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秦暮楚》 1(I) 山崎饼店的招牌是砖红色底、白色字的,以大阶写着「yamazaki」。墙壁是粉中带橙,与浅木色的饼架构造出温融的感觉。收银处的职员穿着一身浅粉红色制服,头裹深红色头巾。所有色彩天衣无缝,全无一点突兀,暖色系的陈设——包括职员在内,一旦他们身衣制服,便都是店内的陈设品之一——带出一个整体、一种氛围。连锁店总能给人以这样一种安心感。 无论你身在火车站、大商场、屋村商场或工厂区,只要你找到山崎,走进同一种顏色,吸着同一种新鲜烤好的麪包跟芝士的那种咸甜交错的气味,你便在这城里找到一件熟悉的东西,一种让你安心的气味,一种你将会因而得到饱足或抚慰的错觉。 秦招捧着米色的胶托盘,一手拿着用来夹麪包的透明塑胶大钳,与另一把钳子同一时间伸入一个盛着咖喱牛肉包的盘子,各自夹了一个放了大半天的牛肉包。包面略显萎缩,炸过的外皮已释出多馀的油份,在灰色牛色纸上湿出一块透明的跡。然后再夹了十二个一口大小的纸杯蛋糕,顺手拿了一包全店最贵的奶油方包,就去付款。 六十。 他从浅褐色真皮银包掏出一张棕色的五百元钞票,越过售货员朝他伸出的手,放在木案上。售货员找他四张红色的一百元钞票跟六张塑料十元胶币——放上他的手心。 秦招提着一大袋麪包踏出山崎饼店。一个身材胖大、穿着lacostepolo衫的中年男人接过秦招那袋麪包,笑得一副烚熟狗头的样子:「我拿、我拿。」这男人每次讲起话来就口沫横飞,可见两排发黄的烟屎牙之间有口水丝拉扯着,接吻时那种混杂烟酒的臭味总像发酵过似的,渡入秦招口里。秦招看了看男人右胸上那隻向右的绿色鱷鱼图案,以及男人手腕那隻粗过小儿臂膀的劳力士金錶,跟那一腔带有潮州腔调的混浊语言,难怪这男人在圈子里还是个抢手货。 一隻落入妖精堆的唐三藏——肥猪版的——妖精们各自拿刀拿锯拿碟拿叉,一隻隻敲着碟盘,敲出裂痕来了、饿馋了,还舐不了几滴猪油。有能耐的最多不就吃得着一两块瘦肉么?那滴油的五花腩肉、那脂膏满溢的五脏,都稳稳妥妥地落入他秦招的胃里。 他人瘦,胃可不瘦,像个黑洞一样,将一切他想要的、甚至是只轻轻略过一眼而未加注目的,都落入他的可怕的胃里头,得来全不费工夫,一片软骨都不吐出来。 拿来祭他秦招五脏庙的,还不止这个一年四季穿lacoste名牌子的潮州佬。第一次陪客人时,他还不过是个中四生,十五岁,还是个娇嫩的玻璃货,被人一插一打就哭得稀里巴拉的。这勾当干过一次后,他仰躺在床上,压着赤痛的屁股,双手朝天撮着那一小叠千元钞票,数来数去,心里有股奇妙的感触——也不配用「感触」这个词,纯粹是想:家里老豆老母在外面拚个你死我活,两条老命押到股票与市场上头,为那堆数字微妙的升降而吓得几乎爆血管——可原来赚这么十来张钞票并不是那么久、那么难的事。 他大手一挥,两张钞票飘落在他平坦、淌着半乾精液的小腹,更多的落在酒店的大床边。他忍着肉体疲劳,扶着床头下床,不偏不倚的,一脚踩上钞票上那隻傲慢的石狮子。踩完一脚又一脚,因他赤着足,不管踩几脚也踩不烂那石狮。 钞票有这种魔力:每个人都想拥有它,拥有了它就扔在地下,死命地踩死命地折磨它,试图收復那一度遗失的尊严,又因而获得前所未有的虚荣,却始终与一般人一样,没办法毁坏它——哪怕只是撕一个小角。从中间撕开一分为二,再用胶纸黏上,钞票还有它的价值吗?有多少人不敢拿一张金色千元大钞,把它撕开一片片,在半分鐘里将一千元变成无人愿意回收的垃圾?那晚,秦招拎起一张千元金色钞票…… 摺起来,慎重而可耻地放入自己的银包。那是一个硬布质地、从旺角中心购入的银包,表面写了句潦草字体的英文粗口。用一百元买来的银包,盛着比它的价值多六百倍的金钱。 自那以后,秦招再无用过价值五千元以下的银包。他怕太廉价的银包盛不起他所获得的酬金。就好似婢女穿不起公主的衣裙,园丁装不出大老爷的高傲。 太寒酸。 「小张,你想食麪包就早点扬声,用不着去这等小店。我看那些麪包也不新鲜,都不知放了多久。我知道有间……」 「不用了,我就爱吃那间。」秦招跟每个客人报上不同名字,在这老肥鬼面前,他是「小张」。他坐入那中年男人的私家车,毫不掩饰他的烦厌。这老男人就受这套,平时在老婆面前奴顏媚骨,惯了,就是在买回来的男妓面前也得一副小心翼翼的卑屈相。愈看,就愈叫秦招烦厌,他想,这是他最后一次接这客人,以后免问,再多钱也不干,更何况跟了这男人一年,好处都捞得七七八八。 与其跟这有臭狐的肥猪耗下去,倒不如多接几个西装客。那些西装客不是从商就是专业人士,都有了妻室,又不敢出柜,人未到中年头顶先自秃了一块,不拿几叠钞票出来扬扬,那群吃人不吐骨的小妖还怎肯柔顺地躺到床上,陪那群孙子起双飞玩冰火? 可这有风险。替秦招拉客的线人说:「这年头,斯文败类多着了。那些看上去和善礼貌的,分分鐘一上到床就不认人,什么玩具都出齐,出那几千元,就不把人玩到虚脱也不高兴。你条件好,目中无人,可得小心点。」 那时秦招爆出一句粗口,说:「大爷我要是今时今日还畏首畏尾,还怎配跟人说我混了四年!有胆就搞到我入医院,混了这四年,无风无浪到我都觉得厌了。家里又不缺钱,要不是想玩,又想弄点零用钱,还用不着下海。」 「我明天入camp,便想买点麪包当早餐,明天搭车时食。」秦招向那老男人交代。那老肥鬼说:「什么camp呀?」 「ocamp,orientationcamp,」秦招刻意说英文,他知这老肥鬼听不懂,见到那一面横肉的肥猪脸显出羞愧与窘迫,秦招心里暗笑,又转而柔声说:「就大学迎新营。我在你面前讲过好多次,是你自己记不着。」 「哦,那迎新营!记得记得,我记得的。吁!你刚一讲鸡肠,我人就慌了,我这人小时候就没读过什么书,中文字也不识多几隻,小张你还特地用英文……」车在红灯前停下,那男人趁机捏了捏秦招白净的脸,又在他腰间摸一把:「你看你,今年又瘦过上一年。平时给你的钱别都用到买东西上头,得买点东西补身。」 秦招拍开老男人的手,绷紧声音:「你搞清楚。我不是你那堆数之不尽的情妇,补身?好笑。」 老男人连忙缩手,陪笑:「别生气、别动气,我也是为你健康着想……」 「所以我今晚不在你那里睡了。晚点没车回家,你载我去t市车站,我自己走路回家。」 那老肥鬼一脸可惜,一隻肥手又偷偷潜到秦招紧瘦的腰间,可秦招老觉得这老肥鬼就连手也像有层油脂似的,怕弄脏自己身上的t恤——新近今天下午才买,五百元一件的限量版,可不能第一天穿就沾上这老肥鬼的猪油。 「绿灯了,快开车。」秦招一手靠着车窗,让下巴枕在手心,半合着眼,打量夜色。老男人做什么事都拖泥带水,连车速也慢过人。秦招见深灰色的柏油路在橙黄色的街灯下变成一条金道,因车速关係,路面看来不再是平坦的一条路,而像有一束束活动的金丝,一直指向前方、不息地流动,像现代的河川——现代没有真正的河川,只有彷彿流动不止的柏油路,时而伸入山谷间、时而逃入海底里。 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句话不再显得浪漫。只要有科技、有工程,莫说是穿过大山开闢一条新路,移山填海也不是奇事。 秦招扬脸,看见天空有一轮无缺的明月。光得奇异,在月盘四周踱上银色的光环向外射散,靠近月盘的夜幕也沾了月光,显出一种迷离清净。秦招深深吸一口气,自己倒像是吸食月华的妖精,难怪身边这隻肥猪版唐三藏一见了他,也使不出商场上的狠辣,倒让他这个准大学生把玩于掌心里,要他欲仙欲死,或要他奉献荷包,或用言语鞭得他遍体鳞伤。 秦招想,明天的这个时候,他会在大学宿舍跟新识的同系人玩游戏,也未必有时间看月色。是以把握时间,看多几眼,发现嘴角带笑,不知是笑自己想太多,还是月色引他发笑。 1(II) 楚暮自胶袋掏出一个被压于背包底成扁平圆饼的咖哩牛肉包出来——这时月色正盛。黑夜被罩上一层淡薄的银纱,月暉却丝毫不含糊,映出一种冷冽如镜的光亮,没有诗人书写的迷幻与曖昧。不知为何月明总与相思扣连,楚暮见到月亮时,只是想,这天终于完了。 上午十点至两点帮一个小六生补全科,下午两点半至四点补中二生的英文,五点半至七点半补中五生的中英文,夜晚八点至十点补中三数学——虽然楚暮是文科生,数学还可以。见到月亮时,他甚至没想起今天赚了多少钱,已感觉不到肚饿,只是见到一个圆形,想起麪包,连忙自背包掏出那个麪包。那是他理智上知道要进食,而非生理上催促他进食。 还是趁七点半至八点间的空档去买的,补五点半的学生住另一区,四点一补完那个中二生,在车上偷食一包饼——在西铁上进食是犯法的,他吃得很快,基本上是把几块饼乾全塞入口,低着头咬碎饼乾就和着口水吞下去,饼碎像玻璃碎一样,刺到喉咙痛。去到那中五生的家门前刚好五点半,没间工夫去买东西吃。 每逢星期六日,楚暮的时间都被补习佔尽,常常早上十点出去,夜晚十一点才真正回到家,身子一躺上床,人就睡个昏迷,翌日也说不清前一晚是怎睡的。去到一个地步连梦也织不出一个。但专家说这好,这代表你进入了深层睡眠,纵使睡得少,可品质高,人就更清醒。 无怪学者说人离不开劳动,离不开土壤。前一句说得对,后一句倒不尽是对。楚暮这一天没有踏上过泥土,昨天没有,前天没有,大前天都没有。城市只有石屎路、柏油路与砖地。楚暮又并不是住在近郊,那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如果人真的离不开土壤,那他八辈子前就死了。 咬了一口牛肉包,坚韧得像橡皮,大啖咀嚼着,嘖嘖有声,牙齿打入麪包,一时像半陷了入去,要用舌尖顶开那黏紧牙面的麪包。内侧大牙黏了一块麪包,用舌头顶了几下还是顶不走,楚暮也就算了,回家喝一大杯水就能冲走。 一片云飘来,笨拙地咬去圆月的一角。天狗食月吗?可那是云。 楚暮又再咬一口,这下满口咖哩馅料,一大团湿润、冰冷的膏状物涌入他口中,上顎牙肉与舌面一挤,那半固体的咖哩肉馅在口里被辗平,嚼了几下,他都不知自己在吃什么。肉粒?说是牛,但要是不说,倒像猪多一点。咖哩是这种味道吗?没有一点辣味,也不像日式咖哩那带甜的味道。回想一下咖哩的味道,楚暮说服自己在吃一个从有品质保证的连锁饼店买来的咖哩牛肉包,渐渐认可嘴里那馅料是咖哩味,吃得心安理得。 今夜父母当夜班,妹妹弟弟的晚餐也是自己买饭盒解决,楚暮没指望回家后会有一饭一菜,但暗暗祈祷家里能有一包即食麪。虽然暑热难熬,但楚暮有个怪处:一天必须吃点热的饭菜或麪条,才算是吃过一顿正餐。 但并不能时时如愿。有时碰着家里没为他留饭,或即食麪吃光了,或冰箱也没有一碟半碗的冷饭菜汁,那时不得不面对现实,吃几块饼乾,逼自己去睡,第二天起床再去茶餐厅吃个早餐。早餐大多是一碗粉麪加一碟餐肉蛋或肠仔蛋,另有一杯热饮,楚暮多饮斋啡,即是不加奶不加糖的黑咖啡,格外提神,也格外削胃。这样一个早餐丰盛极了,价钱也一年比一年丰盛:由他小时候的十八元加到廿一,廿一元加到廿五,对上一次——上星期一——去食,已加到廿八元。 楚暮不捨得时时下去食这种早餐。尤其是星期六日,一早便要出门,他是寧可多睡一两小时也不会吃早餐,总是前一晚下去茶餐厅买几个放了一天都卖不去的麪包——在茶餐厅关门前去买麪包,可以便宜上好几元,反正都是那些麪包,既然迟买能便宜一点,倒不如待到夜晚才去买——第二日出门时拿一袋麪包,边食边行。 他分配得很好。早餐必须吃得饱,先吃两个包,之后每逢补习空档就吃一个包,撑着胃,不至于全空。可是昨天他失策,忘了去买包,现在吃的咖哩牛肉包倒是今天第一个包。平日他很少吃麪包,现在口中的麪包也不尽美味,要挑剔的话,能找出至少十个缺点,但对于饿了一天的楚暮而言,那分不清是牛是猪的肉还是有肉的腥甜甘美,咽下去,自有满足感。 人是一团肉块。要维持人的生命,多少要靠另一堆肉块。他难以明白素食者的心理,可他外表文弱高瘦,那总是平静木訥的脸孔架着一副浅灰色架的无框眼镜,要是对人说他吃素,没准会有人相信。 食完咖哩牛肉包,他吃第二个包。不知叫什么名字,大概是酥皮巧克力包,里面有巧克力软心。楚暮挤压着咬去一半的巧克力包,觉得包里的深啡色馅料像粪便,后知后觉地想起:咖哩跟那玩意也挺像。到头来,赚来的钱就是用来去买这种东西。 这时楚暮生起一股强烈的衝动,立刻自裤袋掏出手机,登上网上银行户口,查看户口内有几钱,看到一个满意的数字。他登出,看上月亮,傲慢地想:怎样?活在地球的人虽然辛苦,可总有回报——那数字那银码便是他的回报,跟别的孩子向父母撒娇要来的零用钱不同、跟别的孩子日思夜想盼着新年逗利是得来的零用钱不同,他户口里的钱掰出来,每一张钞票每一个硬币每分钱,都有汗水有口水。那身在月宫的嫦娥不是勾搭吴刚、逗兔子,就是深闺抱镜。 遗憾的是楚暮从未试过将户口里的钱提出来。所以他得到的只是一个似虚似实的数字,而不知这个银码相等于几多张钞票。那些钞票一张张铺在地下,又能佔多大的面积——他不知。他只知他看见这个数字时,内心充盈着亢奋,便想赚更多更多的钱,放入户口,将那数字继续推高,愈高愈好,最好永远不要减少。 过年的零用钱他也不要了,分给弟妹。他父母亲戚不多,叔叔阿姨的数目,十隻指头也数得出来。他们家有资格拿综援,但老爸坚持自己有手有脚,又有工作,不该跟有需要的人争饭碗。只要他一日未残废,就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 这样下来,日子也过得不太差,甚至是快乐的。一个月能去大排档吃一顿饭,一家五口,三个小菜,每人一个白饭,有时还能叫一枝啤酒。吃的都是酒楼菜,但大排档比酒楼便宜得多。总能饮饱食醉——每个月就这一餐最豪华,楚暮甚至吃得下两碗白饭一碗粥,把平日没吃的都补过。 若天天这样吃,那又不行。一个月一次就刚刚好。楚暮不追求过多物质享受,他认为人生来就不应享受太多。如此一来,久不久尝点鲜、舐一下蜂蜜,倍觉那味鲜蜜甘。 然而钱赚来总得要花的。明天大学迎新营便花了他六百元,当初入大学要交五千元留位费,大概六百元迎新营费用就是从那五千元扣掉的。其实楚暮对迎新营没兴趣,只是母亲坚持要他参加,说去到新环境,人总得认识一两个新朋友,不然没靠山。 他说了几十次不去,终于母亲平静地说:「你没钱去的话,妈妈给你钱。」 楚暮不说话了。他以为自己性子够硬了,总不够母亲的性子硬。 他继续吃巧克力包。吃完后,舌底还有咖哩的馀味,但巧克力霸道地攻佔绝大多数领地。舌头一捲,将两种南辕北辙的味道融合,楚暮咽了一下口水,觉得反胃,嗝了一声。夜晚逛街有个好处,人少,做什么事也没人管你。 回家后他惊喜地发现妹妹做了炒饭——十一岁的妹妹竟然试着用火腿、蛋、香肠跟昨天剩下的叉烧做饭。楚暮自冰箱翻出一条葱,切成葱花加入饭里炒热,吃起来比那两个冷硬的包鲜美多了。吃过饭,有气有力,他拿出表面封尘的背包,放入替换的衣物、放脏衣服的胶袋,梳洗用具、一两袋饼乾——带去也不知干什么,可不带点吃的,他不安心,他太清楚食物的重要性,饿起来,纵使满腹诗句也不能裹腹的——还有手电筒跟一本小说,前者是学系要求他带的,后者是为免在营中感到沉闷。 手机只馀下十巴仙电量,赶紧充电。他等手机充好电才睡,况且父母又未回家。哄了弟妹去睡,讚了妹妹一番,一个人靠在露台,端着一杯凉茶,静静喝着。月亮挣开了云朵,柔和地普照大地,当然争不过地上的星火——那些数之不尽的街灯与霓虹光管——可楚暮想,知音人应当无视人造的星火。它们都是假的,都不是天然的,都是光得刺眼的。只有那一轮明月千古以来也没变过,依然用那不灼人的银光抚慰万物。 变的是人心与环境。 呷一口凉茶,母亲熬的凉茶倒是十年如一日,淡中带甘。 2 秦招与楚暮认出对方,是在迎新营的自我介绍时段。他们进了社会学系,新生共六十人,以十人为一组,每组有五个前辈带领他们,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绍。 「我叫楚暮。」这是楚暮的自我介绍。 「住哪区?为什么选这系?说几句吧?」 「住t市。因为有兴趣。」楚暮说话时习惯低头,他讨厌面对人群,却能在补习学生面前口若悬河地讲书。都是填鸭式教学后得来的收穫,死记硬背一轮,七年的知识并非几个月便能磨灭。于是他一考过高考,就干起补习来,母亲人脉广,很快便接下两三单、然后四五单然后六七单…… 前辈没有逼他讲话。实际上无人能逼一个人讲话,真不想讲,就会用破碎的短句应付过去。 「大家可以叫我don,我以前住t市,可几个月后应该会住大学。平时最爱出街,最讨厌……」说个不停的人是秦招,最快让人记住名字的,也是秦招。 楚暮看人时,不会在对方脸上停留多过两秒。每人的脸孔在他心内是一饼肉块,像那个压得扁平的咖哩牛肉包。一想来,那包的味道也不错,早知昨天应多买两个,今天就不用空着肚子来大学。几时才有午饭吃?大学的午饭有什么菜式?楚暮抱着双腿,倾前挤压空洞的胃,想人的胃真神奇,无论放多少东西入去,也永没有填满的一天。于是人不断劳动,买食物,塞入胃,满足一阵,排出来,又拿新的食物塞入胃,因而又要用到金钱…… 人生没什么大道理——不需要。最重要的是多找两个包塞进胃,当然,有饭会更好,没有的话,就即食麪算了。不爱吃乌冬,爱吃意大利粉。不爱西餐,爱吃中式炒饭。 他想拿手机出来看看几点鐘,但还有其他人在自介,这样做似乎不太礼貌。楚暮人虽不聪明不世故,有时倒识时务。 