球队的人签名,便权当是礼物送给他。」 林春心想,李旭对王秀明真有心,只是李旭不知明白不明白王秀明对他的意思,便淡然说:「你真是廿四孝朋友,为朋友做到这个份上……我猜你日后交了女友之后,也一定是廿四孝男友。」 「嘻嘻,」李旭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说:「真交到女友再说罢!也不知道秀何时才肯交女友,我又答应过他不能比他早交女友……」 「你不觉得这约定很奇怪吗?说真的,你就是私下交了女友,他也不知道。他知道了,也没什么所谓,你们日后也会各自成家立室。」 「不行,」李旭收回班衫,笑叹着:「他一定会感觉到。秀是一个很敏感的人,好像什么事情都走不过他的法眼,上次我生病又瞒着他,事后他才告诉我,他早就感到有点不妥,也猜到七八成。」 林春看李旭还是那么固执,便换个方法试探:「今天lastday,你会找中六那个女生拍照吗?叫什么名字来着……好像是姓陈的?也是中文学会的……」 「陈水红。」李旭没有多想就说了出来,他托托眼镜,说:「老实说,我原本也想找她拍张照片留念的,可是今天太多事做了……先要在早会时间内找全班同学签名,第一个小息上五楼找理科班的人签名,第二个小息和午饭时间去找老师和足球队的人,放学时又要找不同的人拍照。我打算找王秀明的朋友拍照,贴到那本女优相簿去,连同今年的班相送给他。」 「你真是为他做了很多事。」林春一顿,抬起眼睛,认真地问:「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为什么自己愿意为王秀明做那么多事?」 「哈?」李旭一副犹在梦中的样子,然后又托了托眼镜,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囉。」 「王秀明是你最好的朋友,却要求你不交女朋友,难道不是蛮不讲理吗?你就不觉得他阻着你去追求幸福吗?」 李旭沉默了一会儿,凝望桌上的木纹,林春发觉他的样子比中六时要疲累得多。前阵子,李旭一下子轻了接近十磅,衬衣穿在身上,显得他瘦得似个衣架子。后来,他们私下跟王秀明传短讯,说李旭瘦得脱形了,王秀明才打电话给李旭,语气稍重的要他吃好、穿好、睡好,说他不要见到一个乾瘦如柴的李旭。李旭就傻傻地听话,一天到晚不停吃,才回復到本来的体重。可是,微弱的晨光打落到他脸上,使他的轮廓看起来更突出,光影交叠,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一双眼睛累得无神,如同两个深深的黑洞,想必是这几天又为王秀明计划着什么,每天都熬夜。 忽然,李旭的眼睛放出一种光彩,他侧着头看窗外稀薄的阳光,唇畔有一抹浅得近乎没有的笑容,一种淡薄的光似是罩住他的身子,他说:「什么是幸福呢?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秀得了这个病,真是不幸透顶了,他六合彩未中过一次,平时也会卖旗、带阿婆过马路,算不上有什么功德,但也绝不是恶人。忽然就得了这个病,我有想过,上天真的很不公平。可是,透过这个病,他却看到人性的另一面,看到身边的人有多关心他、多重视他,他花了很短的时间,就能看清一个人用几十年才看清的事…… 「这是某种形式的幸福吗?我也不知道。自他得了病后,我也不知发生什么事,有时晃晃神,不知不觉就过了一个下午,什么事都没心情做。真的,我也不明白……以前不觉得他是这么重要,等他走了,才发觉我生活中每个细节,都跟秀有关。他离开了,我就感觉到生活失去了很大的一块……说不清那『一块』到底是什么,就是很空洞。 「每当我空虚得受不了,就会设法替王秀明做点事。拍video,做饰物,做剪贴簿,拿他的班相叫人签名,跟别人拍照……然后我便幻想自己很快就能见到他,或者是透过我所送他的东西,跟他有间接接触。例如我碰过这件班衫,再交给王秀明,王秀明再碰这件班衫,我跟他便彷彿在无形之中有了接触,使我稍为释怀,这种痛苦之中的满足感,是不是微小的幸福呢?所以我……」 他揉了揉发痛的额角,低吟:「惨了,昨天晚上想了太多,结果四点多才睡,今天又一早赶回来叫人签名,前后睡了两小时而已,头很痛……」 林春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不知道该不该点明这一切,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插手。只好嘱咐李旭这天要多休息,并趁上课前跑到canteen,替他买罐咖啡提提神。林春不知道陈秋一直尾随住他下去,经过地下的男更衣室时,猛然被人拉进去,一抬头就被陈秋轻吻了一下,陈秋说:「气死我,你怎么就跟戴志伟疯!」 「你还记掛着这点东西。」林春哭笑不得。幸好更衣室里无人。陈秋孩子气地鼓起脸,垂眸凝视林春的唇,梦囈似地说:「你第一天识我吗?我一向小气、心胸狭窄,你是君子我小人。」 「我跟你其实差不多,都是小人而已。若我真是君子,就看不上你了。」林春圈住陈秋的腰,靠住身后的墙,完全没想过会不会有人闯入来,就跟陈秋吻起来。大概这天是lastday,他们便觉得生活好似解禁了,可以去尽情荒唐、尽情犯错,哪管会否被人抓到,也要吻着对方,一解那噬骨的渴望。 註一:沟女,就是「把妹」的意思。 106 李旭果然一整天都往外面跑。每到小息,便飞箭似的衝出去,赶着找人为王秀明签班衫,一天下来,差不多只有吃饭时间和第一、二堂的空堂跟林春他们聚了一会儿。 他们这群修文学的人也算幸运,这天是lastday,还有两节空堂。但林春和陈秋有修世史,需要完成一个短测验才可自由活动。黑柴人真不赏面,明知今天是lastday,还要他们测验,一些女生撒娇说不想测,叫他放他们一马,可黑柴人端出一副老师架子,大声说:「我管你们!今天是lastday,那又怎么了?你以为你们什么都不用干啊!」 于是大家摸摸鼻子,识相去测验。想深一层,黑柴人只叫他们做一个简单的短答测验,而非测essay,已算是放他们一马了。测过验后,大伙儿便像猴子一样,把这个安静的图书馆当是森林,来个「通山跑」。一撮女生在书架前尖笑、拍照,互相推对方说:「咦!你的表情好难看……」、「喂,你站在在我身后拍照也算,还在我头顶做牛角手势,你几岁啊你……」 有几个往书架走,拿起一本中国水墨画册,倚着书架,装出一副正经相,说什么「要拍一张又帅又正经的相片留念」。戴志拿起一本《中国歷代文学史》,又抢了李旭的眼镜,说「要扮书kai子」,叫林春为他拍张照片,用的正是戴志特地带回来的专业相机。想不到他装起书生来,也有模有样的,陈秋讥笑他说:「像什么书生,我说像黑炭就真,你怎不去扮包青天?」 戴志忍住笑,待林春拍完照,他才喘一口气说:「哇,累死人!书kai子,你一天到晚都紧绷着样子,难道不辛苦的吗?我真服了你!」 林春呆了一会儿,一来是因为睡眠不足,二来是因为上课前跟陈秋鬼混了一会儿,人还有点恍惚,一闪神就听不清戴志说了什么,他呆愣愣地说:「你刚才说什么?」 「嘖!你睡醒了吗?算算,不跟你说,相机给我,我给你们拍些照片吧,今天终归是lastday嘛。你们就拿一本……你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会碰的书,然后装出一副认真看书的样子拍张照片,一定很有趣。」戴志说得眉飞色舞,看林春跟李旭都一副未睡饱的样子,便飞蝶似的走遍各个书架,想找本书恶搞他们的形像。 这时陈秋在外面被某些女生逮住,说要他跟她们各拍一张照片,说什么也不让他走,所以他一时也脱不了身。未几,戴志兴奋地跑回来,还重重撞了书架一下,发出很大的嘭一声,立时被馆长瞪了一眼。他将图集塞给林春,林春迟缓地垂头一看,是《少女漫画形象大全》,大开一看,竟然全是裸女——本地的、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包罗万有,林春脸皮薄,顿时清醒了,红潮由脖子蔓延上耳廊,他不觉惊呼:「你要我拎着这本书拍照?」 「是啊,还要打开第廿八页,因为那页有超多裸女的!」 李旭觉得有趣,助紂为虐,抢过那图集,翻到第廿八页,再塞回林春手中,让他捧着,说时迟那时快,戴志已将林春羞怯的呆相拍下来。戴志立刻跟李旭击掌,林春叹一口气,也无奈地笑笑。戴志就爱欺负林春,或许是因为他个性最软弱,毫无反击之力。 李旭后来拿了本比字典还厚的《经济原理》,拍了张个人照,还说要用来做facebookicon。陈秋这时才脱身,看林春一副又无奈又想笑的样子,便想问他是否发生什么事。可戴志不让陈秋有机会问,就说:「好,既然人齐了,我们就向禁忌进发了!」 「禁忌?」 结果戴志领他们去到教师资源区。说穿了,也不过是两个书柜,只是通道两边各被一串锁链拦住,掛着一个塑胶牌,写着「学生止步」。里面放了教师用书、公开试歷届试题和一些补充练习,没什么特别,可但凡一件事物染上禁忌色彩,就愈发勾人心思。总有这一种人:别人愈是叫他们不要做某件事,他们就愈要做,还要做个彻底,戴志就是这种人。 他率先走去经济科那栏,拿起一本书,恰好是上届高考的试后报告,他说:「哈!这也给我拿到!我们就拿一本试后报告拍照吧,当然要高考的!就拿你们最想拿a的一科好了,我当然拿经济。记着,做人不能太贪心,只可以选一科,不然会不灵验的。」 陈秋一脸鄙夷,倒真拿了本英文科的试后报告,往戴志后脑敲了一下,说:「废话,你以为你是神啊?jesus啊?反正都不会灵验的。」 林春拿了文学,李旭拎了中史,还代王秀明拿着文学的试后报告,多拍一张照片。也不要说戴志乱来,后来他们倒真是在这些科目中拿到a,戴志事后也直说邪门。 他们手脚也算麻利,以免待太久,让那麻烦的馆长发现,所以各人拍完照片,就跨过锁链走出去。只是戴志佻皮,一脚悬空、作势跨过那写着「学生止步」的牌,又举起v字手势,笑着面对镜头拍照,李旭觉得好玩,替戴志拍完之后,自己也以相同姿势拍了一幅照片,说要顺道传给王秀明看。 「幸好秀不在,不然不知道那傢伙要跟戴志玩得有多疯。」李旭说,这天他带了数码相机,差不多跟班上眾人及老师都拍过合照,只差未找足球队的人,以及初中时教过他们的老师。他一边翻看之前拍下的照片,一边微笑着这么说,笑容中始终带点落寞与牵强。 戴志见状,用力拍拍李旭的肩,抿着嘴,一双清澈的眼又储满笑意,他说:「所以我们要玩得格外疯,连着王秀明的份儿,一併玩下去了。」 李旭凝重地点点头。空堂过后,他真是照着戴志的话去做,拿起班衫跟相机就往外面跑,连着两个小息都没待在课室,千方百计去找齐王秀明所认识的人,跟对方合照。第二个小息时,戴志忽然衝过去找林春,紧张不已,压低声音说:「你看看外面!」 「外面?」林春疑惑地往外望,倒觉没什么特别。细看之下,有一个女生看起来有点熟悉,想是中文学会的人。他苦思了一会儿,脑中闪过一个意念,不觉瞪大眼睛:「那是陈水红吗?」 「就是!那女生……」戴志瞟瞟那陈水红,她长得还算俏丽,正在他们的班房门口徘徊,不时瞄入来,似在寻找什么人。戴志继续说:「第一个小息时,她就在外面了,想不到现在还在。你猜她是不是找李旭?他们私下认识了一两年,好像都是领袖生,所以就认识了。李旭那小子早就对陈水红有点意思,平常『巡楼』也不时借故蹓到她班房外面去看她。」 「要不要告诉李旭?」林春没多想,就给李旭发了个短讯。戴志心情复杂,觉得还是不要告诉李旭。陈秋刚在外面跟其他级别的朋友合照,回来时便看见戴志跟林春都一脸凝重的,忙问是发生何事。他听了,说:「我觉得林春做得对。王秀明这小子……他太狡猾了。明着是看准李旭不知就里,才叫李旭答应他不交女朋友。可是感情这玩意,不是一方强逼,另一方就得接受,偏偏李旭又这么顽固。现在正好给他一个机会,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言未既,李旭气喘吁吁的跑回来,陈水红迟疑了一会儿,就走向他。他们几个未敢走近,只从班房远远看去。只见李旭抹抹额头的汗,跟陈水红走到走廊尽头处,刚好有一块磨沙玻璃窗挡着,使林春他们看不见二人的身影。 他们引颈以待,直至铃声催命铃似的尖叫,小息完结,李旭才捧着相机、提着班衫进来。戴志跑过去,直问李旭陈水红是不是找他,他颓然点点头,说:「她的确来找我。」然后抬起头,疲惫的眼睛对上戴志那着急的眼,他以平板的语调说:「正是你想像的那回事。她说……我不想覆述了。反正结果是……吹了。这件事吹了。」 107 李旭还未说下去,老师就走进来班房。他便借此逃避眾人的追问。 今天根本没有一点上课气氛。老师一个个打扮得光鲜亮丽,兔奴平时总穿牛仔裤,今天穿起裙子来,显得很有女人味;就连不修边幅的黑柴人也穿西装回来,一副精神挺拔的样子。各老师一进来,便相当识相,说:「要拍照吗?好好好,我们先做完正事,派完测验卷就跟大家拍照……」 学生将桌椅全推向后方,于黑板前空出一大片位置,让全班三十名同学挤身其中,老师便站在他们的中间,直如眾星拱月。戴志这天带了自家的专业用相机,顺理成章充当摄影师。他甚至将三脚架都带回来。 林春也说不出,他到底用了多少种不同的拍照姿势。v手势、a手势、被女生逼着以双手捧着脸扮花儿、还有以食指戳脸颊装酒窝,对此他只感到莫名其妙,偏偏来找他拍照的人多的是。大家都说:「alevel临近,当然要跟书kai子合照,沾沾他身上的灵气也好。」说着,无论是男的女的,也一概将手放在他肩上,煞有介事地摸了摸,还真把他当作是本班吉祥物,使他无奈不已。 说起来,这也多亏了戴志。戴志原本就是班中的灵魂人物,他又跟林春如此亲近,渐渐的使班上的人也不再畏惧林春,读书时碰到不明白的地方,也大着胆儿问他,林春自然会教他们。同学就发觉,尽管林春说不上亲切,可是有求必应又不摆架子,算得上是个好人。 又看到平时戴志、王秀明跟李旭也时有捉弄林春,林春也不生气,有时甚至窘得脸红,嫩气得很。只是,大家始终不敢亲近陈秋,因为他们都吃过柠檬。陈秋对着一些乏味的人,便会端出一副不耐烦的脸孔,有时似笑非笑,大有冷嘲热讽之意,虽不至于拒人千里之外,也不远矣。 陈秋看到林春跟那么多人拍照,又见那些人常常借故碰林春,已感到不是味儿,可见着人多,也不好出声,只好暗暗忍下去。 到了吃午饭时,他们四人才重聚。陈秋跟林春并肩走着,前方戴志跟李旭讨论他们拍了多少张照片。林春一直惦记着陈水红的事,也顾不得突兀,就问李旭:「今天小息的事……」 李旭早已平伏心情,转过头来,朗然笑着说:「还能怎样,不就吹了。」 陈秋挑眉,不无惊讶:「这么一说,对方是真对你有意思,而你又拒绝了她吗?可是你不也对那女的……」 「唉,感情这种事,很难说,要讲缘分呢。」李旭摊摊手,一副老气横秋的口吻,惹得眾人笑起来。戴志止住笑意,半是认真地说:「你啊,真是王秀明的忠僕,怎么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去做的呢?明明有个大好机会,也不上……」 「其实也不关他的事。」李旭托了托眼镜,镜片反光,遮住那双眼睛内的情感,他语带感叹:「我也不觉得太可惜,真的。在我听到她说对我有意思时,只感到愕然。也不是说我不喜欢她,只是……我比较喜欢距离。 「是的,距离。我享受偷偷望着她的时候,那种曖昧的情愫里有一种无法分辨的东西。就是那东西教人心动、着迷。忽然,她在我面前点破一切,我很快想像,如果要我跟她接吻、甚至是上床,会有什么感觉呢? 「我完全想像不了,那彷彿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你们说我迟钝,可我也不傻,我也知道怎样才算是喜欢一个人、在乎一个人。」李旭仰望天空,这天有微弱的阳光,温柔得好像夜晚床头的小灯,橙橙黄黄的一圈淡光,柔柔洒落于地下万物,无半点偏心,他收回视线,望着眾人,说:「我突然发现我原来并不喜欢她,就照实说了,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你真是……」林春想说他傻,理性得近乎傻的地步。他们这种年轻人,哪管得上什么喜欢不喜欢。很多时候,感觉对了就试着在一起,合则来不合则去——然而,话到了嘴边,又给他咽回肚里。林春想,以前他也是李旭这种人,面对感情时思前想后、踌躇不已,还不是被陈秋感染了,才学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一套,如此一来,他也没资格教训李旭。 戴志深深看了李旭一眼,也就移开眼,象徵式说了几句:「也好、也好……」 陈秋可不比戴志的温和,直截了当地说:「还是说,你心里有人?」 「有人?」李旭困惑地重复,又带笑摇摇头,挟着一丝熟悉的倦意,他轻叹说:「或者是,或者不是,我也不清楚。」 大家不好再问下去了。戴志立刻找些新话题,将这种尷尬的沉默糊过去。他简直是一个油漆工人,看到墙上有裂纹,就涂上一层厚厚的油漆,粉饰过去,过后亦无痕。当然,他从来不会忘记那丝裂痕。或许其他人早已忘掉,可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力,把那些琐碎的事都记在脑里,日后碰到什么事情,敏锐地忆起往昔之事,就忽然顿悟不少事情,这也是戴志之所以比他人世故的原因。 午饭之后,大家回去上课。好似不过是过了一会儿就无端下课了。相比起中五时的lastday,这中七的lastday意外地显得平凡。也许是因为昨天的告别早会太深刻,珠玉在前,今天lastday每个人只忙着拍照,连花少许时间说几句体己的话也没有,反而显得眾人如浮萍一样,是无根的,只有相互擦过对方的身子,然后就分了。 倒是中五那年的lastday教林春印象深刻。那时他还是个独行侠,其他人犹在拍照、玩乐或悲春伤秋,他就独个儿走出班房,行到新翼倚栏静思。偶尔看见放学后、下面篮球场上有几个初中少年打篮球,那「呯呯」落地的篮球声,听在耳里,像是声声击到他心底。他那时有点唏嘘,想:原来自己在这学校过了五年,竟从未试过跟朋友打过球,球场上没有他的热汗或是受伤后所流的鲜血。他在这所学校中,原也是个过客,并非学校的一份子。 他此时却没这种近似自怜的感情,只是有点疲累与空虚,鐘声响过了——那是他最后一次听的下课鐘声,彷彿也带走他心中的一点东西,使他忽然变成了一团轻飘飘的绵絮,没有底。这晚,他早就答应过陈秋要在他家过夜,是以他也不急着走,陈秋又被其他级别的友人缠着,看来不到五、六点,他们也不必指望能离开学校了。 林春悠悠走到他的老地方——新翼。才刚倚着栏杆,打算发白日梦,身后便传来一道轻柔的女声—— 「林春。」 回头一看,正是叶芝。她尤如一朵清丽的小白花,立在林春几步之外的位置,戴着一条纯白色的大围巾,几撮黑发垂在那围巾上,显出素净之感。林春感到有点尷尬。跟陈秋在一起后,他对感情也开始敏锐起来,而他也解释不到原因,大抵是因为平时看陈秋的眼神看多了,他也学会了解读人的眼睛、以及当中的情感。 叶芝并无半点拘谨,行到林春身旁,两人的肩膀之间大概隔了一个身位,不算疏离,也不亲密。她打开话题匣子:「今天lastday……跟班上所有人都拍过照了吗?」 「嗯,拍过了。」他木訥地回应。 「你说谎,」叶芝嫣然一笑,转过头来说:「你还未跟我拍过照。」林春这才注意到叶芝的左手拎住一部浅红色的相机,他有点侷促,说:「你也会这么重视回忆吗?很多女生都找所有人跟自己拍照,就连平时一天也谈不上一句话的,也过来跟我合照,她们说要留住一个回忆。我以为你不是那种女生。」 「我的确不是那种人。」叶芝说,淡然一笑:「但我只是想跟你拍照而已,就一幅也不可以吗?」 108 既然叶芝说到这个份上,林春也不好拒绝。再说,他本来就不讨厌叶芝。新翼这边较僻静,很少学生经过,因此他们只能用相机玩自拍。林春站在叶芝身后,叶芝便伸直手臂,调个合适的角度,说:「向上望,一、二、三……」 拍过照,叶芝颇为雀跃地翻看照片,说:「我很少玩自拍,想不到这次竟能一take过,看!」林春也探头看看,只见相片里叶芝的笑容温文依旧,自己却挤出一副要笑不笑的彆扭表情,他顿时移开眼,转个话题:「你不用陪朋友吗?」 「怎么,这么快就要我打道回府?」叶芝风趣地说,语带丝丝苦涩,连笑容也变得勉强。林春一时不知怎样接下去,就木然僵在原地,不敢看叶芝,说:「不,只是……觉得有点奇怪罢了。想不到你会找我拍照。」 「没什么特别的。我只是想,反正都快毕业了,就拍张照片,留个纪念,反正日后也……」叶芝没再说下去。林春猜,她应是想说「反正日后也没机会再见」,然而,就是真的没机会再见,那又如何?林春会感到有点惋惜,少了叶芝这个朋友,可他与叶芝本来就是点头之交,最多也是偶尔有一两次详谈,说不上是深交。所以他也没有什么不捨之情。 叶芝还是没有离开,她放松身子,侧身靠在栏杆,覷着林春说:「之后你还会回学校自修吗?我打算在考mock期间和studyleave回来自修,大概天天也回来,就是坐在教员室前面的长桌旁。你也会回来吗?」 林春思索了一会儿,原本还带着半点迟疑,可他紧一紧拳头,还是对上叶芝的眼,坚定地说:「我想不会。我比较喜欢在家里温习,或者……跟朋友一起。」 「朋友么?」叶芝的眼神很飘,悠悠落到下面的篮球场。场上,初中男生热烈地打球,生活中彷彿没有压力、烦恼与温习,真是轻松,她没地多愁善感起来,却反而微笑说:「其实我早就该猜到了。林春,现在的你跟以往的你……真的十分不同,你变了很多。以前你身边好似围了一堵透明的高墙,你看得见出面的世界,但外面的人走不进去。现在,你身边的墙变薄了,我们偶尔可以接触到你,甚至你脸上的表情也柔和不少。以前我从来没见你笑过。」 林春不觉摸摸自己的脸,有几分笑意,说:「是吗?我一直没注意到。叶芝,你可记得中五时,我们文学读过一篇叫《渐》的文章吗?是丰子愷的作品。里面说到人总是不能注意到时间的推移,然而,人却一直老去。每个驼背的老妇都曾经是如花的少女,那她们是如何接受自己的改变呢?那就有赖于『渐』。渐,使我们不察觉到自己的改变,并日渐接受,到了我们已有很大的改变时,也就不会感到稀奇了。我也是这样。在一两年前,我一定不会相信自己也能有这样的一天:有朋友,会笑,跟别人说话也不再感到侷促。」 然后,他们没话题,静下来。好一会儿,叶芝再说:「所以你不会再回来自修吗?」 「不会了。」林春说得肯定。 「以后我回来学校自修,也不会见到你了吗?以后也不会有机会见到了吗?」叶芝说得赶急,躁红着脸,似乎觉得自己失言了,有点后悔说出自己的心声。 林春拂拂额前的发。他有好一段时间没去理发了,乱得像鸟窝的发有点篷松,时有几撮碎发刺到眼瞼,他说:「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或者我和你进了同一所大学,就能偶尔碰面,喝杯茶聚聚旧,也能说说最近自己看了什么好书。但是,自修的那段时间,我是不会回学校了,你应该见不到我了。」 林春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他也大约知道叶芝的心思了。他选择以这种方式回应叶芝,因为她是个好女生。她值得找个一心一意待她的情人,而不是他——这个心中已有了人的男生。 叶芝终是不甘。她识了林春好久了,初中已经同班,守到中四五,方有机会与他接触,而林春也果真如她所想像那般,是个内敛、有内涵的人。到了如今,中七,她才知道自己手脚太慢了,她输了,输给另一个比她主动的人。 她向林春踏前一步,眼里有了眷恋与不捨,她说:「我明白了。我也不是一个蠢材。今天是lastday,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也明白我的意思。初中时跟你同班,你在班上就像幽灵,你安于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被人打扰,就是没人陪自己,也不会孤单落寞,从来不会走进别的圈子里。我觉得你很特别。中四五时,坐在你旁边,原以为你是个冷冰冰的人,谁知我又猜错了。想不到你这么爱看书,我们每天谈论着书本。可是,也仅止如此。中六时终于有机会看你写的文章,每一篇都使我觉得很感动。一想到以后不能跟你谈书、看你的文章,就觉得……有点可惜。」 林春垂眸,他只要再踏前一步,就能触碰到叶芝。但他选择倚着身后的栏杆,以一种不太伤人的方式,跟叶芝拉开距离。他说:「谢谢你对我的欣赏,可是我也只可以说声谢谢而已。我并没有你所说的那么好。真正的我有太多缺点,有时我也忍不住唾骂自己。我碰见一个人,就是他使我缺点毕露,使我看清自己有多懦弱与胆小,亦是他推我走向前,逼我做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也能做到的事。他令我看见世界很大,而自己很小。是的,我很小,无论是心胸或是眼界都很小。」 他仰首,除了看到上方的石屎墙外,也看到半边青天,今天的天空也很蓝,阳光退去,只晒着场下的少年,晒不着新翼这边了,使人感到微冷。这天他出门太赶,忘了拿毛衣,也不是第一次了。陈秋家里有三四件毛衣,有的是陈心留给他的。所以他总是多带一件毛衣,每当林春忘了拿毛衣,他就一言不发从书包掏出一个白色的胶袋,把里面一件摺妥的毛衣扔给林春,叫他穿上。 林春抓住毛衣的下襬——这件陈秋借他穿的毛衣,上头还有他淡淡的气味。每个人都有种独有的体味,不是什么体臭,是一种气息。它像指纹,能识别每一个人,所以林春一嗅到这种清新的气味,就想起陈秋。 「正因为我的眼界很小,所以只能够容得下一个人,容不下另一个人了。」 「那之后……你会去见那一个人吗?」 「如果是以前的我,我会说:只要那个人想见我,我就会去见他。但现在,我的答案是:我会去见他,因为我想见他。」林春说完,心里反觉轻松,他觉得自己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风一吹,就散落,无一丁点重量,乘风飘到一个未知的地方,而他期待这未知的旅程。 叶芝笑了,她是真心地笑,因为她虽然得不到这个人,却从林春的眼里看到幸福。幸福。有多少人穷一生精力,还找不到这虚渺的事物,而林春一边谈着那个人,一边淡然笑着,好似在说着心爱的物品,一脸饜足,脸上彷彿散发着一阵光华。思念使他有别于其他浑噩平凡的男生,成了一种支撑他生存的力量,尤如米饭供给人力气,思念是一种精神食粮,使人的生命变得完整了、不再有缺口了——这是相思。 「我可以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那一个改变了你的人。我想我知道他是谁。」 「他嘛,他……」林春闭上眼,脑里闪过许多片段,都是他与陈秋相识至今的事。那些事已经过了很久,现在一回想起来,清晰得如同昨日,难怪人们说光阴似箭。纵使光阴真如无情的飞箭,眨眨眼就过了,但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所以他们变得心细如尘,抓着光阴的尾巴,不肯放手,将那些短暂美丽的回忆锁在脑袋里,花一生的时间去记住,到了记不清的时候,再美化之,至死时才与它们一同消亡。 109 「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眼界很小的人。心胸狭窄,只看得到身边的事,看不到更多了。可是,正因为我和他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看着不同的风景,碰面时才能与对方分享自己所看见的风景,扩阔彼此的世界。我跟他活在不同的世界,这正是我们能够在一起的原因。 「他可说是我的对立,我做不到的事,他做得到。我看不见的事,他一件件告诉我。相对的,他也一直被困于某一个空间,是我偶尔走进他的世界,为他点出那个空间的出口。他又一直逼我做不同的事,有时使我很痛苦。可做完之后,又别有一番滋味。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跟他凑在一起,我们明明是那么不同的人,就像水与火。但既然在一起了,我就会珍惜他,以及这一段关係,不会放手。」 叶芝噗地笑出声,虚掩着嘴,说:「真未见过哪个人会这样说自己的情人,说得那么无可奈何,还好像在『踩』对方。」 林春有点窘迫,乾咳几声,说:「他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个性差透了。大概也没几个人能容忍得了他那种性格。」 「那也是,人缘比你差的人,在班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了,就只有一张好皮相。」叶芝想着,笑得更夸张。林春脸一红,叶芝这样说,分明是知道他在说谁。 「你……是怎样猜到的?」林春移开眼,没敢对上叶芝的眼睛,只盯着她的围巾。她佻皮地说,眼瞇得像猫儿似的:「你又知我一定猜对了?不过你心里想的事都写在你的脸上了。而且我一直都看着你。就因为我一直只看着你,所以我输给他,输得心服口服。」 林春感到一阵歉意。他并没有亏欠叶芝,只是他不能回应她,此刻临别,他对她亦无任何留恋,只能说:「你以后一定会幸福的。」 「我也希望。」她的笑容罩住一重淡淡的阴影,虽未至于心如刀割,可到底有种鬱闷的痛楚,不知何时才能褪去。说了几句间话后,叶芝便借故离去。林春打算再呆一会儿才回去,便听到身后有一阵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不过是数秒,腰便缠上了两只手,背脊贴上一板温热的胸膛。林春也没有回头,只是伏在栏杆,枕着自己的手,闷闷地说:「被人看到不好。」 「管他的,今天是老子lastday,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深深吸一口气,略带不满地说:「还是你的毛衣较好闻。这件毛衣是陈心的旧货,闻起来总使我想起陈心,怪彆扭的。」 「被我多穿几次,毛衣很自然就会染上我的气味了。」林春笑说,愈发觉得陈秋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又总让人那么怜惜。 「真的吗?那好,以后多穿穿我的衣服,那每件衣服都沾上你的气息了,不管我去到什么地方,也觉得你好像在我身边。」 「无聊。」林春渐渐习惯陈秋的白痴话。 「不过,那也没关係。因为你就在这里,我一想嗅到你的气味,将你拉过来就行了。见不到我的时候,你也会想念我的气味吗?」 林春给陈秋的傻话逗笑了,笑得身子轻颤。陈秋也轻笑起来,心里一动,吻了吻林春的耳垂,他的耳朵顿时透着红潮,林春死也不肯将脸转过来。好半晌,陈秋也忘了自己提出的无聊问题,林春却低低地说:「不知道呢。因为现在我天天都见到你。」 「上了大学之后,还能天天见到你吗?」 「谁知道。现在我们连自己能否上到大学,也不知道。」就算林春成绩好,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升上大学,更何况他还未肯定自己的firstchoice——也许选心理学,也许是那科莫名其妙的文化研究,乍听还真不知读的是什么,至于中文系,他兴趣不大,权当充数而已。 「真无情,就不能随便说句话应酬我吗?」林春可以想像到陈秋正不满地呶嘴,一副孩子气地表情。他徐徐一笑,回话说:「你不正正欣赏我这点吗?不懂得说谎,说话时直来直去,亦不会多加雕琢,自自然然。」 陈秋没再回话,两人安静地享受这难得的幽静与温馨。那并非是绝对的平静,相反,两人的心扑通通的跳着,未至于激动,大概介乎于亢奋与稳定之间。心被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感充盈着,无限地涨大,只能透过紧紧拥着对方去稍微勒住那种快要奔出来的衝动。 两个人衝动起来,竟然一声再见也没跟戴志和李旭说,就逕自上了陈秋家,一关门便亲热起来,林春也习惯了陈秋那猴急的性子,侧过脸闪避他的吻,轻声说:「书包。还背着书包。」陈秋低咒一声,说他麻烦,就随便将二人的书包甩下地。 林春比较保守,总觉得大白天做爱挺彆扭的,就不断找事情分散陈秋的注意力,什么「出了一身汗,很臭」、「回房间」,甚至是肚饿。陈秋正兴在上头,禁不得林春多次打断,气起来就将林春压在门板上,怒极反笑说:「林大少,既然你这么不乾脆,那就由小人服侍你。你什么也不用做,光站在原地就行了。」 「说得像优待我一样,到头来辛苦的不又是我吗?」林春小声嘀咕着,两个人站得如此近,陈秋没可能听不到。他当然明白在性事中,总是承受的一方吃苦,每次做过后,林春虽不至于元气大伤,可翌日定必精神散涣,上课也不集中,一向是好学生的他,也会被老师捉到他发白日梦。幸而他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大家都以为林春只是温习太晚,还嘱咐他小心身体,不要那么拼,害他心虚不已。 但陈秋也觉委屈。小时候家里穷,但仍有体贴的母亲照顾他,到了初中时,老爸的生意愈做愈旺,家里富布起来,他简直可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俗一点说就是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连一隻杯子也没试过自己洗。可自从林春来了后,他也逼着学做饭,功力还不及林春,也至少能做些炒饭、汤麵这种简单的食物。再者,每次性事后,他没错是得了甜头,可也有侍候林春,以免他带着一身黏腻汗跡睡觉。翌日早上又总是陈秋先起床,准备一些简单的早餐,让林春一醒来就有得吃。 他是哪儿照顾不周了——陈秋在心中怒吼。但他没有将这种想法表现出来。他勾住林春的脖子,一手刻意放慢速度的、解开林春衬衣的钮扣,手指先是捻着那胶製的圆钮扣,才把指头挤进钮扣口,将钮扣推出去,好似慢镜头动作般,慢到使林春有点不祥预感。接着,陈秋凑上林春耳畔,林春立刻往旁边缩,可陈秋的动作比他更快,噙住他的耳垂,飞快地舔一下,再轻咬。 林春的耳朵是最敏感的位置,一感到别人的吐息,便升起一阵又麻又热的感觉,红潮由耳廓晕染到脖子,再慢慢升上脸,使他苍白的脸隐隐透着一阵嫣红,和着那微丝细眼,有种古典而妖媚的美态。陈秋纵是看了很多次,但感觉还似是第一次看到那般,心底有一种澎湃的激情,使心跳加快,但他又总希望掩饰自己的激动,不让林春知道他自己也意乱情迷。 做爱好似一场角力赛。身在下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输家,输赢之分,应是谁先沉迷下去。是谁先先迷失于感官之中而忘却了自我?是谁恳求对方赐于自己更大的欢愉?是谁先忘形地呻吟?其实到了情感最浓烈之时,大家都已经迷失了,尤其他们是衝动、幼稚的小伙子。什么平日不敢讲的都讲了,不敢做的都做了,人生固然由谎言堆砌出来,可做爱时,大家都很诚实。 林春试过失声呼痛,陈秋进犯依然,说什么也不肯退让。陈秋试过忘情地喘息、呻吟,感觉林春主宰了他的身体,为他带来旋风似的快感,不由得他控制。每一次亲密,都是荒唐,又都是一场冒险。陈秋牵着林春的手步入欲海,带他看过很多风景,他每次沉迷于其中、不能自已时,恍恍惚惚之际也不禁想:什么是欲望?欲望是「……」——欲望是一堆省略号,当中的心动、颤抖、挣扎、兽性,都不能外道,化成一串羞怯的豆点,是一串密码,只有同道中人方能读懂箇中意趣。 林春在胡思乱想,压根儿没听到陈秋跟他说什么。之所以清醒过来,是因为陈秋开了灯——客厅的两盏灯都开了,泻出一室的暖黄。外头没有阳光,天是一团呆滞的白色,像一团凝结了的白浆糊,全然不知人间春色。陈秋强将林春扯过去饭桌那边,把他推倒,林春一失重心,便倒向身后的桌子,躺在一片冷硬的玻璃,所幸隔了一层衬衣,不然便冷得发毛了。 110 莫名其妙被推倒、被压着,再听到身上的人勾着惑人的笑容喃喃说:「那我们来试些新花样好吗?包君满意。」林春直觉说不好,陈秋却欺上来,细柔地亲着他的唇,轻轻落下来如雪片,林春对于陈秋的温柔一向没彻,一时糊涂也不知自己说了什么。他并不是追逐快感,事实上林春虽然不是性冷感,但对于性一直没有很大渴求。 陈秋并不知道,比起那蚀骨的快感,林春更爱性的副產品。他喜欢将一些微不足道的感受、触碰,置于显微镜下那般无限放大,别有一番体会。比如是一个亲吻,对方的唇与自己的皮肤接触,他能够在脑中描绘陈秋的唇:有时是湿润的,有时则乾燥,微硬的唇皮擦过皮肤,有点痒。 相拥时,皮肤是灼热的,两片灼热的皮肤紧紧贴在一起,闷得人脑袋也昏了。喘息挡在二人之间,便温度升高,好似身处于一个大蒸笼里,对方的身体是烧红了的炭,热得让人难受,时常使林春禁不住拧眉,但又总是捨不得抽身离去。这是不是上癮?这是不是沉迷?他反覆开自己,也求不出一个答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到底为什么自己会无可救药地爱上这种亲热的感觉。 他起初还不知道陈秋所谓的新花样是什么,然而当林春双手被他攫住,并推上头顶时,他就隐隐知道陈秋想玩什么——就在这一室光明的客厅、在这张冰冷坚硬的琉璃桌子上,连衣服也没有脱尽——陈秋在这里要了他。 