后来玩集体游戏,全部新生都打乱了,楚暮在人海中踏着散慢的脚步,不算不守游戏规则,但也玩得不投入,冷不防手腕被人捏了一下,那人他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是我,秦招。」 秦招拉了楚暮一把,使他免于在游戏里成为输家。楚暮看着秦招胜出游戏后的笑脸,那身水秀、那头浓黑而总被训导主任抓着说过长的头发,与儿时的秦招一样,不知为何在楚暮看来却跟儿时的他无半点相似,因而刚才自我介绍时他才认不出秦招。 午饭时秦招热情地拉着楚暮一起坐。每一组的前辈自掏荷包,请自己组里的新生饮红豆冰。楚暮见了托盘上的红豆冰,骨碌咽了一下,喉结生硬地突前,秦招已拿了一杯红豆冰放到楚暮面前,笑说:「你跟小时候一样,看了食物就眼发青光。」 楚暮笑着点头,却觉得两人的座椅靠太近,大腿几乎擦过对方的,便趁上菜时把椅子挪离一点,与秦招隔出一道狭窄的空隙。 玩过一天游戏,到下午五点分房间。这迎新营为期四天三夜,大家在大学留宿。前辈见寡言的楚暮难得有个熟人,不问情由就让楚暮跟秦招住同一间房,给二人各配了一条门匙。一入房里,两人一时无话,唯有等食饭。 秦招带了部ipad,不知在玩游戏或看小说。楚暮也拿了自己的手机,缩在床角,先登入银行户口,见了那个数字——这与昨晚的不同,因他今天早上特地将大部分补习得来的钱存入户口。他看了那数字,记于心内,满足地登出,也想不起还可以上什么网站,大概是玩得太多集体游戏,人都累坏了。 他暗暗扬眼看了秦招一眼。秦招换下那件沾满汗水的camptee——即迎新营里的统一t恤,每人三件,每天穿一件——而改穿上自己带来的t恤,衬着海蓝色休间布短裤。太阳眼镜放在床边柜面上,楚暮瞧上几眼,看不出价钱来,但跟家里母亲惯用的那副不是同一个格调的。 「怎么?」秦招捕捉到楚暮的视线,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太阳眼镜,便拿起来,说:「在看这个?」 楚暮又笑了笑,那笑是强挤出来的,然后低头乱按了手机几下,想自己不能不接秦招的话,便急急说:「我见整个迎新营就你一个人戴太阳眼镜。」 「我怕太阳晒。其实我很容易晒黑。」秦招没说的是,男人都爱玩白如玉的少年,他为了保养这身皮肤,也下了一番工夫。每天早晚做脸、护理不特止,还备有面霜、爽肤水、精华液,才修得这滑嫩的皮肤,少不得出街带备雨伞,涂防晒。事实上秦招不着重自己的样貌,他只是享受花费与使用的过程。他用的保养品比母亲用的更要贵,将那些冰凉的洗面奶爽肤水精华面霜涂上脸时,他的灵魂抽空,彷彿他是一个从事装修的工人,为一座大厦粉饰外墙。 他有种他既不是他,而明明又只能是他的错觉。他享受商品为他带来的迷幻,当他将一切好看的昂贵的放置到自己身上时,他就不再是秦招。他是小张,是阿明,是小宋,是steve,是jen……全都是他在圈子里用过的名字,各有为客人度身订做的形象。大部分客人还是爱玩学生,这是秦招从来不染发的原因。要碰上有客人爱玩金发小鬼,他就买些外喷的染发剂,把头喷金,用水一洗,又变回那种具有欺骗性的、单纯无知的黑色。 「你以前开始就是这么姿整。」楚暮不由得笑起来。小学时秦招就很怕阳光,像女生似的,楚暮就笑他是僵尸,见光即死。秦招也跟他闹着玩,当着烈日便双手捂着脸,痛苦大叫要死了要死了,楚暮便拿两枝铅笔砌成十字架,叱叫:「看我楚大师驱鬼!」秦招总是耍无赖,忽地反扑楚暮,狞笑:「我是大名鼎鼎的尼古拉伯爵,僵尸之王,你这小小十字架是没用的!等我吸乾你的血……」有次他真咬在楚暮颈上,楚暮以为他在玩,也装作挣扎,叫着「妖物滚开」,可后来秦招竟真把楚暮的脖子咬出几横带血丝的牙印。 可楚暮也不知自己应否再提旧事。万一只有他记得这等无聊事,就尷尬了。 秦招嘻嘻笑,就架上脸,弄个三七面,说:「看我,像不像大明星?」 「贵吗?」 「不知道。」这太阳镜是一个叫他做小宋的男人为他买的。不知几钱,只是见款式还勉强能见人,才收下。 「哦。」此后无话。 楚暮翻开他特意带来的小说,看了几页,刚刚看到入神,又被秦招打断:「去camp都带书,真勤力。」 「我没事做而已。」 「什么书?」 「哦,间书而已。」 「总有个书名跟作者?」 「西西的小说集,这篇是《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 「没听说过。好看吗?讲什么的?」 「关于一个当殯仪化妆师的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但又预感对方会嫌弃她……」 「挺有趣的。」 「我想也是。」 「嗯。」此后无话。 两个曾经是挚友的人相隔七年没见,都急着用某些方式打破困着自己的蛋壳,但只听见各自的蛋壳里传来几下闷闷的敲打声,又沉默无言。以前他们的个性就颇为迥异,还能成为朋友,还是基于一处巧合。可不知道对方还记不记得,现在突然提起,又显唐突了。 一直到深夜两三点,全天活动结束,各人离开前辈的房间,眼也不太能睁开,就回去自己房里睡觉。楚暮觉得自己只是睡了不够一分鐘,就被某种力推醒,逼自己脸移离枕头,擦擦眼睛,惊觉一室大亮,但外面还是黑夜。床边站着一个肥大的身影,硬生生吓了楚暮一跳,人都醒了泰半,竟是同组的一个男生。 他身体强壮如牛,此时一脸惊悸,压低声音说:「我房里好像有那什么……」 「那什么?」 「就是常常传来一些怪声,我张开眼一看就见到床边有个穿白衣的女人跪着,吓得我差点尿出来,再用被子闷着自己的头,待了好一会儿,我打开一条缝隙,偷偷看着被子外面还有没有那女人,一见她走了,就跑出房间。别的房都锁门了,就你这里没锁门……可不可以收留我一晚?」 楚暮无法用理智作判断,只想快点睡觉,便点点头,扬起被子,示意对方上床。可对方一跨上床便佔了大半张床的位置。楚暮虽身材瘦,也远未至于瘦得像灯管,还是跨下床,独自坐在书桌旁,打算伏案而睡,也想不起这男生的行为是鹊巢鳩占了。此时肩膀又被人推了推,他倒真想来隻女鬼把他吓晕,一抬头,就着窗外的灯光隐约看出是秦招的脸。 「你睡我那边,我们两个身形差不多,应该能挤一晚。」 楚暮迷糊地点头,任秦招拉他上床。秦招睡在外侧,楚暮则面向墙壁,睡内侧。室里开了空调,故将手递出被子外,能感受风的流动,可是背部却感到对方的体温,显得冷热分明。楚暮抗拒身体接触,便扯了扯被子,往墙靠,试图拉开一段距离,可这床很窄,他一动,连带秦招也转了转身子,背脊是没有靠着了,但双腿碰触是避不开的。 他知道秦招是好心留他睡一晚,也不想闹得别人无觉好睡,便尽量蹬直双腿,像一尾晒乾的咸鱼般僵在床上,枕得身体的右边一阵发麻,皮肉可像有千万条虫鑽着,心里叫嚣着要转动身体,不然会压得右边的肌肉坏死——事实上当然不会,可楚暮已被折磨得一背冷汗。 倒是秦招动作颇大地翻了翻身,楚暮感到他转了一圈,也就是说原来脸孔向外的秦招正脸朝着墙的方向。寂静是夜里特有的,要是有半点声音发出,也不能干扰这胶质的沉默,而只反衬出这种安寧的死寂。声音放大数倍:那个佔了楚暮床被的男生鼻嚊如雷、外面蝉声大作,以及秦招翻身时那窸窣的布料摩擦声。楚暮的脚板碰到一块温热,大概是秦招的脚背,他赶紧贴向墙壁,形同一只死在墙上、尸体和着血液黏在墙上的蚊子。 他心下滋长不满:既是秦招邀他上床睡,又佔了一半张床的位置,结果又是一夜无梦,倒不如一开始就伏着书桌睡,说不定就能断断续续睡上两三小时。楚暮心想,就算这张床本来是秦招的,但秦招既然请他上来睡,他自然有资格佔上一半位置。为了宣示自己对半张床的拥有权,楚暮逼自己做个无耻的人,特地用力翻身,形成脸孔向着床外,却迎入秦招那双熠耀的大眼,顿时心里炸开一个雷,紧紧合上眼睛装睡,脸上热辣辣的——在深夜与一个男人对上眼睛,则莫论对方的眼睛多有神,也使楚暮吓得一阵心跳。 半晌又悄悄地张开眼,瞇着,不断眨动,从上下睫毛间的缝隙察看秦招是否合上了眼。确定秦招又合上眼,楚暮才舒一口气,可他的舒气声又使秦招受惊,猛然张开眼,这下子两个人四隻眼,呆呆地看着对方。一种笑的慾望自怪异的对视生出来,楚暮闷笑着别开眼,秦招说:「我睡不着。」 「我也是。」楚暮背对着秦招,两个大男生面对面、相隔不够十五公分地聊天,委实过于亲密。 也许是看不见对方的脸孔,楚暮显得自在,也自然打开话题匣子:「想不到你还记得我。我们升上不同中学,差不多七年没联络过了。」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我人生还只碰过一个,想忘记也难。」秦招看着楚暮的发脚贴服地伏于他的颈背,想他多年来也没变过:总是理着规矩安份的短发,没有军装平头的爽朗,又非文艺青年的长发,更不是日韩台奶油小生的张扬乱发,而是永远贴贴服服的短发。头发却是一根根又粗壮又润泽,月光映在他的发上,一根根像浸润露水似的,几乎数得出来。 「我也是。以为这种小肠小肚的事你都忘了,就没有刻意提。我们都是九月六号出生的。那时每到这个日子,才不过是刚刚开学,与班上同学不熟,年年都没人记得自己的生日。有一年……小学二年级?我一开学就跟你成了邻座,刚巧在填写学生手册的资料,填到出生年月日时,我八卦看了看你的手册,才发现我们同一天生日。就那年开始我们一起过生日了。」楚暮忆述当年事,竟比这几年发生的事还清晰。 「是的。你还记得第一年交换了什么生日礼物吗?」秦招看着楚暮颈背底那块微凸的骨,因楚暮从家里带来的t恤洗得发黄又宽身,套上身像穿了块烂布。不似秦招惯穿的那种,洗上一两年还未变旧,只是他渐渐不爱穿旧衫,即使是二三百元一件的t恤,穿够一季就丢掉。到他丢弃一件衫时,看看衣服上的图案,会惊觉自己连这件衣服的图案都记不住。过后习惯了,若某天他丢弃某件衫或某条裤时,能记清上面的图案或商标,才叫他惊讶。不断拥有,不断拋弃,不断接触,不断经过。头也不回。 「第一年不算有交换,只是从学校小食部买东西,交换来吃。」 「交换了什么?」 「你还记得吗?」 「我请你吃了香肠,你请我吃鸡翼,比我给你买的香肠还贵一元。」 「真的?我怎么就吃亏了?」 「骗你的。那么久的事,谁还记得。」秦招想,他这半年来跟什么人睡过、赚过几多钱,自己也记不清,更何况是小学二年级的事。他说服自己人应该忘记。拋开一些东西,身体变轻了,才能跑。在跑的时候有些什么东西掉入自己的背包,变得太重,又要停下来,靠住树木坐下,执拾背包,把多馀的东西都丢去——没有一丝不捨。 会不会有人能够一直背着现有的东西,跑、跑、跑,而从来不拋弃?也许有的,但前提是那些人背包里的东西永不能增加,而那是不可能的。开电视,每天有新產品上市,广告里的孩子男人女人都散发着莫名的吸引力,使那件平平无奇的商品彷彿也镀上无限光华,必须被人买回家,放上神台供奉。上网,有数不尽的广告网页弹出来;上facebook,你有时发现自己被add入一些宣传消费品的page,里面一张张图片都在秀着最新的產品与跳楼折扣。 几乎是一张开眼,便被逼吸入新资讯,不够一天背包里的信息量就饱和。睡完一觉醒来,前一天吸入的信息已混成一团,或流失于梦中,或藏于记忆深处,或像水龙头里流出的清水般,未及被人以容器盛下,就匯入洗手盘底中央的洞口,流入一般人未能见到的渠道中心。 秦招很习惯这种吸收—忘记的本能,渐渐发展出一种技能:吸收—拒绝记忆。铺天盖地的信息与记忆像一幅幅水帘,他裸着身体穿过每一幅水帘,水打在他的身体,顺皮肤滑落到脚边,铺成一条水路。那些是供人践踏的信息,还没人让人遗忘的资格,因为人甚至无法记着它们。 「升了小学三年级,我们交换了什么生日礼物?」秦招问。 「好似是生日卡。小学四年级是信件,都是手写的。你每个月总花光零用钱,我家又没给我零用钱,每天只有五元、十元左右,都是穷光蛋——但现在我们去餐厅吃个饭,都要花上廿几三十元了。」 「五年级时呢?」 「好像是食物……或手製的东西。我说过我喜欢收到食物,没什么比食物更实在了。吃进肚里,摸摸微胀起来的肚子,轻轻一压下去,能感到食物停留在腹中。手製的卡片或信件也实在,过许多年后还在,能时时翻看。然而物件往往脆弱:像手机,花三四千元买一部新手机,用不够两三年就摔坏了,拿去tray,只换来二三百元,还不及当初价钱的十分一。愈昂贵的產品,愈容易贬值,几乎是从第一天得手开始,它的价值就在下降。然而手製的东西不同,它们第一天诞生,就没所谓价格,放到任何地方去都不会有人想买下,只能送给一个特定的对象——就是你在製作那东西时所思念着的人。到十年、廿年后,那东西还不会降价,因为它本身就无价,却在赠与者跟收礼者的心里有特殊的地位。」 「你太认真。」秦招乾笑几声,也转过身来,背对着楚暮。然而,又生起一股衝动想看楚暮现在的表情,却怕一旦对视,对话便会终止。还是见不到更好。那些人去教堂告解,也是见不了神父的顏面,因此才能畅所欲言。 「好多人都这样说。」楚暮的声音平稳而低沉。 「六年级呢?」秦招转了转身子,改而平伏在床上,侧着半边脸压于枕头上,胸腹至脸受到压力,人成了躺在罐头底的一尾扁平的沙丁鱼,却有种说不出的安心感,不用担心枕边人下一秒会扑过来,用散发体臭或肥胖的身体覆上自己的背——那是危机,又是刺激。 「你都忘得一乾二净,我胡吹个答案出来,你也不知。」 「係呀。你不记得,就乱说个答案打发我。」 「我不讲大话。」 「这句我记得,你小时候讲过。你就是老老实实,没听过『忠忠直直,终须乞食』吗?」 「然而做个乞丐,得间在这面墙写几个大字,得间又去这条行人天桥拉个二胡,求人施捨我几块钱,自由自在,不好吗?也不用交税。」楚暮一到了夜里,心也诚实,得到宛如告解的自由,将平日清醒时无法说出口的傻话都讲出来。 「可吃不饱喔?」 「去垃圾桶找,大概。」 「你吃得下?」 「吃不下,大概。未试过做的事,我说不清自己做不做得来。」 「那六年级时,你送了什么礼物给我?我送你什么?我的比你的贵吗?你的比我的贵吗?」 「我在想……」 翌日,那个佔了楚暮的床的男生跟楚暮道谢,随后悄悄跟别人换了房。于是接下来两天,楚暮与秦招没再睡同一张床,睡觉前也没有像那晚般聊天。直至迎新营完结,楚暮在归途中用手机看新闻,接到秦招的短讯,回覆后,就跟秦招约好今年生日出来交换礼物。 3(I) 印象中,秦招未试过在图书馆里逗留多过两小时。小学时每逢夏天,他就趁小息时间跟楚暮溜入图书馆凉冷气,只记得里面窗明几净,几排矮书架的高度只去到他们的脖子处,面向一大排落地玻璃窗,盛夏的阳光经玻璃折射后进入室内,在白色的地板打出如波浪浮动的浅金光。关于书的记忆只有一个:那是一本科幻小说,还是楚暮拿上手的。 楚暮看了第一个故事,说看不下去,塞给秦招,秦招看了起来,是说一个飢渴的科学家用一堆废料,创造出一个尤物,并与「她」做爱:机器骨架外包了报纸,捲成丰满双乳,顶端各有一颗饱满的紫葡萄——秦招还想看下去,楚暮夺过书,沉着脸说:「别看了。」那时他们读小六,对性好奇又兴奋,也试过勃起,不知楚暮为何对性有排斥。那时,楚暮说:「这玩意太噁心。人怎可能跟一堆报纸、一堆垃圾亲吻?那不是人。」 「但这些废料组合出美丽的外表。看起来美就行。」 「不行,它们、它们……」楚暮急得耳垂通红,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却像一部失效的播碟机,窒在同一个位置而无法播放,终于他洩气:「不是这样。我们是人,不能够随随便便地跟一堆看起来是人、而实际上又不是人的东西亲吻。」 到了中学,只有在交阅读报告的前一天,秦招才会去图书馆借书。愈薄愈好,愈肤浅愈好,只要能应付过去就行。他每看完一本无聊的故事书,便在想:自己何以要为了交功课而去浪费生命,做这些既不享受又无意义的东西?秦招是独生子,父母忙于事业,家里又没有请工人,平日秦招的生活费都是靠手里一张银行卡转出来。他从来不会用那些钱买书。他听过有人说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他便会大笑说:「若是那样,那我自出生以来就未食过一顿饱饭。」 大学的图书馆比中学更多,秦招跟楚暮读的这间大学就有四间图书馆。这大学依山而建,由山脚到山顶都是校舍,这几年收生人数多了,又多收了内地生跟国际生以吸金,校舍向山顶内部一直扩建,到处都做工程,成了一处处烂地盘。一放午饭,大堆灰头土脸,肤色犁黑的地盘工人便去就近的饭堂食饭,这工程做多久,就吃多久,日日食同一个饭堂里的碟头饭。 秦招素来不光顾大学饭堂。都是搭地铁去沙田新城市广场,随便挑一间安静的餐厅食饭。价钱不是问题,应该说秦招时常找机会花钱,消磨户口里那个金额,可是每过了周末,总有新的金钱填补户口的金额。这几年,有增无减,父母从不知秦招的银行户口有几多钱。可是,秦招还是开了张信用卡,极少用,只贪图以大学生身份申请的信用卡上特有的设计——卡面是学生所读的大学。然而信用卡一到手,秦招两指夹着那张硬胶卡,又不觉这卡有什么值得稀罕,往抽屉随手一丢就算了。 这天是九月五日,刚开学一周,教授还未入正题,秦招也不觉得这学系有什么意思,只图入来再玩个三年。毕业后就不再陪客人——思及此,秦招没有半点感情。他从不觉得自己可怜,陪客人是为了消磨时间,而非出于贫困。他只是在玩一个有少许风险的游戏——或许选错客人,便落得入医院或身首异处的下场,但他也不会为自己的死亡感到畏惧,因为人迟早要死。死之前要玩尽、享受尽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游戏的奖品——应说是副產品——就是那转到他手里的钞票。数一下,存入银行,这过程像一个工人从无数人手里接过砖块,砌一堵墙,砌好了围住自己的四幅墙,便堆高、堆高,直至墙成了围着自己的天井,他在井底看着顶端一片或蓝或灰或黑或白或红的天空,渐渐忘记天原来是怎么样的、风原来是怎么样的。 同时很多人也在建这样的一个天井。比如身在旺角或湾仔时,秦招迷失于纵横错接的大小马路间,抬头并在原地转一圈,大小不一的招牌合成一个方块迷阵,即使将脸仰得多上,还是越不过层层大厦,看不见那些骨牌背后有何风景。于是,他慢慢认同天是有局限,他变得只相信他所能见到的一片四方形的天空。 秦招坐在图书馆玩手机游戏,甚至没有探索图书馆的好奇心,只觉得这里飘着一种淡淡的霉臭,或许是书的酸腐。他在等:等到够鐘就搭铁路去尖沙咀陪客人,那时他是steve,客人叫原先生,听说是做高级会计师的,月入六七万元,出手阔绰,年纪四十有六,背影远看还算高瘦,可脱下了衣服,皮肤已缺乏弹性。原先生在秦招身上驰骋时,秦招每每盯着对方甩动的肚腩,想起袋鼠。 还有十五分鐘就七点。原先生约了他七点半在尖沙咀,秦招就特地迟到十五分鐘,叫原先生等他。过往有客人接受不了秦招迟到,破口大骂,秦招也冷笑着哼一声,转身离场。替他找客人的中间人向他抱怨,秦招冷静地说:「我赔你一万,你当无事发生过。」 自此秦招在圈子里红起来。大家知道有那么一个漂亮的小东西出来卖身,又有那个本钱挑客人,说发脾气就发脾气,说不接客就不接客,那些客人倒视秦招为红牌,一旦获秦招青睞,脸上有光。 手机电量只剩不足三十巴仙。秦招不玩了,就在图书馆游荡一下。这间图书馆有四层,他身处三楼。书架多得数不清,直抵天花板,他在其中经过许多前人的灵魂——作者把自己的生命放入文字里书写到或白或黄的纸上——图书馆是一座没有时间观念的建筑物。这里有太多时空:尼采后面是创世纪的研究,创世纪研究的对面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鲁迅下面有余光中,郁达夫后面再后面的书架住了李杜和苏子。 有本书叫《液态之爱》,包曼的作品,不知是什么人。秦招的手自动从书架上拿了那本书出来,书页中间夹着王家卫的书签,那一页写着:「欲望与爱。本为手足。」粗看一下,大概是说人以为自己爱上一件东西时,便对它有欲望,可是欲望是一种侵略行为,满足后,那件东西成为垃圾,人对它不再有兴趣,再去寻找新的欲望对象。但爱不同。爱一件东西,是要将自己的生命分给那所爱的东西,爱上愈多的东西,就是将愈多的自己放出去。那是另一种佔有吗? 「胡说八道。」秦招想。 可他还是再翻了几页,看见一句:「没有谦卑和勇气,就没有爱。」他心里一阵紧缩感,立即合上这本书,好似从书里忽然见到某些曾经熟悉的东西。他迅即沉静,内心生起强烈的嘲笑欲,却想不出具体的话去批评这本书。最后,他走出重重书架,将书随手放在书架前的流动式矮木架,放在那里的书会有职员定期收拾。 他戴上耳机,用ipod播放上个月新派台的日韩流行曲,节奏强劲,总是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但不知道好过知道,说不定他们只是反覆吟唱无聊的歌词,若是知道了,反无意思再听下去。踏出图书馆,越过广阔的行人大道,去到大学校巴站,不用多等便有车来,上了校巴,到大学山脚总站落车,拍卡入闸搭火车。 现在是繁忙时段,班次很密,在月台不用等两三分鐘就有车来。秦招调着ipod的声量,这一首歌听了一半也不够,就没新意,要跳去下一首。如是者他很少完整听一首歌,就是听完一首歌,也因为听的时候在放空、出神,即使是听广东歌也说不出歌词的内容。往四周看了一眼,有些人三三两两结伴,嘴巴张张合合像鸟巢上吱吱喳喳的幼鸟,等父母把食物投入他们口里。没有声音:ipod的歌声大到一个地步将现实中的声音压倒、盖过,反而形成另一种沉默。那些噪音一样的歌声震动秦招的耳膜,生痛,他也好似短暂地失聪,即使这刻他放声大叫,也会听不到自己的叫声。 既嘈吵至极,又沉寂至极。他在这种状态中找到安稳,消除外界的一切威胁,能抱着自己的身体缩入一个全黑色的胶囊里,滴水不漏,风声也不能至。 裤袋的电话震动一下,他拿起来一看,是楚暮发来的whatsapp短讯:「明天约在哪里等?」 「你想?」 「我想回t市,我没住宿,还是住家里。但你在大学住宿,会否不方便?」 「就回去t市吧。明天我dayoff,也会回家。你明天没课?」 「明天星期五,我也dayoff。」楚暮的回覆,然后秦招也无覆了。他这才想起礼物的问题。为一个相隔多年无见的朋友买生日礼物,最好买贵价货,谁见了也眉开眼笑。上课时他跟楚暮并非一起坐,但总见他用纸笔抄笔记,也从未见过他用手提电脑。想着还是给他买部ipad,一部miniipad,三千元也有交易。恐怕今天从原先生身上转出来的还不止三千,上次原先生说,若今次秦招肯陪他玩些新花样,肉金能加倍。他秦招在圈子里待了四五年,变得出来的花样也够玩一年半载。 他笑了笑,踏进火车,刚好有个空位。方坐下来,就有个老妇趁车门关上前衝入来,气来气喘的,看衣着打扮或许是大学里的校工,虽年纪老了,动作还灵活。秦招见老妇搥了膝盖几下,他看了看四周,车厢被人潮挤得水洩不通。他将斜肩袋放在自己的座位,行去老妇旁边,跟她说了一两句话,将她带去自己原来的座位,让老妇坐了。 秦招在红磡下车。下车时还不知天黑了没有。 3(II) 这篇文章他会喜欢看吗?这是胡燕菁的生活小品,用来当作中三学生的阅读材料正好。张爱玲的《色戒》写得相当好,但上次那读中五的学生还是不喜欢看。数学补充在山脚附近的图书馆,幸好家里还有存货,下星期再去印更多。白先勇的文章对中六学生来说会否太深?但楚暮中四已在看《孽子》,中六时已似懂非懂地看红楼了。英文篇章还未找好!还是上南华早报的网站拿几篇新闻…… 楚暮看看手机,也是时候回家了。大学跟t市距离甚远,坐巴士回家也得花上一小时有多,他又不想全家等他一个人食饭,现在都七点了。这星期六日的补习材料却还未找完,看来今晚要做通宵了。 楚暮说不上有教学理想,只本着一个极简单的道理做事: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既收得家长的钱,就做到最好,尽他所能了解每个学生的性情志向,找教材时就用一些较有趣的:这学生平日喜欢打机,便找些关于游戏的研究与文章;那学生平时看琼瑶,教她中文时便多用经典爱情小说。这一路下来倒是楚暮学得最多,记了许多英文生字不说,连他平时少看的三国跟张爱玲也看了不少,数学公式也是每条都记得。像楚暮这种读文科而背包有计数机的大学生,应该不多。 以前楚暮常常想:他既有机会教人,自不可误人子弟,必须导学生向正路,叫他们跳出自己的生活圈子,多注意国家大事,不能只漂流于这个无根的社会里,做一团任意东西的废物。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去教一个中三学生中文,细意找了四五篇文章,叫那学生分辨每篇文的风格与优劣。 「你觉得这两篇文的风格有什么不同?」 学生哑了。 「你较喜欢哪一篇?」 学生的黑眼珠滚了滚,胶在楚暮脸上,像个没有生命的公仔。 只补了一课就没下文。楚暮第一次替人补习,就被家长退货。是的,退货。他于是检讨自己有何不足,改善品质,发觉补习原来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去到学生家里,坐下来,讲不多过十句间话,拿出练习叫学生做。做完,核对答案,讲解错误。讲完,拿两篇文章,叫学生立即看,在每段最重要的句子底下划直线,讲解文章大要。 完。 不知为何,这样做就会自然提升学生的成绩。有练习就行了——其实学生有动力自行去找练习,做完后自己对答案,也能想得通,然而这一代的学生就是要僱一个比他优秀比他年长的人回来。学生要知道这个被僱回来的人所说的话全部正确,安然接受对方的灌输,叫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无忧无虑,因此无新意,但这也意味无意外。到时候学生自己成绩没进步,又归咎于补习老师,再换一个人回来就算了。 因此,学生所需要的并不是楚暮这一个人,而是楚暮所能提供的服务——而这种服务并非楚暮专能提供的,只要给得起某个价钱,就能请到人回来。同理,没有一个学生对楚暮而言是特别的,只要对方出得起一个价钱,就能请楚暮来为他补习。金钱促使现代人的每一次相遇,不再有邂逅,不再有缘分——假如缘分不能够被定义为金钱。 大家之于大家都不再是独立的人,大家都是可被替代的,如同官僚体系不会因一两个官员的死亡或退休而崩溃,只要输入源源不绝的新血,体制就会继续运作。体制一日不被推倒,便会一直存在下去,得到永生,而它的永生得力于人类有限的生命。 这个时代,能活得下去的,不是人,是人所创造的机器;不是你或我,而是曾有你我于其中的大体制。 这就是一种理性的运作,这并非人治。人必须由制度管理,若由人类自己作主,就非理性,就是人治。其实制度本身也是人所想出来,不知为何歷经千秋后,制度不再有人性,它因为无尽的寿命而成为了无法消灭的魔物,以一个灰灰白白似有似无的影笼罩着世人的生活,使你或多或少感受到它的影响。 ——楚暮捧着好几本书走出重重书架时,就是思考这些平时无聊才想的问题。有工作在身时不能无聊地花时间,故这些东西平时很少想。到工作完了,人也没精力,只想快快上床睡。经过一个流动矮木架时,惊见包曼所写的《液态之爱》,这是一门必修课的指定参考书。或许是刚开学,大家也未有心情来借书——若楚暮不是要借书回去做教材,也断不会在开学不久就来大学图书馆——他拿起这本《液态之爱》,连书背的简介也没看,就借回去。这书既是指定参考书,日后必有用处,就趁现在有空时看完。 在流通处排队排了十分鐘才借到书。一去到校巴站就送车尾,等下一班又要花上十分鐘,倒不如徒步下山。楚暮行得极快,一边行一边食麪包:昨晚八点几下去买的,十元三个猪仔包。每天的午饭则是早上楚暮自己起床做的,时间不足时就炒个火腿鸡蛋,最重要白饭多。菜的份量不重要,饭吃得少就不能支撑到六七点,因此楚暮的饭盒菜很少,饭至少有两碗。虽然带午饭意味他要晨早六点半起身做饭,可这能大大减省伙食费。 楚暮对食的执念很大。每当他进食时才感到自己生存。阅读是种虚无飘渺的浪漫,需等到人有某种诗情画意时才拎得起一本书,细细品味。人疲累时就无法生起诗情画意,而想远离书本,见了文字就头痛——这对于楚暮来说是种痛苦,因他以前是个爱书之人,坚信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可是,当他试过一天为五六个人补习后,他才发觉真正重要的事物不是书,而是食物。 他带一袋麪包上学,早上吃两个,归家时食一个。上下顎机械式地上下合动,牙齿如两道不断遇合的闸,将橡皮一样的麪包分尸,经食道落到胃里再让胃液分解。神农尝百草,因他的腹腔是透明的。楚暮也想拥有这能力,却并非为了贡献科学,而是想亲看见食物在他肚里被分解,由有变无的过程。麪包与肉一同到胃时,何者融解得更快? 将食物化为金钱,他想知人体消化金钱的速度有几快。一客价值一千元的鱼翅汤,是不是比一碟价值十八元的叉烧饭消失得更快?那何以不花一千元去买五十五碟叉烧饭,而只去买一盅鱼翅?买什么才是最值得? 此刻楚暮食着麪包,十元四个的猪仔包,没有馅料,隔了一夜依然饱胀。这不代表麪包新鲜,而暗示製作者加了许多不知名的化学剂。模型放个十年八载也不会变形,麪包放个三天两夜依然饱满,呈现烤得刚好的金黄色,悦目得可怕,教不知事实的人食指大动。模型与麪包,一个不能吃,一个能吃,却有遇合的地方。 拍卡入闸。繁忙时段过了一半,班次没那么密,要等四分鐘才有车。他自背包拿出那本《液态之爱》,一打开便见右页摺了一个书角,那书角指向某一段的第二句:「没有谦卑和勇气,就没有爱」,楚暮想:谦卑过头即自卑,人不相信有人爱自己;勇气过头即鲁莽,坚信自己无所不能,不屑要人爱自己。 他想,需要爱的人要同时有一半的自卑与一本的勇气,何者过盛,都无法得到爱。某页中间似夹了块硬硬的东西,掀去一看,是一张王家卫的书籤,书籤抵住那一页的某一句子:「因为有爱,自我才逐渐在世界生根。」 那么,生存的人是否必有自我?可是,生存的人却不一定有爱或被爱,那是否指生存的人没有自我?没有自我还算是生存吗?那要看人如何定义生存:是要为某个人牺牲,还是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尽量令自己在世上多活一秒、多吸一口氧气。 楚暮双眼疲累,明天还约了秦招,还未想好礼物。以前年纪小,能送生日卡,现在升了大学,一张卡片轻过一张钞票,还哪有勇气送出去?倒不如真封一包红利是。然而看秦招打扮出色,未见过他重复穿一件衫,可想而知是有钱人——印象中秦招小时候也不缺零用钱的。利是钱太少,又显得寒酸。可惜秦招不特别爱食物,不然能请秦招去食上海菜,大碟又好食。秦招以前喜欢什么?他想不起秦招的爱好,因为秦招向来勿论好坏,照单全收。寧滥勿缺的人最能掩饰自己的爱好。 楚暮是面向对面月台的,可因一直在想事情,也没注意对面月台有什么。他想到累了,便一一打量起对面月台的人。有几个穿着黑色套装的女郎,年纪很轻。有三两个穿西装,脸有皱纹的男人,也许是教授。还有不少人,但他们不是盯着地下发呆,就是低头玩手机。这时楚暮累到极点,不想再查看email、银行户口或即时新闻,也没心情玩手机游戏,只想让脑袋呈空白状。 他恰好接触到对面一个少女的眼神。一愣。看不清面目,可是少女身材纤秀,身穿淡湖水绿色连身裙,脚蹬一对白色矮跟鞋。夜已临,但腥红的夕阳馀暉犹在,紫蓝橙红错落有致,扫在她身上,有种末日的美丽,使楚暮一时移不开眼。 对面月台的列车由楚暮的左方而来,刚自左端冒了个头,就咻一声的飞过来,却见少女移开脸,在一秒间踏出两步:第一步越过黄线,第二步踏出月台,快得无法阻止,楚暮见少女的手伸向天空,像佛朗明哥舞者举手的姿态,曼妙有力地完成她生命最后一支舞曲。 楚暮却无法说出火车撞向少女的那一刻发生什么事情。他只知自己双眼久久没有合上,眼眶乾涩,风吹到眼球上,带来阵阵赤痛。心脏像要衝出胸口,他一声也叫不出来,书掉下地,但没人——包括楚暮自己——注意到这件事。 4(I) 本来是秦招说约十二点半,在附近屋村商场的便利店前等。秦招约人出街惯了迟到,到达时已是十二点九,却不见楚暮。他心生闷气,想他秦大爷什么时候要等过人?可楚暮又不是他的客人,他为何要楚暮等他?这时秦招才察觉出自己的职业病。 他原以为昨晚陪过原先生,今天会累得不想起床。可闹鐘响之前他就醒过来,才不过九点半,想来他睡了不够六小时。或许他还年轻,反而原先生昨晚那么拚命,倒怕他今天连按键盘的力气也没有。毕竟男人年纪大了,还为了面子而一夜逞强来数次,是伤身得很,亏秦招昨晚还要扭扭拧拧地装出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才让原先生肯鸣金收兵——他秦招哪会招架不住客人?是怕原先生马上风而已。人确是难免一死,至少不要死在床上。 那么窝囊。 再等了五分鐘,秦招左顾右盼,还是不见人。t市是寻常新市镇,自非游客区,今天星期五,正是上学日,学生未放学,大人都去上班,往来的几乎不是老人就是师奶。秦招以脚踢着铺了米色砖的地下,他穿的是黑色男装运动凉鞋,是叫他阿明的那位萧先生买给他的,一千元有找,也算划算。本来他少去sogo百货购物,嫌那里间人多,想一个人静静在店里看几件东西也不行,但那次黄先生都肯半跪在地上为他秦招挽鞋,使秦招觉得那鞋不只值八百元了。 那个做酒店经理的黄先生为他跪,别人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倒不全是假。 一个不慎踢得用力,指甲刮了地板一下,一种痛麻自指甲与血肉之间扩散开来,他低咒一句粗口,用力扯紧米色斜肩袋的粗布肩带,布带勒得颈侧至锁骨处隐隐作痛,他才罢手。袋里有裹了花纸的ipad、纸巾、伞、防晒霜、手机……手机。他掏出手机,自长长的联络人名单搜寻楚暮的号码,刚拨通了,一个衣着朴素的大男生急急跑到秦招面前来。 楚暮穿着一件宽松的净灰色t恤,看得出杂质颇多,隐约见到段段黑色的细纹,并非纯灰,大概是一百元三件的街边货;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短波裤跟一对黑色人字拖。两手空空。他在秦招面前俯下身,两手撑在膝盖上,背脊起伏急促,然后拍了拍胸口,喘定了气,才说:「我晚了起床……抱歉。」 秦招看了看楚暮的脸,见他双眼掛着两个大眼袋,但脸上清净无鬍,头发还是乾净贴服,心里倒顺气,只说:「我也刚到。」 楚暮跑得脸也红扑扑的,发根灌了水似的,汗如河流般淌到两边脸颊,顺着轮廓滑到下巴处,他觉得一阵痕痒,擦过下巴的汗水,抄起t恤下襬就往脸上抹。秦招给他递上一包纸巾,他推开:「都是男人,用什么纸巾!擦擦就乾,别浪费。」 二人离开便利店门前,暂时还未有目的地。