若是以往的林春,必然会拚命反抗。比力气他是比不过陈秋,可两个人毕竟都是男生,体格上没什么差异,要是认真起来,纵使打不倒陈秋,也不至于被对方箝制。可林春只是轻皱着眉,感受陈秋所带给他的肉体欢愉,坦率地接受一切。 他想,自己算是软弱吗?不,他很清楚,自己从头到尾,压根儿没想过去反抗。羞耻,却不厌恶。 陈秋只解开了林春衬衣上的钮扣,露出他一大片青白的胸膛,但没有褪去他的衣服,让白衬衣贴着林春的背,以免让他的皮肤直接碰到冷硬的玻璃。这份微不足道的体贴,不知怎的使林春软化了。也许原本还不太情愿,之后他就说服自己:都到这个份上了,就随他去吧。 陈秋慢条斯理的抚摸着他的身子,感到林春两臂的疙瘩,知他怕冷,便欺近他,几乎贴上林春的身子,让自己的气息温暖他。林春迷糊起来,也搭上陈秋的肩,凑上前,亲上他的唇。对方的气息喷到自己脸上,本有点窒息感,可在这寒天里,却暖热得让人捨不得离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滋味叫人眷恋?然后陈秋顺着林春脖子的线条,一路轻吻着,直去到他的胸膛,轻柔得像初春时下的毛毛雨,不把手掌摊开来,也感受不到那细碎的雨粉。林春感到前所未有的安稳,甚至有点睡意,陈秋忽然轻咬他的乳首,使他好似触电似的弹起身子,然而陈秋又将他牢牢压在桌上,叫他乖乖躺下来。 有时,林春觉得做爱——无论是同性或异性之间的——都有一种施虐及被虐的意味。施虐的人完全掌握对方的弱点,对方喘息的节奏、呻吟的声量、甚至是迎合,都尽依施虐者的喜好,固然使那施虐者获得无数快意;而受虐者的快意,除了来自感官上,更在于对方在暴虐之外,难得流露出来的一点温柔,情形就好似一个人去喝杯苦得要命的廿四味,之后吃一颗糖果,觉得那糖果的甜味真倍胜于从前。 或者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这种奇特的性癖,因为爱上对方,进而希望控制对方的全部;或者希望被自己的爱人粗暴地对待,过后再领受对方的温柔。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这种被虐意识,可他至少知道,碰上陈秋后,他林春好似再也不属于自己,或者说,他从来没懂过自己。 他偶尔听过一首歌,叫i’veneverbeentome,内容大致讲一个美人如何花掉自己大半生青春去纵情声色,寻找财富、爱情与幸福,到头来一无所有,遍体鳞伤,方知幸福并不等于荣华富贵,而是在于当天,身边那个与自己日吵夜吵、却仍然睡同一张床的平凡丈夫。这个女人花了大半生青春,从来未到过自己内心深处,看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林春也像这个女子般,从来没问过自己想要什么。 就算他一早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敢放胆去要。是陈秋给他胆子。 林春感到欲望被一腔温暖湿热包覆着,陈秋的舌头捲过他欲望的顶端,他也不敢看向自己的下身,只是睁开散涣的眼睛,上方耀眼的灯光直直刺入眼内,一阵生痛酸涩催人泪下。真是不可思议,他竟然会因为这不合社会伦理的行为,而得到无上的欢愉与感动。世人要如何衡量他——他的母亲、朋友、学校的人、甚至是街上任何一个陌生人——都不重要了。快感如同成千上万的虫子,在体内不安地奔窜,急着要找到出口,却苦困于体内,迟迟不能释放,他无声地抽泣,不知为了什么而哭出来。 应该感到不满与委屈,可林春知道陈秋一定会满足他的欲望,因此所有委屈全化成期待,此刻愈是痛苦,便愈期待之后巨大的欢愉。他似乎被陈秋带坏了。或是他带坏陈秋? 灯好似一颗放得极大的星星,尖刺一般的光线从中央叉开来,这一个发光体使林春一阵目眩。羞耻,是因为自己衣服半褪,半裸躺在陈秋身下,与一件展品无分别,陈秋是一个入了魔的艺术家,一再抚摸他这件展品。然而,又有一种世界顿成空白的错觉,所有人事都被那巨大的灯球吸进去了,没有过去与未来,只有这一剎的快感。 「你似乎愈来愈习惯了。」林春听到陈秋的轻笑声,一阵羞愧席捲上来,他看着陈秋的脸,一时看得不太真切,几个光晕彷彿叠在他那媚惑的脸上,林春瞇着眼睛,无奈仍身如梦中,人彷彿成了一团混沌,什么也思索不了。 林春听到陈秋说他迷乱的样子很美,他呆呆地说:「清醒……清醒的样子呢?怎么迷乱的样子会更好看?」 「迷乱的样子像小孩子,很蠢、很傻,不是比较可爱吗?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你不会满脑子想着那些无用的知识,说大道理……」陈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林春的头,如同一个大人去哄一个小孩子。他分开林春的腿,将他的身子折成三明治似的,腰以下的部位都悬空,使林春顿时觉得自己成了一棵失根的苗,够不住地下。 「知识才不是无用。」林春没好气地反驳。陈秋只神秘一笑,垂下眸子,柔柔扫视着身下人、那张温顺而略显激动的脸。他喜欢打断林春的步伐,纵然他从来掌握不住这个人的心思。 「有用、无用……谁能决定什么是有用、什么是无用?知道吗?在香港,知识是我们的资本,我们用知识去买一张张的文凭,再将自己变成物品出售。」 林春听了陈秋的话,茫然皱眉,冷不防身子被侵入,轻叫出声,脸容因痛楚而扭曲。物品,是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每个人都是商品。他们在牌上写明自己的技能与学歷,一张张文凭贴于身上,每一个成绩背后都隐藏着一个价钱牌,每个人都是有价的。 美丽的女人被富商包养,有学歷的人被大公司聘用,那些容貌平庸、能力一般的人永远被踩在底下,做一些明明很重要、但从来不会有人注意到的工作。人们只懂盛讚某大企业的业绩,却想不起一家公司之所以能正常运作,全赖一群低技术员工、清洁工。就是「低技术员工」这几个字,也有标籤的意味。什么是高技术?什么是低技术?为什么劳力永远次于脑力? 「那……我和你也是一件商品吗?」林春紧张地环住陈秋的颈,身子摇晃得厉害,好似被人吊在半空中,随着强劲的风势晃动,下一秒就要掉下去。 「是,我们一开始就是商品,只是我们的买家尚未出现。而我们的价格,就靠高考成绩来定。」 「那……那太消极。」林春觉得自己快要被撞散,理智好似一堆纸屑,无重,向天空四散,抓也抓不住。但那种灼热正猛烈烧着他,尤如地狱之火,将他烧得不似人形,痛得来却有种淋漓的快感,愈是堕落,就愈快活,身子下沉、下沉,沉到去污秽的泥沼,再也不復洁净。 「买家、卖家,你还未读bba,就一副商人口吻……」 「我也想做一个商人、一个买家,但我没主宰其他人的命运。」陈秋忽然停下来,抚弄着林春胯间的欲望,使他失声叫喊,推拒着陈秋,下身又矛盾地迎上去。林春呼吸的节奏变得更紊乱,他拚命喘息,仍不肯认输,勉强挤出一丝傲然的微笑,说:「那你想买下我吗?」 「你肯让我买吗?」 「那也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能耐。」林春当然说不出,他肯让陈秋买下来。 陈秋笑起来,身子也轻颤着。他抓起林春的手,将之贴上自己裸露出来的胸口,诱惑他,说:「既然我买不起你,就将我自己卖给你。你要先验货吗?」 陈秋的脸颊染上春色,上勾的眼尾拖着一份懒懒的春情,眼睛如同蒙上了一层曖昧的薄雾,轻纱似的覆住那黝黑深邃的灵魂之窗。林春还真的像验货般,摸着陈秋的脸、颈、锁骨,以至那平坦玉白的胸膛,将那掛在陈秋身上的白衬衣拉下来,使他的肩头尽露出来。林春支起身子,在陈秋的颈侧咬了一口,在那片白晢的地方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你这件金玉其外的次货。」 林春原本还想说更多调侃陈秋的话,但又身不由己被拉入另一波情潮中,激动得不能自己,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只懂攀住身上的人,渴求对方赐予自己更大的欢乐。他想,他又怎买得下这个美丽的人?那只不过是情人间的胡话而已,朝生暮死,日后又有谁记得?并不是他不想认真,而是他们没有本钱去认真。 今天是中七的lastday,不知道他和陈秋的lastday,又是何时呢?林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说出口,只是,在高潮那刻,他彷彿听到陈秋以一种无奈的语气笑叹——「你真是无情。」 我们彼此彼此。 111 说是放年假,其实哪有假期——中七学生根本不可能从那短短十几天的假期,获得真正的休息,况且那十天里,几乎有五六天要回学校补课、测验,可算是地狱式生活。当然,这时他们根本不知道,更大的苦难还在后头。 他们文科班也算好了,年廿九回去考个歷史科premock(模拟校内试的模拟试),然后便可暂且休息,理科班更惨,到了年三十还要回去。初一、初二跟初三,不消说,自然是例假,可一到了初四,大家便陆续回学校测验补课。 一般商店尚且初五啟市,他们这群老师、学生可真疯,几近全年无休了。想来,老师也真伟大,生病的就顶着个大口罩回来替他们补课,有家室的,都纷纷抽空了一整个上午、甚至是一日的时间,回来为学生改测验、搞补课,因而大部份人都没抱怨,私下珍惜老师的心意。 林春之前挺坚定的说过,年假一开始,他就不会再去陈秋家,害陈秋阴鬱了好几天。林春的确两三天没上过陈秋家,然而到了第四天,已有些心痒。林母看在眼里,淡淡说了句:「真难得,你好几天都没去找阿秋了。」 「我干嘛去找他,又没什么事。」林春格外敏感,本来在写文章,不自觉写错字,颤着手去找涂改液,可是手劲太大,把整个笔袋弄翻,里面的笔都掉到地下,一时好不狼狈。林母看着儿子的窘态,笑了笑说:「我又没说什么,你紧张个鬼。我只是看你之前常常上阿秋的家,一星期总要去三四次的,如今忽然一次也不去,觉得奇怪,才问一问。你说他妈早就去了,那他爸会回来陪他过新年吗?」 「我想不会了,他爸在外面……早有了一头住家。」林春含糊地说,不想说太多陈秋的家事。林母没说什么。等林春以为话题已终止时,林母又说:「年廿八晚,也就是明天,我会回乡下,初五才回来,你自己看着办。你懂得照顾自己吗?」 「这么突然!之前也没听你说过要回去的,怎不跟我说一声?」林春惊讶不已。母亲甚少连续两年回乡下,一般是隔两三年才回去一次的。 「你这孩子,我这不就跟你说了吗?」林母眉开眼笑,说:「一般的孩子一听到父母要远行了,定当高兴无比,因为可以过上『无王管』的生活,你倒像是看到世界末日的样子。」 林春的感觉十分矛盾。他固然爱过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且他也惯于照顾自己,煮食当然无问题,做家务也勉强可以,可是,他无把握能管得住自己——他怕自己一不留神,便跑去陈秋家。本来林春正是依赖母亲的监管来约束自己的欲望,可现在妈一走,少了个人坐在家中盯着他,他倒怕自己…… 「妈……」林春不无幽怨地膘了母亲一眼,林母见状,爽然大笑,揩去眼角的泪花,说:「你这孩子真的变了!以前,你不会用这种眼神看人,就只像一块闷闷的木头,踢了一下也不会动的,现在嘛、现在嘛……」 林春脸热,收回视线,努力装出一副木然的样子。林母看儿子一脸窘迫,也就放过他。她转身行往床那边,拿起床头上的一只盒子,背着林春打开盒,好一会儿拿着一个红封包,递给林春说:「这个交给阿秋吧。」 「我怎交给他,这个年假里,我是不会见他的。」林春说什么也不肯接,林母硬将红封包塞入他手中,说:「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亲自给他又好、寄给他又好,总之就要交给他!人家常常掏腰包请你吃饭,你又每星期在他家过夜,我怎好意思一个红封包也不给人家!你要是不给他,我的面子往哪里搁。 「反正这几天我是不在家了,你自己看着办,要怎样过,是你自己的事,我一点都不想知道。总之,在初五的夜晚我会回来,到时候你要留在家。然而,不管怎样,这几天也要读书,该做的事就要做,不可以只去玩,到时候玩得心也散了,模拟试就考差了。当然,也不要一股死劲子去读书,我知道你勤力,也要学懂放松,知道吗?」 林春胡混应过去,总觉得母亲的话有某种言外之意。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早已被母亲看穿了,然而,她是怎样知道的呢?为什么母亲、戴志、陈心、甚至是叶芝,也能看出他俩的事来?真不成是当局者迷吗?林春一脸狐疑地摸摸脸皮,思忖自己是不是要时时刻刻摆出一副木样子。 结果林春说服自己,他要找陈秋。他并不是想见陈秋,而是为了将那一个红封包交给他而已。陈秋硬要他过去独秀居楼下,林春扭不过陈秋,依言去了。他们在平台的小花园见面,那时刚入夜。陈秋接过红封包,戏謔说:「不是说过整个年假都不跟我见面吗?现在怎么又出来了。我知道你一定会说,你只是来将红封包交给我,可是,你在初四才给我,不也可以吗?你可别说你忘了我们要在初四那天回学校补课。」 林春哑口无言,这才想起来——他怎么就急着拿红封包给陈秋呢?他当下就要逃跑,陈秋却抓住他的手肘,将他扯入怀中,紧紧圈着他的腰,说:「难得过来,不上去吃顿饭吗?」 「我、我吃过了。」颈侧被陈秋的气息拂过,引起一种痒痒刺刺的感觉,使林春忍不住捂着那一片肌肤,换来陈秋的轻笑。 「再吃一次吧,就当是陪我吃。我已饿了几天。」 饿——这个字背后代表什么,不言而喻。当晚,林春就成了一块上好的肉,解了陈秋的饿,倒换来一身疲劳痠痛,他翌日醒来,揉揉僵硬得不像话的腰,嘀咕着:「什么陪你吃,是『给你吃』才对。」陈秋但笑不语,似一隻奸狡满足的兔子,差在未拍拍肚皮打个饱嗝。此后几天,直至初五为止,他一直都待在陈秋家,中间也有一次跑回家拿笔记。 在林春的坚持下,两个人还挺充实地度过这几天。亲密的事并不是没有做过,但书也没有少读过。他们爱席地而坐,林春蹺起腿,把书摊平在膝盖上,间或用萤光笔划下重点。陈秋则背靠着林春的身子,半发呆、半集中地读书,不时发白日梦,或者拨弄林春的头发、戳他的脸,林春只当有苍蝇飞过,不耐烦地用手拨过就算。 年初一那天,林春才想起陈心,问陈秋,怎么陈心不回来住。陈秋眼也没抬起,说:「我跟那傢伙有些协议,总之他在初五之前都不会回来,仍待在宿舍。而且那傢伙本来就不打算回来,说什么不想看见我跟你亲热的样子。」 林春顿时脸红耳赤,气恼地说:「这又不是我想的。假使他回来了,我也会跟你保持距离,绝不会做什么丢脸的事。」 「话可不是这样说。你不想做,我可想做得紧呢。」陈秋笑了笑,又说:「反正戴志伟会过去陪他。」 「戴志伟去c大吗?」 「也不是第一次。」陈秋耸肩。 「这样看来,戴志伟对陈心……挺认真的。」林春实在难以想像,那个不说半句正经话的戴志,竟然就对陈心那么死心塌地,甚至屡次跑去c大找对方。 「他们两个并不是你所想像的那般。」陈秋叹了一口气,欲言又止,最后说:「你想想看,若是两人之间完全没有问题,那他们少见个多月也不是不可以的,况且他们又不是刚好上不久,也好上一段日子了。可是,最近这几个月,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点事,陈心有点不安,才要求戴志伟过去找他,相反,戴志伟又懒懒的,有时也想挣开陈心。只是,也许因为他们早就认识,其中又有不少瓜葛,才拖到如今还未散。」 「早就认识?」 「是……你不知道吗?其实早在我将戴志伟介绍给陈心之前,他们就已经认识了,我后来才知道。你想听他们的事吗?」 陈秋那水灵灵的桃花眼勾引着林春,林春也有点想听,又觉得不好窥探戴志的私隐,抖了抖嘴唇,终于还是选择不听:「要是我想知道,还是去问戴志比较好。他不在场,你又在他背后说这种事,似乎不太好。」 陈秋早就料到林春会这样说,收回眼光,望回笔记,说:「真是书獃子。」 112 林母在初五的晚上回来,第一句就问林春:「有将红封包交给阿秋吗?」林春有点心虚,鑽入书本中,盘腿坐在电脑面前,身子也微驼着,不正视母亲,他含糊应了一声。林母微笑点头,又入厨房,打开冰箱,掀开那几天未用过的饭煲,又打开那放碗碟的矮厨柜,末了再视察升盘,说:「你这几天都没用过厨房吗?看,百洁布都乾了。」 「没有,那又怎样?」话一说出口,林春才发觉自己说溜了嘴,这岂不是不打自招吗?他果真掩着嘴,又撒谎,说自己忙于温习,没时间做饭,所以一连几天都叫外卖。林母环着手臂,侧望厨房里的晾衫竹,隐忍着笑意说:「你忙到连衣服也没有洗过吗?可奇怪的是,洗衣篮里面一件脏衣服也没有,你说,如果这几天你果真待在家,那你换下来的衣服、内衣都放到哪里去了?」 林春一颗心悬在喉头,几乎要跳出来。他自知瞒不过母亲,只好把一切都招了——当然,他多多少少撒了谎,说自己在陈秋家仅过了两晚。林母也不打算怪责他,似乎只想看儿子的笑话,说过几句话戏弄他后,就肯放过他了。 「到阿秋家住,也不是没有得着,至少人家阿秋英文好,可以教教你。」 「嗯……也是。」这几天,陈秋的确有跟他补过英文,虽说林春本来就有上补习班,可都是看录像而已,碰上问题时,还是要问兔奴或陈秋。 「我、我在陈秋家也有读书,不是只过去那边玩的。」林春还是忍不住澄清一番,倒被林母白了一眼:「我又没责怪你,你怎么就紧张起来呢?难得你交了一个好朋友,来往密切也是应份的。再者,日后你们升了大学,就没机会常常见面了,趁现在还有时间,就去玩玩吧。」 说到大学,林春立时心有戚戚焉的,不怎么踏实。那彷彿是十分遥远的事,但实际上,顺利的话,他们在七个月后便已跨入大学,实在无法想像。到时候他们会顺利升上c大吗?王秀明呢?他还在治病,什么时候才能上大学呢?或者说,他有没有机会上大学?原来为了高考而吃苦,也是一种幸福、是一个机会,并非必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透过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 可是,退一步想,上到大学又如何?现在的大学生愈来愈不值钱——是的,商品化,没有什么不是一件有价的商品,包括人在内。每个人的出身、学歷、学位,都意味着他的价格。有所谓的「稀少性」——简单来说就是物以罕为贵,大部份物品愈稀少,其价值就愈高。 在以往的年代,不要说是大学生了,就连中七生也很少,所以中七生在社会已很吃香。可现今,随街找个年轻人问问,不是中七生就是大学生,这两个身份不再罕有,因而贱价了。即便是大学生也不一定能找到好工作,还要看你读哪间大学、出自哪个系、拿过什么奖项……既然大学学位不能再保障一个人的前途,那读大学还有意义吗? 有的,去追求真理——可是世上有所谓的真理吗? 林春甩甩头,把这些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暂且搁到一旁去。考alevel,可以说很简单也可以说是很难。之所以说简单,是指一个学生只需要将自己的一切掏空——你的价值观、理想、政治观、感情,然后把课本上的知识、答题技巧、歷代的markingscheme和答题approach都塞入脑袋,心无「杂念」,便能下笔如有神。无论是古代的科举或是现代的alevel,对学生的要求都是一致的。 服从。其实考试的目的不是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而是透过这个系统,去教予学生——或者说年轻人——一些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必要规则:服从上级的命令、识时务者为俊杰、copyandpaste、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不能挑战权威,无论题目有多荒谬无聊、甚至于对你的现实生活全无意义,为了得到好成绩,你也要花相当时间去处理——不要问,只要做。 这不正是社会所期望的下一代吗?一部部高效率、性能佳的机器,不懂得批判、失了心、失了思考能力,因而不会过问权威,故此,只要在上位者养饱每个阶层,大家就安份守己,不屑于为弱势社群出声。被压迫的依旧被压迫,不然我们拿什么去烘托权贵的幸福与华丽?所以孟子老早就说「有恆產者有恆心」,一个有效率的政府,需保障百姓的生养丧死,说到底,就是在生时给你一口饭、死后给你一块地、一口棺材,如此便打发了你。由古至今,由恆產到现代的「派糖」,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说这alevel难考吗?道理也很简单——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又岂能将自己活生生掏空成一个壳?掏空了,之后能够将同一份感情放回那个空壳之中吗?若是不能,那我们还称得上是一个有血性、有心的人吗? 林春与其他人带着这一份迷思,迎来了年假后的mock——校内模拟试。这次,每科试卷的长度跟正式应考时是一模一样的,一卷做三小时,每科al科目共考两卷,一科共考六小时,中英文科是例外,两科各分为五卷,合起来当然不只考六小时。 内容上,老师也绞尽脑汁去tip题目,务求让学生体验到货真价实的高考。当然,这模拟试到底在学校里面考,自然不会残酷到哪里去——当你看见为你派卷的老师全是教过你的老师,当你看见身边的考生全是平日跟你胡闹的朋友,自然不会紧张到哪里去。 对于考过会考——即是中五公开试——的人而言,这个模拟试算不上什么。公开试的一个可怕之处,是将你置于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到别的中学应考、考卷、监考员、甚至是礼堂的陈设,都跟你所熟习的截然不同。所以,考试,尤其是公开试,是一种心理战。就看你能不能克服这种陌生与恐惧,并发挥出最好的水准。 这次模拟试考了半个月,中间有不少日数都不用回去考。是这样的,由于大家选修的科目林林总总、大为不同,而每天只有一两科开考,所以拖着拖着,便拖了半个月才陆续考完。 其中还有一个小插曲。t中习惯找家长当监考员,大多数家长都是和蔼可亲的,但总有些特别麻烦。他们不是专业教师,可架子却比老师还要大,眼睛生在头顶,彷彿他们一旦成了监考员就飞黄腾达、挤身权贵,对他们学生呼呼喝喝,好不威风。 有一次,理科班上一个考生在开考前数分鐘一直死盯着桌上的试卷,试图窥探试题,那家长就板着脸,说:「现在尚未开考,我有权当你作弊!」开考了,她无聊看看试卷,发现了一些印刷上的问题,大抵是错字,便紧张兮兮、拉高嗓子询问一位监考老师,正是教数统的「太极」(这位老师平常说话速度极慢,又真的常常去公园耍太极,便被学生取名为「太极」)。太极也一脸无奈,一个学生忍不住抬头,「嘘」了声,怒瞪着那聒噪的妇人。 结果,那个家长事后竟向校方投诉,说监考老师无能、学生无礼,幸好校方也明理,只是随意附和那家长,事后也没责难老师或学生。 他们开考那天,正正就是二月十四日——情人节。陈秋自然有点怨气,要不是考模拟试,他又可以用情人节为借口,叫林春上他家过夜。林春听了,只斜睨着陈秋,不无得意地说:「做人呢,要学会知足,不能贪得无厌。年假时,我不是已经在你家住了接近一星期了吗?而且,连续两年的新年我都在你家过,你还想怎样。」 陈秋无赖起来,竟在大街大巷之下拥着林春,说:「你乾脆嫁来我家吧!要不我嫁你也可以,我并不拘泥于称号,但求得到一个名份……」 林春哭笑不得。头一天只考一科,十点就已考完,此时街上行人甚少,所以他也没有急着推开陈秋,只是一脸好笑地说:「你可不要将我说得像那些……玩过就丢、不肯认帐的花花公子!什么名份……说得像是我玩了你似的。」 「难道不是你玩了我吗?别忘了,我们之所以成事,还是有赖你的『鼓励』。」陈秋涎着脸,又凑上林春的颈,林春便急急踢开他,羞恼地说:「你够了!常常拿这一点做文章、佔便宜。早知如此,当时我就不会那样做。」 「呵,」陈秋又勾住林春的肩,说:「假如你这么精明,就不会被我叫做书獃子了。」 113 考过模拟试,大家都像失了半条人命似的。戴志一离开试场便振臂高呼:「万岁!!!!终于考完了,我自由了!我光復了!!!同志,革命终于成功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别的班还在上课,你就别大叫大嚷了,再者,」李旭托托眼镜说:「中国何曾有真真正正革过命了?就是革过,到了这个年代,仍是这番景象……」 陈秋打呵欠,截住李旭的话,说:「你就别再说扫兴话了。歷史……最近还写不够吗?考歷史时写、还有中化,你还要考中史时再写一遍,不厌吗?」 林春微驼着身子,背着书包,步伐慢得像乌龟走路。每当他疲累至极点时,就是这般姿态。陈秋先前说过,考完模拟试那天,就要林春上他家过夜,以补偿情人节云云。可结果戴志有意搞破坏,偏要拉李旭一併上陈秋家捣乱,他们再次来个「四人行一日游」。 一上到陈秋家,戴志跟陈秋玩wii,李旭在一旁看他们玩,林春乘他们不察,溜入陈秋的房间小睡一会儿。他自知晚上还要应付陈秋,大概得不到什么休息,遂在下午补眠。 正要睡着,却听到房门嘎一声的被什么人推开,他懒懒地睁开眼,以为是陈秋,却听到戴志的声音:「你竟然在这里睡?看你的架势,简直就好似……」 「好似?」林春喃喃重复他的话。 「好似平时就在这儿睡惯。」戴志笑着,盘腿坐在床边,一手支着腮,一脸曖昧地覷着林春,说:「一般人会认床,在别人床上很难睡着,但你看你,从睡姿到盖被子的方式,都显示你已十分熟悉这张床。你就在这里,跟他夜夜度春宵?」 林春推被而起,不免有点气呼呼的,当然是因为被对方说中,他说:「是是是,你戴志伟『挑通眼眉』(註一),什么都逃不过你的法眼。」 戴志不再逗林春,笑说:「跟你玩玩而已嘛。李旭在外面跟秋秋对战,输得十分惨烈,还不肯认输。我看着无聊,就进来找你玩。」 林春的睡意减了一半,逕自背靠墙壁,打量着戴志那神清气爽的样子,不禁说:「你总也不会累的。什么时候看你,都是一副大刺刺的样子,没有烦恼似的。」 「烦恼嘛……」戴志放远眼光,斜斜倚着床,微笑说:「谁没有烦恼。差在你会不会让烦恼困住。」 「不困住你的,还能称得上烦恼吗?」 戴志摇摇头,搓着手,说:「人在适当的时候要做适当的事。手头上有重要事做,就不应记掛烦恼。你知道什么是烦恼吗?无论你花多少心思去想出路,也不会找到解决方法,那就是烦恼了。既然解决不了,就置之不顾,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 「但问题总有要解决的一天。」 「是。那到了不得不正视时,再去拆解好了。人是很无能的,面对问题,很多时候都视之为一个计时炸弹,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才爆发,可在它爆发前,自己亦做不了多少预备工夫。莫名其妙就爆发了,就受伤了,而人为了活下去,会慢慢将自己的伤养好。不断受伤,每一次復原,都是为了加强自己的体格,面对下一次的爆发。」 林春似懂非懂,戴志看他呆呆的样子很是有趣,坐上床,拍拍林春的脑袋,说:「你要好好珍惜这段时光。问题尚未浮面,你仍然是幸福的。」 「幸福吗?」林春垂下眼,转移话题,说:「怎么说得如此伤感?就好似在暗示你碰上许多麻烦似的,难道你和陈心之间出了什么事?」 「哈哈,就凭你这书獃子也想套我话?要套我话,未免太早了,多修练几年功夫再说。」 林春抿嘴一笑:「你说的话,跟陈心说的一模一样。」 这倒换戴志不好意思,笑容也有点勉强。那双黑白分明的孩子眼闪烁着,有一点不坦率的、矫饰的感觉,总是不让人看清其中底蕴,他说:「书kai子,总之,你要享受这一种幸福。你知道,我们这种人,不要说走到这一步了,就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也不容易。既然已找到合适的人,就好好珍惜,不要让那种感觉白白溜走。你知道什么是幸福吗? 「幸福是过去式或未来式,而不是现在式。也就是说,一般人总不察觉到自己现在正活于幸福之中,他们或许会觉得快乐,并认为这种快乐是理所当然的,满以为自己永远也会浸沉于那种快乐之中。但快乐会被生活冲淡。到了某个境地,回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曾经活在幸福之内,只是当时不察觉而已。然后,再过一段日子,或许又会觉得那时的日子不太难过,因为更惨的在后头。幸福这个概念,是源自比较的。没有不幸,没有悲伤,就不会令人注意到幸福,所以幸福某程度上是一个……」 戴志胡乱做了些手势,也挤不出一个合适的词语。终于,他笑着摸摸后颈,笑得像个傻子般,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反正就是这样了。」 「你的意思是说……一个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当下是否活于幸福之中吗?」林春困惑地皱眉头,戴志笑着倒在林春身上,伸了个懒腰说:「真累,很累啊!我们还是不要谈这些没营养的东西。喂,书kai子,你就借我靠一下吧,我真的累了。」 「为什么累?」林春只见戴志伏在他胸口上,合着双眼,大有睡觉的架势。戴志比他要高半个头,半个身子压上来,也莫说不重。可林春觉得此刻的戴志不再是往常的戴志。他的精力彷彿被抽光,如同一只受了伤、飘泊已久的幼兽,偶尔觅到一处姑且可供自己休息的地方,就乏力地跪倒在地上,要做一只睡兽。 「我也想知道。」戴志的嘴角没了笑容,尤如一个安睡的大孩子。林春觉得他有点可怜,又觉得自己不应该用「可怜」这词去形容一个大男生,尤其是像戴志这样的发光体。他忍不住说:「是压力?a-level?还是因为他?难道他待你不好吗?」 戴志忽然笑出来,彷彿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似的,瞇着那慵懒的睡眼,说:「好?书kai子,你真是个傻瓜,天真的傻瓜。我又不是嫁了人的女子,哪需要别人待我好?合则来,不合则去,这才是游戏规则。再说,并不是待对方好,感情就会好。你知道什么才叫『好』吗?我所认知的『好』,与你认定的『好』,又是否一样呢?维持一段关係,与饲养小动物是不同的。养狗养猫,只要定时给牠们食物,带牠们出去散步、跟牠们玩,那就可以了。但我们是人,事情就复杂起来了。」 「复杂?」林春凝视上方的天花板,说:「不,这事情可以说是复杂,但事实上亦很简单。两个人之所以凑在一起,不正正因为那股莫名其妙的衝动吗?那种衝动和火花会转成深厚而平淡的感情,当中的变化,没可能察觉不到。心本来好似一个空盆子、一只空杯子,可渐渐因为某一个人的存在,而盛载着感情,使杯子变得愈来愈重,人也不再身轻如燕,而有了责任、有了份量。当杯子再次变得空空如也,那个人对自己完全不再重要,就分开了。」 「你说得不错。然而,你试过吗?杯子由空到满、再由满到空的过程;身体在轻重之间徘徊,将人折腾得精神分裂。你只觉得无力。眼白白看着那重要的东西点点滴滴减少,而自己束手无策。」 「既然不想走到那一步,就做些什么去改变。」林春说。 「很多事情并不是由我们自己掌握的,那是……你不会明白。」戴志看着自己的手掌,时而张开五指,时而收拢成拳头。 林春不再说什么。他找不到任何言语去安慰戴志、或者至少让他更好过,只拍拍戴志的背,发现戴志的身子挺瘦的,至少没有他所想像的健壮,那腰位连一点赘肉也没有,硬板板的有一份少年的韧性与刚健。正当戴志快要睡着,陈秋就衝入来,瞪大双眼,揪着戴志的衣领,把他摇醒,咬牙切齿地说:「戴志伟,好样的,你竟然连林春也敢动?」 戴志一脸迷糊,又带着赖皮的痞子笑容,说些胡闹的话。林春讶然发现,戴志又变回平日的戴志,无赖、不正经,明明那么肤浅,但你看不透这个人。 註一:挑通眼眉,就是把事情看个通透。 114 三月初,是他们的派卷日。老师真是改卷神速,花了个多星期就将试卷全数改好,如期派发。有人欢喜有人愁。戴志的文学其实已颇有改进,但仍达不到陈心的标准,据说事后被陈心教训得很惨。林春的英文倒进步了一点,成绩未算低空飞过,也勉强搆得到中位数;李旭的地理失手了,文章却写得很好,他以「时间」为题,写他与王秀明的关係,老师大讚他写得真挚感人,可李旭说什么也不肯让老师将他的文章影印给全班人看,最后老师就拿叶芝跟林春的作文做教材。 陈秋果真想上大学,这次模拟试中,他至少拿了八九分实力出来,英文是全班最高分,文学、世史和经济也不错,尤其是世史。林春也顺利保住榜首之位,他想,假如保不住这名次,不知怎跟母亲交代。自己每星期上陈秋家过夜,又隔天跑上他家做饭,母亲没责怪过他,只将一切看在眼内,略说:「你爱怎样过日子,那是你的事,阿妈老了,管不着。你只要做好本份就可以了。」 之前又搞告别早会、又是lastday,离情依依,大家此时才发现,那所谓的lastday根本不是lastday。他们还要回来取试卷、听老师讲解、补课、测验,自修期间还能天天见到班上的人——只要你回来学校。 有些女生觉得自己被欺骗了,愤然说:「什么lastday!害我掉了多少眼泪,结果大家还是能见面嘛!」真正的离别,其实是悄然无声,并非大锣大鼓。到了某一天,发现自己孑然一身,喧闹声都成了过眼云烟,眼前没有一张熟悉的面目,方知离别。 而这一天何时来到呢?每个人的经验都不同。又或者是身在人群之中,周遭的笑声好似被一层无形的厚玻璃阻隔着,那些人无声张大嘴,不知道因为什么而大笑,你身在其中,像一个忽然去到一群红番中的城市人,全然无法融入其中,那时,才知自己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但已经抓不回了。 他们四个人去饮茶。林春大多带饭回去吃,这几天在他们的怂恿下,也不带饭盒了,李旭说:「我们的中七生涯再过几天就真的完了——这四天派完卷,studyleave就开始,大家各自各闭关自修,要考完试才能出来见面。反正是最后几餐,就别再捱饭盒,出去吃些好东西!」 陈秋细声抱怨:「吃外面的东西,我还不如吃家里带回来的饭菜……」 李旭想起了什么,提高声调说:「也对!你带回来的饭菜真的超可口!有次我见你吃京都骨,多手夹一块来吃,那滋味真是……林春带来的饭菜也很好吃,说起来,两者的味道有点相似……」 陈秋急急说:「都是家常菜,吃起来当然差不多!」他始终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林春的厨艺,林春只是无奈地掀嘴笑笑。戴志从陈心得知林春的手艺,只是他知道陈秋霸道,才没有吵着要试林春做的菜。 他们并不是去茶楼饮茶,那太贵了,学生一般只会光顾冬菇亭。所谓冬菇亭,是指大排档里一些小摊档,露天,搭了个简陋的棚架、扯块大帆布便权当是屋顶,也能挡些小风雨,可碰上暴雨、颱风,就不能营业了。香港的大排档已日渐息微,都被集团式经营的酒家抢去生意,只有在这些小屋邨里,才能找到一两家旧式大排档,那真正是老香港风情。 林春小时候去大排档,用的是木製大圆桌,桌缘有很多木刺,上头铺一张塑料粉红色桌布,即弃的,在那个年代,什么都讲求快,一桌人吃过之后,店伙将那塑料桌布捲起,包着一大堆厨馀就掉,大家都没有环保意识。坐的都是塑胶圆凳,质料很差,坐上去摇摇欲坠,动作大点都会压破塑料。 在四周的支柱上装上大风扇,和着外面吹入来的自然风,比冷气机的风更舒服,夏天时固然清凉,就是冬天去大排档,一行十多人坐得拥挤,喝杯热茶、吃些极富鑊气的即炒小菜,顿时暖下来,大排档的煲仔饭更是一绝,那香脆的饭焦、软滑的鸡块与排骨、浓香的腊味,教人难忘。 然而,他们现在所去的大排档已经变调了。外面仍有几张露天的圆桌,可拐个弯进去,却是装了冷气、铺好地板的餐厅,早已没了大排档那种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粗豪风情。一家小餐厅与一列原始的木圆桌并列,就像将一对小脚跟一对天然足拼起来,看着怪彆扭的。 店伙亲切地说:「哎!几个学生哥来饮茶……到里面坐!有冷气,又舒服!」 这儿倒保留了那么一点传统——就是自助。要吃什么点心,自己拿张点心纸,走出去拿点心,守在那儿的伙计会帮你在点心纸上盖印章。戴志与李旭极兴奋,抢先出去拿点心,像两个入了玩具反斗城的小孩子。林春跟陈秋等了一会儿,戴志就一阵旋风般回来,捧着一个黑盘子,上头堆放了五六笼点心,几乎盖去他半张脸。他把点心放在桌上,犹说:「喂喂,多腾点位置出来,李旭在后头,那小子比我更疯,拿了七、八笼点心,我真怕不够位置放。」 陈秋感到自己的耐性正逐点消失:「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一下子拿这么多?就叫你们先拿七、八笼点心回来,谁叫你们一下子拿十多笼!」 「一场来到,不吃个够,怎对得起自己!」 「说得活像是生离死别,要饮茶,什么时候也可以。」林春訕訕然说,戴志一脸正色:「才不是。过了这四天,要见面可就不容易,尤其是我们四个人……不,是五个人才对,还有王秀明。