楚暮呼吸畅顺了,便抓秦招去便利店隔壁的麪包店,用八元买了两个猪仔包,心里肉赤:昨晚不知怎的,游魂似地飘回家里后,就忘了去楼下茶餐厅买平价麪包,现在倒要捱贵包了,可不吃不行,他十五分鐘前才起床,又差不多天光才睡,想来睡了六小时也没有。 「八元两个麪包,真是物超所值。」秦招想,他只有在别无选择时才勉强食麪包,最好去a1bakery买麪包,连锁店,处处划一又有品质保证,二三十元一个麪包,说真的也不算过分。 「还说便宜?」一付过款,楚暮便咬了一口麪包,愤恨说:「我楼下茶餐厅在每天关门前都会低价卖麪包,才十元三个猪仔包,有时老闆娘赢了马仔,心情好了,肯让我用十元买四五个包。八元两个猪仔包,没馅又没芝麻,跟抢也没分别。」 「啊,对,」吃了个包,楚暮才算清醒,他自裤袋掏出一封信:白底信封镶了蓝红相间的斜纹花边,信封面写着「致秦招」,他吃第二个包,续说:「生日快乐。我想了好久,都想不起你喜欢什么……或许你喜欢的我都买不起。我这人没什么长处,就一手字写得算好看,中三时参加全港书法比赛得过奖,可文采就……这信是我几天前便开始写,也许有些长,还是昨晚才写完。以后我们留在同一个系,等下年我知道你喜欢什么了,才送你真正的礼物。」 秦招接过那封信,握着信封的两端折了一下,感觉到里面的纸层层摺得厚硬,这厚度没有五六张信纸是摺不出来的。他这才记起楚暮自小而来便写得一手好字。每当他见到楚暮用那端庄的字体去作幼稚短小的文章——例如《记一次与家人旅行》——彷彿见到一个穿踢死兔正装的男人字正腔圆地讲黄色笑话,那反差常使小时候的秦招捧腹大笑。 秦招没说什么,将信妥贴地放入斜肩袋的暗格,拉上暗格的拉鍊,以免信掉出来,弄皱。他拿出一个扁平的方盒,随随便便递给楚暮,好像他只不过是给他递一盒面纸。 「这个给你。」 「哦!真抱歉……你送我这么大盒东西,我只给你一封……对了,那信摸起来有点湿,那只是我的手汗,没有沾上脏东西。昨晚我一写完信就用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参考书压在案上,今天本来十二点七就出门,行到一半才想起忘了拿信,急急跑回家里拿信,放在后面的裤袋,以免弄皱。」 楚暮见这盒子裹着浅绿色花纸,顏色与秦招身上的背心颇相似。拎上手份量挺重,他将这方盒举高于顶,明知不会看出什么底蕴。又摇了几下,立即被秦招阻止:「别乱搞。这东西虽然不贵,但很容易弄坏,小心一点。」 「很容易弄坏?」楚暮心里有底,这十之八九是食物。他不禁舔了舔乾燥的唇,想像这是一盒巧克力。若是真的就好,这盒子有份量,说不定是一盒双层巧克力,若是软心或酒心就好了,可是弟弟年幼,不能吃酒心巧克力,还是软心的好,全家都能吃。口里生津,想起自己乾啃两个麪包,于是经过下一间便利店时进去买了两枝水,一枝递给秦招。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秦招问。 「不如去母校,我指小学。你还记得怎去吗?」楚暮左手挽着秦招给他的礼物,右手拿着水瓶,一饮就饮了一半。 「废话,我也是住这附近的。」当然自他陪客人后,一星期有两三晚不回家睡也是常事。 两人缓缓行至小学,行到去才发现学生都放学了——这小学是近年硕士班的半日制学校,学生十二点八就能放学回家,玩课外活动的最多去到下午两点也能回家。哪像别的全日制学校,不把学生困到三四点都不罢休。 4(II) 正门聚集大量家长与孩子,一个女人牵着两个、一个孩子,自孩子手里接过书包,往自己肩上擂。有的沉默寡言,甚至面黑,有的也会面露笑容,压下生活上诸多困苦,听自己的孩子说童言童语。楼高六层的小学侧边外墙扯起几幅横banner,均是宣传几年前的三十五周年校庆。一幅褪色的直banner打印着两张小学生手绘的书籤图样,上面歪歪斜斜地各写着一组对联,当然无平仄可言,只是能押韵。 这教秦招想起,以前他和楚暮不时被逼参加标语创作比赛的。学校常常接下许多大小比赛,有绘画有写生有画卡片有填色有书法,也有标语创作。因为写标语简单,故老师常常用渔翁撒网方式,逼令班上每个人交出一组标语,挑选佳作拿去参赛。秦招素来不爱读课外书,一见标语就心烦,楚暮比他好一点,也说不上有书缘。两个孩子便在放学后去小公园,找张长椅坐下,两个人一起想两组标语出来,总是填得荒谬可笑,可老师本来就对他们无大期望,也从未退货。 楚暮爱吃东西,秦招家里有点钱,不时请楚暮吃东西。小食部没一种熟食或糖果或零食是楚暮未食过的,可楚暮也不贪婪,每次只让秦招请他食一种东西,他说:「零用钱别都花光,要好好储起来,以后用得着的时候就用。」 「废话!钱就是用来花的!人不买东西,那还用钱来干什么?拿去铺地板、或当墙纸用吗?」小时候的秦招说起话来就老气横秋,有种铜臭味。 「或许也行。钱之所以可以用来买东西,是因为大家承认它有用。或许有朝一日,大家觉得用石头比用钞票方便,那银纸到时也不过就一堆公仔纸,用来撕、用来画、用来糟塌,又有什么不可以?」那时的楚暮这样说。 倒是让秦招一呆:「那可是钱,是银纸。大人做生做死、做牛做马,都是为了钱,你怎会这样说?」 「又是,」楚暮搔搔头皮,自己也一脸不解:「我怎会这样想?可我真是觉得有些东西,钱是未必能买到。比如我以前养过一隻仓鼠,可牠后来病死了,秦招你能买牠回来吗?」 「我能给你买过别的仓鼠,品种也一定比你那隻好。」秦招趾高气扬。 「可是,」楚暮傻气地笑,眼镜片后一双眼睛常常像半醒的惺忪睡眼,可专注地看着某一点时,显得极有神采,他说:「我喜欢牠,也不一定因为牠品种多好或有多出色。我喜欢牠撒娇,喜欢牠耍小性子咬我的手指头,喜欢牠身上灰灰黑黑的皮毛,像在尘堆滚过一圈似的。如果你买来太好的,就不是牠了。」 「正一怪人,不好的东西也去喜欢。」 「可我父母喜欢我跟妹妹,也不一定因为我们好。我父母说,人就是要有点好、又有点不好,才是个可爱的人。」 秦招那时哑口无言,转身买了几包熟食,强逼楚暮全部吃下去。楚暮只有进食时才会安静,他总是说进食是最神圣的行为,必须全心全意地食,留意食物刚进口时、味蕾所同的刺激,并因外来者而引起舌头后方带起的一阵麻酸与紧缩,随后是咀嚼食物,感受过成为渣滓的食物碎的味道,才安心地吞下肚,直至感到腹部的饱胀感,整个过程才完成,方可说话。 进食时的楚暮带有祈祷的虔诚。 这时楚暮停留在小食部旁边的侧门。小食部开在学校的地下层,隔离就是侧门。每逢放学时段,侧门的闸就会打开来,让家长直接从侧门接走刚光顾小食部的孩子。校方这样做也是为了疏导人潮,以免人都挤在正门。 秦招拍了楚暮的背一下,他才回神,给以秦招一种夹有歉意的礼貌微笑。 「看什么看到出神?」 「在看昨日的自己。」楚暮指着两个从侧门走出来的小男孩,说:「戴眼镜、拿着两三袋小食的像我,隔壁那个咬着长条形提子味软糖的男孩像你,长得好玩,秀秀气气的。」 「我觉得我比他好看。」秦招半开玩笑地说,竟大模大样地行入侧门,站在小食部前以指托着下巴,思忖要买何物。楚暮一惊,连忙进去扯他出来:「你疯了!也不看看你现在都几岁了,还行入小学买东西吃!」 「你别烦,」秦招皱眉,推开楚暮,命令他行出去,在侧门下的绿色栏杆前等他。楚暮拗不过秦招的怪脾气,在那里等了不够五分鐘,就见秦招手抽着一个大白色塑胶袋,悠悠走过来,一脸洋洋自得。楚暮没说什么,脸上就有了无以解释的笑容,自动转身走在前方,带秦招过去以前他们常常坐在一块儿想标语的小公园。 当年棕色的长椅涂成深蓝色,也许是油漆涂得太厚,把手处有几滴凝结的油漆块,摸上去硬硬的铺着薄尘。秦招不慎揩了一下,指头沾了灰,拿着纸巾抹抹手,还感觉到指头带有粉状质感。楚暮没有管他,先自秦招手里夺过一袋食物便寻起宝来:棕色包装袋的牛仔片、卡乐b薯片、虾条、长条状草莓味跟提子味的软糖、盒装水果味软糖,熟食则有炸烧卖、鸡翼、牛丸、鱼蛋、香肠……几乎是他俩小时吃过的,都有。 楚暮看到眼突,说:「你也用不着买这么多。要给你多少钱?」 「不用了。」秦招没说的是,他银包里只有五百元面额的纸币,小食部的大婶说不够零钱找给他,他就乾脆给出五百元,不用找钱。 楚暮一脸狐疑地看了对方一眼,心里不愿受秦招恩惠,然而再争论下去又觉婆妈,倒不如爽快接受,日后有机会再请他食饭。一想通,楚暮豁然开朗,就先抓了一袋鸡翼自己吃了。儿时觉得这鸡翼又香又酥,如今却略嫌油腻,可是这种油脂满溢的甘润带来另一种满足,像是直接吞下动物的血肉膏脂,得到原始的快感。 秦招吃了一颗炸烧卖,又吃第二颗。吃了一条只不过是用热水灼熟的香肠,又吃了第二条。两个人安静地吃东西,没有评价食物的味道,吃到最后一包鱼蛋,两人互相推让要对方食。楚暮先抓起来,两手握着那薄薄的塑胶袋,挤出三粒鱼蛋,尽量避免嘴唇碰到胶袋而吃了那三粒鱼蛋。还未吞下去,他把那胶袋递给秦招,说:「还有三粒,你吃吧。」 秦招并未接过,想起他的父母或客人带他上酒店或酒楼吃饭时,都由侍应将小菜均分到每人的碟上,然后各人吃着自己盘子里那份,连餐具也不会相碰,确保符合卫生。 「你嫌我食过吗?」楚暮悬在空气中的手垂下来,笑起来眼尾也垂下来,像太极图里一弯黑色的鱼,他说:「你不食,就我食了。」 秦招按住楚暮的手,盯着地下的一颗小石子,犹豫地说:「我又没说过不想食。」 结果两人解决过熟食,零食还吃不完,便由楚暮抽着那白色胶袋,他一边行,一边自胶袋掏出零食,一路上吃个不停。有时秦招也伸手入零食包里,拿几块薯片、牛仔片来吃,渐渐也忘了刚才手指头曾沾上长椅的灰尘。他揉了揉指头,感到味精粉粒粒磨娑着皮肤,像磨砂膏。秦招一时无聊,打算用手机玩游戏,却发现手机只剩下六巴仙电量,只玩了一盘游戏便因电量太低而自动关机。他向楚暮借手机,楚暮说他昨晚有事,忘了充电,现在手机电量也很低,秦招借来一看,竟只有四巴仙电量,按了几个掣便自动关机。 4(III) 「手机无电了!」秦招讶然大叫,像见到怪兽在眼前经过了般,觉得难以接受。秦招有个习惯,每隔几分鐘就要掏出手机看看。所谓「看看」不一定等于真正的「看」,因为有时他按过几个手机键后,放好手机,就忘了前一刻他用手机来做过什么。想要看时间,但只是看着手机的某一点,就把手机放回原处,而丝毫没有看见过手机上显示的时间。 从这个角度而言,很难界定手机是有用或无用。可他只知道,他一旦缺乏了手机,心里就像有千万隻蚁虫咬着跳着,咬出一个破洞来,空气穿梭于心里的那个洞,使他处身在人群中时,生出莫名的恐惧,好似处在大海的溺水者没有浮木,一拥抱,就只有无际的海水,可是无论拥抱多少次,海水还是自他手臂间溢出,回归到那淹埋他的大海里。他无法捉住什么,去证明自己的什么。 然后,他慢慢忘记自己为何要证明他是什么或他有什么。然后,他慢慢学会用「他有什么」来证明「他是什么」。他有最新型号的手机,所以是个时下年轻人,他的手机不会用多过三个月的;他没一件物品用多过一个季节。他不断买新的回来,使新的变成旧的,使旧的变成垃圾,再将新的买回来。他不以为自己是卑劣的,相反,若是缺了他这种人,社会就无法运作如常,因无法推陈出新。 推陈出新才能保留一个社会的活力。他们到了一个时代,那是一个无法将一张旧棉被反覆修补或典当再用上十多年的时代。那是一个物品以被丢掉为前提而被製造出来的时代。那是一个没有创造,只有製造的时代。那是一个人人都自以为是、傲慢地认定自己已走在古人无法追上、而后人也无以超越的尖端的时代。人人无病呻吟着太阳底下无新事,用化妆品往脸上扑出一分自恋的沧桑。那是一个人人不会回望的时代。那是一个只有进步才为人讚赏的时代。那是一个自製怀旧——去怀念那些被自己一一拋弃或谋杀的物品——换言之是杀戮之后却又去哀悼——的时代。 不能使用手机的这个事实使秦招爆了一串粗话。 「什么?真没电了?」楚暮也瞪大双眼,取回自己的手机,胡乱按了几个掣,手机却死尸似的一声不吭。他气呼呼地把手机塞回去自己裤袋,叹了一口气:「算了。」 楚暮没说的是他自昨天后,就没心情做任何事。看书,老觉得书上的文字密密麻麻的像一群聚在寸方之地的飞蚁,深棕色而油亮的身体蠕动或相交,薄如蝉翼却染上一种骯脏瓦色的飞翅在他眼前拍动,却似受了伤般,飞不起,困在原处。看手机,又觉萤幕的光硬生生刺入双目,脑里一阵嗡嗡声的,鑽得他痛而烦,乾脆不看手机不上网不看书。一食完饭就爬上床,双手叠在脑后,看着近在咫尺的天花板。他是睡上层床的,弟弟睡下层,故他这话不夸张,手也不用伸直就能碰到天花板的灰,稍一用力,白色的灰碎便跌落到他头脸。 他从来没有好好看过天花板。因为它一直在他面前,而他知道它不会有一天忽然倒下来,便以为它一直会留在原来的地方,不加察看,也不加珍惜。去珍惜一面灰白而充满坑洞的天花板,是一件愚蠢的事。可楚暮昨晚以一种崇敬之心,以手指描绘天花板上每一道近乎神圣的纹路,让灰掉落在自己身上、入了他眼睛,勾起苦涩的刺痛,那时,他感到一种户口帐目与食物均不能带给他的满足。 痛楚是生存的证明。他想,灵魂是不能察觉到痛楚的,故与痛楚相对的愉悦也不能为灵魂所感知。因此,人死后虽回归到圣父的身边——或许——却已被剥夺了痛或乐的权利。若人死后下了地狱,久受痛楚的折磨,那种痛也会变为麻木,遇了火便像淋了温水,遇了冰雹所受的震动还不如一场毛毛细雨所带来的痕痒,那是另一种痛楚至极端的平静。然则,无论那个跳轨女子最终的归宿是天堂或地狱,也只有以永恆的平静作为她的结局,她生前肉体被火车肢解时所感到的剎那间无法忍受、一次性的、没可能外道的苦痛或极乐,是她存在的最后一次感知。 此后,一切归于无。 楚暮感伤。他发觉人有的时候是真正无助的:当文字、网络、金钱、数字都无法入了人的心眼时,人所馀下的安慰要不是她与先前代代人所享过的虚无,要不就是现在楚暮用手指自天花板刮下来的。 那些灰。 「楚暮?楚暮?」 秦招见楚暮久久低头不语,遂在他面前招招手,见他回神过来,才问他: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哦、哦。去……」 秦招见楚暮沉吟不语,以为他想回家了。可是,楚暮即时回家,也是躺在床上咀嚼关于生死的无聊幻想,故他寧愿在街上游逛,身边有一个活人。人对于人而言重要,陪伴的价值高贵不在于语言或声色,也在于身边某个人的存在——他那佔据空间的肉体、动态、气味、呼吸吐息……无一不给以楚暮一个信息: 这里不只你一人。 此刻,楚暮不想秦招离开他。 「我们带彼此去各自的中学看看。」 秦招与楚暮的学校均不在这区,要乘搭十几分鐘的轻铁才能去到。待他们去过各自的中学后,已是下午四点了。他们既无处可去,又不想就此回去,竟然去了看海。 「你平时常来黄金海岸看海吗?」 「不常来。」 「那你又带我来?」 「这很重要吗——关于我平时有没有来。」楚暮想,他与秦招分别太多年,两人之间除了小学时那么一点又遥远又渺小的记忆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牵连。大学。学系。人浮于事,每个人就像海面那一个个无依的、呆瓜一样而有一根无形的线将它们一个个串连、束缚在某一片水域的—— 浮球。 鲜橙色。 浮球不远处是一条长长的胶索,色彩之所以斑斕,乃由于要警示游水客不能越过那道界,不然游得太远,就危险。不知为什么他们这个社会常常保障人类,但人类总无法自危机与死亡之中脱离。大厦有保安,少女在后楼梯被暴徒压在地上淫辱。酒店里有保安,少年少女逕自进入升降机上了某一层某间房,被他们熟悉的人灌醉。街上有警察,大排档里古惑仔互劈,斩死对家大佬就胜出游戏,生命力拼发出最闪亮的光辉,烟灭。因而,胜利等于死亡。 火车月台有穿着浅黄色制服的职员,繁忙时段便一个个站立在黄?线后,一有车到,冷静地拦住急欲登车的乘客,说:「让人下车,先让乘客下车。」太整齐。不礼让的人变得不得不礼让,大家说,这叫文明,这叫秩序。少女却自月台跳出去,或许,来不及感受柔软背脊下坚硬的轨道与细碎的石子,就要跳人生最后一支佛朗明哥,有力纤瘦的手染上夕阳的血红,蹦紧前臂,指向天空,旋着手腕:外张而折了一半的拇指,正直的食指,渐次倾斜向内捲曲的中指无名指尾指,如一朵绽开了泰半的火百合。 4(IV) 「我太久没有看海了。」楚暮说。 这时候,沙滩人很少。他们自入口步下不多过十级的石梯,愈靠近沙滩的阶梯,便愈铺得多沙子。沙不幼滑,倒像是磨幼了的泥土,秦招恍悠悠想起他家对马大马路的地盘。每日,工人站在起重机吊臂顶端一个载人的小匣子,上到十几层楼的高度做事。营建中的大厦有了雏型,外面罩着绿色的尼龙网,网底下是一根根竹条搭成的棚架,像人皮肉下的森森白骨,粗幼不一,复杂繁多。秦招自出世起就住在各种房屋里,却从不懂得建一座楼要花多少工序。 大厦是用来居住的。学校是用来上课的。医院是出生时住的一个临时落脚点。酒吧是用来勾搭人与被人勾搭的。茶座是用来作验货的场所。酒店是用来接客的。 具体要如何建一间屋、一座大厦,秦招无必要知道。不知是那班工人手脚慢或怎样,秦招每朝早看那营建中的大厦,也察觉不出任何变化。可是,他习惯去看,看这个他不太关心,但又不习惯不看的物体,他对它没有任何感情与责任,有时幻想它建成后会变成怎么个样子。外墙是香檳色的吗?它名叫「逸情居」,会是浪漫的玫瑰红吗?住进去的人会因为它名字屘逸情居。而选择了它? 秦招知道不会,正如他的客人不会因他叫小宋子张steve或王仔阿明,才挑中他。那么,日后人住进逸情居,或许会是看中它的年轻貌美,正如客人之看中秦招。 