至少得考完alevel之后再见,那时都已是五月了。」 「来来来!!!!滚水滚水(註一)!!!!」他们扭头一望,只听见李旭的声音,独不见他的人,原来他的脸都教那层层叠高、积木似的点心笼给遮去。陈秋已经开骂,林春比较实际,他站起来,默默跟戴志排好点心,尽量让李旭将新拿来的点心放上桌。不过是几分鐘的光景,桌上便放满十多笼点心,有几笼还要叠起来,不能尽平放在桌面。 陈秋显然低估他们的胃口。一群大男生一下着,于半分鐘之内便分去一笼点心——一笼烧卖共四颗,每人夹一颗,刚好分完。说来也巧合,广东点心大多一笼四件,小巧精緻,他们又刚好只有四个人,所以于十五分鐘内便吃完大部分点心。 陈秋意犹未尽地舔去嘴边的油腻,说:「怎么没有虾饺?」 李旭答:「虾饺的製法特别复杂,必须由两名点心师傅去做。一个负责搅拌馅料和搓粉团,一个负责包虾饺,所以一般的小店,尤其是这种大排档,大多不会卖虾饺。你有注意到吗?在酒楼里,虾饺大多数是特点,也就是最昂贵的点心,灌汤饺也是。」 他们嘖嘖称奇,一问之下,才知道李旭的父亲原是厨师,难怪他懂得这么多了。 这次由陈秋跟林春出去拿点心。陈秋刚刚才说过戴志跟李旭疯狂,不料现下自己也陷入半疯状态,看到点心就拿,一个人拿了四笼,林春也就不敢多拿,只是意思意思地拎了一笼。回去后,还被李旭说他小家小气,只拿区区一笼,不及陈秋的大手笔,林春无奈地说:「吃吃吃,别忘了,到时候大家都要付钱。你真以为能『放开肚皮吃饭』吗?」 可他们都没回应林春的话,埋头就吃。林春看势色不对,也就急急提起筷子,抢吃那一笼只有两件的鸡札。说来奇怪,他从不知道自己是这么大食,不知怎的,他们有一种近乎醉酒的亢奋,愈吃愈多,简直停不下来。由小点、到盅头饭、以至甜品如马拉糕,他们几乎全都吃了一遍,最后合共吃了廿多笼点心,帮他们埋单的伙计也吓呆了。这数目再除开来,每个人大约要付三十多元,也算划算了,若是在酒楼吃?每人不给五十元也埋不了单。 事后李旭、林春跟陈秋都吃到顶胃,直至当晚也吃不下任何东西,还是林春上陈秋家,熬了些稀粥,权当晚餐,陈秋的胃一向不好,更吃了两次胃药。只有戴志这个怪物饮食如常,据说当晚回家还吃了两大碗饭呢。 註一:关于「滚水滚水」,其实我不知道国语里是否有这个用法,反正就是叫人小心、注意。 115 studyleave即是自修期——中七学生未正式毕业,但已经不用再回校依课表上课。学生主要分为三派:一批人天天回校自修,因为家中太多「诱惑」,讲到底就是定力不足,常常忍不住去玩电脑和打机,戴志就是这类;一批人在家闭关自修,做「独家村」,例如林春跟陈秋,遇有问题才回校问老师;最后一批人会到外面的自修室温习,怕自己若是回校温习,会只顾跟朋友聊天而忽略温习,李旭就专爱到图书馆自修室温习。 林春每天九点起床,随意吃点麵包,就开始温习,下午两点下去餐厅吃个饭,再回去温习。若进度良好,那当天就只温习到六、七点,往后的时间便用来休息。他跟陈秋有协议,直至高考完结前,他们都不会见面。 当时陈秋张口结舌,一副定格的样子,林春在他面前挥了挥手,他就立马抓紧他的手,颤着声音问:「你……是认真的?」 「我一向不喜欢开玩笑。」林春以平板的语调说。他知道陈秋会撒娇、耍赖,所以早就预备了一套说辞。哪知陈秋松开手,默默想了好一会儿,最后抱着胳臂,慎重点头:「这也好。」 这倒换林春吃惊,陈秋看了,一脸莞尔:「怎么了?你以为我会抱怨吗?抑或你希望我会抵死不从,好让你借机收回成命?」 「当然不是。我自己提出来的要求,定当遵从到底。」林春侷促地说,也不正眼看陈秋,彷彿自言自语:「升大学……对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我的前途、家庭、事业、命运,就押在这几张paper上面了。成王败寇。没有退路,我亦不容许自己有半点差池。」 「呵,我们也比古时的士子幸运。科举三年才一次,寒窗苦读十年,仅考得三次科举,我们每年也能去考。只是,无论是什么年代,读书人的选择一样是那么有限。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我们没资格去讲理想,不可能在试场中推桌而起、将试卷踩在地下,说一句『老子不考了』,就瀟洒离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服从,这就是政府花了十多年光阴所教我们的东西,那是一个千古不变的教训,是用前人的鲜血写成的课文,字里行间是前人的吶喊与怨气。」陈秋不无唏嘘地说。 林春懒懒一笑:「你什么时候学会这种口吻?这种话,以往不总是出自我口中的吗?」 「是你教我的。」陈秋那上挑的眼尾挟着些许风情,眼光又满含侵略性,尖锐地射在林春脸上,他说:「某程度上你是一个既出世,又入世的人。你不在乎四周的人,但你完全顺从社会的规则,在这个生存游戏中,你是一个成功的玩家,所以你惯于取好成绩,得到老师的宠爱。然而,你满足于此吗?」 「满足?」林春乾笑,忽然觉得自己一直很空虚:「我何曾满足于此。我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去玩这场游戏,而是为了满足我妈的期望。我有选择权吗?中化科第一篇文章,叫《人生的意义》,里面讲到每个人是一个独立个体,有其选择权。真是荒谬,光是出身,我们就没法选择了。我们无法选择国籍、家境、文化,一出生就注定我们的身份与背景,预示我们的人格有什么发展。其实我们由始至终只是接受者。只是,我们受不住这赤裸裸的现实,才去编造各种理论,说服自己相信,人类是拥有高等智慧,主宰世界,我们不只是自己的主人,亦是世界的主人,透过佔有,去提升优越感与自信,从这个角度看来,人类真是一种悲哀的生物。」 陈秋忽然带着一种奇特的感情,抚摸着林春的脸,再滑下他的脖子,逗留于锁骨,使林春有种被吞食的错觉。可他没有抗拒。 「我变了,你也变了。」陈秋说:「我开始跟世俗妥协,表面上接受现实,收起一些刺,但你却渐渐变得愤世嫉俗。若是以前的你,一定说不出这种晦气话。你会压抑自己的反叛,寧愿对于现实的无理视而不见,做一个没主见的人,因为你不屑去反抗。想不到现在你也说得出自己的真心话,」陈秋的眼神变得兴奋,着了魔似的,他说:「你沾上了我的顏色。」 「或者我被你同化了。」林春想,这说不上是好或不好。这种心理变化并非他所能控制,而是潜移默化,他说不出一个具体的转捩点,若不是陈秋的话,他也注意不了自己受了陈秋的影响。一些看来正常、自然不过的事,以及一些不可动摇的理念,如今都能轻易引起他的不满,使他大发牢骚,就好似刚才他所说的、关于选择权的怨愤。 「真不妙。在考试中,你的性情愈接近一部无情无心的机器,就愈大机会取得好成绩。现在,我彷彿是一个有了心的机械人,再也不能够与世界保持一段安全距离,我会愤怒,亦无法忍受某些标准,愈来愈反叛,而社会并不需要反叛的人。」林春装出一副可惜的样子。 陈秋满不在乎地说:「那就去找一处容纳反叛者的地方。只有权威者才会视反叛者为滋事份子,反叛,其实可以是一种合理的表现。我们不是为反叛而反叛,我们反叛得有理。只是,我们无足够的胆量去反叛考试规则。无论如何,为了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不得不考alevel,我们出卖自己的主见与灵魂,就是去换一纸证书。那不仅仅是我们的价钱牌,更重要的,那是赎金。」 「赎金?」 「嗯。为自己赎身——我们一直是考试的奴隶,但考完这个公开试,我们就自由了。上大学,追求自己想要的知识,做自己爱做的事,没人能束缚我们。考alevel,无异于接受最后一次强姦,咬牙顶过去了,我们就得到自由。」陈秋说。 「我们有可能得到自由吗?日后总要出社会工作,到时恐怕堕入更可怕的地狱。」林春总是悲观的。陈秋怪他讲晦气话,封住他的唇,又迷失于唇舌缠绵之间。 准备得愈充足的人,就愈不怕考验——这是骗人的,应是相反才对。正因为你投放过多心血,便希望取得成功。然而,这世界上,并不一定有「种瓜得瓜」这种事的。有意外、有命运,很多事情都是「整定」,冥冥中自有主宰,不一定是神,或者是一股神秘的力量、可能类似自然道,人力不能与之匹敌。所以,纵使你放过多少心机,也不能保证你能取得成功。于是更加患得患失,怕自己失败。 若一早就无下过苦工,那倒好,没有期望也没有收鑊。一旦放了心机,就有了期望,而最后不一定能有收鑊。所以说人生如赌博——人生,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赌局所组成,有些人极重视赛果,赢了名利,输了自我,有些人看破那规则,感到失望,就遁入空门。他们还年轻,被世间声色所迷惑,以为人生充满着希望、前路是光明的,他们这群年轻的赌徒妄图将一世的命运押在这个高考试,与考评局玩一局showhand,输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们这刻确是这样想的。直至很久之后,他们才见到,路并不只有一条,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未敢想过的可能性。 三月八日是studyleave的第一天,就在这一天,高考中文口试开考了,他们没多少时间了。 116 香港高考中,中英文科皆有口试。中文科的口试很早就考,一般三月头开考,学生陆续去不同学校应考,大概在三月下旬考完。口试一结束,意味着中英文的笔试也快开考了。中文口试的形式是这样的: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三分鐘的个人短讲,题目发了之后用十分鐘来准备,然后就去讲了;第二部分是小组讨论,题目发了,给你五分鐘思考论点,但不得写笔记,之后组成一个五人小组,作二十分鐘讨论。前后不过三十分鐘,便决定你一个grade,公平吗?合理吗? 口才好的人会说公平,口才差的,如林春者,也只是敢怒不敢言,怨言都放在心底。他们五个人之中,口才最差的就是林春。陈秋跟戴志的口才最好,前者咄咄逼人,后者舌灿莲花,李旭跟王秀明口才一般,但懂得「跟大佬」,就是依顺每场讨论中、口才最好的那人,是有点滑头,但总能「安全着陆」。林春有个毛病,就是人愈紧张,口齿愈不伶俐,他最是痛恨别人注视自己,总觉得marker的眼光不怀好意,带着审视的意味,高高在上如皇帝、女王。 也不知林春跟陈秋是否有缘,两人竟在同一天考口试,试场不同,但就在隔壁。中文老师规定,每个同学上场考试前,都要四次回校练口试,林春口才差,当然去补底组,而陈秋、戴志这些口才好的人则是去「精英班」,务求衝a。 所以他俩巧合地没有碰面。说不失落,那是骗人的。林春起初想,大家都在同一天回去,只不过时间有些出入,大抵可以碰面吧?想不到连陈秋的背影也没有见着。倒是在教员室前碰上戴志,他坐在一排长桌前,摊开书本却未进入状态,他打着呵欠,说:「妈的,九点多叫人回来练oral,太不人道!我昨晚可是凌晨三点才睡……」 「你去了陈心那里吗?」林春问,戴志打哈哈,摆摆手说:「才不是!你也不用脑想一想,我都快考alevel了,当然要修心养性,斋戒沐浴,还哪来的时间去陪心哥。」 「是吗?」林春半带疑惑,戴志有这么看重成绩吗?虽然跟戴志识了很多年,但相熟起来还是这一两年的事。他所知的戴志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一旦有什么事想做,不管情况如何,都会去做,他时常过c大找陈心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了。 林春也不深究,不自觉左右顾盼,戴志便知他想找陈秋,可故作不解,问:「你还不上去练oral?说起来,你应该再过一小时才练吧,怎么这么早就回来,是要找什么人吗?」 戴志挤眉弄眼的,林春无视他,逕自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来,掏出一份世史笔记,说:「我特意早点回来温习而已。」 「哦?怪了,书kai子不是喜欢做独家村,在家中闭关的吗?」 林春紧张起来,张口结舌,囁嚅了半天,还是说:「囉唆!」 戴志笑得可乐了,前仰后合的,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告诉林春说,陈秋一练完oral便急急离校了。林春依然木訥,心却一沉,不能说没有一点悵然。 结果到了考中文口试那天,二人依然没有碰上过对方,大概不是他俩没有缘分,就是有人刻意闪避。林春不禁闷闷地想,那傢伙这次又会这么老实,真的遵守协定。他们已经个多星期没有见面了,这是他们第一次分别。以往是天天见面,每个星期五都一起睡,就是碰上长假,林春也习惯跑去陈秋家小住几天,林母也不干预,只着林春不要太麻烦别人。 临入试场,林春将电话关掉,却看见一条短讯,是陈秋传来的,内文只说了「加油」二字。林春说不出这种滋味,在自己察觉到之前便已笑了。他知道陈秋也是在这个时间考,便发了一条短讯给他:「加油,等你」。 由于抽到一条比较容易的试题,林春也算平安过了这关,他预料自己至少也能拿个c。说起来,高考的怪人怎么比会考时代更多?按道理,会考足足有几万人应考,学生质素自然参差,经歷会考一刧,只有几千名生环者去考高考,但林春在短短一个口试里,就遇上三个怪人。 一个女生全场静坐,尤如一尊没有灵魂的佛像,发言时又多口语,她唯一一次发言是这样的:「我觉得……大学生应该咩野都识囉,所以古文都会全部识解囉……係囉。」简直不知所云。 另一个男生,在第一轮自由发言中竟用尽一分鐘时间,细述陈世美拋妻弃子的故事,全然忘了这次的题目是「背诵古文能否提升学生的质素」。 至于最奇怪的,莫过于另一位男生。讨论开始了十分鐘,他一句话也没说过,忽然他俯下身子,从椅底下拿出自己的背包——单是这动作已教考官呆住了。接下来,那人从背包拿出一支葡萄适,放在桌上,全场人皆目瞪口呆,大概静止了十秒。一个男考官首先恢復过来按停计时器,略为结巴地说:「这、这里不准饮食的!」 那人也一种虚幻的、没有平仄的语调,幽幽地说:「……是吗?我忘了,因为太口渴,那我喝水囉。」 想来,只有林春跟另一名女生才是全场较正常的考生,整个讨论共二十分鐘,几乎就是由他俩合力撑完。考完之后,那女生还向他搭话,说:「幸好刚才有你!不然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其他三人都是疯的……」 出了试场,已经天黑了。是这样的,考官都是全职中学老师,平日是要上课的,所以他们每每下课后才赶过来,因而最早的一场口试也要五点半才开始。林春跟陈秋都是考六点这场,出了试场后也七点了。 林春松一口气,可想到十多天之后就要考中英文笔试,怎也轻松不来。他微驼着背走回家。这家学校离他家不远,大概走十分鐘便能回去了,不知陈秋……是否也考完了? 他想给陈秋传个短讯,掏出手机,一开机,就看到一通未接来电,竟是陈秋,他在五分鐘前打来的。林春深深吸一口气,一颗心提到喉咙处,又似被大石压住般,沉重不已却夹杂着一丝期待,电话响了两下就通了,他听到久违了的、陈秋的声音:「考完了,怎么样?」 「还好,就是有两三个比较奇怪的人。你呢?」 「我?当然好,你把我陈秋当是什么人了?我刚才一直带领着整个讨论呢,看来没有a也有b了。不过,说起来,你怎么真的穿校服去考试!老师不是早就叫我们要穿便服吗?」 「你、你、你……」林春结巴到近乎滑稽,好一会儿才挤得出个下文:「你怎知道?你在哪里?」 「我在哪里?」陈秋的声音带着戏謔,嘲讽他说:「怎么了?不是说过考完alevel前不会见面吗?现在却急急追问我在哪?」 「你、我……什么,你以为我真想见你。」林春也不知自己为什么故说反话:「我只是心里觉得不舒服。一想到你不知躲在哪里看着我,而我看不到你,就像被跟踪狂盯上。你到底在哪里?」 「我嘛……」陈秋刻意拖长声音,又说:「嘖、嘖,你有空就换过那背包吧?那蓝色也快变成灰色了,连抹布都比它好看。这样吧,恰好高考之后,你的生日快到,我就送你一个背包做生日礼物。但是,那天你要上我家过夜。」 林春不再说话,拿着电话像只盲头苍蝇四处跑,来来回回跑到喘气,肚子咕一声响起来,他想起自己因为过分紧张,由下午到现在粒米未进。 电话传来陈秋惊讶的声音:「你饿到肚子打鼓,难不成你一直没吃东西吗?」 「我……」林春独自在街上徘徊。这里不是市中心,人流很少,经过的行人都一脸惊奇地回头看林春,因为他一直跑来跑去,似乎在找什么人。 忽然林春的手被人拉着,整个身子被扯向后方,顺势倒入一个并不宽阔的怀中,腰被搂着,耳畔响起陈秋那气急败坏的声音:「一整天都没吃东西吗?你真不懂得照顾自己,要病了怎么办?接下来还要考试的!」 117 林春先是呆住,心一离,又跌盪,如坐过山车,身后那一板温热的身子就是他思慕已久的人的胸膛,那种热度并不刺激,在这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尤如一部温和的暖炉,只是他脸上的热度却渐渐增加。也忘掉去推却陈秋,或者说林春一开始就没打算抗拒他,林春说:「你怎么在这里?」 「刚考完试嘛,我的试场又在你的隔壁,我便躲在一旁,看你一出来就给你打电话,然后吓吓你。你还未答我,你真的没吃过东西吗?」 「早上吃了一个麵包。你也知道我容易紧张,一紧张就吃不下东西,现在倒觉得饿了。」林春没说的是,刚才被陈秋的出现吓了一跳,害他忘了肚饿的感觉。鼻端是陈秋的味道,那种类似滴露的清爽味道,混杂着些许汗味,不知怎的很好嗅,在亲热时,这种特别的味道尤如一个细密的簿网,把他轻轻罩住,使他感到很安心。 「真是的,你不是很会照顾自己的吗?连我也会自己煮点东西吃……」 「我们就在路中心,这样……不好。」林春被一阵清风吹醒,才懂得挣开陈秋的怀抱。他听到陈秋的轻笑声,朝陈秋看过去,却被他那先一步扬起手遮蔽着双眼,林春听到陈秋轻佻的声音:「不是说在考完alevel前也不能见面吗?我遮着你的眼睛,你就看不到我。」 「这……」林春一时语塞,料不到陈秋会扭曲他的话。林春一呆就被陈秋拉着走,大概走了五分鐘便停下来,他也不知陈秋将他带到哪儿去,可按这距离,他猜这里是t市公园。一入夜,t市公园里就没什么人经过,是幽会的胜地…… 他想到哪里去了——林春暗骂自己。陈秋将他拥着,力度不大,没地使林春觉得感动。一个简单的拥抱勾起他多少回忆——以前上学时,天天见面,牵手、相拥、接吻,都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他们曾经在新翼的楼梯拥吻,曾经因为按捺不住疯狂的激情,在狭小的厕格里爱抚对方的身体。想不到仅仅隔了个多星期,再见面,一个轻轻的拥抱比激吻与爱抚更能掀起林春心中的波澜。 陈秋的手早已自林春的眼睛退开,但林春依然紧合双眼。他紧紧揪住陈秋的衣服,说:「这不公平。只有我闭上眼,你看得到我,我却看不见你。」 「喂喂,我又没发誓说高考前绝不能见面,是你自己发誓而已。」陈秋哭笑不得。他把玩着林春的头发,说:「你该去修剪一下头发了,留得愈来愈乱,好像潦倒的艺术家。但是,你乱糟糟的 发型衬上整齐的衣饰,看起来形成一个挺有趣的对比。怎么说呢,令人觉得呆板中有随性,不至于变得不修边幅。」 「怎么听起来像是称讚我?」林春有点想笑。他也想看看陈秋,但还是固执的闭上眼,说:「我有好好遵守约定。从头到尾都没睁开眼睛看你一眼。」 「是是是,你是道德家,乖孩子,正人君子,只是我这个邪恶的小人偏要来招惹你,对吧?」陈秋没好气地说。林春噗一声笑出来:「我没说过,是你自己说而已。」 陈秋将林春的衬衣衣襬自裤头扯出来,林春一阵恐慌,惊惶低呼:「你要做什么,这里是公眾地方……」 「我只想碰碰你。这里很静没人经过,交给我就好了。」陈秋压低声音,有一种催眠人心的力量,可林春还是挣扎起来,陈秋牢牢握住他的手腕,在他的指尖轻吻起来,一股麻麻痒痒的感觉自林春的指尖传到心内,彷彿有一排细细的针顽皮地刺着自己的内心,使他渐渐忘记要抗拒。 他依然闭合双眼,陈秋的手自林春的衣襬处探入去,悠然磨蹭着他的腰背,他打了一个寒颤。陈秋敏锐地察觉到:「会冷吗?」然后将林春拥得更紧,两具身子迎面紧贴着。 林春没有作声,他伸手,尤如一个盲人般抚摸着陈秋的身体。他举高手,朝空气拍了几下,便碰到陈秋的脸,听到陈秋略带不满说:「喂,你打到我的脸。」 「又不是故意。」林春懒懒地说,自陈秋的脸颊滑到脖子,他犹豫一会儿,尝试凑上去,唇贴上一片柔软的肌肤,舔了一下,换来陈秋的惊呼:「你走开!」 「凭什么只有你摸我,我就不能摸你?」林春学着陈秋的耍赖工夫,决意无赖到底。他低着头,源着那脖子的线条吻下去,碰到一片衣料,硬而挺身,是衣领。林春知道陈秋素来爱穿衬衣,摸了摸,果然寻到钮扣,轻易解开了两颗,还在那两条锁骨上来回摸了一把,真滑腻如女子。林春也不知自己怎会这么主动,他的举动吓得陈秋完全停下手,陈秋的手从刚才就停在林春的背,久久没有动作。 林春凑上陈秋的胸口轻咬一下,忽然觉得佔人便宜的滋味真不错。正感快活,陈秋就擒着林春的手,听得出他在压抑着自己的喘气声:「够了,别再摸下去,这里是公眾地方。」 林春觉得好笑,也停手,替陈秋系回钮扣,说:「呵,这回儿换你害怕了吗?你多少体会到我刚才的感受吧。」 陈秋静了一会儿,林春想,不能看到陈秋的脸真可惜,他现在的表情定当十分精彩。正这么想,就听到陈秋叹一口气,说:「真想跳过这两个月。我不想考试,不想温习,不想吃不到你做的菜,不想……没人睡在我隔壁为我暖床。」 「我的价值就只有暖床跟做菜吗?」林春好笑地说。 「不,还有……」陈秋耳语:「充气娃娃。」林春便朝他肚子打了一拳,惹得陈秋大笑。 「你啊,电话也不打一个。」陈秋尤如一个热恋中的女子般,抱怨着情人的冷淡。 「我在等你打给我。」林春说。 「总是要我打给你,你打给我就不行了?」陈秋幽幽地说。 「不会烦着你吗?」 「你不打来,我才烦。」 他们久久没有说话,只是相拥着,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不知过了多久,林春打了个喷嚏,陈秋才说:「不好,你着凉了就惨。中英文也快开考了,病了就不好。我们就在这里散吧。」 「嗯。」林春低低地应了声。唇被另一片柔软的东西贴着,他却不想陈秋的唇这么快退去,林春倾前,揪着陈秋的衣领,以舌描画着陈秋的唇形,顶开他的牙齿,勾起他的舌,便是一阵缠绵与沉沦。陈秋成了一个接受者,他似乎被林春没来由的热情衝击得意乱情迷,甚至是措手不及。 胶着的唇舌捨不得分离,彷彿要融为一体,但到底要分开。陈秋没有说话,只将温热的脸贴上林春的脸,两人的心跳与体温是相同的。没有说过一句再见,他们放开彼此,然后林春听到陈秋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一种空虚冷淡充斥他的心,愈胀愈大,如同一个气球。他再也忍不住,张开双眼,却只见面前是一大排墨绿色的树影,往四方张望,也看不见陈秋的身影了。 他怎会走得这样快? 心中的气球呯一声爆开,没有丝毫的火星,只有冷硬的空气,心紧紧收缩,使他不得不蹲下来,紧抱着膝盖,尽量将身体缩成一团,压抑着那使人痛心的空虚感。眼眶忽然有点湿热。刚才的体验如梦似幻,是他的想像,或是真有其事?为何缠绵过后竟一点情热也不剩? 林春抚摸自己的唇,却是湿润的,伸出舌尖舔了舔,顿时浑身一热,凉风一吹,又使他出了一身冷汗。林春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满足,只是突然很想叫陈秋的名字。 118 杜鹃花开始凋谢时,就是他们正式开考的时段了。三月下旬,中英文笔试陆续开考。 其实alevel并不只考智力,更重要的是一场体力考验。无端是中文科或英文科,都是一天考三份试卷,英文是sectionb、c和e(註一),中文则考阅读、实用文写作和评论,由朝考到下午三四点,中间只有一小时左右的吃饭时间。翌日倒只考聆听一卷。大家不禁抱怨:反正每科都要考两日,倒不如每天考两卷,免得学生这么辛苦吧。 然而,考试制度偏偏就要这样虐待学生。 中文是第一科,林春跟班上的两三人同场,都没有熟人。大家在试场外碰面,也寒喧几句,说些无聊话,八点三就进试场了。 一入礼堂,便感到陌生。是这样的,考生要到其他学校考试,甚少有回自己母校应试的。虽然这些学校都在t市,但平日他们很少会到别的学校。故此,高考其实是一场心理战。它要求学生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场地中保持冷静,并且忍受长时间的机械式写作,脑部无间断地运作,并在这困境中发挥出超水准的能力,可以说比寻常工作更痛苦。 这家学校的礼堂跟t中很相似,闻说是同年落成的。然而,这相似的格局中,却没有一张他所认识的面孔。于礼堂的正上方,掛着的亦不是林春看了七年的书法牌匾,而是这家中学的校徽。林春不知道这家中学的校徽有何意义,他想起自己读了七年的t中。t中的校徽一点都不好看,上面画了蚕丝、工厂、鲜鱼和塔,既代表士、农、工商,亦是顺德名產——t中是隶属于某顺德同乡会的。 那校徽一点都不好看,亦很俗套,可毕竟是林春看了七年——不,是十三年的徽号,他所上的上学也是隶属于这顺德同乡会的。十三年,就这么过去。他读书读了十三年,为的就是入大学,就是坐在这座陌生的礼堂里考这么一场高考。 大礼堂排放了百多张桌椅,这些桌子是没有抽屉的,不过是四根铁柱一块木板。桌面很窄,只放了四五支笔、涂改带、一份试题跟答题簿、手錶和一包纸巾,就没有多馀的空间了。等会儿掀试卷时,动作还不可以太大,以免把东西推下去。 方坐下来,四方皆是面目模糊的学生。一个个戴上了一块面具,或木然、或朝气、或忧鬱,他们是彼此的对手。龙蛇混杂,没人说得出谁是人中龙凤、谁是扶不上柄的烂泥。 台上有一张长桌,后面坐了两个监考员,都是那家学校的老师。他们的工作是义务性的,只要谁有空堂,谁就要去担当监校员。其中一个中年男子凑近前方的麦克风,以平板的语气说:「考生进场后请安静,将你们要用的文具放在桌上,计算机之皮套内不得夹有任何纸张,台下的监考员一会儿会轮流巡查。将笔袋和所携带的物品放于椅子下,切勿放于走廊。如有问题,请举手。」 开玩笑,这一科是中文,谁会带计算机来啊?林春默默想着,可见这群监考员真是一台台机械人,说是人肉录音机也不为过。 林春将背包放在椅下,自袋中倒了两颗薄荷糖,含于口内。他喜欢一边吃糖,一边答题,让自己醒神一点。只要不张大口,没人知道你在吃糖。 当所有校生安顿好后,台下的监考员就捧着一叠叠试题,开始沿路派发。大概每两排桌椅之间就有一个监考员,都是这学校的老师。台上的男老师又说:「现在开始派发试题。考生切勿翻阅试题。」 当监考员将试题放在林春桌上时,他习惯朝那人頷首,说声谢谢。 试题派发完毕,礼堂里眾人的动作都静止了。考生个个坐得腰背挺正,大气也不敢喘一下,颈背上的汗毛都竖起了。一种寂静尤如一根拉扯得很长很长的橡筋,快要断裂,一旦放手就要飞弹到无穷远处。他们像一匹匹站在闸后的骏马,年轻,英姿奐发,皆好勇斗狠。就算未见过世面,心内多少有些胆怯,可他们亦只能像心口掛了个勇字的清兵,豁出去向前衝,衝入大学,打倒对手,踩着他人的尸骨爬上顶点。 这是一个自私的、弱肉强食的社会,这也是所有公开试背后最深沉的意义。年轻人所要学的,不是知识,而是那种利用他人弱点爬上顶点的卑劣,以及达到目的后,将同情淡化到最浅,只满足于一己的胜利,这是资本主义社会里,眾人所不能逃避的一课。一旦你修不完这一课,你就无法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生存。 老一辈人给年轻人留了一个教训:不可以输,输了就是弱者。一沉百踩,没人会可怜你们。只有自己可怜自己,只有自行振作,再爬上去,那些受不住这非人生活的,便去自杀。社会就是用这种方式汰弱留强。 「现在开始检查所派发的物品。考生桌上应有一张label纸、一本杏色封面的答题簿,以及一份白色试题,如有欠缺,请举手。」 考官静下来,环顾全场,见无人举手,再说下去。他们在考官的指示下,检查试题的页数有否缺漏,再写上姓名及考生编号。label纸即是条码纸,方便当局将试卷扫描入电脑——现时的评卷员都要到一些改卷中心,对着电脑改卷,而非批改实际的答题本子。这些label纸一般贴在答题簿指定页数的左上角,贴多少张,就视乎答题簿厚度。如中史的答题簿厚达廿多页,全是单行纸,就大概贴上十二张。 有考生为了看清楚题目,刻意「慢慢」贴,于是被其他考生投诉说不公平。因此,考评局今年修订条例,规定所有考生于开考后才自行贴label纸。为了确保以最快速度贴完,考生各出奇招,有的将五六张label撕下来,贴在手指上;有的则将label纸先贴在桌缘;有的人像林春那般,先将label纸掀开一小角,一会儿开考才逐张贴上本子。 写完名字,林春仍握着笔,他知道快开考了。果不其然,考官发言:「如有问题,请举手。」没人举手。他再说:「现在开始作答,你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完成试题。」 他一说了「现在」二字,眾考生已抢着将label纸贴上本子。分秒必争,每一秒都是可抵万金的时间。 如是者机械式运作考了二卷,到了四点,林春终于步出考场。他马不停蹄赶回t中。中文老师约了他们回去,做最后一次的聆听练习,翌日便考中文聆听了。回校途中,林春接到李旭的电话,只听到他气若柔丝的声音:「喂,林春,我李旭……我今天不回去了。」 「你不回t中做聆听?」 「不了、不了……我今天不太舒服,最近病了。刚才搭车去考场时,不知怎的,眼前的景物一片花……你有看过电视雪花吗?真的、真的像那种雪花。所有东西都在流动,幸好下了车,空气流通点,我才没事。」 「不是吧,又生病!这种节骨眼也不好好保重身体!」林春难得说了几句重话。李旭苦笑,说:「也许压力太大。然后最近又总也联络不上王秀明,心情有点烦躁,担心那傢伙不知怎么样了……」 「这种时候还在担心别人!你先担心自己吧!」林春皱眉,好好叮嘱李旭几句,才肯收线。回去后,就跟老师说李旭病了,所以不回来。陈秋也没回去,大概是考完三卷,太累了,一早就回去补眠。林春跟戴志一起离校,他们给王秀明拨了一通电话,接通之后,却是他弟弟王秀真。 「我哥最近很好,谢谢关心……」王秀真跟他们寒喧几句,又问:「对了,林春,这个月你会拎notes过来吗?」 林春每个月也会将notes拿给王秀真,由他转交给王秀明,等他康復之后才读。其实他跟王秀明修的科目只有中、英跟文学是一样,王秀明有修地理和经济,林春就分别问李旭跟陈秋拿这两科的笔记,集齐了再齐整交给王秀真。他这才拍拍额头,说:「不好意思,最近太忙了,我都忘了!今天六点左右你有空吗?我拿到你楼下。」 王秀明住的地方跟林春的家颇接近。戴志也吵着要跟林春一起去。林春说:「你不回去休息吗?」 「哈哈,我这么久没见过你,顶掛念你呢!你不想多见我一会儿吗?虽然我没有秋秋那么美,但也聊胜于无。」戴志搭着林春的肩,他无奈又好笑:「是是,真感谢你慰藉我苦闷的心灵。」 「你要我慰藉你的肉体也可以!」戴志大笑。 「免了,我不想被陈心殴打。」 戴志的笑容一僵,林春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119 林春大着胆子问:「你到底跟陈心发生了什么事?」 戴志訕訕放手,不着痕跡地跟林春拉开一点距离,抬头望天,这时还有阳光,在戴志的侧脸淡淡扫上一层金光,但自林春的角度看过去,他另外半张脸却隐在隐在一片阴影,使他的轮廓益发深刻,甚至有点忧鬱。 林春知道戴志是不会说的了,但他又担心戴志,便说:「这种时候不要让感情影响自己。像我跟陈秋,就说好了高考前不再见面,以免搞乱对方。不管你跟陈心之间发生过什么事,你也要暂时彻底忘掉,考完之后才想。」 「你真是书kai子。感情是你想要就要、说掉就掉的吗?如果是这样,那就不会有人因为分手而痛哭和自杀。」戴志说,两手扶在脑后,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总是那么佻达,林春不曾见过戴志失落的样子。戴志又说:「你放心,我跟心哥没事。我是真的想上大学。从小到大,除了运动之外,我做什么也不行。比起其他人来总是差那么一点点的。我的名字是我老爸给我改的。他就是希望我成大器,负大志,做个顶天立地的人,要有出息,但我不行啊。」 他转过头来灿笑,一手靠在林春的肩。记得中五时,戴志差不多比林春跟陈秋他们高一个头有多,但现在,他们的距离收窄了。在林春眼中,戴志不再是那个高大、浑身散发光辉的运动健将,他不过是一个被折腾得疲惫而又强作精神、精瘦结实的大男生。 「我没什么事情做得行。但那也没办法,人要接受自己的能力,总有些事是自己永远做不了,就好比叫你去跟秋秋玩cosplay、穿女装,你也不行。是心哥令我追得上学业,他使我发现,原来我也不是那么白痴。只要我肯做,还是能达到正常人的水平,还有机会上大学……以前的我真是太没用,说是烂泥也不为过。」 林春垂眸,他多少知道戴志的过去。中四五时代的戴志算是边缘学生。不只成绩差,还跟一个有背景的男生做兄弟,隔壁班的,会考之后,那男生也被踢出校了。那时的老师一致认定戴志不可能升上中六,可后来,大概是会考开始前的半年,戴志的成绩有飞跃性的进步——不是说名列前茅,而是由不合格升到中等水平、以至后期的中上成绩,最后以十九分升回原校,勇夺当年的最佳进步奖。从此,眾人对戴志另眼相看,不再将他看成班中的小丑。 「既然陈心待你那么好,那你跟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真是打破沙锅问到底!」戴志一掌拍上林春的后脑,使他踉蹌走了几步,差点被石子绊倒,他气愤地回视戴志,却使他乐得哈哈大笑。戴志说:「你知道吗?书kai子,你真的变了很多。你不再是以前那块大木头,你变得有血有肉。其实你本来就是个有趣的人,只是一直不擅于表达自己。是秋秋改变了你,同时你又改变了他。这不简单,陈氏兄弟要改变另一个人很容易,因为他们出色,所以我们不自觉受了他们影响,甘于跟在他们身后,追随他们。但我们要改变这对兄弟就不容易了。他们的个性太强,不肯听别人的话。但是你做到了,你改变了秋秋,就连我也做不到。」 林春却被戴志这句话吓了一跳——「就连我也做不到」。这句话背后有什么意思呢?他不敢猜想。戴志彷彿读懂他的表情,喷笑出来,猛拍着林春的肩,说:「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对于秋秋绝对没那种意思……啊!一定是因为我常叫他做『秋秋』,好似很亲密,让你误会了。不是啦,你也知道『秋秋』是他的网名。我是中三时跟他相识的,中四跟他熟络起来,他那时刚开始玩cosplay。我偶尔在网上看到了,平时对于摄影又有点认识,便自告奋勇替他拍照。也许因为每次都跟他一起出cos,跟着别人叫他『秋秋』,就叫惯了。」 「你曾经想改变陈秋吗?」林春问。戴志想了一会儿,沉吟着:「怎么说呢……就是我一直感到很可惜。我不希望看着秋秋堕落。他有天份,他不应该放弃自己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天份的人,所以看着那些有才华的人浪费自己的能力,就觉得很……我不知道怎样说。也许我太多事了。书kai子,你真是个好人,虽然你有时太天真,也全然不识人情世故,但秋秋需要你。人夹人,谁也解释不了为什么有些人一见如故,有些人天生就是仇人。总之你跟秋秋就像两块拼图,各有缺失,各有突出的位置,一旦拼上,就完全契合,组合出一幅漂亮的图画。是你成就了秋秋,亦是秋秋填满了你的空白。所以我一直有意撮合你们。」 林春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样一想,才后知后觉发现戴志真的帮了他们很多。在李旭跟王秀明面前替他们掩饰、他俩吵架时,是戴志叫叶芝请假,替他们製造机会和好……林春豁然开朗,笑了:「我真是比不上你。」 戴志一呆,又愉悦地笑起来。林春认为笑容是最适合戴志的。戴志一笑,就显得很孩子气,爽朗,彷彿人世间的烦恼全部与他无关,他一直都是轻佻又快活的戴志,他是眾人的开心果,平时头脑简单又白痴,关键时候却敏锐机伶,与任何人相处也游刃有馀,大家也服了他,认定他是班中的灵魂。 结果,直至他们分别,戴志对于他跟陈心的事还是隻字不提。林春还是事后才注意得到,虽想追问,但已经跟戴志分别了。戴志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帮助你察觉到一些他希望你注意到的事情,但你想反过来撬开他的口?这可难了。他一旦打定主意,就守口如瓶,一点也不教你知道。某程度上,戴志是一个很难看得透的秘密主义者,只有他看透你,你却看不清他。可是,戴志的好处是率直。他不会为了利益而諂媚讨好一些他讨厌的人。对于他不喜欢的人,他也会尽量表现得有善,可关係亦只会流于浮面。 而损人以自利、做金手指这些事,他是断断不会做的,这是林春欣赏他的地方。