初行几步路,沙子确很粗糙,但多走十步去到沙滩中间,忽地沙子松软得像厚而轻的海绵,一脚踩下去半只脚掌便陷入去了,秦招险些跌倒,他张开两臂平衡住了,斜肩袋移至他身前晃盪,肩带掛在他颈后,脖子承受袋的全部重量,幸而袋里没重物。 楚暮在乱中揪着秦招的手臂,朝他露齿一笑,阳光底下,白如银碎。楚暮放开秦招,脱下拖鞋,右手勾着一对黑拖鞋,左手依旧托着秦招送他的那份生日礼物,走在前方。 他们经过一群玩沙滩排球的年轻人,大概是中学生,有外籍人有本地人,玩在一团,尖叫连连。他们经过一个三人家庭,外籍工人牵着个三四岁的孩子,在近岸处堆泥沙,孩子用胶製的小耙挖着湿软的泥沙,一见到沙堆里埋着贝壳,便用那胖蚯蚓似的小手指抠,抠出来发现是蜆壳,也照样嘰咕笑起来,与工人分享喜悦。孩子的父母坐在不远处,都穿上泳装,懒洋洋地晒太阳。他们经过救生员看台,螺旋状的灰白梯级通向一座高约一层楼的看台,间中有白鸟停留在看台的上端,不知是什么品种的鸟,不知停留几耐,又飞走了。 秦招跟在楚暮后面,一直行了十分鐘,几乎行到去沙滩的尽头,那时楚暮背部湿出一块灰黑色的汗印,那一块布料就紧紧贴在他的背部,颈背的汗灌得t恤的后领湿了一片。楚暮回过头来,说:「就这里,好吗?」 秦招不语,这处是沙滩尽头,后面介乎沙子与泥土的地方种了几棵大树,树冠密如穿了绿色长裙女子的裙襬,恰好投在沙的后方形成一处深啡色的影子。 「可以,但坐后一点。」 「你真怕太阳晒。」楚暮摇了摇头,还是依了秦招。两人走到树荫下。楚暮先是坐在沙上,呼了一口气,双颊红得像黄昏时的彩霞,他摘下眼镜,低头用t恤抹了抹镜片沾上的汗水,几条汗水在他额角至下巴处形成带弧度的痕跡,显得他一张脸像一隻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鲜苹果。楚暮垂着眼抹完眼镜,将之举高,扬起脸看镜片是否乾净,又草草多擦几下,直至镜片映出光泽来,才半合上眼,戴上眼镜。他把头抬得老高,对仍站着的秦招说:「还不坐?」 秦招正用纸巾仔细印去脸上的汗,感到脸颊热得快要烧起来,因穿着黑色运动凉鞋,刚才便吸了不少阳光的热力,走在沙滩上便如同行在炒红的铁砂上,刺得近乎辣,尤其难受的是沙子入了鞋,与脚板底磨擦,他一身皮肤养得嫩,疑心沙子会否刮伤他的脚。可若像楚暮那般脱了鞋,便等于走铁板路,故他忍着不脱鞋,每行一步就像受刑。现下他一手抽着刚才吃剩的一袋零食,紧了紧斜揹袋的肩带,踌躇不已。 「你不坐?坐吧,这里不热,又有树影。」楚暮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甩甩手上的沙,吐舌:「忘了这里是沙滩,弄得一掌都是。」又随便在裤上擦几下。楚暮穿的是短裤,一坐到沙上,两条腿都沾染碎如粉末的沙,还微张着腿,两条腿便成人字形般躺在沙上,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秦招不想弄得一裤子沙,又没想过会跟楚暮来沙滩,哪有铺地下用的东西?这裤子这背心这鞋都不便宜,他不认为自己可以似楚暮一样不在乎。楚暮身上的东西都便宜,或许加起来还不及一部miniipad的价钱,可因楚暮不知那是一盒miniipad,便只将那盒子放在沙上,还用惹了沙子的手去摸那盒子。不知若楚暮知道花纸底下是一盒ipad,他还能否瀟洒如此? 楚暮忽然理解秦招的难处。他双手交叉揪着自己t恤下襬的左右两角,往上一掀,露出一板胸膛,双手一抽就脱了一件灰色t恤,铺在沙上,跪起来整理衣角,铺得平整了,才说:「垫着比较好,这样不热,又不会弄脏。你总不会介意我的t恤脏,难免是有汗,总好过坐得一裤子沙。」 「我……你不用这样做。」秦招倒后悔先前太彆扭,现下要楚暮像迁就一个女朋友般来惯着他,他一时不敢对上楚暮的眼睛,终于还是坐下来,以免弄得场面更难看。秦招为了挽回一点面子,一咬牙脱下脚上的凉鞋,脚掌一踏上沙,发觉沙子还真不热,只暖暖的,且幼而软,他不禁用力踩了几下,看脚掌能陷多深。这一片沙压得平实了,就踩另一片。斜揹袋没有解下来,抱在怀里,以免碰到半分沙子,一袋零食就被楚暮拿去,刚开了一包虾条,楚暮一手抓起五六条就往口里塞。 「没关係。你不惯,而且你小时候就姿整过人,有洁癖。我有一个学期坐你旁边,有次我大伤风,包了十几隻云吞往抽屉里跟课本塞成一堆,抽屉位置不够,我就直接放到桌上。你就立刻移开你的桌子,跟我的相隔了一个方砖的距离,一过了小息,也不知你从哪里找来一个胶袋,叫我之后将纸巾团都丢进胶袋里,我说这不就手,你就帮我将那胶袋掛到桌边的铁勾子。」 「有这种事吗?」秦招脸带浅笑,被楚暮这样一说,又好似记起来了。忽然觉得怀里的斜揹袋累赘,还是解下来,挑了一处较少杂物与垃圾的沙地,小心翼翼地放上去。 「你不怕弄脏吗?」 「等回儿拍一拍就行,我回家会拿去洗洗。」 楚暮身子仰后,两手撑在臀侧边,放远目光,望着天空,不知在想什么。秦招却打量着楚暮的身体。衣服底下楚暮的身材不健壮,但双臂结实,小腹紧而平坦,两边腋下均有一撮黑毛,因浸了汗水,显得亮而润。秦招习惯处理身体的毛发,尤其腋毛,因客人爱玩年轻男孩,多不喜见到毛发。 渐渐秦招处理毛发的次数愈来愈频密,比如昨天刚剃过,不过一两日见腋下长出毛刺,又要用剃刀再三剃净,为卫生计,每星期换一次刀片。有时明明毛发未长出,他心里不安,一阵焦躁,也偏要用剃刀一遍遍刮上手臂或皮肤薄的腋下,刮出血来也是常事。第一次见银刀片沾血,他着魔似的用指头揩上去,果然见指头染上稀淡的血丝,一吮,除了有血的甜味,还感到一阵酸麻,原来是刀片刮伤了指头,血像未乾的红色水彩,晕染在食指头上,幼细的指纹一条条往中心旋着,他数这旋涡是由多少根细纹捲成,未数完就感到头晕。 他原来是怕血的。 以前秦招真想过去做激光脱毛,但他发现剃毛发也有其乐趣。每看着刀片上黏附黑色的毛发,他会比较身体不同地方的毛发有何不同。手臂上的毛幼得呈棕色,像自一根毛冷分出来的十几条幼线;腿毛短而硬;脸上的鬍子更细得像黑芝麻;腋下的毛长而鬈曲。他自卑于自己身体的光滑,每见到毛发旺盛的同年男子,既暗自嘲笑对方像只海胆,但又觉得自己矫揉得厉害。某次,有个客人要秦招连小腹至性器的毛都剃掉,他剃完后望入镜子,明明浴室里没有别人,他却要伸手掩着光裸的下体,感受到裸体的羞耻,他慢慢蹲下来,双臂环抱自己的身体,尽可能缩小、缩小,眼眶一热。 4(V) 那时他擦擦眼睛,容不得自己莫名地掉泪。他想,有什么好哭?他这说得好听是「拿生活经验」——某名编剧的女儿去过夜总会做舞小姐,之后也说这是去拿「社会经验」——说得难听就是自作孽,他不能像别的下海的少年般,以家境贫困为由,去将援交这件事正当化、去赚得别人同情的眼泪。他相信任何人知道秦招卖身的原因后,必然会脸露鄙视,包括他的父母他的同学他的酒肉朋友,以及,楚暮。所以他也容不得自己因卖身而流露半点脆弱,不,他甚至不觉得自己光是出来卖的。 在卖出肉体的同时,他买来玩弄客人心理的权利,他买来掌握客人生理快感的权利。他买来虚荣,他买来自由——那种甚至是过度的、性生活上的自由——他买来物品。这是一买一卖,在客人眼中他秦招是出来卖的,可在秦招眼里,他是出来买的才对。究其根本,秦招还是无法好好说出他去做援交的原因。 楚暮打了个呵欠,直接躺在沙滩,双手交叠在脑后,并枕着秦招送他的那盒礼物。他深深吸一口气,或许因他黑眼圈深得像彻夜未眠,那瞇紧眼睛吸气的神态,直像个起白粉癮起的道友,颓丧而懒散,呼气则缓慢而绵长,胸膛两片薄薄的肌肉也随之起伏,他忽然侧卧面向秦招,仰脸说:「你不试着躺下来?好舒服,我整个背脊都是沙,这可是天然磨砂massage呢。」 秦招摇头:「我不惯。」 「你就是身外物太多。看我,什么都没有,无牵无掛的,东西脏就拿去洗洗。洗烂洗破,大不了就换,反正我穿的这条裤才五十元,t恤也就三四十元,拖鞋二十元。我全身上下最贵又最便宜的,就是这里。」楚暮指了指自己的左胸。 「什么叫『最贵又最便宜』?」 「贵是因为一般人买不到。要买得起一个人的心,好难,」楚暮抓起一把沙,紧捏在手里,半颗不洩:「钱能买到肉体。钱买得到学位,可是买不到知识,也除不去压力。或许人得到学位,在其他读不成书的人眼里,那些入到大学的人很幸福,可是入到大学又如何?也不见得特别快乐,也不见得心里的压力能消除,我们自高考以来的压力一直累积,心被拉紧得像绷到极点的橡皮圈。但心这玩意也可以很便宜——因最简单的事物而满足,或者不花一文就能得到一个人的心。」 楚暮慢慢松开手,沙一分分流泻回原处,却已不再是原先的那一把沙子,因它们感受了楚暮手中的温度与汗水,便与那些光堆在地上的别的沙子不同,楚暮说:「看着蓝天,心随眼睛放松,我感到天地如此广大。天很远,人总是触不到天,但同时天又很近,我们每天睁开眼,推开窗,必能够见到天空。我便感到人世间许多事原是不必太执着。看,有月亮,只要天够蓝,白天也能看到月亮,在那儿,有半边月亮,白色的,半透明得来又隐隐有坑洞阴影,好似半块洗旧了的白色蕾丝。这一刻看见月亮,或者下一刻有云飘来,就看不了,但过一会儿,云又飘走,到时又看得见月亮。我们很多事就是这样,现在见不到,以为到了绝境,但过上一会儿,那些好似无法解决的难题又会像白云一样,自己无端端就飘走,连白云自己也说不清理由。」 「是吗?今天的天空确是很蓝。但我没想过这些话会由你口中出来。」 「为什么?我太幼稚吗?」 「也不是。只是你外表不似正能量小子。」 「人想事情时,老往乐观正面想,不好吗?」楚暮说。 「不是说思想正面不好,只是,」秦招也学楚暮的坐姿,分开双腿,平放在沙上,他说:「当你逼自己往正面去想时,其实已经不是一件正面的事,只会愈来愈辛苦。」 「然而想着悲伤的事,人又何尝不辛苦?」 「至少不违背自己的心意。」 「那很重要吗?」楚暮问。 「那很重要。因为心是独一无二的。世上有六十几亿人,面孔、身材、外在的一切,都能够与其他人十分相似,」秦招看着蓝天,也不自觉说了些他想不到自己能说的傻话:「但心永远不会与别的人一样。世上或者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但古往今来,均没有过两颗一模一样的心。只要两个人在同一处境下曾作过不同的抉择——哪怕是微不足道到只是喝一杯水或两杯水的问题——都显出他们的心是不同的。然而,当每个人默认正面思维有利工作行事,然后都强逼自己往同一种方向去想,那每个人的心便渐渐相互同化,最后大家走不出某一套或几套思维,成为有血有肉的机械人。」 「人,不会变成机械人的,因为人一旦有『我好似一个机械人』这种自觉,就暗示他意识到人与机械人是不同的,而自己本身是『人』,才可以『变成』机器。机械人没有出生与死亡,也没有生活与身份,它们不会自觉自己是『机械人』,只要有机油或电力就可以活动,不辨喜恶。然而人永远做不到这个地步的。即使每日饱餐,处于温暖舒适的环境,仍渴望心灵充实,或者,至少在睡觉前感到:生活隐隐有点不足——讲不出那份不足是什么,我现在也有这种不足感。」 「是什么不足?」 「想要一顶草帽,」楚暮两手凭空划了个大圚,说:「就是梵谷某段时间在自画像里戴的那种,田园风味的,扁平圆顶、阔边的,亚麻色的草帽,真想要一顶。」 「要来干嘛?」 「盖在脸上,遮太阳。」楚暮合上眼,极细碎片状的浅紫黑的阴影打在他的脸上,如泼泻在宣纸上的点点墨跡。 秦招立刻自斜肩袋拿出一把伞,却被楚暮阻止了:「不用了。」 「我没有草帽,只有伞。」 「那不成,难道你就一直坐在这里帮我担遮吗?我说着好玩,从刚才开始,就在说玩笑话。」楚暮双眼好似想睁又睁不开,便用手去用力揉,又忘了手沾上沙子,沙就入了眼,反引起一阵酸涩。眼睛小得像人的心眼,容不得任何外来物,哪怕是一粒尘,也要用泪水将之推挤出去,于是楚暮有了一个合理的理由去流眼泪,尽管少得不足以形成泪痕,甚至在滑落到脸颊之前就被他挡住,但他还是哭了。一种私密的哭泣,只有自己知道。泪是为谁流的?为了沙子,为了那优美的、朝天的、笔直的佛朗明哥舞姿的造手,为了那如《星夜》那指向星火沉沉的天空的那森森的惨蓝丛树的——那只掬着焦虑的手。 秦招攫着楚暮双手,见到楚暮一脸煞白,双眼盈满血丝,眼睛因为湿润而显得更幽深,像被雨水洗涤过。 「你怎么了?」 「我没事,昨晚睡不好。」楚暮挣开秦招的手,圈了圈右手腕,还感到一阵几乎被扭断的痛,无法灵活转动。楚暮不想对秦招言说关于那只手与那女子的事,他感到自己跟女子在那一下眼神交会时,便已立了约:她为他跳出最后一支生命的舞蹈,而他必须将她的舞姿牢牢记入脑海,至死不得与任何人吐露。昨晚,女子在他梦里出现,跳完一支又一支的舞,夕阳寄生在她的裙襬,渐渐加深,由鲜丽的红便成血红:血从来不鲜艷,人的痛苦快乐记忆都沉淀在血液之中,化成一种深沉的浓鬱。 4(VI) 不知为什么人总爱写「鲜红的血」。不知为什么电视剧电影中,那些角色所流出来的血红得像油漆。楚暮问梦中女子,她说:「因为他们的血没有情。」 「你有点不妥。」秦招想把着楚暮的肩,好仔细看他的脸,可被他闪身躲过。楚暮鼻翼扇了扇,像哭过的双眼下,乾燥得脱皮嘴唇扯出一弯微笑,他指着大海,说:「我有点累。不如你去看看海,我想在这里睡一下。」 「看海?」 「嗯,海。人望见海,什么难过或快乐的事,都可以忘记得一乾二净。」 「那你不去?」 「我留下来,替你看管身外物嘛。你身外物太多,就拋几件给我。」楚暮半开玩笑地说。 「你说海可以让人忘记难过或快乐的事,那该你去看。」 楚暮又倒回沙滩上,往左往右滚了几转,身体褢上一层浅金色的薄沙,他笑说:「我爱玩碌地沙。」 「神经!」 于是秦招去看海,楚暮看着去看海的秦招的背影。 楚暮说不上来这一天过得有何意义,只是秦招到底算是他的故人,见了,使他想起许多童年时值得怀念的往事,因而昨日那女子的身影便淡化了许多。现在想来,楚暮忘了女子身穿什么,只记得她那一脸一身在夕阳之下、浴血似的最后光辉。人世间的美丽有许多种:生的美是白色与红色,全身皱皮带着血丝与黏液的婴儿刚与母体分离,一生来就被医生打屁股打哭了,人的本能与开始,便是哭泣,在眼睛未见到光芒,身处黑暗中的自己已懂得张开口哇哇大哭;死亡的美丽是红色与白色,血液自肢体与本体间割裂的缺口源源涌出(女子上一刻做着佛朗明哥舞姿的纤手,下一刻——火车撞过来——然后),葬礼上,那个与自己分离许多年的母亲身穿白色素服,坐在灵堂。 眼前,秦招愈走得近海水拍岸处,背影便缩得愈小,远远看去,尚有几分未成年人的瘦削,因为他们才刚刚十九岁。在这一天之前,他们只是刚成年的十八岁。十八岁的最后一天,楚暮想,他见证的不是已成年的快乐,却是另一个刚成年或未成年人的死亡。秦招有见过夕阳将人染成红色吗?秦招这么一个长得漂亮洁白的人站到任何顏色的光底下,必然容易失去自己本身的顏色(像那女子一样),楚暮怕若他将女子的事告诉秦招,则秦招也会将她一样,去了。秦招身上的浅绿色背心和着黑色短裤,在长长的海岸线中间是如此渺小,似乎看少一眼,就会被蓝色的海水淹没、被白浪捲过。 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傻的猜想?也许是因为原来是他好友的秦招,现时于他而言已变成一个完全的陌生人。他们有共同的过去——而那也是他们唯一可谈的事——可是一不讲过去,就哑口无言。若他们不能建筑现有的事物,则有一天过去被他们利用至磨灭的地步,便相对无言。正因为关係如此脆弱,许多想讲的事都不能讲。 他们懂过对方,现在不懂对方。在大学这个处处是陌生人的地方碰上故人,意义不过如此。那种初有的兴奋已过去,沉默里,两人失去对话的理由。楚暮为这件事感伤,因为他和秦招五年的友情放在七十岁的人生(假设)里,是那么微不足道,却已是楚暮生命中有过最深刻的一段友情。人与人的连系像一个蜘蛛网,线段多,却又幼过藕丝,风一吹就自然断了,也不用伸手拨走。 楚暮还是躺下来,不再看着秦招的背影。他侧躺,半边脑袋枕着那盒秦招送他的、怀疑是巧克力的东西,半边脸有沙,可是因为身处沙滩里,沙成为最自然不过的存在,反而去到沙滩还顾忌清洁的问题,才傻。太多地方太整洁,容不得一粒尘的商场,地板反光,像镜子。在家里见到一隻蟑螂的尸体,妹妹便叫得鬼哭神号,若蟑螂是出现在她房里,她那晚就要跟楚暮交换房间睡了。可是他小时候听大人说,在家里见到一隻蟑螂的话,搞不好已落地生根,有至少三十隻潜伏家里——当然他没对妹妹说这话。 假如入侵者代表不洁,则最不洁的应当是人类才对。对蟑螂来说,人类才是最骯脏的东西,大家两看相厌,人类一日存在于世上,就不可能不视蟑螂为敌人,同时人类被世上所有其他动物视为敌人而不自觉。 一撮幼沙洒到自己小腿上,痒得来,勾起一种回归尘土的平静。看不见天,只见头顶上有一片密集的墨绿,揉眼细看,是一块块拼图重重叠叠堆成一个小山丘,眼看要落到自己身体,但自己与它们之间隔了一层无形无重无色无味的固体——空气的具体化——没有重量,但伸手去碰,能摸到一个轮廓,掌下感到一块平面,推不动,又不会被它压死。这样的一块固体使楚暮没有被那堆密集的拼图所淹没。 耳边有笑声,很轻松,要让楚暮想像的话,会是一个年轻女子坐在沙发看电视时,看到好笑的点然后捧腹大笑的—— 那种笑声。 想转动身体去看那个轻笑的女人(不必看也知是谁),但身体无法灵活运动,只有脖子以上的头部能侧向声源,一块轻薄的红纱晃过眼前,一双冰冷的手越过那块无形的固体,盖着楚暮双眼。