他和陈秋都没有戴志的大方和豁达——尽管林春隐隐感觉到,戴志的豁达有时候是硬装出来的。陈秋对戴志不算很好,当然亦绝对不坏。 依林春的观察,陈秋可以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他甚少对他人付出真挚的感情,有时就算对他人付出了感情,自己也察觉不到,因而总也不懂得珍惜一段关係。对于戴志,陈秋有时视他为小丑,或者是电灯泡,但是他看见戴志有难了,也会心生不忍,设法去救助他。例子就是会考时代,他见戴志的状态实在不妙,就叫陈心为戴志补习。所以戴志之所以能升回原校,还是有赖陈秋的心软。 他问过陈秋,为什么他会跟戴志做朋友,因为他俩的个性可谓南辕北辙,陈秋耸耸肩说:「我也不清楚,本来就是戴志伟先来接近我。那小子真是烦得很,常跟在我身边,苍蝇似的赶也赶不跑。可是,日子久了,也就渐渐习惯。平时他是个无可救药的『低能仔』,但是他会为你赴汤蹈火,他会认认真真去帮一个人,将他人的困难当成是自己的事——只要他认定那个人对他重要。或许我就是看上他这一点,才跟他一起玩。我最讨厌别人骗我。我寧愿被人深深地憎恨,也不要被人虚情假意地奉承。」 或者,就因为戴志的性格灵活如水,才应付得了陈秋跟陈心那烈火似的性格。陈心就是喜欢戴志这点吗?可惜林春并不认识陈心。这问题的答案,大概只有陈心、戴志跟陈秋能答了。想来,就是因为林春人太呆,连谎话也不懂说,所以才被陈秋看中——林春苦笑。 120 考完英文,就已踏入四月。叫林春他们吃苦的事,就是才刚考完英文两三天,就要考世史了。世史是al科目,一天得考六小时,于那六小时中合共写四道essay和两道资料题,所谓「资料题」就是给你六至七则歷史资料,再依据那些资料叫你答五六道短问题和一道中等长度的essay。考一个世史就要用两本答题簿,每本簿有十多张纸,有时候还要加纸。基本上考完一科世史,就用完一整支原子笔的墨了,那惨烈的境况,可想而知。 考完世史后,再隔十天左右,林春跟李旭才再考中史。陈秋便苦了,刚考完世史,再过三天,就考经济,戴志没有修世史,所以他考完英文后,还有一星期时间温习经济,然后又很快考地理。 李旭也辛苦,他本来已有小病,考完英文,休息一星期左右就考地理。在那之后,过了三天,就考中史。 他们四人都有修文学,所以在同一天考完所有笔试。文学歷来都是最迟考的一卷,这一年格外地迟,五月初才考,一般而言四月下旬就考了。前后共有大半个月让他们温习文学,就连戴志也不怕自己读不完课文。 林春考完中史,人就放松多了,给陈秋拨了一通电话,似乎吵醒了他。陈秋烦躁地接电话:「喂,找谁?机主已经死了!」 「是吗?那劳烦你给我跟机主说声安息,再见。」林春忍笑掛了电话。隔了几秒,手机就疯狂响起来,他笑着接电话,仍装出沉痛的语气:「虽然我知道机主已死,对此我表示遗憾,可惜最近本人银根紧拙,没钱做帛金……」 「林?春!你再说,我下次就把你折磨到叫爹叫娘!」陈秋跟狂躁症病人无大分别,一定是因为考试压力太大。 林春闷笑:「你有这个能力吗?」反正隔着一条电话线,他可以尽情气陈秋。可他忘了,陈秋是一个极会记仇的人,后来他们考完试后见面,林春确实被对方整得很惨。 陈秋低咒几声,大意是说:考完试后你就惨!然后,他们间聊几句,林春跟陈秋抱怨说这年的中史试题很差,明明上年已出过秦朝和明朝,今年竟然再出。陈秋也说,考完经济后,他还真的看见面前有一条发光的隧道,林春说:「你怎么不真的走进去,那么人间从此少一个祸害。」 「哈,少了我这个祸害,最失落的人应是你吧,毕竟以后再也没人满足到你。」陈秋说最后一句时,刻意将声音压低,林春竟彷彿感到一阵细微的电流自耳朵传到身体内,一阵耳热,可他还是装得冷淡,说:「无聊。现在总算考完中史,再过大半个月才再考文学。我想之后会约李旭和戴志出来温习,反正大家都有修文学。你……也要来吗?」 「我?免了。有人说过高考完结前绝不见面嘛,我怎敢打破誓言。」林春被陈秋反将一军,有点难堪,当真后悔当初把话说得那么狠,现在就是想见对方也不行。他说:「那我只找李旭和戴志伟。」 「戴志伟嘛……算了,你就放过他吧。据我所知,那傢伙的下场挺惨。他被陈心逮住了,每星期替他密集式补文学,说要操到他拿c回来。而且,前阵子我老哥不知用什么方法,知道戴志没有将c大的系放在banda(註一),连bandb(註二)也没放,然后……某人就发火了。」 林春想不到戴志竟真的将c大的系放这么后,不禁傻傻地微张着口。于是,林春就没联络过戴志,倒是每星期跟李旭抽一两天时间一起读书。虽然大多时候是他教李旭,但林春也从中复习了不少课文,真达到滚瓜烂熟的地步。 期间他们回校交作文给文学老师——万年青。万年青在中七这年才接手教他们,中六时他们是由绰号「博士」的老师教的(因为那位老师的学识极渊博,比得上大学教授)。可是后来博士生了重病,不得不退休,才转由万年青接手。万年青是个很负责任的老师,虽然严谨,可下了课就很风趣,与学生打成一片。他给林春他们出了八道作文题目,要他们挑当中三道题来写,写完之后就回来交给他,他看完后,就用至少半小时跟他们分析文章的毛病。 万年青说李旭的文章进步惊人。本来他的文章很没趣,而且太直白,写情不够隐,字词不够美。然而,也不知道王秀明的事触动了他哪道神经,李旭写文时,字里行间总流露着一种淡淡的感觉——似是悵然,似是愁绪,有时是怀念和悔恨。虽然文句不及林春和叶芝,但时有佳作。李旭并没太大喜悦,只是说:「我连王秀明的份儿一齐拼了。」 陈秋的文章还过得去,但也比之前写得更有深度,万年青估计他或许能拿个b。到了考文学那天,他们终于看到作文题目。有两道题,一道是「奇妙的时间表」,一道是「镜子」。林春打了个突,什么「奇妙的时间表」?简直似恶搞题目,莫名的带着喜感。结果,步出试场后,几乎全部考生——包括林春、陈秋和戴志在内,都选了「镜子」这题,独是李旭选了作「奇妙的时间表」。他们一呆,问李旭到底写了什么。 李旭苦笑,说:「我也不知道怎会选那题。到底写了什么……真奇怪,出了试场后,我什么都忘掉了。」那篇文章的内容从此成为秘密,除了李旭本人和考官,就再无人看过那篇文章。后来,李旭拿的其中一个a,就是文学,想必他当初也万万想像不到自己的文学能拿a,但这是后话了。 林春考过文学后,翌日就立刻考英文口试,自然又是紧张到吃不下饭。在考英文口试前的一星期,他回校密集式操练英文,一天至少说三、四小时英文,那大概是他人生之中,说英文说得最流利的时候了。 兔奴真是一个极好的老师。她每天由早到晚陪学生练口试,听他们说presentation、听他们做discussion,还轮流给他们建议,就连班中英语最差的人,在oral这张卷最后也拿了个c回来。林春后来也刚好拿了个c,英文这一科整体拿了d,已算万幸。 一考完英文口试,一向严肃的林春咧着嘴笑了,在街上笑出声来,还快速跑回家,他振臂一呼:「我考完了!我考完了!我考完alevel了!!!!」一个大男生做这种事,看起来十分诡异,可林春此刻就似被人点了笑穴般,大笑不止,笑出眼泪,口也累了,可还在笑。 成绩如何已经不重要了,他被释放——脱离这考试制度的枷锁,尤如飞鸟在天空遨翔,他好像真的会飞。身子轻飘飘,下一秒就要飞上天。他给陈秋打了一通电话,就连陈秋也惊奇地说:「你是不是醉酒了?我从未听过你的声音这么亢奋。」 他们聊了一会儿,陈秋说:「我四天后才去考oral。你那晚要过来啊。」 「嗯,我在你家等你。」先前陈秋多配一串钥匙给林春,当中的意味不言而喻。林春想起,他还未用过那串钥匙,因为他每次都跟陈秋一起上去。 陈秋一顿,说:「你等我回来?」 「我等你。」 「怎么好像妻子等丈夫回来?」陈秋打趣说,林春也许心情太兴奋,全无平日的羞怯,说:「我是你老公才对。」 电话的另一头静了很久。静到林春以为陈秋掛线了,陈秋才颤着声音说:「我……你、你真是喝醉了。你有喝酒对吧?」 林春大笑,还损了陈秋一句:「你一向不知羞,怎么现在我说一句话,就让你害羞了?」 「你……四天后你就惨了!」陈秋明显恼羞成怒,林春想,没什么比alevel更糟了,反正那都是四天后的事,管他的。重要的是,他现在终于体会到,玩弄别人的滋味真不赖。 註一:banda,头3个选择。 註二:bandb,第四至六个选择。 121 林春跟母亲说要上陈秋家吃饭,林母便挑了眼眉说:「只是吃饭?会过夜吗?」林春迟疑了一会儿,想不出什么好藉口,就说:「嗯……应该不会。」 「那好,到时候不要十二点多打来家,说要在阿秋那边过夜,不然下次我就不让你上他家去。」林母故作严厉,吓得林春赶紧说:「那……嗯……我也许在他那边过夜。」 林母看儿子一副又急又怕的样子,不觉笑了。最后还是许了林春,还多问一句说:「你是只过一晚就回来吗?」 林春含糊地说句「不肯定」,林母轻笑,笑声有点苍凉与感叹的意味。林母从来没问过儿子,为什么他屡次在陈秋家过夜,也没特地问他跟陈秋都在做什么。林春跟母亲的性格其实很相似,很多事都是暗中有个底就算了,待适当的时机来到,才放上桌面谈。 林母不知想什么,最后她半带无奈地笑:「觉得高兴就去,最重要还是自己开心。阿春,当你觉得迷惘,就抚心问问自己,到底是开心还是不开心。能出生为人,是一个缘分,与父母、朋友、甚至……总之,跟任何人能建立上一种关係,是另一重的缘分,不知道要修多少世才修得这样的果。既然走到这一步,若是觉得快乐就欣然走下去,到了不得不改变方向时再另谋打算。不然,日后老了,想回年轻的岁月,就难免感到后悔。」 「妈,你有后悔过吗?」 「没有。」林母笑了,她脸上的皱纹浅,但细细密密的、如一束束细线描画在那小小的脸上,显得很从容,她说:「我虽然很憎你那没出息的老豆,但我没后悔过当初嫁了他。我跟了他十几廿年,无论他有多下作,有多冷酷,终归是我一生中唯一一个男人,当中的一切,岂是一个『恨』字能概括的?况且,若我当初不是嫁了他,现在还怎会坐在这里跟你这傻孩子说话。 「你是我儿子。你跟你老豆是我这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也是我的孩子。骨血这种东西,是不能换的。大概是出生之前就定下了,冥冥中自有主宰。」 林春明白一个事实:每一个成为母亲的女人都是伟人。她们无怨无悔无求地照顾自己生下来的生命,尤如大树张开双臂,以繁茂的枝叶为底下的小花遮阴,她们是孩子手里撑着的一把伞子,以自己的肉身承受那急风骤雨,直至伞子因年月而磨损、帆布破了,还没有一句怨言。她们明知自己的孩子有诸多缺点,但她们不只没有无视那些缺点,更一併接受那些缺点,爱着这个顽皮、懒惰,甚至忘本的孩子。 林春曾经想,为了母亲,他应否拒绝陈秋?然而,若母亲真的爱他,就不会要他放弃陈秋。事实证明,林母还是隻眼开隻眼闭,依旧让林春三不五时跑上陈秋家,他也不知道母亲到底知道多少事情。 他带着一丝歉疚,买了材料走上陈秋家。一开门,他就知道陈秋骗了他——陈秋说他有自己做饭吃,可是这家屋子里显然没有一丝饭香,就连生活的气息也没有多少,冷冷清清,倒是乾净得一尘不染。陈秋说过,他的父亲会聘鐘点,每週三次上来清洁,都是在早上。 林春放下食材,直往厨房,打开饭煲,里头没有一丝水跡,以指头揩拭,还沾上些许灰尘。打开冰箱,几乎空空如也,只有一盒牛奶、巧克力和饼乾。林春将一盒鸡蛋、两包菜、一袋水果塞进去,瞬间填满了那空间。 陈秋说过想吃火锅。天气都开始热了,他还像个小孩子般撒娇,坚持要吃。林春无奈答应,唯有吃火锅时开空调。林春花了一个小时便切好所有食材,大大小小的盘碗碟子放满一张大饭桌,中间是电炉跟锅。他还特地买了一包汤圆——陈秋并不嗜甜,只是林春想吃而已。汤团,团圆,多久没见过那人了?林春微笑,抬头看看时鐘,不过是六点半而已,陈秋这时才刚入试场吧? 林春走进陈秋的房间小睡一会儿。他和衣躺下去,枕头上传来那久违了的气味,很难形容那是什么样的味道,不是什么特别的香气,而是某种属于人的气息。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气味,跟指纹一样,人未到,但一嗅到对方的气味,就是不用转过头也知来者何人。被子搭在胸口,人就被陈秋的气味包围了。他有个衝动去洗个澡——用陈秋惯用的沐浴乳,那他就会沾上陈秋的气味了吗?或者他一开始就没有离开过这里。 每一次缠绵,陈秋都在他身上啃出些痕跡,那些痕跡一次次加深,已经烙上皮肤,成为无形的标记。也好。假如那些标记是有形的,那他的外表一定会变得很可怕,都佈满斑斑点点的痕跡。林春不知何时入眠了。 最后是因一阵凉意醒来的。醒来时,整间房都暗下来,四周的东西融于黑暗之中,胶成一片,他睁开眼、坐起来,看到窗外有一个个橙黄色的光波,是街灯?是楼房透出来的光?不知道,都化成一个个泡沫似的光晕,好像瞬间即逝。 「终于醒了?」一道声音在寂静中响起,林春身子一热。 「衣服都被人脱去了,还能不醒吗?这种时候你还想做什么。」林春是明知故问,似是不情愿,但不无期待与兴奋。只是,他又不想坦率接受对方,偏要耍点性子,显得自己并不那么渴望对方的肉体,死守一份无谓的尊严。 陈秋没有作声。跪在床上,搭上林春赤裸的肩膊,好把他的身子拉近自己。出乎林春意料之外,陈秋并没有急着吻他,只是偎在他的颈侧,在他耳边说:「我真想念你做的菜。」 「既然如此,现在就出去吃饭吧?」林春说着违心之论。陈秋狡猾一笑,抓向他的下身,使他倒抽一口气,林春依靠外面微弱的光,瞧见陈秋的脸:仍是那么洁净,但多了几分诱惑,让人很难抽身出来。 「你还吃得下吗?再者,你亦太不解风情了。」 「我哪里没风情。你说想吃我做的菜,我就让你达成愿望,是善解人意才对。」林春学乖了,在陈秋面前绝不能太过安静,不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他又说:「要处理这种状况也很简单,要不看个av解决一下,要不跑去浴室洗个冷水澡。」 他立时听到陈秋低哑的笑声,感觉更不妙。体内昇起一阵难忍的骚动,颈部好似被几隻虫子咬着,痒痒的,使人打从心底颤抖,不,他确实是被陈秋啃咬着。 「你也会看av吗?你说谎还未到家,莲蓉月。」 一听到「莲蓉月」这三个字,林春的心就似被木棍狠狠撞了一下。陈秋转移阵地到他的锁骨去,林春往后方缩着身子,说:「怎么忽然叫我这个花名?很久没听你叫过了。」 「只是想起以前的事而已。中秋节、跳楼、吃月饼……在那一年、我跟你上天台时,压根儿想像不到我们之后会变成这样。不知怎么了,刚考完oral就想起了种种事情,好像才刚发生不久,自己变了很多,我还是那时的我吗?而你还是那时的你吗?」说着,陈秋在林春怀中抬起头。他仰脸、抚上林春发热的脸庞,说:「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变过,但你确实变了。如果你看到自己此刻的样子,一定会大吃一惊。你的眼睛看起来不再澄澈,混杂着太多顏色,会勾人。」 「顏色?」林春不解皱眉,说:「什么样的顏色?」 「桃红,」陈秋勾起嘴角:「最污秽、最媚俗的顏色,那是欲望的顏色。」他把林春压在床上,肆意侵略,但慢条斯理,就像品味一顿名贵的法国料理。不似吃碟头饭(註一)般狼吞虎嚥,而是细嚼慢嚥,摸索每一寸肌肤,想看到身下人痛苦的表情时,便挑一个敏感的位置用力捏一下,比如是捏起林春腰侧的皮肉,用力拧一下,惹得身下人弓起腰呼痛,他在凑上去以唇舌温柔抚慰那疼痛的地方,使林春又陷入一个神奇的境界。 分不清欢愉与疼痛,不知道自己是被宠爱着,还是被凌虐着。 註一:碟头饭,茶餐厅与大排档中的特產,特色是饭多汁多菜少,例如「麻婆豆腐饭」、「黑椒猪排饭」等,不算顶好吃,但一定吃得饱。 122 「还未吃饭……」双腿被抬起来,林春感到力气全消,软软的如一尾脱离了水的、濒死的鱼,然而他的身子却被汗水滋润着。 「你还未脱光衣服。」陈秋的衬衣只是钮扣全开,还未褪下来,林春看着就不甘心,硬要支起身子,扯开他的衬衣,却只是令衬衣不伦不类地掛在陈秋的身上,看着更是曖昧。陈秋吻上他的嘴,浅浅的,却飞快地连续吻了好几下,这莫名其妙的吻法使林春更迷乱,他乾脆别开脸避开那霸道的唇,终于听到陈秋的轻笑声,使他一阵羞恼,开口斥责:「先别做了,我就叫你听我说……」 陈秋含着林春的下唇,刻意吮出响声,使林春窘得无地自容。下身被侵入了,他也不知自己有否抗拒过。大概从一开始,他就没想过抗拒,才被对方得逞。胃里头一阵空虚,然而此时的林春已被陈秋的热情燃烧起来,使他全然无暇去想肚饿这个问题。下身在充实与空虚之间徘徊,摩擦带来疼痛,亦带来火烧的快意。纤韧的腰随着陈秋的顶撞,前后摆动着,使他一阵头晕。 虽然陈秋刚才慢慢挑逗着他的身体,可林春还是感觉到陈秋比之前任何一次更急躁,因为他连床边的灯也忘了开。以往亲热,陈秋总是无视林春的反抗,硬要开一盏淡淡的黄灯,说什么要看清楚林春的表情。林春起初很反感,但久而久之,也觉得这是件好事,因为他也能在做爱时看清楚陈秋的样子。 陷入欲望中的陈秋比平常美上好几倍。那清逸的眉有时微拧着,清灵的眼盈满色慾,深刻的双眼皮彷彿染上花红,整张洁白的脸均隐隐透着媚红,一想到这美丽的人是因他而激动,林春就一阵飘然。 很不真实。也许是太久没有缠绵,林春忽然觉得一切都很虚幻,这是一场春梦而已?他紧紧抓着身下的床单,腰以下的部分已悬空,他低喊:「轻点,腰……有点痛。」 「这种年纪就腰痛,真不中用。也对,你比我年纪大。」陈秋调侃他。林春略感不满:「你……现在、现在教你佔尽便宜,还有脸去说这种话……」 「是你不好,是你先把我宠坏,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欺负你成为天公地道的事。」 林春迷糊地想,以后还是不要对这傢伙太好,这傢伙就只会得一想二、得寸进尺、贪得无厌、无赖撒娇……也真奇怪,他罗列了陈秋的一系列缺点出来,兜兜转转,心意变了又变,却还是躺在他身下辗转呻吟,真是前世作的孽。 他不知道自己仍在迷失,还是已经找到出口,林春唯一知道的是,他想紧紧拥着陈秋的身体。即使陈秋给他带来痛楚与迷惑,也不要紧。他缠上陈秋的颈,尽情啃着他纤巧的身子,刻意挑弄他胸前的敏感点,听到陈秋隐忍的低吟,然后他更兇暴地佔有林春的身子。林春要的就是这个。他渴求激烈的性爱,他希望尝到痛苦,因为比起欢愉,人类更会铭记痛楚。 事后,林春才觉得自己犯傻——就因为这种莫名的衝动,使他翌日几乎下不了床。昨晚被陈秋折腾不少时间后,林春洗了身子,草草吃些乾粮填肚,就倒头大睡了。翌日,他推开床被要下床,却发现双腿硬得不得了,光是要抬起腿,就有种奇怪的感觉,好似骨头被折断一次后再接合上。脚尖先碰上地板,再缓缓将脚掌平贴于地面。他像个老太婆般,扶着墙壁站起来,双腿不由自主的叉开成外八字形,一时无法合拢。仅支持了十多秒,林春又猛然跌坐回床上。想起这都是荒唐的后果,一阵血气就衝上林春的头脑,他怒吼:「陈秋!!!给我滚进来!!!」 一阵脚步声愈来愈近,带着一种徐缓稳定的节奏。然后就见陈秋穿着洗得宽松的t恤跟短裤,拎着一杯暖水,气定神间地走进来,说:「早安,林先生,先喝杯水吧。」 林春冷哼一声,愤然接过水,倒头大灌,喝过以后,声音仍带点沙哑,但仍毋改他训话的气势:「就叫你不要做得太过分。而且,你竟然、竟然……害我连饭都没有吃到,换言之,我差不多一连十多小时没吃东西了。」 陈秋一脸无辜,睁着一双看似灵秀单纯的眼,说:「又不是我不让你吃东西,是你自己不吃,倒头大睡而已,若是我逼你吃,你林先生又要埋怨我了,我还能怎样做?」 「你……」千万句粗言秽语到了嘴唇边,但碍于某人高贵的尊严,始终没出了口,只化作幽幽的一声叹息。陈秋笑嘻嘻,知道自己胜利了,才出去将早餐捧进来,让林春坐在床上吃。林春看了对方那狐狸似的笑脸,才后知后觉地想到:这傢伙就是早有预谋,才叫他做火锅吧?因为全是未煮熟的料,只要用保鲜纸封好、放入冰箱就好了,一般饭菜倒不是全都可以留到明天再吃的。 「……急色鬼。」林春一脸恨意,盯着陈秋,陈秋反觉好笑,说:「我没有否认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慾,你怎么连圣贤书都读不熟的?嗯?我们的书獃子一向学问最好的,不是吗?」说着,他觉得意犹未尽,还在林春额上吻了一下,被林春不耐烦地拂开,使他朗声大笑。 林春知道自己说不过陈秋,只好自叹倒楣,吃早餐去了,热呼呼的麵包与麦片,还有一杯奶茶,也不差。林春连一声谢也没算,被折腾了这么久,享受一下,是理所当然。陈秋已经吃过,坐在床边,侧身微笑望着林春,不时拍拍他的头,说:「我有种饲养宠物的感觉。嗯……是什么宠物呢?就猫好了。」 「猫是不吃麵包的。」林春含糊不清地说。 「我不过是打个比喻而已,你又怎会是我的宠物。不然我就真是一个变态的主人了,竟然……」陈秋一脸痞子笑容,凑近林春耳边说了句话,被他气愤地打了一拳,林春脸上也浮现一抹不自然的淡红。 「好吃吗?」陈秋见林春的嘴角黏了些麵包碎,以指为他拭去。林春淡然说:「一般。」其实他满意得很。两个麵包,一个是巧克力软心馅的,一个是奶黄馅的,都是甜,而他至为嗜甜。微涩的奶茶与清淡的麦片恰好中和了那甜味。 陈秋也不说什么,单是笑,笑得很温柔,如三月的春风,如冬天的暖阳,柔媚而不灼人。虽然现在还是早上,可林春有种错觉,以为自己正与陈秋在一个寧静的午后,享受温韾的时光。一种淡淡的感动盈满了林春的内心,却不是激情,而是一种很舒适的感情。不伤人、不使人亢奋,只令人像浸温泉般,舒畅得人也迷糊。 陈秋轻拥着林春,靠在他的肩上,深深吸一口气,梦囈似地轻喃:「你终于在这里了。」 林春理解他的话,彷彿要安抚陈秋般,以手扫着他的背,说:「我不是一直都在这里吗?由昨晚至现在。」 「嗯。很温暖。」 「不热吗?夏天都快来了。」 「不热,」陈秋将他拥得再紧一点,重复说:「一点都不热。温度刚刚好。」 「我也这么觉得。」林春微笑,但陈秋看不到。身体酸痛得紧,然而内心一阵甜蜜。这种酸痛证明他受过情人的疼爱,现下这种热度,证明他与情人相拥。生命很充实。他这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那么掛念着陈秋。考试的两三个月里,他的身子也没有躁动过,便以为自己原是没有慾望。有做爱也好,没有做爱也好,都不重要。 原来他的想法是错的。没了慾望的生活平淡如水,不会使人感到特别空虚,也没有特别快乐。可是,再碰上慾望,激烈的狂潮捲去一切精力,过后却不空虚,是一种饜足而疲累的感觉,自己彷彿躺在一只橡皮艇,悠然飘荡,顺流而下,也不在乎自己会飘到哪里去。无需惧怕迷失,因为身边有人,是那个一直放在心上的人。这种感觉令人很安心。但林春是不会告诉陈秋的。 「其实我很掛念你。我很喜欢你。」陈秋说,一双眼好似醉了,里面有一些连他自己也分辨不来的感情,只有林春看得一清二楚。眼睛是骗不了人的,灵魂之窗自当倒映主人心内的一切感情,尽管眼睛主人不愿自己的感情尽露于他人面前,但他亦控制不了,陈秋跟林春也不过是两个青涩的少年而已。 「我……」林春微张着口,到了嘴唇边的话又吞回去,他只说:「今晚我也留下来,好吗?」 陈秋笑得狡黠,打蛇随棍上,说:「明天呢?后天呢?大后天呢?」 「……你少得寸进尺了。」 「那我就晚晚做到尽,把你累得半死,看你怎样回家去。」 果然不能待这人太好——林春默默地想。但过了一会儿,他已忘掉自己说过这句话了。真是一物治一物。 123 五月头已考完高考,然而六月下旬才出成绩——他们叫做「放榜」。再到七月下旬,方知自己进了哪间大学,如无意外,九月就上大学了。也就是说中间有四个月假期——四个月,一年中的三分之一时间。考a-level无疑是一项壮举,比参加三项铁人赛更辛苦,而他们得到四个月的假期作为奖赏,姑勿论成绩如何,也总是一个bonus。 这种长假,在人生之中不多。比会考的假期更长。在首半个月,林春如一个一下子中了一百万奖金的穷人,手拿四个月大假,不知所措起来,也不晓得要怎样过。于是每天睡到日上三竿,以补回a-level期间所失去的睡眠时间,以及他在陈秋家用来风流的时间。 他在陈秋家住了三四天才回家,不免被林母轻斥几句,说他太荒唐,怎可以打扰他人这么多天?又叮嘱林春,有机会要请陈秋上来吃顿饭,说她这做母亲的看见儿子老往别人家里住,都不好意思起来。林春唯唯诺诺,心里想着藉口。无论如何,他仍没勇气将陈秋带回家,相对地,陈秋也不会打算将林春介绍给陈叔认识。 始终是个跨不过的心理关口,不是不想跨过,但林春希望有更多时间准备。或者,在他准备好之前,他跟陈秋就已经分手了。入了大学后,会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大家都各散东西了。再也没有小息,再也不能一起吃午饭、一起放学,很多事都会改变,不知当中是否也包括他和陈秋的关係? 陈秋一定会坚定地说:不,我们的感情是不会改变的。谁又能保证呢?当你翻开报章,看见特首的施政形同白痴的行为、政务司说话不经大脑、父亲强暴亲生女儿并使之怀孕,你就觉得在这世界上,没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都不能够用逻辑与常理去解释,至于所谓常理,也不过是前人所定罢了,还是一小撮接近权力中心的人依其喜好与利益所订下来,又怎能理所当然将之套用到世上每一件事情之上? 林春觉得自己并非悲观,只是理智而已。他很聪明,在陈秋面前,他不会说出这点心思,每当陈秋拼凑着他俩的未来,林春就微笑。陈秋问他:「我们要一起住宿,还是另外租房子住?跟你说,事情真是巧得很。我有一个姑妈,她在p市有一层楼,好像是居屋,环境也不赖。那个姑妈已经搬到y市的村屋了,一向将p市那单位租给别人住,刚好现在租约期满,原来的住客搬走。姑妈说,如果我想的话,可以租给我们住,而且每个月意思意思的给她五百元租金就算。五百元!简直是跳楼价了!!」 林春笑,顺着陈秋的意思,说:「你喜欢就行了,到时再算。」 「你一定要跟我在一起。你会的,会吧?」陈秋遽尔紧紧拥着林春,窝在他的肩,声音如同闷雷,有一点鬱结与不安。 林春往后靠,完全不用力气,放软身子依入陈秋怀里,又不忍说真话。他笑了,如同一阵清风,说:「顺其自然吧。」 他只能给陈秋以一个模糊的答案。他知道陈秋不满,但那种与生俱来的自卑,使林春无法拋开一切顾忌,将身心卖给陈秋。林春说:「你记得吗?你说过,若是我不肯将自己卖给你,你就将你自己卖给我,由我当你的买主。我买下了你,所以你要听我的话,而不是我听你的话。」 「你变得狡猾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不学聪明一点,不就早晚给你吃了吗?」 「你早就被我吃了……」陈秋嘶哑着声音,吮咬着林春的颈侧,勾起一股情热。情慾是种好东西。它是省略号,替你省去一些你说不出口的话;它是涂改液,情人之间有什么不如意的事,用它来粉饰过去,将白油涂在写错的位置上,乾了之后多少有点痕跡,可只要装作看不见就行了。 在五月中旬,林春去了c大。前些天,他接到一封c大发出的电邮,一阵紧张,打开一看,原来是通知他们,在五月某天c大各系会举办一系列讲座,供有兴趣报读的人参加。林春也不知怀着什么心思,鬼使神差的——真的,日后他也解释不了,为何自己去了听文化研究系的讲座,而不是去听心理学或中文系的。 这就决定了他的路——只因为被那位教授感动了,隐隐觉得自己一直所追寻的问题,似乎能在这个系找到答案,于是他就去了。他决定将文化研究系放在firstchoice。那天,由于李旭跟戴志尚要考英文oral,所以两人都没有去c大,至于陈秋则是太迟起床,早已错过了bba(工商管理系)的讲座,所以也没去。 踏出大楼,他看到一张不算熟悉、却也不陌生的面孔——洁白的皮肤似在哪儿看过,还有那双凌厉的、总是高高在上审视他人的凤眼——他无疑是陈心。陈心穿着一件暗红近黑色的薄衬衣,衣袖捲至手肘,下身是纯黑色牛仔裤和灰色的绑带鞋,明明是夏日,他却如严冬的使者,肃穆,有一种使人窒息的感觉。 陈心看见林春,牵起一丝微笑,眼里没有笑意,也只是客套式的笑容。他走过来,单手捧着几本书,跟林春说:「怎么只有你一个人?那傢伙这么烦人,竟然没有跟你出来。」 「他……似乎未睡醒,所以只我一人过来。然后戴志伟这天要考oral,就不过来了。」林春在心里补一句,据他所知,戴志好像没将c大的系放上首三个志愿,只是他当然不敢跟陈心说。 陈心领林春走向车站,正是下午,初夏的阳光穿过叶隙,斑斑驳驳落在他俩身上。陈心的脸孔似散发着淡淡的金光,那无框眼镜有一下反光,遮去他眼内的情感,他说:「无论他今天是否考oral,他也不会过来。」 林春在心里打个突,不知如何回应,只好支支吾吾,胡乱应了几句话。陈心觉得好笑,回视林春,眼内多少有点鄙夷:「你跟了我弟差不多一年……啊,不,一年半吧?怎么还是个傻瓜似的老实人。你太乖了,跟着陈秋,一定吃亏,想必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 林春别开脸,跟陈心不熟,也不想在他面前说些私人的话。陈心嗤笑。对着李旭,陈心是非常客气的,温文儒雅,活脱脱是个好哥哥,但对着林春,他知道林春跟陈秋有关係,所以说话时就不客气了——他跟陈秋的关係本来就极好,两人常常互相开对方玩笑的。陈心有个怪脾气,「唔熟唔食」(註一),对着愈熟悉的人,态度就愈不客气,某程度上算是坦诚,对着戴志……这样一想,林春倒有点可怜戴志了。 「他最近好吗?」 林春正出神,一时没听清陈心的话,慌忙说:「怎么?」 「戴志。」陈心移开视线,望着头顶上的树叶,清瘦的身子纵是染上阳光,仍带有一种独特的阴鬱,他是属于黑夜的,而非白天。 林春呆了一下,才说:「戴志伟……好,他过得好极了。也没什么不妥。上星期我回校练oral,也碰见他,还跟他吃午饭,照样吹水聊天,说了很多无聊的事。他但求有听眾,也不在乎旁人有没有在听。」 陈心笑了,他笑起来时,样子很特别,上佻的凤眼一瞇,好似把世间所有事物都挤出眼睛之外,显得更傲慢——当然,他面对一般人时,样子显得亲和多了。他似笑非笑,说:「是吗?他从以前开始就是这么一个傻子,却变得愈来愈安静。」 林春静下来。陈心跟戴志之间,果真有些事情……到了火车站,陈心的态度又回復成平常的亲切,让林春有点无所适从。陈心打趣说:「我不知道你会进哪个系,不过你跟陈秋都会顺利进c大。到时候要看紧一点——我是指叫陈秋看紧一点,要绑着阁下,似乎并非易事,陈秋亦己经下过一番苦工。」 林春语塞,良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说起话来却那么破碎:「我、我、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总之、嗯……不是你所想的那回事。」 陈心噗一声笑出来,还猛拍林春的肩膀,说:「你真的太纯了。不行,留在陈秋身边,就要学坏一点,不然你被他拆骨吃着肚子里,还不知是什么回事。」 说到「吃」,林春不期然想起陈秋的话,一时守不住就脸红了,他急急说:「与其叫陈秋看紧……你倒不如看紧一点戴志伟。」 陈心立即收起笑意,脸容凛然,撇撇嘴说:「你也不弱,懂得反击,还一下刺中要害。」他一顿,说:「叫戴志考完之后过来c大。」 语气专横,真像古时的帝皇。林春暗忖,大概戴志就是受不了陈心的这种脾性。纵然陈心长得俊美,但性情之暴烈,不是每个人顶得住的。别了陈心,上了火车,林春仍一心一意想像陈心跟戴志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註一:唔熟唔食,简单来说就是专门欺负相熟的人或佔他们便宜。 124 难得假期,少不得约出来一起玩耍,毕竟上了大学就各散东西,要出来聚会亦非易事了。戴志便充当搞手,办了一个「救救路痴大行动」——主要是针对李旭的。说起来,李旭也是个迷糊的人,身为男生,理应方向感较佳的,却常常迷路。初中时,还曾经在市中心的大商场迷路,可他已住在这社区十多年了。 他们四人之中,方向感最佳的就属戴志,据他本人所言,这全赖他的野性直觉云云。陈秋的方向感也不错,很快就摸熟一个新地方,王秀明的方向感比陈秋更要好上一点点,经常自称是李旭的「导盲犬」。林春则是不过不失,只要事前大约上一上googlemap,便不会出什么大差错。 李旭可惨了,无论是会考或高考,都要腾出一天时间,跑遍各个试场,确保自己不会在应考当日迷路。会考时,就是由王秀明带他去找每一个试场。高考开考前半个多月,王秀明给他发了一个电邮,里面有个附档,下载来一看,赫然是几张截图——都是从googlemap截来的,上头显示了李旭要去的几个试场的地点。几张图都用photoshop处理过,王秀明用红色粗线条圈起重要的地点,加了点註释,例如:「走到这里,见到邮局,转向右方」、「看见漫画店,再走五分鐘便是了——可不要走进去看漫画啊」…… 只是,无论那语气有多似王秀明,那些字句仍是冷硬的新细明体电脑字,而不是王秀明手写的字,更遑论是听到他的声音、看见他的人。李旭说,他当时伏在电脑桌,不敢看那些截图看得太久,怕自己绷不住。 「那傢伙真无聊。上googlemap,谁不懂,偏要花时间去cap图,还要搞什么后期处理,真是无聊得紧。那些学校全在附近,谁会迷路?我本来就识去了……」话虽如此,李旭还是将那些截图全部印出来,放在他惯用的文具袋中,每次都带去考场。 言归正传,他们这个所谓的「救救路痴大行动」,就是将大家约出来,去一些他们不熟悉的地区闯一闯,这次他们去s市。s市是全香港其中一个最国际化的地方吧——是着名旅游点和商业区,重要的程度仅次于c市。事实上s市很小,就是多博物馆,科学馆、天文馆、文化中心、歷史博物馆,也多名店,一条大街数下去,是chanel、gucci、armani,还有很多林春讲不出的牌子,陈秋倒如数家珍,他说:「我老豆常带我妈到名店买东西,可我妈总是随意挑一两件最便宜的东西就算。人都死了,那贱男人从来都不知道我妈想要什么,真好笑。」 林春他们不觉得好笑。戴志伸出手,掌心朝天,望望阴暗多云的天,说:「好似下雨了。」然后他舔了舔唇,说:「真的,刚刚觉得有雨点落到嘴上。」 「白痴,雨水是很脏的,你还吃进去!」李旭大嚷,话音刚落,雨水点点滴滴落下来,先是黄豆大的雨点,再来是绵密的雨丝,遽尔成了铜钱般乱打在他们身上。人人鬼叫起来,林春掏出缩骨遮,急忙打开,陈秋便到伞下避雨,可怜李旭的伞子不知怎的,跟他袋中的耳机勾缠成一团,搞了好一会儿才打开伞,其时他与戴志都湿了大半个身子。 陈秋得意地拥着林春,比了个v字胜利手势,说:「呵呵,还是我这边快。咦,现在这么早,你们就去洗澡了?看、看,全身上下都湿透了,我还是习惯晚上洗澡,用的是热水,不是雨水。」 戴志嘻嘻笑:「我就是喜欢这样,吹啊(註一)?这样才够天然呢……」说着,他把半个身子探出伞外,雨水淋得他头发也贴在额上,一条条水柱源源不绝从发间沿着轮廓流下来。 「你疯了吗!难得考完a-level,你却去淋雨,等会儿生病就惨了,健康是很重要的……」李旭喋喋不休,戴志一句顶过去:「你也配说健康吗?是谁为某人捱了几晚通宵?是谁因为联络不上某人,而弄得食慾不振,搞出个胃痛来?」李旭才静下来,恨不得把戴志踢出去,让他淋雨淋个够。 他们跑入一个大商场避雨,里面都是名店,自是没什么意思、忽然戴志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指着某个方向叫:「喂!!!是citysuper,这次挖到宝了!!」citysuper是高档的超级市场,里面卖的都是有机食物,或者从日本、美国等地运来的高级货,一般只有中產才捨得光顾,寻常百姓都去惠康百佳而已。 李旭一掌拍上戴志的后脑,压低声音说:「你要死!在这种地方大叫大嚷,多丑!」四周都是衣着光鲜的中產,甚或是真正的有钱人、阔太太,林春他们四个大男生湿得像「落汤鸡」般,又一进来就叫嚷,惹人侧目。 戴志毫不在乎:「那有什么所谓,这里又没写着『不准喧哗,严禁穷人内进』,我叫叫而已,又没害着人,怕什么?」 「就是、就是怕……」李旭脸也红了,最后气呼呼地别过脸:「总之就不好!我说不出来!」 林春逕自走往citysuper,说:「不是要去逛citysuper吗?光看不买也好,倒想看看那些货品有多贵。而且戴志伟也说的没错,反正保安也没过来骂我们。倒是李旭你应想想,为什么我们去了一个高级的地方后,就不由自主会安静起来,彷彿有钱人都是优雅、高贵、安静的,而穷人则是嘈杂如猪。事实上,那些衣冠楚楚的华丽有钱人,心肠比寻常人更加骯脏,一旦涉及到利益,『反转猪肚就是屎』。一些善良的草根阶层却等同低级、穷、脏乱,难道不是不公平吗?」 陈秋莞尔一笑,拉住林春,低语:「既然你这么看得开,要不我们做个实验吧。」 「……什么实验?」林春总觉得陈秋的笑容不怀好意,可偏偏那副清净的眉眼染着一种顽意,莫名的俏皮讨喜。陈秋笑着说:「我在这里吻你一下,看看四週的人有何反应。」 林春二话不说甩开陈秋的手,一支箭似的飞入citysuper。戴志扯着李旭,莫名地兴奋,一併杀入citysuper。citysuper的特色就是冷——冷气开得异常大,尤其他们刚淋过雨,立时冷得肩膀一缩,林春已打了个喷嚏,可他们几个粗心的男生,哪会像女生一样,每次出街例必带件外套呢?也就只好熬冷了。 惊叹声此起彼落:「哗,十多廿颗车厘子就要卖五六十元」、「超多芝士!