他依顺手的主人的意思,合上眼睛。一把一把细沙覆到自己的身体上,身体是乾的,沙又是乾的,无法黏附在皮肤上,无论沙来得多快多密集,还是无法与楚暮的身体发生半点关係。唯独是那一双穿越死亡的手能够触碰到他,而他又触不到她。 楚暮很害怕,一种熟悉的害怕早已植根于心底,是一种作为人类本能就有的害怕。婴儿被医生打,痛,而死与痛常常连结,因此婴儿哭得那么率性。有没有人能在死前微笑大笑狂笑冷笑皮笑肉不笑痴笑傻笑?死亡是一种危机,本能地感受得到,身体自动分泌出一种必须从眼角渗出或流出的水份。 「你有笑吗?你有笑吗?在夕阳底下你有笑吗?你会去死是因为不快乐、因为压力、因为各种不能承受的事情,但为什么在死之前你迎着夕阳、在我面前展现一支快乐的舞?为什么要让我看到?或者你根本不特别想被我看见,只是……」 缘分吶。 视野清晰起来。当固体化的空气与那一堆堆不成图像的拼图块消失后,就只有白色。披着红纱横过一片白色,红纱飘在楚暮脸上,白色瞬间变成红色。隔着一面纱,楚暮的嘴唇碰上两片轻软如雪花的冰冷。 4(VII) 冰冷的海水冲拍到脚面,无情水瞬即退回海里,使秦招无法辨别刚才与他肌肤相亲过的水,难怪人道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水浸软了秦招脚底下的一片沙地,一退,软化的沙便陷下半分,使秦招生起一股被拉到地底下的错觉,赶紧抽离,踏上旁边深棕色的软沙,盯着那个深窝入沙地的脚印。他转而看向海,发觉一波波暗涌自很远的地方传来,以一种看似徐缓实则迅猛的姿态传过来,至近岸处将波浪里的力量一下子爆发出来,啪一声扑将到秦招脚边。有些浪看似势头很大,但所激之浪很微弱,只刚碰上他脚尖就鸣金收兵,有些波动看似微弱,却有意想不到的爆发力,浸没秦招的脚踝之馀还波及他身后的地方,再温吞地退去。 能上岸的海水像一块末端绣上一层白色蕾丝的蓝布,覆在脚背上,丝一般油滑,退潮时,白沫失去生机,好似那些客人的性器射出来的脏东西,过后,总带来无边的空虚。理论上精液是一种蕴含无限生机与可能性的东西,只要它进入女人体里,很可能会与卵子孕育新生命。可是,新生命必然是希望的种子吗?他不期然想起几个星期前,那宗儿子伙同朋友杀死自己的父母再分尸的案件。那儿子的母亲在许多年前,必然曾一脸温婉地抚摸肚皮,幻想日后孩子有何成就;那儿子的父亲或许给儿子买过玩具兵器玩具枪炮,无想过他朝一日,儿子会用真傢伙来将他们送入地狱。 这些白色却不纯洁的东西也进入过秦招体内。第一次,他神智未清,一下子想不通股间那些东西是什么,以为自己失禁;第二次,他夹紧双腿,收缩括约肌,不想让那些污秽的体液流出来;第三次…… 想不起第三次。可能因为已经习惯,不再有任何特别感觉,正如你在运动后流汗,也不会有什么羞耻或高兴或难过的感觉。只是体液。将一切事物都非感情化后,眼泪精液呕吐物汗水屎尿……一切自身体流出来的东西,原来,不过是某种体液,只是人喜欢为这些东西冠上各种情感与意义:浪漫淫秽骯脏臭。 想太多,为自己设定太多不能越过的界线,逐渐封入死局,半步不能移,人总是反覆做这种事。 脚踝浸入海水的短短几秒里,秦招感到一阵身心圆满,想让身体更多部分接触到海水,不禁行前几步,可是水很快就退去,唯有呆立在沙滩上,等待下一波海水来袭。不知过了几耐,膝盖至小腿一阵发麻僵硬,他缓缓蹲下来,又要小心别让裤子碰到海水,结果半蹲下来更辛苦,就乾脆维持站立姿势,挺直腰板,面对碧海,迎来一阵轻柔的海风,今天流过的汗都随之挥发了。 秦招行了几步,发现一枚拳头大的表面巖巉的海螺壳深陷入泥沙,未及细看,一个浪捲过来,水退后已见那枚螺壳的四分三都露出来,再有一个浪捲过来,海水里,那校看似沉重的螺壳飘盪无依,似是炫耀它重获自由,秦招又想握着那螺壳,但见它表面像腐朽的骨头般,心有畏怯,终于眼巴巴的看着它,走了。 秦招行了几步,海水很浅,他踏步也感觉不到水的阻力,这时看见距离五步之遥的海水中飘浮着一尾手掌长度的鱼。灰白色的,黯淡的鱼身失去生命力,眼珠好似得了白内障的病人,鱼嘴张着不懂闭口,细看还见到极细小的锯齿。他心内一震,因海水的浮动令鱼尸与他的脚愈来愈接近,便行快几步。 秦招急速地行了几步,第一件事是低头顾盼,只见泥沙上有一条贝壳蜆壳如垃圾所织成的长带,刚好落在海水拍岸时所能延展的最远距离,故容易留下这些固体的海洋垃圾,而形成一条贴近海岸线的带环。 秦招轻松地行了几步,发觉天暗下来。没有手机,不知现在几点。又没有手錶,买了人生第一部手机后就再也没用过手錶,都忘了自己原先的那隻手錶是什么款式。银錶带?布的?皮革?錶面有十二个或六个四个数字?是白色棕色蓝色绿色还是橙色?不是秦招不想记得那隻手錶,而是他真的想不起那隻曾经连续几年、每日戴在左手腕的手錶长什么样子。原来忘记是不需刻意对自己讲「我要忘记它」,当你对自己说这句话时,你就变相提醒自己它或他的存在。忘记,代表那回事变得不再重要,不再为它为心思,无形将它驱逐于脑袋之外。鱼尸在六七步以外的海水中浮沉,离他很远。 秦招又行了几步,不意低头望海水是什么顏色,却又见到那一尾不肯放过他的鱼尸借着海水的流动,看似随波逐流的,却几乎要贴近他的脚。他跳开一步,疑惑取代厌恶,是鱼尸要纠缠他,抑或他不知不觉地走近鱼尸?还是他与鱼尸间有种缘分,使他们无心之下三番四次地见面? 缘分吶。 秦招避债似的远离海水,此时天由清亮的浅蓝变成彷彿下雨后的水蓝,天底下一切东西难免被染成一片蓝。秦招在天底下伸出手臂,青色的血管使他想起蓝血人。海滩上每个人的脸上染了蓝,不由得显出忧鬱的顏色,被动。秦招走回去原来的位置,见楚暮仰卧沙上,胸膛平缓有致地起伏,嘴微张着,眼镜被他捏在手里,手则软皮条似的搁在腰上。可他在睡梦中还记得要看管物品,脑后枕着那盒ipad之馀一脚压着一包零食,左手揽着秦招的斜肩袋。 想笑,并且真的笑出来,笑出来之后又不觉得有何可笑。 可能因为刚才试着蹲起来时,裤子就被海水打湿一部分,故现在秦招不再拘泥卫生问题,拎起楚暮脱在沙上的t恤,两手掂着袖子用力扬了十几下,等衫上的沙掉得七七八八,才披回去楚暮上身,为他挡一下海风。然后自己一屁股坐在沙上,最多一阵拍一拍裤子。 楚暮感受到身边多出来的一份重量,才睁开眼,打了个大呵欠,迷糊地摸索身上的t恤,口齿不清:「现在几点?」 「我也不清楚,没手錶又没手机在身上。」 「是但啦。」楚暮以较乾净的手背揩了揩脸颊。他穿上t恤,未几又脱下来,嫌衫上有沙粒的触感,一穿起来还真固是「芒刺在背」。捲起t恤便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腰挺得胸膛也倾前,又朝天踢一下腿,活动筋骨,秦招看了,发现楚暮的腰肢坚韧得来,柔软度也好。 「走啦。我肚饿。」楚暮架上眼镜,看了秦招一眼,垂着眼,俯身拾起那盒他觉得是朱古力的礼物,拍拍盒上的沙。秦招抄起袋便走。没走了两三步,屁股被人拍了几下,如同电击似的使他全身一震,秦招猛地转过身来,也见楚暮一脸惊诧,楚暮举起双手,支支吾吾:「我、我见你一裤子沙,便替你拍拍……没想过你这么大反应,又见大家都係男人……」 秦招又背向楚暮,说:「我本来在想事情,突然被人一拍,才吓了一跳。我平时并不会这样。」 「哦,我也猜到。你穿黑色裤子,一沾了沙就很明显,还有一点点你自己拍吧。我俩这副身世,」楚暮指着自己半裸的上身跟一裤子沙与海水跡的秦招,说:「看来也只能去食车仔麵或踎大排档。这样吧,搭车出市区,有一档车仔麵很好食,小学时我们常去的那档。」 「我们会一齐食晚饭?」 「你不饿吗?不过你想回家吃也可以。」 「没有,我也饿。一齐食啦。」秦招又说:「对了,你刚才做什么梦?见你睡得这么安祥。」 「好安祥吗?」 「安祥到好似死了那般。」秦招开玩笑说。 「是啊,死了,多安祥呢……」楚暮逼两手空空的秦招拿一袋零食,用t恤包起那盒他想是朱古力的礼物,一手搭在秦招的肩膊,疲累地挤出笑容,走向巴士站。 5(I) 这是一份无价的礼物。无价这个词可以高尚,也能低贱:世上独一无二的某颗鑽石,是无价;飘浮在空间中,无形无色无味的空气,也大多是无价。而这一封信之所以无价,在于秦招无法准确衡量它的价值。 以物料来衡量的话,可以很简单: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纸信封,长方形白色底,四边镶了一转蓝红白相间的花边,右上角有一处打印出来的邮印,是供人贴邮票的位置,然而写信人是亲手把信交到收信人手里,故信封上连邮票也没有——这一种信封十蚊一包,一包有十五个,所以一个信封价值$0.67港元,一元也不够。信纸吗?秦招握着这封信,在中间拗了一记,厚度比一张折起来的硬卡纸更厚,估计大约由至少四张信纸对摺而成。一叠信纸——秦招未有拆信,不能从纸质去估计信纸的价钱。 关于信纸的价钱,有两个设想:一,依写信人吝嗇的个性,大概只会买那些方便逐页撕出、白底蓝线的单行本,秦招儿时跟他逛书局时曾见过,五十页纸的单行本,那时价值十八元,事隔多年,算作三十元好了,又假设这信封里果真有四张这样的信纸,则这封信的信封连信纸合起来,还值不了港币五元;二,依写信人贪求就手、大而化之的个性,这信纸更大可能是他拿中学时用剩的单行本,撕几页出来便权当是信纸,这样一算,价值比前一种假设还更低。 写信用的墨水呢?即使写十页纸也用不完一管墨水笔——写信人惯用那种0.7mm黑色墨芯的墨水笔,甚至不是文具店常卖的日本货,而不过是摆在街市前的街坊摊里,那种十元就有五枝的墨水笔。那种笔尽管便宜,却比一般日本货要坚强,掉到地下五六次也不会断墨,而日本货呢,「一次意外足以致命」,笔跌过一次,就不能用了。但这种笔的坏处是消耗得快,写一封这样的信,大概用去半枝笔的墨水了。 整合起来,单以材料去计算秦招手里这封信的最大价值,公式是:$0.67+(30/50x4)+$1=$4.07。 但这个计算方式有个致命伤:忽略了机会成本。机会成本的概念很简单,只要有读过中四五经济科的人也知道:简单而言是计算你在做这件事所付出的代价,包括你能够在这个时间所能做的其他事所生產出来的最大值。比如说,在秦招与楚暮过生日的那天——就是昨天——秦招本来能够去陪一个叫做「标爷」的客人,那客人每次花在秦招身上的钱少说也有两万元,则昨天秦招与楚暮过生日的机会成本,就价值两万了。 在写信人为秦招写这封信时,他本来还能够做什么事?或许本来他能用那些时间去为一个学生补习两小时然后取得二百元的人工;或许他能用那些时间为同学写一份论文然后收取五百元的费用;或许那时他能用那些时间去陪女朋友出外然后赚得一个吻或者更…… 可是写信人有情人吗? 秦招思及此便打个突,旋即想:他提过自己每逢星期六日便朝九晚十地为不同学生补习,这样一来,哪来时间去陪伴情人?不不,或者写信人的情人是系内人,则他们天天见面,又何须在星期六日约会?可是开学一星期有多,秦招也没见过他身边有亲密女性。不不,若他是个同志呢?没可能,他身上并没有那种气息,应该说他是一个与浪漫、爱情、幻想无半点关係的人,写信人——楚暮——架着一副眼镜,带着个沉甸甸的黑色背包,左胁下夹了本书,一静下来就读,直至看见系内熟悉的朋友,他才合上书,或者用垂在身侧的手托着,或者又夹回胁下,笑看着朋友。 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却选择给秦招写了一封信。 每一个人的童年——尤其是秦招他们这一代——必定曾经与信为伴。小学时,大家都爱写信,尤其是女孩子。每个女孩至少有三个笔友,每天一上学,入到课室就搁下书包,拿着一封封信奔往不同班别去派信,不知是来上学还是当邮差。而像秦招与楚暮这种男孩子,就很少写信,他们今是给对方送过生日卡。 年纪轻,根本没零用钱在手。秦招家里是有几个钱的,但他年幼时,父母为免他养成挥霍的习惯,每月只给他少量零用钱,当然后来随着长大,零用钱也渐变丰厚。但楚暮不同,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别的孩子,故此年幼的楚暮每月还不知有没有五十元零用钱。在物资紧絀的情况下,送上生日卡的楚暮也就值得原谅了。 秦招某年收了楚暮的生日卡,自浅绿色的信封中抽出一张由半张白色厚画纸对摺而成的手绘生日卡,封面画了个又蓝又红又紫的三层生日蛋糕,他第一个反应是:「得一张生日卡而已?」 「我画了很久。第一张画得很糟,第二张一画好就被我妹抢去当玩具,撕烂了,你手上的是第三张。」照这样看来,那张生日卡的机会成本倒很高。 「有这种顏色的蛋糕吗?」 「这是生果蛋糕。蓝色那层是蓝莓,红色是草莓,紫色是提子,都是你爱吃的生果。」 「蛋糕上面的蜡烛数目……好似少了一枝?」 「是吗?没道理,就九枝啊,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嘻嘻,还有一枝在我手里,未插上去。」 也不知楚暮那时是说真还是说假,立刻就自裤袋掏出一根绿白相间扭纹的短蜡烛,一併放到秦招手里,笑滋滋的说了句生日快乐,那样子可真傻。 为什么会忽然记起这件事呢?如果不是楚暮给他送了这封信,他也不会想起楚暮还手製过生日卡送给他,以及那张粗製滥造生日卡背后的往事。这一件本已死去又活在秦招脑里的往事,到底是否属于楚暮这一年送他的生日礼物?秦招在想起这一件事时,嘴边有了笑纹,也就是从中得到某种情怀带来的快乐或满足,而这一件事既然是由楚暮送他的礼物而来,也就是想起与楚暮有关的、值得笑的往事,也算是一种礼物。 如此一来,秦招手里这封信的价值变得复杂难计,因而,是一种无价——无法为之冠上一个价值。 秦招顿觉手中这封一克也没有的信件是何其沉重。拆开?可是要怎样拆?徒手拆开的话,信封口便会撕得巖巉,不再美观整齐;用开信刀自信背劏开,则这封信失去其完整性,即使在看完信之后将信重新放回去,也不再是当初那份除了楚暮之外、就没有别的人知道其内容的——那封神秘的信——并且无法闭合的信封就像一尾躺在抽屉的死鱼,死死地张开嘴。 又想起,鱼尸。 每一件物品都会拆旧:在物品开封、脱离胶袋而接触到空气的一剎那,便意味着尘埃与细菌迫不及待依附于那物的外表,预示物的氧化与褪色。一封信的价值在于内容之神秘性,一旦它的内容被世上第二或更多人看过,它便因不再神秘而降价,并且不再有别人对信產生期待。那些政党或政府发出来的公开信件、声明书便最为廉价,陈列在网上,任何人只要有一部能上网的电脑都能观看,等着成为网上芸芸数据垃圾大海的其中一员。 那些情人间互赠的信便要高贵一点,至少是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当然会随着两人分手而变成堆填区中的一员。 那些亲人间互赠的信就分分鐘比鑽石还要矜贵。这年头,子女也未便用手机向父母传个不够五十字的短讯,还奢谈一封少说也一千字的信? 秦招将信拿近鼻端,深深吸一口气,竟嗅到一阵极轻微的樟脑丸味道。他想起更多:儿时上过去楚暮的家,一入屋便凑到一阵滴露味,那是一种近于药的气味,在医院里不是闻到这种味道就是更刺鼻的漂白水味。走近一间勉强间出来的房——楚暮与妹妹共用的——扑鼻而来就是一阵樟脑丸气味,秦招禁不住半闭上气,说:「你家刚刚搞完大扫除吗?」 「不是。我妈爱清洁,每星期拖两次地。你看,这张床旁边有四个箱子不是吗?里面放的都是全家人的冬天常服跟大衣、棉被,每个箱各放了一包樟脑丸。味道很强吗?其他朋友也这样说,但我跟妹妹不知是否习惯了这味道,毕竟是每天晚上都睡在它们旁边,久了,就不闻其臭。」 再上去楚家几次,就连秦招也不再在意那种清洁品与樟脑丸混合的气味,甚至还因这种味道联想到乾净。每一种气味均指向某种情感,花香指向浪漫,甜味指向幸福,香水(某些时候)指向美人,至于绿水滴露跟樟脑,指向洁净。洁净每每使人安心,因城市人有洁癖,大多数,或多或少。 愈大愈空旷的地方便愈有变得洁净的条件,因为没有任何缝隙可供秽物积聚。明亮是另一种洁净的象徵。商场便都是这样:大(而无当),地板如同镜子,女士出门时太赶急,也能低头就着反光的地砖,敷脂粉,盘云髻。 楚暮的家人就是如此。虽然这个家小得像块豆腐乾,各种污秽的小动物太容易落地生根,但女主人坚持勤打扫,容不下一隻蟑螂的存在。 为什么还会想得起这事? 秦招将信贴在自己的胸口,隔着衣服。信件是一件奇妙的事,总是经过不知几多人的手、搭过几多次车、经过多少次空间的转换,才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祝福或爱意或诅咒,送到收信人手里。但是楚暮送秦招的这封信,只是经过两个人的手,楚暮,然后秦招。没有第三者。 内容也只会有他们二人知道。 思及此,秦招忽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难为情,无法解释,将信远远放到书桌,不再碰触。可是,即使秦招已放下那份信、拒绝让它进入视线范围,脑里还是自动浮现信的质感、外貌与重量。那封信的形态已深深印在脑里——至少在这刻。 他无法讲清楚这封信带来的情怀或记忆,相比之下,信的内容变得不再重要,而拆信这个行为只会破坏它的神秘。 