全都像老鼠会偷吃的那种芝士,还真有很多洞口」、「看、看!一排巧克力就要四五十元,还有这盒糖……妈的!日本货就这么了不起吗?不过只有十颗,就卖三十元」…… 他们简直像观光客,看到什么事物都觉得新奇,都要大吃一惊——只除了陈秋,比这更贵、更高档次的东西,他一早就见过了。他跟林春说:「有什么想吃的?我给你买。」 林春心一跳,觉得自己像小孩子,又似被陈秋包养的情妇,想来平时在陈秋家一文也不用花,更觉不自在,遂说:「用不着。」 「喂,秋秋,是不是听者有份?我又要!!」戴志拿着几碟高级牛肉,涎着脸跟陈秋说。李旭一脸嫌恶:「你又不是林春,谁会买给你。你哪天学得到林春一成的才学,再叫陈秋给你买东西吧。」 这时,林春的眼光飘向一旁——酒柜。上面放着一排排红酒,以及一罐罐啤酒,不论是最低贱的蓝带青岛,或是较高级的比利时啤酒、德国黑啤,一应俱全。他不知不觉走过去,拿起一罐廉价啤酒,一看,酒精含量是3.5%。戴志走过来,笑说:「书kai子喝过啤酒了吗?」 「……还没。」 戴志夺过林春手里的啤酒,拋了拋,说:「好!书kai子有志气,不接受秋秋的小恩小惠,我戴志伟看你有恩于我,就请你喝一罐啤酒!牌子任挑,但价钱不得超过十五元。」 结果,回程时,林春干下人生里其中一件蠢事——就是在车上喝了他的第一罐啤酒。事后晕陶陶的,迷迷糊糊被陈秋拐回独秀居,醒来时穿着陈秋的衣服。陈秋坐在床边,一脸满足的笑容,酷似狡兔,说:「我给你妈拨了个电话,说你突然不舒服,就回了我家休息。」 「不舒服……」林春搥着着沉重的头,一阵头重脚轻的,又倒回床上,掩着眼睛说:「什么休息,倒比原来更累了,君子不应乘人之危,你竟然……」他简直似粤语残片中,那些被人下迷药的女主角。 陈秋嘻嘻低笑:「你竟然将我称为君子?未免太看得起我。但是……偶尔喝喝酒也不错。」说着,他舔舔唇,惹得林春又羞又恼,然后陈秋便出去张罗晚饭。 註一:「吹啊」,用以表示轻佻或不屑,多富挑衅性。 125 五月初考完alevel,六月时,大家忙乱应付各个学系的面试。林春只去了文化研究系的面试,穿普通的衬衣牛仔裤去便行了。一个小组四个人,跟教授会面,教授循例问他:「为什么想来读这个学系?平时有什么兴趣?」每个人轮流答过,就被教授踢出去了,不过才十五分鐘,倒有点无癮。 陈秋则去了工商管理系(下称bba)面试。他好像说过什么「计量金融」、「风险管理」什么的,可陈秋解释了一大轮,林春还是摇摇头听不懂,陈秋就放弃了。到头来,林春只是模糊知道,bba里面又细分若干部门,包括酒店管理、计量金融、会计、环球经济等,倒不清楚陈秋想读哪个系。 某天,林春被陈秋唤醒,那时已是十二点多了。这个假期里,他三不五时就跑到陈秋家过夜,林母也不过问,但求儿子快乐就算了。一向生活规律的林春,因为生活过得放荡起来,就养出「睡得晚、起得迟」的坏习惯,在陈秋家过夜时,总是不到十二点不起床的。 「快起床,我买了东西,放在客厅,你等会儿出去吃吧。」 林春懵懂点头,人还有一半在梦中跟周公下棋,他用力揉揉眼睛,紧紧合几下、挤几下,眼前才没了光晕泡影,开始醒了。他不意望向陈秋,慄然睁大眼,大声说:「你刚刚去哪儿?竟然穿得这么……」 眼前的陈秋侧着身子,正在脱去外衣。他一身笔挺的黑西装,黑色西裤,连衬衣也是黑色的,却结了一条银白色的长领带,头发也用定型剂抓了抓,与其说像菁英,不如说像模特儿。陈秋斜睨林春,也许林春惊讶的样子太好笑,他重新穿回西装外套,整了整衣装,正面对着林春笑说:「怎样,好看吗?我刚刚去了bba的面试。你也知道,与经济有关的系一定要要穿suit去面试。我懒得买,就拿我哥的顶当。想不到挺合身的,这么一说,我现在应该跟那傢伙差不多高了。」 陈秋的肩不够阔,然而,也许因为这西服合身,所以穿起来不会予人松袴袴、「小孩子穿了大人衣服」的感觉。那纯黑色的西装外套挺拔得两肩有棱角,胸位到腰身略有收窄,显出他瘦削的身材,黑色西裤把他整个人拉长,而银白色的领带在一身黑色之中,有「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如夜幕中掛了一弯银白的弦月,看着冷清秀丽。 林春打小到大都没有穿过suit,而且他不是吃商业这行饭,用不着穿西装。现下一看见陈秋穿西装,就看得眼也不眨,连陈秋也有点不好意思:「你再不出去,饭菜就凉了。」 林春朝陈秋勾手指,示意他过来。陈秋走到床边,林春伸手执着那银白的领带,一片滑腻如丝,他着魔似的揉着那片布料,说:「你好似……变成另一个人那般。」 「说什么傻话,我玩cosplay的样子,你不早就见过了吗?」陈秋立在床边,抚着林春的头,让林春贴上他的腰。林春拥着陈秋的腰,鼻端充斥着他的气味,那种滴露混着青草的味道,才寻回一丝安全感——他仍是陈秋。 「不同,这跟你以往的cosplay不同,根本不是那回事。」 林春也说不出其中的分别。只觉得陈秋换了个人。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一件衣服真有改变人容貌的能力。他见到陈秋上大学的样子——就是这样,穿着西装,周旋于不同人之间,而那些人亦将会是林春所不认识的。生活圈子渐渐不同,有一天,他会跟不上陈秋的话吗?有一天,他会否一个人待在房子里,看着陈秋穿着那么一身黑西服,笑着说要出外跟人应酬吗?有一天,他可能要放走陈秋,或者是陈秋挣开这个笼子,逕自飞出去。 在陈秋穿上西装的一刻,林春就觉得自己跟陈秋所走的路是不同的。一个是文化,一个是商业,文化跟商业本来就不是相生,是相剋:有文化的地方,不会有商业,一旦商业出现,便侵蚀文化的纯正,如将一个清白的女孩调教成一个野性的坏女孩,许多珍贵纯洁的特质都没了,所以文化与商业根本不能并生。 林春和陈秋也是这种关係吗?思及此,林春合上眼,把脸贴上陈秋平坦的腹部。他不忍去看现在的陈秋,出色而遥远,这个人不可能属于他,然而,他却早就属于陈秋,这是一段不公平的关係,但林春并无方法去改变现状。捨不得抽身,就只好等待着毁灭性的结束,被毁掉的,一定不是陈秋。 「人总要改变。你也变了,我若是不变,又怎能与你并肩?」陈秋的声音很柔,柔得让林春心里打颤,反觉得自己行为幼稚,便放开陈秋。陈秋顺势将林春推下床,以腿压着他的,脱去西装外套、把领带扔下床,解开衬衣钮扣,露出大片白晢的胸膛,他说:「现在我脱去那一身衣服,不又是你所认识的陈秋?有些事情是必定要变,然而,一个人无论变成怎样,心底里总有一块东西是不会变的。」 「怎可能。」林春别开脸。陈秋哭笑不得:「看,你不就是吗?由中六到现在,你变了多少,恐怕只有你自己知道。可是,无论我怎样做洗脑教育,你还是不信任我。时常认为我是个下流的花花公子,幻想我哪天跟女人鬼混,就会跟你分手,我总是不诚实的、多变的、没有道义和良心,在你心中,我不是一隻只有慾望的野兽吗?」 林春正眼看着陈秋,他的样子果真没有变过——又能有多少变化?他们每一天都见面。他这时的样子,甚至跟中四时无大差别,只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分明了,渐渐脱去阴性的水秀,日益清俊。而林春自己何尝没有变过?虽然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变化,也说不出自己在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变,但结果是,他与昔日的自己有很大分别。这种改变却那么自然,自然得教人吃惊。 「我……并没有这样看待你。」 「不,你有的,我知道。春,你很敏感,但并不敏锐。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也足以使你善感伤怀,然而你却迟钝得没有察觉到旁人的感情。你看不出叶芝一早就喜欢你,看不出我对你真正的想法,看不出自己有多笨拙,所以戴志伟才一早发觉我们的事。」陈秋凑近林春的脸庞,林春看到那蛊惑人心的桃花眼,眼里转着一眶水润,经常闪烁,好似万花筒般,由不同的角度看过去,就能看见不同的纹彩。那是一片幻象。 时而清澈见底,但那到底不是清净,只是一片用来骗人的淤泥,是由不同的感情和经歷所堆积出来的,或者保留了最初的一点纯净,更多的是狡猾、虚偽、慾望、黑暗,调成那一种丝质的、状似无辜的纯黑,便去欺骗世人。 陈秋说:「我知道你的特点。我利用你的弱点,去达到我的目的。心软、矛盾、自欺欺人,你是一个很软弱的人,寧愿压抑自己的慾望、欺骗自己本来就没有慾望,藉此逃避失败。花了不少工夫才把你勾上手,我是不会放手。」 林春知道他应该如何反应。假如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故事,他应该扑上去拥着陈秋,一脸涕泪与感动的微笑,再跟陈秋起誓,诉说彼此的承诺与爱语。然而,这是现实。在现实中,没有恆久的感情,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大家都很习惯改变。什么不变、什么永恆,都是笑话。人一面对利益,便会反面。 当大家走上不同的路,很自然会分开。他们会发觉很难跟对方说话,每说一句话,就小心翼翼的、害怕伤害对方、触到对方的底线。难受时就避开对方,渐渐变成习惯。没有分离,只有疏远。在生活中,无论是相恋或分手,都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告白、撕开脸皮大吵,感觉对了,就自然走在一起。感觉变了,就渐行渐远,即使对方淡出了自己的生活,也不会觉得特别痛苦。 林春躺在床上,不言不语。陈秋以拇指抚过他的眼睛,说:「你是下垂眼,看起来很普通、善良,也很好欺负,怎么偏偏有一副硬脾气?真是牛皮灯笼,『点极都唔明』。以前我觉得跟你相处很累,三不五时跟你剖白,剖白过后你又不肯相信我。现在我都认了。」陈秋叹一口气,伏在林春胸前,说:「我累,但我认了。」 126 林春还是无法完全相信陈秋,可他也不是无心人。听了那种充满感情的声线,谁能保持一颗平常心?说一点都没有动摇,那是假的。林春无法推开陈秋,冷冷说一句:「我们的事就算了。」相反的,他挺起身,虚拥着陈秋,彷彿怕自己太用力、会弄伤他。林春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透过这个动作,去跟陈秋表示:够了,够了。 他想,陈秋也很明白,他们之间的不稳定,不论用多少拥抱或性爱,都无法消除。那些东西只是一种麻醉药,的确令人暂时不痛,去了另一个如梦似幻的境地。可是药效过了,现实依然残酷,他们的心之间还是有距离。 一个觉得自己剖白了很多次、对方仍不肯相信,不免有挫败感与委屈,想自己跟好几个人恋爱过了,第一次投入那么多感情,对方仍不领情;另一个人则先被对方的美丽所吸引,很快又怯于对方的出色,患得患失,催眠自己要将感情等同游戏,既已投入其中,就要有心理准备,这段感情随时会完结,就如人之生死那般无常,所以自己要珍惜每一分一秒相处的时刻,同时又不禁感到悲哀。 林春觉得,他们彷彿在玩一场捉迷藏。陈秋追,他跑;有时他捨不得陈秋落后,怕再也见不到他,便跑得慢一点,有时他觉得自己再不跑,就会失去自我,遂跑得更快,明哲保身。陈秋将他变成一个有心、有血有肉的人,但同时令他变得更软弱、更怕受伤。跟陈秋相处久了,他似乎亦沾染了陈秋的坏习惯:矛盾。 爱一个人,也怕对方;想得到怜爱,又怕自己深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林春隐隐觉得,再这样下去,他和陈秋也会有问题,倒不如趁这时期分开——中七与大一之间的交界,恰好是情人分手的季节。他和陈秋若是趁着这段时间,自然分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陈秋说,他不会轻易放手。那一句话使林春浑身躁热,一张脸烧得热辣辣,眼睛也快要蒸出水来。他合上眼,落下一道闸去堵截那衝动的水花,可是他却关不上自己的心门。 「我不是一个好情人。」林春不敢睁开眼。 「我也不是。我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人。」林春看不见陈秋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愈来愈近,气息吹拂他的耳朵,没地引起一阵情热。陈秋的声音又响起:「我很自私,无理而任性,你不是说过我像秦始皇吗?呵,真是一个贴切生动的比喻。我是那专横霸道的千古一帝,那你就是黔首(註一)了,是吗?我要你跪在我脚下,要你夜夜躺在我的龙床上,要你承欢于我身下,你没有选择权。可是,你不正正喜欢这一点吗? 「林春,不要以为只有你是智者、只有你看得清全局。我和你,是半斤八两。我知道你喜欢别人逼你做事,你太没主见了。我不停强逼你去做这样、做那样,表面上是那么的不愿意,实际上不是真的那么不满吧?如果你真的憎恨这一切,早就走了。虽然你或多或少变得坦承,但这还不够。你是懦夫。你不是弱者,但软弱得可笑。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一个人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还记得我俩说过吗? 「所有东西都是有价的,包括感情、亲情在内。那个价格不一定是金钱,或者是一些无形的东西,我也说不清。可是,不付出就能得到感情,世界上没有那么着数的事。有买卖,就有风险,得到或者得不到。付出那么一点点东西,不敢投身入去,就妄想能得到所有你要的东西,未免太无耻了。 「我不觉得自己卑鄙。我承认自己有野心,步步进逼,直至你属于我为止——不,你从来就不属于我。」说着,陈秋紧紧揽着林春的肩膀,林春惘然睁开眼,泪花凝结于眼瞼,眼睫毛好似胶着、缠在一起,可他没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想清醒。 「我会累,我也是一个人。就算是皇帝,也会觉得累,不是吗?但我不想输。我不想在投入过后,未战先败阵,如丧家狗般退下来。在你狠下心推开我之前,我都不会走。很贱,是不是?或者我有我老豆的血统,所以连这么下作的事都做得出。」 陈秋托起林春的下巴,那上佻的桃花眼微瞇,眼光像挟着刀枪般,有杀伤力,那是一双致命的眼睛,他的笑容有点阴险,陈秋是如一株带有剧毒的美丽花草,他说:「来吧。狠下心肠推开我,将我踢下床,说『我再也不想跟你这人妖在一起』,如果你说得出的话,就说出来,我不会对你做些什么。」 林春想说陈秋卑鄙,可是,他忽然不知道,卑鄙的到底是陈秋或是自己。陈秋将一颗鲜血淋漓的心一次次自胸口挖出来,摊在他面前,但林春连对他作一个承诺也不敢。这就是陈秋的真心?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能有真心?人生长路漫漫,叫他如何能相信,这一段荒唐的恋情能持续到最终?能否达到最终又是否重要?然而,这段情感的终结必然会是他生命中,一个无法忽视的疤痕,也许还会隐隐作痛,他玩不起,也没能力说不玩。 他被陈秋轻柔地吻过。他听到陈秋对他说着抚慰的话。他的双手被扣住,如被渔网勒紧身子的游鱼,身子被逼坦露于渔翁眼前,没有权利去害羞。陈秋为他注射麻醉药,理智退化成动物的本能,他无耻地追寻刺激与狂喜,攀上高峰,全然忘却自己的挣扎。 林春唯一想做的,是掩着自己的耳朵,不想听到陈秋任何一句温柔的爱语,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最后手段。他憎恨自己的善感。假若他能做一个白痴,时时刻刻忘记严肃的未来,那么他就能够陈秋快快乐乐地过下去。到了某个自然的时刻,渐渐疏远彼此,很久之后才发觉,自己早已跟陈秋分手,然而心却一点都不痛。 他很想做一个无耻的、健忘的白痴。背脊贴上另一个人的体温时,激情使大脑无法运作,竟有四字忽然浮现于脑海:难得糊涂。郑板桥何以能说出这四个字?这四个字并非一个白痴可以说得出来,要经歷过什么事情、承受了何等的悲痛与失望,才说得出「难得糊涂」?糊涂确实难得。林春的成绩很好,脑袋运转得快,可他就是无法使自己糊涂。 人若是时时做个糊涂蛋,多自在呢。 不知戴志能做到糊涂吗?改天,他要向戴志取经,要戴志教他做个傻瓜。如此一来,待在陈秋身边时,就能忘记很多事,一味沉醉于陈秋带来的快感。 放浪过后,陈秋半扶半拉的带林春到客厅吃午饭,都凉了。林春提起筷子时,指尖犹控制不住地抖震。陈秋不无歉意,刚才他一阵气,丝毫没有怜惜林春,还格外用劲。待看到林春气弱柔丝地躺在床上,被单亦一片狼藉时,才大惊失色。尷尬的气氛在二人之间流动。 林春改用汤匙舀饭。陈秋夹了几片鸡肉,往林春的碗放。林春瞧了他一眼,就舀起一片鸡肉送进嘴内,陈秋这才松一口气。林春自然没错过他的神色,本来还气陈秋,可转念一想,这火还是自己挑起来的,原无立场去生陈秋的气。他说:「不必在意。我不是女人,没那么容易受伤,亦无必要怜香惜玉。你这样待我,我是没所谓,只是……」他本想说:只是,你以后别那么粗暴对待女生,又不想再挑起不快,就把话吞回肚子里去。 「你……」陈秋怒目圆睁,很快又洩气了,委屈得像粤语残片中被家姑欺压的小媳妇,他嘀咕着:「不过是这次粗鲁了一点点,以前这么多次……我哪次不温柔了。」 林春掀动口唇,只淡淡说一句:「算了,都过去了。」他想开口问:倒是我俩的事情,该怎么办?每次都以做爱来粉饰过去,能维持多久? 陈秋突然牵着林春空下来的一隻手,手指强挤入他的指隙间,牢牢扣住他的五指,陈秋抬头,一双眼睛不再流窜着动人妖惑的媚色,那是一种过分露骨的眼神,直勾勾的打入林春的眼内。这刻的陈秋摆脱了阴柔,露出他的本质——无畏、强硬,一种君临天下的气魄,使人不自觉拜伏于他跟前。 他没说一句话,话语都在那双眼睛之中。林春敛眸,良久,回握陈秋的手。林春又心软了,以一种近似哀求的口吻说:「给我一点时间。」陈秋没说好,亦没说不好,但紧紧握了林春的手一下,好似要挤入他的骨肉之中。那是一种有快感的束缚。 註一:黔首,始皇时称百姓为黔首。 127 六月过得特别快。现在回想起来,林春已经忘了当时做了些什么。似乎就是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每一天都过得轻松快乐。他可以整天待在家,预早做好晚饭,等林母回来吃。以前总是不能同桌吃饭,不是林母未放工,就是林春去了补习或被拐去陈秋家。林春每星期仍会到陈秋那边小住,尤其是刚考完试后,他足足在陈秋那边待了接近一星期,回家后被林母骂了几句,可她随后又叹气说:「唉,算了,儿子总是回长大,大了就要飞走。你还懂得回家就行了。在阿秋那边过得快乐吗?」 林春始终有点不诚实,犹豫了一会儿说:「还好。」 「哦?不过是『还好』,你就在人家阿秋那儿住了一星期。那如果是觉得很好,你岂不是要嫁去陈家了?」林母那双小眼睛笑瞇起来,像猫眼,林春羞得无地自容,想辩驳,偏偏舌头打了结似的,一句话说得支离破碎。林母再调侃他几句,就算是放过他了。 由于林春没有找兼职,生活过得极悠间。至今回想,他还是没后悔过自己当时没做兼职。大部份人都在考过试后,匆匆找兼职,攒了一笔钱,不是储起来,而是拿去挥霍:男的拿去吃喝玩乐、跟女友出去;女的就拿去买衣服买手袋、少不得当然也有吃吃喝喝。陈秋不愁零用,也有重操故业,间时出去私拍。但他已经没那个兴致准备服装、化妆品,都是一些龙友央他,他才勉为其难去一下,服装都是对方出的,拍几张照片后,就给他一笔挺可观的酬劳。 陈秋坚拒再穿女装。事实上,他本来就并不喜欢那种轻柔得过分的布料,也不知道为何,开始抗拒装女人的神态。林春听了后,不以为然:「你之前不是很擅长这个吗?你投入了,比真的女人更有女人味,现在才说自己不喜欢扮女人,不是有点矫情吗?」 陈秋笑嘻嘻的拥着他,直把他当是抱枕,四条腿又树籐似的扭缠起来,他说:「我也不知道。我一直都没有性别倒错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我在扮女人,也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叫做『陈秋』的男人。只是现在却没有兴趣扮女人,甚至觉得厌恶。」 陈秋在林春耳边低声诉说着原因,林春听后,把头扭过一边,苍白的脸微热,就是不想对上陈秋那邪气的眼睛。陈秋说,他跟他在一起后,就想做一个强势的、能驾驭于他的男人。林春没好气地说:「要驾驭我这种人,又何须陈大少花心思?」他一直觉得自己算是头脑简单的人,做事往往没有周详的计划,率性而为,亦不懂得与人相处。 「是是,你若是那么好控制,就不用我花费两年的光阴。唉,我真觉得自己像姜太公钓鱼。手中没有鱼饵,没什么好筹码,似乎坐在池边一辈子,也钓不上你这条大鱼。」 「你不是姜太公。」话一出口,林春就后悔了。其实他暗示: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钓,无论等多久,必然会钓到鱼,但他这条鱼可不一定会上钓。陈秋听懂了他这一重意思,横在林春腰间的手收紧了,略有点恐吓意味。 其实林春已不怕陈秋。以他内向的个性亦说不出:在做那档子时,主动的一方略为粗鲁一点,更有种莫名的刺激,所以他不太抗拒陈秋有时的粗暴或急躁。他不肯定陈秋是否知道他这种心思,总之他无论如何亦不会说出来。 「我不是姜太公,是因为我家里有钱,手上有很多鱼饵吗?」陈秋竟笑着替林春圆谎。 「嗯……也许。」 当时,林春不知道,他摸熟陈秋性子的同时,相对地,陈秋也大致看透林春这个人。事后,林春从戴志口中听到过陈秋对他的评价,戴志覆述说:「秋秋说呢,他觉得你这种人是要人逼,但又不能够逼得太紧。总之就是要掌握好松紧快慢,假如太久不踢你一下,你不只停在原地不动,还会倒着走。然后我就笑秋秋:你到底是跟书kai子恋爱,还是在驯养野兽?结果你猜他说什么?他说,两者皆非,秋秋说他才是被你所驯养的野兽。想想,书kai子你也不简单,秋秋从来没有对过哪个人付出这么多耐性,你是第一个。」 林春听后,啼笑皆非,心底又有种暖意,却说:「你猜假如我们散了,是我先开口,或是陈秋开口?」 戴志又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了几句胡话损他,重重拍了拍林春的肩,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老往那个方向想。总之,别说兄弟不关照你,陈氏兄弟绝不好惹。他们讨厌你,那倒好,自己吃过闭门羹,难受一会儿,过几天又是一条好汉。但他们喜欢你……不要用『喜欢』这个词,应该说他们一旦为了某种原因而不肯放你走,那你就很难走出来。」 「有这么恐怖?戴志伟,你也太夸张了,说得跟入邪教一样。」 「邪教?那倒挺中肯。」说着,戴志竟真的若有所思说:「难道你觉得他们不似邪教教主吗?陈氏兄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不是指他们长得出眾,而是……一种奇怪的气质。你若是见过陈叔,就是他们的老爸,就会明白他们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是从哪儿继承回来……他们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坏东西,但就有种勾人的气质。大概这跟他们的童年阴影有关。因为孤独、在家里不如意,转而向外求,就似植物有向着阳光生长的特性。 「可是,他们并不是向着阳光生长,而是向着月亮、向着黑夜。他们从堕落中找到自己,他们不会试图让自己释怀,而是往自己仅馀的一片洁净的地方,不住地淋上黑色的污油,以为自己只要彻底变坏,根除仅馀的人性与善性,那自己就能做一只快乐的魔鬼。大概就是他们这种自毁倾向,使他们显得愈发的美丽。书kai子,你知道樱花吗?樱花是日本的国花,花期极短,然而日本人喜欢樱花的悲壮,好似勇士一样,短暂的生命迸发出最大的光辉。陈氏兄弟就似樱花,好似很快就会被自己製造出来的黑暗所吞噬,所以总是散发着一种与别不同的感觉。」 林春摇头,说他不觉得陈秋是这种人——然而回想起最初的陈秋,的确跟戴志的论述有某种相似之处。就是林春自己,不也是被陈秋眼里某种复杂、又难懂的色彩所吸引的吗?那是一种污秽的顏色,是由形形色色的顏料调出来,所以吸收了各种顏料的优劣,形成一种极近似黑色、而又绝不纯正的顏色。 戴志笑说:「但秋秋已经变了。」 「那陈心呢?」 戴志没说下去,但林春知道他会说的。良久,戴志一脸愉悦平静的微笑,也许是因为做了两份兼职的关係,有神的眼睛下有一个十分明显的黑眼圈,他说:「已经玩完了。」 一句话就够了。 「为什么?」 「非得要有个理由吗?」戴志嗤笑,伸出魔爪揉乱林春的乱发,似乎将他当成一隻宠物狗了,好一会儿,戴志敛起笑容,凝神贯注地看林春。林春有个妙处,就是敢于对上他人的视线。大部份人对上他人的视线,总会别开眼,觉得猛盯着人是一件无礼的事,林春倒不觉。他想,这双眼睛生来就是要看,看人看事看世界,他尤其喜欢阅读他人的灵魂之窗,却不知在阅读他人的同时,自己亦教人看清,这是一种双向的行为。 原以为戴志要说什么认真的话,他却说:「无论怎看,你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书kai子,但偏偏没有普通书呆子的行为。你啊,应该是那种终日埋首只知苦读的傻子,世事与你无干,偏偏你却常常睁着眼睛,一个劲地问别人『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这样』,好似一个从来没有长大过的孩子。」 林春知道戴志这时不想说下去,也没有逼他。他跟戴志的交情已经不浅,也着实对这个人感兴趣。他皱皱眉,顺着戴志转移话题:「人的行为背后总有一套解释,无论是从利益出发,抑或从心理学的层面而论。我问某件事、或者你做某个决定的原因,不也是件正常的事吗?」 「事情并不总是有答案的,就好似一件事不一定有始有终。书kai子,你现在不是写essay,是在生活。生活是一本无头无尾的书,没有文章的起承转合。我们每一个人的出生都不是必然,却又好似是自然的事,大概我们都是为了一个无人知道的原因而出生。你想想看,一滴精液里有那么多条精子,怎么偏偏就是那一尾能与卵子结合,能生出现在这一个『我』?如果是另一条精子的话,『我』还是不是『我』?所以人生有很多巧合,这些巧合都不一定能够解释的。」 戴志说完,觉得自己好似发表了什么了不起的理论,颇为自豪地擦擦鼻子,朝林春笑说:「怎样?我刚刚在模仿书kai子的tone,像吗?」 「你真是的……」林春见戴志又耍太极,为之气结,最后还是无奈地笑笑:「你不需要学我,你本来就有很多比我好的特质。」 128 那一次与戴志谈天,正是六月下旬的日子了。那时,林春在t市公园的单车径偶尔碰上戴志,他在练跑。戴志便停下来,跟他吹水。临别前,他们约好了在放榜前的一晚上陈秋家过夜,当然要叫李旭。也没问过陈秋,林春就答应了。回家后,他才给陈秋致电,说明一切,在电话那头的陈秋大为哀怨:「什么?他们要来……本来还打算在放榜前那晚跟你大做特做的……好歹翌日就放榜了,不知生死如何,要死的话,我寧愿死在牡丹下,做只风流鬼。」 「你、你……」林春纵是没有看见陈秋,脸也不争气地热起来,耳边彷彿吹着陈秋的气息,他没好气地说:「就算他们不来,那晚也不可以……我可不想翌日带着一身痠痛去看成绩。」 「哦?」陈秋的语调弔诡地上扬,又刻意压低声音,带着些媚惑:「都做过这么多次了,你还未习惯?原来我有这么猛啊?那你喜欢我温柔一点,还是……」 林春已听不下去,咬牙切齿说了句「我有事」就掛了他电话。林母坐在沙发那头,显然亦听到林春跟陈秋的对答,又看见林春的样子有点奇怪,便对他笑说:「跟谁说电话来着?阿秋?」 「嗯,算是啦。」林春低头拨弄头发,发现前额的发有点长了,会刺到眼睛。本想去剪,但陈秋说他这个样子迷迷糊糊的,很可爱,叫他不要剪。他也不知怎的,明明觉得不舒服,也真不去剪头发,总有点捨不得。 「阿秋跟你说了什么,让你这么冷静的孩子也激动起来?」 「才没有。什么激动不激动的。」林春执起杯子往嘴边放,仰头想喝口水,才发现一滴水也没有,想想看今日整天都没倒过一杯水。 「还说没有?」 林春只做听不到,脚步如风的飘到厨房倒水。经过母亲身边时,感觉到母亲带笑的盯着他,那眼神温柔,却内藏针刺,似一条条幼细的管道要刺入他的内心深处,看个究竟。思及此,林春又微驼着背,缩起两肩,再拨了一下头发。 他倒完水,便要走回电脑那旁,消失在母亲视线范围之内,谁知林母开口留他:「阿春。」 他只好停下来,为难地看着母亲。林母看他那么紧张,遂笑开来,摘下眼镜,那双温容的小眼睛笑弯,又带点疲态,她拍拍旁边的座位,:「坐下来吧。你好像很久没有坐过这张沙发看电视了。现在高考也完了,就陪妈坐坐,看一会儿电视也不行吗?」 林春心一软,就坐下来了。腰板挺直,一手肘枕在松软的扶手。反之,林母斜斜靠着椅背,让娇小的身子深深陷入沙发中,蹺起双腿,乜斜着眼打量儿子,林春目不斜视地看电视,生怕母亲忽然就问起陈秋的事。出乎他意料之外,母亲倒问起数日后,放榜的事。 林春明显松一口气,姿态也显得从容一点,说:「也没什么。反正我尽力了,真不行也没办法。大概让我再考一次,也考不出比这更好的成绩了。我想,再差也能上大学的。要真是上不了大学,我不会读asso或highdip(註一),而会直接找工作做,再边做边进修。asso和highdip要读两年,学费跟读一年大学差不多,认受性不高,而且要再上回大学也不容易,所以还是不读更划算。」 林母平静地点点头,说:「你大了。你的前途由你自己做主。阿妈当然最想看到你上大学,日后找份好工。然而,无论你考成怎样,也要给家里拨个电话,阿妈不会怪你,只想见到你回来。就算现在上不到大学,也总有其他路可以走的,你是个能干的孩子。」 「妈,」林春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最想我上大学的人是你,现在你倒来安慰我了。」 林母搭着儿子的肩,拍了拍,说:「没什么比你更重要,大学又好,什么也好……记着,无论你做了什么、选了什么,都是我的儿子。当年,我生你的时候痛了两天两夜,就是那种痛楚教会我一件事,那就是:你是我辛辛苦苦生下来的。」 林春忽然鼻头一酸,往旁边闪躲身子,低下头说:「妈,你为什么无缘无故说这些事,害我……怪不好意思的。」 「傻孩子,莫不是害羞了?」林母笑得更宽容。林春搔搔头皮,更不敢望向母亲。 「还有,你到底什么时候带人上来吃饭?都叫了你这么多次,还不带人家上来让妈见见。」 「带谁?」林春懵了,呆呆问母亲。 「你说呢?」林母挑挑眉,一脸理所当然:「还能带谁,当然是阿秋。」 林春未开口,脸又猛然烧热,大为窘迫:「带他上来?为什么?如果又是说我常受他的恩惠,这个理由可不成立。我承认饭钱都是他出的,可是每次做饭的都是我,换言之我付出体力,他给钱,各不相欠。而且你又不是没见过陈秋,他现在还是老样子。」 「要你管,阿妈想见见你的朋友也不可以吗?前几天,你也带了个朋友上来吃饭,叫做……那个足球小将入面的名字……对!戴志伟!你带戴志伟上吃饭也行了,怎么带陈秋让妈再见见就不行?」 没错,之前林春在单车径上碰见戴志,两人都想谈久一点,偏偏林春又是时候回家吃饭,便衝动邀戴志回家吃饭。他三令五申叫戴志不能在母亲面前提起陈秋,幸好戴志那小子合作,只是说了几句胡话而已。 「戴志伟跟陈秋又不同。」林春直觉说,林母抓住这点,反击:「哪里不同?」 「陈秋……」他差点儿说溜了嘴,幸好悬崖勒马,一转话峰:「反正就是不同。」 林母阴笑,害林春打寒颤:「别用古怪的眼神看着我。」林母看儿子还是死不肯开口,就叹了口气,覆上林春的手背,林春清楚感觉到母亲的手有多细腻柔软,她说:「虽然阿妈说过,最大的心愿是看到你出人头地,读完大学后找份好工,再娶个好媳妇,让我临死之前抱抱孙,那我就不枉此生了,也不算过得委屈。但后来妈想通了,最重要的事,还是见到你快乐。如何抉择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待在什么人身边会感到快乐,这些事,不只是妈,任何人也没办法干预你的决定。只有你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心。 「阿春,不要做些让自己老来会后悔的事。想想,人一世,只有几十年,真的很快过。妈这四十多年的日子好似过得浑浑噩噩的,回首前塺,除了养大了你、跟了个臭男人和无穷无尽的工作,好像就没做过什么特别的事。在很多人眼中,我这个师奶的一生没任何特别,甚至是又闷又乏味。但阿妈从来不觉得自己枉过了这几十年。我看着你一天天长大,看着你由一块木头,变成如今会快乐、会害羞、有血有肉的孩子,我就觉得自己的人生过得很有意义。有没有媳妇与孙子,根本不重要,以后会变成怎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变得比昨天好、比昨天快乐。」 林春垂下眼,母亲的手紧紧握住他的。一句话忍不住衝口而出,或者坦白过后,陈秋能更信任他,他握紧拳头,以蚊蚋似的声线说:「就算我选了他,你亦不介意吗?」 母亲的手没有移开半分。她的手很小很小,林春却有种被母亲温暖的手完全包覆自己的错觉,在紧张的沉默中,他听到母亲以那种熟悉的、宠爱孩子的语气说:「你真以为妈是傻瓜。多少事,一早已经看清,看不清楚的,反而是你自己。带他上来吧,放榜之后找个日子,带他上来,让妈见了,就能放心。妈不会为难他,也自然不会为难你。不过那孩子比你勇敢多了,懦弱的反而是你。我不怕别人嫌你软弱,那人大概也知道你的本性。」 眼泪不知何时顺住脸颊滑下来,林春觉得自己还真软弱。但他脚踏实地了:他并不是同性恋者,而只是一个喜欢陈秋的男子,恰好陈秋是个眉眼极清秀的男子,事情原来可以这样简单,他却为了这件事苦恼太久。 註一:highdip和asso,大多是高考不够分升大学的人所报读的课程,有机会接上大学课程。 129 林春没想过,当他鼓起勇气跟陈秋说,他跟母亲说过他俩的事,陈秋竟然一脸莫名其妙:「什么?阿姨不早就知道了吗?」然后换林春瞪大一双毫无杀伤力的下垂眼,陈秋这才反应过来,说句「糟了」,然后掩着嘴。林春用力扯过他的手,红潮自脖子蔓延上脸,红得像关公,他怒吼:「你给我说清楚!!!」 陈秋那鸟溜溜的黑眼珠乱转不停,似在拼凑一套比较合理的说辞,然而林春愈来愈激动,双眼都红了,把陈秋推倒在地,骑在他身上,揪住他的衣领,用力摇晃他的身子,力气大得惊人,使陈秋有种晕眩欲呕的感觉,陈秋开始胡言乱语:「别摇、别摇……再摇,老子就呕给你看……」 林春可不卖他的帐,陈秋只好招了:「是、是、是……你先放手,我就说出真相!!」结果,陈秋吞吞吐吐地说出真相:很久之前,陈秋曾在林春面前跟林母说了一通电话,那时林春问他跟他妈说了什么,陈秋说了一套说辞戏弄他—— 「你妈问我对你是不是认真的,我说是,然后又问我说『我这儿子的性格一向优柔寡断,是不是很麻烦』,我说『是有点』,她就再说『但你仍然对阿春有那种感情吗』,我说『是』。末了,她静下来,跟我说『好好对阿春,好吗?』,我说『好』,完了。」 ——那段话竟是真的。林春此刻的感受,不能只用悲愤一词来形容,他本想跟陈秋冷战,但后来想到一个比冷战更有效的方法——就是在陈秋家留宿,而不让他碰。 陈秋在最糟糕的情况(欲求不满)下,迎来了放榜日前夜,这晚,戴志跟李旭也上来陈秋家留宿,意味陈秋更不可能碰林春。李旭不是第一次上陈秋家,但依然很兴奋——陈秋家有齐全的电视游戏带,以及无限的零食。 为表诚意,他俩买了半打西饼上来。林春吃了一块蛋糕,说:「买蛋糕,倒不如买食材上来。难得你们都来了,今晚就由我下厨。」 「真的?你没在说笑?难不成林春你果真是十项全能,竟然连做饭也行……慢着,会不会吃到我们集体肚痛的?明天可是要放榜的。」李旭一脸惊悸地捧着肚子,林春无意辩驳,心想既然他们抗拒,那还是叫外卖好了,这正中陈秋下怀。戴志却兴奋地说:「好!老早就想试试书kai子的手势!书kai子做的菜一定顶好吃,不然我们秋秋怎么将这块宝收藏了一年多,也不肯教其他人知道了?」 「陈秋老早就知道?而且吃过林春做的菜?」李旭大惊,指着陈秋。林春冷冷地说:「他吃了足足一年……不,快两年了。」话一出口,陈秋眼内顿时盈满怨懟之情。林春纵然知道他是装出来,然而那副秀丽的眉眼带着这委屈、柔顺的顏色,依然不得不令人心生怜爱,可他铁着心肠别开眼睛。 戴志把林春拉过去,说:「既然书kai子不反抗,那就事不宜迟,立即下去买食材吧!谁要下去,下去买菜者可以点菜——」 「我去我去!」李旭像个小孩子,拋下wii手掣,拉着林春的手,兴奋地走向门关,口中念念有辞在说着他想吃的菜。陈秋跟戴志比了比拳头,戴志耸肩:「不是我强逼人家书kai子的。而且看书kai子的嘴脸……」他压低声音,说:「定是你又做了什么,惹他生气了。」 「我才没有!」陈秋的反应很大,简直似被踩到尾巴的猫,惹得戴志哈哈大笑。四个大男生之中,就只有林春跟陈秋比较熟行情,李旭和戴志全然不懂得买菜之道,下到超市就拿别人的瓜果蔬菜来玩,把马铃薯权当球,拋个不停;明明不懂挑菜,还学着那些师奶,将一颗菜捧在手中,验货似的、三百六十度看过一遍,又放下来。幸好超市不比菜市场,售货员都是一个个有肉体无灵魂的机械人,而且无论卖出多少菜,他们的人工也不会有加减,所以任得他们玩弄瓜果,也不作声。加上戴志长得出彩,李旭称不上俊美,也长得端正,笑起来时有孩子的天真,两人都十分讨喜,更不会招人责骂。 倒是林春看不过眼,叫他们别玩得太过分:「你们都十八岁了,是成人,就别做那么幼稚的事,虽然是没穿校服,但碰见同校人的话,多尷尬。」 「你就饶过他们吧。」陈秋懒懒出声,冷眼看他们将一堆零食放入手推车,说:「考过alevel之后,大家都累积了不少压力,心智开始倒退了。有时做些低能事,反而能释放压力。像你这样,一天到晚,廿四小时端着一副古板认真的嘴脸,难道不累吗?」 「有什么累不累的,我本来就是这样。」说着,林春摸摸脸皮,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大压力,也无意去做些低能事。 「书kai子本来就有强迫症,还是个无可救药的完美主义者,这有多出奇呢。」戴志搭嘴,李旭沉吟一会儿,缓缓摇头,说:「不,依我之见,林春是外星人。你说,怎会有人这么厉害:成绩好、懂音乐,还连做饭也行,不是外星人还是什么?根本不是正常的人类。」 「你怎么忘了?书kai子运动最弱了,身为男生,体育的分数每年徘徊在六十多分,未有一次超过七十的。」戴志忍着笑,李旭一脸饮恨地击掌,说:「怎么就想不到这个?不过算了,圣人都有错,就算是天才也有缺憾的。嗯……这就叫做缺憾美。」李旭长着一副正经的脸孔,又戴着粗框眼镜,本来看着像个大闷蛋,要是旁人知道他酷爱动漫跟av,就会觉得他像个宅男,可事实上,他不时会说些「无厘头」(註一)的话,无聊到一个地步,让其他人只投之以白眼。 更多时候,李旭的思维异于常人,总是会往奇怪的方向鑽牛角尖,执着某一点不放手,尤其在学习上,要让他放弃某一套有问题的观点,是极难的事。王秀明能轻易导他回正途,但林春就要费上好些时间才能做到。 三人笑作一团,林春淡淡说一句:「今晚的菜是由我做的。现在就开罪我,不怕我会『加料』(註二)吗?」 大家一下子静下来,噤若寒蝉,林春才微笑说:「开玩笑而已。」李旭顿了顿了,小声说:「只要是林春说的话,莫名其妙地就有种让人信服的能力,总觉得你会做得出加料那种事。刚刚真是背脊一寒。」 四个大男生的食量都大,菜做得多,相对地事前工夫也变多了,结果三个大男生都得下厨——当然只是做点切菜之类的杂务,掌厨的还是林春。本来李旭负责切东西,例如是煮汤的蕃茄跟马铃薯,林春不小心说了句:「最好切得块块均等。」他的意思是每一块的大小不应差太远,但李旭以为林春指的是形状。于是他拿着一柄小刀,夸张地弯腰,瞇着一只眼睛如神枪手,每下一刀就要磨一会儿,确定每一块的大小厚度是完全一样,才下刀。 陈秋看得不耐烦,把李旭推到一旁,说:「我来。你这样搞下去,到天光还未切完。去洗菜吧。」 于是李旭去洗菜。戴志又「不小心」说了一句:「记得洗乾净点,听我老妈说,白菜的泥沙很多,不弄乾净一点就要吃得满口沙子。」一说完,林春立刻瞪着戴志,可惜已经太迟。 结果,李旭花了整整一小时,将一斤半白菜洗得洁白无瑕。林春中途想拦下他的,可李旭又洗得上癮,说什么也不肯让其他人接手。这时林春跟陈秋便想念起王秀明,要是那傢伙在,就能搞定李旭了。这样一想,倒很久没听过王秀明的消息了,一问之下,李旭才一脸笑容地说:「那傢伙的化疗在上个月就结束了,刚好八期完结。因为他进度好,所以医生用药也快,比预期中更早完结。上星期他就搬回家休养。」 「那王秀明的病好了么!」大家不禁喜形于色。原本不免为放榜担忧,那紧张的情绪一下子被这好消息驱走。 李旭笑得眼睛也弯成线,一口白牙闪亮闪亮的,镜片背后的眼睛虽然总是掛了两个大眼袋,但少有的吐露着夺目的光彩,他说:「还未啦。医生说要多观察一年,只要接下来的一年,他的病不復发,那就大致康復。但是他元气大伤,身子还得慢慢调理的。刚好昨天出了报告,癌细胞的数字还未降到零,但也降得极低了,总的来说,进展十分理想。」 三个大男生听毕以后,不禁欢呼起来,连林春也罕有的大笑起来。戴志本来正在切肉,一高兴起来,手舞足蹈的、高举菜刀欢呼,站在他身旁的陈秋反应快,往林春那边躲,犹有馀悸:「你险些就斩到我了,戴志伟。王秀明都出院了,可不想换我入医院。咦,这么说来,那傢伙本来住在你隔壁吧,李旭。他回来之后,你有过去看他吗?」 註一:无厘头,意即无聊。 註二:加料,暗示下毒。 130 李旭洗完菜后,就被眾人踢出厨房,因为他是标准的「慢工出细货」,做起事来太精细,用比人多两倍的时间做出比常人好一倍的成果,可手脚也实在太慢,终被林春以一个婉转的方式「劝」他出去玩wii(电视游戏)。 陈秋这么一问,三人都紧张兮兮的跑到厨房门边,探出头来看李旭。李旭转过头来,摸着脑后, 先是淡淡地笑,及后那止不住的笑意如湖上上盪漾的波纹,愈盪愈远、愈扩愈大,他迟疑了一会儿,说:「有。第一天就过去看他,然后几乎每天也……就太久没见面。我也不晓得形容那感觉。唉,说溜嘴了,其实王秀明有段话要给你们听。他叫阿真替他录下来,再send到我email,叫我今天播给你们听。本打算吃完饭后才讲,给你们一个惊喜的。」 戴志的脸色很古怪,林春看他先是皱眉,最后又捂着嘴闷笑,背靠着门板、捂着肚子,摇摇头说:「唉,惨了惨了,又完了一个……」 「什么完了一个?」林春听不懂,陈秋却一脸了然,附在林春耳边细细解说。林春听了后,似乎受了惊吓,自言自语说了句「不是吧」,再探头望望外面的李旭。只见李旭一提起王秀明,就连本来爱玩的电视游戏也不玩了,独个儿拿着手掣、停下手,微微仰首不知在想什么,一脸纯真的痴笑,那模样就似…… 林春不敢再想下去。陈秋撇撇嘴说:「什么嘛,真便宜了王秀明。就这样把李旭拿下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不,我看还未得手。以李旭这种奇怪的死板性格,一定没想到那个方向去。就看王秀明能否点石成金了。」戴志摊摊手,一副经验老到的口吻。外面的李旭全然听不到他们三人的讨论,已是一副痴儿样子,也不知在想什么。 吃饭时,话题自然离不开王秀明。他们一个劲地问着王秀明的情况,比如什么时候才能看他、他头发有没有脱光、是不是瘦得像树枝般。出乎意料之外,听李旭说,王秀明的样子几乎跟以前没两样。没错,头发都剃去了,所以还戴着帽子,有时王秀明会戴着连假发的帽子,穿起以前的t恤牛仔裤,跟化疗之前没两样。他也没有像电影中的癌症病患般、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只是略为清减一点而已。 「那傢伙以前踢足球,又有常跑步锻鍊身子,底子一向好,所以这次患病虽然是元气大伤,但没有变成『残花』,到底根基好。」李旭狼吞虎嚥地吃饭,口齿不清地说:「还是高高瘦瘦的,皮肤比以前还要白上几分,大概是在室内久留了,很少晒太阳。」 「哈哈,王秀明以前就像只白皮猪,怎也晒不黑。如今比以前更白了,岂不像个大姑娘?」戴志一边想像,一边笑了,又说:「记得之前跟王秀明比过,我跟他的腰谁比较幼,还说最幼那个就最像女人。结果我竟然比他幼上那么半寸,真气死我!不知现在再量,结果又会如何?」 「一定是秀的腰比较幼。虽说他的外表看似没什么改变,可真正穿起衣服上来,就显出那分别。以前我跟他常交换衣服穿,他常常说我的衣服太窄,现在他再穿,不只称身,还有点松身。他以前的牛仔裤都不太合身,穿时一定要系皮带。」 光凭李旭的三言两语,大家都在脑海构想王秀明现在的模样。听李旭说,王母想让儿子多休息,而且又怕太多人进去,会把细菌带入屋,.所以暂时只能让李旭过去。大概再过两三星期,才可以让他们四个人一同探王秀明,李旭说:「媚姨答应了,在七月里,我们就能上去。」王秀明的妈妈姓余,单名一个「媚」字,所以李旭习惯叫她媚姨。 饭后,几个男生(除了李旭之外)在厨房乒乒乓乓搞了一大轮,终于把碗碟洗好。李旭已躲在陈秋房里,先开了王秀明send来的file,等他们出来。他们既兴奋又紧张,泡好热茶、柚子蜜,林春还拿了几包薯片嶉来,李旭哭笑不得:「看你们这架势……简直似看电影。没啦,不要期望太多,那段话很短而已,大概五分鐘左右吧。我播啦,各就各位……」 王秀明给大家传来的是一段影音档,只有声音,没有画面:「喂,是我啦。没有拍样子,一来是太残,若拍下来之后流传出去,恐怕有损世人心中、我那玉树临风胜潘安的形像,二来是太麻烦了……」 王秀明的声音如常地快活,说话时也没几句正经的。若是以前的陈秋,一定早已嘖嘖几声吐糟,跟王秀明抬槓,现在他也凝神静听,只是嘴边还是有些傲慢、不以为然的笑意,轻说:「那傢伙还是老样子欠打,跟某位戴先生一样。」 「……都是阿真。说什么我终于出院了,就应该拍段片跟你们回礼,又说之前你们在旅行日也拍了一段片送给我,我不回礼就显得太『那个』。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个像阿真那样的弟弟,好欺负,又乖得奇怪。说起来,阿真叫我跟你们道谢,说你们在旅行日对他照顾有加……」 林春细声说:「有吗?」 未几,王秀明就说:「哼,感谢你们?门都没,我老早就从李顏听说过那天的事了。你们这群傢伙,任得那一票可怕的女生『鱼肉』阿真也算了,最过分的还是戴志伟跟陈秋,说什么阿真是我的纤细版,所以一边欺负他、看他脸红,然后想像老子脸红的样子,还在哈哈大笑——我说得没错吧?」 语毕,大家也闷笑起来,又听到王秀明的声音:「……不过,算啦。反正我也觉得阿真这老实人挺好玩的。言归正传,你们明天就放榜了。妈的,真老土,但我想不到怎样转话题嘛,又不是跟你们对谈,只好没话找话说。我不是电台dj,别指望我会跟你们说『放榜了,不用太紧张,当时有尽力做就好了』,这种噁心的体已话我才说不出来。嘻嘻,你们就等死吧,我预祝你们有个无眠夜,看你们怎睡得着。」 戴志抚额低笑:「这小子,明明人不在,但还是很想打他一顿。」陈秋大力点头,一手拍上戴志的肩。 王秀明又说:「你们几个人呢,我也不担心。林春这种书kai子就算了,一定又屈机啦(註一),不过,那傢伙定是一脸冷静,内里却紧张到肠子打结吧?呵,陈秋,你这晚要不就化身成『美丽的秋秋』,代我们好好抚慰一下林春书生这位紧张大师?就食老本,cosplay一下女僕啊、av女优、动漫性感女神之类的,愈闷骚的人才是愈好色的……」 林春不争气地脸热,陈秋的眼神极似怨妇,毕竟几天没偷到腥。 「戴志伟,你最懒惰了,头脑又不好,除了经济科之外几乎没科考得好的。但听说你文学突飞猛进,士别三日,果然让我刮目相看。但我也不担心你,因为你这人没什么好,就是运气好!当年会考,你的成绩比现在还要差劲一千倍,最终还不又是拿了个十九分,顺利升回原校?哈哈,当时狒狒强那跌眼镜、下巴也掉下来的样子可真经典,他本来打算留在学校里面,以为你一定不可能拿够十八分升中六,打算出手段保送你上去,料不到不用保你,你就凭自己的能力上到中六了。这次,你亦会上到大学吧。但我还是劝你一句,你应该为自己的兴趣与前途着想,不要为了争那一口气,就眼白白放走自己真正想读的大学——你应该明白我指什么吧?」 林春扬起眼皮,见戴志一脸苦笑。他们都听得明白。其实戴志伟一直最想入到c大的社工系,只是他为了避陈心,才刻意不将c大放上前,而选p大、l大,结果却也将c大社工系放在25个choices之内,只是放得很后。而且,以戴志现在的成绩,如无意外应该刚好入到c大社工系的。王秀明跟戴志认识多年,所以知道戴志跟陈心的关係。林春不清楚戴志为何要避陈心,只知他们分了手而已,陈秋知得较多,但亦无透露半点原因,而李旭是当中最迟钝的一名,连他俩的关係也不知道,只以为戴志跟陈心是好兄弟,只是最近为了些小事争吵、绝交了。 「陈秋,很久没跟你干架,我骨头都开始痒起来。等我身子再好一点,一定跟你正正式式打一场,我就不信我会打不过你这娘娘腔!话说回来,真想不到你会入bba……跟你的形象蛮配合的,你这种公子哥儿,一身铜臭味。但是,现在近得『书』多,被『书』香薰得多了,那身铜臭味应该减轻了?哈哈哈。你跟书kai子一定稳入c大,到时候看紧点,别说我没有提醒过你。」 陈秋一副「想当然尔」的傲然样子,林春听到「看紧点」三字,不期然想起之前陈心说过的话,显得更侷促,一味垂着头。李旭叹气说:「秀这傢伙,病过一场之后,好似变了个人似的,胡说八道,有时我也听不懂他说的话。」戴志说:「我看他不是胡说八道,是大澈大悟才对。」 以下是王秀明最后几句话:「李旭……这傢伙天天跑过来,我跟你没什么好说。啊,你们不知道吧?我第一天回家,他就过来央我妈,说不管怎么样也想见我一面。我妈就放他进来了……」王秀明静下来,几乎隔了十秒,才说:「在你面前,我说不出『感谢』这些肉麻话。但是,你知道我是怎样想,那就行了。唉,算啦,以你那顽石似的死脑筋,又怎可能会明白?你们有空就试着教化他吧,尤其是林春,你挺有办法的,请多多帮手。我不囉嗦了,反正下个月就能见面。总之,你们上不上到大学都不是最重要,上哪间大学、入哪个系也好,最重要是自己开心,不要意气用事。我等着你们向我报喜。加油啦。」 录音完结,沉默成为透明的块状体,重重压在各人头上。好半晌,李旭噗一声笑出来:「这段话我也跟你们一样,是第一次听。秀叫我等齐人才可以听嘛。那傢伙还是老大不正经,真是的。」 各人陆陆续续笑了。心情应是轻松的,但听过王秀明的话,各种情绪如种种化学物料,在体内混合、冒烟,发出嘶嘶声,生起极其复杂的化学化用。各怀心思,却一同大笑,暂且忽视王秀明点出的各种事情,拒绝深究。青春是一杯酒,甜甜刺刺,会呛喉,但痛得爽,酒劲又大,使人晕陶陶,如置身迷离的仙境。不想太快醒来,一旦醒了,就会宿醉、头痛,并且被现实的白光刺得双目生痛。 註一:屈机……真的很难解释,可参考某年度的香港会考中文paper,哈哈,大概是指一些很劲的人? 131 这一晚,几个男生把原来整整齐齐的独秀居,翻成一个猪窝。客厅的地下有不少零食碎屑,茶几上歪歪扭扭的排了六七个啤酒空罐,戴志喝得最多。喝到第五罐时,陈秋忍不住抢过来,说:「你喝太多了,明天一早要回去看成绩。」 戴志掩着一双醉眼,摇头晃脑,笑得前仰后合,他坐在地上,忽然垂下头低笑,肩胛骨随着他的笑声活动起来,他骨架大了、已是初长成的成年男人,身子却比当初显得更瘦削。林春不知道戴志为了什么而笑,也不知道他在笑谁,只觉得戴志的背影显得落寞,彷彿踏入了与他们所身处的世界极其不同的异质空间,在那爽朗的笑容后,有着他们这年龄的人稀有的苍凉,笑得嗓子也哑了,还放大喉咙逼自己大笑,几近疯狂。 李旭掉下游戏手掣,拉过戴志的一条手臂,横在自己肩上,叹气说:「戴志伟醉了。林春,你过来替我扶他入房。陈秋,你家可有解酒药?没有的话,就给他倒杯热茶吧。」戴志比他们长得高,就是他们在这两年间高了不少,可戴志还硬是比他们高上半个头。林春跟李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狂笑中的戴志扶起来。 「要扶到哪间房?」 陈秋放下啤酒。若依他一向的性格,老早就出言抱怨,说戴志没什么好,就会给他们带麻烦,可现下他一句怨气的话也没说,逕自走向厨房:「家里有解酒丸,我去厨房倒杯温水就过来。你们把他扶入陈心的房……不,扶到我妈以前睡的主人房吧。」 「还是去陈心的房间吧。」林春敛眸。陈秋没有回应,算是允诺。他们把戴志当成大沙包,一把掷上去陈心的床。陈心的床虽也是单人床,但却比陈秋那张宽阔一点。戴志本来还在痴傻地笑,可他如同肉块般在床上蠕动着,脸上渐渐没了笑容。 戴志紧合双眸,忽然揪住心口位置的衣料,很用力喘气,好似吃下了毒药般痉挛,好似有什么苦得很的东西卡在喉咙、吞不下去。一双飞扬的粗眉打了死结般扭在一起,一张俊朗的脸透着赤红色,他忽然急喘一口气,张大嘴、彷彿被撕裂似的大喊一声,像一个被处以车裂极刑的死囚,在四肢分离的一剎作人生最后一次的叫喊,又似一只被人从背后插了一刀、伤得极重的野兽。李旭扑将上去以手掩着他的口:「我拜託你了戴志伟!你以为现在几多点了,已经过了一点半了——『现在已是深夜,请将音量收细』(註一)!!!!」 林春无奈,陈秋拿着一杯水跟解酒药进来。他一句也没有骂戴志,冷静地说:「李旭,松手。戴志伟的样子看来很痛苦,再这样下去,你会把他闷死。」 李旭闻言,立即放手,不知是否李旭刚才用力过大,真使戴志有几秒呼吸不了,他睁开眼,竟流出两行眼泪,眼睛却弔诡地空洞,眼珠似被挖了出来般,彷彿他流出来的不是眼泪、只是一些液态的盐份。陈秋半逼半哄的,让戴志吃了药。然后他就搂住陈心的枕头,用枕头闷住自己的口鼻,倒在床上,如同一具死尸。 林春更是心事重重,就连一向后知后觉的李旭也觉得有点不妥,细声问他们:「我知道戴志伟最近有点事,但他都不肯说。他这模样倒不似放榜压力大,反而似……」 「你直接问他本人吧,等他醒过来之后。」陈秋只能这样说。折腾了一会儿,已是深夜两点。明天放榜,大家都要早起,也不想玩通宵。李旭就跟戴志睡同一间房,林春很自然跟陈秋一起睡。 陈秋在厕所刷牙,林春门也不敲就进来。陈秋还是一口白沬,俯身吐出几口泡,再扭开水龙头,用清水漱了几次口,然后拿毛巾抹去嘴边的水。林春呆了一会儿,才拿过自刷的牙刷、水杯,低头刷牙。 「看你,一副失魂落魄的鬼样子。」陈秋没有出去,只侧侧身,腾出一点空位,让林春往昇盘靠近点。林春纵使想答也答不了他,还是一嘴牙膏、泡沫的状态,自然陈秋也不求林春的回答,他继续说:「我们不会搞得像老哥和戴志伟那般。我们会一直好好的,过些很平淡、很闷的日子。」 林春心内有一种尖锐的痛楚,也许是牙膏挤得太多,很辣、很刺鼻,呛得眼眶一阵湿热。他把泡沫吐出来,含几口清水,那清凉又使他激动的感情变冷,总算冷静下来。水沿着嘴角滴到下巴处,再在洗得发白的上衣留下一条长长的泪痕。一方毛巾已在林春眼前招摇,他默默接过来,擦净嘴,再拿着毛巾,看陈秋一眼。陈秋微笑,眉眼一如往常的恬静清雅,接过毛巾,掛回在鉤上,牵了林春的手,说:「回房间。」 关上门,陈秋松开林春的手。他打开衣柜,拿出两套制服。林春在陈秋处过夜,从来不带洗换的衣服,包括校服,都是穿陈秋的校服,至于黑鞋,陈秋会穿陈心所留下来的旧鞋,让林春穿他的。戴志表面粗豪,实际上心细如尘,有次看了林春几眼,就语气肯定地说:「书kai子昨晚在秋秋家过夜了?看,你穿的这双黑鞋是秋秋的,秋秋穿的那双是心哥的。」那次使林春窘得要死。此后戴志就常常注意他俩的皮鞋,一旦看到林春穿着陈秋的鞋,就一脸曖昧的笑容,问林春累不累。 无论是身材还是脚的大小,他们两人都几乎一样。有时林春觉得陈秋是他的复製品,他也是陈秋的复製品——虽然五官无半点相似之处,但他们的内心有一片遇合的地方,正是这片偶尔重合的地方,将两个性格极端的人连在一起。林春一直想,假如他们见过的事多了、眼界开阔了,他们原来重合的地方会否错位?会否从此相互擦过? 但他不会跟陈秋说这点事。并不是不想让陈秋知道,而是,他清楚陈秋知道他的懦弱与不安,所以他不必再说一遍。林春知道自己是个任性的人,必须不时听到陈秋的承诺,才相信自己被爱着。他活在陈秋日益柔和的眼波里,一旦被陈秋碰到,就变得鲜活柔软、而富有感情,一如他所看过的神话故事:爱神维纳斯看见一个跟自己样貌极似的雕塑,她心一动,便抚摸那雕塑。然后,那个雕塑被女神所碰到的部分,由本来的冷硬变为暖软,生动起来,竟然成为人了。 「为什么你对我这么有耐性?」林春坐在床上,看陈秋把校服掛出来,又拿出两个黑色的斜揹袋,将两人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文件、笔袋跟银包放进去。陈秋说:「真是书獃子。有些事情是没办法解释的。那我问你,为什么当日你给我做了那碟炒饭?」 林春一顿,彆扭地转过头说:「哪知道。等我回过神来,就发觉自己已登入了补习社的网页,将补习延期,还莫名其妙的下去买了一大堆材料回来。」他想起那天的事,真觉得自己傻,不禁笑起来:「那天的你是我见过最呆的陈秋。就一根木头似的站在原地,看着我做饭,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变换过。还怕我做的饭有毒,一口也不敢吃。吃完之后才发觉那包米不知放了多久,吓得我要死,差点就要衝入厕所呕了。」 陈秋关灯,只留床边的灯。他开过冷气,跨上床,扬了扬薄被子,就躺下来。为了林春,他先前特地多买一个枕头。一张单人床,刚好挤得下两个枕头。然而要睡两个大男生,委实勉强,幸好他俩身子清瘦,只要贴近一点,也勉强挤得下,大概就是这个原因,让他们时常衝动起来,以对方的身体解那炽热的欲望。 陈秋出奇地君子,因为林春先前说过不让他碰,他就真的乖乖躺下来,两手枕在脑后,没有动林春半分。林春侧躺着,撑起一手托着头,凝视陈秋那莹白柔和的脸容,彷彿进入了一个循环的、神圣的时间,没有终结,亦不是直线式流动,而是如螺丝般,回旋往復,兜兜转转,永恆凝结于陈秋无邪的睡容。 「你怎么不说话?」林春以手背擦过陈秋的脸庞。陈秋睁开眼:「我说过的已经够多。也该换你说了。对了,春,你记得我当初是怎样放鱼饵,把你这条大鱼钓上来的?」 林春轻笑,说:「慾望课,美学课。现在想来,你只是巧立名目,以这两个不知所谓的课来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吗?我们亲密起来之后,你就再没有提过了。」 註一:「现在已是深夜,请将音量收细」,香港一个着名广告的slogan。 132 「不要将我想得那样卑鄙。」陈秋倒也没有否认,只是懒懒的、半睁着眼说:「我当初也着实努力过、要跟上你的思考模式的。后来升上中七,要忙的事愈来愈多,有时间都用来做爱了,还哪来时间去风花雪月、讲些不着边际的话。」 「哼,生意人,真是精打细算。」林春损他一句。陈秋不能否认,冷哼了几声,不太顺气。 「喂,你还记得我们的赌注吗?」林春说:「我要说出一个让你满意的、关于慾望的定义,而你要说出关于美的、让我满意的定义。谁先说,谁就胜。」 「怎会忘记。」陈秋轻叹,说:「但我到了现在还是想不通。你比我聪明,想通了没?」 「想得通这个,想不通那个,还想不通很多、很多东西。」林春推开被子,陈秋一冷,因为房内开了空调。他坐起来,林春便挪到他跟前,面对面的跨坐在陈秋腿上。很多年后,就连林春自己事后也想不通,当时到底是吃了什么豹子胆才有这么大胆、近乎放浪的举动。 「怎么了?」陈秋被林春吓了一跳,反而全无动作,两手压在床上,身子靠向后方的床板。林春倾前,说:「我将我所理解的慾望表达出来。慾望是一种讲不出的东西,必须实践。所以我的答案是:无答案。」 陈秋呆了一会儿,又孩子气地低笑,一双桃花眼闪着天真的喜悦,却矛盾地混和了危险的慾望:「无答案的答案,还算是答案吗?你这样变相是自动弃权,归我胜了。我再给你一次补答的机会。」 「没有。」林春俯下身,把陈秋的衣领扯得阔阔的,那本来就是洗得太多、毫无弹性的t恤,很容易就被扯松,不伦不类、烂布似的掛在陈秋的身上。林春在他的锁骨试探性地舔了一下,说:「没有补答。我的答案依然是没答案。我比你先弃权,所以,就算你答不出什么是美,也自动胜利了。」 「我这样,可是胜之不武了?」陈秋坐前一点,让林春伏在他身上,一双温热修长的手自林春的下襬伸入去,沿着他后背的线条滑上胸口,林春配合他的动作,让陈秋脱去他的上衣,冷气吹到他身上,使林春轻颤,陈秋将他抱得更紧。两具渐渐脱离青涩的身子贴在一起,热得教人要落泪。 「不,是你胜了。能让我愿意自动投降、弃权,是你的能耐。我想,就算你我无法完全互相信任,也不打紧,世上本来就无人能互相信任,即使有,亦不过是小说家言。在真实世界中,有利益、有猜忌、有纷争与误会,人是不可能互信的。我只能答应你,日后发生什么事,我也会听你说,只要你肯说。我亦会说,只要你肯听。听过之后,我们或许信对方,或许不信;或许会说出所有事实,但大多时候人总要保留一点秘密,或者不是人想刻意保留秘密,而是他自己亦有些说不清的事,自己也不明白了,更何况要告诉别人。即使是这样,我亦想留在你旁边,你能够接受我的想法吗? 「我就是这种人:不要求你给我以全部的真心,不要求百分之一百的互信,因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既然做不到,我就不会骗你说做得到。我就是这种人,闷,没情趣,长得一般,没什么出色的地方,一个招牌跌下来也砸死五六个我这样的人,我就只是这样。」 林春说完,眼睛早已对上陈秋迷醉的水亮眼睛。陈秋勾起一抹微笑,低语:「我一向知道。只是想不到这么早就听到这些话从你口中说出来。很早之前,我已经知道。你说我是精打细算的生意人,买货前难道不会认真验货吗?」 林春闭上眼睛,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向陈秋的肩,两人倒向床舖。 「不是你将你自己卖给我吗?」林春低笑。 「我不先将我自己卖给你,又怎引得你肯将你自己卖给我?我不会做蚀本生意的。」陈秋的手愈来愈热,那手掌所抚及之处,亦渐渐热起来,彷彿冷气不知什么时候自动关掉了。已经分不清谁买下了谁,谁勾引了谁,这也不重要了。 陈秋问林春,不是之前说过不让他碰吗,气是否都下了;林春答陈秋,气还未完全下,但他没说过他不能碰陈秋。陈秋笑起来有种媚态,或许是源于酒力,他喝了两罐啤酒,林春喝了一罐。陈秋搂着林春的脖子,在他耳边轻喃:「你想碰我吗?我所对你做过的,你也要对我做一次吗?」 林春并非不想。不知怎的,这夜的慾望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来得猛,然而他一则怕自己弄不好,会弄伤陈秋,二则又怕使陈秋太累,毕竟明天就放榜。事实上他们应该立刻关灯睡觉,可是林春的言行举止太有煽动性,将两人的慾火都挑起来,理智尤如微尘,原本已虚虚浮浮于空气中,被冷气吹一吹,又吹得愈来愈散,散到看也看不到,抓也抓不住。 陈秋躺在下方,一条腿曲起来,缠上林春的腰,他化身成妖精,在林春耳边说:「叫我的名字,单叫我一声『秋』。若是肯叫了,我任你处置。」 「这不是一门蚀本生意吗?」林春笑,帮陈秋脱去他的上衣。两人的皮肤均白,然而林春的白是苍白、缺乏血色的,陈秋的白是泛着如玉的光泽。两种不同的白色交缠,同样修长纤韧的肢体错综重叠穿插,有一种近于蛇的诱惑。是色的诱惑。 终于,温吞的林春轻叹一声,说来日方长。他日后才知道,陈秋那时早就料定林春不会下手。并不是陈秋认为林春没兴趣做主动那方,而是陈秋深知林春会怜惜他,怕他太累、明天起不了床回校看成绩。 陈秋得意地翻身,将林春压在身下。手段也十分温柔,做前戏的时间比平时还要久得多。很多人看完av、黄色小说,以为做爱时那在下方的人一定要叫喊得惊天地、泣鬼神,彷彿不叫出声就不爽。但在真实中,亦不一定是那回事。 林春对于这种事,本身就没太大需求。只是近墨者黑,被陈秋荼毒了一阵子,慢慢学会投入其中并享受。因此,做爱时愈来愈少出神,也很少去思考陈秋每个动作背后的意味,甚或是性对于人类的意义。现在的他觉得意义根本就不重要,性就是性。 人从中得到快乐,更重要的是,以性去确定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个生存于世上的人。夜晚最是寂寞。夜晚是由睡魔主宰的,但不一定人人睡得着。林春有过很多无眠的夜晚,或许是学习压力太大,更多时候却是因为一些难以名状的感情。总觉得若有所失,总觉得生活不应如此平淡,隐隐有点不足,好似遗忘了一些重要的事。 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每天都笑?为什么有些人的生命如此无聊,每天重复着吃饭、上学放学、去厕所这些事?甚至去到一个地步,这些事的次序几乎天天一样,如同流程表。人人都好似猪,被一个神秘的主人圈在一处又小又脏又乱的地方,吃着不知由谁倒出来的杂粮,吃饱之后打个嗝,又去睡,醒后復吃復睡。 但陈秋为他带来太多东西。如果说林春所带给陈秋的东西大多是有形的、物质的,那陈秋带给林春的,大多是无形的东西。接触、亲吻、抚慰,都不能以量化方式计算。更抽象的是温柔与粗暴。 侵入时,温柔;放纵时,粗鲁。揩去林春眼角逸出的水花,温柔;把他的腿打开,深入,粗暴。好似两条长长的毛线,左叠右叠,织成慾望的罗网,叫人无法抽身而出,捕足了他的冷静,扯开了人类温文的皮相,暴露出野兽的本能。慾望的天秤左右摇晃,有时是这边多一点,有时是那边坠下去。他想像两个大男孩坐着摇摇板,你上我下、我上你下…… 林春很少呻吟,陈秋亦不会好似小说里的男人般,要伴侣放声呻吟,那都是小说里面的荒诞情节。床头灯光在林春后方柔柔洒落二人身上,逆着光,林春看不清陈秋的脸,但看见他的背后细细的镀了一层橙黄色的光辉,于是倾前,两手来回扫着陈秋的后背,顺滑得像丝绸,略带着黏手的汗。 陈秋停下来,微喘一口气,似笑非笑的:「你真的很喜欢我的外表。若是找到另一个比我更美丽的人,你会毫不犹豫地跟那人好吗?」 「……那你碰到比我特别、比我聪明的人,会否毫不犹豫贴上去?」林春不肯剖白。应该说,不肯时时将甜言蜜语掛在嘴边。反正陈秋已明白他的意思,也就没必要再说好听的话。 陈秋不免哀怨起来,力气也大了不少,林春始终半合着眸子,紧紧抓着陈秋的肩。他喜欢在陈秋的颈侧咬出几枚印记,并不是佔有慾作祟,纯粹是以牙还牙。陈秋又笑了,揉着林春的头发,说:「算了,我也习惯了你的性子,冷冷淡淡,一向没什么情趣。也不要紧,反正身子够热,用来暖床正好。」 这晚,他们反反复复索求着对方,很久之后才静下来。陈秋扶林春到浴室,草草洗乾净身子。这时,林春万分庆幸戴志醉了、睡得沉。不然,若戴志听到他们半夜洗澡的水声,一定猜到他们做过什么,又要来调侃他了。 然后,陈秋说,也许是做得太激烈,反而精神亢奋,想睡也睡不着,还叫林春陪他一起不睡,看日出。林春拂开他的手,懒得理会他,倦极伏在枕头上,连连打呵欠,说:「我管你。总之等会儿叫我起床……七点九……」 说罢,林春往内挪了挪身子,他习愤睡外面,陈秋睡靠墙的那一面,因为林春素来不喜欢碰到冷冰冰的墙壁。陈秋还蹺起一条腿坐着,他轻拍林春的脸,让林春靠着他的身子睡。临睡前,林春听到陈秋这样说:「还未擦乾头发就睡,明天会头痛。」 「不管了。」 「无论考成怎样,我也是你的,因为我早就将自己卖给你了,货物出门,恕不退换。」陈秋轻喃。林春暗笑,原来对方也跟自己一样,心里不安定,但二人都无法阻止自己亲近对方。即使稍欠安全感也无妨。因为安全感是需要用时间、信任筑成的,他们才刚刚开始筑这道桥。林春咕噥一声,陈秋就轻笑了,听得出当中的愉悦、满足。 他们却没有开口跟对方说喜欢。他们不是没说过,只是将言语化为行动。林春对陈秋的喜欢,表现于他之接受陈秋的放肆,一次次顺从陈秋的慾望,数不清纵容他多少次,惯得陈秋愈来愈任性和懒惰。而陈秋则一次次捨弃自己愚蠢的尊严,将胆怯的林春硬拉回身边,不厌其烦地骂他、对他诉说着爱意,渐渐改变了林春的懦弱。这段关係,就是这样拉拉拔拔、修修补补的建立起来,日后渐渐巩固,有了几个承诺作基础。都是沉重的承诺,不然又怎会有份量作基石、为这段本来太脆弱的感情奠基? 「你的头发留得愈来愈杂乱,放榜之后我替你剪一下?」陈秋说,还半醒着的林春皱眉。林春又听到陈秋笑了几声,感到他拍拍自己的头,又听到他说:「那我跟你一起去salon剪发。不要剪得太帅,就略略修一下算了,保持你的雀巢头,我最喜欢你那样子。」 林春没来由的想起第一次跟陈秋做爱的那晚——在那之后,他在清晨醒来。当时带着一腔疑问与不安,有一种快要哭泣的感觉。怎也想不到,现在的他几乎毫无顾虑地睡了,连放榜的事也拋诸脑后,却在脑中想像自己跟陈秋去剪发。陈秋剪过发后,还是清清秀秀的,有种阴柔美,他呢,还是书獃子。獃子、獃子,一生也做个獃子,因为陈秋最爱带点无奈又好笑地说他:「真是书獃子。」如此一来,做个獃子也没什么不好的…… 他要睡了。 133 林春这一觉睡得极短,却极沉。人好像沉到了深海,意识如同一台关掉了的电脑,竟然没有一个梦。他感到陈秋轻拍他的脸几下,在他耳边说:「起来了,起来了。」林春人就醒来了,还不想睁开眼,下意识以脸磨蹭陈秋的手,听到陈秋的笑声,对方说:「起来了。难道昨晚真的累坏了你?以往你总是一叫就醒,很少向我撒娇的。」 林春听到「撒娇」这词,才皱着眉睁开眼。眼前还浮泛重叠的光晕,到底睡得太少,眼皮很重,勉强自己睁开眼时,刺入双目的白光极具杀伤力,使人痛得双目生泪。林春揉揉眼,眼前的一片花就渐成实像,映入眼中的,是陈秋的脸庞,雪白的衣领,黑亮的眼睛带着纯然的笑意。 「都换好衣服了?」林春的声音很沙哑。 「嗯,就你和戴志未起来。李旭在陈心房内努力将戴志剷起来。你趁他未起床,就先去梳洗,免得大家争厕所。」 林春迷糊点头,陈秋往他手里塞校服,拉着他的手,领他到厕所门外,推他入去。林春关了门,望望镜中疲惫的自己,人方醒了七分。他刚梳洗及换完校服,戴志就猛敲门催他出来:「书kai子,快点出来!!!!这次真是十万火急,快八点了,我死了!!!!」 结果他们到了八点一终于出门,总算赶在八点四之前抵校。戴志昨晚喝了四罐啤酒,这天早上一醒来,头痛连连,还说想呕吐,吓得他们要死。一到了学校,戴志跟李旭坐在一块儿,整个人软瘫在李旭身上,呻吟连连,李旭直骂他:「你该死,谁叫你喝这么多,我们止也止不住你。别压在我身上,重死了,你以为自己是身轻如燕的女生啊!你这个死人大牛龟!」 「嗯……都快要受死,你让我靠一下会死啊!做了这么多年兄弟,中二就同班……」戴志开始数落着李旭,他苦着脸,大概又想起昨夜戴志反常的样子,还是依了他。 表面上风平浪静,人人谈笑生风,男男女女各成不同小圈子,谈着这两个月谁去了做兼职、谁交了男友女友,谁去了旅行,还在分手信,但每个人的心都悬在半空中。林春不言不语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来,几个人便围着他的桌子说:「书kai子一早升了上神台,一定好『老定』啦,爆五a吧!」、「书kai子没5a都至少有4a啦,哪像我们这些人,唉……」 林春虚应着他们,一个劲的陪笑,除此以外也不知作什么反应。说起来,也不知该不该感谢陈秋,若不是昨晚被他榨乾体力,又睡眠不足,这时疲累感远大于紧张。他只想快点接到成绩单,然后回家补眠。旁边坐的是陈秋,他体力比林春好多了,但也多少有点累,所以老早就伏下来补眠,身后的戴志在几分鐘内就睡死了。 然而,说一点也不紧张也是骗人的。又怎可能完全不在乎?想他林春——不只他,应说是莘莘学子,自小学以来,就被家人以至社会洗脑说:只有入大学才是有出息;大学毕业生做通渠佬,若连大学都入不了,岂不是连做乞儿的资格也没;阿爸阿妈供书教学十多廿年,连会考也混过了,就只差临门一脚,若是「衰左」,怎与大家交待,不只是父母,还有家族里其他势利眼的亲戚。 有时看着街上的孩子,一个个矮小的小东西提着一个几乎有他一半高的小提琴盒,或抱着一个遮去了那孩子一半身体的木画板,又或是一个被书包压得驼背如乌龟的小孩子,林春想:人仔细细,尊严就给压得愈来愈薄,那「一樽盐」也就如做菜用的餐桌盐,愈洒愈少,少到无。于是一个个小孩子长成麻木的少年少女,看到有人跳楼的新闻也失去了感知的能力,看见天灾人祸也淡然一笑,转台看日韩台剧综艺动漫,然而听到「考试」两个字就双眼放光,急忙拿过笔记本,抄下那些「重点」。 但是,在人生之中,什么才是「真正的重点」? 悠悠,黑柴人神情肃穆地进来课室,他胁下夹着一叠不厚的白纸。大家有过会考放榜的经验,没可能不知道那就是成绩单。会考那张是白底蓝字,高考这张是白底棕字,很有点怀旧的味道。 原以为大家会一下子静下来,但并没有。大家只是訕訕然回到自己的座位,有些犹在打牙祭,说着等会儿要去哪儿玩。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上掛着固态的笑,生硬、没有活力,这时,林春就明白,大家所想的还是一样。我们痛恨洗脑教育,我们知道官方如何洗我们的脑,但是,我们无法控制自己不去认同官方的价值——即使有部分不认同,但绝少有人全盘反对官方,因为大家都缺乏那种眼界。 他们每人都想入大学,就是一个被洗脑的明证。可是,他们没有回头路。走过了会考,把心一横付出千多二千元去考个alevel,到了这节骨眼,他们不容许自己输,因为他们没有回头路,输了,就彷彿什么也没有了。 林春绞着双手,觉得自己为了成绩而紧张,而一件无法避免而又绝顶悲哀的事。他感到自己将人格出卖了,将灵魂卖给主流价值、考试制度与长辈,失去了自我,还要为了那套夺去自我的元兇而担惊受怕。后来,他回想,入大学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单只表示他输了:他输了给这个社会、这个意识形态,而得到一场惨胜——这就是两场公开试的「得着」。 黑柴人也极爽快,与中五时教林春的班主任「太极」大为不同,兴许因为年轻,动作全不拖泥带水。他本来难得地一脸认真,忽然一愕:「惨了,忘了拿女生的成绩单,只拿了男生。」