最后,秦招将信稳妥放入那个黑色斜揹袋内里的暗格,拉妥拉链以防信件掉出来。如此,每当他用这个斜揹袋,那信件便隔着几块布,紧贴他的身体。他能够时常伸手入袋隔着暗格的布料抚摸信,提示自己对它的拥有权。 要买一把锁,锁上那个暗格,再将钥匙掉入大海,如此,无人能够使信与斜揹袋分离—— 直至秦招对信的感情死去为止。 5(II) 「哥哥,你还不快去洗澡?看你打大赤膊,一脚都是沙,脏死了。」楚母自厨房探头出来,望向光着脚,只穿着一条短裤、坐在沙发看电视的楚暮。楚母多称楚暮为哥哥,叫楚暮的妹妹为「大妹」,么弟则是「细佬」。 「等一阵啦,刚吃完饭回来,不想这么快冲凉,肚子还胀着。」 「胀你个头!看你的肚比你爸年轻时还平!」 「但我感觉好胀嘛!」 「你看你,一脚都是沙,把地板都弄脏!还有这盒子,」楚母忍不住自厨房走出来,用食指尖推了推桌上沾满沙子的、那盒秦招送给楚暮而楚暮认为是朱古力的盒子,她说:「活像是堆填区出来的样子!」 「吁!这是别人送我的礼物,就是那个秦招。」 「什么?这名字听来有点熟。」 「呢——那个秦招,我的小学同学,以前我常带回家的,你还说他长得像个娃娃。」 「我想起来了,后来他跟你升上不同的中学,不是吗?」 「我在大学又碰见他,跟我读同一个系。」 「这世界还真小。别人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秦招长大了会否不如他小时候的样子?」 「哈哈,这你倒猜错,他还是老样子。」楚暮拎起盒子,在手里拋了一下,说:「我猜这盒是双层朱古力。但这下一拿上手,」他像举哑铃般托了托盒子,心生疑竇:「要说是朱古力又好似太重了一点。」 正想拆开来满足好奇心,楚母一掌打上他的手臂,怒斥:「限你五秒内去厕所冲凉,然后拿地拖出来,将地板的沙一粒粒抹走!半小时后再让我看见家里有一粒沙,我便要你伏在地上一颗颗的给我吃进肚里!」 「要不要这么狠啊你。」楚暮无奈低叹。反正礼物又没有脚,不会自己跑掉,半小时后、一日后、十日后才拆开,也没分别,不急在一时。以他们两人微薄的交情,想必秦招也不会送他贵重物品。事实上,楚暮对这份礼物是颇失望的:他以为秦招会记得他俩儿时不是交换生日卡,就是交换信件,不然就是食物。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没有太多零用钱,又想在生日时收到些什么东西,便象徵式交换一些手製或廉价的礼物。楚暮是个念旧的人,那些手製的幼稚礼物都收入一个盒里,只是一时忘了丢在屋里哪个角落,但有心要找出来,一定找得到。这怪不得他,再念旧的人也不会时时翻看旧物。 他已忘了对上一次翻看那堆礼物是几时。只是,当他每次收抬东西、考虑要不要捨弃某些旧物时,总是不捨得丢掉那一个盒,彷彿丢掉它就等于丢去一段过去,心里空了一块。为了他作为一个人的完整,他选择容纳那一个盒子——一个连他都忘记内容的盒子——因为它有存在的必要。 有一些事物的本质不重要,但必须有这么一块东西在这里。例如楚暮曾有过一把儿时的玩具手枪,总是捨不得丢掉,直至某年大扫除,母亲偷偷丢去那把手枪,而楚暮隔了几个月之后才知道。母亲讲一句「屋企无位」,就丢了他的东西,说:「反正你都不着紧它。你说,你要是紧张那把手枪,怎会事隔几个月才发现它不在?所以我只是帮你清理一件你既想不起、又用不上的多馀垃圾。」 它不是垃圾——楚暮心想,却无法说任何话反驳母亲的话。 是鸡肋吗?然而,人不会为一块鸡肋而介怀至此。楚暮间时就爱幻想曾经有过的那柄手枪:大小、顏色、形状、功能、子弹。每想完一次,脑里的手枪就愈具体,比起手里撮着那把手枪还要实在。因此,楚暮失去了手枪的实体,反而使他真正地重新再拥有那把手枪,甚至与之同生共死:在他死之前,都不可能再失去脑里的这把手枪。 因为,思念。 失去能带来真正的拥有。物的价值不在于製造它的物料的价值,而是在于某一个人为某物所付出过的思念与时间。 一个有钱佬叫下属去名店买回来、几万元一个的名牌手袋,还不及一个男人花一个下午的时间,为老婆所熬的一窝鸡汤,纵使前者的价值足以熬出几百窝鸡汤。故此,楚暮下意识排斥价格昂贵的礼物。 金钱所能解决的问题,不是问题;金钱所能买来的礼物,不是真心的礼物。因此,愈是富有的人,反而愈不懂得送礼物,他们误以为买来最贵或最罕有的东西,就是好礼物,因为他们以效率为先,量化地衡量一件物的价值。感情、心思、思念,这些无形又无法量化的东西,遂无法进入他们脑里。 洗澡加抹地后,楚暮已累得直打呵欠,打算第二日才拆开那盒礼物。可是弟妹兴奋地捧着礼物,争论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年幼的弟弟禁不得被妹妹气,大吵大闹,硬是要楚暮拆礼物。楚暮重重叹一口气,两条手臂被弟妹一人一边地扯着摇着,生起欲呕的感觉,才说:「好啦好啦,我拆就是了。」 他小声咕噥:「不过是一盒朱古力,这格局……大不了就是一盒饼……」 撕开表层尚有沙粒触感的浅绿色花纸,见到花纸底下一片银白色,楚暮不动声息地想,哪一隻牌子的食物是白色盒子的?再剥开一大半张花纸,中间有一块压成扁梯形的黑色,这时妹妹紧握着楚暮的衣袖,用力晃了一下,双眼瞪大若铜铃,眼球也几乎要掉出来。 楚暮屏住气,极其缓慢地拆开馀下的花纸,一隻白色纸盒便放在兄弟妹三人面前的矮饭桌上,在盒的侧边位中央的地方,写着一个黑色字体的英文字: ipad 「这是那个ipad吗?」 「我怎知是哪个ipad。」楚暮呆若木鸡,重复妹妹的问题。 「ipad?就是那个用手指在上面不断地扫,就会有很多新画面出来的那个?还可以用来打机跟拍照!」弟弟一把扑上去揽着这白盒子,之所以兴奋,是因为他不知道ipad的价值,因而一看见这件新奇的玩意便开心。 已通人事的妹妹看了楚暮一眼,细声问:「你那个朋友不是多年没联络的吗?」 「……是的。」 「一部ipad可不便宜。」 「……是的。」 「你那朋友再有钱,也不至于要送ipad。」 「……是的。」 一部ipad犹如一帖兴奋剂,使原来疲累到上下眼瞼合在一起的楚暮也精神百倍。他把ipad放在远远的书桌,纵使将之摒弃出自己的视线以外,然而一想起那个无情冷硬的白色盒子,就不禁一阵心焦,在床上辗转反侧,结果眼光还是飘到桌上那大冰块似的盒子。 刚才弟弟闹着要楚暮拆开那盒ipad,可是楚暮一见到面色凝重的家人,还是拆不下手。父母大惑不解,妹妹皱眉问楚暮要送什么东西回礼。楚暮摇摇头说:「我只送了秦招一封手写的信。」 「都写了什么?」 楚暮没有回答。 这隻白盒子白得一尘不染。新得几乎是神圣的,彷彿一不小心在上头用铅笔划了一下后,也要立即取来橡皮擦,仔细擦去那污秽的笔跡。甚至于将之放上书桌之前,还得神经兮兮地拿抹布抹乾净桌面,以防桌上有什么脏东西附在这隻白纸盒上。它是一枚不会真的爆发的炸弹,硬是顶在楚暮心头,使他行不安、坐不下,不时要转头察看那隻盒子是否洁净如初?会否有别的人覬覦这盒子? 楚暮拿起一管油性黑色水笔,告诉自己要在这一隻属于自己的盒子上画下一个标记,他知道自己只要下得了手,这隻盒子以及里面的物件就会真正属于他。原理等同一隻狗在一间房的四个角落撒尿,这房间就成了牠的地盘。可是,在笔头触及白纸盒的表面之前,台灯那柔和淡橘的光投在纸盒上,或许本已带有极轻量闪粉的白纸盒看来竟如夕阳下的海洋般,金光粼粼,一种圣洁的光华使他手震,黑色粗笔险些真的画到盒上,可他敏捷地递起手,保住纸盒的贞洁,一背子热出汗来,虚喘一口气。 他是一个成年人,知道这隻白纸盒不是普通的白纸盒;这部ipad薄饼一样却能转出比万花筒还丰富的影像来,它也并不只是一件孩子可用的小玩意。若这东西是他出于慾望,用几个月的时间储钱,上网比较过各类model后才下定决心要去买,那他会毫不犹豫地拆开这纸盒,拥紧这部冰冷的电子机器,用体热温暖它。 但因为这隻盒子是apple出品,注定它不可能是一只随随便便的白色盒子。楚暮不知道盒子里的间隔如何,却不敢擅自打开这一个彷彿有生命力、这个彷彿他的生命所无法悦纳的盒子…… 他心虚。 面对这隻几千元的纸盒,他因思及昨晚自己写下的那封信而自卑。无论写几多封信,无论他单方面诉说感情有多炽烈,结果只是他无法掷出几千元去买这样的一种白盒子回来。面对金钱,人往往无力,便要生起一种憎恨金钱的想法,催眠自己:物质是低等的,人人只要手里有个钱都能买回来。事实上,自己手里却永远没有那个钱——钱,看似简单,去工作就有钱了,问题在于够与不够。 而亿万富翁与街边乞丐的共通点在于:手上的钱永远不够用。 楚暮盖上水笔。 翌日,他央母亲拿来一个浅绿色环保袋,将这隻白盒子放进去,跟母亲一起去了阿姨的家。阿姨是母亲最小的妹妹,嫁了一个周身是病又粗暴的老头子,日子过得苦,只靠综援度日。表妹与两个表弟都上了小学,家里还没有一部电脑,很多时做功课都不方便。楚暮当然知道一部ipad无法顶替电脑,可是,除了送给他们之外,他又想不起可以送给谁。 阿姨打开袋时,一看,忙说不能送这么贵重的礼物。 「我只是借花敬佛。」 「那怎行?对方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你,你怎可以不珍惜?他一定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 「阿姨,就是因为他没当我是好朋友,才送这个给我,」屋内眾人听见楚暮的话,都显出一种疑惑的目光,楚暮赶紧说:「我没有不珍惜这份礼物。.所以我特地送给你们,等你们代我去珍惜。」 最后,楚暮将这份无法拆完的礼物送给下一个人。 6(I) 过了两个星期,秦招跟楚暮才再次谈话。上课时他们坐不同位置,身边各有朋友,一下课便作鸟兽散。楚暮在秦招专注地看着外面screen上的powerpoint时,曾打量过他的样子;秦招在楚暮趁两堂课之间的小休时段、跟身边朋友聊天时,曾看过楚暮脸上的表情。有时秦招刚与旁边人应酬几句,已见楚暮离开课室,也没有意欲要去追上他的步伐。有时楚暮的目光跟住离开课室的秦招的背影,直至秦招关上门,才收回视线。这一切都不是什么大事,因而没有必要告诉对方。 对于关係不亲密的人而言,若手上没有公事,是不好去向对方攀谈,免得硬是谈两三句后就冷场。愈是亲密,愈能说无聊话,说个屁也能由屁讲到屎尿以至便秘或消化系统。 在图书馆门前,楚暮胁下夹着两本书,背包掛在单边肩上,正要拉开背包掏出雨伞,可不知是没带或是给垫到背包底,他把包里的东西翻来覆去几次都找不到。正想将书紧抱怀中,当个英勇的护书使者,半边伞挡在他头顶上,身边就传来秦招的声音了。 「我为你打伞吧,你拿着这么多东西。」多自然。 「多巧,那就麻烦你。」低着头,不自觉驼起背来,不好意思。 「你去哪?」这个时间,都五点了,九成要去搭校巴到山下火车处,乘车回家。 「我要……」回家,但今天是星期五,搞不好秦招也要回家,于是说:「去一下旺角的书店买书,然后才回家。」 「噢。」要是陪到楚暮去书局,不自然,更何况等会儿约了吴先生在中环等。 「你呢?你回家?」最好是。不然两人同路,路上又冷场。 「应该是,我也不太……」要不要跟楚暮去书局逛?约了吴先生七点半,现在才五点。 「你到底要去哪?」 「我是七点半……」时约了人,但说:「……要回家。这中间有点时间,也不知要去哪。」 「哦。」那要不跟他去书局?书局里有很多书,要带起话题也不难。 「有车,快跑!」 秦招跑得特别快,直路上楚暮看着秦招的背影,松身的淡绿白双色间条背心后襬随风扬起,秦招洁白的皮肤在楚暮面前晃了晃。楚暮用手爬了爬自己前额的发,一手的汗与雨。秦招回头,见楚暮落后一大截,就抓着楚暮的胳膊,把他拉到身边,揽着他的肩膀,因秦招跑得快,摇晃猛烈的雨伞无力为二人挡雨,好容易跑上校巴,坐下来,惊魂甫定,楚暮觉得脸上痒,以胳臂拭去脸上雨水,又捞起t恤下襬擦脸。 下到火车站分道扬鑣?「幸好赶上车。」 到底要不要开口邀他去书局?「没错,多人极了,这时间……大家都是要去乘车回家的。」他本来也是。 人总是要回家的。但为什么他对家没有依恋?「对,回家吃饭。」 妹妹要上学,是不会做饭,又只懂做简单的炒饭,父母都要当夜班。今晚是谁做饭?「不知道阿妈今晚弄什么菜呢。」 吴先生说在某高级酒店订了两个setdinner,食鸡炖翅,燜鲍鱼,是几多头的鲍鱼?「我妈不做饭的,工人会做。我不爱吃太浓味的东西,清淡简单就好了。」 看来还是去买烧味饭。叉烧油鸡饭今天会做特价吗?「我妈也不会做太浓味的东西,今晚有鱼肉蒸酿豆腐……」就好了。 上次去另一间酒家食饭,吴先生点了一条鲜红的清蒸东星斑,今次也有吗?「我不太爱吃鱼。」 楚暮嗯了一声,自背包翻出手机时,秦招看入他的背包,说了句:「那部ipad好用吗?是最新出的款式,功能最多,价钱也算便宜。」 楚暮笑着,又嗯了一声,不自在的耸了耸肩,略过旁边雨水淅沥的车窗,但见窗外景色被一条条阔麪似的雨痕模糊成一大坨杂色。 「我……对电子產品那些东西……不太熟悉。还用得不好。」他怎么问起来了? 「不晓用的话,带回来,我教你一把。」这两星期以来上课,怎么都不见他用那ipad? 「也不用,不好意思麻烦你,功能那些……我看说明书学一下就行了。」要是让秦招知道他将ipad转赠他人,会怎么说? 「其实不难用,ipad都是用来玩,看reading、打机,拍照,听音乐,也可以用来写笔记。」他怎么不像别的人,一收到高价电子產品就高兴地使用? 「我惯了手写笔记,而且现在用的笔记本还有很多页数,等用完后,我再带ipad。」 校巴由邵逸夫堂驶至大学行政楼,车门一开,车里一小半人下车,却更多人蜂拥而上,沙丁鱼一样挤进这狭小的校巴。几个人站在秦招的座位旁,拿他的椅背当扶手,秦招只好往内挪移,让一点位置给站立的人。楚暮难免贴着秦招的大腿外边,素来一碰到别的人的体温就一阵噁心,于是楚暮又拚命贴着车窗,几乎手臂都要黏上去。 是以,他低头翻看手机,心里想将自己缩成一个球,想像外边有一层坚固透明的薄膜包覆自己,免去一切别的人的碰触、体温、皮肤、力量。安心逃逸于手机屏幕后那小小的、没有危险性的、可以掌控于手上的世界,有声有色。 「对不起。」 「什么对不起?」 「我是不应该在信上写那些糟糕的东西。」 「哦,你是指你给我的那封信……」他怎么说起这个? 秦招也自斜揹袋掏出手机,手背拂过袋中的暗格,想起那天他如何将信收入暗格,想起这两星期以来每天那信都隔着斜揹袋碰触自己的身体,他脸上一阵热气,薰得头晕。他用手机查看email,没有新的;用手机登入网上购物网,今天有新货,两百元一件t恤,真便宜;用手机…… 「那封信你看了吗?」 「当然是看了。」用手机看这个看那个上这网上那网,天文台说今明两天有狂风暴雨,其实没关係,这晚他和吴先生就要在酒店幽会。 「多奇怪。在生日前的那天,偏偏让我看到那种事,然后我就不时梦见她。」 「噢,这多浪漫,还梦见他……」用手机登上周公解梦的网站,不知从何入手。 「梦里她总是穿着一身红色长裙,很薄、很轻。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那天跳轨前,我只看了她一眼,对上她的眼睛,从她眼里我看见红色。夕阳将红色的残暉投射到她全身上下,我已讲不出那天她穿着什么顏色的衣服。」 「你还有梦见她吗?别人说日有所思,才会……」用手机登出那解梦网站。吴先生传来短讯,打了许多不堪入目的下流字句,完全无法想像平日的吴先生是一个衣冠楚楚、事业有成、有儿有女的四十岁男人。 楚暮看着秦招。 秦招避开楚暮,意识到自己的心虚。 楚暮继续看着秦招。 秦招硬着头皮迎上楚暮的目光,却发现,楚暮敛下眼,托了托眼镜,唇边有一抹极浅的笑。 「没关係。」楚暮说了句看似没意义的话。他心里轻松,因他知道秦招既说出这答案,就意味他没有看那封信。于是,楚暮原来对于秦招的愧疚就消失,又可以做个无事人,对秦招笑了一下。也许秦招看也没看那封信,就将之丢掉或塞入抽屉深处,使楚暮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他终于坚信,秦招已不再是那一个秦招。现在的秦招只是一个会买贵价电子產品、随意送给任何一个人的那种人。他只是那种收到一封手写的信,不屑地看一眼信封,也不会浪费生命里的五分鐘去看信里文字的人。然而,楚暮想,他之后还是会写信给秦招的。因为这个行为让楚暮放下许多负担:无法言说的东西写在信纸,将信交给人,将秘密交给一个最忠诚的人——一个没心思探究你秘密的人,就是最好的守秘密之人。如此,那些只有说出来才可安心、而又不能教任何人知道的事,就可以交付给秦招。 楚暮对于秦招生起一种莫名的信任,这一种信任正建基于疏离。如果秦招是那种什么事都要管一顿或关怀备至的人,楚暮反而不会对他说任何事。因此,正由于秦招是一个不关心他的人,他才愿意与秦招维持一段不热不冷不重要的关係。不重要才好。人生重要的事已经太多,「重要」,在楚暮眼里,就是等同于「责任」,而他想做一团棉絮,没有意愿,没有主见,随风飘荡,就算被风送到泥沼而死去,也只是风的责任,而不是自己的责任。 换言之,楚暮根本不想为了「活着」而背负责任、而去挣扎、而去开创。他只是一只汲汲营营,为裹腹而工作、为工作而工作的工蜂,也不认为这样有何可悲。 何来可悲?没有可悲,这是他的选择。