本来空气中拉扯着、似有若无、欲断未断的线,此时又松了一点,没扯得那么紧,大家笑得飆泪:「有无搞错!成绩单都不拎,黑柴人你是傻了不成?」 黑柴人也没回应,就以最快速度跑下去拿回成绩单。 他红着脸、咳几声,气也未喘完,就说:「好、好……那……现在开始派成绩。拿过成绩单之后,对一下上面的个人资料有没有错漏,然后就全世界一齐移师到电脑室。啊,还有,等会儿你们出来拿成绩单时,记住抽一张筹,都放在这小胶袋中。一会儿到了电脑室,你们就依着筹号,逐个来见我,我会跟你们商量出路问题,还有教你们重新排过jupas那25个choices。」 是这样的,在放榜后,学生有一次机会去改那25个choices的次序。在之前,他们大多将设有面试的系排最前,以取得面试机会,而将真正想读、而又没有面试安排的学系压后,这是一种策略。到了这一次,大家才把自己想读的系放最前,也要衡量一下自己所考的成绩与心仪的系是否相符,简单来说就是看看胜算如何。若自己的成绩远低于该系的中位数,就要另谋后路了。 t中的老师由始至终都支援学生,事无大小皆兼及,差在未握住他们的手、替他们上网submit自己那25个choices。相反,一些学校竟然连jupas系统的运作也没说清楚,更遑论是多次教学生选科了,至于要那些老师另外贴自己的私人时间出来、像t中那些老师般为放榜后的学生提供个别辅导,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后,大家就跟着自己的班号,顺序出去,从黑柴人手中接过自己的成绩通知书——倾注了十多年的时间与心血、将自己的前途都押上去了,这么一场有去无回的公开试是奠定他们人生的第一个里程碑,俗点说,「食粥食饭也看这张cert」。 男生的班号排得比女生前,且班上又只有十个男生,很快便轮到自己。依次序的话,最先拿成绩单的是陈秋、然后是戴志、林春、李旭,最后应该是王秀明,他是十号,正是最后一个男生,但世事无常。 陈秋是三号——当林春看到他从黑柴人手中取过那薄薄一纸成绩单,他的心好似要从胸口蹦出来似的,林春用力吸一口气,挺起胸膛,彷彿不这样做,就会大叫。陈秋垂眸看了成绩单一眼,再淡然抬眼,对上林春的视线,眼神交匯,信息之流动却受阻碍,一剎间林春觉得他俩身边的一切都凝成一团胶质的黑色,挤压着他俩脆弱的身体,眼前一黑,似乎什么都看不到,单只看见陈秋洁白的脸与水一样的眼睛。 134 「六号!六号!林春!」黑柴人叫他,所有同学均看着林春。他立马跑出去,匆忙接过黑柴人手里的成绩单,却将之对摺,喘了几口大气。陈秋站在他身旁,轻说:「看,怎么不看?」 「你、你……替我看。」 「它是属于你的。它虽然无法证明你的能力,但至少是你倾尽心血拿回来的结果,就似你自己生的儿女。无人有权越俎代庖。」陈秋的声音带点冷酷,该硬起来时,他总会逼林春去做些应做的事。 「林春,若是你的话,不用害怕,放心放心。」黑柴人一边派,一边插句话。林春遂把心一横,打开成绩单—— 上头不只列出了每科的总成绩,即大grade,还有各份paper的得分,即小grade。林春第一眼看到自己的sectione得了e,顿时整颗心似被人用手揸成一团,一阵脑眼昏花。陈秋探头过来,嘖嘖几声说:「真是的……果然是书獃子,比我好上这么多。」 林春连自己的成绩也未看完,便紧抓着陈秋的手,低叫:「你呢?你呢?你怎样……升到大学吗?怎……」 「十号,王秀明。」黑柴人莫名其妙的叫到王秀明的名字。那些未拿到成绩单的人也愕然,却见黑柴人一脸骄傲的笑意,他说:「王秀明同学患了癌症,仍然坚持应考alevel。他于上月尾完成化疗,亦在局方的特别安排下考完高考。虽然他今天未能亲身过来拿成绩,人还在家中,但他的母亲已来校代领。王太不介意公佈王秀明的成绩,他考得1a、3c、1d的佳绩。」 大概过了近五秒的沉默,眾人爆出一阵狂欢之声,近于野兽嚎叫。李旭才刚看了看自己的成绩,此刻突然听到这个消息,那拿着成绩单的手垂下来,连成绩单掉下地也不知道,另一只手虚掩着张得大大的口,一双有着血丝的眼瞪得极大,一些意义不明的声音自喉头发出来,似被人捏着他的咽喉。李旭忽然整个人跌坐,幸好身边的戴志手快,揪着他的手,一张脸混杂了太多情绪,不似喜、不是悲,夹有十分的惊讶,连戴志也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来,一向健谈的他也成了哑巴,与李旭、林春和陈秋相顾无言。 兵荒马乱,眾人的理智成为一饼饼打结的毛线,纠缠在一起,理不清头与尾。好半晌,李旭拾回成绩单,紧紧握在手里、捏得皱巴巴的,他甩开戴志的手,扶着桌缘,脚步踉蹌,嘴里不断吟着:「电话、电话、电詰……」 李旭抹一把脸,用力眨几下眼睛,自书包取出电话。胡乱按了几个掣,手颤得如同狂风中的乱叶,不小心掉下手机。他猛地蹲下来、又拾起手机,喘得十分厉害,再拨了一通电话,原来是打给母亲:「我、派了……2a……2a、2c、1d……秀也派了。什么?……我一会儿再打给你。」 然后,李旭飞快按了八个数字,几乎不用看按键。他软软瘫在椅子,忽然以手背揩了揩眼睛,他们一看,李旭双眼通红,泪液源源流出来,他用手背揩了一次又一次,最后极用力擦着眼睛,然后囁嚅了一句什么话,但他们已听不清楚。 林春这时才夺回理智,揪着陈秋的衣领,猛力摇撼对方的身体:「成绩、成绩……」 「1a、3b、1d。」陈秋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一双眼睛依然水秀,但不是那种不诚实的、妖媚的闪亮,而是平静的,如海面在阳光底下透射的闪光,斑驳细碎,一下子震动了林春的世界。他们没有相拥,林春只是紧紧抓着陈秋的手腕,吐息渐渐回復如常。林春分不清自己是喜是悲,想做出一副笑容,为何脸皮如此僵硬。 太多衝击炸得他身心均支离破碎,已经分不清什么是喜与悲,他有一种晕厥的错觉,似要晕死在陈秋的笑容之中。 「打电话。」陈秋将自己裤袋中的手机拿出来,塞到林春手中,说:「快点,阿姨一定很担心。快跟阿姨报喜。」 林春迷糊接过手机,那时陈秋已替他拨了一通电话,林春等了几秒,母亲就接电话,语气带着几分疑问,因为他用的是陈秋的手机,不是他的,来电显示的号码自是不同。 「喂?」 「我、妈……是我。」 「阿春?怎样?派了吗?」 「派了……3a、1d、1c……」 「什么?b定c?」 「是3、3a……1d,dfordog,狗那个……还有一c,cforcat……」 林母什么也没说,只听她声音也微颤:「阿春、阿春……那阿秋呢?」 「他是1a、3b和1d……妈,我不跟你说,迟点再打给你。」 林春不待母亲回应就掛了电话。回首一看,戴志还坐在李旭旁边,微弯着腰细看手中的成绩单。那一纸成绩单是如此单簿,恰好一阵风吹过,扬起那薄纸,彷彿亦随风飘零,身不由己,似要在戴志手中成为碎片。 戴志的神情极疲累,一手托着额头,整个人的重量似乎就聚在那一只手上,他看起来似一个快要倒下来、沉睡于黑暗中的斗士。林春心一凛,执着陈秋的手,跑去戴志身旁:「戴志伟!」 「书kai子……」戴志抬起头,一脸笑容竟然比哭相更难看:眉皱得紧要,却咧着嘴做出个笑容,他将成绩单交予陈秋:「秋秋,书kai子,你们看。」 他俩一看,陈秋立刻舒一口气:「什么嘛!戴志伟,我们心血少、『唔吓得』。看你这副死相,以为你f了哪科……挺不赖嘛!文学竟然给你拿了个b回来,经济又有a,嗯……英文虽然e了,但中化也有c,地理也有c……哗,四科credit!好傢伙!」陈秋兜头兜脸的拍了戴志一记,林春看了,心才定一点。 「我拿到了。」戴志俊容扭曲,吃吃低笑:「这就是我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所换来的。文学b、文学b,好一个文学b。心哥要我文学衝个credit回来,我衝到了,不只拎c,连b都拎到回来。我衝到了、我衝到了,但为什么……」 说着戴志傻笑起来,缓缓摇头,疯疯癲癲,一张俊朗的脸孔竟然好似小丑的面具:一张诡异的笑脸上,有两只星星眼,左边笑弯,右边却掛着一滴泪。林春觉得,眼前这一个近乎疯狂的人才是戴志的真身。戴志跟李旭均陷入半疯状态,一个面容扭曲地傻笑,一个面容扭曲得哭笑不分,这场面震慑得陈秋和林春不能言语。 然后,一阵柔和的旋律响起——是戴志的手机铃声。他接电话,却没有出声。 电话那头的人在说话,戴志无神地点头,呼了一口气:「拎了。看了成绩。allpass,四科credit,uee了,但文学b了。是你教我的文学。」戴志合上眼,一脸惨笑:「你教我的。这个b不是我拎回来的,是你拎回来再给我。」 电话那边的人又说话,戴志回应:「我想不行,你不是在c大吗?……不行、不行。你已经毕了业,学校不会放你进来……你在下面?……随便你。非得要……好啦。好,我现在下来。」 戴志没掉下一句话,就拿了成绩单跑出去。 忽然周围爆出一阵女生的尖叫,他们回头一看,只见叶芝被三四个好友围在中间,她正咬着唇,隐忍着饮泣声,眼泪无声落下。她的好友拍着她的肩,说:「叶芝……你很棒!不可以哭的、不可以哭的,要笑……」 他们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叶芝竟拿了4a1c。陈秋立即望了望林春,林春对上他的视线,呆了一下,又说:「怎么?老师之前也说过,通常会考高分的,考alevel时未必是成绩最好的,又有什么出奇?」 「你……」 林春搂着陈秋,力道之大,似要将陈秋握碎、揉入骨子里,林春听到自己声如裂帛,沙哑得走音,如同一部坏了的收音机,他由然地说:「还好你考到了。我们……一起入c大。一起入c大,好吗?你说过的,一起入c大,一起住,你出房租我包伙食。」 「獃子。」陈秋笑了,林春合上一双热得惊人的眼睛,酸麻一片,他想揉揉眼,又怕眼眶中的热液会流出来,他听到陈秋低哑的声音:「书獃子。只有书獃子才将所有无聊事记下来。莲蓉月、书kai子,书獃子……」 李旭一把推开桌子,拔腿跑出课室。戴志还未回来。课室内喧哗如街市,哭的哭、笑的笑,打电话的打电话,跑入来的又跑出去了。有人相拥,有的是三五个人抱在一起。有女生带泪靠入友人怀内。有男生一脸肃穆地坐下来,独个儿对着成绩单饮恨垂泪。有人全程木无表情,电话打了一通又一通,报平安,又跟黑柴人报告过了,大概是赶去报ive或副学士课程。然后他们就背起书包踏出课室,并且永远不会再踏入来。 这一天,所有入来的人踏出这课室后,就再也没有踏进过这个7a班房。这件事,当时没人察觉到,还是事后孔明,才忽然想到这件事。离别不是敲锣打鼓,而是悄然无声,如同一滴滴雨点,落到人的衣领去,渗入去了,就尸骨无存,乾了之后亦无痕跡,事后无人追踪到离别的轨跡,只能接受这个事实,竭力让自己好过。 135 在课室中,此时大家全然不察觉到时间的流动。这里就是人生,这里就是永恆。还是黑柴人放声大叫:「喂喂,快点过去电脑室啦,不要再在这里磨。有什么要问的,一会儿跟着筹号来问我。还有没有人未拎筹?」 简直似去看医生,还要拿筹……这时,林春低叫,放开陈秋,说:「糟!我刚刚太激动,忘了拿筹!」他回復理智,衝去黑柴人跟前,自那胶袋抽了一张筹,一看:原来是七号。 陈秋一脸忿然:「真好,七号……我二十号!这次有排等……」 林春也叹一口气:「也对。我就算抽到七号也没用,还是要等二十个人见完之后才能走……」 陈秋立即眉开眼笑:「言下之意,你会等我吗?」 林春白他一眼,又说:「胶袋里好似还有两三张筹,你猜李旭跟戴志伟有没有拎?」 「我看九成也没有,替他们拿吧。」结果拿了两张,一个是十号,一个是十二,号码都比陈秋的要前,林春便笑他运气差,陈秋咕噥着:「管他的,老子考运不差就行了。」 林春替李旭拿书包,陈秋则提起戴志的。黑柴人截住他们,说:「你们两个有没有李旭跟戴志伟的手提号码?叫他们快点回来。就算成绩好,过了关,都要来见一见我,让我确保他们选了最合适的choice。你们先去电脑室放下东西,再去找他们回来。」 陈秋猛打李旭的手提,还是打不通,他俩急忙问黑柴人,王秀明的母亲是不是还在学校。两人去了地下的校长室,终于觅到王秀明的母亲——媚姨。媚姨掩不住的一脸福态的笑容,人倒清减不少,一双眼还是红的。他们跟媚姨恭喜几声,就问出李旭的下落:那小子竟然跑了去王秀明家,而且电话也关掉了。陈秋懂得去王秀明家,就自动请缨,说要带李旭回来。 结果由林春去找戴志。这么一算,戴志前前后后离开了将近廿分鐘了。林春给戴志拨了四五通电话,他还是不接,结果只好出此下策——就是在t中附近漫无目的地搜索。林春跑去左、又奔向右,几乎沿着学校跑了两圈,也找不到戴志。然后,他拐入公园,在单车径上奔走,竟看见尽头处的一张长椅上,似乎坐着两个年轻的男生,林春加速,且他没有近视,天生视力好,还有一段距离才跑到去,但已看清楚那两个人正是戴志跟陈心。 陈心站在长椅前,低头俯视戴志,戴志则一脸无奈地翘起二郎腿,坐在椅上,也没怎么看陈心。林春收慢脚步,看出气氛似乎有点不妥,就没有跑过来,只隔了一段距离观察,站在一颗细叶榕树旁。 他听不到二人的对话,只见陈心面容冷静地说着话,戴志紧抿着唇,没有作声。好一会儿,戴志掀起嘴角,好似笑了一下,却是没有灵魂。他站起来,单手将陈心拥入怀内。这样一看,戴志虽然比陈心略高一点,但身子也不比陈心的健壮很多,只是陈心五官细緻,皮肤白嫩,才予人极重的阴性感觉。仔细一看,他四肢修长,身子略有几分单薄,但是气势凌厉,比陈秋更具侵略性。 戴志很快放开陈心。不知怎的,陈心面色一沉,一双凤眼盯着戴志,抱着胳臂,不肯离开,灼人的视线就连林春也觉得火辣辣的,似要从戴志身上攫取什么似的,陈心彷彿成了一只嗜血的瑞兽,要将戴志这凡人撕成碎片,要戴志为他献祭。 他们对峙了一会儿。戴志侧过脸,爬了爬头发,就移步走开。陈心竟大步踏前,迅而猛的扯住戴志的手,将他反手推到长椅上按着,戴志脸朝下对着椅子,陈心一脚跨上椅,把戴志死死压住,戴志却只是略微扭身挣扎,又无大叫,很快就平息下来,没什么动静。 林春自知要做炮灰,也顾不得这么多,没什么比戴志的安危更重要,看陈心的样子,似乎真要狠狠打他一顿。可是,陈心却更是把戴志的脸扭过来,低头压下去,结结实实地吻着他。与其说是亲吻,不如说是撕裂,那是一种暴力,不是实际上殴打戴志,但却驀地让人心寒,陈心的狠劲似要将戴志撕碎。 林春又退后几步,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的。他懦弱地逃到更远的地方,躲在粗壮的树干后,没有看这一切,他不忍。身后一点动静也没,过了一会儿,他转头一看,那儿已没有戴志跟陈心的身影。林春不断打戴志的电话,却直接转到留言信箱。在附近搜索一轮仍偏寻不获,最后他坐在单车径的长椅呆等,盼望戴志会突然出现。林春还苦苦想着要怎样向黑柴人交代,冷不防被人拍了拍他的肩:「书kai子,一个人躲在这里有够诡异的。秋秋呢?」 林春倒抽一口凉气,回头看了看戴志,却见他一如往常的俊朗神气,刚才林春所见到的似乎只是幻象。林春久久不能言语,戴志看看手机,说:「糟,已经过了这么久。还是快点回去,不然黑柴人会斩死我们……对了,李旭呢?秋秋呢?王秀明那小子也太离谱,瞒了我们这么久……但他还在康復期,要一年之后以这个成绩再apply大学吧?不过那傢伙有一条a在手,没问题的,这下子可真能入到c大社会学吧……」 戴志搭着林春的肩,一边絮絮说着,一边整理自己的头发。林春一看,戴志的发还真有点乱,好似刚刚睡醒、没有梳头般。他的校服还勉强算是整齐,不过半边衣襬给拉了出来,领口也少扣几颗钮扣。林春比戴志矮一点,刚好瞄到戴志衣服下的皮肤,未至于是体无完肤,但…… 他意识到自己看到太多不应该看到的东西,便别开脸。这时候,也不好说「我什么也看不到」,只有沉默。戴志看林春什么也不说,就自己说:「又会是你来找我的,还以为会是秋秋。该不会是李旭那小子一支箭衝去找王秀明,黑柴人叫你们去找那小子回来,但书kai子你又不懂去王秀明家,就由秋秋去找他回来吧?」 「……你又知。,你真是什么都知道。」林春说,还是望着地下。今天不只没阳光,还是个雨天。天光之前就下了场大雨,直至七点多才停雨。然而,雨还是点点滴滴的渗下来,不肯下个痛快,彆扭得叫人厌恶,一点也不乾脆。 「唉,衣服都脏了。我老妈前晚刻意熨了熨这制服,跟我说什么放榜是件大事,要穿得整整齐齐回去拿成绩。可你也知我,粗人一个,昨晚已把制服挤得皱巴巴的,现在还淋雨,看,衬衣都被我弄到灰一片、黑一片的,跟抹布差不多。这下子,就算我考4a,回去也要被老妈『哦一大餐』(註一)……」戴志笑着摇摇头,声音却有点沙哑,他乾咳几声清喉咙,可听着,声音还是有点不妥。 「你没事?」林春挣扎了很久,才说。 戴志好笑地挑眉,一条手臂勒紧林春的脖子,说:「我会有事就奇!虽然确是有点头痛,毕竟昨晚喝太多,但是我还有力气把你勒死!哈,你这傢伙,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没事干嘛这么聪明,次次考第一也算了,现在还敢拎个3a,我把老命拚了也只有一条经济a和一个文学b……」 说着,戴志顿了一下,稍稍松开被勒得有点窒息的林春,他的笑容彷彿是透明的:「拚了一条老命。那是我拚了条老命、换回来的结果。原来结局就是这样。」 「是怎样?」林春问。他无力,无法令戴志好过,但戴志从来不需要任何安慰,他就代表光明、坚强、惹笑,他一直是一个令人敬重的小丑。班上不可以没了他,他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变成英雄,说几句好听话,镇住全班,这是戴志。 「书kai子,你问结局如何?嘻嘻,还能怎样,当然是大团圆——我们每个人手中都至少有一条a,你和秋秋一起上c大了,王秀明那傢伙考了alevel,休养一年后,如无意外也上大学,李旭放下心头大石,下个月我们一起去王秀明家……这不是大团圆,还可以是什么?」 现在,戴志笑得眼睛也瞇成线,好像一个玩得极尽兴的孩子,但却没有了在运动场上的风采。雨,在他的衬衣留下狼狈的痕跡,他已被弄得脏兮兮,他失去了阳光,他表面上获得胜利、取到自己从未想像过的好成绩,但他看来如同一个输了整副身家的赌徒。林春低叫一声:「戴志伟,这是大家的团圆,却不是属于你的团圆。」 戴志低头笑。一手扶着腰,一手圈着林春的肩,将半个人的重量都压到林春身上,步履蹣跚。他说:「书kai子,谢了啦。」 「我没能做什么,也没看到什么。」林春环着戴志的腰,这才发觉他的身子瘦得紧,并没有外人看来的健壮,只覆了薄薄一层肌肉,极富骨感。 「呵,」戴志笑,拍拍林春的肩:「书kai子真是书kai子。你想……李旭回来了没有?那小子该不会真的跟王秀明有一腿吧?但是王秀明还体虚,应该也没那个能耐吧,哈哈哈……」戴志的笑声竟然带点苍凉。林春看看腕錶,刚才出来找戴志时,还是九点半,现在已经差不多十一点了,赫然有几滴水珠落在錶面,滑到錶面侧边就没了。又下起雨来。 註一:哦一大餐,就是被人囉嗦骂一顿。 136 回到去学校,黑柴人还在见学生。陈秋一个箭步衝上来,望着戴志,皱皱眉,接力将戴志扶到一旁坐下。电脑室就是座位多,而且又铺了厚软垫,坐着舒服。 「你们搞过什么……」陈秋叹了一口气,也没再追问。戴志已回復正常,打开双腿豪迈地坐着,说:「还能搞什么,就我跟书kai子出去谈心,;怎么,有人看不过眼?」 「我懒得跟你疯。」陈秋托着腮,懒懒指着身旁的李旭,说:「你们一个二个,放榜之后拎完成绩就发疯。看看这位仁兄。」 只见李旭将自己那皱成一团的成绩单丢在一旁,一双眼有不少红筋,想是因为睡不够,刚才又哭过一阵。脸上却诡异地掛着痴笑,真是疯疯癲癲,戴志一脸好笑:「这傢伙差未流口水,别人不知道,还以为他由青山(註一)出来。」 「不就是。刚才我上王秀明家猛按门铃,那傢伙戴着口罩来开门,第一句就问我考成怎样。我如实报告一轮,就叫他将李旭带出来,谁知李旭那小子……竟然在王秀明家吃东西,说什么一早起来,又太紧张、没心情吃饭,放榜之后看了成绩,又知道王秀明也考了alevel,成绩还这么好,就一时全身放松,饯得紧要,就在王秀明家大快朵颐。结果我等那小子吃个够本才回来,而且过了李旭的筹号,被黑柴人责备了几句,连带的我也背上黑鑊,说我这么迟才将李旭带回来,办事不力。」 「嘖,你敢说你刚才一点都没吃?」李旭回过神来,脸上又浮起傻笑,说:「哈哈,想不到我们一上去秀家,就开起大食会来。可是他只能吃新鲜而清淡的食物,那些饼乾啊、零食啊都只有我跟陈秋吃。说起来也真不好意思,竟将阿真的零食都吃光了。陈秋那小子搞不好吃得比我更多……」 陈秋脸也红了,咳了一声,说:「我只是应酬你而已。说起来,王秀明倒没什么改变,只是清减了,远远未至于瘦到脱形。大概那一票女生再看见他,还是会为他疯狂吧。」 「你们两个……一丘之貉,半斤八两。」林春没好气地说,戴志侧坐着,一只手搁在桌上,说:「真是服了你啦,书kai子。现在难得普天同庆,你就别那么文皱皱的,今天要禁用成语。」 「这也太强人所难了……」 「哦哦!!你用了成语!好,秋秋,这晚书kai子就由你处置!」 陈秋没有作声,可是笑了。林春一阵羞恼,想:他哪一晚不是任由陈秋处置的。 李旭又浸淫于无边喜悦之中,压根儿没加入他们的对话。他打了打呵欠,不知是否人放松了,还真有点睡意,就伏下来睡觉,说:「我先睡,等会儿叫到我时,叫我起来。」 陈秋推了推李旭,一脸不情愿:「你真是奉旨……喂!不准睡!不准睡,听到没!!!」 戴志也一脸疲态,而且两腿无力地向外张开,平时他总爱翘着二郎腿坐的,而且四处找人聊天、出去玩,很少像现在那般老实。林春想开口问,但他知道戴志是一个秘密主义者。他能够在三言两语之间摸索到对方的性格,但从不会让他人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认真想来,林春纵使跟戴志交往了近两年,但对他所知甚少,只知他有个妹妹,叫戴书。人如其名,成绩十分好,也是在t中里读书。在外人面前,他妹妹似乎十分讨厌戴志,对他颇为冷淡,但听戴志私下说,他妹妹也挺体贴他的,只是不擅长表达。 听陈秋说,戴书曾经爱慕过陈心,戴志有意撮合他俩,只是后来不知怎的,事还是不成。当时,林春还未知道陈心与戴志间的关係,不断追问陈秋为何他俩没有成事。他曾见过戴书几面,虽不很记得她的五官,但也是个秀丽的少女,与陈心颇为合衬。陈秋那时含糊其词,还是没给出一个像样的原因。 忽然戴志扶着桌缘,猛地站起来,对他们笑说:「喂,在这里乾等着,不觉得闷吗?反正我们都过了筹号,要等到最后才可以见黑柴人,不如周围找人聊聊天吧。」 林春摇摇头,说没什么兴趣。李旭睡得似死猪,陈秋也有点倦意,摆摆手说没意思。戴志耸耸肩:「算了。等我收完料,再向你们报告一下。」 戴志还未走向人群,已有两三个人走过来找他,朝他的背拍了一记:「你这傢伙!一放完榜就走了去,还以为你考差了,一个看不开出去跳楼。你好野(註二)!拎1a1b,屈机啦你!」 「嘻嘻,屈你妈的!我这种级数还敢说屈机,那书kai子跟叶芝就升神台啦!」戴志应付自如,疲态尽去,又发光了。他是班中的灵魂,平日似小丑,有事时挺身而出,带着全班人一起走,无论是成绩好的、还是坏的,都不自觉跟在他后面,觉得听戴志说的尽没错。 事实上,他初中至中四五时都是班主席,只是这两年,他说做主席做到厌了,才没有参选。但每人仍视他为班主席。 林春悠然想着,毛衣却被人用力扯了一下,他头也没转过去就说:「怎么了,你不是累吗?睡一下吧。」 「也不太累。」陈秋还在逞强,撇撇嘴说:「你昨晚在下面,现在还未说累,我这在上头的说累,不是很样衰?」 「你要不要再大声一点?给你一个『大声公』(註三)好吗?」林春说得辛辣,倒也没有生气。对上陈秋,他的话语就变得尖锐,不然很容易在口头上输给对方。 陈秋吃吃低笑,说:「你也不知道,我多想让全世界知道你是属于我的。」 「别说这种话,没的让人『打冷震』(註四)。」林春冷冷回应,却有几分笑意。 「这是事实嘛。我卖了给你,你再将自己卖给的我。你不是我的,还能是谁的。」陈秋见李旭睡得沉,四周的人又忙着结伴聊天,便凑在林春耳边低声说。林春白他一眼,还未回应,身边就有人唤他的名字。 「林春。」 「哦……还以为你已经走了。」林春转过头,果然看到叶芝。她比之前略为清减,脸色也带点病态的苍白,但依然毋改那清风似的气质。叶芝婉然一笑,幼细的眼睛弯如勾缠的丝,眼白有些血丝,看来她刚才哭了挺久。 林春看了陈秋一眼,发现他只是扫视叶芝一眼,就无言敛眸,嘴边犹带着微笑。 「恭喜你,叶芝。这下子,你就实现做老师的梦想了。确定去c大中文系?」林春见陈秋不甚在意,就跟叶芝间谈。 「谢谢。也恭喜你,你会去哪个系?」老实说,只要在手拿一个a,而那个a是al科目或者语文科,那就能稳入大学,大多能入到第一志愿的系。他们更是手拿三、四个a,基本上任何一个学系也入得到。 「我应该会选c大的文化研究。如果能入到,大家以后都是文学院的人,或许能时时碰面。」林春客套地说。叶芝点点头,有那么一下子锁定林春的双眼,林春装作不在意,眼神飘去另一方。叶芝忽然跟陈秋说:「恭喜你,陈秋,听说你考得十分不错,英文拿了a,真厉害,全级好似只有两三个人拎到英文a,你是其中一个。」 「嗯,多谢。小意思,到头来经济又没拎a,觉得有点可惜。算了,反正上到大学就行了。alevel只是上大学的踏脚石,考成怎样也无所谓,最重要是上到自己喜欢的系。」陈秋笑笑说。 「说的也是。」叶芝欲言又止,林春以为她快要离开,想不到她继续说:「比起成绩……其实我更羡慕你,一直以来也羡慕你。」 「是吗?」陈秋一笑,眼睛如水月,骄傲而美丽得让人不敢一视:「有得就有失。我很满意这个结果跟这个成绩。人身处自己的位置,纵有不如意,也得学着接受,并渐渐爱上自己目前拥有的一切。自己想要的,说不定没人想要,亦说不定很抢手。有些事物到手之前,以为自己很喜欢那东西,但到手之后才发觉不是自己想像的那回事,于是又覬覦着别人的东西。如果人总是活在羡慕与怨愤之中,是不会得到幸福的。因此,我为你的成绩感到高兴,但不会羡慕,所以你亦应接受自己所有的,不要再花心思去羡慕我或其他人所有的事物。」 叶芝笑着摇摇头,又跟他们间谈几句,就离开了。 戴志彷彿回復原来的精力,兴奋地跑过去,压低声音说:「喂喂,有料爆有料爆!嘻,我戴志伟英明神武又人见人爱,个个都肯跟我爆料,我差不多知道班上所有人大约的成绩了!叶芝第一啦,书kai子第二名,有两匹黑马拎了两条a,其中一个当然就是李旭!还有,那对顾着拍拖的男女班长似乎真是炒了,然后当年会考只得了十六分、被狒狒强保送上中大的『运动健将』最后也搞砸了,f了一科,升不上大学。平时那个一脸严肃的女生也炒了科经济,f了,刚刚去了ive扑学位,也不知扑不扑到……世史的优良率可强了!十八个人修这科,竟然有八个人拎a,真是变态,听说最差的人也只拎了c,换言之是100%的优良率!我们文学就惨情一点了……」 陈秋不知道刚才戴志跟陈心的事,只是一边听着戴志爆料,一边嘖嘖称奇。林春心内总觉得老大不舒服,不全是因为自己对叶芝的愧疚,更大的原因是担心戴志。那一张爽朗的俊脸粉饰着笑容与孩子的天真,但从来没人知道他的面具背后,是一张怎样的脸孔。刚刚才受过那种凌虐,却还能谈笑如常…… 放了榜后,压力应当消去,但林春仍感到一块大石压在心头,闷闷的,有一种说不出的鬱结。 註一:青山,某间精神病院。 註二:你好野,即你有种。 註三:扬声筒也。 註四:打冷震,打寒战。 137 那时候,他们一碰面就是讲放榜的事:谁是黑马、谁爆冷了,谁失手了,谁滑铁卢,谁该死……后来一想起,也觉好笑:不过是一纸证书,不过是几个分数,却彷彿能置人于死地。有两三个女生考砸了,后来都上不到大学,一个向运动事业发展,积极考教练牌,一个则出去上班闯事业。 她们的日子虽然过得辛苦,但比起读书时快乐不少。不是说林春高傲,而是他看出那两个女生都没有读书的天份,所谓的没书缘。倒不如及早离场,开创另一片天地。 人们说香港教育制度好,高等教育发达,看,现在每个中学生都可以上中六,不必似旧学制般、须在会考战场廝杀一轮才可上中六,到了中七又再上战场。然而,读得书久,与读得书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学校待得久,不代表读书读得多,不少人都是浑浑噩噩的。 有时候,在学校磨得愈久,人就愈迷失。那些专长根本不在读书上的孩子,每每被视为低能白痴,或者是没努力读书的懒惰孩子,好少有人会想:为什么人一定要读书?为什么读书等于考好成绩?为什么一份由几个老师做出来的试卷,就可以裁定全级百来二百个学生的能力?为什么我们除了读书之外,就没有其他路可以选? 很多人都不会问这些问题。因为他们生来就是香港人,生来就被逼要接受中国文化与西方精英主义那一套。学而优则仕,谁不会说?然而,「学而优则仕」的本义根本不是「读书读得好就去做官」,而是指「读完书后犹有馀力就去做官」。像香港那般重视各级教育的地方,在全球来看不算太多,但教育的成效有多大……不。 不应该用「成效」这个词,因为教育不是一个量化的过程。教育是人格的培养,没有成功与失败之分,只有气质上的分别。在不同地方,需要不同气质的人。一个市井之徒夹在清谈之士之中,自然会被鄙视,但在商业社会里,市井之徒一个个手拿几叠银纸,往那叫化子的兜里扔,而那群叫化子都是文人。 所以读书没有所谓好与不好,教育亦如是。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一套教育。这个社会只用强者,因此大家从小就活在竞争之中,而从来没想过竞争的必要:到底是谁要我们竞争?为什么我们听到老庄讲知识无用、绝圣弃智时,必然会发笑并说他们荒谬? 荒谬的,又是谁?他们惯于活在制度之中,当时并没有想过别的可能性。大家接受上面加诸于自己身上的价值观:考得好的,有前途,考得差的就要走远路才可到达目的地。有一些极端的人甚至觉得考得差的人就是loser、是垃圾、是烂泥,所以这些人找不到工作、不能升学,也是活该的,因为他们是没用的人,活该受到惩罚。 这种思想其实十分可怕。为什么同类能够如此逼害同类?为什么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看到同龄的人考不上,还能说得如此凉薄:「读不成书嘛……这些人就是垃圾囉,等拎综援啦」、「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弱肉强食,输了的人被强者吞食,只能叹倒霉」?没有一丝人性的社会,养出同样没人性的「社会栋樑」,大家不接受失败者。 以三大(即香港三所号称最好的大学)为例,三家大学都不接受combinedcert的考生——即是重考生。若以重考生的身份报三大的系,会有不同程度的penalty,也就是扣分。换言之,重考生根本不可能报三大,除非去读asso或highdip,再由non-jupas途径升学,但这条路亦相当难行。 现实是,社会惩罚那群读不成书的人,这种惩罚在人的身体中「内化」,连他们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失败者,自己理应接受这种惩罚。 曾经何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成为大家心中的真理。现代没有世界大战,两次大战带来的恶果不必在此细数,所以国际上不太可能再有第三次大战,假若有,地球定会毁灭。然而,文明社会中有各种大小战场,并不是攸关生死,并不是鲜血淋漓的,但却攸关饭碗与尊严,是另一种血腥。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了妖魔,先是逼害他者,再与制度结合,转过来吞食自己的良知与一切,最终失了心,成为社会中一颗螺丝,成为权贵者手下一件工具。 但林春他们此时还不能参透这种玄机。他们亦只是普通学生,不特别傲慢下流,亦不特别情操高尚。多少会为佳绩骄傲,多少会为成绩沮丧,幸好他们至少没想过:成绩差的人等于失败者。或许是因为他们读文科,在人文主义中浸了几年,最重要的不是记得多少歷史事件、华丽诗词或年份,而是学会什么叫人性: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高洁、什么是傲骨,什么是对与错。 他们会讚美国王的新衣中的孩子,因为他敢漠视权贵,指着国王说:「你没有穿衣服。」那孩子有许多奴才一早拋弃的、雪亮的眼睛与诚实的心。至少,他们不会为了小恩小惠而投票给建制派。曾有一个理科的朋友投票给建制派,一问之下,她竟然说:「建制派确实『做到野』嘛!泛民只懂搞内部分裂、挑起官司,说什么民主与理想,到头来在民生上又做过什么了?」 「然而……」林春一窒,也说不出什么体面的理由。他只知,无论香港有没有可能变得民主,无论泛民做得有多坏,也断断不能因为民主无望与泛民无能,而去投票给建制派——他们只是阿爷的狗。他断不能做一隻狗,香港断不能成为阿爷的宠物…… ——放榜后,林春满脑子都是这种胡混东西。每天睡十小时,不到十二点不起床,在家里的床或陈秋的床醒来,时间多得似海水一样,可以任人挥霍,过后也不可惜。那是一段似梦一样的日子,好似过了很久,又过得很快,过完了,事后回想,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想找点事干,便老往图书馆跑,借了一堆又一堆的书,看完之后又更空虚了。就连对着陈秋也没精神,陈秋忍不住跟他说:「我看你还是找点事做,不要整天像丧尸似的。大概连阿姨也看不过眼,才叫你到我这边住住吧。」 林春与陈秋的关係已经浮面,算是半出柜。朋友之中只有戴志知道,李旭再迟钝也隐隐察觉到,林母也认同他们,先前算是「见过家长」,当然,陈叔对他们的事仍是一无所知。 林母那晚说:「儿子大了,你们的事我管不着,也不由得我管,你们高兴就可以了。阿姨不是粤语残片里的恶家婆,不会搞那种棒打鸳鸯的老套戏。第一次见阿秋时,我就觉得你们之间的关係不简单,那时候也没太在意,后来就……」 听到母亲谈论他和陈秋的事,林春直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但又不免有种舒坦。以后不用隐瞒,可以光明正大了。 然而,母亲最后说的话才让林春吐血:「以后,你要好好待人家,知道吗?阿春。」 「……妈,你这句话是跟我说的?」 「当然。」林母半皱着眉,视线在林春与陈秋两张脸间来回,她说:「既然阿秋从了你,你就要好好待人家。」 「……」 陈秋闷笑,没替他解围,最后,林春除了说句「我知道了」,还可以怎样做? 138 后来,林春因一个忽然萌生的意念,而去做了件傻事——写作。 老师与同学一直讚他文章做得好,万年青对他说过:「你的文章自有一种风格,所以我在批改你的作文时,会以欣赏的角度去读你的文章。」不知道这句话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已教林春兴奋得直心跳。 中学七年,就这样完了,多少有点不捨。这几年过的日子,不全是快乐无忧的,但事后回想,全都是美好的回忆,就似一瓶新酿的酒,放得愈久,味道愈醇。有些人渐渐忘掉自己的过去,拥有太多新事物,却忘了自己原来出自何处,于是酒坏了,成了醋。林春不希望自己成为那种人,所以他选择以文字——自己最熟悉的工具——去记下他那些日子。 林春很喜欢一个作家,他说过,如果作者写文章时把自己的生命也一併借予人物,他就不是一个成功的作者。笔下的人物有自己的生命,他是他,他不是作者的倒影。他想,他必须写一点东西,将这段日子记下来。 在他开始动笔之前,大学的榜就放了,刚巧是alevel放榜一个月后。林春那天八点半起床,准时九点登入jupas系统一看,便看见自己顺利进了c大的文研系。没有太大喜悦,只是释然:一切已成定局,到底有个底了。 母亲去了上班,他给妈发个短讯,她想必会很高兴吧?陈秋给他拨了个电话:「喂,你怎样啊?一定进了文研,我也进了1stchoice,c大bba的accouting,注定吃商这行饭了。知道戴志伟他们怎样吗?」 「等等,上facebook看看……」 果然一上facebook,就看到戴志发起一个post:「大家入了哪个系啊?来报一报,我先报:社工系!」 「那傢伙……竟然兴奋到只打了社工系三字,却没有说自己进了哪间大学的社工系!真是的……」陈秋低咒,林春先在那个post回了一个留言,说入了c大文研,再说:「也许他是故意不写出来。」 李旭立刻回覆留言:「c大社会学。」林春与陈秋同时看到这个留言,不禁叫了出来:「咦!!!没看错?李旭那小子不是打算选journal吗?怎么就进了社会学!」 叶芝倒真的进了c大的中文及教育系,看来是打定主意做老师。文理科的人都陆续在戴志发的post下面回覆,报告自己进了什么系。有人欢喜有人愁。歌神——他是班上唱歌很好听的男生,知道自己入了b大中研系后竟泪洒当场,有些人因为肥了一科,就算英文考个d也进不了大学,当然亦有不少人入了1stchoice,皆大欢喜。 林春进了自己的第一志愿,不能说不高兴,却没有预想中的那般高兴,只有一种尘埃落地的感觉。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想像自己入大学的情形:光宗耀祖,吐气扬眉,母亲老泪纵横,自己亦会很感动。然而,事实上,他只觉得有点疲累。 走过多少路,终于从雪山中走出来,暴风雪过去,有种被拯救后的释然,犹有馀悸。一时又觉得自己是大逃杀中的生环者——他成功了,他做了surviver,但做了surviver亦不代表什么。全香港有多少个大学生?又有多少个人拚了十多年还拿不到一纸大学入场券? 什么大学,什么求学,什么知识,到头来,大家搏了十多年,都不过是为求两张certs,第一张是帮你升中六的,第二张是帮你入大学的。当自己打倒无数个看不见的对手,成为战场上仅有的、几个受了重伤而未倒下的战士,却见四周尸横遍野如同屠场,又有谁能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你说你同情那些升不到大学的人吗?那要你将自己的学位让给他们,你做得到吗?你做不到,你明知这个学位是用自己所捨弃的自尊换回来的,你知道一个degree背后没什么意义,但你仍然拥着这个污衊自己人格的学位不放,唯恐别人抢了你的。 求学是为了什么?试场如战场,每一个娃娃似的学子,都有最自私的本性,因为他们不懂得偽装与矫饰。先天不良,接受主流的思想,思想愈来愈狭窄,渐渐认同强者有资格逼害弱者。下苦工,取得成绩便当是苦尽甘来,但不知道世上为了成全他一个人,牺牲了几多人的幸福。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种瓜得瓜,是长辈教我们的。但我们没想过,有人花了十分耕耘亦未必取得一分收穫。满足于自己的成就,慢慢失去同情别人的能力。 同情,意味不同程度上的奉献。假若只是同情而不施予,就是更可耻的偽善、犬儒。 这是教育制度所赋予我们的普遍人格:大部分的善性已然泯灭,那小部分的尚仍挣扎,与内心强大的恶魔战斗,消灭了善性,会活得更轻松,做起害人利己的事来,也会心安理得;若不消灭那点善性,人生就会充满痛苦:不愿意牺牲自己以成全弱者,所带来的良心谴责,又或是牺牲自我过后的悔恨。 得到这个degree,并没有预期的快乐,林春不知道这是幸或不幸。这些想法,他在电话中告诉陈秋,陈秋静下来,说:「真不知道说你是清醒或糊涂。做人难道就不能够简简单单吗?告诉自己,你考得好,应该获得奖励。不要去想背后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的成功而牺牲……不,我不应该用『牺牲』这个词。或者,我换个说法:『好多野都係整定』——很多事情一早就注定了,有定局了。并不是说一人的牺牲能换来大多数人的幸福。 「你这样想,未免将自己想得太大。你不是世界的中心,因此,你不需要为了他人的不幸而负上责任。想想看,此刻若是你升不上大学,又怎会有另一个与你毫不相干的人去想你现在所想的事情?你要做的,就是珍惜这个机会。这张入场券是你用十多年的时间所换回来的。不入去逛一圈,对得起自己、对得起阿姨吗?」 「依你的说法,假如所有事情都是『整定』的,那你是否暗示:不幸的人就应该不幸,幸福的人不需要为他们负责任?贫穷的人应该永远贫穷,有钱的人永远大鱼大肉……」林春握住电话的手颤了一下,他说:「这样的社会太可怕了。」 「呵,你怎么现在才说这种话,你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都生存了这么多年了,现在才看清楚吗?」陈秋一顿,说:「没错,你说得对。这确实是很自私的想法,但却是千真万确。没错,社会上有慈善团体,但那些搞慈善的人会否将自己的家產全数捐给穷人?他们在帮人之前,还是先确保自己与家人能维持基本生活,换言之,每个人在做每件事之前,所首先考虑的都是自己。他们不会认为自己需要为非洲的饥民负责任,自己捐钱帮助他们,是自己好人。捐个一百块钱,就以慈善家自居,多少觉得自己是施予者,而不是赎罪者。我们本来就是身处于这样的一个社会,很可怕,很血腥,充斥着语言上的暴力与心理上的撕杀,很可怕。」 「如果遭遇不幸的人是自己所爱的人呢?」 「如果今天,升到大学的人只有你,而我升不到,那你会将你的学位出让给我吗?」陈秋在电话的另一方问。 林春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我做不到,因为……」 「不需要讲因为,不需要任何理由。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你不需要觉得愧疚,换着是我,我也不会将自己的学位让给你。春,人就是这么自私,先利己,下一步再想其他人。可是,纵然是这么自私的人类,亦希望能有一个爱人——他们所爱的人也好,爱他们的人也好,人类总希望自己能与无私的爱扯上关係。」 林春最后问:「为什么你在讲得出自己有多自私之后,仍然说得出自己渴望爱?」 「因为我是人。」——林春想像到陈秋惨笑的样子。林春说不出口,其实他与陈秋一样,都卑鄙、都自私,却还是希望自己有天能爱人与被爱。遗憾的是,他仍然不知道自己是否爱着陈秋,或者陈秋是否爱着自己。 139 戴志果真入了c大。听说陈心也顺利升上研究院,继续读书,再迟两三年才出社会做事。林春从陈秋处隐约打听到他们的消息,据说是戴志先提出分手,陈心不愿意,两人便离离合合的,拖到上一个月才正式摊牌,就是林春在公园碰到他俩的那次。自那次后,他们的关係就真的断了。 可是,陈秋说:「不,我老哥不会这么轻易放手。他只是想趁这段时间重整旗鼓,然后再对戴志伟发动另一轮攻势。陈心是一个比我更可怕的人,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春,你知道我不是你,没有什么文学细胞,亦不会抽丝剥茧那套,陈心为什么会有那些想法,我也解释不来,我不是心理学家。但我跟他做了十几廿年兄弟,我知道他不会这么轻易放手。」 「还要搞到什么地步才肯放手,难道真要取了戴志伟的人命抵数?现在戴志伟已经半死不活了。」林春皱眉,他知道感情的事不是外人可以干预的,却仍忍不住为戴志担心,大概是因为亲眼看过戴志被凌虐后的惨况。 陈秋摊摊手,然后又故作轻松地笑说:「不知道,我又不是陈心。不过,要是你有天说要跟我分手,我搞不好也会发疯,做些很变态的事,开玩笑的啦。」 但林春不认为陈秋在开玩笑。到了这一刻,林春仍深信他与陈秋的关係迟早会结束,这只是时间问题。纵然如此,林春不会逃避。过得一日是一日,待在陈秋身边的快乐都是真的,那就享受吧,将每一秒的快乐当成是所有事情完结前的一刻,珍惜每一次欢愉,他希望到了关係结束时,还能拿去一些战利品,权当纪念。 人不能够因为觉得自己做的事必然会失败,而去逃避一切。就似考公开试,有可能考上了,有可能搞砸,但你总不能害怕失败而不去考。 「陈秋,你说我将我们的事都写下来,好吗?」 ——林春在大学放榜的翌日上了陈秋家过夜,这天下午他俩跟李旭、戴志刚好要去c大搞入学注册、听讲座。当夜,林春靠在厨房门边,跟正在洗碗的陈秋说。 「写?写什么?我们的生活很普通、很平凡,又有什么好记?」陈秋头也不回,不感兴趣。 林春笑开了,说:「我倒觉得我们这两年发生的事可多着呢。而且你的经歷也很有戏剧性,女装少年不正是一个……李旭常说的……我记得了,『萌点』对吧?不过李旭说了几十次,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是萌。」 「那你觉得,这两年来最值得记着的事情是什么?」 林春闭上双目,想起很多事:陈秋、他、母亲的体谅、王秀明的病、戴志的豪气与神秘、李旭的痴、陈心的偏执、陈秋母亲的刚烈与父亲的无情……很多很多。 水声停了,陈秋大概扭上水龙头。林春半睁开眼,就见陈秋放好碗碟,将手上的水擦上短裤,又笑得风流:「想了这么久,还是说不出来,我就说过没什么值得记着的事。」 林春睁开眼才豁然开朗。他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写作。他最想记下的,不是刚才细数过的事情,而是陈秋这一双眼——令他最先着迷的眼睛,兜兜转转,他始终爱着这一双眼睛,却找不出一个形容词去描绘这双眼。真奇怪,与陈秋搭上之前,他隔着一段距离观看那双眼,总能为这双眼写下许多形容词,现在几乎与陈秋日夕相对,他却形容不出来。 陈秋的眼睛就是属于陈秋的。这双眼之所以美丽,不是因为眼睛本身,不是因为眼睛的形状与色泽,而是因为主人的歷练。眼睛是陈秋的附属品,折射出的美亦是来自陈秋本人,所以真正美丽的,不是他的眼睛,而是陈秋这个人。 很久很久之前,他在心内问过自己:假如陈秋毁容了,他会否依旧爱上陈秋。林春现在答自己,他会。他解构了这双眼,他知道这双眼睛的美丽源于何处。 「你真是很美丽。」 「你说我?」林春呆呆地问。在他想像陈秋的美时,陈秋竟然开口说林春很美。 「我哪里美了。」林春无奈。陈秋按着林春的背,轻轻施力,将他推入自己怀里,说:「这句话我还你,『我哪里美了』。」 林春不说话,勾起一抹微笑,这时候确不需要再多言语,纵然他俩一向是个偽理论家,爱说些无聊的道理。林春不知道胸中此刻的情感,是否就是爱。他觉得自己脚踏实地,不是吃了仙丹似的轻盈,也并非沉重如石头,就只是踩在一处土地上散步,喜欢行多快就多快,与陈秋同行。但又或多或少有种刺激感,并不是趋向毁灭与危险的刺激,而是好似饮了一罐啤酒,有少许迷糊与陶醉。他希望离别之日不会太早来临。 林春依在陈秋怀里,陈秋拥着他的腰,两人没有再多动作。好半晌,陈秋放开他,雀跃地拉林春入房间,嚷着:「你不是说要将我们的事写出来吗?来,我们就开始写,你动笔,我在旁边给意见,谁叫我文学考不到a。」 林春本想说:也不急在一时,可是在陈秋的影响下,亦觉得很兴奋,一阵动笔的念头蠢蠢欲动。 打开word档,林春没有知会陈秋一声,便在第一页第一行的正中间,写下:《春秋》——他们二人的名字合成故事的篇名。 「由什么时候开始写呢?」 「就由中秋节那晚。我cos月姬,然后跟你去跳楼那次。」 「太久之前的事情,我都忘了。」 「我帮你记起那时的情节。」陈秋从后拥着坐在电脑桌前的林春,脸贴着他的,以一种说故事的、梦幻的语气说:「那晚我正在cos月姬,然后我看见你像傻子似的坐在长椅,直勾勾地望着我。你腿上有一个方盒,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盒月饼。你在盯着我时,我就想:书kai子?那个林春也会到这种地方来?他认得出我吗?你害我分心,被摄影师骂……你注意得到吗?其中一个摄影师是戴志伟,你又怎会注意到,你一向只看见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卸妆,换回普通衣裤,向你搭訕,你很冷淡,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但你请我吃月饼……」 林春一边听着陈秋低哑迷人的声音,一边动笔,彷彿回到两年前的中秋,看见青涩的陈秋与自己。 「竟然记得那么清楚。」林春的内心不知被什么东西触动了,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情衝击着他,眼眶有一阵湿热:「每一段感情的细节都记得这么清楚,你的脑容量一定很大。还是说你每拋开一段感情,就洗一次主机?」 陈秋轻笑,也不回答,只倾前身子,吻住林春,然后说:「人不是电脑。就算拋开一段感情,你因为记住前事而痛苦,但现实也不容许你说忘记就忘记,虽然忘记是人类活下去的一件重要武器。多少有一些你以为自己不想记得的事,是你永远不能忘记的。或者在你的潜意识里头,你极为珍惜那些往事也说不定,只是理性与自尊不容许你承认。 「春,你常说我们总有一天要散。那你有想过,到我们散了之后,有什么记忆是你想忘也忘不了的?」 林春反手搂住陈秋,仰首寻找他的双唇,遇合、贴上,辗转缠绵,曾是他所鄙视的肉慾,何以今天尽成了令人上癮的柔情?他忘不了的,也许是这个。缠绵,欢愉,快感,性是兽性与感性、灵性混和的三位一体,独排除了理性。理性无用,理性是一个穿着西服的骗子,理性令人相信人类是完美的、高智慧的、道德的,理性使人痛苦。 人是野兽,人有信仰的需要,无论是信人或神,人有被爱的需要,人有感情上的衝动,人有很多无法解释的行为。 140(完) 「三皇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传两晋,南朝北朝……」不知怎的,林春一片空白的脑海里,忽然浮起初中时背过的朝代诗。中史老师每次上堂都会叫全班人朗诵这首小诗,务求他们记得朝代的顺序。但林春不是一个好学生,向来不喜背诵,结果来来去去也只是懂得背头三四句。 三皇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传两晋…… 每次背到「春秋」这词,就会想到自己的名字。林春,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这是李煜的词。当然,母亲为他改名时是没有想到李煜的词。他问妈,为何将他的名改做「春」,毕竟他出生时已是初夏,母亲向来又不特别喜欢春天。 然后母亲说,春天是四季之始,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代表万物醒来、大地回春、生机勃勃,所以将孩子改名为「春」,也是想有一个新开始。他没用,不但没有为母亲的人生带来转机,自他出生后,家境更差,父亲赌得更大、变得更坏,一头家好快就散了。 他不喜欢自己的名字。春天在他而言不是代表生机,而是曖昧。乍暖还寒的天气,阴雨绵绵的,从室内望出去见地下潮湿一片,一旦出去才感到点点毛毛雨。天空是灰色的,就算有阳光也黯淡,无论晴雨也不明确,让人烦厌。这名字恰好应了他的性格:曖昧而懦弱,至今他仍不明白他为什么有能力改变陈秋的人生。 春秋。一个春秋即是一年,那他跟陈秋便经过了两个春秋…… 这么一个曖昧的春字,跟秋字合起来,却变化出另一种文化意义。春秋,乱世,乱世中却有道义,宋襄公打仗,见敌方未整旗鼓,便顾全礼节,不发兵,终于战败……齐桓公小白尊王攘夷,但东周已渐渐没落成小国,没人朝贡给周王朝…… 春秋,现代没有春秋乱世,但却真的有两个人的名字合起来,可以组成春秋。现代的春秋是混乱、荒唐的青春…… 用时间买欢愉,用笑容买欢愉,语言挑逗人心,唇舌挑动慾火。堕落带来快感,快感未必带来幸福,但至少有廉价的暖意。抚摸对方的身体,一同燃烧,一同放纵,一同放荡。 三皇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剥落了的古色,挥发了的古香。 慾望如冰山的一角般露出海面,无需要躲藏,没人观看他们,正如无人看到北极或南极的冰川是在什么时候露出海面。不、不,因为全球暖化,科学家一窝蜂去打扰极地的清静,然而这里是香港,香港里一个市镇,市镇里一个小小的私人屋苑,屋苑里面某个单位的房间里,有两个热烈追求快感的少年。 然后林春看到自己——四方八面都有自己的身影。窗户倒映着他们在电脑桌前、那旋转椅上交叠成一体的姿态,电脑屏幕前一块胶护屏,如同镜子一样映照着他们的身影。这里不是极地,没有科学家的观察,但在城市里,人人无时无刻不感到他者的视线。 这个房间里里外外的一切都包围着他们,无言观看两个少年交合的、近于无耻的悖德姿态。白光灯、玻璃门衣柜、床、书桌、书柜、窗子,窗外对面有更多的楼宇、楼宇里有大大小小的幸福家庭,楼宇旁有街灯,街灯旁有零落的树木,树木旁边是马路,马路有车,车有人…… 这是一个无刻安寧的城市,这是一个无刻没有人的城市。很多双眼睛或冷淡或鄙视或欣赏或下流地看着他们。他们内在的自己又有一隻眼观看他们。要建构一个完整的「我」,就要依赖他者的观赏,因为我无可能看到自己的每一部分,正如人若没有镜子,就不可能看见自己的容顏。 我要知道我是什么,就要依赖他者。陈秋是林春的他者,林春是陈秋的他者。林春看到陈秋所看不见的陈秋自己的脸,他似乎比陈秋更了解他自己。可是,一个人体内也能有无数双眼睛——一个人的内部分裂成自我与无数个他者,自己观照自己的内心。 林春首先看见陈秋。 从上而下望着陈秋的脸。他颤着手指碰上陈秋的脸,忽然觉得自己是一个主宰陈秋的神。居高临下。他似乎改变了这个名为陈秋的人,至少陈秋说他改变了他。清逸而阴性的美。陈秋每一下喘息、每一滴汗都是因他而起,连身下昂扬的部分,也在他体内深处,性事的节奏与烈度都由林春控制,有一种主宰者的快意。 「你想什么?」陈秋合上眼,慾望埋在林春体内,没有说话,两手按在林春的后背,让林春垂头依靠在他身上。 「你说呢?」林春莞尔一笑。 陈秋由下而上顶撞了林春一下,又停下来,说:「你在想一些我不喜欢的事。例如是何时分手、如何分手,分手之后与什么女人搞在一起,我们会否连朋友也做不成。」 「错。你仍未了解我。」林春将对方纳入怀中,身子上下晃动起来,就连深刻的痛楚也成为快感的一部分。痛楚时而令人清醒,时而令人失神,或者有一天,就连这种痛也淡化成一个可有可无的印记。他记起阿q行刑时,也是糊里糊涂的,不单只没想过他人以何种名目去判自己死刑,更连自己就快要死也不太知道,只说句「大概人生有时候也不免要被人斩头」就接受自己要死的事实。或者,大概人生有时也不免要忘记、要失去某段过去,才能前进。 「我只是在想,你在我下面,我坐在你身上,将你的神态看得一清二楚,有种我在做主导、控制着你的感觉。」 陈秋舒服得瞇起眼,一双眼好似醉了一般,他忽然猛烈动起来,强将林春的腿拉得更开,林春觉得陈秋是一隻鬼,正在吸他的精血——陈秋确实是隻美丽的妖精,而他是本来清心寡欲的和尚,后来也在这只妖精的勾引下转入魔道,纵情声色。 不知怎的,跟陈秋做时,许多清醒时所没有的荒谬念头就会一涌而出,林春才知道自己有多无聊。 陈秋在林春耳边温柔地说:「是谁主导又有什么所谓,爽就可以了。你想什么,你以为我会不知道吗?你就是这种人:以为天底下没有人懂你,你只会孤芳自赏。你多少带点精英主义,以为其他人次你一等,只有自己最清高、最会思考。但你也不过是一个俗人而已。 「想得到幸福、自私、渴望爱与被爱、希望身边至少有个人陪着自己,哪怕那个人不是什么好货色。你将这些一般人有的慾望等同下流,认为自己不该有这些渴望,一旦有了,自己就不够清高。因此你不断约束自己,以为这样做就可以杀死那些邪恶的种子。然而,种子只是一直未发芽,一旦得到栽培,便会快高长大。」 陈秋停下来,一手贴上林春的左胸口,脸上的笑容既放荡又冷酷:「在这处地方……在皮肉下,你心中的慾望与邪念到底成长多少?本来无一物的平地是否已长成为热带森林?你说。」 林春轻喘,又摇头,已陷入一种迷离的境界,觉得一面面镜子包围着自己,自己顿成一个被捕的犯人,无处可逃。他有罪吗?他的罪名是什么?是压抑邪念与慾望吗?然而圣贤说过,人既生而性恶,便要透过后天教化去改造自我,从而向善,那他这样做,又有什么不对? 「你这样的价值观真的正确吗?」林春说起话来软弱无力,正堆砌着散失的理性:「依你的讲法……彷彿人天生应该邪恶,应该有慾望,那些没有慾望的人反而是错。你把人的自私合理化,将人的黑暗面挖掘出来……然、然后……再加以嘲弄、或放大人的邪念……所以人面对慾望时,就可以为了成全自己而牺牲他人吗?我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杀人……」 陈秋缓慢地顶着他,力度很重,也带来更强烈的痛与微妙的快意,如同施虐者往受虐者挥几下重鞭子,再温柔地为他舔去伤痕上的血,构成一个苦与乐的无尽循环。 「有什么不对?人有慾望是一件正常的事。你可以曾经与心中的你对话过?我有。在我内在的『我』十分丑陋,但我能够接受自己,而你不能,这是我和你的差别。就算我知道最真实的『我』想得到什么,也不一定会满足『我』所有的要求,也就是不会为所欲为。人的另一个本能是作出选择,或者以机会成本,或者更纯粹的,看心情。你比我更不堪,你不容许自己作出选择。」 「选择?真的有得选吗?很多事都不由得我们去选……喂!」林春惊呼,因为陈秋忽然抱起他,让他坐上书桌,也不说一声便开始另一轮的侵略。林春找回自己破碎的声音:「我们根本没选择,这是一个没有选择的社会。你真的以为自己之所以不完全顺从内在的『我』,是因为你有选择过吗?不……不……只是因为社会上有法律、制度……嗯……人、人才不可以为所欲为,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那我问你,」灯光下,陈秋额角、身上的汗水和着那白玉似的皮肤,近乎晶莹剔透,琉璃一样漂亮,却丝毫不显得脆弱,他的声音因饜足而变得低沉:「第一个想出法律与制度的人,不就已经作出选择了吗?之后的人或许如你所说,的确因为外力的牵制而不得不服从,但第一个想出制度的人,却是在慾望与秩序之间作出选择。虽然那并非一面倒的绝对选择。无论有多少法律、或完善的制度,都不能消灭人体内那个极端丑恶的『我』。因为有这一个『我』,我们才是人,而不是神或者普通的动物。」 林春很想与陈秋讨论下去,却苦陷于慾望的泥沼,无意识地轻吟,已无法组织一段有逻辑的话语。这似乎亦是陈秋的目的。陈秋轻吻他的唇,更粗暴地侵入他的身体。林春的意识在黑色、白色与无数的光晕之间徘徊、跌盪。听完陈秋的一席话,他突然又觉得自己十分渺小,在陈秋面前,他是一个偽君子,永远逃避内心的「我」,而没有面对「我」的勇气。因此,他终究不能主宰陈秋,一开始的快意只是陈秋给予他的幻觉,到头来他仍然臣服于陈秋。 或者,在他第一次见到陈秋的眼睛、并深深为之着迷时,就注定了他今日的命运。与这个少年相遇,被他指使,被他侵佔与玩弄,这些都是早有注定,如同他们终有一天要分开般。所有事都是早有定局的。 第一次见陈秋、第一次…… 「我第一次见你时,我们还是中二,你上台领奖。」陈秋说,林春已无力回应他。他继续说:「你那时没有灵魂——应该说,是我误以为你没有灵魂。我未见过一个人的眼神可以空洞如此。你是一个傀儡,操控着你意志的人,是长辈与社会,我原以为你是那种乏味如树皮的人。一直到中四五,我的想法还是没有改变。然而,在中六那年的中秋,我看到你眼中有深沉的慾望。你感到羞耻吗?」 林春迷糊地摇头,感到眼泪不断落下来,他不想变得如此狼狈,却从这种行为得到快乐。 「你感到羞耻,因为你自以为你不应该对一个男性產生慾望。于是你会说,你只是欣赏美——你最喜欢用这个藉口。但是,假如你无意佔有我的美,那为何你要接近我、迎合我?你由始至终就不甘于隔着一段距离、做一个观赏者。你自以为能做一个拯救者,你可怜我、同情我,但到头来,你几乎失去自己,成为我的囊中物。但你放心,我无意做你的主人,一旦你完全服从我,你就会失去自己的特质,我不希望见到这样的你,只是……」 陈秋的脸偎着他的,跟他耳语,林春彷彿听清,又彷彿听不到,在爆发前一刻,脑中闪过陈秋各种面貌:班房里寂寞的陈秋、cosplay时妖嬈的陈秋、对着陈叔时那凉薄的冷笑、情慾时或失控或迷醉,但最让他着迷的陈秋是平静的陈秋——展露一抹清淡的笑容,有点孩子气,对他说:我饿了、我想见你、你过来我家,以及一句…… 我们一起回去。 一起。一起吃饭,一起考试,一起上大学;分享同一份快感,享受对方的身体,好似做什么事也一起做。或者这一个「一起」,就是林春心内一直最想追求的。他俩在一起,就是春秋。 「秋。」——林春第一次唤了陈秋的名字。 (正文完) 后记 : 写在之后 我想有追开此文的人一上到来,定必会吓一跳:一夜之间多了三十几篇文,而且还完结了。《春秋》,由最初计划的50回,扩展到100回,到如今的一百四十回,终于,都完了。之所以一口气post出来,是因为我意识到几个事实。 其一,这是一部活在我心中而永远不会走红的小说。所以,我委实没必要扣留这篇文,好似每天啃一片麵包般,极规律地发文赚票。我的目的不过是要将所有事记下来——一些遗憾,一些我应该记得而我可能会忘记的事,又或者不过是想做一件自觉伟大的事。将两年的生活,那七百多个日子,化成四十一万字记下来。 里面的事有几分是真,有几分是假,大概只有某几个人能分得清楚。不,有时连我自己也分不清。为何那真实的日子现在看来,变成如梦一般美好?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很难受的事,现在想起来,嘴角却掛着微笑?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微不足道的事,现下一闭上眼,便觉栩栩如生,彷彿时间过得愈久,那些细节反而日见清晰? 没人比我更清楚,这部小说不会红,但是,它或者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对我有最大影响力的一部作品。稚嫩,没有什么规划,想到什么就写,穿插其中的时事与文学都是随手拈来。那些是我的愤怒,我的无奈,我那极端的无能之下所催生出来的嘲讽。自以为高深,实则浅陋的思想,不知十年后重新翻开,我会羞得不敢看,还是无地自容?抑或,我已分不清笑与哭? 其二,上了大学,我想努力读一番。为免让自己分心,乾脆破釜沉舟,把这篇文都post出来,以后就不必再有任何牵掛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永久不再创作。只是暂时休栏,五月中就完sem,到时拾起笔来。下一次送上的,毫无悬念是陈心与戴志的故事。 啊,既然提到这两个人,就稍微说几句。有看完全篇《春秋》的人,应该不难猜到他俩的故事会偏向虐心。不,我不想用虐心这个词,我不想故意去虐。只是,我所构思的故事、新人物之间,都有很大的衝突,与《春秋》那种带有怀念与人情味的感觉不同。他们的故事更为真实,亦更冷酷,在笔调上我会尽量做到冷。 大概在《春秋》写到一半时,就在构思戴志的故事。在整部小说中,很多人喜欢林春的纤细与善感,亦有人喜欢陈秋的大胆明快,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戴志。 戴志,戴志伟,从他那近乎可笑的花名,可知我本身并无在他身上花太多心血。基本上他的出场只是为了让林春和陈秋有一个「同学」——正常学生身边多少有一两个朋友。为了令故事更真实,我安插了戴志这个角色。他没什么作用,最初出场都是搞搞气氛,说些浑笑话而已。 及后,不知由何时开始,戴志成为一个智者级人物。我知道我这样说未免自大,我只想说:在《春秋》这部小说里,基本上没有哪个人物不是智者,只是他们的智慧用于不同范畴。林春是学术上的智者,陈秋长于攻略与佔有,王秀明的个性未算出眾,但基本上是保护者的角色,李旭不算智者,但他的毅力与心意是一眾要角之中最出眾的,戴志,当然长于处世。 戴志可说是本作中最完美的角色——在我看来。他滑头,每次为林春转危为机,他善于观眉察色,助陈秋与林春和好,甚至懂得利用叶芝(在比较前的回数,不知大家还记得吗)。在应当装傻的时候就耍白痴,融入不同的圈子里,就连陈心这个较他年长的人,也显然被他把弄,尽管戴志一直对陈心尊敬有加,称他为心哥,可是他俩关係之结束,是由戴志先开口的。 我刻意将他写成这样的一个人物。戴志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眾人的不是:林春的懦弱,陈秋的执着,王秀明的犹疑,李旭的迟钝。陈心是一个神秘的角色,在此我就不多谈了。由于我对戴志的偏爱,后来他的戏份明显多了,而且时有较长的独白。 特别是当我确定会写陈心与戴志的长篇时,更是刻意让戴志有更多发挥的机会,一方面让自己理清戴志的性格,一方面作为伏笔。我觉得将戴志写得最精彩的两回,分别是第四十多回和他们放榜前夜,戴志饮醉的那幕。我指的第四十多回,是林春跟戴志下去快餐店买外卖的那回,亦即是戴志首次显露他的智慧。老实说,关于戴志与陈心的故事,我已经动笔,并且写了十多廿回,约有四五万字。 由于故事很复杂,新人物较多,我不希望在短时间之内草率地赶完这部小说。我更希望多看几部有用的书,留待五月中完sem了才再写,以免浪费戴志这个好角色。至于陈心吗?坦白说,他将会是一个极不讨喜的角色,跟他老弟陈秋一样。 陈氏兄弟都是讨厌的角色(笑)。然而,我最喜欢写讨厌的角色,因为他们往往有很多黑暗面,写起来很精彩、很好玩。就拿陈秋来说啦,真是很少看见这么讨厌的角色。要数优点吗?就是大胆、果断,但缺点一箩筐:自私、重利、扭曲的价值观、狡猾……算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至于后期的陈秋有没有稍为变好一点,就留待大家判断了。 既然论了两三个角色,就继续论下去。讲到戴志这个陪衬品,其实李旭跟王秀明同样是陪衬。他俩之所以应运而生,是基于同一个考虑:林春跟陈秋的朋友总不能只有戴志一人吧?至少得再加两人……所以,在分组做project那两回,此两人就粉墨登场。最初并没有想将他们拉在一起,然而又觉得李旭跟王秀明的个性委实很合,于是就…… 李旭的原型是班上一个男同学。我的朋友应该猜到那是谁吧?班上有一个男生做事总是一板一眼的,功课很快做完,质量俱佳,但这样一本正经的他却常常讲烂笑话、做无聊事。我一直觉得这位同学挺有趣的,于是基于他的性情,建构了李旭这号人物。当然,宅男设定,以及李旭后期与王秀明的曖昧关係,跟那位同学完全无关,只是我的想像而已。而且李旭的痴心与坚毅亦有某程度上的夸张化,但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后知后觉的人物。 至于王秀明的原型,则是班上另一个男生。我想写一个运动型的男生,但与戴志是截然不同的类型,恰好班上有一个男生很会踢足球,皮肤白晢,于是就用了那位同学的形像去写王秀明。至于让王秀明得病……坦白说,这段情节我挣扎了很久。我写《春秋》的目的,是为了记下自己的预科生涯,而我觉得,假如我没提到那位生了病的朋友,这段记述会变得支离破碎而乏味——这意味着我要靠完全的想像,去虚构出一段无忧无虑的中学生活。 而《春秋》的故事亦会变得很肤浅:不过就是一个内向的文艺少年认识了一个外向的女装少年,并因为结识了几个好友而逐渐开阔自己的世界,最后文艺少年变得乐观,不只修补了女装少年那病态而破碎的心,更赚得到爱情。不,我不希望将自己的文字浪费于这种言情小说式的故事。 那位重要的朋友得病,相信这件事不只对我及圈内的朋友有很大影响,更对我们全班人有重大影响。我们上了一课关于生死的课堂。我们知道,原来不是人人必定有机会去考高考。我们知道自己没资格怨天尤人喊辛苦,因为我们欠世界太多。而我们向来将自己置于受害者、victims的地位,从来懂得由别人的角度出发去看这个世界。简单来说,我们不过是一群自以为是悲剧人物的肤浅学生。 因此,在一种矛盾的感情下,我还是写下王秀明得病的情节。可以说,我一切的纠结全缘于王秀明这个人物,关于这个角色的走向、未来,我想得最多。时常想:我应该写他得病吗?又想,假如有一天,那位朋友看见这篇文,看见王秀明这个角色,会否生气,会否觉得我不尊重她?但我可以说,我希望透过王秀明这个人物去传达一些重要的信息——那些我因为朋友的病,而学会的事。我希望不只是我一个能体会那种心情,所以我将之记下来了。 而有关文末,我写到王秀明透过特殊渠道参加高考,那段情节更是让我挣扎很久,以至于写成这个故事后,仍反复思量:到底我应否这样写?不只一次考虑过来个大修,斩去那段情节。因为,在现实中,那位朋友并未参加高考。我始终觉得这是一个遗憾,所以曾说过想以《春秋》这个故事修补一些现实中的遗憾,说的就是这件事。 近来,我与那位朋友通信,使我有别种想法。或者,考不上高考,不一定是一种遗憾,那也许是另一种人生、另一种生活方式。我从朋友身上看出快乐。当然,她的人生不是美满的,但我亦不觉得她目前的人生是种不幸。 前阵子,看《天与地》这套剧。在剧终时,女主角阿yan想,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如果当天她作了另一个选择,肯原谅家明,而家明并未有上天山,那他们的人生会变成怎样?在阿yan的想像中,他们很幸福:鼓佬并未有改变,踏实,与老婆幸福生活;黑仔是一个有点土气的打工仔;ronnie没有失明,定期检查眼睛;最后家明没有死去,他们到了中年仍定期出来聚会,在天台上重拾音乐之梦…… 那真是太美满的人生。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结局,阿yan在雪山独坐,她脸上犹有微笑——她拋下事业与名利,去到那个家明死去的雪山,看到当日家明所看过的风景,所以她满足了。我无法说阿yan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就正如我无法说朋友没去考高考,是一种遗憾与不幸。 但最后,我还是决定不修,维持原判,让王秀明应考高考。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始终是在写小说——创作,而不是一板一眼地记下现实生活。所以,我也玩「如果」。现实没有「如果」,但创作有。所以,我让王秀明走上这条路——这条朋友没有走上的路。 本作唯一一个女性(我指年轻的),就是叶芝。本来打算让她与林春相恋,但不希望将她写成一般耽美小说里出现的女角。耽美小说里的女角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攻或受的亲人;二,是腐女朋友;三,是破坏两位男主角恋情的大恶人,最后都做了炮灰。我对于如斯丑恶的女性形象感到极为失望,于是矢志写出一个不讨人厌的女角。 希望叶芝这个角色不会令大家讨厌。她可说是男版林春,也许跟林春太相似才不来电吧?(笑)虽然叶芝最后失恋了,但她是自行退出的,而从没有撕破面孔,其实她比林春更成熟、得体,以及洒脱。 最后就只剩下林春这个角色,我指各年轻要角之中。基本上我将我所有无聊的想法全倾注于林春身上,由他的口说出来。林春同时是一个极端懦弱的人——他的优点只在小说前半段展现出来,及后,面对陈秋的感情,林春胆怯,且多次质疑陈秋的感情,大概已经懦弱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了吧?林春是这部书的主角,有些读者亦察觉到全部小说都是以林春的口吻叙述而成的。这是我刻意铺排的,所以对于林春的外貌没有太多描写,就算有,几乎都是由他人说出来的。 亦因为这个缘故,林春有大量独白,多到一个近于冗长的地步,可这同时令他拥有眾多人物之中,最丰厚饱满的个性。我觉得林春是我刻划得最好的一个人物——在我目前这么多创作之中。 又来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看法。 写这部小说的目的我已说过很多次了。我讲过:我可以断言,这是一部无可能走红的小说,而它的命运,亦只能够烟没于云云腐海之中,不会有人记得这本小说,亦不会有人将之四处转载。由头到尾,这都是一部不受欢迎的小说,这是它一早注定的命运。 流水帐式的写作、淡而无味的笔调、现实材料的堆砌、散乱的组织,以至冗长的篇幅与过多的独白与对话,它几乎没有任何流行耽美小说的特色,又怎可能会受欢迎?就连基本的h,也写得不知所云,朦朦胧胧,没有什么埋身肉搏的情节。 但是,《春秋》这部小说,可说是我的心血,是我的孩子,是我生活的一个极重要的部分。某程度上,我将自己的生命借给了《春秋》。只要有我记住它,那就够了。 我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至今也是。无论在学业上或是……总之,一提到「成就」,我就有极大的野心与好胜心。起初,我写《春秋》时,就想:以往未见过有人写一部充满香港特色的耽美小说,说不定我能够衝出台式与京式耽美的影子,开出一片天? 事实很快证明,我实在妙想天开。我没有什么才华,写不出动人的东西。不得不承认,读者实在不多,我也一度觉得很灰心。可是,我又不甘心让这部小说成坑——不是基于一个作者的良心,而是因为这部小说太重要。我不可能不写完它,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渐渐,《春秋》不再是实现野心与梦想的工具,更纯粹的,它只是我与朋友的秘密回忆录:现实与想像的交织。 如果有人欣赏《春秋》,我当然会高兴。但即使无人欣赏,我也不会感到失落,正因为它是我的孩子,我才知道它的好与坏。 就让这篇文章石沉大海。没有被人关注过,离别时就不会痛苦,这是一件好事。愿意被人遗忘,是一种瀟洒。 最后,还是希望有机会印一本《春秋》出来收藏。哈哈,万年受(她是我一位好朋友),我会认真计划这件事,之后搞期刊时去问问价,如果不太贵就印几本实体书吧。到时后,就送给另外两位朋友留个纪念。她们看也好,不看也好,不重要。 因为你说过,我们的青春,就是《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