一个有能力去选择不快乐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快乐的人。 校巴驶到大学体育中心时,秦招忽然说:「楚暮,你还记不记得小学六年级那年,我们交换了什么礼物?」 「我好像忘了。」 「我也忘了。可是想了几天,都想不起来。」这两星期里,秦招陪过三个客人,每次做爱后,他在回家路上坐在客人的私家车里,自袋中的暗格拿出信,不敢用太多力去握着那封信,怕手汗软化硬挺的信封。有时,他会用信封尖挺的四个角逐一扎自己的胳臂;有时用锋利的边缘划在较细嫩的胳臂内侧皮肤,破了皮。有时将信封放在灯下,学卖杂货的老婆子,把鸭蛋照在红光灯下检验品质,秦招幻想灯光能否透出信纸上的文字,让他过一下癮。 就好像人想看裙底的心态。若一个女人脱得赤裸裸,没有幻想空间,反而飘逸的裙底下,春光半洩,两条雪白的大腿间隐约透出一小块或有蕾丝或红或蓝或粉的顏色,招人遐思。 如果那信是其他不重要的人写给秦招,则秦招会爽快地拆开来看。但这信却是楚暮写的。楚暮会写儿时的事吗?两星期前女子跳轨的事,整间大学的人也知道,照这样一说,楚暮应该是目睹那件事。然而,女子入梦的事又是怎么回事?秦招好奇,什么样的女子能让楚暮这个老实呆板的人日思夜想?穿红裙的艳女?那跳轨女子的照片,秦招是看过的,在报纸的头条上有张学生相,女子束起长发,露出一张不美不丑、没有笑容的脸,还有中学生的气质,纯得像白纸,无论如何也无法让秦招将之联想成什么艳女。 秦招不是没有女朋友,他爱美人,有风度。有时与美丽的女子出去食饭逛街,自客人身上转出来的钱,他用来娇宠一个个美丽的女子,他想,不知那些女子又会否用同一笔钱包养小白脸?金钱有一种腥臭的味道,但很多人喜欢这味道。秦招少年时无聊,曾有一种癖好,就是拿张一千元纸币盖着鼻孔,吸那气味。有时他会闻出金钱轮转的歷程:鱼腥、脂粉、汗臭、油烟,各种分开来很臭的味道一合起来,便挥散出色香俱全的味道。数不清的人用这钱换来一种又一种的物品或服务,男人用钱换来秦招的服务,秦招用服务换来钱。 浑浊、骯脏的气味吸引秦招,他感到安心。只要保持污秽,便没有别的东西能伤害自己。 他吸纳。他将各种或好或坏,或污或洁的东西吸到自己身体,掩盖原来乾净漂亮的皮相,用物件围在身边形成栏杆,一张张纸钞贴在墙上,让自己忘记皮肤与墙的顏色,再也想不起物件直接碰到皮肤上的感觉。 但信封的尖角扎在手上,刺刺的,不痛。 手机用太久,底部发热,灼得手心热,秦招人也浮躁蠢动。 「你真的不记得那年我们交换过什么礼物?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交换礼物,竟然忘了。」秦招再次质问。 「我真的忘了。」是信。 就不过是一封信。那年楚暮交给秦招一封长长的信,是用铅笔写的,怕用原子笔写的话,写错字就涂得四处都是白油,不好看。内容很无聊,反正就是祝福,以及写了些对未来的幻想,幼小的楚暮叫秦招上了中学后不要忘了他:想一起去租漫画、一起识个漂亮的女朋友、一起看咸片、再一起交换礼物——上到中学有零用钱,就不用再交换小食、生日卡、信这类寒酸的东西。 可是,楚暮收到秦招的ipad时,却无法因ipad高昂的价格而喜悦。 为什么呢?「我是真的忘了当初和你交换什么礼物,都是小六的信,你不也忘了吗?这又有多重要?」 很重要,秦招想说这件事困扰了他两星期:「并不是有多重要,只是突然有些好奇。想不起来就算了。」他回家要继续想,直至想出来为止。 可是一回想那些生日礼物,儿时与楚暮做过的傻事就一一浮到秦招脑海里。他实在无法解释,这些年来半点也想不起来的事情,竟在近日一一重现,清晰得彷彿他从来没忘记过那些片段。又或者那些事有若干细节是他下意识捏造的,只是为了让事情显得更圆满。回忆都是谎话,却又美丽,使秦招很想相信那些事确实发生过。 就算他跟他说起当年那封信,可是秦招连他如今写的这封信也不肯看,又怎会有兴趣知道当年那封幼稚的信?「记不得也没所谓,都过去了。最重要是活在当下。」 当下?「是,反正都忘了。」当下有什么事值得纪念?那封信。那封楚暮写给他,而他不敢看的信? 6(II)(完) 校巴驶到火车站,眾人下车。秦招比楚暮下车,两人走了两三步,楚暮像是下了决心的揪着秦招的衣服,扯他到楼梯旁边避开步伐急如奔马的人群,再用手机开了一个album,放大了其中一张照片:照片里,一个小女孩举起一部ipad,对着镜头笑,门牙缺了一只,犬齿微凸如虎牙。 惊讶?愤怒?「我将你送我的ipad……转送给我表妹。我表妹表弟升了小学,家里一部电脑也没有。我是明白一部ipad顶替不了电脑,可是他们比我更需要它。不知道它能否助他们学习,但是表妹却笑得那么开心。」 秦招接过楚暮的手机,双眼黏在相片中女孩的笑容。他觉得这一切离他很远。一部ipad能换来一个人——纵使只是个孩子——脸上这一种笑容吗?秦招却记不清上一次自己有这样的笑容,是什么时候。名牌背包、珍饈百味、快感、声色、诱惑、物,它们的存在像空气一样自然。人不能生活于一个不被物件包围的世界,人无法不生在一个物件未用旧就必须拋弃的时代。没有对与错,环境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人或是其他物种,都是这样。 一个人杀成猪,要去食牠的肉,不是错,因为若有来世,猪投胎成人而人投胎成猪的话,那成为人的猪还是会去杀成为猪的人,食牠(他?)的肉。这是一种眾生平等吗?只要是生物,必定有被杀与杀害的时刻,因而大家没有错。 这不是卸责。换转是别的生命,也会这样做。错在哪儿?世界运作得如此完善,没有半点出轨。今日有一个人死有一隻猪死,第二日,世界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秦招习惯了「老样子」,于是他发觉再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打动他。 「你看她笑得多快乐。」那是一种没有任何人会质疑的快乐。 楚暮听了,也笑开一张斯文的脸,傻兮兮的,或许因为他的碎发黏在额头上,镜片沾了雨丝,镜片后双眼黑亮亮的都融于镜片的水气,瞇得像两段短线。 落泊却快乐。 「我告诉她,这是我朋友送我的礼物。她起初不肯要,说这不行。我就说,我不需要这部ipad,给了你,若你觉得快乐,这就是我朋友间接送我的快乐。我快乐,并不在于秦招你送我一部昂贵的ipad,而在于我用你送我的礼物去为表弟妹带来快乐。你看,笑得多灿烂,她是个小美人。」 快乐是一种礼物吗?「你不觉得可惜吗?」 楚暮说他家里已有电脑。他忽然自背包翻出一本笔记,开头十几页填满文字。楚暮一手字还是写得如此瀟洒,他说:「若用ipad记事,我这一手字岂非无用武之地?我喜欢用文字填满一页纸的感觉,很满足。」 用笔记本记事,他会知道凡事有个尽头,就算多钟爱一本簿,它也不能永远陪着自己,用完,就要把它收起,再用新一本。可是,每一本笔记都会与他相处一段日子,跟绿色这一本谈歷史,跟红色这本讲文学,跟白色这本讲生活,他常常视自己与一本笔记发展许多段不同的关係……ipad不能。迷失在数据世界,楚暮写多少字也填不满这十几gb的容量。他不能摸每一张纸的质感、温度。纸用久了,也有温度,因为手枕着本子,体温便温暖了纸。可是电子產品放出热力,反过来灼痛自己的手。 「可惜什么?我将你送我的东西转送他人,没得也没失。」 可是它原本是属于楚暮的……不:「这也好。」 秦招忽然明白楚暮是怎样看待这一部ipad的:他从没有视之为一份「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礼物,正如秦招从来没有视之为一份「只能送给楚暮」的礼物。秦招并没有为楚暮花上心思,只是认为最贵即最好,就急急买一部ipad送给楚暮。之所以明白这事,是因为他知道楚暮将ipad转送给表妹后,竟没有太大感情波动就接受这件事。 也就是说,ipad既不属于秦招也不属于楚暮,它属于几个冥冥之中需要它的人——楚暮的三个表弟妹。或者这送ipad的归宿早就注定是那三个孩子的家,因而经过不知多少人的手、不知经过几翻轮转,终于,落到一个原来不可能买得起ipad的家庭。 秦招不觉得羞惭,不愤怒,心里有一阵出奇的释然。他用来买ipad的钱来自不知哪一个男人的荷包。用一份肉金,去换一个孩子的快乐,到底是谁的功劳?是某男人、秦招或楚暮?是製造ipad的无名工人?是广告销售商?三个孩子的快乐是赖于谁去成就?设计师用草图换来钱,公司用钱去换工厂生產,工厂用钱换工人生產,广告商用钱换明星拍广告,人用工作得来的钱换ipad,而秦招用肉金换ipad,楚暮再用ipad换女孩的快乐——唯有这一项没涉及实质金钱交易。 物品轻贱如芥草,但就是这么一种迅即被时代巨浪淹没的东西,换来了孩子的笑容。 「这真是一份好礼物。相比之下,我的太寒酸。」也幸好秦招没有看那封信,楚暮这样想,但没真的说出来。 「那你有跟她讲起我的名字吗?」 「有。她问我送ipad的人是谁,我说,那是一个叫『秦招』的男生,今年跟我一样大,因为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我说,他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她问,有多好看?我说,比我好看十几倍。她说,那真的很好看。她问,那个叫秦招的人知道我将礼物送给她吗?我说,还不知道,但我会说给他知。她说,有机会能见那个叫秦招的人,亲自向他道谢就好了。我说,那不太可能。她就说:『那你代我向那个叫做秦招的、长得很好看、跟你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说一句多谢。我真的好开心』。」 秦招没说什么。将手机还给楚暮,叫楚暮将那个女孩的相片传给自己。于是,女孩在秦招手机里绽放笑容。看着,秦招也生起一股笑的意思,并不是为了讨好谁或诱惑谁而笑,而只是,忽然想笑。 「我也想见你表弟妹。」 「真的可以吗?似乎太唐突……我是怕打扰到你。」 「怎会?这个星期六日或下一个星期也行……」 「要不就今个星期日?」楚暮却忽然记起他星期日要为人补习。然而这事情若隔太久,又不太好。 「今个星期日……」秦招却忽然记起他约了原先生。然而原先生下星期开始整个月都要出外工干,若这星期不见他,就失了一大笔钱了。 「你不可以吗?我……」楚暮想,若秦招答应,星期日就腾出一个下午的时间,尝试将那些学生的补习推到星期六……若不行,大不了少赚一笔钱罢。这时楚暮才发现,长久而来,他竟未试过为了自己的事而不去替学生补习。 「我想……是可以的。」秦招决定不去跟原先生见面。这个星期日不用跟一个自己不爱、也不爱自己的男人在床上度过,秦招生起一股抬头看天的衝动。灰色的天空染上清蓝,没地使他心里平静,天边,丝丝缕缕的云烟繚绕山峰,秦招觉得自己缓缓呼出的一口气,轻淡得像那些云烟。 楚暮搭着秦招的肩膊,笑着走向火车站入闸处:「没想到你这么大方。这样吧,你跟我去书局,任你挑一本书,就当我送给你的礼物,生日礼物又好,谢罪又好……」 「你送过了,生日礼物。就是那封信。」 「那个不算。」楚暮知秦招没看那信。 这下子,秦招从楚暮脸上狡黠的笑容明白楚暮知他没有看那信。而楚暮不知道秦招将那封信稳稳妥妥地收在常用的斜揹袋中的暗格里,一摸,就摸到。楚暮不知那封信上,秦招的指纹已盖过了楚暮的指纹,可是信封里的信纸上,永远只有楚暮的指纹。 秦招是打定主意不告诉楚暮,那封信的下落;楚暮是打定主意不告诉秦招,小六那年那封信的下落。他(们)独佔一个跟对方有关的秘密,这是他们唯一知道的事。 <完> 后记 : 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信与爱 新鲜滚热辣。《朝秦暮楚》在此结束。我是一个喜欢自我批评跟自我践踏的作者,又加上常常自说自话,故此很享受这个写随笔的过程。 由近至远,所以先讲结局的用意。结局跟我一开始预想的差不多:秦招楚暮二人未有实质感情发展,只是描写一段因生日和礼物而重拾的友情,结尾透过一个邀约去暗示二人的未来有希望。这一篇也许算是现实向,而我又着重合理的情感发展,觉得以他们的过去而言——本身是好朋友,小时候应该没有爱情那方面的想法——刚重逢就谈到爱情的地步,也未免太不自然。当然真实的爱情很多时不合理,但恕我这个没经歷过真实爱情的人无法写出那种……太超出我想像的爱情。 但是最近我觉得自己其实是有爱过的。与本文无关,不在此谈。 想讲这篇文的缘起。《朝秦暮楚》缘自大学某课程的期末论文,那是一门探讨消费对社会影响的课,也就是读消费文化。大家看bl只是消间,相关理论我不在此长述。但我最想表达的一种思想是:当今社会里,物质如何淹没人的感情,令人变得麻木,失去生活的方向与反思,而最后的出路,我应为是一笺书信。 对于信我有种特别的感情:信封、信纸、字体、贴邮票的位置等,都经过写信人的精心挑选,那意味人必须将自己的一部分(感情或时间或精力)放进去。而商品社会里,物件之所以被製造出来,不是预期物品与人发生一段长期的关係,不预期人将自己的一部分投进去,而是一开始就预示了人拋弃物件。 难道不是吗?或许有些物件是你钟情的,你珍惜它。可是,不少物件都不会在你生命中停留很久,你便要拋弃它。在你买来一件东西时,你知道当东西失去效用时你就要拋弃它。 然后信的特别之处也在于它经过很多人的手,才到你手里。或许信封信纸是由机器生產,可是,它们被生產出来后就能接触许多人的手:写信人、邮局中分类信件的人、邮差、收信人或收信人的家人。信与金钱一样,都是由不同人的手转到另一人的手,可是,信毕竟是有个隐含的主人(收信人),而金钱却没有。 所以,信件在此文的寓意就是一种与金钱有相似性,而又意欲破除金钱的东西。最终,本文涉及两封重要的信:一封是秦招没打算要看的信;另一封是秦招遗忘了的信。 这样看来,信在此还有一个吊诡的地方:就是它既存在又好似不存在。因为头一封信的实体存在,但没被秦招所阅读,也就是本身的功能没有发挥;而第二封信秦招看过了,却不记得,也就是秦招其实曾经真切拥有过那一封信的内容与实体,而现在遗忘了,失去了。因此我的意思是:若秦招要找回自我,也就是不想在这个商品世界里找回他自己,就要有勇气寻回那两封信,去推有它们。 那为什么秦招不肯看信呢? 这是一个与心理学有点关係的问题,没记错的话这是其中一种恋物。透过拥有一件物去象徵你拥有了物的主人。比如佛洛伊德提出过一个例子:在卢梭的《懺悔录》里,卢梭对华伦夫人有一种敬意、性、恋母与爱情交杂的感情,以至他必须拥有华伦夫人身上的物件才能安心:她的头发、气味。如果不拥有她身上的物件,即使华伦夫人在他面前,他还是无法安心。 而秦招也是透过拥有信的实体去抓住一点什么东西——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东西耶。而我觉得这又是另一个吊诡地方:因秦招不敢看信,他就日夜反覆想着这封信,去猜它的内容、去感受它的形体,也顺道不停思念写信人,楚暮;而若他看完这封信,没有秘密,则他就无须想念信与楚暮。 故此,正是他选择不看信,才深化他对楚暮的想念。但为了找寻他自己,秦招必须有一天寻回两封信,看清自己的过去,明白信的价值为何高于ipad,秦招才有机会重生。 也谈秦招与楚暮二人。我希望两人的形象同样鲜明,但一路写来,我感觉还是侧重在秦招身上较多,也许因为设定人物角色时,秦招的人设做得较完整,楚暮的人设我没想太多,胡乱拉拔过去就算了。 他们的性格没什么好讲,大家有看文章也能知道,只是我比较爱写秦招。其他故事里,我一向偏爱写受,但自写完《大志》后,才慢慢喜欢写攻的内心活动。原本我设定楚暮是个网上小说定,但后来觉得这样一搞,设定太多太杂,就没写。至于楚暮看到女子跳轨再作梦,真的,就是顺水推舟,突然想到就写了。 但关于感情,就是谁有没有爱上谁的问题,不想答,因为我希望大家看到的东西不同。 在写这两个人时,我是刻意将他们放在同一个位置,比较他们面对同一种东西时有什么不同反应。一开始他们都去买麪包,然后是看到《液态之爱》那本书,还有对于礼物的处理与态度。虽然我明白bl小说是只作消间,但是总觉得自己花心思设计的东西没有人看得出来,就有点寂寞,但这是难免的命运,哈哈。 《朝秦暮楚》至少会有一部续集,也是跟这个篇幅一样,五万字左右。不会紧接着这一部的结尾,而是又找出某一个时间点,特写他们做某一件事,做完一件事就完,例如今次就是特写他们重逢跟交换生日礼物,交换完,故事就完。 最后是想讲一讲日后创作的风格。 由这一部小说开始,我确定我其实不是在写bl,而只是在打擦边球,写一些跟bl有点关係的东西。两个男性的关係,而这些男性不是100%gay,我比较倾向人其实不会绝对地直或弯,是看碰上什么人,都是缘分。 所以,以后我写的东西基本上就只是两个男人的关係而已,不一定有爱或有性,像这一次《朝秦暮楚》其实就没有性也没有爱,如此故事还能有人看下去,使我惊奇又感激。然则我为何还在一个bl贴吧贴文呢?讲到底就是因为这里人多,贴在这里,比较大机会有人看我的文章。 我喜欢与人交流,喜欢被人批评。 喜欢写作,所以喜欢磨练自己的文笔。